爱情歌声 第一章 友谊

小说:爱情歌声 作者:董竞一 更新时间:2024-08-02 22:52:38 源网站:顶点小说
  那一天对我来说将注定是个特别的日子,因为一个人的出现。

  寒冷的空气肆虐在城市的夜空,连声音似乎都被冻住了。

  我驱车赶往樱桃机场。一路上,我体会着这座城市在这几年内的长足发展,感觉它就像是一部重型机器一样,从未停止过运转。然而,机器也需要休息。此时,路上的车辆已很稀疏,我想,在这个时间还驱车奔波在外的人想必都是带着一些目的的,就像我一样,放弃了温暖的家,舍别了自己的女人,再一次回到这暂时的孤寂氛围中,如果不是因为某些原因,任谁也不会如此。

  2009年4月20日,深夜,樱桃机场。

  候机大厅空空如也,卖店也早已打烊,只能看到屈指可数的一些人,呆滞地靠在成排的椅子上,时而低垂着脑袋,时而左顾右盼。少数几个人则在打盹,半睡半醒地损耗着生命。当然,也有三三两两的年轻人,看起来二十出头,站在候机大厅中央谈笑风生。相比之下,他们倒是给寂寞的大厅增色不少。至于那些剩余的座位,明明已经没什么作用,却还在那里顽强地挺立着,宛如奔命于生活中的身不由己的人们。机场的电视里放着韩国节目,好像再向人们宣告自己已经是一家名副其实的国际机场。

  我靠在候机大厅的一角,注视着一切活动的生命,顺便等待着那架即将从地球另一端到来的庞然大物,等待着从那上面下来的我的故人。很奇怪,大厅里明明有许多座位,可不知为什么,我却只想站立。也许是多年来养成的习惯,那种不想让自己过得太安逸,多少带点自虐倾向的习惯。

  随着机场广播人员清脆洪亮的中文声和浑浊不清的英文声在空旷的候机大厅里回荡,以及看到那些处在半睡半醒之间的人们慵懒地揉了揉眼皮,我方意识到,自己马上就要见到这位久违的老朋友了。

  接机的人们不断向前涌动。我站在后面,举目远眺,试图搜寻他的轮廓。然而,直到大部队都已经走散,却始终不见他的踪影。不管是因为行赵太多,还是故意拖慢速度,以彰显自己的与众不同,我的心里始终都只有一个想法——这个家伙怎么还是那么能装。在那一刻,我脑子里自觉地浮现出一张脸,那是他见到我之后可能出现的似笑非笑的滑稽表情,因为他一定知道,在我面前装酷无异于班门弄斧,若论玩个性,他可差得远着呢。

  眼瞅着候机大厅就要陷入又一轮寂静,才见他大大咧咧地从通道里走出来,和我的想法如出一辙,他果然没带多少行赵。

  “苏越,快点!”

  我略显得有些不耐烦,目的只是想让他加快脚步。拜托,我哪里敢生他的气。

  苏越听到了我的喊声,先是眉头一皱,然后微笑着朝我走来,走到我面前,一句话不说便搂住了我的脖子,用攥着拳头的右手奋力敲打我的后背,说道:“兄弟,你还是那么结实。”

  “也不行了,腰已经明显不如从前生猛了。”

  “是么,这么说,床上功夫已经退步了?”

  “兄弟,你别忘了,就算我不如从前了,可我依然是吕世新。”

  说完,我笑了起来,苏越也陪着我开怀大笑,我们好像两个半辈子都没有笑过的人似的,非要在此刻将错过的所有快乐以笑的方式找回。只是,找得回吗?多半是自欺欺人罢了。

  “吃饭了吗?”

  “还没吃呢,就在飞机上对付了一点。”苏越笑了笑,“我还留着肚子等你请我吃大餐呢,OK?”

  “没问题,想吃什么你尽管开口,我今天可是带着20块钱出门呢,你兄弟我有的是钱。”

  又是一阵大笑。

  我很顺利地接过苏越手里的旅行包,我知道,见到从异乡跋涉归来的人,伸出一只手就意味着温暖。

  我和苏越加快了脚步,健步如飞般直奔大门而去,谁也不想在这个鬼地方多滞留哪怕一分钟。尤其是我,对于多愁善感的我来说,机场绝不是个好地方。

  “世新,你的奔驰停在哪里了?”苏越嬉皮笑脸地说。

  “做你的春秋大梦吧。”我道,“帕萨特用来接你已经很抬举你了,不愿坐的话看那边,一排出租车等着为你盛情服务呢。”

  “算了,我还是委曲求全吧,毕竟有一段日子没见了,你肯定特想我,对吧?”苏越说。

  “真是太好了,兄弟。”我说。

  “什么太好了?”苏越好奇地问。

  “你一点都没变,起初我还担心呢,四年不见,没准儿我会对你感到陌生,不过,看你刚才大言不惭的样子,我总算放心了。”

  苏越和我再次开怀而笑。

  “兄弟,你现在和马甜甜生活得怎么样?”

  听到“马甜甜”三个字的时候,我的心绪略微浮动了一下。没想到,都已经过去四年了,对过去的事情竟还是如此敏感。

  “喂,我说你不至于还记着那些陈年旧事吧?”苏越笑道。

  不愧是苏越,我的好兄弟,这个天底下最了解我的人,轻易便看出了我的烦恼。

  “怎么可能呢,我早就忘记以前的事了,甜甜现在可是我的女人。”

  我故作镇定,心想决不能让苏越看出我的不自然,哪怕一丁点也不行。可是,苏越显然对我刚才的表现放心不下,扭头对我说:“我说世新,我现在可是彻彻底底的局外人,刚才我只是站在好兄弟的角度关心你而已,你可别在那里断章取义地把我搅和进去好不好?”

  “你想哪儿去了,”我唯有自圆其说,“我只是有些伤感罢了。”

  苏越不屑地哼了一声,时隔四年,我又听到了这欠揍的声音。然而,我并未撒谎。经历了那么多,我如何能不伤感呢。过去的朋友如今都已经不在我身边,而且似乎永远也不会出现在我的生活中了,就像庭院中的麻雀,原本是一片吵闹的景象,稍有惊扰,便叽叽喳喳地一股脑飞走了。更让我无法接受的是,苏越这家伙当年就那样一声不响地消失了,四年来杳无音信,如今虽然回来了,却早已物是人非,连我都已经和甜甜同居多年了。

  “苏越,你能给我一个合理的解释吗?”我问道,“四年前你为什么说走就走,甚至连你最好的兄弟都不通知一声。还有,在这四年里你都干了些什么?”

