夕阳西坠,古道苍茫。
眼看就到夜晚了,风却还没有要停的迹象。
荒郊野外,某个不知名的破庙。一个扎着马尾的青年慵懒地靠在被白蚁啃噬的千疮百孔的木桩上,百无聊赖的把玩匕首。
那是一把造型很奇特的匕首。不似市面上一般的匕首,青年手中的这把短刃要比市面上最短的‘七星刀’还要短上一寸之余,通体笔直,唯有刀头呈钩状弧度。仿佛猛兽尖锐的牙齿。
虽然短,但绝不影响它的锋利,流线型的设计能让它轻而易举刺透弓箭都射不穿的藤甲,至于人的咽喉这种脆弱部位,只需要轻轻一抹,立刻就会被薄纸一样划开。
最让白鹤满意的是,这把匕首是单刃的,内侧有一段细小的波浪形锯齿,用于切割木头之类的硬物最方便不过。
与其说,这是一件兵器,不如说是一件艺术品。就像古玩书画一样,更多的时候是用来欣赏把玩的,而非作战。
而在白鹤看来,什么价值连城的古董,千金难求的书画,都远远比不上他手里的这把‘白雪’。
不仅仅是单纯的喜欢,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这把匕首是皇帝陛下亲自赐给他,或者说是锦衣卫的。
执君之剑,为君分忧。他们就是皇帝陛下,是这个国家的一把利剑。
一切和皇帝,和这个国家作对的人,都是他们的敌人。对待敌人,只有一个选择,那就是送他们去下地狱。
皇帝的话犹在耳边,白雪仿佛一个精灵,在他的指间跳跃旋转,最后被他稳稳地握在了手中,用大拇指轻轻摩挲着握柄上刻着的‘白鹤’二字,白鹤感觉很舒服。
他不明白这种感觉究竟是什么,所以只能用舒服这个词来形容,但是当他看到身边这些和他一起风里来,雨里去,早已将命融在一起的兄弟时,他不会感到寂寞,更不会畏惧。
“你他娘的,又在发癔症了?”正在白鹤出神的时候,一个满脸胡茬的汉子走过来拍了他一巴掌。
白鹤笑了笑,没有说话。那汉子坐在白鹤跟前,看着他手里的白雪,眸中不由露出了几分艳羡“兄弟几个,就属你这把保养的最好,哥哥的弄丢了,把你的借哥哥我玩两天。”
白鹤下意识地想拒绝,可是当他看到汉子右手那空荡荡的袖管时,就深深将拒绝的话给咽了回去。
老痞子本来也是有一把的。三天前,他们的据点被人发现,弥勒教那帮妖人纠集了数百人围攻,为了掩护其他人撤退,老痞子带了两个兄弟负责将他们引开。
最后,那两个兄弟一个战死,一个被俘,老痞子也折了一只胳膊,他的匕首在混乱中不小心丢失了。
“嘿,你小子!”老痞子看他极不情愿地将匕首递过来,不由笑骂了一声。
他接过匕首,耍了几下,随后在右边的空袖子上擦拭完盯着锋利的刃口道了声“好宝贝,好兄弟!只可惜啊,没了右手,左手使起来,总觉得没那么顺手,看来,老子以后得好好练练左手刀了。”
“听说陛下前些天,巡查北府军的时候,将身上的佩剑赏赐給一个校尉了,好像是叫什么,蒋成...”一个黑脸汉子从后面凑了上来,瓮声瓮气道。
他的手里提着两只老鼠。这是他今晚的晚餐。
老痞子叹了口气“是啊,要是我也能得到陛下亲自赏赐的一把剑,就是现在让我死了,我也愿意啊。”
黑脸汉子嘿嘿一笑,坐到白鹤老痞子两人的对面道:“别说陛下随身佩戴的宝剑了,就是一根烧火棍,只要是陛下给的,那也成。”
“谁说不是呢?来,给老子也来一只,睡了整整三天,早就饥肠辘辘了,现在正好饱餐一顿,我看就那只了,对,就那只最肥的!”
