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自言看着小孩沮丧的模样,又想想怀中温热的油包子,索性撕下自己一处衣角,找来一块可以留下痕迹的石头,重新在布料上写了一遍‘小顺’。
末尾还加了一句“一生顺逆多常见,人无强欲人自渡”。
写完以后,周自言欣赏着自己的佳作。
虽然许久未动笔,这手字也没落下多少。
他以前不论写什么,都会加一个属于自己的落款,但他现在已经没有那重身份了……
周自言仔细斟酌了一下,还是没加。
“喏,这个给你。”周自言很喜欢这种听话可爱的小孩,忍不住揉了揉小顺的脑袋,把布料放到小顺手上,“上面短短的,是你的名字,下面长长的这句话,是叔叔送你的。”
周自言一个字一个字解释给小顺听。
一餐油包子之恩,他希望小顺这个小孩以后不管遇到什么,都能自渡万重千山。
小顺越听越入迷,越听越羡慕,没想到自己的名字还能有这样的寓意。
翻看写有自己名字的布料,小顺爱不释手。
这是他见过最漂亮的字,比那些摆摊卖字画的书生写得还要好看。
叔叔一定是有大学问的人,要是能多教他几个字就好了……
不过小顺不是贪心的坏孩子,他把周自言的布料像藏宝贝一样藏到胸前。
突然想到了什么,跳起来说:“叔叔,我早上卖货的时候,春六巷的小乞丐告诉我,那边有一户姓宋的人家下午准备招认字先生嘞,叔叔你不如去试试,应聘不上的话也能拿三个肉包子走。那肉包子可香了。”
“肉包子?!”周自言一听能拿三个肉包子,眼睛都亮了。
小顺手脚并用比划着:“那户人家已经在春六巷住了一年多了,家里应当是做跑商的。一共有两个孩子,这次就是为小的那个招认字先生,只是他们家需要认字先生住到家里去。叔叔你行吗?”
“而且听说那家人家的长子,是个……”小顺努力回想,终于想起来,“好像是说长子貌若无盐,五大三粗。”
小顺不明白这八个字是什么意思,只是照样复述出来。
周自言敲敲自己的膝盖,在心中权衡。
自己现在既无官职,也无积蓄,显然已经不能再继续自由自在地游历了。
为官期间倒是帮扶过一些上京的官员,现在去混口饭吃应该不是难事,但他不想这么做。
人穷志短。
当务之急应该是先找个地方稳定下来,赚点路费才行。
周自言觉得就是为了三个肉包子,也应该去试试。
如果真的能被聘上,起码住的地方就解决了。
“谢谢你小顺。”周自言摸摸小顺的脑袋,想到刚才的胡子大哥,笑道,“小顺啊,你想不想知道你哥哥和嫂嫂的名字怎么写?”
小顺一听能知道自己嫂嫂哥哥的名字,连忙凑到周自言面前,眼睛一眨不眨地看着他,“想!”
虽然小顺不知道哥哥嫂嫂的名字是哪两个字,可他听说过哥哥嫂嫂的名字是什么意思。
周自言便根据名字的意思刷刷写下两个人的名字。
解释每个字的读音和含义的时候,周自言问小顺,“认字也费不了几个铜板,为何不去?”
大庆朝现在非常重视读书人,在许多地方都开办了识字班。
只是教百姓简单的认字,所以费用并不高。
小顺掰着手指头数自己要做的事情,“不行的叔叔,小顺没时间去学认字,哥哥在这里搬货,家里嫂嫂一个人忙不过来,小顺要帮忙。”
“早上要帮嫂嫂挑水割草,中午要来给哥哥送饭,下午还要去翻田……”
小顺的话仿佛浸泡在苦水里,周自言越听越沉默,所有理所当然的想法在小顺的话里都化作一声唏嘘。
等小顺认完全部的字,这块小小的边角料,已然变成小顺最宝贵的东西。
胡子大哥回来后,小顺像献宝一样捧着这块布展示给哥哥看,“哥,哥,你快看,是我们的名字,名字!”