  我边说边帮他把行赵放到后座上,随后我们钻进了车子,我以迅雷不及的速度将车发动,随着车体的微微颤动,我感觉自己的身体也被激活了。

  沈阳的冬天,空气刺骨寒冷。过了好一阵,等暖风将车子填满,我才将蜷缩在袖子里的双手拿出来,放在胸前搓了搓,一会儿还要靠它来*纵这辆笨重的机械呢。

  苏越也只顾着调整体温,全然没在意我刚才的问话,当他回过神来的时候,便问道:“唉?你刚才是不是问我什么了?”

  “我问你为什么一走就是四年,而且连个招呼也不打?”

  “和你一样,去寻找人生的答案。”

  听他如此解释,我忍不住笑了出来,笑声中带着苦涩的味道。我没想到,苏越竟然也能说出这样晦涩难懂而且带有一丝悲凉意味的话,颇让我感到意外。他曾经也是一个十分开朗的人,向往美好的生活,高尚的恋爱,为了追求令他心动的女人,他也付出了许多。然而,苏越终究摆脱不了他所在的圈子的阶级局限性,或者说是游戏规则也并不过分。我唯一困惑的是,岁月真的能在这么短的时间里便将一个人的棱角磨得失去了光泽吗?

  “兄弟,为什么没再找个女朋友呢?”我问道。

  “你怎么知道我没找?”苏越好奇地问。

  “你这样的人,如果有女朋友的话会不带在身边?我才不信呢。”

  “哈哈,还是你了解我,”苏越说,“不过你说错了,我在那边有一个女朋友,回国之前黄了。”

  “对方怎么样?”

  “相当不错,个子高,漂亮,父母是在南方做服装生意的,公司还不小呢。”

  “不错嘛,”我感叹道,“那为什么还分手了?”

  “性格不合呗。”苏越答道。

  “我说你呀,多少收敛一下,两个人在一起过日子,需要相互理解。就你这脾气,有谁能跟你合得来啊?”

  “谁说没有,以前不是有一个嘛。”苏越说完,顿了顿,“唉,不提了,这么久了,还提她干嘛,世新,你又把你那好伤感的毛病传染给我了。”

  “我可是什么都没说。”

  “总之,希望她幸福。”

  苏越说完叹了口气。

  伴随着不断从我们眼前晃过的路灯,苏越的那句话更显得凄切而悲凉。昏黄的灯光如同岁月的风霜,无情地吹打在我和苏越略带沧桑的脸上,那感觉真比北方腊月天的空气还要冰冷。带着这种讨厌的感觉,深蓝色的帕萨特逐渐远离机场,驶向洛南开发区。

  苏越所说的“她”指的是一个名字叫做向晴的女孩子,平时在学校,我亲切地称呼其为“小晴”。向晴和苏越在大学期间整整相恋了四年之久,如果算上高三,足有五年了。遗憾的是,他们两人的罗曼史也如同当今这个浮躁的社会一样,变化无常,并最终不期而终。这件事对苏越的打击似乎不小,我一直觉得,造成他如今这种对生活感到毫无寄托的精神状态,我是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的。因为从很早的时候我就知道,向晴并不喜欢苏越,可是,我却还是充当了整个事件的导火索,鼓励向晴去尝试一场没有建立在感情基础上的恋爱。尽管当事情发展到最后,苏越应该算是咎由自取,可向晴的遭遇的确有些可怜。对此我深表歉意,因为自始自终,向晴都是如此的信任我。

  苏越和我是从初中便整日厮混在一起的好兄弟,毕业后来到同一所高中的同一个班级,并结识了向晴。只不过,我比苏越要幸运一些,和小晴成为了同桌。

  严格来说,向晴是算不得大众眼里的那种标准美女的,充其量也就是具备了一个美女的性格罢了。或者可以说,是温文尔雅和超凡脱俗的气质将她装点得很美。当然,向晴也有缺点,她对于男生的追求总是不屑一顾,这也是我最无法接受的。我那时觉得,莫名其妙地漠视一切男生的追求简直是不可理喻,难道那就叫做冰清玉洁?苏越与我不同,他那时候对向晴目空一切的个性倒是喜欢的如痴如狂。

  高一没过多久,苏越对向晴的暗恋便成了班里尽人皆知的事情,向晴和我也都心知肚明,只是大家平时决口不提这件事。自打高中以来,我和向晴的关系维系得十分“融洽”,我们隔三差五便要吵一次架。尽管小晴对其他男生总是爱答不理,却惟独对我关怀备至。我一直认为,她之所以对我产生很浓厚的兴趣,多半是因为我桀骜不驯的性格。在高中,我算是社会上那种愤世嫉俗的典范,在我眼里,很多人和事都是不正常的,扭曲的,变形的。也许向晴是出于对异类的好奇,总之,她对我很体贴。

  苏越经常对我说起小晴的诸多优点,有些优点甚至连我这个同桌都没有发觉,足见当时苏越观察的细致程度。为了帮助自己的好兄弟,我那时候的工作便全部集中在此二人身上。一方面我要劝说苏越不要陷入太深,因为我发现,在苏越的思维中,向晴逐渐被神话成一个女神级别的人物,他就差对其顶礼膜拜了;另一方面,我也适当给向晴一些暗示,潜移默化地让她认为苏越是个相当不错的家伙。

  然而,事情进展得很缓慢。

  在我和向晴同桌的日子里,我们的校园生活过得有声有色。我这个人有个特点,总是对一些生活细节明察秋毫,因此,能够时常关心一*边的同桌,但非常适度。久而久之,向晴出于礼貌,也会自然而然的反过来关心我。但是她并没有想到,那时的我还很叛逆,讨厌别人过度的关照,所以,每当我对小晴说“我的事你少管”或“一边儿呆着去”的时候,吵架也就随之而来。起初,向晴会很生气,并且会说我不识好歹。后来见我始终不知悔改,索性开始公然对抗我的蛮横,处处与我针锋相对。再以后,便例行公事般大大方方地与我吵架。我和小晴之间的吵架总是很开心的,苏越看在眼里,就像吃了一颗酸葡萄,酸涩的感觉直沁到心里。

  有一件事我不得不承认,那就是我确实不具备苏越的远见卓识。他的这种本领在小晴身上得到体现。到了高二下学期,本来长相并不突出的向晴突然基因突变,成了班里颇具淑女气质的美女,美得让我都不好意思再和她吵架,于是,我和小晴开始遵守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了。自打那以后,我变得坦然了许多,因为之前我与小晴的那种暧昧关系,经常使我觉得有些对不起自己的兄弟。

