桑武岛国寇鬼纷纷被赶走了,如今的华安大地国泰民安,老百姓安居乐业。
这个和平来之不易,吾辈当自强不惜。
三年前,那些为了华安大地的抛头颅洒热血的那些最可爱的人,他们用自己的鲜血和生命才换来如今华安大地的繁荣昌盛,他们用鲜血生命铸就太平盛世!
在一处村庄的屋檐下,有两个中年男子坐在树底喝着小酒唠着嗑,但是那两个男子都是残障人,一个男子身材瘦小没有了双腿,一个男子身形壮硕但缺了一只手臂。
他们在屋檐下谈笑风生,那个没有双腿的残障人,说道:“王将军,你说以后的人能记得我们的名字吗?能知道我们都干了什么吗?”
那给被称王将军的壮硕男子笑道:“我们的名字,无人知晓,但我们的事业会万古流芳。“
他们正是当年那些最可爱的人,他们的名字叫:英雄儿女
秋末冬初,一处青山脚下的竹海,一处小溪竹桥之上,有一个年轻男子腰悬刀剑,牵着一只毛驴缓行在竹桥之上,桥下有一些鸭子正在水中嬉戏,鸭子嬉戏于清澈的水中,欢快的水花飞溅起舞,好不快活。
那男子看着鸭子们在静静的河面上无拘无束,这般欢快嬉戏,若有所思;人生道路的我们就像水中的鸭子,表面看起来都是从容淡定,怡然自得,其实水底下都在拼命划水,同样每个人的辉煌,背后都付出艰辛和努力.....
朱顺满脸笑意,喃喃道:
“它们真的无忧无虑啊,没有任何烦心事啊。”
竹桥后面传来粗犷的声音,说道:
“我烹饪过鸟兽无数,只只健硕,从未发现营养不良的,这大概是因为鸟兽的营生顺从自然,遵从自然之礼吧。”
朱顺停下脚步,扭过头,看到一个粗犷汉子,那男子身材魁梧,身穿羊毛大衣,背着一支等人高的巨弓,他右手提溜着两只野兔的耳朵,腰间配有一个匕首,像是一个猎人。
魁梧汉子又道:“我们虽然拥有比鸟兽出色得多的智慧,但常常营养不良,有时还会断送自己的生命,并且往往容易陷入贫穷的困境,生出无尽的烦恼,究竟为何会这样呢?”
朱顺答道:“我想,最终的原因还是我们没有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态度。”
魁梧汉子竖起拇指,赞叹道:“兄弟说的很对,大概就是如此吧。”
朱顺松下毛驴的缰绳,抱拳道:“我觉得大哥很有文采,现实比做鸟兽。”
魁梧汉子笑道:“兄弟这说的有点过了,粗人一个,我只是只山水间的一个普通人。”
那男子细细打量了一遍朱顺,问道:“看兄弟装扮,应该是个江湖高手吧。”
朱顺有些不知所措,说道:“在下武功拙劣,只是一个普通的游侠儿,算不得江湖高手。”
魁梧汉子道:“不知兄弟从何而来,要去往何处呢?”
朱顺回道:“我从川陵郡打寇鬼归来,去往琅琊家乡。”
魁梧男子听到川陵郡,眼神坚毅,说道:“川陵男儿尽皆知啊!”
桑武国骚扰我华安大地,华安大地总出兵三十万,川陵占三分之一。
川陵出陵十万,回陵的仅万人,十户九户无儿郎。
若没有这些英雄儿郎浴血牺牲,何来今日繁华盛世。
魁梧男子走到朱顺身旁,拉住朱顺的右手,说道:“你们是英雄,兄弟来我家吃个饭吧。”
朱顺受宠若惊,赶紧抱拳,道:“大哥,这怎么敢当,我怎么能打扰你,身为江湖人如若空有一身武艺,不为国家,谈何江湖人?”
