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沉婉在手术外外的休息区已经坐了九个小时了,脑科手术是时间最长耗费精力最多的外科手术,因为人脑的精密程度细致到每一根血管和神经,所以要格外小心,手术前,主刀医生已经详细的跟岳沉婉沟通过了,也告知大约需要十五个小时左右,请她耐性等待,不要着急。
梅纯语特意从夏威夷赶回来陪她,两个人在手术外闲聊,最后几乎没什么可说的了,梅纯语靠在沙发椅上睡着了,岳沉婉目光呆滞的看着手术室的门,脑袋里一片空白。
经历过生死之后,她并不畏惧死亡,却格外害怕孤独,一个人独处的时候,她时常感觉到寒冷,陈归人的意义如同一个彼此深知的伙伴,让她知道,她不是个怪物,不是个重生的幽魂,这世界上还有一个跟她同样的人。
这真像一个奇怪的局,命运解不开的套,前世写过那么多小说也看过那么多的小说,每个穿越或重生的女主都好命的不得了,有的大开金手指,有的指点江山,有的有异能,有的傻白甜都被爱的死去活来,一样重生,人家就混的风生水起,她也没多大愿望,就是想跟姜向晚修成正果相亲相爱,做点自己喜欢的事情,当个开心的时代女性,就那么难吗?
她忽然想起离开h市回帝京之前,她去给祖母父母上坟,回去的时候去岳家大宅看看,据说是被银行当做抵债回收了,几次拍卖都没卖出去,因为岳家的没落大家都觉得这宅子不祥。
到处是尘土蛛网,荒蔽苍凉,她已经不大记得自己第一次走进这大宅的样子了,太久远了,只记得后花园里有一个特别高的大榕树,祖母很喜欢榕树,特意在那里搭建了一个树屋,还在下面放了秋千,陈静初和陈蕊初都是小淑女,只有她刚从乡下来,喜欢上树爬墙,在树屋里玩,祖母死后的两个月,祖父就把那些东西都拆了,他厌恶祖母留下的一切痕迹,恨不能全部清除了才好。
家里没有了祖母的东西,甚至连照片都找不出一张来,她对她的印象也十分模糊,只记得那是个优雅漂亮气质凌厉的女人,即使最后躺在病床上大口吐血,也没有人敢于直视她的眼睛。
这样一个强势的女人似乎也活的很不开心,她在大宅里站了一会,有一种物是人非非常沧桑的感觉。
远处一个高瘦的身影快步走了过来,一身米色休闲风衣,眉目精致,玉树琳琅,是姜向晚。
岳沉婉愣了一下才反应过来:“你怎么来了?”
“知道今天是陈归人手术,你肯定在医院,所以下飞机就直接过来了。”姜向晚蹲下身,对着她的脸,一只手摸摸她的头发,似乎很欢喜,声音也很温和:“手术做了多久了?你吃饭了吗?”
“做了九个小时了,我和梅二吃了个三明治。”
姜向晚无奈的叹口气,拎出一个保温桶,打开,里面是浓浓的蔬菜粥,小心的倒出一杯递给她:“你啊,一直就这么迷糊,这样的手术一般都要十几个小时呢,不好好吃饭一会又会胃疼的,来喝点粥・・・・・・・”‘
岳沉婉吹吹滚烫的粥,喝了一口,鲜香浓稠,喝下去身上都暖和起来了,她眉眼弯弯的笑道:”“你从哪儿买的粥啊?味道真好,跟你的手艺差不多了!”
姜向晚吁了口气,坐在她身边的沙发上,笑眯眯的看着她喝粥。下了飞机就找了一家华人餐馆,亲自动手熬好的粥,身后的助理表情呆滞,觉得自己是在做梦,老板大老远飞了二十几个小时,气都没喘匀就奔来餐厅,就为了给媳妇熬粥喝?这位夫人到底是什么样的人啊?
“哎呦,阿婉,你这人太不讲究了,趁我睡着了就吃独食啊・・・・・・・・・”梅二睡眼惺忪的揉着眼睛,直勾勾的盯着那碗粥“我也要・・・・・・”
“让你们家棒子熬去!”梅二的追求者金盛赞是美籍韩国人,两人偶然间认识的,金盛赞开始热烈的追求梅二,即使知道梅二的已婚身份也没有退缩,岳沉婉戏称他为高丽棒子。
梅二才不管那套,张牙舞爪的过来就抢,两个人笑嘻嘻的把一整壶粥喝的精光。
姜向晚和梅二闲谈了几句,发现梅二仪态悠闲,对岳明歌的近况问都没问,似乎真的放下了,一副漠不关心的样子。趁着她去洗手间的时候悄悄问岳沉婉:“梅二对老岳真的没心思了?”
