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血飞鹰,好久不见!”

  “独孤妖风!”

  锋利无比的孤鹰尝心剑早已出鞘,九尺五寸的超长双手剑紧握在手中,就算没有出手,也有一种震慑对手的威力!

  剑柄圆环连着的寒铁锁链细如一指长达三十尺,这对敌人对我都是致命的,所以我会根据战斗的需要留出多少拖在地上,多余的铁链会绕个几个圈挂在我的腰间。

  但是只要我施展死绳剑法的时候,我就会解开所有铁链。

  那时候,我脚下的寒铁锁链在地上就成了对手的陷阱,在空中就成了诡异的套索。

  比起地面,我更喜欢像鹰一样凌空下击,因为在空中右脚下的铁链更容易施展,还有一种撒网捕鱼飞绳套马的感觉。

  如果没有脚下这条寒铁锁链,我的双手剑破绽肯定很多,因为这么长的剑一旦让对手欺近身来,便很难施展开来。

  从踏入画皮森林以来,独孤妖风算是我遇到最可怕的对手。

  现在独孤妖风就在我面前。

  现在我们人数占优。

  只可惜这紧要的关头,骆沙居然不在!

  莫留情看上去也伤得不轻。

  独孤妖风笑了笑,说:“尝心孤鹰,你的命还挺大的。”

  “哼,我要是你就笑不出来了。”

  “哈哈,恐怕是你们笑不出来吧!尝心孤鹰果然有趣,你心里越顾忌越没有把握的事反而越会说出来。”

  “哼,你以为你很了解我?”

  “毒血飞鹰,你又坏了我的好事!如果你晚一点过来,小公主已落入我的手中了。算命鹰有伤在身,骆驼沙鹰已经被我杀了,毒舌鹰逃命的功夫不错,忍鹰和火雪鹰哪里是我的对手。”

  “骆沙又被你杀了?”

  “孤鹰大哥,这怪物刚才拿着骆大哥的人头过来的,真的是骆大哥……”

  “哈哈,骆驼沙鹰徒有虚名,上次让他侥幸逃脱,这次他居然还敢跟我动手,说要为秃顶鹰、铁臂铜鹰和借命鹰报仇,真是不自量力!”

  “上次你说把骆沙撕成了碎片,结果骆沙一点事都没有,这次你以为我还会相信你的鬼话?”

  “信不信由你!”

  独孤妖风背后巨大的孔雀翅膀扇了几下,卷起了一股超强的气流,他的人已飞到了空中,长长的头发飞舞好似妖魔。

  “看在毒血飞鹰的份上,今天就放你们一马,下次你们就不会这么好运了。”

  巨大的翅膀一扇,他的人旋转着,嗖的一声,犹如离弦之箭,瞬间消失在空中。

  他的声音还在四周回荡。

  “其实骆驼沙鹰也是我们鬼族的人,他真名叫独孤沙驼,哈哈……”

  我捏着剑锋,将孤鹰尝心剑插回了鞘中。

  以前躲起来练剑的时候,我好多次都想把剑鞘扔了,直接把剑挂在背后,那样我的出手就不会拖泥带水,配合脚下的寒铁锁链,我的剑甚至可以从各种角度出击!

  只是针锋雪属于冰系之剑,也不太适合长时间暴露在外。

  无数次的一击必杀,数十次的绝地反杀,让我已爱上了这柄剑,如果离开了这柄剑,就算不被敌人杀死,我自己也想死了。

  我没有朋友,没有伙伴,这柄剑就是我最可靠的朋友和伙伴。

  我们相依为伴,简直相依为命。

  我感觉这柄剑现在也离不开我了。

  我觉得剑鞘就像剑的盔甲,剑的衣服一样,有灵性的剑,不仅需要加倍的爱护,更需要真心的尊重。

  一个不知道爱护和尊重自己剑的人,是不会达到“心剑合一”境界的,如果有灵性的剑没有把你当成真正的主人,有时候战斗期间甚至可能会害死你。

  这种说法一般人可能会觉得荒谬,也只有视剑如命的剑客才能体会。

  “为什么都要污蔑骆沙!骆沙怎么可能是独孤鬼族的人,还独孤沙骆,真是……”

  “百合姐姐,不要在意那怪物的话,他是想挑拨我们。”

  “一颗人头说证明不了什么,而且那怪物说的话前后矛盾。”

  “卓大哥说的对,骆大哥没有那么容易死的。”

  “但是这么久骆沙都没有回来,而那个人头真的很像骆沙……”

  卓文欠说:“没想到这怪物,对孤鹰尝心剑也有顾忌。”

  “我和他交过一次手,我们几个加在一起也不一定是他的对手。他不是顾忌我的剑,而是他杀人不喜欢拼命。他这种把自己当神的人如果要杀人,自己是不想受一点伤的。如果杀死对手需要把自己弄得半死不活,他这种人是不会出手的,他这种人如果要出手,就一定要有百分之百的把握。何况他还有很多厉害的手下。”

  “想不到你们只交过一次手,居然能了解对方。”

  “我爹也说过,最了解你的不是你的朋友,而是你的敌人。但是最可怕的却不是你的敌人,而是你的朋友。”

  卓文欠叹了一口气,说:“敌人如果变成朋友,就比朋友更可靠,但朋友变成敌人,就比敌人更危险。”

  所以,我从来不交朋友,我不想连累朋友,也不想被朋友出卖。

  我要复仇,我输不起!