  随着日子的推进,向晴与我无话不谈,我们之间几乎不保留秘密。也是在那个时候我才知道,小晴早就知道苏越在暗恋她。

  “你就和他交往看看嘛。”

  每次我对小晴说出这句话,她总是说自己根本就不喜欢苏越。当时我并不知道原因何在,论家庭背景,苏越的家庭甚至是许多富人都望尘莫及的,而且长得也是相貌堂堂。直到许多年以后,当我了解了向晴的家庭我才明白,她的那种如坐云端的高贵气质和天真率性,也源自她的家庭。向晴的父母都是生意人,虽然没什么政治背景,但家境也很富裕。从小她便生活在一个没有压力的家庭里。

  向晴确实与众不同,因为她能把我的兄弟迷得*。那个做什么事都自信满满的苏越,一旦谈到到向晴时,便会表现得像个笨蛋。

  “世新,”苏越露出一副愁眉苦脸的样子,“完了,我彻底没戏了。”

  “又怎么了?”

  “上午下课时,我不是去你那里跟你聊天么。”

  “是啊。”

  “我偷偷瞄了一眼小晴,她连看都没看我一眼。”

  “那有什么大不了的,是你想的太多了。”

  “别安慰我了,我看我是够呛,她现在对我还是不理不睬。”

  “你还真是没遇到过挫折。”我喝了一口可乐,接着说,“也难怪,初中那会儿,都是女孩子围着你转,这回遇到一个不拿你当回事儿的,你就不知道该怎么办了,哈哈。”

  “兄弟,你说的太对了。”苏越赞同道,“我一到小晴面前,说话就紧张,以前我可从来不这样。”

  “我真不明白,向晴就真有那么好?能让你如此着迷。”

  “你不懂,你还没发觉她的优秀之处。”苏越说道。

  “如果你真喜欢她,我帮你约她出来好了。”我说。

  “真的?”

  “废话,当然是真的。”

  “可是,能行吗?”苏越犹豫不决道。

  “肯定行,”我说,“只要我出手,她早晚会成为你的女朋友。”

  “行,那就交给你了,好兄弟。”

  我和苏越就这样达成了口头协议,学校对面的小饭店内,两个好兄弟正密谋着一场小小的阴谋。

  我们三人所在的这所高中名声显赫,名字叫德育中学,且不说德育的对象是教育还是学生,反正在这里念书的大多数是家境富裕的孩子,至于像苏越那种既涉及商界,政治背景又坚如磐石的家庭富家子,倒不是很多。

  在这个文化内涵并不十分浓郁的古都,教育产业倒是办得红红火火。本地的各个重点高中之间有一个非官方的排名,依据是多年积累下来的升学率。因为德育中学每一年出现的清华北大生比较多,因此排名第一。如此循环下去,这所学校变得越来越难进,像苏越和向晴那样的学生,成绩好,家里再帮忙使点力气,自然成为学校非常渴望得到的人才。而我呢,在社会上没人,转不了正式生,只能以借读生的身份混迹在那些优秀的学生里,除了学校里的同学和一些师德高尚的老师以外,剩下的人是不把我这种借读生算作本校学生的。据我的观察推测,他们勉强能拿我当个生物看待算是不错了。

  凡事都没有绝对,当事物的发展趋向绝对化,那也就是说,离灭亡已经不远了。只不过,个别老师似乎不懂得这个道理。尽管是这样一所闻名遐迩的学校,大多数学生还是凭借中考的出色发挥考上来的。记得高一上学期时,高三年级的某个班出了一起事件。当时那个班的班主任将生意带进了课堂,在她聪明头脑的驱使下,她将好座位全部留给了那些在生活上给予她经济支持的学生,无视学生的身高和是否近视。直到有一天,一个普通劳动者的后代,没有学到富家子的阔绰,却学到了富家子的脾气,将一把十厘米左右的水果刀刺向了老师的腹部。那学生在出刀的那一刻便已经后悔了,因此,伤口没有危及生命。学生的前途自然毁了,还被追究刑事责任。至于那个老师,在家休养了很长时间,经过学校多方鼓励,终于答应以科任教师的身份重新踏入教育净土,但是,却誓死不当班主任了。

  有些人认为,在德育中学念书的学子是幸运的,其实并非如此,这里的老师才是真正受到上帝眷顾的人。只要你见识了这帮学习疯子的解题速度,你也会同意我的观点。我猜想,他们从小一定都是喝最昂贵的进口奶粉长大的,否则怎么可能这么聪明?这样的学生,在现有的教育体制下,无论放在哪所学校都会被视如瑰宝的,如今只不过是被集中了起来,组成了一座“宝库”。老师们只是“守护人”,负责守护这些宝贝,以确保不被外界腐蚀。然而,很多家长以为这些“守护人”具有点石成金的本事,于是想尽一切办法,用尽一切人脉和金钱,就是为了将自己的孩子送到这里。正是这种行为,将这里的老师惯出了一身毛病,如同计划经济体制下从事某些趾高气扬的职业的员工一般。

  不管是瑰宝,还是像我一样的糙石,幸运的是,两者之间并不排斥。所以,即使是我这样的借读生,也还是能交到一些知心朋友的。苏越自然不必多说,向晴对我的照顾也是细致入微,她不仅在学习上帮助我,还曾经替我打抱不平。

  记得又一次,我在语文课上睡着了,当时教语文的小老头明明看见我趴在桌子上,却偏偏叫我起来读课文。

  “吕世新,你给读一下课文。”

  我迷迷糊糊地站起来,瞥了她一眼。小老头一脸严肃,眼神俯视,我能看出来,她心里其实在说,看你小子怎么办!

  我懂得读心术,这是苏越说的。

  当时,我有些茫然不知所措,我拿起语文书胡乱翻着,同时等待好心人小声告诉我该读多少页,第几行。

  “六十二页第三段。”向晴对我说道,那声音是从牙缝里挤出来的,还带有嘶嘶的声音。

  “什么?”

  “六十二页第三段。”

  “你稍微大点声。”

  “唉,六十二页第三段!”

  终于,我勉强听清了,迅速翻到六十二页。也许是整个过程耗时过长,我刚打算开口,小老头便以一副极其不耐烦的口吻说道:“行了,不用读了,你站着吧!”

  紧接着便问:“吕世新,你知道金玉其外败絮其中的含义吗?”

