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伸手抱住了眼前这个小老头子,语气有着几分更咽,笑着说:“余老头,笙儿回来了,不会再走远了。”
余家家教森严,可对于余笙却又是一道偏宠,几乎每个人都喜欢余笙,对于她的任何一个决定,都会给予无限支持。
对于余笙五年前的不告而别,余老爷子并没有多少怨言,反而扯着余笙的手,细细地瞧她了半晌,心疼地问道:“我的笙儿在美国受苦了。”
恰巧此时余盛放好衣服回来,听到余老爷子这句话,冷笑一声:“爷爷,她在美国的日子可不差于余家。”
余老爷子却是摇摇头:“再怎么好也没有亲人在身旁照顾,光这思乡之情就够折磨人了。”
余盛没有理这话,而是走过来向余老爷子问了一句:“宋家那个孩子,在当年怎么突然去美国了?我记得他家族的决定是让他去英国留学,那也是他父母的母校。”
余笙隐隐有种感觉,自家大哥这更像是在替自己问的,只见他自顾自地倒起一杯热茶:“美国那边,并没有多少有关于宋家企业的项目,他去那边留学的目标会是什么?”
余笙垂下眼眸,她并不是很想听到有关于宋瑾的事情,于是她尝试着转移话题:“余老头,家里的熏香怎么换了?记得以前都是沉香木。”
“小妹。”余盛冷声打断了余笙的话:“在别人问问题的时候,最好不要插嘴。”
余笙微蹙眼眸,抬眼看着大哥,他坐在那里,浅品香茶,周围的气压却是越来越低。
余盛这番举动,无疑于在试探,试探自己对于宋瑾到底还有多少感情。
余老爷子倒是没注意,乐呵呵地说:“沉木熏香对我这个老头子来说没什么好处,于是你大哥就换了黄熟木。”
随后摸了摸那花白的胡子,沉思了几分钟,呐呐说道:“宋家那小子啊……嗯……我也不太清楚,宋家那老太爷什么都不告诉我,只顾着和他那条狗听他那破收音机,自己孙子去了美国他估计都不清楚。”
余盛听罢也没有说些什么,只是站起身来,轻声说了句:“我去书房了,桌上有余沐前些日子买的酥糕,要是饿了就吃点。”
看着余盛离去的背影,不知为何,余笙忽然开口:“哥等等我,我也去趟书房。”
余老爷子有些奇怪:“那书房里净是一些枯燥无味的理论卷宗,笙儿不是不喜欢那些东西吗?”
“兴趣所投,我想要在那儿查一些有关调香的资料。”余笙随便地说道,顿了一下,又缓缓开口:“我一直在纠结一个问题,我想要得到这个问题的结果。”
站在楼梯上的余盛听到这些话,忽然一笑:“真巧,我也在找我的问题答案。”
书房的布局很精巧而玄秘,里面有着层层的暗格与密码,书籍摆放杂乱却又有着一种恰好的顺序。
余老爷子酷爱书法藏书,余父又喜国外诗歌名著,余盛习惯在书房里学习经济学与管理,综合而言,余家的书房好比一个百宝窟,几乎什么类型的书都有。
同样书房也是余家最为安全与保险的地方,中午了层层麻麻的暗格精巧却也艰险,是余老爷子特别设计放藏品的地方。
余笙从小到大很少来这个书房,里面的东西对她来说太过无趣,就好比一张宣纸里面密密麻麻地写着礼文规矩,让她头疼。
她一一轻抚着书柜中的书籍,里面的书大多都有一段念头了,冰凉的触感中还有着岁月的稠痕。
“左下方内部有一个暗格,转动里面的小球三下,再按一下右侧桌面上的玉貔貅。”余盛随便抽起一本书,淡然对余笙吩咐道。
余笙顺着大哥的话一一按下去,只听啪嗒一声,一个黑色的暗格从书架内部抽了出来。
她打开那个暗格,里面倒是没有什么珍宝典藏,只有几张纸,首映入目的几个大字就是宋氏集团。
“下个月余氏与宋氏有一场经济上的合作,这场合作的主要负责人就是我,宋氏的主要负责人便是宋瑾。”
余盛没有拿走余笙手中的合同,而是自己在书架的一旁翻阅着资料:“所有人都认为这场合约闭着眼睛就能签下,毕竟余家与宋家是世交的关系,小妹,你怎么看?”
