杰梨阿姨把晒在外面的红薯干收进屋内,我坐在炉火旁看着电视机里面欢快的《老友记》。外面下起了小雪,我站起来只觉得周身温暖,出去降降温应该是个不错的选择。
杰梨阿姨的红薯干是特意做给我吃的,原因是三天前我说我有点想家里的红薯干。
于是我拿了一点红薯干就跑了出去,身后是杰梨阿姨的叮嘱“注意别感冒啦!”。
雪突然下大了,我便看上天,哇,灰蒙蒙的,除了雪,还是雪。
我冲进尚未被染指的雪里,一个大字压下去,哇,这一刻的苏爽简直了。
简直了。
“叮咚。”
就在我心情高涨到一定程度的时候,口袋里面的手机响了。我打开一看,是煜凉发的消息。
刚刚那么一瞬间,我差点以为自己不是他的,而是属于我自己的。
可能是睡在雪里大量散发热气,我现在冷得有些打颤。我爬起身来,看消息。
“今天中国端午节,你一个人还是和别人过?”他问。
他一向冷热无常,似乎对人情世故相知甚少,他能说端午我便觉得惊奇,而且距离上次聊天是多久了?
三个月?
自从我来堪培拉三年,他变得越来越话少。本来话少,更不用说是手机聊天了。我甚至还能想起他上次说了什么。
他好像说的是让我每个月都给他发一条新年快乐。真是神经病,不过我照做了。这次又不知道想干嘛。
“对啊,我和房东阿姨一起过,她还给我做了红薯干。”我想想有些不妥。
重新编辑了一下,“我一个人。不过房东阿姨很贴心。”
不要命才会跟他说我开心,这一点我出国前就明白了。
可是不知道他是否真的能心灵感应我,就在我自认为消息没能体现出我的快乐的时候,他回我一条消息,“我想要你回国。”
煜少爷,果真少爷。
“不行啦,学业未完成。”
“你少骗人。留学只要一年,你都去了半辈子了,研究生都读完了吧?”
煜凉回得很快,可我却不敢看手机了。这手机变成了我和煜凉唯一的交集,也变成了我唯一的噩梦。
只是,我不能违抗他。
我的命是煜凉的。
六年前,我十八岁。都说十八岁青春正好,岁月无忧,我却被一场突如其来的车祸夺走了一切。
爸爸,妈妈,小黄,都走了。
我也应该走的。可是爸爸还清醒的时候跟急救医生说,所有的熊猫血都给我。
我被救活了,给我输血的人里面有煜凉。煜凉的爸爸看我可怜,收养了我,我成了十六岁高中生煜凉的姐姐。
在法律上,我们是姐弟关系。
在现实,我是仆人他是少爷。
他没少讨厌我,我一进门他便一盆水浇在我的头顶,好在煜爸把他骂了一顿,我没太生气。
后面的日子,也不知道是跟煜爸生气还是真的讨厌我,我没少被折磨。
他高考完的那一天,他冲回家准备跟朋友去ktv玩,却看到了在书房正在复习期末考试的我,于是将我的所有试卷都烧了。
他大学是在我的大学隔壁,夜晚从健身房出来的时候,总能看见他跟一大堆人在路边喝酒喝到呕吐,还指着我含糊不清地说,“杂种不是我姐。”可我还是听着真真切切。
上大学后,煜爸出差,他总把阿姨都赶走,我只能回家做饭给他吃。而他每次当着我的面倒掉我做的饭菜,说一些难听的话。
我都习惯了。
只是大二那年,煜凉变了,他变得更加坏了。他以前只会折磨我的身体,现在连精神都不放过了。
他叫我,跟他恋爱。
我只觉得不可思议,恋爱于他这种十八岁的人而言应当是美好、特别的,像我不比小妹妹们年轻美貌,更关键的是,这些年,煜凉像是喜欢我的样子吗?