  “不知道。”我赌气道。

  “我猜你也不知道。”小老头白了我一眼,“就你这样的学生,能知道就奇怪了。”

  之后我就一直站立到下课,说实话我一点也不在乎。我多希望当时是那样,不幸的是,我做不到。站在教室,我觉得身体如同发了四十度的高烧,如果书桌是个冰窖,我真恨不得马上把头埋进去降温。我当时感觉自己成了众矢之的,成了班里的笑柄。

  失落的情绪一直延续到下课都没有衰减,我将脑袋搭在书桌上,既不跟任何人说话,也不看任何人,更不为下节数学课做准备。

  “你干嘛呢?”耳旁传来熟悉的声音。

  “你少烦我。”

  我依然不肯抬头,等着接下来一系列的冷嘲热讽。但是那一次,向晴没有说诸如“给脸不要脸”或“不知好歹”之类的话,看来,她当时真的看出我的心情实在是糟透了。

  “小老头上课时说的话确实太过分了,简直就是狗眼看人低。”向晴说道。

  我抬起头,仿佛竞选的人遇到了一个支持者一样兴奋。

  “我看小老头恨不得在我脑袋上贴一个纸条,上面写上‘借读生’三个字。”

  “别这么说,小老头也许没那个意思。”向晴道。

  “行了,你还是别替她说话了。”我说,“她的意思我明白,我是德育中学这块金字招牌里的败类。”

  “你倒挺会理解的。”向晴笑着说。

  “不是我会理解,她本来就是那个意思。”我倔强道。

  “好好,就算是那样,那你就争点气,让她改变对你的看法就好了。”

  向晴说完这句话,已经开始在那里预习下一节的数学课了。我也翻本,假装翻几页,装给她看,处在那个年龄的男生就爱如此,尤其是在面对关心你的女孩的时候。

  德育中学的老师大多不错,如小老头的不多,然而,这样的老师如果让你碰上一个,就会在你的学生时代留下一段恐怖的记忆。小老头有一大爱好——分析学生的家庭背景。就拿我来说,借读生就意味着学籍没有转过来,学籍没有转过来就意味着家庭背景不够硬,家庭背景不够硬就意味着可能在教育领域之外对她帮不上忙。按道理,基于我当时的性格,也许我会用拒绝听课来反抗,但是我并没有那么做。相比之下,我的班主任倒还不错,我从没有发现他歧视过某个同学。他有自己独到的班级管理方法,其中一项就是,他不轻易调换同桌。照他自己所说,如果两个人都没有什么意见的话,就要一直坐在一起,除非其中一个学生要求换同桌,那也要看有没有人愿意换才行。靠着这种制度的庇护,我和小晴的关系一天比一天密切。甚至有时候,我打篮球将手指弄破,小晴发现后会从书包里拿出创可贴,很自然地帮我包上,身后的同学看到此景,总会传来阵阵欣羡,小晴只是淡淡一笑,偶尔善意地回头瞥对方一眼。当时我不怎么在意苏越的想法,因为那时我对小晴还没什么感觉。年少轻狂时,我不珍惜异性的关怀,直到赵婉晨的出现。

  当然也有学校方面的因素存在。在德育中学,谈情说爱基本上不是学生应有的权利。这不难想象,他们来这里的目的就是为了学习,再说,当你对一个女孩儿整天朝思暮想,于是打算晚上找个机会送她回家,进而增进一下彼此的了解的时候,却发现门口赫然停着一辆高档轿车,你看着那女孩儿信步走向那车,甚至猜不出高档轿车里面的人究竟是她的家人还是保镖的时候,你怎能不对此望而却步呢?你可能会坚信真爱无敌,但是很抱歉,这里不是美国,你也不是马克吐温。

  德育中学的学生学习都很拼命,除了一些特例,大多数都是那种即使晚上五点早早回家也会学习到半夜才熄灯就寝的怪物。虽说我的基础比起其他同学来要差一些,但若拼命努力,也能在班级同学以及大部分老师面前争得一份来之不易的尊重。所以,自从来到这所学校,我就在心里暗暗憋足了劲儿,誓要发愤图强。

  只不过,事情并没有我想象的那样单纯。一个学期过去了,我在班级里的名次始终游荡在中下游。并非是我不思进取,而是那帮狂热的学习疯子太执着。每一次考试,很多人的成绩只差毫厘,假如考试的时候稍微放松精力或是发挥失常,排名很可能如因喝多了啤酒而憋不住的尿一样一泻千里。

  我与德育中学的学生有本质的区别,第一是我非常叛逆,第二就是我平时只用一部分时间来学习课本,剩下的时间除了打打电话之外,还要看一些课外书。我有收藏书的习惯,但看的书并不多。我父亲的书架上倒是有不少名著,而他的习惯比我更甚,他不是看的不多,而是根本不看。在诸多著作中,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有契科夫的《第六病室》和塞林格的《麦田里的守望者》。我至今认为,自己愤世嫉俗的偏激性格多少都与这两部作品有关。有一次,我将《麦田里的守望者》拿到学校,用来打发闲暇时光,这闲暇时光或许也只有我才有。当我*书中角色的时候,被向晴注意到了,便问道:“世新,你在看什么?”

  “小说。”

  “什么小说啊?”

  “《麦田里的守望者》,你看过没有?”

  “没看过,名字挺好听的,讲的是什么内容啊?”

  我对这种问题颇为头痛,认为能问出这种问题的人不是太聪明就是太傻。如果我能用几句话就把一部长篇小说的内容解释得令人满意的话,我早就不在学校混了。

  “讲的是关于非洲土著人的事。”我说。

  “原来是这样,听名字倒也差不多。”向晴一本正经地说,“有意思吗?”

  “有意思。”我说。

  “有时间借我看看。”

  “行啊。”

  小晴最后没有来得及向我借那本书,因为她根本就没有时间看。尽管如此,在德育中学的生活仍然是痛并快乐的。只是,我没有那份荣幸在这里度过整个高中生涯。高二的那个暑假,我离开了德育中学,回到我学籍的所在学校——向阳私立高中。原因嘛,是因为打架。

  自从向苏越作了保证,我便开始寻找机会,只是很遗憾,有好几次都胎死腹中。我总觉得那些理由都太牵强,向晴知道苏越喜欢她,以她的性格,直接邀请是绝对要被拒绝的。

  终于,我等到了一个机会。在离开德育中学之前,我如期的为苏越和向晴制造了一次约会。在我离开后,苏越也顶替了我的位置,顺利的和小晴成了同桌。那机会在当时来看,并没有发生多么剧烈的化学反应,但我始终认为是那个机会改变了我们三个人的关系和命运。而那机会,来的是如此普通。

  时间还要追溯到高二上学期期末。北国的雪刚刚给干枯的城市披上了一件洁白无瑕的冬装。赶上这种鬼天气,青年人的优势便得以突显,北风不仅冻不死他们的激情,相反还能激活他们的浪漫情愫。

  周六的一天下午,我与小晴在教室里聊天。

  “小晴,你明天有没有什么安排?”我问道。

  “明天吗?”小晴眨了眨眼道,“还不知道,应该不会有什么安排吧。”

  “要是没有安排的话,要不要去和我踏雪?”我问。

  “踏雪?”向晴惊异地看着我,“去哪儿踏雪啊?”

