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天华今年四十有五,早已过了而立之年的他,如今依然孑然一身。
四十不惑,但叶天华依然疑惑不解,为何变成这样。自己应该放下,这样对自己,对对方都是一种折磨。
可每当想起她的脸,她的微笑,自己便不甘心。
叶天华的剑法在武林中令人称奇,然而这个邪道第一恐怖的剑客,却并非自幼学武。他学剑的时候,早已过了学武的年纪,而且他骨骼一般,学武的资质平庸,任谁也不愿意收他这个徒弟。
可是他不甘心,凭着心中的恨,他终于找到一个愿意教他的人。
万事开头难,更何况是叶天华这种平庸的人。所以叶天华很刻苦,很认真的学。
他们这一派的武功,其实很厉害,但练起来异常困难。
要学这门武功的第一步,就是重新锻造骨骼。将全身骨头敲碎,那是常人难以想像的痛苦。能在重新铸骨之后还能活下来的,更是万中无一。
而这,才是学这门武功的一点点痛苦。
功成出关的那一日,叶天华眼中的世界变了,变得单一,只有一种颜色——红色,鲜血的红色。
之后的他,便开始了惨无人道的屠杀。
他曾经将一条河染尘红色;曾经将一片林染成红色。在他看来,只有当天与地都被鲜血染红,那才是最生动的。
其实,他并不想杀人。但他所练的这门武功,其中的戾气太重,加上他练功时所累积的痛苦,只有这样发泄,他才能轻松一点。
时间长了,杀得人多了,他也就麻木了。他甚至都有些记不住,他最初练功的目的。
终于,有一天,他在林边的一棵树上休息的时候,被一个少女的歌声给唤醒了记忆。
那是平常的一天,天是血红的,地是血红的,人亦是血红的。
但那歌声却不是。
当他听到歌声,就如同在这血红的世界里,注入了一丝生命的绿色。
叶天华从树上跳下来,来到路边一块石头上坐着,等待着这歌声的主人。
很快,就看到路的那头,走来一个十五六岁的女孩。这女孩长相一般,穿着朴素,一身衣裳已经习得发白。
她的口中,唱着欢快的歌声;她的脸上,洋溢这幸福的笑容。
这样的笑容,终于让叶天华想起来了,他之所以练功,就是为了让她能正视自己,希望自己在她眼中,不是那个对江湖事一无所知的呆瓜。
可是现在,他再也无法正大光明的去见她,甚至连偷偷去看,他都觉得自己不配。
少女唱着欢快的歌,轻步走到大树下。许是走累了,少女停下脚步,放下手中的篮子,坐到一块石头上。
歌虽停,人亦歇,但笑意却未有从她的脸上退却,想来她是有什么高兴的事。
或许是赶集时买到一块漂亮的布;或许是郊游的时候遇到一个年轻的小伙;或许是母亲为自己添了一个弟弟。总之,一切的新鲜事物,在这名少女心中,都值得高兴。
就这样,少女靠在大树上,斜望着天空。
忽然,一只五彩斑斓的鸟,映入了她的眼帘。一看到这只漂亮的鸟,少女眼睛中就没有在意过其他。
直到鸟飞到她身后的树上,她的眼睛也跟着来到树上,更看到了树下大石上的叶天华。
“啊!”少女吓了一跳,连连向后退。谁知一个没留神,脚下踩着一块石头,人就往后仰去。
但见人影一闪,树下那人已经来到自己身后,将自己扶好。
“你……你是什么人?”看着眼前这个突然出现,穿着极为耀眼红色衣服的男人,少女不知所措,忙将他推开。常听村里的夫子说,男女授受不清,这事要是让村里人知道,爹娘还不得骂死她。
叶天华现如今的实力,他不想让人碰到,就没有几个人能碰到他。他不想让人挣脱,就是一头大象也不能将他推开。
但就是这么一个小姑娘,竟然轻轻松松的将他推开。
这时,那姑娘也意识到,面前这人,刚刚是在帮自己,忙道歉:“不好意思,我一时情急,才将你推开的。”
“没关系。”叶天华心中一笑,真是个单纯的孩子。他自己那一身杀气,谁见了都怕,不怪那小姑娘把自己推开,但他却向自己道歉。
见叶天华久久不说话,那小姑娘以为他生气了,忙从自己的篮子里拿出一个鸡蛋递给他,说道:“给你,谢谢你刚才帮了我。”
叶天华一愣,已经很久没人对他说谢了。
“不用了。”叶天华拒绝道:“这个给你留着吧,我不需要的。”
“哦!”少女有些失望的把鸡蛋放回到篮子里,又重新坐到大石上,百无聊赖的问道:“大叔,你这是要去哪儿?”
