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看许多歌的翻唱价格都是几万十几万的,但那些歌曲基本上都是成名歌曲,在歌曲方面都有着加成的作用,尤其如果这歌还是导师的曾经的成名歌曲,那导师这方面的加成作用就更明显了。
毕竟成名歌曲都有着很广大的听众,只要听说你要唱这首歌,就会有大堆人尝试着听一听,只要唱得不是太差,大家都还会很乐意支持你的。
在这方面,《最初的梦想》就弱太多了,别看它现在在各榜单上的成绩不错,但听众也只是极少部分人,大部分人都不知道这首歌,传唱度并不是很高。
所以,翻唱价格并不是很高的。
当然,大家还是会第一时间选择自己能驾驭并且适合自己的歌曲,毕竟参加选秀的歌手都并没有太丰富的唱歌经验,不是随便拿首歌来就能唱得非常好的。
而《最初的梦想》最近的势头的确是很猛,但毕竟只是一首新歌,无论是传唱度还是大家对它的接受度都还没有那么大,若是在比赛上唱这么一首歌,真不知道会产生什么样的效果。
当然,在赵琴和朱依妹看来,《最初的梦想》这首歌,若是有很好的编曲,以赵琴的实力现场演唱出来,肯定能燃爆全场,穿透人心,所以才会选择这么一首发布不到一个月的歌曲。
姜林说:“冒昧地问一下,赵琴打算是在什么时候唱这首歌?决赛?”
朱依妹看了姜林一眼,面上却是淡然自若,说:“姜先生真是有意思,现在比赛才刚刚决胜出四强,我又怎么能知道谁能进入决赛?”
这话姜林半个字都不信,他可以肯定,这是为决赛准备的歌曲,不过,姜林自然不会把这事说穿了。
谈好了版权问题之后,朱依妹便是图穷见匕,说:“不知道姜先生有没有签约我们天远娱乐的意向?”
姜林也没有惊讶,刚刚对方根本就没有讨价还价,很明显是在向他示好,毕竟之前因为姜叶的事情,不仅是姜叶,就连姜林对于她的感官都不是很好,所以她想要签下姜林,自然是要拿出自己的诚意来。
其他的都是虚的,唯有钱是实在的。
而姜林接下来能不能拿出更好的歌曲来,也不是朱依妹担心的事情,作为一个大开型娱乐公司,签约的词曲作者何止百数,也不差姜林一个,姜林既然能写出《最初的梦想》来,就说明他有潜力有灵性,就算是一年写不出好歌来,那就等两年三年,只要他以后还能写出来,那就稳赚不亏的,就算写不出来也没关系,那点钱亏得也只能算是小钱。
可是,一旦姜林真的是那种比较优秀的词曲作者,将来能写出好歌来,那么对于天远娱乐的意义,肯定不是一首歌那么简单,很有可能是可以捧红一个新人的,捧红一个新人就意味着公司又制造出一个捞钱的工具来。
在这版权保护越来越强的时代,尤其是资本尚未全面入圈之前,大半明星都是有实力的,而非仅靠一张脸或者p图或者各种撕逼和绯闻炒作来上位,创作者的地位也凸显出来,有时候一首好歌就能捧出一个歌星来,一部好的剧本能捧出一堆人来,这简直就是明星制造者啊。
以亏小钱为赌注,来赌一个可能有潜力的词曲作者,怎么都是大赚的。更何况,这个年轻人还只有二十岁,前景广阔啊。
所以,朱依妹面对姜林,是非常有诚意的,哪怕是条件宽松一些,也要签下他。
签词曲作者并不像签艺人一样,艺人签约之后,一切都按公司要求来进行训练、出道、代言、走穴,甚至一言一行、身材、饮食和私人活动都受到公司的限制,但是词曲作者的签约就不一样了。