  “鬼族蒙天杀很多人都练了里邪门的武功和血魔异术,特别是这阎罗六剑……”

  “现在是阎罗九剑了。”

  “阎罗九剑里的傲绝天下剑南宫不傲、冷血红剑冷血红、飞禽猛剑张猛禽和竹叶青锋剑叶恨青已经被我杀了,现在阎罗九剑只剩下三柄剑了。”

  我听见莫留情在冷笑。

  我很讨厌他,我知道他也很讨厌我,但是看他受了伤,我心里并没有取笑之意。

  对我来说,战斗受了伤的人,不管是同门,还是敌人,都同样值得敬重。

  男人就该像个样的流血。

  我却还在流泪。

  在别人的眼里,灭绝人性的尝心孤鹰跟眼泪是无法联系到一起的。

  我也不会让别人看见我流泪。

  “孤鹰,你是不是杀人杀糊涂了?既然是阎罗九剑,你只杀了四柄剑,那也应该还剩五柄剑,怎么是三柄剑?难怪莫留情要笑你!”

  “白骨精翎剑白马妃与我交手时,被雷芒守丧剑雷守芒所杀。这雷守芒是剑皇的人。”

  “原来阎罗九剑也有我们的人。”

  “雷守芒是剑皇的人,是一个实力超强的力剑士,他的手硬过钢铁,连我的针锋雪都能抓住!这人心狠手辣,为了达到目的不择手段,他只想平安救出小公主,不会管我们血捕十三精鹰的死活,我们不能指望他。”

  “唉,好人是不是被杀光了?这画皮森林实在是太挤了,出现的人一个比一个凶残……”

  “鬼族蒙天杀掳走小公主,只是想把小公主献给西楚凉王楚飓——有了小公主作为人质,西楚凉国就敢和秦始剑皇开战。”

  “如果那样秦始帝国就会很被动了。”

  卓文欠叹了口气,苦笑道:“想不到我们一群臭杀手,居然会跟国家大事联系到一起,真是要笑掉大牙了!现在一个独孤妖风就够我们受了,居然还有雨夜天魔杜双魂和恶如来端木慈毒。我从恶如来手里救出小公主,这老毒物肯定恨死我了!独孤妖风那怪物会不会叫人去了,我们要赶快离开这里——哎呀,不好!”

  “卓大哥,怎么了?”

  “今天吃的野果子吃得太多了,现在肚子有点不舒服……”

  他话还没有说完,突然放了一个响屁。

  “卓大哥,你……”

  依偎在弱雪身边的小公主秦赢捂着嘴笑了起来,她的头发乱蓬蓬的,脸上也脏兮兮的,哪里像个公主,倒像个小乞丐。

  也只有天真烂漫的小女孩,经历这么多可怕的事情还能笑得出来,也算是一种福气吧。

  这是我第一次见到明月小公主秦赢。

  她比卓文欠还高一个头。

  这倒不是因为她高,而是卓文欠实在太矮了。

  秦家王朝的人只要是王子名字都是两个字,因为登上皇位的王子就会以他的名字重新命名这个国家,代表他统治的时代来临。

  公主的名字一直都是三个字。

  听说小公主刚出生起的名字也是三个字,后来长大后,跟她母后盛樱千雪越来越像,秦始剑皇对其越来越宠爱,后来又赐名秦赢。

  名字多一个字少一个字对寻常人家来说只是一个符号,但是对秦家王朝的人来说,名字不仅代表着尊贵的身份,无限的荣光,也将代表着一个国家,一个时代。

  明月小公主有一双晶亮的眸子,明净清澈,灿若繁星,笑得时候眼睛弯的像月牙儿一样,仿佛那灵韵也溢了出来。虽然此时头发很乱,脸上很脏,但是一颦一笑之间,一身贵气仍然自然流露而出,让人不得不惊叹于她清雅灵秀的光芒。

  她母亲盛樱千雪在世时就是樱花岛国最美的公主。

  这小公主才十四岁,眉宇之间已有一种超越了她年龄的惊世骇俗的美丽,以后长大了不知道这与生俱来的天使一样的光芒是她的幸运,还是她的不幸。

  本来像我们这样身份低微的人见到公主一定要行跪拜之礼的,不过为了这个小女孩血捕十三精鹰都快死光了,如果她出了什么事还会连累无辜的百姓,我哪里有心情跪在地上对她阿谀奉承。

  “小公主,卑职身上有伤,不便行礼。”

  “嗯,嗯。”

  弱雪噗呲一笑,说:“孤鹰大哥,你这客套话,也太假了吧!”

  卓文欠突然将铁扇插入地里,人也滚到了地上,泥块马上在他身上魔法般堆成了一个泥球。

  霸王姬百合拔出背后的突月长刀,说:“有敌人来了吗?”

  弱雪马上抱起了秦赢。

  莫留情拔出了煮鬼之刃。

  我的左手也握住了背后的剑鞘。

  血捕十三精鹰里,毒舌鹰卓文欠虽然长得像个西瓜一样,但是跟踪、刺探、盗窃、逃跑的本事没有人比得上他。

  风土之力揉造的泥球正是他常用的攻击手段和逃命工具。

  卓文欠的脑袋从泥球冒了出来,咧嘴大笑:“你们身上谁带的有手纸?树叶也行!”

  弱雪涨红了脸,说:“卓大哥,你太不像话了,你怎么能在这么多人面前……”

  “哈哈,不好意思,憋不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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