“随便走走看看。”
少女:“哦!那你一定是诗人了?”
叶天华一愣,问道:“为什么这么说。”
少女:“我听那些学堂的学生说过,以前的诗人都是到处游山玩水,喝酒作诗,很是潇洒。而且他们还总是带着一把剑,看到恶霸就路见不平拔刀相助……”
看着少女羡慕期待的眼神,叶天华心中冷笑一声:“那都是书上说的。”
少女:“书上说的不对吗?既然不对,那为什么还要写到书上。”
叶天华:“诗人也是人,也要吃喝拉撒睡。如果整天游山玩水,那么他们哪来的收入。总不能在路见不平之后,在把恶霸的钱抢了生活吧。”
少女被他这么一说,噗嗤一声笑了:“你说的好像也很有道理似的。那你说做什么的?”
“我……”叶天华想了一会儿,说道:“在别人眼中,我是个杀人不眨眼的大魔头,在我自己眼中,我是个一无所有的可怜虫。”
少女:“我问得是你是做什么的,你为何回答你是什么样的人。”
叶天华:“什么样的人,做什么样的事……”
“哦!”少女恍然大悟道:“你是劫富济贫的侠士,就跟书中水泊梁山的好汉们一样。在贪官污吏的眼中,你们是大魔头,但你们总是把劫来的钱财分给穷人,所以一无所有。”
叶天华笑了:“真是个单纯的孩子,总是把一切都想的那么美好。但我确确实实是个大魔头。”
“你不是!”少女不服道:“我见过大魔头。”
“妳见过魔头?”
“是的。”少女很肯定的说道:“有一年村子大丰收,之后山上那批强盗就下山来抢粮食,还打死村里一位老人,那样的人才是大魔头,长得可凶了,跟书上说的好汉一点也不样。”
“妳看过书,认识字?”叶天华有点吃惊:“现在的学堂竟然允许女子上学。”
“原来是不准的,可后来来了一位老夫子,说是什么学馆的人,他来了之后,不顾众人的反对,让女子也能上学堂。”
“那村里那些老人思想也能放得开。”
“他们当然不愿意,还带着不少人要把夫子赶走,哪知那夫子很厉害,几下就把那些人给打跑了。那时村里就他一个教书先生,他就说,以后要是不准女子来上学,就不教课。如果村里还想请外来的先生,他就把那些先生全赶跑。”
“好霸道的老师啊。”
“其实不是啦!”少女连忙替老师打抱不平道:“老师平时为人很和善,只有遇到那些不讲理的,老师才会和他们一样不讲理。即使是有同学功课不好,老师也不会生气,他还说:学生学不好,是老师不会教,问题不在学生。”
这样的理论早就有人提出了,因材施教才能事半功倍,但这世上,又有几个老师,会把学生学不好的原因归到自己身上。他们只会模板似的教学,对于跟不上进度的,他们从来就是以差学生来对待。
殊不知,正是他们这种态度,扼杀了多少或许他们永远无法企及的天才。又或者,他们原本也是天才,在被模板扼杀之后,继承了模板的遗志,继续扼杀新的天才,找寻最好的继承人。
“妳今天不用上课吗?”
