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青开始写第三本小说。
早上叶紫薇打电话给他,让他这期小说写得认真一点。
黎青就问她,怎样才算认真,我上本书不算认真吗?
电话那头顿时支支吾吾起来,黎青琢磨出味道了,问是不是上一篇《灵琴杀手》写得不好。
叶紫薇否认了,说《灵琴杀手》很好,就是……就是……
黎青顿时就明白了,虽然他对文学不太懂,但还是能看得出《幻城》和《灵琴杀手》的风格是不太一样的。
既然如此……
黎青搜寻脑海中的小说,有了!
《三重门》。
这本书是梦境中一个叫寒寒的人写的,和《幻城》风格完全不一样,但是,黎青却相信,这书能够和《幻城》一样受到欢迎。
不过要把《三重门》写出来却是有些麻烦,因为这本小说算是长篇小说,有二十万字左右,以黎青写盲文的手速,要想将这篇小说全部写出来,怕是要花费很长时间。
他把疑虑跟叶紫薇讲了,叶紫薇问他,这本《三重门》你构思好了吗?
他回答是的。
于是叶紫薇告诉他,可以先把开头三万字的稿件寄过来,放在下一期的《破风》上面,只不过后续一定要尽快完成,绝对不能太监和烂尾。
黎青表示没问题。
花了将近一个星期时间,终于把开头三万字写出来了,立即寄到出版社去。
叶紫薇收到稿子的时候,立即放下手头的工作,进行阅读。
把三万字看完后,她心里不由有些埋怨起花满楼了,他难道不知道他的优势是如同镜花水月一般梦幻的文字以及那淡淡地忧伤感吗?他为什么不继续写类似《幻城》风格的小说,为什么要写这种……
这样我岂不是要输给那个臭女人了吗!
马艳红前几天就开始吹嘘她把陈春华找来了,绝对可以碾压花满楼。
叶紫薇压根没听过陈春华的名头,不过向朋友打听之后,她却有些担心起来了,毕竟是出个书的人物,不能小觑。
所以她才特意打电话让花满楼认真一点,没想到花满楼还是那么特异独行。
唉,叶紫薇叹了口气,只能希望那个陈春华写的文章不要太好,不然她就要忍受那个臭女人的嘲笑了。
然而,下午的时候,马艳红就拿着陈春华的文章出来炫耀了。
书名叫《雪白的剑》,叶紫薇心中一喜,莫非是武侠,如果是这样,那自己的胜算还是很大的。
近几年武侠没有什么名作诞生,加上套路逐渐老化,没什么新意,市场逐渐开始走向下坡路。除了少数几个名家写的还有人看,其余人写的多半要扑街。
所以现在很多杂志社都不怎么收武侠类型的稿件了,除非质量非常高。
叶紫薇之前也收过武侠题材的稿件,不过都是因为故事老套的原因毙掉了,看到马艳红找来的人竟然写武侠,心想直接在主编那里毙掉了。
不过旋即她又狐疑起来,若是一般的武侠小说,马艳红会那么高兴的拿出来炫耀?
