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4日,宜嫁娶的日子。
陈佳梦一大早起来就穿上了漂亮的衣服,开开心心地接待了客人。
按照陈佳梦她们老家那边的习俗,婚宴一般是中午的时候吃的,东北这边的习俗她是不清楚的。
陈佳梦就记得招待客人了。
“佳梦,这是大哥。”一大早沈岳就回来了,白衣黑裤的少年高大俊朗,和沈川有几分相似,但更白一点。
当然这不代表沈岳是个文弱书生的类型,他还是有肌肉的,毕竟在机械厂工作也要一点力气。
“弟妹好。”看到陈佳梦的长相之后,沈岳也明白自家弟弟怎么这么快就动心了。
这么漂亮的女同志,他弟会心动,还这么快就把人娶回家,是真的可以理解。
“大哥好。”陈佳梦也礼貌地跟沈岳打招呼。
“这是给你们的结婚礼物。”沈岳掏出一包东西递给沈川,说了几句祝福的话,就去招呼其他的客人了。
村里认识他的人看到他回来也都热情地跟他说话,毕竟这么有出息在城里有一份工作的年轻人,在他们村里也不是很多见的。
“大哥,你回来了。”
沈玉雪看到沈岳后也很惊喜,高高兴兴地凑过去跟他说话。
“大哥,你最近还好吗?有没有好好休息啊,你没有累到自己吧?”
沈玉雪很关心大哥。
毕竟他们家的顶梁柱一个是大哥一个是二哥,二哥在她的眼皮子底下,有什么事她也可以看得出来。
而大哥却“远”在县城,她都不能经常见到他,所以他有什么事她也不知道。
现在好不容易见到大哥,她当然就关心关心他了。
“我没事,吃好睡好,一点事都没有。倒是你们两个,最近好不好?”
“你们在学校有没有认真学习?”
沈峰听到大哥问到了他们的学习,连忙抱怨,“大哥,学校上课都不怎么好好教了,我们就算想学也不太可能啊。”
“同学们都没有学习的心情,我们也不太好特立独行是不是?”
沈岳听到他这么说皱了皱眉,“话不能这么说。”
“小峰,大哥跟你说,城里就算是招工,那也是有学历要求的。”
“高中毕业的人,能比初中毕业的更有机会。高中的时候成绩好,在招工笔试和面试的时候成绩更好的人,才更有几率成为工人。”
“你不好好学习,难道你想要一辈子都种地吗?”
“而且种地也是一门学问,如果你不好好学习你知道怎么更好地种地吗?”
“像你二哥这些年虽然在种地,但他却没有放弃读书……你难道想要当一个一事无成,只知道让哥哥们养的废物吗?”沈岳的表情很严肃。
他和沈川坚持让弟弟妹妹读书,就是因为他们当初不能继续读书,觉得有些遗憾。
还有一部分原因,就是已逝的父母曾经千叮咛万嘱咐,让他们一定要读书。
多读书才可以明事理,多读书才能懂得更多的东西,才能有更多的选择。
沈峰听着大哥的话也没有不耐烦。
原本他这个年纪的小孩儿是不太会愿意听大人们的长篇大论、大道理的。
但他想起了自家二嫂“如梦初醒”这个作家的身份。
二嫂写的书真的很好看,很多厉害的作家写的书也很好看。
要是他不好好读书,不好好认字,是不是连二嫂她们写的书都看不懂?
这怎么可以?
二嫂的新书要写出来了,他还要追更呢。
所以必须要好好读书,不能辜负了大哥二哥对他的期盼,也不能辜负了二嫂辛辛苦苦写书的心血。
“大哥你放心吧,我又不懂的地方就回家问问哥哥姐姐,再不行还可以问二嫂。”
“二哥你不知道吧,二嫂她可厉害了……”
沈峰一说起陈佳梦“如梦初醒”这个笔名的身份的时候,就特别热情,那种把自己的偶像安利给别人的劲头就特别足。
沈玉雪也在一旁附和弟弟的话,她也觉得二嫂特别特别好。
之前二嫂还给她带了漂亮的头花和发绳,甚至还送了她一个漂亮的发夹。
二嫂虽然很少干活,但其实她自己的衣服也会自己洗的,并没有什么都让她这个小姑子干。
沈玉雪又不是没见过别人家的嫂子是怎么干的,她就见过有当嫂子的,连自己的内衣内裤都让小姑子洗。
反正沈玉雪没有给她嫂子洗过内衣内裤,二嫂还给她很多好东西,有好吃的也不忘分享给她。
她特别喜欢二嫂。
“看来你们都很满意你们二嫂。”
沈玉雪和沈峰点头,表示大哥说得对。
沈岳也没想到自己弟媳妇竟然这么厉害,虽然她不会下地干活,但她写文章的本事也很强啊。
这样也挺好的。
一个城里来的姑娘,以前也没有干过地里的活儿,她现在不会干也是可以理解的。
她写文章的本事这么强,以后靠着这个本事挣钱也挺好。
再说了,他弟弟沈川又不是个废物,他肯定能赚够养活自己和老婆孩子的钱的。
“沈岳,你小子终于回来了?”
