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四章 中坚力量(1 / 2)

国策 闪烁 2795 字 2022-0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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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十

龙腾九天

第五十四章

中坚力量

如果说J-16是第五代制空战斗机中的巅峰之作,那么J-17就是多用途战斗机的典范。

与J-16一样,J-17在研制之初也遇到了很多问题,最具代表性的就是“有人”与“无人”之争。美俄欧在研制第五代多用途战斗机的时候,都出现过同样的问题。“有人”战斗机更可靠,“无人”战斗机更经济。各国的解决方案也不一样,俄罗斯的Su-60在经过初期研究后,坚定不移的走上了“有人”道路;欧洲的EUA(先进轻型多用途战斗机)则坚持在“无人”道路上前进;共和国的J-17与美国的F-45则选择了通用方案,即在设计的时候留下安放飞行员的空间。

直到中航集团接手研制工作,J-17的发展才有了定论。

虽然无人战斗机通过减少飞行员变得更加经济,不但采购成本能够降低20%左右,长期装备的维持成本还能降低30%以上,但是无人战斗机的可靠性远不如有人战斗机,在执行复杂任务时的有效性也远不如有人战斗机。

在J-16的研制工作遇到麻烦的时候,成飞就在“有人方案”上下了很大功夫。

原因很简单,如果J-16被定性为中型多用途战斗机,J-17的生存就将受到考验,为了赢得空军与海军的订单,必须拥有足以打动军队的优秀性能。此时,成飞考虑到了一个间接问题,那就是作为中型多用途战斗机的J-16能否拥有空军与海军所需的制空能力。换句话说,如果J-16无法满足空军与海军的制空作战要求,与之配套的轻型战斗机就得拥有有限的制空作战能力,不能片面强调多用途性能。J-17别无选择,只能放弃“无人方案”,采用“有人方案”。

成飞的预先判断,对后期的.研制工作产生了很大影响。

中航集团入主J-17项目之后,做的第.一件事情不是加快研制进度,而是市场调研。为了弄清楚客户的需求,中航集团不但派人前往空军与海军的一线作战部队,设法获取战斗机的实战应用情况,还派了几支商务考察团前往极有可能采购J-17战斗机的友好国家,询问这些国家对多用途战斗机的性能需求。

民营企业的商业眼光在此时表现得淋漓尽致。

通过调研,中航集团决定以“有.人方案”为主,“无人方案”为辅,开始加快J-17的研制速度。选择“有人方案”的原因并不复杂:一是未来战场的电磁环境极端恶劣,无人战斗机的生存能力值得怀疑;二是空军与海军的一线作战部队更加倾向于有人战斗机,对无人战斗机不太感冒;三是想从共和国采购先进战斗机的国家都希望得到有人战斗机,而不是无人战斗机。保留“无人方案”的原因也很简单:随着技术进步,无人战斗机的发展潜力更加巨大,即便在J-17上无法实现,也可以通过相关研制完成技术储备,为下一代无人战斗机的研制工作打下基础。

有了明确的目的,研制工作进展得非常顺利。

因为中航集团与中重集团签署了技术互换合作.协议,所以J-17大量采用了J-16的成熟技术,比如用在J-16上的“封闭式电控液压机械操控系统”、“主动防御系统”、“保型火控雷达天线”、“三维度推力控制系统”等。J-17的设计也在此时发生了很大的变动,比如提高翼身融合度、减少垂直尾翼面积、重新设计机身弹舱等。总体来说,J-17作为轻型多用途战斗机,研制难度比J-16低得多,研制进度也快得多。

2033年初,J-17首飞,经过10个月的试飞,其各项性能均达到或.者超过设计指标。

虽然J-17也面临着J-16的问题,即设计经费严重超标(预.计2200亿元,实际为3100亿元,超标41%),连单价都严重超标(预计单价5亿元,实际为6.4亿元,超标28%),但是扣除研制期间的通货膨胀之后,J-17的采购价格仍然在空军与海军的接受范围之内(2027年立项到2034年正式采购,货币贬值近30%)。最重要的是,空军与海军都非常急切的想用J-17取代J-15,价格贵点并不是大问题。