“我跟老师请假了。前段时间我爹病了,我跟母亲去庙里烧香祈福。如今爹爹的病好了,我趁着今天是庙会的日子,便去庙里还愿。”
“就妳一个人?”叶天华问道:“妳不是说这里有山贼,难道妳不怕。”
“不怕,上一次山贼来打劫,结果被老夫子一个人把几个山贼头领打倒,现在他们都不敢下山了。”
歇了一会儿,少女站起身来要继续赶路:“大叔,你也没事,不如和我一起去镇子上赶庙会吧。”
“好……”
与少女短短的交谈后,叶天华竟然有一种想要保护她的冲动,这种冲动是单纯的、纯粹的,没有一丝杂念的。
这样的冲动,对于叶天华这样的杀人魔头来说,绝不该有。一旦有了这个冲动,便等于有了破绽,行走江湖,破绽就等于死亡。
以叶天华的心性,完全可以把这样的冲动压下去,可当少女询问他的时候,他那句“好”还是不经过大脑,从嘴里吐出。
是因为少女的单纯,第一次见面就这样信任他,还是因为少女和她一样,不论跟谁交谈,都能跟老朋友一样。
一听叶天华答应了,少女高兴坏了,连忙拉起他的手就走,早把夫子那句男女授受不亲给忘了。
被少女拉住手的一瞬间,叶天华就如过电一般。
这种人与人相处中最简单的一个动作,在叶天华的内心,却激起了惊涛骇浪,这样的感觉,到底在那碰到过?
在遥远的开天辟地之前,还是在暗无天日的无间地狱。
少女,清纯可爱的少女;
大叔,满手鲜血的大叔。
多么奇妙的组合,多么不可思议的存在,却在这生机勃勃的地方;春意盎然的时候,走到了一起。
身后的路,已经成为过去,眼前的路,逐渐退却了血色。
这样的路,要是一直走下去,或许真的是一个美好的结局……
四十不惑,但叶天华依然疑惑不解,为何变成这样。自己应该放下,这样对自己,对对方都是一种折磨。
可每当想起她的脸,她的微笑,自己便不甘心。
叶天华的剑法在武林中令人称奇,然而这个邪道第一恐怖的剑客,却并非自幼学武。他学剑的时候,早已过了学武的年纪,而且他骨骼一般,学武的资质平庸,任谁也不愿意收他这个徒弟。
可是他不甘心,凭着心中的恨,他终于找到一个愿意教他的人。
万事开头难,更何况是叶天华这种平庸的人。所以叶天华很刻苦,很认真的学。
他们这一派的武功,其实很厉害,但练起来异常困难。
要学这门武功的第一步,就是重新锻造骨骼。将全身骨头敲碎,那是常人难以想像的痛苦。能在重新铸骨之后还能活下来的,更是万中无一。
而这,才是学这门武功的一点点痛苦。
功成出关的那一日,叶天华眼中的世界变了,变得单一,只有一种颜色——红色,鲜血的红色。
之后的他,便开始了惨无人道的屠杀。
他曾经将一条河染尘红色;曾经将一片林染成红色。在他看来,只有当天与地都被鲜血染红,那才是最生动的。
其实,他并不想杀人。但他所练的这门武功,其中的戾气太重,加上他练功时所累积的痛苦,只有这样发泄,他才能轻松一点。
时间长了,杀得人多了,他也就麻木了。他甚至都有些记不住,他最初练功的目的。
终于,有一天,他在林边的一棵树上休息的时候,被一个少女的歌声给唤醒了记忆。
那是平常的一天,天是血红的,地是血红的,人亦是血红的。
但那歌声却不是。