胡子大哥没上过学,一直在码头帮工,耳濡目染之下认识了不少字。
把字放到一起,他能勉强读出一句话的意思,如果把字单拎出来,他就不认识了。
大哥在小顺的帮助下,细细看着布料上的‘李柱山’三个字,想要把每一笔每一划都刻印进眼底。
原来这就是他的名字,原来他的名字写出来是这样的。
李柱山托着小顺来到周自言面前,摸索了全身也没摸出一件像样的东西回报周自言,最后只能把手里刚买的热汤全都送给周自言。
李柱山一脸诚恳,小顺也眼含期待。
周自言连忙婉拒。
他哪能喝的了这么多。
再说他写这几个字不过顺手的事情,怎么好意思拿人家的餐食来做回报。
小顺孩子心性,举着布料到处炫耀。
刚才帮过周自言的几位大哥也心痒痒,都拿着手帕大小的布料蹲在周自言面前。
他们全都目不识丁,所以才来干苦力,这辈子是不可能再去学堂念书了,现在能认识自己的名字也好啊!
周自言念着他们刚才的帮忙,也不含糊。
就用刚才的石块,把每个人的名字,他们家里人的名字都写了出来。
这些大哥的名字大多简单好记,有不确定具体字的,周自言也额外多提供了几个同音的字,让他们回去自己想办法确认。
如此下来,一整个午休时间就在周自言写名字的过程中结束。
大哥们下午还要继续工作,周自言则准备去春六巷试试。
临走前还被李柱山和小顺塞了两个饼子。
周自言按照小顺指的方向,往春六巷走去。
从码头走到春六巷,一路皆是粉墙黛瓦,烟雨行舟。
马鸣沟只是大庆南边一个小小的小镇,因有一个传承已久的码头,才有了不同于其他小镇的人流量。
与北方严肃古朴的建筑不同,马鸣沟更像现代的江南水乡,处处透着温雅和安静,
水乡石桥,潮湿与闷热一起攒在柳梢枝头。
踩着斑驳石板路,周自言终于在热晕之前找到了小顺说的那户人家。
如小顺说得一样,这户人家正开着大门,门口坐着一个正托着腮帮子发呆的小男孩。
小男孩脸颊鼓鼓,眼睛圆润,年纪应当不过七岁,头上绑着一个简单的发髻。
整个人都显得圆滚滚,像极了周自言印象中的年画娃娃。
小娃娃手边还放了两卷书册,书页已经翘边,想来看书之人经常翻阅。
周自言带上三分和蔼对着小娃娃拱手,“小公子,此处可是在招认字先生啊?”
谁料小孩撑着脑袋打量了周自言几眼,从身后掏出包着三个包子的包裹扔到周自言身上,用嫩嫩的嗓音说:“拿着肉包子,快些走开。”
周自言冷不丁就拿到了三个肉包子,一时竟然有些不知所措。
小娃娃把肉包子扔给周自言后就不管他了。
自己重新翻开泛旧的书册,皱着小眉头仔细阅读。
周自言忍不住将目光从小娃娃身上,转移到他手中的书籍,定睛一看:嚯,作者竟然是林范集。
这还是他离京这么久第一次见到老熟人。
林范集,国子监出身,三元及第,名满天下的大儒。
但周自言第一天上朝,就因为惊世骇俗的言论和林范集这个老封建结下梁子。
两个人几乎每一天都要在朝堂上大吵一架。
不知道他走后,林范集没了吵架的对象,这个小老头会不会觉得寂寞……
周自言来了兴趣,捂好肉包子,撩开衣衫坐到小娃娃身边,径直拿起另一册书翻看。
不看不知道,一看气得冒鬼火。
林范集这个老不羞,居然把他们俩吵架斗嘴的内容整理成合集,卖到大街小巷。
看供应时间,他走后没几天,这两册书就被书社拿出来卖了!
这老头子到底什么时候起的心思,他居然一点风声都不知道……
等等,老头子赚钱居然也不分他一点!
