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花湖是一个原生态的湖,里面会有大量的野生鱼,以及饲养鱼。
就算是饲养鱼,在桃花湖那种开阔的原生湖里生长着,肉质也会比别处的鱼更佳,营养更好。
程实带来的这条五斤重的鳜鱼,要是能运到县里去卖,那可不便宜。只是山路相当不便,只有少量有条件的人,才能赚这个钱。
另外,那袋子新鲜的蘑菇,是采自桃花村后山椴树林,新鲜、营养极其丰富。
程赫再展身手,刮去鱼鳞,洗干净了扔进烧好热油的锅里,佐料早就爆香了,再加入料酒,放入洗切好的鲜蘑菇,很快就清香四溢,起锅前加入香椿叶增香,再加点醋去腥,立即让人食指大动。
蘑菇炖鱼是这一带的吃法,鱼加入蘑菇后,味道会更加鲜美,让人开胃,并有祛除风湿的功效,很有营养。
三个人又是一顿饱餐,外加大黄狗吃鱼骨头,也是吃得“唬唬”叫,像很久没吃过好吃的似的。
程赫笑骂道:“你个吃货!”
程心心也跟着大叫:“吃货,大吃货!”
程实一边忙着吃,一边含糊地说道:“饿怕了呗。”
程赫问道:“我走的时候,把它交给了我大伯养着,还把家里的地都让他白种了,我唯一的要求,是让他们好好养着它。”
程实切了一声:“你大伯什么样的人,你不知道?拿破仑没被他们宰着吃了,是它跑得快。其实你走后没几天,它自己就跑回来了。天天守在门口不肯走,又进不去。我看它可怜,把你们那院子掏了个洞,它就天天从那里进出。”
咽下一口鱼,他继续说道:“要不是它经常跑去我们家吃点剩菜剩饭,可能早就饿死了。”
程赫听得一阵心酸,等人都吃好了,他把吃不完的鱼肉和鱼骨头,一骨脑地都倒在狗碗里,想要弥补这些年的亏欠。
程实一阵肉痛的大叫:“草草,这么好的鱼,你全都倒给狗吃?我还没吃饱呢!”
程赫笑骂道:“出息!你看你那肚子!”
饱餐之后,趁着太阳还有零星的光辉,程赫抱着程心心去村小学前溜达一下。
说起这小学,还真是破败了,只剩下荒废的围墙,和几间教室,但不再有老师和学生,因为这些年来,各村孩子都少了,非常浪费师资能源,政策下达了并校的命令,现在农村孩子基本上都要到镇上读小学。
而这间学校也就这么废弃了,空在这里。
这会儿村里人基本上都从地里做完活回家,吃完饭后没什么事干,也会到这片空旷地来活动活动。
程赫不卑不亢地跟认识的人打了会儿招呼,遇见熟人就招呼一声。既然回到村里,这些普通的人情世故还是要经营一下的,不能总窝在家里。
几年不见,村民看到他都非常意外,但也都还算热情。
程心心嘴甜,让喊什么就喊什么,惹得个个人都夸她乖,小家伙在村里挣足了面子。
大黄狗拿破仑跟在后面耀武扬威,仿佛它不是跟在一个普通年轻人身边,而是跟在一个锦衣回乡的大将军似的。
……
晚上,回到那间破败的屋子,躺在那张勉强可以睡人的破床上,程赫的心情难以平静。
在燕京打拼了几年,他没有锦衣还乡,反而带着不到四岁的女儿,重新住回了这间破败的老屋。
在燕京发生的一切,如烈油在煎烤着他的心。
他不是个服输的人,但事实就是这样,他输了,一无所有,再度回到了这个破败的小山村。
如果真有命运,他能从头再来吗?
“爸爸,你看,咱们家有星星,一闪一闪的,真漂亮。”程心心靠在程赫的肩头,指着头顶说道。
稚嫩的童音,却如一般敲醒了他的心灵,程赫震惊地看着自己的女儿。
那不是天上的星,那是破败的屋顶透出来的月光。
但是对于孩子来说,她没有在意屋子的破败,反而在破败中看到了其间的美。她能把破败的屋顶,想象成她的星空。
这样的话语足够震憾程赫了。
是啊,即使现在身在破败的小山村,但只要换一种目光来看,它就是美的,自己的人生也还是有希望的。
即使再次回到山村,但是为了孩子,他也还是有奋斗的理由!