2034年初,J-17量产。到2035年6.月底,中航集团向空军交付了720架J-17A,向海军交付了312架J-17B。

因为J-17的性能远远超过了J-15,所以巴基斯坦、伊朗、埃及、泰国、马来西亚、阿根廷等国都提出了采购意向。2034年底,巴基斯坦与阿根廷就向共和国提出,用J-17替换计划在2036年交付的J-15,并且愿意为此支付违约赔偿金。

事实上,J-17确实是当时最先进的轻型多用途战斗机。

虽然美国的F-45也在2033年实现首飞,并且从2034年中期开始量产,但是美国没有迫切的战争计划,也就没有大规模采购F-45。J-17与F-45的性能对比,一直是军事迷热议的话题。设计上,F-45更加前卫,按照美国空军的采购计划,只有1/5的F-45是有人驾驶型号,另外4/5的F-45是无人驾驶型号;通过由有人驾驶型号引导无人驾驶型号作战,美国空军提出了“空中狼群战术”,即在攻击高危险性地面目标的时候,由无人驾驶型号承担主要攻击任务,而在攻击普通地面目标的时候,由有人驾驶型号承担主要攻击任务,从而尽量发挥两种型号的作战潜力。前卫不代表先进,毕竟世界各国都对无人战斗机能否全面替代有人战斗机没有多少把握。更重要的是,美国空军都没有急于用F-45全面替代F-35系列战斗机,其他国家有必要抢在美国前面采购F-45吗?J-17就截然不同了,定性之后,共和国空军与海军立即下达了巨额订单。这既是空军与海军对J-17性能的可能,又对外销起到了很大的帮助作用。

中航集团毕竟是民营企业,要想赚钱,就得瞄准外销市场。

虽然共和国放宽了对重型制空战斗机的出口限制,但是J-16不可能在短时间内推向外贸市场,而且没有多少国家买得起几十亿元一架的重型战斗机,国际战斗机市场的主力仍然是轻型多用途战斗机。按照中航集团在2034年底做出的评估,在未来15年之内,随着第四代多用途战斗机陆续退役,世界轻型多用途战斗机市场总量超过10000架,除掉共和国与美国,国际军火贸易市场上的总需求量高达5000架。谁要能够拿到这么多订单,谁就将主宰未来战争。

中航集团早就瞄准了国际市场,在2034年底拿出了外销型的J-17X(X是临时代号)。

2035年初,国防部正式将J-17列入外贸清单。

在此之前,中航集团就在大肆宣传J-17的先进性能。2034年底的新加坡航展上,J-17与F-45同台竞技,展示出了极为优秀空战性能。为了增强视觉冲击力,中航集团还带去了为J-17开发的数十种航空弹药,整整铺满了一个展厅。在发放给潜在客户的资料中,中航集团声称:J-17的对地攻击能力是J-15的10倍,空战能力是J-15的4倍;可以根据客户的具体需要,采用更加先进的航电设备,增强J-17的某种作战性能,比如换装功率更大的火控雷达、使J-17成为“名副其实”的制空战斗机,增设光电跟踪与指示设备、增强J-17的对地打击能力,采用更加精确的导航系统、加强J-17的远程打击能力等等;如果客户有需要,还可以将J-17发展成无人战斗机。

美中不足的是,外贸型J-17最快也要等到2037年初才能交付。

即便如此,J-17的外贸活动仍然取得巨大成功。新加坡航展上,中航集团收到了8个国家、总计近400架的意向订单,其中巴基斯坦意向订购120架、阿根廷意向订购72架。按照中航集团的预测,如果J-17的外贸型号能够在2037年初顺利交付,将在2040年之前销售1200架,在2045年之前占领国际轻型多用途战斗机市场的半壁江山,外贸总收入肯定会超过20000亿元。

J-17打开了国际市场,生产F-45的“洛马-波音军用航空集团”坐不住了。

2035年初,F-45参加巴黎航展,并且拿出了最新研制成果,结果仍然在外贸市场上败给了J-17。

关键不是F-45不够先进,价格不够便宜(J-17的外贸单价在10亿元左右,而F-45的外贸单价越2亿美元,比J-17便宜了大约25%),而是美国空军没有大批量采购F-45,海外客户对F-45的性能没有足够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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