周自言一边看一边小声念出来,“今日早朝,雾气蒙蒙,于半途偶遇……其人睡意朦胧,毫无为官者之精气神,难忍其疲态,与之言斗。”
“为官者当正衣冠,领风气,方能做天下人之表率。”
“反驳之:浩然正气肚肠过,表率之心在内不在外。重外表溢者,金玉其外也。”
念着念着,周自言的回忆也被拉到那段时光。
大庆的早朝是凌晨四点半在外殿集合,但周自言每次都熬夜看卷宗,凌晨四点的时候他才刚刚挣扎着从床上爬起来……
那个时候,他的精气神和怨鬼也大差不差。
林范集作为天下学子的表率,又是长辈,最喜欢挑他上早朝的毛病,不是衣服有褶皱,就是官帽有灰尘,再不然就是怀疑他下朝就去喝花酒,导致年纪轻轻疲惫不堪。
几乎每次早朝,两个人都要在外殿争论一番,有时候闹到敬宣帝出面才能压下那股劲儿。
过往种种太难忘却,周自言一时陷入回忆。
从周自言开始念的时候,小娃娃就停下看书的举动,好奇地盯着周自言看。
周自言回神,瞧小娃娃实在可爱,忍不住逗他,“小公子,是不是不认识这书上的字?”
“不是噢。”小娃娃摇摇头,“我看完上一本了,叔叔,你什么时候把下册还给我。”
“……”周自言看看手里的下册,又看看眼前的七岁小娃娃,不可置信,“你看完上册了?”
不是他吹,他和林范集的斗嘴那可是引经据典的。
他们争吵时,都没多少人敢插/嘴。
眼前这个七岁的小娃娃,居然能读完整本上册?
小娃娃实在没见过这么听不懂话的大人,直接把周自言手中的书拿过来,翻开第一页就开始继续读。
正巧是天子听从了周自言的建议,打算在全大庆范围内建立识字班的事情。
林范集觉得这种事会玷污读书人的品德,以‘书品高洁,非常人能读也’为由劝天子三思。
周自言自然是立刻跳出来骂他‘封建顽固不知变通’。
看着自己的‘口出狂言’,周自言那点老师的责任感突然冒出来,“这上面反驳的那个人,说的都是什么话,真是……真是不知礼数。”
小娃娃闻言,像听到什么脏污言论一样不可置信,“这段明明是说这个人聪明机敏,不为世间礼教约束,怎的就是不知礼数了呢?”
末尾还加了一句“一生顺逆多常见,人无强欲人自渡”。
写完以后,周自言欣赏着自己的佳作。
虽然许久未动笔,这手字也没落下多少。
他以前不论写什么,都会加一个属于自己的落款,但他现在已经没有那重身份了……
周自言仔细斟酌了一下,还是没加。
“喏,这个给你。”周自言很喜欢这种听话可爱的小孩,忍不住揉了揉小顺的脑袋,把布料放到小顺手上,“上面短短的,是你的名字,下面长长的这句话,是叔叔送你的。”
周自言一个字一个字解释给小顺听。
一餐油包子之恩,他希望小顺这个小孩以后不管遇到什么,都能自渡万重千山。
小顺越听越入迷,越听越羡慕,没想到自己的名字还能有这样的寓意。
翻看写有自己名字的布料,小顺爱不释手。
这是他见过最漂亮的字,比那些摆摊卖字画的书生写得还要好看。
叔叔一定是有大学问的人,要是能多教他几个字就好了……
不过小顺不是贪心的坏孩子,他把周自言的布料像藏宝贝一样藏到胸前。
突然想到了什么,跳起来说:“叔叔,我早上卖货的时候,春六巷的小乞丐告诉我,那边有一户姓宋的人家下午准备招认字先生嘞,叔叔你不如去试试,应聘不上的话也能拿三个肉包子走。那肉包子可香了。”
“肉包子?!”周自言一听能拿三个肉包子,眼睛都亮了。
小顺手脚并用比划着:“那户人家已经在春六巷住了一年多了,家里应当是做跑商的。一共有两个孩子,这次就是为小的那个招认字先生,只是他们家需要认字先生住到家里去。叔叔你行吗?”