沈岳正跟弟弟妹妹们联络感情呢,村里的同龄人看到他后纷纷过来打招呼。
“你小子可是很难见到啊,去到城里都不知道经常回来了?嫌弃咱们乡下了?”
说这话的人打着友好热情的名义,说的话却酸溜溜的。
沈岳看着对方放在自己肩膀上的手,轻轻地掰开丢开,“我工作比较忙。”
其实他也不是不经常回来,只是他忙起来的时候是真的忙,就算厂里放假了他也要跟着师父学习,经常没空回村里。
距离他上一次回村里,好像已经是三四个月之前的事了。
那段时间的确是很忙,也就是最近空闲了下来,他才有时间回来参加弟弟的婚礼。
“忙什么啊?你又不像宋卫国和钟国平那样是当兵的,他们当兵的地方远,很少能回来。”
“你可是在县城工作啊,县城离咱们大队才多远啊?你这么久不回来,该不会是嫌弃咱们乡下不好吧?”
“对啊沈岳,你当了这么几年的工人,该不会是把自己当城里人,嫌弃咱们乡下了吧?”
这几个是看不顺眼沈家兄弟的年轻人,找到了可以嘲讽挖苦沈家兄弟的机会,那当然毫不客气地说起来了。
沈岳皱眉看着他们,“我回不回来又关你们什么事呢?我经常回村,你们还能给我钱吗?”
“我经常回村的话,你们还能请我吃饭?”
“我弟弟妹妹都没有抱怨我不经常回来,你们倒是挺义愤填膺的啊?怎么?你们这是替我弟弟妹妹打抱不平?”
“还是说,你们是真心实意想要我回来,经常给我好吃的好喝的?”
“来,请我吃一顿有两个肉菜的酒席看看实力。”
沈岳也不是个弱的,在别人挖苦自己的时候迅速地反击了。
陈佳梦一大早起来就穿上了漂亮的衣服,开开心心地接待了客人。
按照陈佳梦她们老家那边的习俗,婚宴一般是中午的时候吃的,东北这边的习俗她是不清楚的。
陈佳梦就记得招待客人了。
“佳梦,这是大哥。”一大早沈岳就回来了,白衣黑裤的少年高大俊朗,和沈川有几分相似,但更白一点。
当然这不代表沈岳是个文弱书生的类型,他还是有肌肉的,毕竟在机械厂工作也要一点力气。
“弟妹好。”看到陈佳梦的长相之后,沈岳也明白自家弟弟怎么这么快就动心了。
这么漂亮的女同志,他弟会心动,还这么快就把人娶回家,是真的可以理解。
“大哥好。”陈佳梦也礼貌地跟沈岳打招呼。
“这是给你们的结婚礼物。”沈岳掏出一包东西递给沈川,说了几句祝福的话,就去招呼其他的客人了。
村里认识他的人看到他回来也都热情地跟他说话,毕竟这么有出息在城里有一份工作的年轻人,在他们村里也不是很多见的。
“大哥,你回来了。”
沈玉雪看到沈岳后也很惊喜,高高兴兴地凑过去跟他说话。
“大哥,你最近还好吗?有没有好好休息啊,你没有累到自己吧?”
沈玉雪很关心大哥。
毕竟他们家的顶梁柱一个是大哥一个是二哥,二哥在她的眼皮子底下,有什么事她也可以看得出来。
而大哥却“远”在县城,她都不能经常见到他,所以他有什么事她也不知道。
现在好不容易见到大哥,她当然就关心关心他了。
“我没事,吃好睡好,一点事都没有。倒是你们两个,最近好不好?”
“你们在学校有没有认真学习?”
沈峰听到大哥问到了他们的学习,连忙抱怨,“大哥,学校上课都不怎么好好教了,我们就算想学也不太可能啊。”
“同学们都没有学习的心情,我们也不太好特立独行是不是?”
沈岳听到他这么说皱了皱眉,“话不能这么说。”
“小峰,大哥跟你说,城里就算是招工,那也是有学历要求的。”
“高中毕业的人,能比初中毕业的更有机会。高中的时候成绩好,在招工笔试和面试的时候成绩更好的人,才更有几率成为工人。”
“你不好好学习,难道你想要一辈子都种地吗?”