  “好好想一想。”我说。

  向晴只是停顿了几秒钟,道:“我不知道。”

  “我说你怎么这么笨,不就是希望公园嘛。”

  “去希望公园?”向晴问道,略带兴奋。

  “对。”我说。

  “那有什么意思啊?我看你是没事闲的吧。”

  “到底去还是不去,快说。”

  我有些不耐烦,小晴则始终平静地看着我。她问我:“世新,你喜欢踏雪吗?”

  “非常喜欢。”

  “哦,你倒说说,踏雪有什么意思?”

  “什么意思?”我反问道,“让我想想。”

  “好的,你想吧,想出来我就去。”小晴说完,又低头看起了书。

  小晴当然会去,这是她后来告诉我的,当时,她只是想多了解我,而我,却没有给她太多的机会。

  “我想好了。”我说。

  “想好了?”小晴的眼睛一亮,“说吧。”

  “我想,踏雪的乐趣主要体现在一种境界上,是一种天人合一的境界。没有目的,也没有任何压力和烦恼。”

  小晴一笑,说道:“想了半天,就想出这么点内容?”

  我的忍耐终于降到零点,道:“去不去,给个痛快话。”

  “去,”向晴爽快地答应道,“但是你要请我吃饭。”

  “行啊,你个母夜叉。”我说道。

  “谁叫你想叫我出去又不老实说呢。”小晴说完这句话,不再理我了。

  我当时觉得自己的确很不光彩,处心积虑地欺骗一个信任我的女孩。但是为了苏越,我别无选择。有时候我在想,即使当时我知道小晴的真实想法,又会选择接受,还是拒绝?那些流逝的青春,与我和苏越如今这两张成熟的脸部轮廓比较起来,似乎一些都不那么重要了。

  我和小晴约定周日早上7点半钟在希望公园不见不散。当天下午,我迫不及待地把这件事告知苏越,苏越欣喜的如同走火入魔。

  “兄弟,有你的。”苏越说。

  “这算什么,搞定小晴还会有问题么。”我吹牛道,“怎么样,你来不来?”

  “废话,当然来,纵使*也要来啊。”苏越说。

  “哈哈,不知道小晴那天来的时候,突然发现你也在,会是个什么样的表情。”

  “我靠,你没告诉她我也来?”

  “没有,我想给她一个惊喜,那样才有意思。”

  “去你的吧,到时候我怎么办?”苏越一脸的不高兴。

  “兄弟,你放心吧。”我冲他一笑,道,“明天你就晚一点到,她看到你保证大吃一惊。”

  “你滚吧。”苏越说,“那样好吗?男生迟到貌似不太礼貌吧?”

  “没事,你就听我的好了。”我自信满满道,“我太了解向晴了,要是让她知道你也来,她肯定不会答应我。”

  “行,那我晚一点到,我就8点左右来吧。”

  事情就这样敲定了。我和苏越正打算回教室,只见他突然表情痛苦,说道:“世新,你先回去吧,我肚子痛,要去蹲一会儿。”

  “靠,你真牛X。”

  “不行了,我得赶紧去了。”苏越说着就往厕所方向跑,跑了几步又回过头来,“兄弟,麻烦你给我送点手纸。”

  我用一个无奈的点头打发了他,回到教室取手纸,去完成我这伟大的“屎命”。

  德育中学下午的自习课,班主任通常不在教室看管,学生们比较自由,然而也少有说话的。

  “又回来晚了。”向晴小声对我说。

  “有点事儿。”

  “我说你呀,真是这里的另类。”

  “没你另类。”我说着在书桌里翻来翻去。

  小晴一直在旁边看着我,说实话,如果不是和我坐在一起,她的成绩或许会更好。

  “小晴,你有手纸吗?”我看着她说。

  “有。”说着麻利地从书桌里掏出半卷手纸。

  “谢谢。”我将手纸拿过来,扯下一些。

  “你要干嘛啊?”小晴问道。

  “给苏越送去。”我说。

  “都拿去好了。”小晴说。

  “不用,他屁股没那么大。”

  我拿着手纸,从容地走出教室,没遇到班主任。对于自习课外出这种事,向晴曾经一度阻止,但见我对此毫无顾虑,终于明白此举乃对牛弹琴,从此不再说三道四。

  “兄弟,你还记得‘天时’吗?”汽车经过一座20几层的大厦,在马路灯光的映衬下,黑色的弃用多年的大楼如同废墟。

  “他已经黄了多少年了?”苏越问道。

  “少说也有8年了吧。”我说。

  “还记得那个时候吧,我们经常来这里。”苏越道,“当时它可是这里最大的洗浴中心,又有谁能想到它竟然能干黄了,想想都觉得可笑。”

  “真是30年河东,30年河西啊。”我道。

  “一会儿就要路过德育中学了。”苏越说。

  “要不要进去看一看?”我问。

  “算了吧,这个时间,打更的大爷非报警不可。”

  “我随口说说,你还当真了。”我笑道。

  “晚上开车专心点。”苏越叮嘱道。

  我们有片刻的时间没有说话,然而,寂寞是恐怖的,我们终究还是承受不住。车子路过德育中学,距离目的地就只剩下一半的路程了,我们很自然地聊起了那次聚会。我本不想过多地谈论那些事,因为我不知道苏越是否真的已经将过去彻底抛弃。不过,这次是苏越主动提起的,我便顺着他说了下去。

  如果记忆不出差错,那是周六的一个晚上,我与苏越通了电话,再一次提醒他,第二天早上来的时候一定要穿的得体一点。苏越三两句话就打发了我,又急着上厕所。

  “好了先不说了,刚才和亲戚在饭店吃饭,有点吃坏肚子,突然想拉稀,先挂了。”

  “得,你快去吧,都拉干净,省得明天掉链子。”

  挂了电话,我冲了个澡,躺在床上翻看小说,我不知道自己是什么时候睡着的,只记得醒来时已是早上五点半,这是我早起的标准时间,十年不变。

  那天早上,我拖着沉重的脚步去卫生间方便,又简单用清水抹了脸,刷刷牙,活动一下四肢。我尽量蹑手蹑脚,却还是惊动了半睡半醒中的母亲。她的睡眠一向不好,稍有动静就睁开双眼。

  “儿子,怎么起来这么早,今天不是休息吗?”