“而且听说那家人家的长子,是个……”小顺努力回想,终于想起来,“好像是说长子貌若无盐,五大三粗。”
小顺不明白这八个字是什么意思,只是照样复述出来。
周自言敲敲自己的膝盖,在心中权衡。
自己现在既无官职,也无积蓄,显然已经不能再继续自由自在地游历了。
为官期间倒是帮扶过一些上京的官员,现在去混口饭吃应该不是难事,但他不想这么做。
人穷志短。
当务之急应该是先找个地方稳定下来,赚点路费才行。
周自言觉得就是为了三个肉包子,也应该去试试。
如果真的能被聘上,起码住的地方就解决了。
“谢谢你小顺。”周自言摸摸小顺的脑袋,想到刚才的胡子大哥,笑道,“小顺啊,你想不想知道你哥哥和嫂嫂的名字怎么写?”
小顺一听能知道自己嫂嫂哥哥的名字,连忙凑到周自言面前,眼睛一眨不眨地看着他,“想!”
虽然小顺不知道哥哥嫂嫂的名字是哪两个字,可他听说过哥哥嫂嫂的名字是什么意思。
周自言便根据名字的意思刷刷写下两个人的名字。
解释每个字的读音和含义的时候,周自言问小顺,“认字也费不了几个铜板,为何不去?”
大庆朝现在非常重视读书人,在许多地方都开办了识字班。
只是教百姓简单的认字,所以费用并不高。
小顺掰着手指头数自己要做的事情,“不行的叔叔,小顺没时间去学认字,哥哥在这里搬货,家里嫂嫂一个人忙不过来,小顺要帮忙。”
“早上要帮嫂嫂挑水割草,中午要来给哥哥送饭,下午还要去翻田……”
小顺的话仿佛浸泡在苦水里,周自言越听越沉默,所有理所当然的想法在小顺的话里都化作一声唏嘘。
等小顺认完全部的字,这块小小的边角料,已然变成小顺最宝贵的东西。
胡子大哥回来后,小顺像献宝一样捧着这块布展示给哥哥看,“哥,哥,你快看,是我们的名字,名字!”
胡子大哥没上过学,一直在码头帮工,耳濡目染之下认识了不少字。
把字放到一起,他能勉强读出一句话的意思,如果把字单拎出来,他就不认识了。
大哥在小顺的帮助下,细细看着布料上的‘李柱山’三个字,想要把每一笔每一划都刻印进眼底。
原来这就是他的名字,原来他的名字写出来是这样的。
李柱山托着小顺来到周自言面前,摸索了全身也没摸出一件像样的东西回报周自言,最后只能把手里刚买的热汤全都送给周自言。
李柱山一脸诚恳,小顺也眼含期待。
周自言连忙婉拒。
他哪能喝的了这么多。
再说他写这几个字不过顺手的事情,怎么好意思拿人家的餐食来做回报。
小顺孩子心性,举着布料到处炫耀。
刚才帮过周自言的几位大哥也心痒痒,都拿着手帕大小的布料蹲在周自言面前。
他们全都目不识丁,所以才来干苦力,这辈子是不可能再去学堂念书了,现在能认识自己的名字也好啊!
周自言念着他们刚才的帮忙,也不含糊。
就用刚才的石块,把每个人的名字,他们家里人的名字都写了出来。
这些大哥的名字大多简单好记,有不确定具体字的,周自言也额外多提供了几个同音的字,让他们回去自己想办法确认。
如此下来,一整个午休时间就在周自言写名字的过程中结束。
大哥们下午还要继续工作,周自言则准备去春六巷试试。
临走前还被李柱山和小顺塞了两个饼子。
周自言按照小顺指的方向,往春六巷走去。
从码头走到春六巷,一路皆是粉墙黛瓦,烟雨行舟。
马鸣沟只是大庆南边一个小小的小镇,因有一个传承已久的码头,才有了不同于其他小镇的人流量。
与北方严肃古朴的建筑不同,马鸣沟更像现代的江南水乡,处处透着温雅和安静,
水乡石桥,潮湿与闷热一起攒在柳梢枝头。
踩着斑驳石板路,周自言终于在热晕之前找到了小顺说的那户人家。
如小顺说得一样,这户人家正开着大门,门口坐着一个正托着腮帮子发呆的小男孩。
小男孩脸颊鼓鼓,眼睛圆润,年纪应当不过七岁,头上绑着一个简单的发髻。
整个人都显得圆滚滚,像极了周自言印象中的年画娃娃。
小娃娃手边还放了两卷书册,书页已经翘边,想来看书之人经常翻阅。
周自言带上三分和蔼对着小娃娃拱手,“小公子,此处可是在招认字先生啊?”