“而且种地也是一门学问,如果你不好好学习你知道怎么更好地种地吗?”
“像你二哥这些年虽然在种地,但他却没有放弃读书……你难道想要当一个一事无成,只知道让哥哥们养的废物吗?”沈岳的表情很严肃。
他和沈川坚持让弟弟妹妹读书,就是因为他们当初不能继续读书,觉得有些遗憾。
还有一部分原因,就是已逝的父母曾经千叮咛万嘱咐,让他们一定要读书。
多读书才可以明事理,多读书才能懂得更多的东西,才能有更多的选择。
沈峰听着大哥的话也没有不耐烦。
原本他这个年纪的小孩儿是不太会愿意听大人们的长篇大论、大道理的。
但他想起了自家二嫂“如梦初醒”这个作家的身份。
二嫂写的书真的很好看,很多厉害的作家写的书也很好看。
要是他不好好读书,不好好认字,是不是连二嫂她们写的书都看不懂?
这怎么可以?
二嫂的新书要写出来了,他还要追更呢。
所以必须要好好读书,不能辜负了大哥二哥对他的期盼,也不能辜负了二嫂辛辛苦苦写书的心血。
“大哥你放心吧,我又不懂的地方就回家问问哥哥姐姐,再不行还可以问二嫂。”
“二哥你不知道吧,二嫂她可厉害了……”
沈峰一说起陈佳梦“如梦初醒”这个笔名的身份的时候,就特别热情,那种把自己的偶像安利给别人的劲头就特别足。
沈玉雪也在一旁附和弟弟的话,她也觉得二嫂特别特别好。
之前二嫂还给她带了漂亮的头花和发绳,甚至还送了她一个漂亮的发夹。
二嫂虽然很少干活,但其实她自己的衣服也会自己洗的,并没有什么都让她这个小姑子干。
沈玉雪又不是没见过别人家的嫂子是怎么干的,她就见过有当嫂子的,连自己的内衣内裤都让小姑子洗。
反正沈玉雪没有给她嫂子洗过内衣内裤,二嫂还给她很多好东西,有好吃的也不忘分享给她。
她特别喜欢二嫂。
“看来你们都很满意你们二嫂。”
沈玉雪和沈峰点头,表示大哥说得对。
沈岳也没想到自己弟媳妇竟然这么厉害,虽然她不会下地干活,但她写文章的本事也很强啊。
这样也挺好的。
一个城里来的姑娘,以前也没有干过地里的活儿,她现在不会干也是可以理解的。
她写文章的本事这么强,以后靠着这个本事挣钱也挺好。
再说了,他弟弟沈川又不是个废物,他肯定能赚够养活自己和老婆孩子的钱的。
“沈岳,你小子终于回来了?”
沈岳正跟弟弟妹妹们联络感情呢,村里的同龄人看到他后纷纷过来打招呼。
“你小子可是很难见到啊,去到城里都不知道经常回来了?嫌弃咱们乡下了?”
说这话的人打着友好热情的名义,说的话却酸溜溜的。
沈岳看着对方放在自己肩膀上的手,轻轻地掰开丢开,“我工作比较忙。”
其实他也不是不经常回来,只是他忙起来的时候是真的忙,就算厂里放假了他也要跟着师父学习,经常没空回村里。
距离他上一次回村里,好像已经是三四个月之前的事了。
那段时间的确是很忙,也就是最近空闲了下来,他才有时间回来参加弟弟的婚礼。
“忙什么啊?你又不像宋卫国和钟国平那样是当兵的,他们当兵的地方远,很少能回来。”
“你可是在县城工作啊,县城离咱们大队才多远啊?你这么久不回来,该不会是嫌弃咱们乡下不好吧?”
“对啊沈岳,你当了这么几年的工人,该不会是把自己当城里人,嫌弃咱们乡下了吧?”
这几个是看不顺眼沈家兄弟的年轻人,找到了可以嘲讽挖苦沈家兄弟的机会,那当然毫不客气地说起来了。
沈岳皱眉看着他们,“我回不回来又关你们什么事呢?我经常回村,你们还能给我钱吗?”
“我经常回村的话,你们还能请我吃饭?”
“我弟弟妹妹都没有抱怨我不经常回来,你们倒是挺义愤填膺的啊?怎么?你们这是替我弟弟妹妹打抱不平?”
“还是说,你们是真心实意想要我回来,经常给我好吃的好喝的?”
“来,请我吃一顿有两个肉菜的酒席看看实力。”
沈岳也不是个弱的,在别人挖苦自己的时候迅速地反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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