“没有,倒不至于,不过,我哥这次确实挺伤她的,最近正有个韩国帅哥追求梅二呢,十足小鲜肉,才二十四,对梅二一往情深的,各种鲜花攻势,浪漫手段的,我看了都觉得心动,我哥要还是留恋他那真爱,估计媳妇就要归别人了,我懒得瞧他那渣男嘴脸,回头你跟他说一下吧,他要是还想要媳妇,就赶紧的,不然,梅二真跟了韩国人,可别怪我没提醒他・・・・・・・・”岳沉婉想想岳明歌就来气,没事装什么情圣?找寻真爱?真爱个狗屁,当初如果真的是真爱,就力争到底啊,既然那个时候屈从了家族的势力和需要,就抗到底啊,现在又回头要去寻找真爱了,对妻子不能付起婚姻的责任,对真爱不能给予名正言顺的婚姻,对两个女人都不公平,唯一对得起的就是自己,不给自己留下遗憾这叫什么?这叫自私!
姜向晚蹙眉,勾着唇角冷笑了一下,没再多说什么,只是把岳沉婉揽进怀里,让她靠着自己:“估计还要七八个小时呢,你先睡一会吧!”
岳沉婉想了想,也没矫情,闭上眼睛养神。
手术结束时已经是晚上八点了,陈归人被直接送进了监护室,医生告知岳沉婉手术很成功,脑袋里的肿瘤完整的取出来了,看情形,过十几个小时陈归人就能醒过来。让岳沉婉先回酒店去休息。
岳沉婉松了口气,呼噜一把脸,就跟姜向晚和梅二回了酒店。
再醒来的时候,是第二天的中午了,医院来电话说陈归人还没有醒过来,不过生命体征还好,各项指标都不错,醒来只是迟早的事情。
岳沉婉松了口气,跟姜向晚和梅二吃了午餐,去了书店挑了几本刑侦小说,又去医院隔着窗子看了陈归人,陈归人几乎淹没在一片白色和各种检测仪器中,几乎看不到脸。
梅二看姜向晚来了,识趣的自称有约会,要去西雅图,当晚就坐上飞机走人,临走时,梅二真诚的道:“有时候真觉得你是个没心肝的,你家三少爷对你死心塌地的,恨不能24小时绑在你身上,你却总是冷冷淡淡的,阿婉,我知道,你总是过不去心里那道坎,可做人还是要向前看的,人生就这么短短几十年,总揪住过去不放,总有一天你会后悔的,宽恕别人,何尝不是宽恕自己?我放过了他,也放弃了自己的执念,对我对他,未尝不是好事!阿婉,你要好好的,让我看着你幸福,你幸福了,我就会觉得,这个世界还是有苦尽甘来破镜重圆这一说的・・・・・・・・”她的眼神干净虔诚,仿佛在做告解一般。
岳沉婉拥抱她,拍拍她的背,满心酸楚。
“好,我会好好的,你,也是一样,等你从西雅图回来,就来华盛顿吧,跟我做个邻居,咱们一起养条狗,起名就叫詹姆士,咱们每天晚上一起遛狗,丢一百次盘子让它叼・・・・・・”詹姆士是岳明歌的英文名。
梅二笑了,似乎想说什么,又顿住,笑道:“下次见面,我有好消息告诉你,你一定跟我一样欢喜・・・・・・・”说完,拍拍她的手可,转身入闸。
当晚,岳沉婉入睡不久,就忽然惊醒,一身冷汗,姜向晚也坐起来,看她满身是汗,脸色煞白,吓了一跳:“怎么了?梦到什么了?”
岳沉婉声音颤抖,浑身都战栗:“梅二,死了・・・・・・・・”
姜向晚悚然:“你说什么?”