“你以为我不知道你在想什么,是不是觉得武侠的稿子会被毙掉?”马艳红讥讽道,“等你看完之后你就不会这么说了。”
叮,电脑收到一份文件。
叶紫薇选择接收,正是《雪白的剑》的内容。
她打开看完后,心立即就凉了下来。
《雪白的剑》确实是武侠,不过却是写得很出彩,比起老式武侠来说,虽然没有太多的变化,但文字却非常简练,几万字的篇幅就写出了一个门派的兴衰,非常难得。
作为一个编辑的眼光来看,叶紫薇觉得,这篇小说过稿是绝对不成问题的。
这下危险了。
武侠虽然没落,但读者依旧众多,这篇《雪白的剑》拿出去,绝对能吸引一大批武侠读者前来的。
而花满楼的《三重门》,叶紫薇暂时没看出什么亮点,故事太过平淡,多半不是《雪白的剑》的对手。
叶紫薇已然不抱希望。除非能出现奇迹……
……
黎青压根不知道这期的稿件对叶紫薇有多么重要,不过他认为《三重门》这本书自己写得足够“认真”了,所以把稿子寄出去后,他就不再关注。
他的主业还是玩音乐。
乐队现在有点惨,没有自己的场地,只能去租排练室,但乐队现在还没有收入,一直租排练室也不是办法。
最后大家商量一下,决定还是先各自找工作吧……
黎青听得非常无语,说好的专业乐队呢?这简直比业余还业余,早知道这么不靠谱他就不来了。
汤宇特意向黎青解释,他有个朋友在天马音乐上班,本来说好了他组建乐队那朋友就帮忙介绍给公司的,结果他那朋友说公司现在不收乐队了,所以只能靠他们自己了。
其他人倒是心态很平和,他们之前就是一边打工一边玩乐队的,现在只不过换个地方打工罢了。
而且听说在这边打工,工资会比较高,他们早就有过来的打算了。
乐队的排练还是要继续的,只不过时间放到晚上了,并且一晚上最多排练两首歌,然后就回去睡觉了。
大家现在租房子住,为了节省资金,只租了一个三室一厅,三千块一个月,大家分摊,两个男的住一间,女的单独一间。
房租是押一付三,交完房租,大家身上的钱就不剩多少了。
好在岳洞省这个地方从来不缺少工作,就看你愿不愿意做,孙天鹏和周小林都跑去工地搬砖了,一个月能有四五千。曹丽娜则跑去做了服务员,一个月三千。
汤宇那家伙通过他那朋友介绍,去了天马音乐做了一名保安,算是离梦想又进了一步。
黎青则自己一个人呆在出租房里,写小说。
《幻城》的稿费已经发了,扣掉稿税后差不多有一万六,算是一笔巨款了。
出门前父亲把银行卡给了他,这笔钱他可以自由支配,以后的稿费也全是他自己的,黎父不会替他保管。
这笔钱黎青不打算乱花,他要存起来治嗓子,不过该买的还是要买的,比如一台电脑。
他听说现在有一种读屏软件,只要安装在电脑上,盲人就可以像正常人一样使用电脑了。
用电脑打字可比手写快多了,这叫磨刀不误砍柴工。
写作速度提升了,才能赚更多的钱。
早上叶紫薇打电话给他,让他这期小说写得认真一点。
黎青就问她,怎样才算认真,我上本书不算认真吗?
电话那头顿时支支吾吾起来,黎青琢磨出味道了,问是不是上一篇《灵琴杀手》写得不好。
叶紫薇否认了,说《灵琴杀手》很好,就是……就是……
黎青顿时就明白了,虽然他对文学不太懂,但还是能看得出《幻城》和《灵琴杀手》的风格是不太一样的。
既然如此……
黎青搜寻脑海中的小说,有了!
《三重门》。
这本书是梦境中一个叫寒寒的人写的,和《幻城》风格完全不一样,但是,黎青却相信,这书能够和《幻城》一样受到欢迎。
不过要把《三重门》写出来却是有些麻烦,因为这本小说算是长篇小说,有二十万字左右,以黎青写盲文的手速,要想将这篇小说全部写出来,怕是要花费很长时间。
他把疑虑跟叶紫薇讲了,叶紫薇问他,这本《三重门》你构思好了吗?
他回答是的。
于是叶紫薇告诉他,可以先把开头三万字的稿件寄过来,放在下一期的《破风》上面,只不过后续一定要尽快完成,绝对不能太监和烂尾。
黎青表示没问题。
花了将近一个星期时间,终于把开头三万字写出来了,立即寄到出版社去。
叶紫薇收到稿子的时候,立即放下手头的工作,进行阅读。
把三万字看完后,她心里不由有些埋怨起花满楼了,他难道不知道他的优势是如同镜花水月一般梦幻的文字以及那淡淡地忧伤感吗?他为什么不继续写类似《幻城》风格的小说,为什么要写这种……
这样我岂不是要输给那个臭女人了吗!
