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完这段视频,我的心久久无法平静,不是因为被视频吓得了,而是我在犹豫要不要去救李咪咪。
如果去了,九死一生,如果不去的话,好像也没什么不妥。
我起身说:“叔啊,你还是花高价请茅山掌门去一趟吧。”
李卡卡满嘴鄙夷的语气:“我妹妹算是瞎了眼啦,跟你谈恋爱,呸,恶心。”
这是道德绑架。
再说了,我跟李咪咪当年除了拉手,亲嘴,根本没有其他实质性的发展啊。
李成功掏出一张银行卡:“盘根,我这里有一千万,卡卡说你的道行很深,特意要我请你去救咪咪,毕竟你俩有过一段感情,你也不会那么敷衍,而那些道士不会尽心尽力的去救啊。”
这话让我很意外,李卡卡一向很烦我,当年为了阻止他妹妹跟我谈恋爱,还打了我一顿,现在怎么这么推崇我啊?
我犹豫再三,还是接下来了这个任务,毕竟李咪咪是我的初恋,我也是她的初恋,就冲着这份情谊,我也得帮一把。
“行吧,我去救,不过你们也不要报什么希望,那毕竟是半山医院,凭我的本事也不一定能救出来,说不定我也得死在那里。”
李咪咪的母亲拿起银行卡递给我:“这钱你拿着。”
“算了吧,要不起。”
而后,李成功派司机驾驶劳斯莱斯送我回夕阳红宾馆。
无为子,李凤露得知我要去半山医院,极力的反对,他们身为鬼魂,自然明白半山医院有多凶险。
李凤露说:“弟弟,你可不要犯傻啊,你为了一个初恋把自己的命搭进去,值吗?”
无为子说:“要是能死也还不错,担心的就是你没死,反而被吓疯了,或者吓成个瘫痪,半身不遂,那你可是给你爸找苦日子过。”
我态度很坚决:“你俩啥也不用说了,半山医院我是一定要去的,不过我也要多准备一些黄符,阵法才行。”
无为子见劝说不动我,说:“那你去也可以,带上你儿子,关键时刻还能帮你一下。”
这一去不知道生死不明,突然有些小感慨,看着辛辛苦苦经营下来的夕阳红宾馆,着实的惆怅。
无为子拍着我的肩膀说:“别想不开,就算是死了,咱们还是好朋友,到时候你跟我混。”
我翻了个白眼:“你跟你混什么?你吃的穿的喝的都是我的。”
而后我去商场买了一些能用得着的东西,又去屠宰场买了四十斤黑狗血,两只公鸡,若干探照灯等。
所有的东西准备妥当,我提着大包小包的叫了一辆出租车,送我到120里地外的半山医院。
司机死活不肯去,我掏一千块钱都不肯去。
我又加了五百:“你就送到我旁边的县城就行,咋样?1500块钱。”
这一刻,我尤为的想念我的车,我恨死徐是男了,开着我的车去泡妹子。
最终,司机妥协了,愿意载我。
尽管我白天抵达半山医院,但是遥望山上的废弃建筑冒着丝丝的黑气,我就知道即便是白天也不一定能救她们出来。
我背着背包,提着两个大包顺着上山的道路前往半山医院。
宽敞的道路满是落叶,不远还有落石堵住了山路。
走走歇歇,一个小时我才抵达半山医院的大院落。
铁门腐朽断裂,院子里更是杂草丛生,几辆废弃的老款轿车都被藤蔓给缠绕住,前面一排5层楼的建筑爬满了绿色的枫藤。
我站在门口,喊道:“李咪咪!!!”
声音在山上久久回荡,没有一丝回应,附近的树木上连一只鸟都没有。
我并没有急着进去,打开背包,在院门口摆下一座阵法,金罡阵。
这是我从无为子的那本《茅山符与阵》的书籍里学到的一个新阵法,它的特点就是不需要繁琐的物品且威力还很巨大,只需要鸡血与黑狗血加上金粉搅拌成粘稠的液体,在地上八个方向倒上一滩即可。
我掏出塑料盆,倒上鸡血和黑狗血,撒点金粉搅拌均匀,在东,西,南,北,东南,西南,西北,东北等八个方向各倒出一些。
我掏出八张杀鬼符,咬破手指,抹在杀鬼符上,放在八个方向。
我双手结金罡印,双手中指,无名指相交,食指,小指,大拇指合对伸直,食指,小指向上,大拇指向下。
“天地玄宗,万炁本根,金罡浩气,天地唯道尊,急急如律令,敕!”
