倾城看了一眼逍遥子,“老头儿,那位沉香国师不是说这是天命?”
“天命?南宫夜的天命该是天煞孤星,此生注定是孤家寡人一个!可是偏偏遇到了你!而肖东逸,虽为帝王星,却是该得夫妻和顺,一生妻美子满,可是现在呢?”
倾城撇撇嘴,“老头儿,你的意思是说,我该嫁给肖东逸?”
逍遥子瞪她一眼,胡子也跟着抖了抖,“你这个死丫头!我是那个意思吗?真不知道你这脑子到底是怎么长的?”
“是你自己说肖东逸该如何如何,而阿墨又该孤独终老的。”倾城反倒是有些不高兴地回瞪了过去,“喂,你小心些,这话若是被阿墨听到,小心你的胡子被他拔光!”
逍遥子立马伸手就要护着自己的胡子,等手快要到跟前了,才意识到了倾城是在吓唬他,连忙将手改成了捋胡子,还极不自在地清了清嗓子。
“死丫头,就知道拿胡子来威胁我!一听你这话就知道是你要拔我的胡子,我这胡子长的好好儿的,是招你了,还是惹你了?你就不能不惦记它?”
“行了行了!逗你两句,看你吓得那样子?我问你,我母亲的事,你知道多少?”
“呃?”
倾城的眼睛立马一瞪,“别说你一点儿也不知道!我可不信。”
逍遥子扁扁嘴,有些尴尬地看了她一眼,“其实,我也只是知道一点点而已。”
倾城摆明了不信他,眯着眼睛瞪了盯了他好一会儿,最终,逍遥子无奈,还是实话实说了。
倾城与夜墨在苍溟山待了差不多有六七日,便不断地有人来催,自然是催着太子赶快回京的。
夜墨不理会,倾城也懒得搭理他们,两人自这孩子一出生,就谁也未曾见过,哪里能不心疼的?
如今看着这个粉粉嫩嫩的小肉团儿,他们夫妻两个就是格外地开心!就连这个向来是视孩子为麻烦的夜墨,竟然也是对这个小粉团儿很是上心,甚至是还亲手为她换了一次尿布!
而倾城这个做母亲的,这几日,倒是没少做这些事,而且,有事没事,就爱陪在了小洛洛的身边,跟她讲一些自己印象中的小故事。也不管她听不听得懂,反正是只要小洛洛醒着,她就不停地讲。
倾城讲的故事新鲜,夜墨从未听过,每次她在摇篮旁边讲,他就跟在了一旁听。看着妻子和善,女儿粉嫩,夜墨每每在此时,就会生出了一分的自豪感!
他也是有家的人了!
他有了自己的妻子,自己的儿子和女儿,他不再是孤单单的一个人了!这种感觉,让他体味到了倾城曾对他说过的美妙和奇幻二字!终于,他也能领悟了家人的意义!
倾城从来不知道向来对孩子没有什么感情的夜墨,竟然是会对女儿如此地上心!
还记得在京城时,无论是她在月子里,还是在她回来后,夜墨都是不愿意抱一抱小连城的,真不明白为什么他对女儿,却是如此喜爱?难不成,正应了那句话,女儿是父亲上辈子的情人?
这么一想,倾城又觉得好笑,若是如此,那自己下辈子,岂不是要成为了阿墨的女儿?那可不行!她才不要那样,好奇怪!
尽管是倾城不愿意离开玉景山,可是终归是要离开,因为她答应了要去苍溟一趟,要去见见自己的姨母,还有哥哥。
小洛洛虽然是现在长的很好,看起来脸色也很红润,可是倾城知道,这个女儿的体内不足之症,并不算轻,要想稳妥地治愈,留在玉景山是最好的法子。
“丫头,走吧。”夜墨在倾城的身后唤道,“再晚了,今日怕是又走不成了。”
倾城重重地舒出一口气,似乎是很无奈,又很不舍。
“别这样,我们又不是不回来了?什么时候想她了,我们再回来看她就是。”
“阿墨,我们有女儿了,你还是唤我丫头,难道你不觉得很奇怪么?”下山的路上,倾城突然有些别扭道。
夜墨睨她一眼,“她是小洛洛,你是丫头,我怎么可能会分不清了?”