魁梧男子大笑道:“兄弟,你是英雄,我是粗人,我们没有区别。我非常敬佩你们为这片土地所做的一切。”
朱顺被魁梧男子的热情深深打动,他紧紧握住魁梧男子的手,仿佛遇到了知己。
两人一起走在竹桥上,向青山脚下走去。
毛驴跟在他们后面,二人畅谈一路,谈笑风声,一起分享着彼此的故事和经历。
青山脚下,一处小溪潺潺,两人一驴,悠悠然走在竹桥上,那魁梧男子与朱顺越聊越投机,仿佛相见恨晚。不多时,他们已经走到了青山脚下,竹桥的尽头。
竹林深深,清新的竹香扑鼻而来。在竹桥的尽头,有一处破旧的房子,院门外有一个坟包,坟包墓碑上刻着六个大字:爱妻徐氏之墓
朱顺看到这个坟包,面色沉重。
那魁梧男子指着那房子说道:“兄弟,这就是我的家,请进。”朱顺感激地点了点头,随着魁梧男子进了那破旧的房子。
房子内陈设简单,却充满了生活的气息。魁梧男子将野兔交给朱顺,自己则开始生火做饭。朱顺看着这一切,心中既感动又有些愧疚。他默默地坐在一旁,看着魁梧男子熟练地烹饪着野兔。
“爹”传来小女孩的声音,只见一个小姑娘从门外探出头来,小巧可爱。
小姑娘有一头乌黑秀丽的长发,头发上系着一条鲜艳的红丝带,发髻上还插着一朵小花。她背着一个书包,脸蛋红扑扑的,像个小苹果,一双明亮的大眼睛闪烁着清澈的光芒。她穿着一件粉红色的棉袄,腰间系着一条蓝色的腰带,脚穿一双红色的布鞋,看起来十分可爱。
小女孩跑到魁梧男子身边,抱住他的腰,甜甜地叫道:“爹,我以为你不在家呢。”
魁梧男子疼爱地摸了摸女儿的头,说道:“你放学了。”
小姑娘嗯了一声,将书包从背后拿了下来,说道:“爹,我给你带来了你小时候喜欢吃的桃酥。”
魁梧男子满脸惊讶,笑道:“是嘛!哎呀!”
小姑娘得意的从背包里面拿出了一袋桃酥,问道:“是不是这个啊?”
魁梧男子笑道:“哈哈哈,是这个,你还带了小时候我爱吃的东西啊。”
小姑娘看着魁梧男子,笑道:“我还买了一个糖葫芦奖励自己。”
魁梧男子笑道:“谢谢。”
小姑娘回道:“不客气。”
魁梧男子低下身子,说道:“今天咱们吃兔子。”
小姑娘兴高采烈,说道:“好!”
小姑娘这时候才刚刚发现朱顺坐在旁边,她瞪大了眼睛看着朱顺,朱顺微笑的和小姑娘打了招呼。小姑娘有些害羞,红着脸和朱顺问了好,然后跑到屋子里写起了作业。
魁梧男子看着女儿的背影,感慨道:“真是长大了。”朱顺看着小姑娘的背影,心中也有些感慨。
他想起自己年少时的情景,心中不禁涌起一股思乡之情,他独自闯荡江湖不知不觉已经过去四年了,如今仗也打完了,自己也走了万里路了,一想马上就可以归乡了,心中非常高兴;他又想起自己的父母,心中又有些愧疚。
这时,魁梧男子已经将野兔烤好了,魁梧男子喊了一声:“涵涵,来吃饭了。”
那个叫涵涵的小姑娘便从自己的房间走出来,来到了客厅。
涵涵腼腆的给朱顺打了一个招呼:“叔叔好。”
朱顺微笑点头。
魁梧汉子递给朱顺一块兔子肉,又递给涵涵一块兔子肉,自己也拿起一块开始啃起来。朱顺尝了一口,味道十分鲜美。他心中更加感激魁梧男子为他准备的这顿丰盛的一餐。两人一边品尝着兔子肉,一边聊着天,谈论着一些趣事,涵涵就在旁边有些放不开的感觉,细细咀嚼兔子肉。