当他听到歌声,就如同在这血红的世界里,注入了一丝生命的绿色。
叶天华从树上跳下来,来到路边一块石头上坐着,等待着这歌声的主人。
很快,就看到路的那头,走来一个十五六岁的女孩。这女孩长相一般,穿着朴素,一身衣裳已经习得发白。
她的口中,唱着欢快的歌声;她的脸上,洋溢这幸福的笑容。
这样的笑容,终于让叶天华想起来了,他之所以练功,就是为了让她能正视自己,希望自己在她眼中,不是那个对江湖事一无所知的呆瓜。
可是现在,他再也无法正大光明的去见她,甚至连偷偷去看,他都觉得自己不配。
少女唱着欢快的歌,轻步走到大树下。许是走累了,少女停下脚步,放下手中的篮子,坐到一块石头上。
歌虽停,人亦歇,但笑意却未有从她的脸上退却,想来她是有什么高兴的事。
或许是赶集时买到一块漂亮的布;或许是郊游的时候遇到一个年轻的小伙;或许是母亲为自己添了一个弟弟。总之,一切的新鲜事物,在这名少女心中,都值得高兴。
就这样,少女靠在大树上,斜望着天空。
忽然,一只五彩斑斓的鸟,映入了她的眼帘。一看到这只漂亮的鸟,少女眼睛中就没有在意过其他。
直到鸟飞到她身后的树上,她的眼睛也跟着来到树上,更看到了树下大石上的叶天华。
“啊!”少女吓了一跳,连连向后退。谁知一个没留神,脚下踩着一块石头,人就往后仰去。
但见人影一闪,树下那人已经来到自己身后,将自己扶好。
“你……你是什么人?”看着眼前这个突然出现,穿着极为耀眼红色衣服的男人,少女不知所措,忙将他推开。常听村里的夫子说,男女授受不清,这事要是让村里人知道,爹娘还不得骂死她。
叶天华现如今的实力,他不想让人碰到,就没有几个人能碰到他。他不想让人挣脱,就是一头大象也不能将他推开。
但就是这么一个小姑娘,竟然轻轻松松的将他推开。
这时,那姑娘也意识到,面前这人,刚刚是在帮自己,忙道歉:“不好意思,我一时情急,才将你推开的。”
“没关系。”叶天华心中一笑,真是个单纯的孩子。他自己那一身杀气,谁见了都怕,不怪那小姑娘把自己推开,但他却向自己道歉。
见叶天华久久不说话,那小姑娘以为他生气了,忙从自己的篮子里拿出一个鸡蛋递给他,说道:“给你,谢谢你刚才帮了我。”
叶天华一愣,已经很久没人对他说谢了。
“不用了。”叶天华拒绝道:“这个给你留着吧,我不需要的。”
“哦!”少女有些失望的把鸡蛋放回到篮子里,又重新坐到大石上,百无聊赖的问道:“大叔,你这是要去哪儿?”
“随便走走看看。”
少女:“哦!那你一定是诗人了?”
叶天华一愣,问道:“为什么这么说。”
少女:“我听那些学堂的学生说过,以前的诗人都是到处游山玩水,喝酒作诗,很是潇洒。而且他们还总是带着一把剑,看到恶霸就路见不平拔刀相助……”
看着少女羡慕期待的眼神,叶天华心中冷笑一声:“那都是书上说的。”
少女:“书上说的不对吗?既然不对,那为什么还要写到书上。”
叶天华:“诗人也是人,也要吃喝拉撒睡。如果整天游山玩水,那么他们哪来的收入。总不能在路见不平之后,在把恶霸的钱抢了生活吧。”
少女被他这么一说,噗嗤一声笑了:“你说的好像也很有道理似的。那你说做什么的?”