倾城突然觉得什么地方怪怪的,可是一时又想不起来,索性便也不想了。
两人一路往苍溟去,如今已是初夏,这一路上的风光,自然是美不胜收!
鸟语花香,燕舞莺飞,处处都是各种鲜艳夺目的颜色,让人沉醉在了这美景中,一时难以回神。
而马车里的倾城,却是微微拧着眉,似乎是有什么事情太困扰着她,让她略有些烦闷。
“还在想你母亲的事?”夜墨削好了一只桃子,然后弄成了小块儿的,放入碟中,再拿了一个类似于牙签儿的东西插在了上面。
“先吃桃子吧。这可是番邦进贡的。甜的很,而且汁多,你会喜欢。”然后,夜墨便有些古怪地看着那个插在上面的东西,“你为何会让人做出这么个东西来?感觉像是在给这桃子施针似的。”
倾城失笑,“这样吃东西不是很方便?”
夜墨看她一眼,不语。
倾城吃了两口桃子,才点点头,“的确很甜。”
说完,却不肯再吃了,而且,原本稍稍有些舒展的眉心,又再度地拧了起来,轻叹一声,“你说,母亲当年的失忆,会不会与她的身分有关?”
夜墨看她如此,知道心里终究是有个结,“你师父说的,也未必就是真的!他不是说了,这都只是猜测吗?苍溟皇室中每代都有一位皇子或公主修习秘术,当今女皇自不必说,她不会秘术,那么那一辈中,唯一剩的,也就只有你母亲了。只不过,也不一定就是她,或许是其它的旁支,也未可知。”
“阿墨,你说,母亲活着的时候,是个什么性子的?”倾城顺势依进了夜墨的怀里,幽幽道。
夜墨摇摇头,“定然是个性子极好的!不然的话,你父亲又何至于对她思念至今?肖天纵又何苦为了她守身十几年?宁做一个俗世的和尚,也不肯再踏入自己的后宫一步?”
“人就是如此,往往都是失去了,才知道她的珍贵。”
“嗯。所以说,我们要好好地珍惜现在的生活,绝对不要辜负我们的大好时光。”夜墨的眸色微深了深,大手悄无声息地便解开了她衣衫的裙带。
倾城点点头,颇有感触道,“是呀,千万莫要等错过了,才来后悔。”
夜墨的声线低沉魅惑,“嗯,莫要错过。”
倾城意识到不对,抬眼看他,却是不慎跌入了一汪墨色的寒潭之中,幽深,冰冷,却又似是在里面燃起了一簇簇的火焰,当真是被深深地吸附了进去,动弹不得了。
直到夜墨将她身上的衣裳尽数褪去,勉强还留了一丝清明的倾城也不明白,自己不是正在感慨,正在深思么?怎么会与他在马车上,就开始由任他折腾了?
其实,倒也不怪夜墨心急,实在是这几日住在了玉景山上,倾城坚持要跟女儿在一起睡,虽然是不在一个床上,可好歹也是在一个屋子里,夜墨就是再想要如何,也是不好当着女儿的面来行周公之礼的。数日的忍耐,便换来了今日的这番狠狠折磨。
看着倾城肩头被自己种下的一个个草莓,夜墨很是满意地点了点头,一脸餍足的表情,在一旁歪歪靠着,再半眯了凤眼,看着倾城动作缓慢,且极尽勾引之能的穿衣。
当然,这是在他看来。而事实上,是倾城被他折腾的有些无力,动作自然也就慢了下来。
“这是在马车上,你就不能节制一点?”倾城的尾音上挑,眼角也同时跟着斜挑了挑,明明就是十分羞怒的一个表情,可是现在配上了她明显有些嫣红的脸庞,再加上了那略显柔媚的声音,怎么看怎么像是一种娇嗔,而非指责。
“丫头,我已经很节制了。”话落,耳朵似乎是动了一下,“正好,咱们也的目的地也到了,来,我抱你下车清洗一下。”
“……”倾城无语,这人什么时候变得这样厚脸皮了?再说,现在外头的天色还早,怎么这会儿就到了?这厮又在打什么坏主意了?
