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离东海后,燃灯调转方向,向着人族的方向而去。
当然,在燃灯心里,这个“人族”只是一种称谓,就和“外星人”这个称呼差不多。
在他看来,洪荒的人族与地星的人族没有半点关系。
洪荒的人族只是诸天神灵圈养的一群生产功德气运的猪,缺功德了,去人族转转,觉得自己气运低了,也去人族转转。不仅如此,就连人族的创造者女娲娘娘都不把人族当一回事,因帝辛一人,就迁怒整个人族。
地星的人族就不同,明知道天威难犯,他们也要先犯一犯;明知道宇宙凶险,他们也要将人类的信息发送到宇宙中去。这并不是无知者无畏,而是一种不屈不挠,人定胜天的探索精神。
因此,燃灯压根没有把伏跪在自己脚下的软骨头当同族,他只是淡淡的看了一眼,就径直走开了。
“还真是没有骨气啊!随便看到一个会飞的人就下跪,这已经不能被称作人了,而是披着人皮的鼻涕虫!”
离人族不远的一个临时洞府中,燃灯端坐在蒲团上,有些恨铁不成钢。
洪荒世界的人族的出身是很高的,圣人精血与九天息壤,再怎么稀释,体质也和仙人相当。因此,他们就算是不修炼,对付一般的蛮兽也是手到擒来。
但是,或许是女娲娘娘忘了给人族雕刻骨架的原因,他们的骨头都是软的。
燃灯刚刚踩着一朵祥云出现在部落上空,成百上千的人就蜂拥而至,疯狂的磕头请安,好像是奴才见到自己的主子一般。
若是畏惧仙人,恐惧未知,不是应该躲藏起来吗?再说了,以他们所处环境,见仙人还见得少,哪里需要这么害怕?这些人分明是奴性深重。
这让燃灯如何接受得了?再怎么说,这些人的称谓都是“人”。
“贫道一直都是人,但贫道绝不是这种人!”
燃灯冷笑一声,然后拿出一本《黄庭经》诵读起来。他现在要守护人族,谋取功德,并不急着修炼。
在女娲娘娘与太清道德天尊因为人族证道成圣后,所有的仙人,包括三教弟子,旁门散修,紫宵宫中客,都将目光聚集在了人族身上。
经过数万年的摸索,仙人们慢慢发现一个规律,只要守护人族千年,就能够获得不菲的功德。
于是,各式各样的仙人纷纷降临人族,开始守护人族,赚取功德。这样的功德不要白不要,千年的时间,他们也耗得起。
原装版的燃灯自然也想要来,可惜元始天尊安排燃灯给门下弟子授艺,原装版的燃灯视元始天尊如天上神明,没有半分怀疑,就接受了这个任务。
哪里知道,接下来的几万年,广成子等人使用车轮战术,轮流把燃灯拖在昆仑山,他们自己则下山混功德,倒也收获颇丰。不然,以他们金仙境的修为,如何能在封神大劫时追上燃灯?
原本的历史中,等燃灯知道这一切时,巫妖大战已经爆发了。
这个时候,他哪里还敢到人族蹭功德?
失去了得到功德的机会,燃灯就没有办法斩却善尸成就准圣;而不能成就准圣,他的修为就停滞不前,后来更是被多宝道人、云霄娘娘等小辈追上。
现在,燃灯知道了功德的重要性,怎么可能不来?有了功德,元始天尊想要对他出手也得掂量掂量自己的气魄,看自己能不能承受击杀大功德之人引发的天道反噬。
这一日,燃灯正在品味黄庭真意,突然感应到洞府外有动静。他神念一扫,发现几个身上裹着兽皮的原始人正在洞府外探头探脑,不知道想做些什么。
燃灯有些无语,但还是从洞府走了出去,问道:”你等因何事要见贫道?“
几个原始人胆战心惊走了过来,径直跪倒:”仙人,我们的族人不知道怎么了,肚子疼,您能不能帮忙看看?“
燃灯狐疑地看了看这几个原始人,掐指一算,顿时明白了缘由,又是好气,又是好笑。
人族已经诞生六万年了,这么长的时间,就是猪也学精了。
但燃灯知道,这些原始人可不是笨,他们只是懒,与地星上某个大洲的人一样懒,他们宁愿喝阴沟里的污水,也不愿意到去河边打水。
喝阴沟里的污水,肚子当然会疼啊!