时间过得很快,不知不觉天已经黑了。魁梧男子看了看窗外,说道:“兄弟,天已经黑了,你今晚就在这里住一晚吧。”朱顺感激地说道:“不麻烦大哥了。”
魁梧男子大笑道:“咱们是兄弟,说什么打扰的话。”他拍了拍朱顺的肩膀。
朱顺婉拒了魁梧男子的好意,魁梧男子也不强留,他知道朱顺是江湖中人,有自己的规矩。
暮色中,皎月高挂,竹影婆娑。
魁梧男子和他女儿,在门外送别朱顺。
朱顺问道:“我叫朱顺,不知大哥的姓名是。”
魁梧男子拍了拍胸脯,笑道:”我叫丁松义。“
朱顺拜道:“丁大哥,感谢你的招待,咱们有缘再见。”
丁松义抱拳道:“有缘再见,朱老弟。”
涵涵说道:“朱叔叔,路上慢点。”
朱顺摸了摸小姑娘的头,微笑道:“谢谢涵涵。”
随后,朱顺牵着毛驴便向远方走去....
二人拜别后,朱顺踏上了归乡的路途。
夜幕沉沉,竹林小屋中,烛光明亮。
丁松义和涵涵坐在客厅中,丁松义看着涵涵,说道:“你说等你出嫁的那一天,爹是不是就成了世界上最孤独的人呢?”
涵涵回道:“不是啊。”
丁松义说道:“你都出嫁了不就剩我一个人了吗?”
涵涵说道:“我可以把你带走啊。”
丁松义摸了摸涵涵的小脑袋,说道:“你带我一个糟老头子干嘛?”
涵涵说道:“就像你带我一样。”
丁松义神情低落,唉了一声。
涵涵又道:“你知道为什么吗?”
丁松义疑惑道:“为什么呀?”
涵涵说道:“你为什么要带我一个不太乖的小孩呢?”
丁松义说道:“那你是我女儿啊。”
涵涵甜甜的叫道:“因为你是我爹。”
丁松义说道:“但是爹,不想给你添麻烦。”
涵涵道:“但是我也不想给你添麻烦,但我不想走啊,我要把你带回家。”
丁松义说道:“爹老了,就不打扰你了就自己生活了。”
涵涵说道:“那我就不嫁人了,一直陪着你,我带你就行了。”
丁松义,眼眶湿润,哈哈大笑;烛光映照在他们的脸上,暖洋洋的。丁松义用手指轻轻刮了一下涵涵的鼻子,笑着说道:“你这个小鬼头,真是个调皮鬼。”涵涵也咯咯笑了起来,她知道这是父亲对她的宠爱。
窗外,月光如水洒在竹叶上,静谧而温馨。
丁松义与她女儿涵涵相依为命,涵涵才五岁大的时候,她的母亲患了怪病,她的父亲丁松义,为了给爱人治病,花光了所有积蓄拜访了许多名医,但是无济于事,最后她的母亲便离世。
自此,丁松义和女儿涵涵相依为命。
深夜,月光如水,洒在竹叶上,静谧而温馨。丁松义看着窗外的月光,心中感慨万分。他走到涵涵的床边,看着她甜美的睡颜,心中满是怜爱。他轻轻地为她盖上一个温暖的被子,防止她着凉。
涵涵睡得正香,她的呼吸平缓而有力。丁松义坐在床边,仔细地端详着她的脸庞,回忆起她小时候的点点滴滴。他的眼神中满是宠爱和不舍,他知道这个可爱的女儿是他生命中最重要的人。
丁松义又看了看窗外的月光,喃喃道:
“闺女,我愿意毁我的一生一世,也不愿毁你的一分一毫,待你羽翼丰满之时,请原谅爹的全身而退。
他的心中感到无比的宁静和满足。
这个和平来之不易,吾辈当自强不惜。
三年前,那些为了华安大地的抛头颅洒热血的那些最可爱的人,他们用自己的鲜血和生命才换来如今华安大地的繁荣昌盛,他们用鲜血生命铸就太平盛世!