梅纯语是在晚上九点多抵达的西雅图,其实从纽约到西雅图的飞行时间不过三个小时,只是因为从东海岸到西海岸有时差,算上两个小时的时差要五个小时,梅纯语抵达的时候,西雅图还是灯火通明多姿多彩的时间,梅纯语心情不好,叫了一辆出租去预订好的酒店,上车时,她匆匆瞥见那是个白种男人,面目普通,上了车后她用英语说了酒店的名字就向后一靠,半闭着眼睛养神,西雅图她来过很多次,年少时,是为了玩,后来是为了工作,她对这座城市没有任何好奇,只是简单的作为短暂的驿站,事实上,对任何国家她都缺少一份归属感,她唯一觉得有归属感的城市,在地球的另一侧,那个空气污浊,永远灰色冷硬厚重的城市,那里有她爱的男人,年少时节,那个有着潋滟桃花眼的少年轻薄的一笑,明媚了她的青春,开启了她的懵懂,诱惑了她的心・・・・・・・
岳明歌,岳明歌,她沉默的在心里咀嚼着这三个字,像醇厚的咖啡豆,淡淡的香,浓浓的苦涩。
她嗅到一丝香气,若有若无,心里一惊,她对香味一向敏感,因为她对香水之类的东西过敏,她感觉四周是一片沉寂和黑暗,她挣扎着想要坐起来,却发现四肢无力,甚至喉咙无法发出任何声音,她猛然惊醒,奋力的睁开眼睛,一个男人的身影盖了过来,她看不清他的模样,却能嗅到他嘴巴里散发着口香糖的味道,还有嘴巴里哼着的歌曲,有些走调,听不出是什么歌,他的声音低沉,不过能听得出他非常愉快,她被他抱了起来,甚至还掂了掂重量,仿佛她是他新到手的货物,他周身散发着野兽般的热量,和白种人特有的腥膻味道,梅纯语努力的睁大眼睛,只看见一双棕色的野兽般闪亮的眼睛,然后,她就陷入了无边的黑暗当中・・・・・・・・
等她再次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是在一间古怪的屋子里,四周都是画板,密密麻麻几乎有上百张画板,每一张画板上画的都是鸽子,形态各异,颜色各异,姿态各异的鸽子,她被绑在一把椅子上,一个男人坐在她对面,用一种古怪的目光看着她,她认出是那个白人司机。
她想问他要干什么,可她的嘴巴被胶布牢牢的粘住,对方似乎不想听她的任何声音。
男人看了她很久,他的耐性似乎很好,直到她全身的汗毛都竖了起来,整个人陷入巨大的恐惧中,他终于慢吞吞的站起来,走到她身边,蹲了下来,用鼻子在她身上嗅着,似乎很满意她身上的味道,鼻子不停的发出野兽一般的咕哝声,他宽大的手掌在她的肚子上抚摸着,甚至掀起她的上衣露出腹部的皮肤,用嘴唇在她的肚子上亲吻,梅纯语觉得自己要疯了,即使被绑着,也不能阻挡她疯狂的挣扎,以至于绳子把她细嫩的手腕磨出了血痕,男子看着她的眼睛,流露出鄙夷的神色,从地上的工具箱里拿出了一把闪闪发光的手术刀,一边哼着歌,一边在她的肚子上比划起来・・・・・・・・
梅纯语特意从夏威夷赶回来陪她,两个人在手术外闲聊,最后几乎没什么可说的了,梅纯语靠在沙发椅上睡着了,岳沉婉目光呆滞的看着手术室的门,脑袋里一片空白。
经历过生死之后,她并不畏惧死亡,却格外害怕孤独,一个人独处的时候,她时常感觉到寒冷,陈归人的意义如同一个彼此深知的伙伴,让她知道,她不是个怪物,不是个重生的幽魂,这世界上还有一个跟她同样的人。
这真像一个奇怪的局,命运解不开的套,前世写过那么多小说也看过那么多的小说,每个穿越或重生的女主都好命的不得了,有的大开金手指,有的指点江山,有的有异能,有的傻白甜都被爱的死去活来,一样重生,人家就混的风生水起,她也没多大愿望,就是想跟姜向晚修成正果相亲相爱,做点自己喜欢的事情,当个开心的时代女性,就那么难吗?
她忽然想起离开h市回帝京之前,她去给祖母父母上坟,回去的时候去岳家大宅看看,据说是被银行当做抵债回收了,几次拍卖都没卖出去,因为岳家的没落大家都觉得这宅子不祥。
到处是尘土蛛网,荒蔽苍凉,她已经不大记得自己第一次走进这大宅的样子了,太久远了,只记得后花园里有一个特别高的大榕树,祖母很喜欢榕树,特意在那里搭建了一个树屋,还在下面放了秋千,陈静初和陈蕊初都是小淑女,只有她刚从乡下来,喜欢上树爬墙,在树屋里玩,祖母死后的两个月,祖父就把那些东西都拆了,他厌恶祖母留下的一切痕迹,恨不能全部清除了才好。
家里没有了祖母的东西,甚至连照片都找不出一张来,她对她的印象也十分模糊,只记得那是个优雅漂亮气质凌厉的女人,即使最后躺在病床上大口吐血,也没有人敢于直视她的眼睛。
这样一个强势的女人似乎也活的很不开心,她在大宅里站了一会,有一种物是人非非常沧桑的感觉。
远处一个高瘦的身影快步走了过来,一身米色休闲风衣,眉目精致,玉树琳琅,是姜向晚。
岳沉婉愣了一下才反应过来:“你怎么来了?”