“去你的吧,想吃自己捉去,这两只给我填牙缝都还不够哩!”黑脸汉子嘴上虽然骂咧咧,但还是将那只圆滚滚的灰毛大老鼠扔给了老痞子。
“小白脸,把你的白雪借我使使。”
“凭啥?”白鹤眉毛倒竖,好像被踩了尾巴的猫。
“好歹也是兄弟,忒小气了吧。”
白鹤从怀中取出一把小刀,扔给了黑脸汉子,自己小心翼翼地将白雪插入鲨鱼皮做的刀鞘中,揣进怀里。
“你他娘的也不是个啥好货色,你自己又不是没有匕首,干啥要人家的?”
黑脸汉子哈哈一笑,小刀在手里翻滚两下,那只老鼠就被剥皮破肚,他将内脏扔到了远处,用小刀将鼠肉切成一小片,然后用刀尖插着吃。
夜不起火,这是锦衣卫在执行任务时必须要遵守的一条禁令。
“放心吧强子,这个地方很隐秘,那些妖人一时半会还找不到这里来,过来一起吃吧。”老痞子拿过小刀,一边解剖老鼠,一边对靠在门边上负责警戒的高瘦男子说道。
高瘦男子朝门外看了看,走过来,用手捏起几片肉放在嘴里嚼着,面无表情,就好像是在嚼一块蜡。
三人纷纷对他翘起大拇指,表示佩服,黑脸汉子嚼了几口,实在是忍不下去了,他啐出口中的血渣骂道:“他奶奶的,这鬼地方,就连老鼠都有股子骚味。”
老痞子从口袋里取出两片紫色的花瓣,混杂着生肉一起吞了下去。这是曼陀罗花,有麻痹神经,短暂止痛的效果。
他一边吞咽一边说道:“有的吃就不错了,还挑三拣四,享福享出罪孽了哟。想当年在河北的时候,有一年闹饥荒,没了粮食,眼看一家人就要被饿死了,一庄子的人就捉老鼠吃。后来,人没有饿死几个,一庄子的猫全都饿死了,哈哈!”
可能是咽的太急,老痞子咳嗽了几声又道:“后来,村子里的人都说,得亏了鼠神保佑,大家才能在荒年活下来,所以家家户户出资,就在村头建了一座鼠神庙。”
“我可没有那么惨,我爹是渔夫,我娘是大户家的厨娘,那一手生斩鱼脍,就是县令吃了都得翘大拇指叫好!”
白鹤问道:“那你的手艺应该也不差吧?”
黑脸汉子拍拍胸脯自信满满道:“那是,哥几个应该还没尝过我的手艺吧?等这次任务结束了,回去就给你们露一手!”
“得,这话我记下了,回去之后再来两坛子酒,啧,想想就让人留口水啊。”
有趣的话说完了,两只老鼠也已经被他们解决了一多半。四人再无半点胃口,场面再次沉默了下来,各自想着心事。
老痞子见高瘦男子面露忧色,轻声询问道:“你想什么呢?”高瘦男子叹了口气道:“我是在想,那封信现在应该已经到了陛下手中吧。”
黑脸汉子点点头“按照日行一千,夜行八百的脚程算,也该到金陵了。”
老痞子笑了笑“我知道你在担心什么,你担心我们知道了皇家的丑事,陛下会对我们下手?”
高瘦男子犹豫了一下,最终还是点头承认。
“放心吧,陛下英明着呢,断然不可能因为一封还没有证实真伪的信就对我们有所猜忌,现在还是好好想想,该怎么应对眼前的事吧。”
正说话间,门外突然传来一阵脚步声,四人立刻握紧了手里的横刀,四下警戒,一个身着布衣的少年从门外跑了进来。
见来人不是敌人,几个人松了口气,放下兵器,高瘦男子沉声问道:“怎么样,查清楚了吗?六子被关在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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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看就到夜晚了,风却还没有要停的迹象。
荒郊野外,某个不知名的破庙。一个扎着马尾的青年慵懒地靠在被白蚁啃噬的千疮百孔的木桩上,百无聊赖的把玩匕首。
那是一把造型很奇特的匕首。不似市面上一般的匕首,青年手中的这把短刃要比市面上最短的‘七星刀’还要短上一寸之余,通体笔直,唯有刀头呈钩状弧度。仿佛猛兽尖锐的牙齿。
虽然短,但绝不影响它的锋利,流线型的设计能让它轻而易举刺透弓箭都射不穿的藤甲,至于人的咽喉这种脆弱部位,只需要轻轻一抹,立刻就会被薄纸一样划开。
最让白鹤满意的是,这把匕首是单刃的,内侧有一段细小的波浪形锯齿,用于切割木头之类的硬物最方便不过。
与其说,这是一件兵器,不如说是一件艺术品。就像古玩书画一样,更多的时候是用来欣赏把玩的,而非作战。
而在白鹤看来,什么价值连城的古董,千金难求的书画,都远远比不上他手里的这把‘白雪’。
不仅仅是单纯的喜欢,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这把匕首是皇帝陛下亲自赐给他,或者说是锦衣卫的。
执君之剑,为君分忧。他们就是皇帝陛下,是这个国家的一把利剑。
一切和皇帝,和这个国家作对的人,都是他们的敌人。对待敌人,只有一个选择,那就是送他们去下地狱。