余笙仔细看着合约上的一字一句,内容很不错,对两家来说都会有一场很完美的效益,可她却摇了摇头:“不一定能成功。”
余父曾说,如果余笙选择从商,那她一定会成为这方面的天才,资历甚至会与余盛相当,她一眼便瞧出了其中的纰漏:
“这份合约对于宋氏来说并不太好,虽然能带来一定的效益,可并不是长久之计,里面的业务对于宋氏来说太过陌生,如果接受了这份合约,对他们无疑是一场极具危险性的挑战,成功的话能够得到一个相当可观的收益,失败的话则会造成很大的损失。”
余盛难得赞赏地看了余笙一眼,这种神情出现在他那张冷峻的脸上,一度让余笙以为是她的幻觉。
他慢慢悠悠地说道:“宋瑾可不是个愚昧的富二代,相反他十分精明,与我相比我也不得不承认我会输在他的手上,他在美国这五年不仅仅在那里念书搞学位,他还把宋氏打理得十分有条,甚至有好几次把爪牙伸到余氏这里,造成我们不小的损失。”
听到这些话,余笙心中略感不适:“他不会对余家动手的。”
余盛笑了笑:“是啊,他的确没有直接对余家下手,而是让自己的从僚对余氏下手,得到的利益全部归属于他,小妹,靠着我的感觉来说,他是一位极端的利己主义者。”
“商场若战场,在这一点上,我并不责怪他,更何况我以前也做了一些对宋家不利的举动。”他淡然说道:“话归正转之前,我想要问你一个问题。”
余笙对此没什么异样,宋瑾的脾性,确实与高中时的他大相径庭,这一点不可否认,若不然,他又怎能在美国研学的路上顺道把宋氏做到今天这个地步。
“你还念着他。”没有了疑问的语气与神态,只是轻轻说出,却已包含了他对这个答案的肯定性。
余家家教森严,可对于余笙却又是一道偏宠,几乎每个人都喜欢余笙,对于她的任何一个决定,都会给予无限支持。
对于余笙五年前的不告而别,余老爷子并没有多少怨言,反而扯着余笙的手,细细地瞧她了半晌,心疼地问道:“我的笙儿在美国受苦了。”
恰巧此时余盛放好衣服回来,听到余老爷子这句话,冷笑一声:“爷爷,她在美国的日子可不差于余家。”
余老爷子却是摇摇头:“再怎么好也没有亲人在身旁照顾,光这思乡之情就够折磨人了。”
余盛没有理这话,而是走过来向余老爷子问了一句:“宋家那个孩子,在当年怎么突然去美国了?我记得他家族的决定是让他去英国留学,那也是他父母的母校。”
余笙隐隐有种感觉,自家大哥这更像是在替自己问的,只见他自顾自地倒起一杯热茶:“美国那边,并没有多少有关于宋家企业的项目,他去那边留学的目标会是什么?”
余笙垂下眼眸,她并不是很想听到有关于宋瑾的事情,于是她尝试着转移话题:“余老头,家里的熏香怎么换了?记得以前都是沉香木。”
“小妹。”余盛冷声打断了余笙的话:“在别人问问题的时候,最好不要插嘴。”
余笙微蹙眼眸,抬眼看着大哥,他坐在那里,浅品香茶,周围的气压却是越来越低。
余盛这番举动,无疑于在试探,试探自己对于宋瑾到底还有多少感情。
余老爷子倒是没注意,乐呵呵地说:“沉木熏香对我这个老头子来说没什么好处,于是你大哥就换了黄熟木。”
随后摸了摸那花白的胡子,沉思了几分钟,呐呐说道:“宋家那小子啊……嗯……我也不太清楚,宋家那老太爷什么都不告诉我,只顾着和他那条狗听他那破收音机,自己孙子去了美国他估计都不清楚。”
余盛听罢也没有说些什么,只是站起身来,轻声说了句:“我去书房了,桌上有余沐前些日子买的酥糕,要是饿了就吃点。”
看着余盛离去的背影,不知为何,余笙忽然开口:“哥等等我,我也去趟书房。”
余老爷子有些奇怪:“那书房里净是一些枯燥无味的理论卷宗,笙儿不是不喜欢那些东西吗?”