  “休息,”我轻声道,“一会儿去公园和同学散步。”

  “这么早就出去,天还没亮呢,小心点啊。”说着,母亲吃力地坐起来,带着一个大哈欠走出卧室。

  “妈,你不用起来。”

  “我给你弄点吃的,早上不吃东西可不行。”母亲走向厨房,打开冰箱拿出两个鸡蛋。父亲依然睡得酣香,呼噜震天。

  “不用了妈,你回去接着睡吧,我早上不用吃东西。”我走过去对她说。

  母亲显得有些焦虑,她是担心我不肯吃,于是说道,“哎呦,傻儿子,等你出去就知道早上有多冷了,吃点东西能御寒。”

  无奈之下,我只好顺从。

  “喝杯牛奶吧。”母亲说。

  “还是喝咖啡吧。”我道,“我自己冲。”

  母亲走到厨房去煎鸡蛋。

  “一会儿出去可要多穿些衣服。”

  “放心吧,我又不是第一次出去。”

  母亲低头注视着炒勺中的荷包蛋,直截了当地问道:“是和女同学出去吧?”

  “一男一女。”我若无其事地说。

  “你现在的心思可不能放在处对象上,世新。”

  “我懂,她们都是我的好朋友而已。”

  母亲满意地答应着,在她眼里,仿佛我还是个不懂得异性的美的傻子。

  “出去时最好穿上羽绒服,别光顾着好看,冻出毛病的话,老了该得病了。”

  “妈,我没事。”我终于也有些不耐烦了,“煎完鸡蛋你就去睡觉吧。”

  虽然我的话说得清楚明白,可母亲依旧视若旁风。她将煎好的鸡蛋端到桌子上,顺势坐了下来。咖啡已经被我喝了一半,剩下的一半,我打算留到鸡蛋吃饭再喝。

  母亲不肯放过早上这点时间,例行公事般地问我一些不厌其烦的问题。

  “儿子,现在上课能跟得上吗?”

  “还行,下点工夫的话应该没问题。”

  “你可别忘了,咱是借读生,底子不如他们。”

  “我知道,”我说,“借读生也一样,我们班的班主任对我挺好。”

  “那别的老师呢?”母亲问道,“没有因为你成绩不好而歧视你吧?”

  “没有,怎么会有那样的人,别忘了,他们可都是老师。”

  “那就好,”母亲长叹一口气,“咱可别跟老师过不去,学习是为了自己。”

  母亲对我的品性了如指掌,她知道我总是自诩为道德的捍卫者,力图对抗我所认为的一切不公正和丑陋的现象。这是有先例的,初中时,我就因为不满老师的为人而拒绝学习,成绩也是一落千丈。

  “这一年可要两万块钱借读费呢,你可千万要好好学习。”母亲继续说。

  “妈,我明白,”我一边咬着荷包蛋一边说,“每年两万的借读费,就算是为了它我也要拼命啊!”

  我不得不承认,当时我根本没拿母亲的话当回事儿。这就好像让一个小学生去考虑和设计他的人生一样,初衷是好的,可听起来总是有那么一点空空的感觉。

  我穿好鞋子,悄悄从外面把门关上,尽量不惊动熟睡的邻居。

  灰暗的天际夹杂着阴冷的空气,像一幅刚刚画完还未完全干透的城市风景画。我家附近便是市内最大的一座公园——希望。公园分为两个部分,外面是游乐场,里面是皇太极的陵墓。尽管是著名景点,只因票价并不便宜,而且也并非十分有趣,所以自打小时候父亲带我去过一次之外,就再没去过。

  时间很早,公园人迹罕至,只有数不清的四季常青的松树矗立在那里,给整个公园增添了一份怀旧气息,像是植物界的兵马俑。古代的皇帝总是被臣子们捧为“万岁万万岁”,其寿命终究不及这没有丝毫贪婪之心的植物。之前下了整整一天雪,直到半夜才停,所以公园里的雪是崭新的,还没有人踏过的痕迹。

  我一步一步踏实地走在公园里,松垮垮的雪在我脚下发出咯吱咯吱的声响,如同某种生物的鸣叫。我正陶醉其中,突然发现远处一个婀娜的身影扭扭捏捏地向我走来。

  “来得这么早啊!”

  我离老远就喊道。向晴和我的视线撞在一起,在北方最寒冷的冬天,她带着春天般的微笑向我招手。

  “冷死了,冷死了,冷死了。”小晴用了排比句来表达对我的抱怨。

  “你怎么提前来了?”我看了看表,七点二十三分,足足早了七分钟。

  “第一次被你约出来,总不能迟到啊。”

  我看着向晴冻得红扑扑的脸,说:“怎么连个围脖也没带,是不是出来时太着急了?还是跟我约会太紧张了?”

  “讨厌。”向晴笑了笑,“礼拜天睡懒觉习惯了。”

  “真不好意思,害你没睡成好觉,早知道就不找你出来了。”我口是心非地说道。

  “没关系,平时这个时候,不是已经在学校上早自习了嘛,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可不是么,我们这代人一点也不轻松。”

  蓬松的雪在我脚下咯咯作响。

  “你又在那里装成熟了。”向晴道。

  “我哪里装成熟了?”我问。

  “怎么没装,你看你说话的语气,一副要死了的样子。”向晴笑道。

  “我说你能说点好听的不?”我瞪着向晴道。

  我记得那天早上,我和小晴聊得很开心,让我一时间忘记了策划这次活动的目的。我想有那么一时片刻,我的内心深处企盼着苏越不要出现。也许是这种想法太过强烈,导致我的思维暂时性的陷入迷茫,我竟看着小晴,问道:“小晴,今天咱们干什么来了?”

  向晴听到这句莫名其妙的话,倍感诧异地望着我,说道:“干什么来了?是你找我出来的啊,你不是想踏雪吗?”

  “哦,对。”我慌忙解释道,“我有点困,昨晚睡得太晚了。”

  “我看你也有点精神恍惚,怎么,今天能约我出来,让你昨晚高兴得失眠了?”