想通了这些,他不再郁闷,心情瞬间豁然开朗起来。
仔细看看屋顶,透出来的月光还真有点像星星。
外面阵阵蛙鸣虫啾,衬托出一派山村夜色的静谧。
破屋子就先这么将就着吧,迟早得给它换成别墅。
他闭上眼睛准备睡觉,但是他发现,只要眼睛一闭,就能看到飘浮在他肚子里的那颗闪亮的金星。
金星依然只有指肚般大小,但时刻发出耀眼的金光,显得非常有活力。
四周那种无形的气息,一刻也不停的向它涌动而去,金星内的水流也一刻不停的流淌着。
程赫说不出是什么感觉,只觉得有了这东西后,他今天一整天都没有感觉过劳累,精神头非常好。
而且,他能很清楚的感应到,那颗作为灵芝标记的金色光芒,在很远的地方。
但是过了这么久,它一点也没有变淡,稳稳地停在那里。
反正竹篓也做好了,明天早上他就去将它采回来。
有了这颗古怪的金星,他想着,将来一定能给女儿带来最好的生活。
哪怕是在山村,他也依然能奋斗出一片天来。
第二天天亮,程赫叫醒了女儿,想背着她一起进山。
虽然说带着她也并不方便,但总不能将她一个人丢在家里。把她留给拿破仑照顾,始终不放心。
程心心睡得迷迷糊糊的,眯着眼睛含糊不清地说道:“爸爸,我还不想起床……我还想睡。”
隐约间已感觉快要发起床气了。
程赫轻轻摸着她的头,宠溺地说道:“走,咱们再去抓蝴蝶。”
小女孩喜欢这些小东西,他知道怎么哄她。
“真的?爸爸,昨天我抓到了好多蝴蝶,它们都会飞。”
果然,程心心一下子就兴奋了,她还记得,昨天经过那块野花地时,蝴蝶都停在了她的身上。
小女孩不会去琢磨为什么,但这样童话般的事情,她是非常喜欢的。
听说再去抓蝴蝶,她的起床气一下子没有了。
早上父女俩去程实家蹭了早饭,只说是进山采些草药卖钱,并没有说去多远。村里一般都有采药卖钱的习惯,毕竟一直不发达。
程实的胳膊还没有好,不能进山,他让程赫等他几天,等他胳膊好了,再一起去,也好有个照应。
程赫连忙说不用了,身体里有颗奇怪的金星这种事情,本来就不好向人说。再说了,被人看到他以那种诡异的速度跑进深山,不被人传成怪物才怪。
现在,他只敢信任女儿,毕竟她还不到四岁,对外界的认知还一知半解,不会出什么事情。
出了村,上了山路,他都是以正常速度行进。
进山后到了没人的地方,他要准备撒丫子跑了。他把女儿放进了竹筐里,又给她头上盖了一块大帆布,放在背后背着。
一来是怕她看见自己跑得太快,吓到她;二来自己跑得那么快,也难免会有树枝叶会扫到她,这也是保护她。
程心心什么都不知道,以为是爸爸和她玩游戏,笑得可开心了。
就算是饲养鱼,在桃花湖那种开阔的原生湖里生长着,肉质也会比别处的鱼更佳,营养更好。
程实带来的这条五斤重的鳜鱼,要是能运到县里去卖,那可不便宜。只是山路相当不便,只有少量有条件的人,才能赚这个钱。
另外,那袋子新鲜的蘑菇,是采自桃花村后山椴树林,新鲜、营养极其丰富。
程赫再展身手,刮去鱼鳞,洗干净了扔进烧好热油的锅里,佐料早就爆香了,再加入料酒,放入洗切好的鲜蘑菇,很快就清香四溢,起锅前加入香椿叶增香,再加点醋去腥,立即让人食指大动。
蘑菇炖鱼是这一带的吃法,鱼加入蘑菇后,味道会更加鲜美,让人开胃,并有祛除风湿的功效,很有营养。
三个人又是一顿饱餐,外加大黄狗吃鱼骨头,也是吃得“唬唬”叫,像很久没吃过好吃的似的。
程赫笑骂道:“你个吃货!”
程心心也跟着大叫:“吃货,大吃货!”
程实一边忙着吃,一边含糊地说道:“饿怕了呗。”
程赫问道:“我走的时候,把它交给了我大伯养着,还把家里的地都让他白种了,我唯一的要求,是让他们好好养着它。”
程实切了一声:“你大伯什么样的人,你不知道?拿破仑没被他们宰着吃了,是它跑得快。其实你走后没几天,它自己就跑回来了。天天守在门口不肯走,又进不去。我看它可怜,把你们那院子掏了个洞,它就天天从那里进出。”
咽下一口鱼,他继续说道:“要不是它经常跑去我们家吃点剩菜剩饭,可能早就饿死了。”
程赫听得一阵心酸,等人都吃好了,他把吃不完的鱼肉和鱼骨头,一骨脑地都倒在狗碗里,想要弥补这些年的亏欠。
程实一阵肉痛的大叫:“草草,这么好的鱼,你全都倒给狗吃?我还没吃饱呢!”
程赫笑骂道:“出息!你看你那肚子!”