等倾城出了马车,进了一处看起来不大的院子,穿过了厅堂,到了后院儿,闻到了阵阵花香,倾城这才抬头看了一眼这外头的景致,立马就是惊得说不出话来了。
竟然是大片的芍药园!
“你?你竟然是让人种了这么多的芍药?”
“你不是喜欢花草?古人品花,芍药第一,牡丹第二,谓牡丹为花王,芍药为花相。我虽未曾在洛府见过,不过,芍药,既为名花,又为名药,你又是精通医道,定然是会喜欢的。所以,才让人在此植了大片的芍药。这个季节来看,自然是最好不过。”
倾城一时不知该说什么好了!
“丫头,要不要先去泡个澡?”
倾城的脸立马一红,瞪了他一眼,原本心中的感动,也在这一刹那间,荡然无存!
当晚自然是全都在这里歇下,倾城想着随行出来的那么多人都在,他们在马车上时的动静,怕是也都被人听了去,简直就是羞死了!
也正是因为如此想,倾城是说什么也不肯再出自己的寝室一步,生怕被人看到,再取笑一番。
夜墨陪着她用了晚膳,两人便一起上了屋顶看星星。
“丫头,当初我的人,探听到了沉香国师曾夜观天象,对苍溟女皇言,三年之内,定有一名帝王星殒落,当时,我以为是苍溟的女皇。特别是后来海平王竟然也是亲自来此,想要让洛华城前往苍溟封王。只是没想到,最终出事的,却是那位北漠的王。”
“我未曾见过他,不过,能为一女子如此,那女子无论是否真的心仪于他,也是死而无撼了。”
“我们在此停留几日,不然,洛华城赶不来。”
“哥哥也要去苍溟?”倾城有些意外,如今他走了,洛华城也要去苍溟,皇上肯放人?就不怕洛华城以后都不回来了?
“放心。华城这次去苍溟,是我们先前计划中的一部分。”
“苍溟女皇昨日已是颁布了诏书,说是找到了如意公主的亲子,封为了长顺王。”
倾城略有些吃惊,对于这则消息,她到现在也未曾收到,李华州哥哥并未来信告诉她这个,难不成,是因为他们两人间已经达成了某种协议?
“放心,长顺王不过就是一个幌子,想要引出一些皇室内部中的蛀虫而已。正如你所说,即便是现在两国交好,且有姻亲,可是谁又能料到百年之后该当如何?所以,我是不会答应让洛华城送了儿子到苍溟的,至少,我不能在百年后,让洛家子嗣,自相残杀。”
“哥哥的儿子?”
“李华州有意让洛华城在几年后能送一个儿子到苍溟,袭了王位。可是洛华城不答应,当然,我也不答应。洛华城给出的理由是,女子出嫁从夫,即便是你们母亲的出身再高,也是洛李氏。所以,他不答应。”
倾城细想了一下,点点头,“哥哥做的对。这种事情,还是不应为好。”
夜墨看着表情恬静的倾城,没有告诉她,那晚沉香国师还说了一些有关她这个凤女的话,淡淡一笑,无论是别人说什么,洛倾城是自己妻子的身分也是不可能再改变!
这一生,她都只能是他的妻,如此,他还有什么不满足的?
两日后,与洛华城会合,一行人,浩浩荡荡地前往苍溟。
刚至上京,便看到了一位身着红衣的俊俏少女,正骑马追赶一辆华丽大气的马车。
倾城定睛一看,那马车上的标记,可不正是哥哥李华州的?