“兴趣所投,我想要在那儿查一些有关调香的资料。”余笙随便地说道,顿了一下,又缓缓开口:“我一直在纠结一个问题,我想要得到这个问题的结果。”
站在楼梯上的余盛听到这些话,忽然一笑:“真巧,我也在找我的问题答案。”
书房的布局很精巧而玄秘,里面有着层层的暗格与密码,书籍摆放杂乱却又有着一种恰好的顺序。
余老爷子酷爱书法藏书,余父又喜国外诗歌名著,余盛习惯在书房里学习经济学与管理,综合而言,余家的书房好比一个百宝窟,几乎什么类型的书都有。
同样书房也是余家最为安全与保险的地方,中午了层层麻麻的暗格精巧却也艰险,是余老爷子特别设计放藏品的地方。
余笙从小到大很少来这个书房,里面的东西对她来说太过无趣,就好比一张宣纸里面密密麻麻地写着礼文规矩,让她头疼。
她一一轻抚着书柜中的书籍,里面的书大多都有一段念头了,冰凉的触感中还有着岁月的稠痕。
“左下方内部有一个暗格,转动里面的小球三下,再按一下右侧桌面上的玉貔貅。”余盛随便抽起一本书,淡然对余笙吩咐道。
余笙顺着大哥的话一一按下去,只听啪嗒一声,一个黑色的暗格从书架内部抽了出来。
她打开那个暗格,里面倒是没有什么珍宝典藏,只有几张纸,首映入目的几个大字就是宋氏集团。
“下个月余氏与宋氏有一场经济上的合作,这场合作的主要负责人就是我,宋氏的主要负责人便是宋瑾。”
余盛没有拿走余笙手中的合同,而是自己在书架的一旁翻阅着资料:“所有人都认为这场合约闭着眼睛就能签下,毕竟余家与宋家是世交的关系,小妹,你怎么看?”
余笙仔细看着合约上的一字一句,内容很不错,对两家来说都会有一场很完美的效益,可她却摇了摇头:“不一定能成功。”
余父曾说,如果余笙选择从商,那她一定会成为这方面的天才,资历甚至会与余盛相当,她一眼便瞧出了其中的纰漏:
“这份合约对于宋氏来说并不太好,虽然能带来一定的效益,可并不是长久之计,里面的业务对于宋氏来说太过陌生,如果接受了这份合约,对他们无疑是一场极具危险性的挑战,成功的话能够得到一个相当可观的收益,失败的话则会造成很大的损失。”
余盛难得赞赏地看了余笙一眼,这种神情出现在他那张冷峻的脸上,一度让余笙以为是她的幻觉。
他慢慢悠悠地说道:“宋瑾可不是个愚昧的富二代,相反他十分精明,与我相比我也不得不承认我会输在他的手上,他在美国这五年不仅仅在那里念书搞学位,他还把宋氏打理得十分有条,甚至有好几次把爪牙伸到余氏这里,造成我们不小的损失。”
听到这些话,余笙心中略感不适:“他不会对余家动手的。”
余盛笑了笑:“是啊,他的确没有直接对余家下手,而是让自己的从僚对余氏下手,得到的利益全部归属于他,小妹,靠着我的感觉来说,他是一位极端的利己主义者。”
“商场若战场,在这一点上,我并不责怪他,更何况我以前也做了一些对宋家不利的举动。”他淡然说道:“话归正转之前,我想要问你一个问题。”
余笙对此没什么异样,宋瑾的脾性,确实与高中时的他大相径庭,这一点不可否认,若不然,他又怎能在美国研学的路上顺道把宋氏做到今天这个地步。
“你还念着他。”没有了疑问的语气与神态,只是轻轻说出,却已包含了他对这个答案的肯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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