何况,我是他姐姐。
但是他说不告诉煜爸。
我只觉得他是玩玩而已,便只能忍耐着答应。
恋爱的煜凉乖戾,不再幼稚,甚至有的时候,煜凉会对我露出好看的笑脸。我承认他继承了煜妈的大明星气质,长的很好看,特别是笑的时候,我会真的觉得我有一个天使弟弟。
可我却怕了,他这份玩弄的感情越来越认真……我却害怕了。
于是我选择出国留学,时间和距离是恋爱的杀手。逃的越远越好。
第二年,煜凉十九,我二十一,他就提出了分手。我如释重负,但是之后他总会以男朋友的身份给我发一些消息。
比如说刚刚这一句,“我想要你回国。”
我看着屏幕,发现屏幕有些抖动,才原来是我的手在颤抖地敲着屏幕“我还需要时间。”
最终我还是什么也没发,只是订了明天回国的机票。因为如果我不回去,煜凉恐怕会来澳大利亚,而煜爸是需要煜凉的,我做不到让煜爸失望。
杰梨阿姨的红薯干是特意做给我吃的,原因是三天前我说我有点想家里的红薯干。
于是我拿了一点红薯干就跑了出去,身后是杰梨阿姨的叮嘱“注意别感冒啦!”。
雪突然下大了,我便看上天,哇,灰蒙蒙的,除了雪,还是雪。
我冲进尚未被染指的雪里,一个大字压下去,哇,这一刻的苏爽简直了。
简直了。
“叮咚。”
就在我心情高涨到一定程度的时候,口袋里面的手机响了。我打开一看,是煜凉发的消息。
刚刚那么一瞬间,我差点以为自己不是他的,而是属于我自己的。
可能是睡在雪里大量散发热气,我现在冷得有些打颤。我爬起身来,看消息。
“今天中国端午节,你一个人还是和别人过?”他问。
他一向冷热无常,似乎对人情世故相知甚少,他能说端午我便觉得惊奇,而且距离上次聊天是多久了?
三个月?
自从我来堪培拉三年,他变得越来越话少。本来话少,更不用说是手机聊天了。我甚至还能想起他上次说了什么。
他好像说的是让我每个月都给他发一条新年快乐。真是神经病,不过我照做了。这次又不知道想干嘛。
“对啊,我和房东阿姨一起过,她还给我做了红薯干。”我想想有些不妥。
重新编辑了一下,“我一个人。不过房东阿姨很贴心。”
不要命才会跟他说我开心,这一点我出国前就明白了。
可是不知道他是否真的能心灵感应我,就在我自认为消息没能体现出我的快乐的时候,他回我一条消息,“我想要你回国。”
煜少爷,果真少爷。
“不行啦,学业未完成。”
“你少骗人。留学只要一年,你都去了半辈子了,研究生都读完了吧?”
煜凉回得很快,可我却不敢看手机了。这手机变成了我和煜凉唯一的交集,也变成了我唯一的噩梦。
只是,我不能违抗他。
我的命是煜凉的。
六年前,我十八岁。都说十八岁青春正好,岁月无忧,我却被一场突如其来的车祸夺走了一切。
爸爸,妈妈,小黄,都走了。
我也应该走的。可是爸爸还清醒的时候跟急救医生说,所有的熊猫血都给我。
我被救活了,给我输血的人里面有煜凉。煜凉的爸爸看我可怜,收养了我,我成了十六岁高中生煜凉的姐姐。
在法律上,我们是姐弟关系。
在现实,我是仆人他是少爷。
他没少讨厌我,我一进门他便一盆水浇在我的头顶,好在煜爸把他骂了一顿,我没太生气。
后面的日子,也不知道是跟煜爸生气还是真的讨厌我,我没少被折磨。
他高考完的那一天,他冲回家准备跟朋友去ktv玩,却看到了在书房正在复习期末考试的我,于是将我的所有试卷都烧了。
他大学是在我的大学隔壁,夜晚从健身房出来的时候,总能看见他跟一大堆人在路边喝酒喝到呕吐,还指着我含糊不清地说,“杂种不是我姐。”可我还是听着真真切切。
上大学后,煜爸出差,他总把阿姨都赶走,我只能回家做饭给他吃。而他每次当着我的面倒掉我做的饭菜,说一些难听的话。
我都习惯了。
只是大二那年,煜凉变了,他变得更加坏了。他以前只会折磨我的身体,现在连精神都不放过了。
他叫我,跟他恋爱。
我只觉得不可思议,恋爱于他这种十八岁的人而言应当是美好、特别的,像我不比小妹妹们年轻美貌,更关键的是,这些年,煜凉像是喜欢我的样子吗?
何况,我是他姐姐。
但是他说不告诉煜爸。
我只觉得他是玩玩而已,便只能忍耐着答应。
恋爱的煜凉乖戾,不再幼稚,甚至有的时候,煜凉会对我露出好看的笑脸。我承认他继承了煜妈的大明星气质,长的很好看,特别是笑的时候,我会真的觉得我有一个天使弟弟。
可我却怕了,他这份玩弄的感情越来越认真……我却害怕了。
于是我选择出国留学,时间和距离是恋爱的杀手。逃的越远越好。
第二年,煜凉十九,我二十一,他就提出了分手。我如释重负,但是之后他总会以男朋友的身份给我发一些消息。
比如说刚刚这一句,“我想要你回国。”
我看着屏幕,发现屏幕有些抖动,才原来是我的手在颤抖地敲着屏幕“我还需要时间。”
最终我还是什么也没发,只是订了明天回国的机票。因为如果我不回去,煜凉恐怕会来澳大利亚,而煜爸是需要煜凉的,我做不到让煜爸失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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