------题外话------
明天是关于李华州的一些趣事了…嘻嘻,彪悍美女配上风华绝逸的李太子…哈哈,我突然发现自己猥琐了…
“天命?南宫夜的天命该是天煞孤星,此生注定是孤家寡人一个!可是偏偏遇到了你!而肖东逸,虽为帝王星,却是该得夫妻和顺,一生妻美子满,可是现在呢?”
倾城撇撇嘴,“老头儿,你的意思是说,我该嫁给肖东逸?”
逍遥子瞪她一眼,胡子也跟着抖了抖,“你这个死丫头!我是那个意思吗?真不知道你这脑子到底是怎么长的?”
“是你自己说肖东逸该如何如何,而阿墨又该孤独终老的。”倾城反倒是有些不高兴地回瞪了过去,“喂,你小心些,这话若是被阿墨听到,小心你的胡子被他拔光!”
逍遥子立马伸手就要护着自己的胡子,等手快要到跟前了,才意识到了倾城是在吓唬他,连忙将手改成了捋胡子,还极不自在地清了清嗓子。
“死丫头,就知道拿胡子来威胁我!一听你这话就知道是你要拔我的胡子,我这胡子长的好好儿的,是招你了,还是惹你了?你就不能不惦记它?”
“行了行了!逗你两句,看你吓得那样子?我问你,我母亲的事,你知道多少?”
“呃?”
倾城的眼睛立马一瞪,“别说你一点儿也不知道!我可不信。”
逍遥子扁扁嘴,有些尴尬地看了她一眼,“其实,我也只是知道一点点而已。”
倾城摆明了不信他,眯着眼睛瞪了盯了他好一会儿,最终,逍遥子无奈,还是实话实说了。
倾城与夜墨在苍溟山待了差不多有六七日,便不断地有人来催,自然是催着太子赶快回京的。
夜墨不理会,倾城也懒得搭理他们,两人自这孩子一出生,就谁也未曾见过,哪里能不心疼的?
如今看着这个粉粉嫩嫩的小肉团儿,他们夫妻两个就是格外地开心!就连这个向来是视孩子为麻烦的夜墨,竟然也是对这个小粉团儿很是上心,甚至是还亲手为她换了一次尿布!
而倾城这个做母亲的,这几日,倒是没少做这些事,而且,有事没事,就爱陪在了小洛洛的身边,跟她讲一些自己印象中的小故事。也不管她听不听得懂,反正是只要小洛洛醒着,她就不停地讲。
倾城讲的故事新鲜,夜墨从未听过,每次她在摇篮旁边讲,他就跟在了一旁听。看着妻子和善,女儿粉嫩,夜墨每每在此时,就会生出了一分的自豪感!
他也是有家的人了!
他有了自己的妻子,自己的儿子和女儿,他不再是孤单单的一个人了!这种感觉,让他体味到了倾城曾对他说过的美妙和奇幻二字!终于,他也能领悟了家人的意义!
倾城从来不知道向来对孩子没有什么感情的夜墨,竟然是会对女儿如此地上心!
还记得在京城时,无论是她在月子里,还是在她回来后,夜墨都是不愿意抱一抱小连城的,真不明白为什么他对女儿,却是如此喜爱?难不成,正应了那句话,女儿是父亲上辈子的情人?
这么一想,倾城又觉得好笑,若是如此,那自己下辈子,岂不是要成为了阿墨的女儿?那可不行!她才不要那样,好奇怪!
尽管是倾城不愿意离开玉景山,可是终归是要离开,因为她答应了要去苍溟一趟,要去见见自己的姨母,还有哥哥。
小洛洛虽然是现在长的很好,看起来脸色也很红润,可是倾城知道,这个女儿的体内不足之症,并不算轻,要想稳妥地治愈,留在玉景山是最好的法子。
“丫头,走吧。”夜墨在倾城的身后唤道,“再晚了,今日怕是又走不成了。”
倾城重重地舒出一口气,似乎是很无奈,又很不舍。
“别这样,我们又不是不回来了?什么时候想她了,我们再回来看她就是。”
“阿墨,我们有女儿了,你还是唤我丫头,难道你不觉得很奇怪么?”下山的路上,倾城突然有些别扭道。
夜墨睨她一眼,“她是小洛洛,你是丫头,我怎么可能会分不清了?”