这么想着,燃灯却不愿意多说,他在自己身上搓了搓,捏出一团污垢,然后用法力将这团污垢均匀的分为十等份。
“诺!这是天上仙丹,给他们每个人服一粒,病痛自消。记得,要他们以后别喝阴沟里的水,再要出事,就不要来找贫道了。”
几个原始人接过燃灯手中的“仙丹”,千恩万谢的离开了。
燃灯确实没骗他们,大罗金仙身上的污垢对人族来说不就是仙丹吗?
又过了几天,这几个原始人又来到燃灯洞府前。
燃灯也懒得出去了,径直掐算起来。这一算,他更是无语。
原来,最近这些天,温度无故上升了许多,一些人就整天泡在阴沟里,也不知道动弹,慢慢的就泡出了皮肤病。毕竟仙人只是说不能喝阴沟的水,泡一泡还是很凉快的。
燃灯扶额叹息,他还能怎么办呢?他只能够故技重施,又搓了一些仙丹,吩咐这些原始人以后不要再碰阴沟里的水,又翻开黄庭经。
突然之间,他意识到自己似乎忘记了什么重要的事情。
“变热?洪荒也有温室效应?”
“贫道想起来了,十金乌!”
燃灯恍然大悟,想起了所发生的事情。不过,这和他也没什么关系。
金乌的光芒虽然强烈,但是想要普照洪荒还是难了一些。洪荒太大了,即便是东皇太一化作金乌原形都不可能将光芒洒遍洪荒大地,更何况是那十只小金乌。
而且别忘了,那十只小金乌的目标是巫族,他所挑选的这个部落距离巫族不知道多遥远。
既然照不到这里,燃灯也就没什么可操心的。
想明白这些,燃灯就继续阅读黄庭经了。
洪荒从来不计年,千年时光一晃就过去了。
燃灯伸出双手,接过天道发给自己的奖励后,就心满意足的离开了此地。不过临走之际,他还是留下了一些手段。
历经千年,他再怎么铁石心肠,也对这个部落产生了一丝感情,他可不希望这个部落被巫妖屠杀殆尽。
当然,在燃灯心里,这个“人族”只是一种称谓,就和“外星人”这个称呼差不多。
在他看来,洪荒的人族与地星的人族没有半点关系。
洪荒的人族只是诸天神灵圈养的一群生产功德气运的猪,缺功德了,去人族转转,觉得自己气运低了,也去人族转转。不仅如此,就连人族的创造者女娲娘娘都不把人族当一回事,因帝辛一人,就迁怒整个人族。
地星的人族就不同,明知道天威难犯,他们也要先犯一犯;明知道宇宙凶险,他们也要将人类的信息发送到宇宙中去。这并不是无知者无畏,而是一种不屈不挠,人定胜天的探索精神。
因此,燃灯压根没有把伏跪在自己脚下的软骨头当同族,他只是淡淡的看了一眼,就径直走开了。
“还真是没有骨气啊!随便看到一个会飞的人就下跪,这已经不能被称作人了,而是披着人皮的鼻涕虫!”
离人族不远的一个临时洞府中,燃灯端坐在蒲团上,有些恨铁不成钢。
洪荒世界的人族的出身是很高的,圣人精血与九天息壤,再怎么稀释,体质也和仙人相当。因此,他们就算是不修炼,对付一般的蛮兽也是手到擒来。
但是,或许是女娲娘娘忘了给人族雕刻骨架的原因,他们的骨头都是软的。
燃灯刚刚踩着一朵祥云出现在部落上空,成百上千的人就蜂拥而至,疯狂的磕头请安,好像是奴才见到自己的主子一般。
若是畏惧仙人,恐惧未知,不是应该躲藏起来吗?再说了,以他们所处环境,见仙人还见得少,哪里需要这么害怕?这些人分明是奴性深重。
这让燃灯如何接受得了?再怎么说,这些人的称谓都是“人”。
“贫道一直都是人,但贫道绝不是这种人!”