马艳红前几天就开始吹嘘她把陈春华找来了,绝对可以碾压花满楼。
叶紫薇压根没听过陈春华的名头,不过向朋友打听之后,她却有些担心起来了,毕竟是出个书的人物,不能小觑。
所以她才特意打电话让花满楼认真一点,没想到花满楼还是那么特异独行。
唉,叶紫薇叹了口气,只能希望那个陈春华写的文章不要太好,不然她就要忍受那个臭女人的嘲笑了。
然而,下午的时候,马艳红就拿着陈春华的文章出来炫耀了。
书名叫《雪白的剑》,叶紫薇心中一喜,莫非是武侠,如果是这样,那自己的胜算还是很大的。
近几年武侠没有什么名作诞生,加上套路逐渐老化,没什么新意,市场逐渐开始走向下坡路。除了少数几个名家写的还有人看,其余人写的多半要扑街。
所以现在很多杂志社都不怎么收武侠类型的稿件了,除非质量非常高。
叶紫薇之前也收过武侠题材的稿件,不过都是因为故事老套的原因毙掉了,看到马艳红找来的人竟然写武侠,心想直接在主编那里毙掉了。
不过旋即她又狐疑起来,若是一般的武侠小说,马艳红会那么高兴的拿出来炫耀?
“你以为我不知道你在想什么,是不是觉得武侠的稿子会被毙掉?”马艳红讥讽道,“等你看完之后你就不会这么说了。”
叮,电脑收到一份文件。
叶紫薇选择接收,正是《雪白的剑》的内容。
她打开看完后,心立即就凉了下来。
《雪白的剑》确实是武侠,不过却是写得很出彩,比起老式武侠来说,虽然没有太多的变化,但文字却非常简练,几万字的篇幅就写出了一个门派的兴衰,非常难得。
作为一个编辑的眼光来看,叶紫薇觉得,这篇小说过稿是绝对不成问题的。
这下危险了。
武侠虽然没落,但读者依旧众多,这篇《雪白的剑》拿出去,绝对能吸引一大批武侠读者前来的。
而花满楼的《三重门》,叶紫薇暂时没看出什么亮点,故事太过平淡,多半不是《雪白的剑》的对手。
叶紫薇已然不抱希望。除非能出现奇迹……
……
黎青压根不知道这期的稿件对叶紫薇有多么重要,不过他认为《三重门》这本书自己写得足够“认真”了,所以把稿子寄出去后,他就不再关注。
他的主业还是玩音乐。
乐队现在有点惨,没有自己的场地,只能去租排练室,但乐队现在还没有收入,一直租排练室也不是办法。
最后大家商量一下,决定还是先各自找工作吧……
黎青听得非常无语,说好的专业乐队呢?这简直比业余还业余,早知道这么不靠谱他就不来了。
汤宇特意向黎青解释,他有个朋友在天马音乐上班,本来说好了他组建乐队那朋友就帮忙介绍给公司的,结果他那朋友说公司现在不收乐队了,所以只能靠他们自己了。
其他人倒是心态很平和,他们之前就是一边打工一边玩乐队的,现在只不过换个地方打工罢了。
而且听说在这边打工,工资会比较高,他们早就有过来的打算了。
乐队的排练还是要继续的,只不过时间放到晚上了,并且一晚上最多排练两首歌,然后就回去睡觉了。
大家现在租房子住,为了节省资金,只租了一个三室一厅,三千块一个月,大家分摊,两个男的住一间,女的单独一间。
房租是押一付三,交完房租,大家身上的钱就不剩多少了。
好在岳洞省这个地方从来不缺少工作,就看你愿不愿意做,孙天鹏和周小林都跑去工地搬砖了,一个月能有四五千。曹丽娜则跑去做了服务员,一个月三千。
汤宇那家伙通过他那朋友介绍,去了天马音乐做了一名保安,算是离梦想又进了一步。
黎青则自己一个人呆在出租房里,写小说。
《幻城》的稿费已经发了,扣掉稿税后差不多有一万六,算是一笔巨款了。
出门前父亲把银行卡给了他,这笔钱他可以自由支配,以后的稿费也全是他自己的,黎父不会替他保管。
这笔钱黎青不打算乱花,他要存起来治嗓子,不过该买的还是要买的,比如一台电脑。
他听说现在有一种读屏软件,只要安装在电脑上,盲人就可以像正常人一样使用电脑了。
用电脑打字可比手写快多了,这叫磨刀不误砍柴工。
写作速度提升了,才能赚更多的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