倾城突然觉得什么地方怪怪的,可是一时又想不起来,索性便也不想了。
两人一路往苍溟去,如今已是初夏,这一路上的风光,自然是美不胜收!
鸟语花香,燕舞莺飞,处处都是各种鲜艳夺目的颜色,让人沉醉在了这美景中,一时难以回神。
而马车里的倾城,却是微微拧着眉,似乎是有什么事情太困扰着她,让她略有些烦闷。
“还在想你母亲的事?”夜墨削好了一只桃子,然后弄成了小块儿的,放入碟中,再拿了一个类似于牙签儿的东西插在了上面。
“先吃桃子吧。这可是番邦进贡的。甜的很,而且汁多,你会喜欢。”然后,夜墨便有些古怪地看着那个插在上面的东西,“你为何会让人做出这么个东西来?感觉像是在给这桃子施针似的。”
倾城失笑,“这样吃东西不是很方便?”
夜墨看她一眼,不语。
倾城吃了两口桃子,才点点头,“的确很甜。”
说完,却不肯再吃了,而且,原本稍稍有些舒展的眉心,又再度地拧了起来,轻叹一声,“你说,母亲当年的失忆,会不会与她的身分有关?”
夜墨看她如此,知道心里终究是有个结,“你师父说的,也未必就是真的!他不是说了,这都只是猜测吗?苍溟皇室中每代都有一位皇子或公主修习秘术,当今女皇自不必说,她不会秘术,那么那一辈中,唯一剩的,也就只有你母亲了。只不过,也不一定就是她,或许是其它的旁支,也未可知。”
“阿墨,你说,母亲活着的时候,是个什么性子的?”倾城顺势依进了夜墨的怀里,幽幽道。
夜墨摇摇头,“定然是个性子极好的!不然的话,你父亲又何至于对她思念至今?肖天纵又何苦为了她守身十几年?宁做一个俗世的和尚,也不肯再踏入自己的后宫一步?”
“人就是如此,往往都是失去了,才知道她的珍贵。”
“嗯。所以说,我们要好好地珍惜现在的生活,绝对不要辜负我们的大好时光。”夜墨的眸色微深了深,大手悄无声息地便解开了她衣衫的裙带。
倾城点点头,颇有感触道,“是呀,千万莫要等错过了,才来后悔。”
夜墨的声线低沉魅惑,“嗯,莫要错过。”
倾城意识到不对,抬眼看他,却是不慎跌入了一汪墨色的寒潭之中,幽深,冰冷,却又似是在里面燃起了一簇簇的火焰,当真是被深深地吸附了进去,动弹不得了。
直到夜墨将她身上的衣裳尽数褪去,勉强还留了一丝清明的倾城也不明白,自己不是正在感慨,正在深思么?怎么会与他在马车上,就开始由任他折腾了?
其实,倒也不怪夜墨心急,实在是这几日住在了玉景山上,倾城坚持要跟女儿在一起睡,虽然是不在一个床上,可好歹也是在一个屋子里,夜墨就是再想要如何,也是不好当着女儿的面来行周公之礼的。数日的忍耐,便换来了今日的这番狠狠折磨。
看着倾城肩头被自己种下的一个个草莓,夜墨很是满意地点了点头,一脸餍足的表情,在一旁歪歪靠着,再半眯了凤眼,看着倾城动作缓慢,且极尽勾引之能的穿衣。
当然,这是在他看来。而事实上,是倾城被他折腾的有些无力,动作自然也就慢了下来。
“这是在马车上,你就不能节制一点?”倾城的尾音上挑,眼角也同时跟着斜挑了挑,明明就是十分羞怒的一个表情,可是现在配上了她明显有些嫣红的脸庞,再加上了那略显柔媚的声音,怎么看怎么像是一种娇嗔,而非指责。
“丫头,我已经很节制了。”话落,耳朵似乎是动了一下,“正好,咱们也的目的地也到了,来,我抱你下车清洗一下。”
“……”倾城无语,这人什么时候变得这样厚脸皮了?再说,现在外头的天色还早,怎么这会儿就到了?这厮又在打什么坏主意了?