谁料小孩撑着脑袋打量了周自言几眼,从身后掏出包着三个包子的包裹扔到周自言身上,用嫩嫩的嗓音说:“拿着肉包子,快些走开。”
周自言冷不丁就拿到了三个肉包子,一时竟然有些不知所措。
小娃娃把肉包子扔给周自言后就不管他了。
自己重新翻开泛旧的书册,皱着小眉头仔细阅读。
周自言忍不住将目光从小娃娃身上,转移到他手中的书籍,定睛一看:嚯,作者竟然是林范集。
这还是他离京这么久第一次见到老熟人。
林范集,国子监出身,三元及第,名满天下的大儒。
但周自言第一天上朝,就因为惊世骇俗的言论和林范集这个老封建结下梁子。
两个人几乎每一天都要在朝堂上大吵一架。
不知道他走后,林范集没了吵架的对象,这个小老头会不会觉得寂寞……
周自言来了兴趣,捂好肉包子,撩开衣衫坐到小娃娃身边,径直拿起另一册书翻看。
不看不知道,一看气得冒鬼火。
林范集这个老不羞,居然把他们俩吵架斗嘴的内容整理成合集,卖到大街小巷。
看供应时间,他走后没几天,这两册书就被书社拿出来卖了!
这老头子到底什么时候起的心思,他居然一点风声都不知道……
等等,老头子赚钱居然也不分他一点!
周自言一边看一边小声念出来,“今日早朝,雾气蒙蒙,于半途偶遇……其人睡意朦胧,毫无为官者之精气神,难忍其疲态,与之言斗。”
“为官者当正衣冠,领风气,方能做天下人之表率。”
“反驳之:浩然正气肚肠过,表率之心在内不在外。重外表溢者,金玉其外也。”
念着念着,周自言的回忆也被拉到那段时光。
大庆的早朝是凌晨四点半在外殿集合,但周自言每次都熬夜看卷宗,凌晨四点的时候他才刚刚挣扎着从床上爬起来……
那个时候,他的精气神和怨鬼也大差不差。
林范集作为天下学子的表率,又是长辈,最喜欢挑他上早朝的毛病,不是衣服有褶皱,就是官帽有灰尘,再不然就是怀疑他下朝就去喝花酒,导致年纪轻轻疲惫不堪。
几乎每次早朝,两个人都要在外殿争论一番,有时候闹到敬宣帝出面才能压下那股劲儿。
过往种种太难忘却,周自言一时陷入回忆。
从周自言开始念的时候,小娃娃就停下看书的举动,好奇地盯着周自言看。
周自言回神,瞧小娃娃实在可爱,忍不住逗他,“小公子,是不是不认识这书上的字?”
“不是噢。”小娃娃摇摇头,“我看完上一本了,叔叔,你什么时候把下册还给我。”
“……”周自言看看手里的下册,又看看眼前的七岁小娃娃,不可置信,“你看完上册了?”
不是他吹,他和林范集的斗嘴那可是引经据典的。
他们争吵时,都没多少人敢插/嘴。
眼前这个七岁的小娃娃,居然能读完整本上册?
小娃娃实在没见过这么听不懂话的大人,直接把周自言手中的书拿过来,翻开第一页就开始继续读。
正巧是天子听从了周自言的建议,打算在全大庆范围内建立识字班的事情。
林范集觉得这种事会玷污读书人的品德,以‘书品高洁,非常人能读也’为由劝天子三思。
周自言自然是立刻跳出来骂他‘封建顽固不知变通’。
看着自己的‘口出狂言’,周自言那点老师的责任感突然冒出来,“这上面反驳的那个人,说的都是什么话,真是……真是不知礼数。”
小娃娃闻言,像听到什么脏污言论一样不可置信,“这段明明是说这个人聪明机敏,不为世间礼教约束,怎的就是不知礼数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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