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路北上,路过蒙骑,虽时间不宽裕,毓筱却还是执意去了一趟蒙骑王都。
幼年早有相约,他日定到蒙骑,来了这里要雷特带着她好好转转,满山跑马,体验一番真正的草原良匹,他们还说好了要再比过,以马术较高低……
这是雷特的家、城、国!既来了,便躲不过雷特的耳目,更何况,她亦无需躲!
所以,当奇兵接人,毓筱没有异议的跟他们走了,华枫不放心她一人,自然是陪着。
接风宴果然是有酒有肉,草原汉子豪爽,就连女儿家也少了份娇矜,多了些飒然和爽快,大碗喝酒,大口吃肉,好不快哉!
草原的歌舞也热闹,夜里在一望无际的原野上燃起篝火,不论男女老少相携起舞,一派升平之象。
无需亲见,毓筱便知道二王把控蒙骑大权之际必然难见到如此歌舞升平之景,也或许这边就是二王无法真正掌控蒙骑之由。
一种文化,一种风俗,代表的是一种信仰。
悄然从舞队里退出来远远的看着,看着雷特。
他正在跳舞,看得出他很受爱戴与尊敬,几位老人对他并非畏惧更多的是和蔼,像是在看着自己最满意的后辈;年轻的女子对他多有爱慕,几个胆大的还送了花环与哈达;而年轻的男人们亦都以他们的王为荣,自豪着……
毋庸置疑!他是一个好王主!
毓筱浅浅的笑了,而后随手抓住了一个小孩子,拖他传个信给雷特。
——有事相谈,跑马场见。
——
“毓筱,你怎么又跑这里来了?是不是觉得舞会太吵了?嘿,咱们蒙骑的汉子和女子们都热情,就这样……诶?你不会是……又想赛马吧?咱们可骑了一天马场都跑了三圈了!”
雷特一路走来口中还念念有词,走进了却发现毓筱只风中孑立始终不言,这才注意到氛围不太对。
“……你?毓筱,你有何事?”
“……”毓筱还是不言语,甚至一直没动一动,也不曾看他一眼,目光一直遥望着半缺残月。
良久,她沉沉的吐出两个字——“报——仇!”
倏一惊,雷特不解,“报仇?谁的仇?”
他没记得和毓筱结下过这等仇。
“小柒!”
“……”
“是你杀了小柒!”她这是肯定,不是疑问。
雷特愣怔,初见时他可以坦坦荡荡的对她说没有,因为那个年纪他还没有双手染血。
但此刻他却只能无言以对,因为这些年他杀得人太多了,以至于她只说了一句“小柒”,他根本就不知道是谁。
然,沉默间隙,毓筱已经开始叙说。
“攸关谷,唐门门主……”
“唐柒!”话到此处雷特便记起来了,后面的唐柒二字便就是他说的。
而后,他承认的坦荡荡。
“没错!是我杀了他!我还将他的人头送回了京城。”
“嗯。”毓筱应的很沉重,带着内敛的杀气,“就送到我手上,还是我亲手埋了,并在他的墓前发誓,要杀他的人,血债血偿!”
剑身已嗡鸣阵阵,就横在雷特侧颈,那蠢蠢欲动的感觉,就好似剑本身渴望着斩断雷特的脖颈饮下他的血。
但其实,剑映射的是心,执剑者的心。
剑动,墨色飞扬,最终,她斩断的不是雷特的脖子,而是他脖子后头的辫发。
以发代首,她依旧失约小柒。
一场不愉快的再见,从此后再也不见的结局,毓筱临走时说:再见面便是你死我活的敌人,所以但愿此生不再见。
——
月色下渐行渐远,华枫一路默默相随,有些事他始终觉得遗憾,却总也找不到机会说出来。
比如:毓筱一直遗憾没能找到唐柒的身子墓里只孤孤葬着头颅……
比如:赤风捡回来的骸骨以为拼全了唐柒的尸体,却不知捡错了颅骨……
幼年早有相约,他日定到蒙骑,来了这里要雷特带着她好好转转,满山跑马,体验一番真正的草原良匹,他们还说好了要再比过,以马术较高低……
这是雷特的家、城、国!既来了,便躲不过雷特的耳目,更何况,她亦无需躲!
