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小川一帮人,以为张占东在开玩笑,可惜,堂哥是认真的。
张占东发现了一堆新鲜的野猪粪,证明有一头大家伙还未走远。
“川子、大魁,你俩商量谁开第一枪。”
张占东布置任务,“灰熊,你和谭大姐一起进行掩护,如果第一枪没能放倒那头大家伙,谭大姐先补一箭,灰熊你做最后一枪的准备。”
这个分配没有问题。
相比于陆小川和魁哥的枪法,大家更信任谭大姐手中的滑轮弓。
至于灰熊,直接操起了ak-47,如果前两个人都没能干掉野猪,那么野猪必将发狂。
受了伤的野兽最危险,更别提堪称山中一霸的野猪了。
到了那个时候,只能用ak-47对付它最保险,哪怕只能得到一堆没法吃的烂肉,也比惊扰或者伤到几位女士好的多。
陆小川对打猎兴趣并不大,这家伙情感缺失的厉害,和普通人的想法实在不太一样。
说白了,就是工具人认为,为了吃一顿肉,而去杀一头猪,有点不划算。
哪怕野猪在巴莎普山里已经成灾,陆小川也对猎杀兴趣缺缺。
当然,如果当地人花钱雇佣他捕猎野猪,工具人能把这玩意搞成濒危动物……
所以,兄弟俩交流两句,魁哥就得到了首发位置。
野狼被派去寻找留下粪便的野猪,这小子是追踪专家,在山里,如果是动物,他能追踪到一天以前留下痕迹的野兽。
如果追踪的目标是人的话,那么,只要人还在山里,野狼就能一直追踪下去,直到找到目标为止。
不大会功夫,野狼去而复返。
“老板,真的是一头大家伙!”
野狼的神色很是兴奋,“咱们恐怕得寻找一根足够粗的木棍来抬它才行!”
“大魁,准备。”
张占东也兴致勃勃,哪怕一年进山好几次,对于猎杀体型庞大的野兽,依然让人欣喜。
一帮人悄咪咪的跟着野狼,从树林里摸了过去。
那头野猪,竟然就在众人刚刚经过的河边。
躲在山坡上的灌木中,能够清楚的看到那头野猪。
这家伙生了一身暗黑色的体毛,膘肥体壮,正在河边低头喝水。
在巴莎普山中,野猪在成年之后,是没有天敌的。
哪怕遇到了熊,双方也只会选择各自走开。
对于拥有猎食者身份的熊来说,野猪并不好对付,而起脾气暴躁,很容易让自己受伤。
所以,两者相遇时,一般情况下,反倒是熊先退却。
被张占东发现的野猪体长达到惊人的两米,果真是一头大家伙!
这货长了四条又粗又长的腿,鼻吻尖长,嘴巴两边长着棕黄色利齿,浑身上下都是褐色鬃毛,眼睛如铜铃大小,凶光四溢!
显然,在巴莎普山中,这头野猪过的相当滋润。
没有其他生物敢惹它,植被茂盛食物丰富,加上种群数量又不少,连找对象都方便的一笔。
简直就是生活在天堂中。
不过,也正是因此,大野猪的警惕性并不算高。
甚至,它的姿态,可以称得上是肆无忌惮了。
魁哥有点紧张,这么大的野猪,一枪放不倒,必然很危险。
灰熊冲他晃了晃手里的ak-47,示意魁哥放心,哪怕出现最坏的情况,还有他手里的大杀器在。
野狼选择的射杀位置相当舒服,距离正在喝水的野猪不到五十米。
魁哥手里用的,是加装了瞄准镜和红外测试仪的ar-15,只要有点用枪的经验,在五十米的范围内,一枪撂倒一头野猪,不成问题。
瞄准之后,魁哥深吸一口气,卡好枪托,直接激发!
砰砰砰!
三连射!
野猪厚厚的脖颈上,爆出了一团血花,剩下的两枪,却因为魁哥经验不足,直接跳枪,打进了河面!
枪声响过,惊起林子里飞鸟无数。
可魁哥命中的那一枪,并不致命!
野猪受伤之后,嚎叫咆哮,转头就发现了藏在灌木中的人类!
“我擦!”
魁哥死活不敢相信,这么好的枪,这么叼的人,这么精准的一枪,竟然没能把野猪放倒!
只见受伤后的野猪,调转方向,瞪着凶光四射的眼睛珠,脚下发力,要朝山坡上发起冲锋!