“知道今天是陈归人手术,你肯定在医院,所以下飞机就直接过来了。”姜向晚蹲下身,对着她的脸,一只手摸摸她的头发,似乎很欢喜,声音也很温和:“手术做了多久了?你吃饭了吗?”
“做了九个小时了,我和梅二吃了个三明治。”
姜向晚无奈的叹口气,拎出一个保温桶,打开,里面是浓浓的蔬菜粥,小心的倒出一杯递给她:“你啊,一直就这么迷糊,这样的手术一般都要十几个小时呢,不好好吃饭一会又会胃疼的,来喝点粥・・・・・・・”‘
岳沉婉吹吹滚烫的粥,喝了一口,鲜香浓稠,喝下去身上都暖和起来了,她眉眼弯弯的笑道:”“你从哪儿买的粥啊?味道真好,跟你的手艺差不多了!”
姜向晚吁了口气,坐在她身边的沙发上,笑眯眯的看着她喝粥。下了飞机就找了一家华人餐馆,亲自动手熬好的粥,身后的助理表情呆滞,觉得自己是在做梦,老板大老远飞了二十几个小时,气都没喘匀就奔来餐厅,就为了给媳妇熬粥喝?这位夫人到底是什么样的人啊?
“哎呦,阿婉,你这人太不讲究了,趁我睡着了就吃独食啊・・・・・・・・・”梅二睡眼惺忪的揉着眼睛,直勾勾的盯着那碗粥“我也要・・・・・・”
“让你们家棒子熬去!”梅二的追求者金盛赞是美籍韩国人,两人偶然间认识的,金盛赞开始热烈的追求梅二,即使知道梅二的已婚身份也没有退缩,岳沉婉戏称他为高丽棒子。
梅二才不管那套,张牙舞爪的过来就抢,两个人笑嘻嘻的把一整壶粥喝的精光。
姜向晚和梅二闲谈了几句,发现梅二仪态悠闲,对岳明歌的近况问都没问,似乎真的放下了,一副漠不关心的样子。趁着她去洗手间的时候悄悄问岳沉婉:“梅二对老岳真的没心思了?”
“没有,倒不至于,不过,我哥这次确实挺伤她的,最近正有个韩国帅哥追求梅二呢,十足小鲜肉,才二十四,对梅二一往情深的,各种鲜花攻势,浪漫手段的,我看了都觉得心动,我哥要还是留恋他那真爱,估计媳妇就要归别人了,我懒得瞧他那渣男嘴脸,回头你跟他说一下吧,他要是还想要媳妇,就赶紧的,不然,梅二真跟了韩国人,可别怪我没提醒他・・・・・・・・”岳沉婉想想岳明歌就来气,没事装什么情圣?找寻真爱?真爱个狗屁,当初如果真的是真爱,就力争到底啊,既然那个时候屈从了家族的势力和需要,就抗到底啊,现在又回头要去寻找真爱了,对妻子不能付起婚姻的责任,对真爱不能给予名正言顺的婚姻,对两个女人都不公平,唯一对得起的就是自己,不给自己留下遗憾这叫什么?这叫自私!
姜向晚蹙眉,勾着唇角冷笑了一下,没再多说什么,只是把岳沉婉揽进怀里,让她靠着自己:“估计还要七八个小时呢,你先睡一会吧!”