在一处村庄的屋檐下,有两个中年男子坐在树底喝着小酒唠着嗑,但是那两个男子都是残障人,一个男子身材瘦小没有了双腿,一个男子身形壮硕但缺了一只手臂。
他们在屋檐下谈笑风生,那个没有双腿的残障人,说道:“王将军,你说以后的人能记得我们的名字吗?能知道我们都干了什么吗?”
那给被称王将军的壮硕男子笑道:“我们的名字,无人知晓,但我们的事业会万古流芳。“
他们正是当年那些最可爱的人,他们的名字叫:英雄儿女
秋末冬初,一处青山脚下的竹海,一处小溪竹桥之上,有一个年轻男子腰悬刀剑,牵着一只毛驴缓行在竹桥之上,桥下有一些鸭子正在水中嬉戏,鸭子嬉戏于清澈的水中,欢快的水花飞溅起舞,好不快活。
那男子看着鸭子们在静静的河面上无拘无束,这般欢快嬉戏,若有所思;人生道路的我们就像水中的鸭子,表面看起来都是从容淡定,怡然自得,其实水底下都在拼命划水,同样每个人的辉煌,背后都付出艰辛和努力.....
朱顺满脸笑意,喃喃道:
“它们真的无忧无虑啊,没有任何烦心事啊。”
竹桥后面传来粗犷的声音,说道:
“我烹饪过鸟兽无数,只只健硕,从未发现营养不良的,这大概是因为鸟兽的营生顺从自然,遵从自然之礼吧。”
朱顺停下脚步,扭过头,看到一个粗犷汉子,那男子身材魁梧,身穿羊毛大衣,背着一支等人高的巨弓,他右手提溜着两只野兔的耳朵,腰间配有一个匕首,像是一个猎人。
魁梧汉子又道:“我们虽然拥有比鸟兽出色得多的智慧,但常常营养不良,有时还会断送自己的生命,并且往往容易陷入贫穷的困境,生出无尽的烦恼,究竟为何会这样呢?”
朱顺答道:“我想,最终的原因还是我们没有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态度。”
魁梧汉子竖起拇指,赞叹道:“兄弟说的很对,大概就是如此吧。”
朱顺松下毛驴的缰绳,抱拳道:“我觉得大哥很有文采,现实比做鸟兽。”
魁梧汉子笑道:“兄弟这说的有点过了,粗人一个,我只是只山水间的一个普通人。”
那男子细细打量了一遍朱顺,问道:“看兄弟装扮,应该是个江湖高手吧。”
朱顺有些不知所措,说道:“在下武功拙劣,只是一个普通的游侠儿,算不得江湖高手。”
魁梧汉子道:“不知兄弟从何而来,要去往何处呢?”
朱顺回道:“我从川陵郡打寇鬼归来,去往琅琊家乡。”
魁梧男子听到川陵郡,眼神坚毅,说道:“川陵男儿尽皆知啊!”
桑武国骚扰我华安大地,华安大地总出兵三十万,川陵占三分之一。
川陵出陵十万,回陵的仅万人,十户九户无儿郎。
若没有这些英雄儿郎浴血牺牲,何来今日繁华盛世。
魁梧男子走到朱顺身旁,拉住朱顺的右手,说道:“你们是英雄,兄弟来我家吃个饭吧。”
朱顺受宠若惊,赶紧抱拳,道:“大哥,这怎么敢当,我怎么能打扰你,身为江湖人如若空有一身武艺,不为国家,谈何江湖人?”