  “嗯,是啊,好久没约美女出来了。”我含糊答道。

  “既然如此,那就给我精神点,咱们往里走走。”

  小晴说完,向前快速迈了几步,像是要跟我比赛似的。然而步伐又马上慢了下来,变得轻盈。她在我前面走着,我在后面跟着她。向晴的动作像一只刚会走路的企鹅,左摇右摆,在地上留下了一条可爱的小脚印。我故意踩着她的脚印走,将那些脚印扩大了一圈。

  “世新,你有没有感觉自己现在像个小孩子?”向晴回过头来问我。

  “我可没有那种感觉。”

  “怎么会没有呢,小孩子不都是无忧无虑的吗?”

  “是啊,”我笑着说,“可小孩子不会像你这样走路。”

  “哦?小孩子通常怎么走啊?”向晴头也不回,继续向前走。

  “小孩子一般都不怕冷,也不怕摔跤,他们通常在雪地里都是活蹦乱跳的,打滚、打雪仗、摔跤。”

  “咱俩也可以啊。”向晴说道。

  “你是说玩摔跤?”我有些脸红,也许是我成熟的早,一说“摔跤”,我的头脑中浮现了我和小晴拥抱在一起时的画面。

  “当然不是,我是说打雪仗。”

  话音刚落,我就搓起一个雪球,照着小晴的后背砸了过去,可能是不敢太用力,雪球中途下落,正打在小晴的屁股上。

  小晴转过身来,又气又恼,表情滑稽。她也搓起一个雪球,向我扔过来,却被我很轻松地避开。

  “哈哈,你打不到我,你就是废物。”我嘲笑她道。

  “你等着!”小晴不服气,蹲*去搓第二个雪球,刚站起来,又被我打中。

  “你等一会儿,我还没准备好呢。”小晴说道。

  平时在学校,我见到的总是那个穿着校服,背个大书包,埋首做起题来六亲不认的那个向晴,一个成绩总是名列前茅,令人欣羡的向晴。却没想到她也有如此天真烂漫的时候,那一刻的她,纯洁得如同一块没有任何杂质的冰。

  苏越,如果你今天来不了,那该多好,我当时心里这样想到。可惜天不遂人愿,小晴突然僵住了的表情说明了一切。我向身后看去,远处一个人影,没错,那是苏越,他带着可掬的笑容款款而来。顿时,我那可怕的念头也云消雾散。

  “世新,苏越怎么来了?”向晴皱着眉头问道。

  “我叫他来的。”

  “你……”向晴顿了顿,“你叫他来怎么不事先告诉我?”

  “我想给你一个惊喜。”

  “真有你的,吕世新。”向晴说,“你是故意的,是不是?”

  “没有啦,只是想让你惊喜一下子而已。”

  “少来。”向晴一扭头,“回学校再跟你算账。”

  向晴当时的话带有一种女人特有的报复心理,让我有一丝畏惧,我想她那时是有一些生气的。可是,容不得她使性子,就在我俩对峙的时候,苏越已经走过来了。

  “不好意思啊,我来晚了。”

  向晴微笑不语,我急忙救场,“不晚不晚,我还嫌你来早了呢。”

  苏越看了一眼向晴,脸刷地红了起来,仿佛能烫化地上的雪。

  “小晴,”苏越说,“这么冷的天,你还能出来,太了不起了。”

  “没办法啊。”向晴笑了笑,又看看我,说道,“一个不小心,就被别人给骗出来了。”

  我咳嗽两声,道:“让你早点起床到公园呼吸点新鲜空气,还不是为你好。”

  小晴忍不住对我笑了,好像意识到自己刚才的脾气有些过分。见小晴笑了,我的心也轻松了下来,我和小晴的默契就是这样,一个笑容就能表达所有的意思,那一个微笑就是说,以前的事就不要追究了。

  苏越不知道我和向晴在笑什么,也跟着傻笑。

  “向晴,你今天出来是怎么跟家里人说的?”苏越问道。

  “我和他们说去图书馆看书。”向晴笑着说。

  “看不出来,你还挺会说谎。”我说。

  向晴用手拍了一下我的肩膀,道:“你还好意思说我。”

  我和向晴是老同桌,她自然要跟我更随意一些。我感觉那种微妙的关系让在场的苏越有些尴尬,便绞尽脑汁找一些乐子。

  “小晴,我们往里走走?”我问道。

  “好啊,走走吧。”

  “要不,咱们赛跑吧。”我说。

  向晴和苏越都愣了,正常人与非正常人在一起,这种表情是常见的。

  “赛跑?”向晴疑惑道。

  “全是雪,怎么跑啊?”苏越问道。

  “全是雪就不能跑吗?”我说,“这样才好玩嘛。”

  “我还是不跑了,要跑你们跑吧。”向晴摇了摇头。

  “那好,你给我们当裁判。”我道。

  “兄弟,你真的打算跟我比?”苏越问。

  “废话,你以为我和你闹着玩呢?”

  “跑步你可不是对手。”苏越露出自信的笑容。

  “行不行跑了才知道。”我说,“小晴,你在前面给我们当裁判,一会儿你手一放下,我们就开始。”

  向晴似乎很喜欢当裁判,踏着欢快的脚步向前走去。她的步伐有些吃力,却又带着轻盈,显然心情不错。当时我从她的后脑勺都能看到她脸上挂的笑容。

  “在这里行吗?”向晴喊道。

  “再远点。”

  “这回呢?”

  “行了。”

  我趁着向晴远离我们的这段时间和苏越说了几句话。我问他感觉怎么样?他装腔作势说还行。从他一系列的言谈举止都能看出,苏越太在乎自己在小晴心里的形象了。

  “哈哈哈。”苏越又点燃一支烟,在车上吞云吐雾。

  “兄弟,你少抽点,我这车可不比奔驰,大冷天的,你非得逼我开窗户吗?”

  话音刚落,苏越已经打开了车窗。由于车里的空气足够暖,能够短暂地对抗寒气。因此,那本应该冻得皮肤掉渣的空气此刻却变得舒服得很。

  “怎么样?清醒了许多吧。”苏越调侃道。

  “托你的福。”我说。“没想到,你竟然还能记得那次在希望赛跑。”

  “当然记得。”苏越哼了一下,“那天你可是出尽了洋相。”

  “我告诉你,你得谢谢我,要不是那天我摔了一跤,缓和了气氛,你还不得紧张死?”