娱乐公司与词曲作者签订的是代理协议,也就是说,就算是签约了,也只是代理经营词曲作者的作品,词曲作者有作品时,娱乐公司可以代理推荐给相应的歌手,谈好一切,再来征得作者同意,作者同意之后就可以签订使用合同。
这样的情况下,作者是拥有版权的,而娱乐公司只拥有代理权,只不过……有些公司会设置所谓的全权授权代理,看起来还是代理合同,但是作者是没有任何权利决定作品给谁用,娱乐公司可以直接决定把作品卖给谁,卖多少钱。
当然,如果是公司定制或者买断的就另说了,不过除了某些短视的作者之外,很少有人签订卖身一般的合同。
不过,这也会形成某种猫腻了,比如,天远娱乐公司代理的词曲供给天远娱乐公司的歌手使用,在作者那里说,我只卖了一万,在歌手那里说,我是花一百万买的歌……
在作者这里,原本可能卖几十万的歌曲,只卖了一万,亏大,在歌手那里,公司又给你加了一百万的成本,一旦你违约,这又是天价损失的违约金组成部分……总之,代理公司才是最赚的。
这些东西,姜林没有经历过,却也是听说过一些的,所以他问道:“贵公司打算给我什么样的合约?”
朱依妹说:“姜先生既然创作出了像《最初的梦想》这样的优秀作品,我们公司定然不会在待遇上亏待姜先生……另外,只要姜先生有新的作品,我们会优先推荐到优秀歌手乃至是天王天后面前……”
“行了,这些不重要,我只想问,是签订全权授权代理作品还是只是签订普通授权代理?我的作品我自己有没有发言权?”姜林说。
听到这话,朱依妹说:“自然是全权授权!”
“抱歉,咱们就没有必要再谈下去了!”姜林说。
朱依妹说:“姜先生可想好了,虽然你是有些才华,但是如果没有一个好的公司为你运营和推广,你的作品也不可能让人知道,没有歌手唱的作品,你的一身才华就等于是埋没了!”
姜林说:“可能对于别人来说,的确是如此,但是对于我来说……这并不算什么,我妹妹就是一个优秀歌手,不是吗?”
毕竟成名歌曲都有着很广大的听众,只要听说你要唱这首歌,就会有大堆人尝试着听一听,只要唱得不是太差,大家都还会很乐意支持你的。
在这方面,《最初的梦想》就弱太多了,别看它现在在各榜单上的成绩不错,但听众也只是极少部分人,大部分人都不知道这首歌,传唱度并不是很高。
所以,翻唱价格并不是很高的。
当然,大家还是会第一时间选择自己能驾驭并且适合自己的歌曲,毕竟参加选秀的歌手都并没有太丰富的唱歌经验,不是随便拿首歌来就能唱得非常好的。
而《最初的梦想》最近的势头的确是很猛,但毕竟只是一首新歌,无论是传唱度还是大家对它的接受度都还没有那么大,若是在比赛上唱这么一首歌,真不知道会产生什么样的效果。
当然,在赵琴和朱依妹看来,《最初的梦想》这首歌,若是有很好的编曲,以赵琴的实力现场演唱出来,肯定能燃爆全场,穿透人心,所以才会选择这么一首发布不到一个月的歌曲。
姜林说:“冒昧地问一下,赵琴打算是在什么时候唱这首歌?决赛?”
朱依妹看了姜林一眼,面上却是淡然自若,说:“姜先生真是有意思,现在比赛才刚刚决胜出四强,我又怎么能知道谁能进入决赛?”
这话姜林半个字都不信,他可以肯定,这是为决赛准备的歌曲,不过,姜林自然不会把这事说穿了。
谈好了版权问题之后,朱依妹便是图穷见匕,说:“不知道姜先生有没有签约我们天远娱乐的意向?”