魁梧男子大笑道:“兄弟,你是英雄,我是粗人,我们没有区别。我非常敬佩你们为这片土地所做的一切。”
朱顺被魁梧男子的热情深深打动,他紧紧握住魁梧男子的手,仿佛遇到了知己。
两人一起走在竹桥上,向青山脚下走去。
毛驴跟在他们后面,二人畅谈一路,谈笑风声,一起分享着彼此的故事和经历。
青山脚下,一处小溪潺潺,两人一驴,悠悠然走在竹桥上,那魁梧男子与朱顺越聊越投机,仿佛相见恨晚。不多时,他们已经走到了青山脚下,竹桥的尽头。
竹林深深,清新的竹香扑鼻而来。在竹桥的尽头,有一处破旧的房子,院门外有一个坟包,坟包墓碑上刻着六个大字:爱妻徐氏之墓
朱顺看到这个坟包,面色沉重。
那魁梧男子指着那房子说道:“兄弟,这就是我的家,请进。”朱顺感激地点了点头,随着魁梧男子进了那破旧的房子。
房子内陈设简单,却充满了生活的气息。魁梧男子将野兔交给朱顺,自己则开始生火做饭。朱顺看着这一切,心中既感动又有些愧疚。他默默地坐在一旁,看着魁梧男子熟练地烹饪着野兔。
“爹”传来小女孩的声音,只见一个小姑娘从门外探出头来,小巧可爱。
小姑娘有一头乌黑秀丽的长发,头发上系着一条鲜艳的红丝带,发髻上还插着一朵小花。她背着一个书包,脸蛋红扑扑的,像个小苹果,一双明亮的大眼睛闪烁着清澈的光芒。她穿着一件粉红色的棉袄,腰间系着一条蓝色的腰带,脚穿一双红色的布鞋,看起来十分可爱。
小女孩跑到魁梧男子身边,抱住他的腰,甜甜地叫道:“爹,我以为你不在家呢。”
魁梧男子疼爱地摸了摸女儿的头,说道:“你放学了。”
小姑娘嗯了一声,将书包从背后拿了下来,说道:“爹,我给你带来了你小时候喜欢吃的桃酥。”
魁梧男子满脸惊讶,笑道:“是嘛!哎呀!”
小姑娘得意的从背包里面拿出了一袋桃酥,问道:“是不是这个啊?”
魁梧男子笑道:“哈哈哈,是这个,你还带了小时候我爱吃的东西啊。”
小姑娘看着魁梧男子,笑道:“我还买了一个糖葫芦奖励自己。”
魁梧男子笑道:“谢谢。”
小姑娘回道:“不客气。”
魁梧男子低下身子,说道:“今天咱们吃兔子。”
小姑娘兴高采烈,说道:“好!”
小姑娘这时候才刚刚发现朱顺坐在旁边,她瞪大了眼睛看着朱顺,朱顺微笑的和小姑娘打了招呼。小姑娘有些害羞,红着脸和朱顺问了好,然后跑到屋子里写起了作业。
魁梧男子看着女儿的背影,感慨道:“真是长大了。”朱顺看着小姑娘的背影,心中也有些感慨。
他想起自己年少时的情景,心中不禁涌起一股思乡之情,他独自闯荡江湖不知不觉已经过去四年了,如今仗也打完了,自己也走了万里路了,一想马上就可以归乡了,心中非常高兴;他又想起自己的父母,心中又有些愧疚。
这时,魁梧男子已经将野兔烤好了,魁梧男子喊了一声:“涵涵,来吃饭了。”
那个叫涵涵的小姑娘便从自己的房间走出来,来到了客厅。
涵涵腼腆的给朱顺打了一个招呼:“叔叔好。”
朱顺微笑点头。
魁梧汉子递给朱顺一块兔子肉,又递给涵涵一块兔子肉,自己也拿起一块开始啃起来。朱顺尝了一口,味道十分鲜美。他心中更加感激魁梧男子为他准备的这顿丰盛的一餐。两人一边品尝着兔子肉,一边聊着天,谈论着一些趣事,涵涵就在旁边有些放不开的感觉,细细咀嚼兔子肉。