  “看来我还真是应该谢谢你。”

  “有时间再算旧账吧。”

  车程还有很远,我和苏越便利用这点时间回味起那次赛跑来。当时我们并排站立,做好了预备的姿势。向晴郑重其事地将手臂抬向空中,当手臂放下的一刹那,我和苏越冲了出去。虽然无法看到自己跑步时的动作究竟有多滑稽,但是从向晴脸上展露的笑容便能知道,那一定是十分惹人喷饭的。

  因为很在意自己在向晴面前的行为举止,苏越不敢跑得太难看,只好以牺牲速度为代价。这样一来,我的胜利看来就是必然的。人们说人生就像赛跑,是因为赛跑能够摔跤,也许是跑步的时候过于兴奋,我竟然在临近终点的时候,当着向晴的面摔了一个狗啃屎,整个人扑倒在雪地里。苏越从我身边悠然跑过,得了第一。

  向晴开怀大笑,说实在的,我和她做了一年多的同桌,也没见她如此开心地笑过。

  “世新,平时你没少跟我吹牛,说你运动天赋超群,今日得见,不过尔尔啊。”向晴讽刺道。

  我站起身,拍了拍了身上的雪,道:“我擅长的是长跑和篮球,短跑并非我的强项,不信你问苏越。”

  苏越只是轻蔑地一笑,并没有说话。他那故作姿态的劲头还真有点让我恼火,不过,那只是转瞬即逝的想法,并不足以影响当时的心情。

  我走过小晴身边,想带着两人朝里面走。向晴看到我的肩膀上残留着一些雪,走近我,做出一个足以让苏越妒火中烧的举动。她一面帮我拍掉身上的残雪,一面说:“看你身上的雪,像个不懂事的小埋汰孩儿似的。”

  小晴的手触到我的那一刻,连我自己的神经都惊跳了一下,所以我总认为,苏越对那一幕一定记忆犹新。

  残余的夜色彻底褪去,我们迎来了第一缕货真价实的阳光。我们三人只是走着。当时我对漫步在杳无人烟的公园已经有些腻烦,但从小晴的表情上看,似乎依旧充满了鲜明的童趣。她好像对那些枝桠上挂着白雪的松树兴趣浓厚,目光始终像寻觅什么东西似的朝斜上方扫视着。

  来到皇陵前,我们三人仿佛被历史的足迹给镇吓住了,一时间不知该往哪里走。瞻仰希望可不是那天我们来这里的目的,说实话,年轻时,我的思想里承载不了那些宏伟的历史建筑,我是生活在现代的人。当时我觉得,希望并没有人们想象的那样富丽堂皇,完全是用来欺骗外地游客的。上这种景点消费,如同买票看一场炒作得十分到位的烂片子,等到后悔为此花钱时,已经身在影院,或看完了,这才叫真正的后悔莫及。更无可奈何的是,上这种当与买到一件瑕疵品或假货不同,后者是有可能退款的,但旅游和电影却不行。这种产业最大的优势就在于让你上了当都不知情,或知情了也毫无办法。

  “能进去吗?”小晴看着大门问道。

  “你蠢吗?没看售票处锁着门呢?”我说。

  “你才蠢,我当然看见了,所以才问你能不能进去。”向晴说。

  “我靠,你是想让我带你跳进去喽?”我说。

  “你跳,我就跳。”

  小晴说完这句话,我们三人相互对视一眼,不约而同地笑起来。之前《泰坦尼克号》刚刚上映,我们对这句经典台词记忆犹新。遗憾的是,我们都是在家看的盗版VCD,没有一同到电影院欣赏。

  “算啦,我看我们还是不要进去了,免得被抓住。”苏越终于开口说道。

  “兄弟,你还真以为我们能进去吗?带着这个拖后腿的?”我笑着说。

  苏越只是笑,没说话。

  “咱们还是走吧,大冬天的,简直是活受罪。”向晴说道。

  我和苏越都没什么意见,于是大家朝公园正门返回。

  “真搞不懂,这种破地方每年也能吸引那么多游客来参观。”我边走边道。

  “这些都是历史文物。”小晴道。

  “那有怎么样,这些建筑最多也就几百年而已,论雄伟和历史久远度,远远比不上金字塔。”

  “你还真能抬杠。”小晴不假思索道。

  “所以去金字塔比来希望公园要贵啊。”苏越说。

  “哈哈,说得好。”小晴笑道。

  “你们说古代的那些老百姓对皇帝为什么那么忠诚呢?”小晴随口说道。

  “因为古代的人都比较傻。”我说。

  “我看不见得,”小晴道,“古代人不见得都比你傻。”

  “小晴说得没错,”苏越接着说道,“要比傻的话,没人能比得过世新。”

  “好啊兄弟,你这重色轻友的家伙。”

  我说着扑过去打苏越,本来我在力量上不是对手,可苏越那天状态不好。他因为早上多喝了几杯水,突然想上厕所。当时离我们最近的厕所大概有五百米远,我劝他在树丛中解决,可是他死活不肯。向晴对此也觉得好笑,这更增加了苏越的窘迫感,脸刷地红了起来,与皑皑白雪形成鲜明对比。

  “我快去快回,你们在这里等我一下。”苏越说着就要跑。

  “我们一起过去吧,反正呆在这里也没意思。”向晴道。

  “不用,你们在附近逛一逛吧,我马上就回来。”

  苏越说完便向厕所的方向跑去了。

  “我看这家伙是忍不住了。”我说。

  “原来如此,怪不得他刚才不敢和你打。”向晴笑着说。

  如此一来,空旷的希望公园又暂时只属于我们两人了。

  阳光被白雪反射到瞳孔里,略微刺眼。话说回来,即使阳光普照,极寒的雪也丝毫不见融化的迹象。

  “世新,你和苏越的关系好像不错啊。”向晴问道。

  “嗯,我们是好兄弟。”我说,“也是最好的朋友。”

  “你们无话不谈吗?”向晴用脚尖玩弄着地上的雪,她用脚在地上画出一个小圆圈,又在圆圈中点上了两只眼睛。

  “我和苏越是初中同学,彼此很谈得来。”我说。

  “他这个人不错。”我补充道,并没有忘记约向晴出来的主要目的。

  “向你们这种类似兄弟的朋友,不是因为血缘关系,而是被单纯的感情联系在一起,感觉一定很好吧?”向晴抬起头看着我说。

  那一瞬间,我开始怀疑约他们出来是否是个错误,因为这次精心为苏越安排的约会,使我认识了一个不同于往日的向晴。虽然也会和我作对,但却不是平时吵架的那副姿态,也不是那个让我弄丢了圆珠笔之后,发誓如果再借给我就改名换姓的向晴。更不是那个学习起来六亲不认的小晴。我当时也惊讶于这种感觉的由来,难道仅仅是因为当天向晴没有穿那套蹩脚的校服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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