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1章 黄瓜蘸面(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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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刘星宇家看了一天的电影,看看天快黑了,杨林枫和伍格本来想回家了。但因为刘星宇和他母亲坚持要他们两个留下来吃晚饭,于是他们便只好继续待着。在等着吃饭的过程中,他们又看起了电影。

电影看到一半的时候,晚饭做好了,刘星宇的母亲便招呼大家吃饭。

晚饭是刘星宇母亲的拿手饭——黄瓜蘸面。其做法是把黄瓜切丝,再加入各种调料,最后用热油一泼,然后和手擀面拌着吃。

吃完之后,再喝一碗热腾腾的面汤,别提多舒服了——这就是所谓的原汤化原食。

在刘星宇家吃的这顿黄瓜蘸面,杨林枫一直记得,而且记得很清楚。多年以后,杨林枫又去刘星宇家吃过一次黄瓜蘸面,还是刘星宇母亲做的。但不知怎么的,这顿黄瓜蘸面,他觉得没有第一次吃起来那么香了。

记忆是一个非常神奇的东西,也是个非常宝贵的东西。它的神奇之处在于,很多记忆里的事物明明已经消失了,可它们在某种程度上来说还是存在的。

而记忆的宝贵之处在于,它很多时候是不可复制的。有些时候,人们尽可能是回到了一个与记忆里十分相似的情境里,但最初记忆里的那些感觉、印象,甚至是情愫,却很难再被恢复了。

怀旧,是一件非常有人情味的事情,但有些旧能够怀到,有些旧却是再也怀不到了。

这就像王羲之在《兰亭集序》里面说的那样:“情随事迁,感慨系之矣。”

人是善变的,万事万物也无时无刻的不在变化,而不变的东西实在是太少了,因此那些具有“永恒”性质的事物,也就显得格外的弥足珍贵。

在刘星宇家吃黄瓜蘸面,杨林枫和伍格都吃的胃口大开。虽然他们各自都已经吃了两碗了,但刘星宇的母亲还是一个劲儿的让他们好好吃。

吃到最后,杨林枫和伍格都已经吃的很饱了。实在吃不下去了,他们才在刘星宇母亲依旧热情的招待下放下了碗——要是再吃,他们可能就要走不动路了。

吃完饭后过了一会儿,电影也看完了。杨林枫和伍格看看天也已经黑下来了,便要起身回家。刘星宇和他母亲看天也确实不早了,便也没再挽留。

杨林枫和伍格起身回家,刘星宇又把他们送出了院子。看看杨林枫和伍格走远了,刘星宇才转身回去。

而出了刘星宇家的院子,杨林枫才想起应该给家里打个电话说一声,说他在刘星宇家吃了饭,好叫他母亲晚饭不要多做,免得到时候又剩饭。

但想想打电话还要再回刘星宇家,要用人家的座机,那未免太过打扰。而且一会儿也就走回家了,杨林枫便没打这个电话。

杨林枫他们走的时候,刘星宇的父亲还没有回来——在农村给别人家做活儿,并没有固定的上下班时间,一般都是天一亮就上工,天黑了才下工。

走到半路的时候,杨林枫和伍格恰巧遇到了回家的刘星宇的父亲。他们便赶紧口称叔叔,向刘星宇的父亲打招呼——杨林枫和伍格常去刘星宇家,他们互相都认识。

刘星宇的父亲骑着一辆摩托,嘴里还叼着一支烟。他听到有人跟他打招呼,便停下了摩托,又把叼在嘴里的烟拿到手里弹了弹烟灰。看到是他儿子的同学,刘星宇的父亲便跟杨林枫、伍格聊了几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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