时间过得很快,不知不觉天已经黑了。魁梧男子看了看窗外,说道:“兄弟,天已经黑了,你今晚就在这里住一晚吧。”朱顺感激地说道:“不麻烦大哥了。”
魁梧男子大笑道:“咱们是兄弟,说什么打扰的话。”他拍了拍朱顺的肩膀。
朱顺婉拒了魁梧男子的好意,魁梧男子也不强留,他知道朱顺是江湖中人,有自己的规矩。
暮色中,皎月高挂,竹影婆娑。
魁梧男子和他女儿,在门外送别朱顺。
朱顺问道:“我叫朱顺,不知大哥的姓名是。”
魁梧男子拍了拍胸脯,笑道:”我叫丁松义。“
朱顺拜道:“丁大哥,感谢你的招待,咱们有缘再见。”
丁松义抱拳道:“有缘再见,朱老弟。”
涵涵说道:“朱叔叔,路上慢点。”
朱顺摸了摸小姑娘的头,微笑道:“谢谢涵涵。”
随后,朱顺牵着毛驴便向远方走去....
二人拜别后,朱顺踏上了归乡的路途。
夜幕沉沉,竹林小屋中,烛光明亮。
丁松义和涵涵坐在客厅中,丁松义看着涵涵,说道:“你说等你出嫁的那一天,爹是不是就成了世界上最孤独的人呢?”
涵涵回道:“不是啊。”
丁松义说道:“你都出嫁了不就剩我一个人了吗?”
涵涵说道:“我可以把你带走啊。”
丁松义摸了摸涵涵的小脑袋,说道:“你带我一个糟老头子干嘛?”
涵涵说道:“就像你带我一样。”
丁松义神情低落,唉了一声。
涵涵又道:“你知道为什么吗?”
丁松义疑惑道:“为什么呀?”
涵涵说道:“你为什么要带我一个不太乖的小孩呢?”
丁松义说道:“那你是我女儿啊。”
涵涵甜甜的叫道:“因为你是我爹。”
丁松义说道:“但是爹,不想给你添麻烦。”
涵涵道:“但是我也不想给你添麻烦,但我不想走啊,我要把你带回家。”
丁松义说道:“爹老了,就不打扰你了就自己生活了。”
涵涵说道:“那我就不嫁人了,一直陪着你,我带你就行了。”
丁松义,眼眶湿润,哈哈大笑;烛光映照在他们的脸上,暖洋洋的。丁松义用手指轻轻刮了一下涵涵的鼻子,笑着说道:“你这个小鬼头,真是个调皮鬼。”涵涵也咯咯笑了起来,她知道这是父亲对她的宠爱。
窗外,月光如水洒在竹叶上,静谧而温馨。
丁松义与她女儿涵涵相依为命,涵涵才五岁大的时候,她的母亲患了怪病,她的父亲丁松义,为了给爱人治病,花光了所有积蓄拜访了许多名医,但是无济于事,最后她的母亲便离世。
自此,丁松义和女儿涵涵相依为命。
深夜,月光如水,洒在竹叶上,静谧而温馨。丁松义看着窗外的月光,心中感慨万分。他走到涵涵的床边,看着她甜美的睡颜,心中满是怜爱。他轻轻地为她盖上一个温暖的被子,防止她着凉。
涵涵睡得正香,她的呼吸平缓而有力。丁松义坐在床边,仔细地端详着她的脸庞,回忆起她小时候的点点滴滴。他的眼神中满是宠爱和不舍,他知道这个可爱的女儿是他生命中最重要的人。
丁松义又看了看窗外的月光,喃喃道:
“闺女,我愿意毁我的一生一世,也不愿毁你的一分一毫,待你羽翼丰满之时,请原谅爹的全身而退。
他的心中感到无比的宁静和满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