皇帝的话犹在耳边,白雪仿佛一个精灵,在他的指间跳跃旋转,最后被他稳稳地握在了手中,用大拇指轻轻摩挲着握柄上刻着的‘白鹤’二字,白鹤感觉很舒服。
他不明白这种感觉究竟是什么,所以只能用舒服这个词来形容,但是当他看到身边这些和他一起风里来,雨里去,早已将命融在一起的兄弟时,他不会感到寂寞,更不会畏惧。
“你他娘的,又在发癔症了?”正在白鹤出神的时候,一个满脸胡茬的汉子走过来拍了他一巴掌。
白鹤笑了笑,没有说话。那汉子坐在白鹤跟前,看着他手里的白雪,眸中不由露出了几分艳羡“兄弟几个,就属你这把保养的最好,哥哥的弄丢了,把你的借哥哥我玩两天。”
白鹤下意识地想拒绝,可是当他看到汉子右手那空荡荡的袖管时,就深深将拒绝的话给咽了回去。
老痞子本来也是有一把的。三天前,他们的据点被人发现,弥勒教那帮妖人纠集了数百人围攻,为了掩护其他人撤退,老痞子带了两个兄弟负责将他们引开。
最后,那两个兄弟一个战死,一个被俘,老痞子也折了一只胳膊,他的匕首在混乱中不小心丢失了。
“嘿,你小子!”老痞子看他极不情愿地将匕首递过来,不由笑骂了一声。
他接过匕首,耍了几下,随后在右边的空袖子上擦拭完盯着锋利的刃口道了声“好宝贝,好兄弟!只可惜啊,没了右手,左手使起来,总觉得没那么顺手,看来,老子以后得好好练练左手刀了。”
“听说陛下前些天,巡查北府军的时候,将身上的佩剑赏赐給一个校尉了,好像是叫什么,蒋成...”一个黑脸汉子从后面凑了上来,瓮声瓮气道。
他的手里提着两只老鼠。这是他今晚的晚餐。
老痞子叹了口气“是啊,要是我也能得到陛下亲自赏赐的一把剑,就是现在让我死了,我也愿意啊。”
黑脸汉子嘿嘿一笑,坐到白鹤老痞子两人的对面道:“别说陛下随身佩戴的宝剑了,就是一根烧火棍,只要是陛下给的,那也成。”
“谁说不是呢?来,给老子也来一只,睡了整整三天,早就饥肠辘辘了,现在正好饱餐一顿,我看就那只了,对,就那只最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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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鹤从怀中取出一把小刀,扔给了黑脸汉子,自己小心翼翼地将白雪插入鲨鱼皮做的刀鞘中,揣进怀里。
“你他娘的也不是个啥好货色,你自己又不是没有匕首,干啥要人家的?”
黑脸汉子哈哈一笑,小刀在手里翻滚两下,那只老鼠就被剥皮破肚,他将内脏扔到了远处,用小刀将鼠肉切成一小片,然后用刀尖插着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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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这话我记下了,回去之后再来两坛子酒,啧,想想就让人留口水啊。”
有趣的话说完了,两只老鼠也已经被他们解决了一多半。四人再无半点胃口,场面再次沉默了下来,各自想着心事。
老痞子见高瘦男子面露忧色,轻声询问道:“你想什么呢?”高瘦男子叹了口气道:“我是在想,那封信现在应该已经到了陛下手中吧。”
黑脸汉子点点头“按照日行一千,夜行八百的脚程算,也该到金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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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瘦男子犹豫了一下,最终还是点头承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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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说话间,门外突然传来一阵脚步声,四人立刻握紧了手里的横刀,四下警戒,一个身着布衣的少年从门外跑了进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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