岳沉婉想了想,也没矫情,闭上眼睛养神。
手术结束时已经是晚上八点了,陈归人被直接送进了监护室,医生告知岳沉婉手术很成功,脑袋里的肿瘤完整的取出来了,看情形,过十几个小时陈归人就能醒过来。让岳沉婉先回酒店去休息。
岳沉婉松了口气,呼噜一把脸,就跟姜向晚和梅二回了酒店。
再醒来的时候,是第二天的中午了,医院来电话说陈归人还没有醒过来,不过生命体征还好,各项指标都不错,醒来只是迟早的事情。
岳沉婉松了口气,跟姜向晚和梅二吃了午餐,去了书店挑了几本刑侦小说,又去医院隔着窗子看了陈归人,陈归人几乎淹没在一片白色和各种检测仪器中,几乎看不到脸。
梅二看姜向晚来了,识趣的自称有约会,要去西雅图,当晚就坐上飞机走人,临走时,梅二真诚的道:“有时候真觉得你是个没心肝的,你家三少爷对你死心塌地的,恨不能24小时绑在你身上,你却总是冷冷淡淡的,阿婉,我知道,你总是过不去心里那道坎,可做人还是要向前看的,人生就这么短短几十年,总揪住过去不放,总有一天你会后悔的,宽恕别人,何尝不是宽恕自己?我放过了他,也放弃了自己的执念,对我对他,未尝不是好事!阿婉,你要好好的,让我看着你幸福,你幸福了,我就会觉得,这个世界还是有苦尽甘来破镜重圆这一说的・・・・・・・・”她的眼神干净虔诚,仿佛在做告解一般。
岳沉婉拥抱她,拍拍她的背,满心酸楚。
“好,我会好好的,你,也是一样,等你从西雅图回来,就来华盛顿吧,跟我做个邻居,咱们一起养条狗,起名就叫詹姆士,咱们每天晚上一起遛狗,丢一百次盘子让它叼・・・・・・”詹姆士是岳明歌的英文名。
梅二笑了,似乎想说什么,又顿住,笑道:“下次见面,我有好消息告诉你,你一定跟我一样欢喜・・・・・・・”说完,拍拍她的手可,转身入闸。
当晚,岳沉婉入睡不久,就忽然惊醒,一身冷汗,姜向晚也坐起来,看她满身是汗,脸色煞白,吓了一跳:“怎么了?梦到什么了?”
岳沉婉声音颤抖,浑身都战栗:“梅二,死了・・・・・・・・”
姜向晚悚然:“你说什么?”
梅纯语是在晚上九点多抵达的西雅图,其实从纽约到西雅图的飞行时间不过三个小时,只是因为从东海岸到西海岸有时差,算上两个小时的时差要五个小时,梅纯语抵达的时候,西雅图还是灯火通明多姿多彩的时间,梅纯语心情不好,叫了一辆出租去预订好的酒店,上车时,她匆匆瞥见那是个白种男人,面目普通,上了车后她用英语说了酒店的名字就向后一靠,半闭着眼睛养神,西雅图她来过很多次,年少时,是为了玩,后来是为了工作,她对这座城市没有任何好奇,只是简单的作为短暂的驿站,事实上,对任何国家她都缺少一份归属感,她唯一觉得有归属感的城市,在地球的另一侧,那个空气污浊,永远灰色冷硬厚重的城市,那里有她爱的男人,年少时节,那个有着潋滟桃花眼的少年轻薄的一笑,明媚了她的青春,开启了她的懵懂,诱惑了她的心・・・・・・・
岳明歌,岳明歌,她沉默的在心里咀嚼着这三个字,像醇厚的咖啡豆,淡淡的香,浓浓的苦涩。
她嗅到一丝香气,若有若无,心里一惊,她对香味一向敏感,因为她对香水之类的东西过敏,她感觉四周是一片沉寂和黑暗,她挣扎着想要坐起来,却发现四肢无力,甚至喉咙无法发出任何声音,她猛然惊醒,奋力的睁开眼睛,一个男人的身影盖了过来,她看不清他的模样,却能嗅到他嘴巴里散发着口香糖的味道,还有嘴巴里哼着的歌曲,有些走调,听不出是什么歌,他的声音低沉,不过能听得出他非常愉快,她被他抱了起来,甚至还掂了掂重量,仿佛她是他新到手的货物,他周身散发着野兽般的热量,和白种人特有的腥膻味道,梅纯语努力的睁大眼睛,只看见一双棕色的野兽般闪亮的眼睛,然后,她就陷入了无边的黑暗当中・・・・・・・・
等她再次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是在一间古怪的屋子里,四周都是画板,密密麻麻几乎有上百张画板,每一张画板上画的都是鸽子,形态各异,颜色各异,姿态各异的鸽子,她被绑在一把椅子上,一个男人坐在她对面,用一种古怪的目光看着她,她认出是那个白人司机。
她想问他要干什么,可她的嘴巴被胶布牢牢的粘住,对方似乎不想听她的任何声音。
男人看了她很久,他的耐性似乎很好,直到她全身的汗毛都竖了起来,整个人陷入巨大的恐惧中,他终于慢吞吞的站起来,走到她身边,蹲了下来,用鼻子在她身上嗅着,似乎很满意她身上的味道,鼻子不停的发出野兽一般的咕哝声,他宽大的手掌在她的肚子上抚摸着,甚至掀起她的上衣露出腹部的皮肤,用嘴唇在她的肚子上亲吻,梅纯语觉得自己要疯了,即使被绑着,也不能阻挡她疯狂的挣扎,以至于绳子把她细嫩的手腕磨出了血痕,男子看着她的眼睛,流露出鄙夷的神色,从地上的工具箱里拿出了一把闪闪发光的手术刀,一边哼着歌,一边在她的肚子上比划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