饱餐之后,趁着太阳还有零星的光辉,程赫抱着程心心去村小学前溜达一下。
说起这小学,还真是破败了,只剩下荒废的围墙,和几间教室,但不再有老师和学生,因为这些年来,各村孩子都少了,非常浪费师资能源,政策下达了并校的命令,现在农村孩子基本上都要到镇上读小学。
而这间学校也就这么废弃了,空在这里。
这会儿村里人基本上都从地里做完活回家,吃完饭后没什么事干,也会到这片空旷地来活动活动。
程赫不卑不亢地跟认识的人打了会儿招呼,遇见熟人就招呼一声。既然回到村里,这些普通的人情世故还是要经营一下的,不能总窝在家里。
几年不见,村民看到他都非常意外,但也都还算热情。
程心心嘴甜,让喊什么就喊什么,惹得个个人都夸她乖,小家伙在村里挣足了面子。
大黄狗拿破仑跟在后面耀武扬威,仿佛它不是跟在一个普通年轻人身边,而是跟在一个锦衣回乡的大将军似的。
……
晚上,回到那间破败的屋子,躺在那张勉强可以睡人的破床上,程赫的心情难以平静。
在燕京打拼了几年,他没有锦衣还乡,反而带着不到四岁的女儿,重新住回了这间破败的老屋。
在燕京发生的一切,如烈油在煎烤着他的心。
他不是个服输的人,但事实就是这样,他输了,一无所有,再度回到了这个破败的小山村。
如果真有命运,他能从头再来吗?
“爸爸,你看,咱们家有星星,一闪一闪的,真漂亮。”程心心靠在程赫的肩头,指着头顶说道。
稚嫩的童音,却如一般敲醒了他的心灵,程赫震惊地看着自己的女儿。
那不是天上的星,那是破败的屋顶透出来的月光。
但是对于孩子来说,她没有在意屋子的破败,反而在破败中看到了其间的美。她能把破败的屋顶,想象成她的星空。
这样的话语足够震憾程赫了。
是啊,即使现在身在破败的小山村,但只要换一种目光来看,它就是美的,自己的人生也还是有希望的。
即使再次回到山村,但是为了孩子,他也还是有奋斗的理由!
想通了这些,他不再郁闷,心情瞬间豁然开朗起来。
仔细看看屋顶,透出来的月光还真有点像星星。
外面阵阵蛙鸣虫啾,衬托出一派山村夜色的静谧。
破屋子就先这么将就着吧,迟早得给它换成别墅。
他闭上眼睛准备睡觉,但是他发现,只要眼睛一闭,就能看到飘浮在他肚子里的那颗闪亮的金星。
金星依然只有指肚般大小,但时刻发出耀眼的金光,显得非常有活力。
四周那种无形的气息,一刻也不停的向它涌动而去,金星内的水流也一刻不停的流淌着。
程赫说不出是什么感觉,只觉得有了这东西后,他今天一整天都没有感觉过劳累,精神头非常好。
而且,他能很清楚的感应到,那颗作为灵芝标记的金色光芒,在很远的地方。
但是过了这么久,它一点也没有变淡,稳稳地停在那里。
反正竹篓也做好了,明天早上他就去将它采回来。
有了这颗古怪的金星,他想着,将来一定能给女儿带来最好的生活。
哪怕是在山村,他也依然能奋斗出一片天来。
第二天天亮,程赫叫醒了女儿,想背着她一起进山。
虽然说带着她也并不方便,但总不能将她一个人丢在家里。把她留给拿破仑照顾,始终不放心。
程心心睡得迷迷糊糊的,眯着眼睛含糊不清地说道:“爸爸,我还不想起床……我还想睡。”
隐约间已感觉快要发起床气了。
程赫轻轻摸着她的头,宠溺地说道:“走,咱们再去抓蝴蝶。”
小女孩喜欢这些小东西,他知道怎么哄她。
“真的?爸爸,昨天我抓到了好多蝴蝶,它们都会飞。”
果然,程心心一下子就兴奋了,她还记得,昨天经过那块野花地时,蝴蝶都停在了她的身上。
小女孩不会去琢磨为什么,但这样童话般的事情,她是非常喜欢的。
听说再去抓蝴蝶,她的起床气一下子没有了。
早上父女俩去程实家蹭了早饭,只说是进山采些草药卖钱,并没有说去多远。村里一般都有采药卖钱的习惯,毕竟一直不发达。
程实的胳膊还没有好,不能进山,他让程赫等他几天,等他胳膊好了,再一起去,也好有个照应。
程赫连忙说不用了,身体里有颗奇怪的金星这种事情,本来就不好向人说。再说了,被人看到他以那种诡异的速度跑进深山,不被人传成怪物才怪。
现在,他只敢信任女儿,毕竟她还不到四岁,对外界的认知还一知半解,不会出什么事情。
出了村,上了山路,他都是以正常速度行进。
进山后到了没人的地方,他要准备撒丫子跑了。他把女儿放进了竹筐里,又给她头上盖了一块大帆布,放在背后背着。
一来是怕她看见自己跑得太快,吓到她;二来自己跑得那么快,也难免会有树枝叶会扫到她,这也是保护她。
程心心什么都不知道,以为是爸爸和她玩游戏,笑得可开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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