燃灯冷笑一声,然后拿出一本《黄庭经》诵读起来。他现在要守护人族,谋取功德,并不急着修炼。
在女娲娘娘与太清道德天尊因为人族证道成圣后,所有的仙人,包括三教弟子,旁门散修,紫宵宫中客,都将目光聚集在了人族身上。
经过数万年的摸索,仙人们慢慢发现一个规律,只要守护人族千年,就能够获得不菲的功德。
于是,各式各样的仙人纷纷降临人族,开始守护人族,赚取功德。这样的功德不要白不要,千年的时间,他们也耗得起。
原装版的燃灯自然也想要来,可惜元始天尊安排燃灯给门下弟子授艺,原装版的燃灯视元始天尊如天上神明,没有半分怀疑,就接受了这个任务。
哪里知道,接下来的几万年,广成子等人使用车轮战术,轮流把燃灯拖在昆仑山,他们自己则下山混功德,倒也收获颇丰。不然,以他们金仙境的修为,如何能在封神大劫时追上燃灯?
原本的历史中,等燃灯知道这一切时,巫妖大战已经爆发了。
这个时候,他哪里还敢到人族蹭功德?
失去了得到功德的机会,燃灯就没有办法斩却善尸成就准圣;而不能成就准圣,他的修为就停滞不前,后来更是被多宝道人、云霄娘娘等小辈追上。
现在,燃灯知道了功德的重要性,怎么可能不来?有了功德,元始天尊想要对他出手也得掂量掂量自己的气魄,看自己能不能承受击杀大功德之人引发的天道反噬。
这一日,燃灯正在品味黄庭真意,突然感应到洞府外有动静。他神念一扫,发现几个身上裹着兽皮的原始人正在洞府外探头探脑,不知道想做些什么。
燃灯有些无语,但还是从洞府走了出去,问道:”你等因何事要见贫道?“
几个原始人胆战心惊走了过来,径直跪倒:”仙人,我们的族人不知道怎么了,肚子疼,您能不能帮忙看看?“
燃灯狐疑地看了看这几个原始人,掐指一算,顿时明白了缘由,又是好气,又是好笑。
人族已经诞生六万年了,这么长的时间,就是猪也学精了。
但燃灯知道,这些原始人可不是笨,他们只是懒,与地星上某个大洲的人一样懒,他们宁愿喝阴沟里的污水,也不愿意到去河边打水。
喝阴沟里的污水,肚子当然会疼啊!
这么想着,燃灯却不愿意多说,他在自己身上搓了搓,捏出一团污垢,然后用法力将这团污垢均匀的分为十等份。
“诺!这是天上仙丹,给他们每个人服一粒,病痛自消。记得,要他们以后别喝阴沟里的水,再要出事,就不要来找贫道了。”
几个原始人接过燃灯手中的“仙丹”,千恩万谢的离开了。
燃灯确实没骗他们,大罗金仙身上的污垢对人族来说不就是仙丹吗?
又过了几天,这几个原始人又来到燃灯洞府前。
燃灯也懒得出去了,径直掐算起来。这一算,他更是无语。
原来,最近这些天,温度无故上升了许多,一些人就整天泡在阴沟里,也不知道动弹,慢慢的就泡出了皮肤病。毕竟仙人只是说不能喝阴沟的水,泡一泡还是很凉快的。
燃灯扶额叹息,他还能怎么办呢?他只能够故技重施,又搓了一些仙丹,吩咐这些原始人以后不要再碰阴沟里的水,又翻开黄庭经。
突然之间,他意识到自己似乎忘记了什么重要的事情。
“变热?洪荒也有温室效应?”
“贫道想起来了,十金乌!”
燃灯恍然大悟,想起了所发生的事情。不过,这和他也没什么关系。
金乌的光芒虽然强烈,但是想要普照洪荒还是难了一些。洪荒太大了,即便是东皇太一化作金乌原形都不可能将光芒洒遍洪荒大地,更何况是那十只小金乌。
而且别忘了,那十只小金乌的目标是巫族,他所挑选的这个部落距离巫族不知道多遥远。
既然照不到这里,燃灯也就没什么可操心的。
想明白这些,燃灯就继续阅读黄庭经了。
洪荒从来不计年,千年时光一晃就过去了。
燃灯伸出双手,接过天道发给自己的奖励后,就心满意足的离开了此地。不过临走之际,他还是留下了一些手段。
历经千年,他再怎么铁石心肠,也对这个部落产生了一丝感情,他可不希望这个部落被巫妖屠杀殆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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