姜林也没有惊讶,刚刚对方根本就没有讨价还价,很明显是在向他示好,毕竟之前因为姜叶的事情,不仅是姜叶,就连姜林对于她的感官都不是很好,所以她想要签下姜林,自然是要拿出自己的诚意来。
其他的都是虚的,唯有钱是实在的。
而姜林接下来能不能拿出更好的歌曲来,也不是朱依妹担心的事情,作为一个大开型娱乐公司,签约的词曲作者何止百数,也不差姜林一个,姜林既然能写出《最初的梦想》来,就说明他有潜力有灵性,就算是一年写不出好歌来,那就等两年三年,只要他以后还能写出来,那就稳赚不亏的,就算写不出来也没关系,那点钱亏得也只能算是小钱。
可是,一旦姜林真的是那种比较优秀的词曲作者,将来能写出好歌来,那么对于天远娱乐的意义,肯定不是一首歌那么简单,很有可能是可以捧红一个新人的,捧红一个新人就意味着公司又制造出一个捞钱的工具来。
在这版权保护越来越强的时代,尤其是资本尚未全面入圈之前,大半明星都是有实力的,而非仅靠一张脸或者p图或者各种撕逼和绯闻炒作来上位,创作者的地位也凸显出来,有时候一首好歌就能捧出一个歌星来,一部好的剧本能捧出一堆人来,这简直就是明星制造者啊。
以亏小钱为赌注,来赌一个可能有潜力的词曲作者,怎么都是大赚的。更何况,这个年轻人还只有二十岁,前景广阔啊。
所以,朱依妹面对姜林,是非常有诚意的,哪怕是条件宽松一些,也要签下他。
签词曲作者并不像签艺人一样,艺人签约之后,一切都按公司要求来进行训练、出道、代言、走穴,甚至一言一行、身材、饮食和私人活动都受到公司的限制,但是词曲作者的签约就不一样了。
娱乐公司与词曲作者签订的是代理协议,也就是说,就算是签约了,也只是代理经营词曲作者的作品,词曲作者有作品时,娱乐公司可以代理推荐给相应的歌手,谈好一切,再来征得作者同意,作者同意之后就可以签订使用合同。
这样的情况下,作者是拥有版权的,而娱乐公司只拥有代理权,只不过……有些公司会设置所谓的全权授权代理,看起来还是代理合同,但是作者是没有任何权利决定作品给谁用,娱乐公司可以直接决定把作品卖给谁,卖多少钱。
当然,如果是公司定制或者买断的就另说了,不过除了某些短视的作者之外,很少有人签订卖身一般的合同。
不过,这也会形成某种猫腻了,比如,天远娱乐公司代理的词曲供给天远娱乐公司的歌手使用,在作者那里说,我只卖了一万,在歌手那里说,我是花一百万买的歌……
在作者这里,原本可能卖几十万的歌曲,只卖了一万,亏大,在歌手那里,公司又给你加了一百万的成本,一旦你违约,这又是天价损失的违约金组成部分……总之,代理公司才是最赚的。
这些东西,姜林没有经历过,却也是听说过一些的,所以他问道:“贵公司打算给我什么样的合约?”
朱依妹说:“姜先生既然创作出了像《最初的梦想》这样的优秀作品,我们公司定然不会在待遇上亏待姜先生……另外,只要姜先生有新的作品,我们会优先推荐到优秀歌手乃至是天王天后面前……”
“行了,这些不重要,我只想问,是签订全权授权代理作品还是只是签订普通授权代理?我的作品我自己有没有发言权?”姜林说。
听到这话,朱依妹说:“自然是全权授权!”
“抱歉,咱们就没有必要再谈下去了!”姜林说。
朱依妹说:“姜先生可想好了,虽然你是有些才华,但是如果没有一个好的公司为你运营和推广,你的作品也不可能让人知道,没有歌手唱的作品,你的一身才华就等于是埋没了!”
姜林说:“可能对于别人来说,的确是如此,但是对于我来说……这并不算什么,我妹妹就是一个优秀歌手,不是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