金罡阵开启,我把剩下的黑狗血倒进了大号的呲水枪里,挂在身上。
我又从背包里掏出墨斗,倒上黑狗血,在院子里拉开墨斗线,布置成“X”形状。
一切准备妥当,我抱着呲水枪走进医院的大楼。
这是五层楼的建筑,进了第一层就能闻到腐朽的气味和尸臭味,由于是白天,我也并不是那么害怕,边走边喊着李咪咪的名字。
一楼共有10个房间,这五层楼只是前面的门诊大楼,也就只有50年的时间,而后院的还有一片楼房,年代更为久远,全都是用的绿砖堆砌而成。
这里曾经被改成了精神病患者的宿舍,每个房间基本都是一张,摆着几张床铺,墙壁上都是一些触目惊心的粉笔画,有骷髅头,有鬼脸,有玫瑰,有阴森的房屋,如果这些画能在纸上,那简直就是艺术作品。
我知道这些都是精神病患者画出来的他们内心的世界,他们把这个世界想象成什么样子,他们就能画出来什么样子。
每个精神病患者脑海中的世界都是扭曲的。
所以在墙壁上画着的那些高楼大厦全都是歪歪扭扭的。
下四层我检查了一遍都没有发现什么,在五楼看到了一只AJ鞋,相当贵的一只鞋,鞋里有血液,我反过来看到在鞋底有一颗10厘米的钉子。
我站起来推开最后一扇门,房间里有一堆还冒着火星的篝火,周围能烧的木质家具,床,他们都拆开烧了。
“这应该是昨天晚上烧的,应该还活着。”
看到这堆篝火,我又有了希望,跑下楼去了后院。
如果去了,九死一生,如果不去的话,好像也没什么不妥。
我起身说:“叔啊,你还是花高价请茅山掌门去一趟吧。”
李卡卡满嘴鄙夷的语气:“我妹妹算是瞎了眼啦,跟你谈恋爱,呸,恶心。”
这是道德绑架。
再说了,我跟李咪咪当年除了拉手,亲嘴,根本没有其他实质性的发展啊。
李成功掏出一张银行卡:“盘根,我这里有一千万,卡卡说你的道行很深,特意要我请你去救咪咪,毕竟你俩有过一段感情,你也不会那么敷衍,而那些道士不会尽心尽力的去救啊。”
这话让我很意外,李卡卡一向很烦我,当年为了阻止他妹妹跟我谈恋爱,还打了我一顿,现在怎么这么推崇我啊?
我犹豫再三,还是接下来了这个任务,毕竟李咪咪是我的初恋,我也是她的初恋,就冲着这份情谊,我也得帮一把。
“行吧,我去救,不过你们也不要报什么希望,那毕竟是半山医院,凭我的本事也不一定能救出来,说不定我也得死在那里。”
李咪咪的母亲拿起银行卡递给我:“这钱你拿着。”
“算了吧,要不起。”
而后,李成功派司机驾驶劳斯莱斯送我回夕阳红宾馆。
无为子,李凤露得知我要去半山医院,极力的反对,他们身为鬼魂,自然明白半山医院有多凶险。
李凤露说:“弟弟,你可不要犯傻啊,你为了一个初恋把自己的命搭进去,值吗?”