那两条高高举起的锋利尖牙,犹如两把刺刀,真被它撞上一下,少不得穿肠破肚!
正在这时,清脆的弓弦声响起!
一道银光激射而出,径直没入野猪的脑袋!
野猪跑了两步,一头栽倒,脑门正上方头顶的位置,插着谭大姐射出去的三棱利箭。
尾羽剧烈震动,搅动空气,发出的嗡嗡声清晰可闻!
张占东和麦克、灰熊、野狼,同时瞪大了眼睛,不可思议的看向谭大姐。
其他人不清楚怎么回事,但他们四个可是懂行的,一米长的箭矢,竟然只剩下半米在外面!
别说是一头野猪了,就是换成巴莎普山中的霸主黑熊,这一箭也足可以要命了!
这个女人究竟有多大的力气?
张占东瞬间想起,堂妹偷偷私下里和自己炫耀的话,“我这个保镖很厉害的,是宗师级的武者呢!”
当时以为堂妹只是逗乐,压根就不懂什么是宗师级武者……可现在看来,很有可能啊!
倒是陆小川和魁哥没什么太惊讶的反应,魁哥只是嘟嘟囔囔,说自己明明瞄的很准,怎么就没一枪毙命呢?
这俩货,已经习惯了谭大姐的各种匪夷所思,别说用弓箭了,就是给她一把菜刀,说她能劈死一头野猪,陆小川和魁哥都信。
一帮人凑过去研究了一下,这才发现,不是魁哥没打中,而是他瞄错了地方。
野猪身上的鬃毛看起来是一根根的,凑近了才能看清楚,完全不是那么回事。
野猪时常在枫树树干上蹭痒痒,所以沾满了糖浆,然后在地上打滚、钻林子、窝草丛……结果,身体外面就积攒了厚厚的一层硬壳。
沙子、小石头什么的,比古代的盔甲防御力还高!
魁哥的第一枪,实际上瞄的很准,从脖颈后方射入,然后子弹直接钻进脑袋,一枪毙命。
可是,因为是在侧后方射击,那子弹被野猪体表的硬壳带偏了……所以只留下了一道血痕,嗯,把耳朵也穿掉了半拉。
“你不准吃猪耳朵。”
小若一脸的嫌弃,“好好的猪耳朵,都被你打碎了!”
张占东发现了一堆新鲜的野猪粪,证明有一头大家伙还未走远。
“川子、大魁,你俩商量谁开第一枪。”
张占东布置任务,“灰熊,你和谭大姐一起进行掩护,如果第一枪没能放倒那头大家伙,谭大姐先补一箭,灰熊你做最后一枪的准备。”
这个分配没有问题。
相比于陆小川和魁哥的枪法,大家更信任谭大姐手中的滑轮弓。
至于灰熊,直接操起了ak-47,如果前两个人都没能干掉野猪,那么野猪必将发狂。
受了伤的野兽最危险,更别提堪称山中一霸的野猪了。
到了那个时候,只能用ak-47对付它最保险,哪怕只能得到一堆没法吃的烂肉,也比惊扰或者伤到几位女士好的多。
陆小川对打猎兴趣并不大,这家伙情感缺失的厉害,和普通人的想法实在不太一样。
说白了,就是工具人认为,为了吃一顿肉,而去杀一头猪,有点不划算。
哪怕野猪在巴莎普山里已经成灾,陆小川也对猎杀兴趣缺缺。
当然,如果当地人花钱雇佣他捕猎野猪,工具人能把这玩意搞成濒危动物……
所以,兄弟俩交流两句,魁哥就得到了首发位置。
野狼被派去寻找留下粪便的野猪,这小子是追踪专家,在山里,如果是动物,他能追踪到一天以前留下痕迹的野兽。
如果追踪的目标是人的话,那么,只要人还在山里,野狼就能一直追踪下去,直到找到目标为止。
不大会功夫,野狼去而复返。
“老板,真的是一头大家伙!”
野狼的神色很是兴奋,“咱们恐怕得寻找一根足够粗的木棍来抬它才行!”