“我……”叶天华想了一会儿,说道:“在别人眼中,我是个杀人不眨眼的大魔头,在我自己眼中,我是个一无所有的可怜虫。”
少女:“我问得是你是做什么的,你为何回答你是什么样的人。”
叶天华:“什么样的人,做什么样的事……”
“哦!”少女恍然大悟道:“你是劫富济贫的侠士,就跟书中水泊梁山的好汉们一样。在贪官污吏的眼中,你们是大魔头,但你们总是把劫来的钱财分给穷人,所以一无所有。”
叶天华笑了:“真是个单纯的孩子,总是把一切都想的那么美好。但我确确实实是个大魔头。”
“你不是!”少女不服道:“我见过大魔头。”
“妳见过魔头?”
“是的。”少女很肯定的说道:“有一年村子大丰收,之后山上那批强盗就下山来抢粮食,还打死村里一位老人,那样的人才是大魔头,长得可凶了,跟书上说的好汉一点也不样。”
“妳看过书,认识字?”叶天华有点吃惊:“现在的学堂竟然允许女子上学。”
“原来是不准的,可后来来了一位老夫子,说是什么学馆的人,他来了之后,不顾众人的反对,让女子也能上学堂。”
“那村里那些老人思想也能放得开。”
“他们当然不愿意,还带着不少人要把夫子赶走,哪知那夫子很厉害,几下就把那些人给打跑了。那时村里就他一个教书先生,他就说,以后要是不准女子来上学,就不教课。如果村里还想请外来的先生,他就把那些先生全赶跑。”
“好霸道的老师啊。”
“其实不是啦!”少女连忙替老师打抱不平道:“老师平时为人很和善,只有遇到那些不讲理的,老师才会和他们一样不讲理。即使是有同学功课不好,老师也不会生气,他还说:学生学不好,是老师不会教,问题不在学生。”
这样的理论早就有人提出了,因材施教才能事半功倍,但这世上,又有几个老师,会把学生学不好的原因归到自己身上。他们只会模板似的教学,对于跟不上进度的,他们从来就是以差学生来对待。
殊不知,正是他们这种态度,扼杀了多少或许他们永远无法企及的天才。又或者,他们原本也是天才,在被模板扼杀之后,继承了模板的遗志,继续扼杀新的天才,找寻最好的继承人。
“妳今天不用上课吗?”
“我跟老师请假了。前段时间我爹病了,我跟母亲去庙里烧香祈福。如今爹爹的病好了,我趁着今天是庙会的日子,便去庙里还愿。”
“就妳一个人?”叶天华问道:“妳不是说这里有山贼,难道妳不怕。”
“不怕,上一次山贼来打劫,结果被老夫子一个人把几个山贼头领打倒,现在他们都不敢下山了。”
歇了一会儿,少女站起身来要继续赶路:“大叔,你也没事,不如和我一起去镇子上赶庙会吧。”
“好……”
与少女短短的交谈后,叶天华竟然有一种想要保护她的冲动,这种冲动是单纯的、纯粹的,没有一丝杂念的。
这样的冲动,对于叶天华这样的杀人魔头来说,绝不该有。一旦有了这个冲动,便等于有了破绽,行走江湖,破绽就等于死亡。
以叶天华的心性,完全可以把这样的冲动压下去,可当少女询问他的时候,他那句“好”还是不经过大脑,从嘴里吐出。
是因为少女的单纯,第一次见面就这样信任他,还是因为少女和她一样,不论跟谁交谈,都能跟老朋友一样。
一听叶天华答应了,少女高兴坏了,连忙拉起他的手就走,早把夫子那句男女授受不亲给忘了。
被少女拉住手的一瞬间,叶天华就如过电一般。
这种人与人相处中最简单的一个动作,在叶天华的内心,却激起了惊涛骇浪,这样的感觉,到底在那碰到过?
在遥远的开天辟地之前,还是在暗无天日的无间地狱。
少女,清纯可爱的少女;
大叔,满手鲜血的大叔。
多么奇妙的组合,多么不可思议的存在,却在这生机勃勃的地方;春意盎然的时候,走到了一起。
身后的路,已经成为过去,眼前的路,逐渐退却了血色。
这样的路,要是一直走下去,或许真的是一个美好的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