所以,当奇兵接人,毓筱没有异议的跟他们走了,华枫不放心她一人,自然是陪着。
接风宴果然是有酒有肉,草原汉子豪爽,就连女儿家也少了份娇矜,多了些飒然和爽快,大碗喝酒,大口吃肉,好不快哉!
草原的歌舞也热闹,夜里在一望无际的原野上燃起篝火,不论男女老少相携起舞,一派升平之象。
无需亲见,毓筱便知道二王把控蒙骑大权之际必然难见到如此歌舞升平之景,也或许这边就是二王无法真正掌控蒙骑之由。
一种文化,一种风俗,代表的是一种信仰。
悄然从舞队里退出来远远的看着,看着雷特。
他正在跳舞,看得出他很受爱戴与尊敬,几位老人对他并非畏惧更多的是和蔼,像是在看着自己最满意的后辈;年轻的女子对他多有爱慕,几个胆大的还送了花环与哈达;而年轻的男人们亦都以他们的王为荣,自豪着……
毋庸置疑!他是一个好王主!
毓筱浅浅的笑了,而后随手抓住了一个小孩子,拖他传个信给雷特。
——有事相谈,跑马场见。
——
“毓筱,你怎么又跑这里来了?是不是觉得舞会太吵了?嘿,咱们蒙骑的汉子和女子们都热情,就这样……诶?你不会是……又想赛马吧?咱们可骑了一天马场都跑了三圈了!”
雷特一路走来口中还念念有词,走进了却发现毓筱只风中孑立始终不言,这才注意到氛围不太对。
“……你?毓筱,你有何事?”
“……”毓筱还是不言语,甚至一直没动一动,也不曾看他一眼,目光一直遥望着半缺残月。
良久,她沉沉的吐出两个字——“报——仇!”
倏一惊,雷特不解,“报仇?谁的仇?”
他没记得和毓筱结下过这等仇。
“小柒!”
“……”
“是你杀了小柒!”她这是肯定,不是疑问。
雷特愣怔,初见时他可以坦坦荡荡的对她说没有,因为那个年纪他还没有双手染血。
但此刻他却只能无言以对,因为这些年他杀得人太多了,以至于她只说了一句“小柒”,他根本就不知道是谁。
然,沉默间隙,毓筱已经开始叙说。
“攸关谷,唐门门主……”
“唐柒!”话到此处雷特便记起来了,后面的唐柒二字便就是他说的。
而后,他承认的坦荡荡。
“没错!是我杀了他!我还将他的人头送回了京城。”
“嗯。”毓筱应的很沉重,带着内敛的杀气,“就送到我手上,还是我亲手埋了,并在他的墓前发誓,要杀他的人,血债血偿!”
剑身已嗡鸣阵阵,就横在雷特侧颈,那蠢蠢欲动的感觉,就好似剑本身渴望着斩断雷特的脖颈饮下他的血。
但其实,剑映射的是心,执剑者的心。
剑动,墨色飞扬,最终,她斩断的不是雷特的脖子,而是他脖子后头的辫发。
以发代首,她依旧失约小柒。
一场不愉快的再见,从此后再也不见的结局,毓筱临走时说:再见面便是你死我活的敌人,所以但愿此生不再见。
——
月色下渐行渐远,华枫一路默默相随,有些事他始终觉得遗憾,却总也找不到机会说出来。
比如:毓筱一直遗憾没能找到唐柒的身子墓里只孤孤葬着头颅……
比如:赤风捡回来的骸骨以为拼全了唐柒的尸体,却不知捡错了颅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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