等倾城出了马车,进了一处看起来不大的院子,穿过了厅堂,到了后院儿,闻到了阵阵花香,倾城这才抬头看了一眼这外头的景致,立马就是惊得说不出话来了。
竟然是大片的芍药园!
“你?你竟然是让人种了这么多的芍药?”
“你不是喜欢花草?古人品花,芍药第一,牡丹第二,谓牡丹为花王,芍药为花相。我虽未曾在洛府见过,不过,芍药,既为名花,又为名药,你又是精通医道,定然是会喜欢的。所以,才让人在此植了大片的芍药。这个季节来看,自然是最好不过。”
倾城一时不知该说什么好了!
“丫头,要不要先去泡个澡?”
倾城的脸立马一红,瞪了他一眼,原本心中的感动,也在这一刹那间,荡然无存!
当晚自然是全都在这里歇下,倾城想着随行出来的那么多人都在,他们在马车上时的动静,怕是也都被人听了去,简直就是羞死了!
也正是因为如此想,倾城是说什么也不肯再出自己的寝室一步,生怕被人看到,再取笑一番。
夜墨陪着她用了晚膳,两人便一起上了屋顶看星星。
“丫头,当初我的人,探听到了沉香国师曾夜观天象,对苍溟女皇言,三年之内,定有一名帝王星殒落,当时,我以为是苍溟的女皇。特别是后来海平王竟然也是亲自来此,想要让洛华城前往苍溟封王。只是没想到,最终出事的,却是那位北漠的王。”
“我未曾见过他,不过,能为一女子如此,那女子无论是否真的心仪于他,也是死而无撼了。”
“我们在此停留几日,不然,洛华城赶不来。”
“哥哥也要去苍溟?”倾城有些意外,如今他走了,洛华城也要去苍溟,皇上肯放人?就不怕洛华城以后都不回来了?
“放心。华城这次去苍溟,是我们先前计划中的一部分。”
“苍溟女皇昨日已是颁布了诏书,说是找到了如意公主的亲子,封为了长顺王。”
倾城略有些吃惊,对于这则消息,她到现在也未曾收到,李华州哥哥并未来信告诉她这个,难不成,是因为他们两人间已经达成了某种协议?
“放心,长顺王不过就是一个幌子,想要引出一些皇室内部中的蛀虫而已。正如你所说,即便是现在两国交好,且有姻亲,可是谁又能料到百年之后该当如何?所以,我是不会答应让洛华城送了儿子到苍溟的,至少,我不能在百年后,让洛家子嗣,自相残杀。”
“哥哥的儿子?”
“李华州有意让洛华城在几年后能送一个儿子到苍溟,袭了王位。可是洛华城不答应,当然,我也不答应。洛华城给出的理由是,女子出嫁从夫,即便是你们母亲的出身再高,也是洛李氏。所以,他不答应。”
倾城细想了一下,点点头,“哥哥做的对。这种事情,还是不应为好。”
夜墨看着表情恬静的倾城,没有告诉她,那晚沉香国师还说了一些有关她这个凤女的话,淡淡一笑,无论是别人说什么,洛倾城是自己妻子的身分也是不可能再改变!
这一生,她都只能是他的妻,如此,他还有什么不满足的?
两日后,与洛华城会合,一行人,浩浩荡荡地前往苍溟。
刚至上京,便看到了一位身着红衣的俊俏少女,正骑马追赶一辆华丽大气的马车。
倾城定睛一看,那马车上的标记,可不正是哥哥李华州的?
------题外话------
明天是关于李华州的一些趣事了…嘻嘻,彪悍美女配上风华绝逸的李太子…哈哈,我突然发现自己猥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