“大魁,准备。”
张占东也兴致勃勃,哪怕一年进山好几次,对于猎杀体型庞大的野兽,依然让人欣喜。
一帮人悄咪咪的跟着野狼,从树林里摸了过去。
那头野猪,竟然就在众人刚刚经过的河边。
躲在山坡上的灌木中,能够清楚的看到那头野猪。
这家伙生了一身暗黑色的体毛,膘肥体壮,正在河边低头喝水。
在巴莎普山中,野猪在成年之后,是没有天敌的。
哪怕遇到了熊,双方也只会选择各自走开。
对于拥有猎食者身份的熊来说,野猪并不好对付,而起脾气暴躁,很容易让自己受伤。
所以,两者相遇时,一般情况下,反倒是熊先退却。
被张占东发现的野猪体长达到惊人的两米,果真是一头大家伙!
这货长了四条又粗又长的腿,鼻吻尖长,嘴巴两边长着棕黄色利齿,浑身上下都是褐色鬃毛,眼睛如铜铃大小,凶光四溢!
显然,在巴莎普山中,这头野猪过的相当滋润。
没有其他生物敢惹它,植被茂盛食物丰富,加上种群数量又不少,连找对象都方便的一笔。
简直就是生活在天堂中。
不过,也正是因此,大野猪的警惕性并不算高。
甚至,它的姿态,可以称得上是肆无忌惮了。
魁哥有点紧张,这么大的野猪,一枪放不倒,必然很危险。
灰熊冲他晃了晃手里的ak-47,示意魁哥放心,哪怕出现最坏的情况,还有他手里的大杀器在。
野狼选择的射杀位置相当舒服,距离正在喝水的野猪不到五十米。
魁哥手里用的,是加装了瞄准镜和红外测试仪的ar-15,只要有点用枪的经验,在五十米的范围内,一枪撂倒一头野猪,不成问题。
瞄准之后,魁哥深吸一口气,卡好枪托,直接激发!
砰砰砰!
三连射!
野猪厚厚的脖颈上,爆出了一团血花,剩下的两枪,却因为魁哥经验不足,直接跳枪,打进了河面!
枪声响过,惊起林子里飞鸟无数。
可魁哥命中的那一枪,并不致命!
野猪受伤之后,嚎叫咆哮,转头就发现了藏在灌木中的人类!
“我擦!”
魁哥死活不敢相信,这么好的枪,这么叼的人,这么精准的一枪,竟然没能把野猪放倒!
只见受伤后的野猪,调转方向,瞪着凶光四射的眼睛珠,脚下发力,要朝山坡上发起冲锋!
那两条高高举起的锋利尖牙,犹如两把刺刀,真被它撞上一下,少不得穿肠破肚!
正在这时,清脆的弓弦声响起!
一道银光激射而出,径直没入野猪的脑袋!
野猪跑了两步,一头栽倒,脑门正上方头顶的位置,插着谭大姐射出去的三棱利箭。
尾羽剧烈震动,搅动空气,发出的嗡嗡声清晰可闻!
张占东和麦克、灰熊、野狼,同时瞪大了眼睛,不可思议的看向谭大姐。
其他人不清楚怎么回事,但他们四个可是懂行的,一米长的箭矢,竟然只剩下半米在外面!
别说是一头野猪了,就是换成巴莎普山中的霸主黑熊,这一箭也足可以要命了!
这个女人究竟有多大的力气?
张占东瞬间想起,堂妹偷偷私下里和自己炫耀的话,“我这个保镖很厉害的,是宗师级的武者呢!”
当时以为堂妹只是逗乐,压根就不懂什么是宗师级武者……可现在看来,很有可能啊!
倒是陆小川和魁哥没什么太惊讶的反应,魁哥只是嘟嘟囔囔,说自己明明瞄的很准,怎么就没一枪毙命呢?
这俩货,已经习惯了谭大姐的各种匪夷所思,别说用弓箭了,就是给她一把菜刀,说她能劈死一头野猪,陆小川和魁哥都信。
一帮人凑过去研究了一下,这才发现,不是魁哥没打中,而是他瞄错了地方。
野猪身上的鬃毛看起来是一根根的,凑近了才能看清楚,完全不是那么回事。
野猪时常在枫树树干上蹭痒痒,所以沾满了糖浆,然后在地上打滚、钻林子、窝草丛……结果,身体外面就积攒了厚厚的一层硬壳。
沙子、小石头什么的,比古代的盔甲防御力还高!
魁哥的第一枪,实际上瞄的很准,从脖颈后方射入,然后子弹直接钻进脑袋,一枪毙命。
可是,因为是在侧后方射击,那子弹被野猪体表的硬壳带偏了……所以只留下了一道血痕,嗯,把耳朵也穿掉了半拉。
“你不准吃猪耳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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