无为子说:“要是能死也还不错,担心的就是你没死,反而被吓疯了,或者吓成个瘫痪,半身不遂,那你可是给你爸找苦日子过。”
我态度很坚决:“你俩啥也不用说了,半山医院我是一定要去的,不过我也要多准备一些黄符,阵法才行。”
无为子见劝说不动我,说:“那你去也可以,带上你儿子,关键时刻还能帮你一下。”
这一去不知道生死不明,突然有些小感慨,看着辛辛苦苦经营下来的夕阳红宾馆,着实的惆怅。
无为子拍着我的肩膀说:“别想不开,就算是死了,咱们还是好朋友,到时候你跟我混。”
我翻了个白眼:“你跟你混什么?你吃的穿的喝的都是我的。”
而后我去商场买了一些能用得着的东西,又去屠宰场买了四十斤黑狗血,两只公鸡,若干探照灯等。
所有的东西准备妥当,我提着大包小包的叫了一辆出租车,送我到120里地外的半山医院。
司机死活不肯去,我掏一千块钱都不肯去。
我又加了五百:“你就送到我旁边的县城就行,咋样?1500块钱。”
这一刻,我尤为的想念我的车,我恨死徐是男了,开着我的车去泡妹子。
最终,司机妥协了,愿意载我。
尽管我白天抵达半山医院,但是遥望山上的废弃建筑冒着丝丝的黑气,我就知道即便是白天也不一定能救她们出来。
我背着背包,提着两个大包顺着上山的道路前往半山医院。
宽敞的道路满是落叶,不远还有落石堵住了山路。
走走歇歇,一个小时我才抵达半山医院的大院落。
铁门腐朽断裂,院子里更是杂草丛生,几辆废弃的老款轿车都被藤蔓给缠绕住,前面一排5层楼的建筑爬满了绿色的枫藤。
我站在门口,喊道:“李咪咪!!!”
声音在山上久久回荡,没有一丝回应,附近的树木上连一只鸟都没有。
我并没有急着进去,打开背包,在院门口摆下一座阵法,金罡阵。
这是我从无为子的那本《茅山符与阵》的书籍里学到的一个新阵法,它的特点就是不需要繁琐的物品且威力还很巨大,只需要鸡血与黑狗血加上金粉搅拌成粘稠的液体,在地上八个方向倒上一滩即可。
我掏出塑料盆,倒上鸡血和黑狗血,撒点金粉搅拌均匀,在东,西,南,北,东南,西南,西北,东北等八个方向各倒出一些。
我掏出八张杀鬼符,咬破手指,抹在杀鬼符上,放在八个方向。
我双手结金罡印,双手中指,无名指相交,食指,小指,大拇指合对伸直,食指,小指向上,大拇指向下。
“天地玄宗,万炁本根,金罡浩气,天地唯道尊,急急如律令,敕!”
金罡阵开启,我把剩下的黑狗血倒进了大号的呲水枪里,挂在身上。
我又从背包里掏出墨斗,倒上黑狗血,在院子里拉开墨斗线,布置成“X”形状。
一切准备妥当,我抱着呲水枪走进医院的大楼。
这是五层楼的建筑,进了第一层就能闻到腐朽的气味和尸臭味,由于是白天,我也并不是那么害怕,边走边喊着李咪咪的名字。
一楼共有10个房间,这五层楼只是前面的门诊大楼,也就只有50年的时间,而后院的还有一片楼房,年代更为久远,全都是用的绿砖堆砌而成。
这里曾经被改成了精神病患者的宿舍,每个房间基本都是一张,摆着几张床铺,墙壁上都是一些触目惊心的粉笔画,有骷髅头,有鬼脸,有玫瑰,有阴森的房屋,如果这些画能在纸上,那简直就是艺术作品。
我知道这些都是精神病患者画出来的他们内心的世界,他们把这个世界想象成什么样子,他们就能画出来什么样子。
每个精神病患者脑海中的世界都是扭曲的。
所以在墙壁上画着的那些高楼大厦全都是歪歪扭扭的。
下四层我检查了一遍都没有发现什么,在五楼看到了一只AJ鞋,相当贵的一只鞋,鞋里有血液,我反过来看到在鞋底有一颗10厘米的钉子。
我站起来推开最后一扇门,房间里有一堆还冒着火星的篝火,周围能烧的木质家具,床,他们都拆开烧了。
“这应该是昨天晚上烧的,应该还活着。”
看到这堆篝火,我又有了希望,跑下楼去了后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