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头说过, 温玉小姐一开始想对付金钱帮,全然只是为了金钱帮中那本玄之又玄的《怜花宝鉴》而已。
后来事情如脱缰野马一般的发展,好在这本《怜花宝鉴》最后还是落到了温玉小姐的手中。
《怜花宝鉴》乃是一代佳人王怜花毕生之所学, 这王怜花精通易容, 号称“千面公子”,他所学之广、之杂,实乃是江湖罕见,什么星象占卜、琴棋书画、医术毒术……十个人都学不会的东西, 他一个人就全都学精通了。
也怪不得这《怜花宝鉴》乃是武林至宝, 连上官金虹那样的人,都非常想得到了。
最奇妙的是, 这宝鉴的目录最后一项,是“仙法异术”。
寻常人得到这宝鉴,目光绝对放在前头的那许多项,但温玉拿到宝鉴,立刻就去翻最后的内容。
王怜花并非巫师, 他记载的这仙法异术,并不是已巫师所通用的说法、语言去描述的, 温玉能够感觉的到, 他一定是认识了某个穿越而来的巫师,见过这巫师施法,然后用自己的语言把所见所想都写了出来, 故而温玉读来,只觉得这记载蒙着一层薄纱,其中似有真意, 然则朦朦胧胧。
她拿出自己所珍藏的许多魔法书籍,对比来看。
最后还真叫她学会了!
她真的模拟出了时空乱流, 可以将人送到别的时空之中。
不过就是不太好调试,温玉第一次使用这种东西的时候,走过时空乱流,瞧见一堆猿人在用石头砸东西……
温玉:o-o
温玉赶紧走了。
这是个极其复杂的新魔法,学会这个新魔法,温玉花了两年,然后调试又调试了半年,最后,在两年半之后,她才终于把这个时空通道通到了她在现代住的地方。
于是,温玉小姐大方的邀请众友人一起通过。
叶孤城、陆小凤、花满楼、一点红、荆无命……还有两个小朋友,路小佳和傅红雪,先后通过了这个通道。
然后,一个崭新的世界出现在了他们的面前。
陆小凤正在玩音乐游戏,这是一款叫cytus的音游。
温玉小姐本来就有很多电子设备,只是介于她实在很珍惜电量,所以在古代时,从不会这么玩这些东西。
现在她早都已经没有那种电量过低恐惧症了。
不过,既然回来了,那显然可以随便玩了!
陆小凤的手指,可以说是全江湖最灵活、也最有力的两根手指了——他这手指甚至能夹的住叶孤城的“天外飞仙”。就连西门吹雪,也曾很羡慕地瞧过这两根手指,还曾感叹道:有的时候真想拿什么来换你这两根手指。
温玉倒是对他的手指如临大敌!
她充满警惕地监视着玩游戏的陆小凤,防止他一下子急眼了把她的电子设备戳出两个洞来。
事实证明,她想多了。
陆小凤从来都不会急眼,况且,这音乐游戏里难度最高的歌曲,显然也同他所经历过的那些凶险时刻是没法子比的,他的手指疯狂地在屏幕上戳戳戳,十根手指好像能舞出花来一样。
三分钟后,评分出了——毫无疑问,s级!
陆小凤:︿( ̄︶ ̄)︿
温玉:o-o
温玉:“你沉迷这个游戏都快一周了。”
陆小凤:“好像是这样的。”
温玉:“之前你玩超级玛丽,两天就不玩了。”
陆小凤:“因为我已经通关了。”
温玉:“还有只狼,你好像也只玩了一阵子。”
陆小凤:“啊,平日里打打杀杀得多了,不是很喜欢玩打打杀杀的游戏啦。”
温玉:“星露谷也只玩了两天。”
陆小凤:“太肝了感觉有点受不了。”
温玉:“……你还会受不了的么!”
陆小凤:┓( ??` )┏
温玉狐疑:“所以,这个音游究竟有什么魔力,你居然都打了一周了,还没腻么!”
陆小凤:“其实……”
温玉:“其实?”
陆小凤摸了摸自己的胡子,道:“其实……我五音不全。”
温玉无情地说:“这种事情我当然知道!”
陆小凤的五音不全那可是非常出名的,能把每一首歌的调都歪到天上去,对于一个音感正常的人来说,听他唱歌简直等于酷刑折磨。
有一次,路小佳做错了一件事,以为会被荆无命痛揍一顿,结果荆无命冷冷地瞧了他半晌,拎着他的脖子把他扔到了陆小凤面前,要陆小凤唱半个时辰的歌给他听。
路小佳当即惨叫:“师父我错了!饶了我吧!”
陆小凤:“…………”
陆小凤:“你们两个是来侮辱我的么?”
荆无命:“?”
荆无命面无表情地盯着他,陆小凤被瞧得心里都发毛了,也想不通这人到底是专程过来讽刺的还是真的就脑子里缺根筋。
总之,这就是陆小凤的演歌水平。
温玉道:“所以呢?”
陆小凤道:“这游戏设计的真好啊,总让我有种自己乐感很好的错觉!”
温玉:“…………”
温玉:“………………”
好叭,这还能说什么呢?
温玉道:“晚上出门么?”
陆小凤:“去哪里?”
温玉笑道:“大唐灯具城!”
陆小凤:“?”
这是什么?他歪了歪头。
大唐灯具城,也就是某十三朝古都的重点旅游项目,一到节假日,人山人海。
他们穿来的时候时间不太凑巧,刚刚好是五一国庆假期,好家伙,出门打个车,五百米的路堵半小时,这功夫,使用轻功能走好远好远了!!
可是他们又没法子用轻功,这个新世界到处都是摄像头,尤其是像荆无命、一点红这样的人,最不喜别人拿着手机摄像头对准他们,若是用了轻功,那想来第二天网上就爆了,然后就是各种各样的媒体找上门来……虽说也不一定真的能找上门来,但这也实在很让人烦躁。
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穿来之后,温玉就与他们约法三章。
不许用武功、不许带武器。
开玩笑,他们的刀剑若是带出去,那麻烦更大了!
陆小凤、花满楼二人,一向都是没有武器的,他们自然无所谓,但剩下的三位大剑客,一个小刀客和一个小剑客,那对武器的看重程度……
温玉道:“可以放到我的异次元口袋里,或者我在你们裤兜上做一个异次元口袋。”
事情完美解决。
不过手机摄像头的问题却不是很好解决。
因为这些男人都很养眼。
养眼,并不是指他们的样貌有多么多么的英俊、英俊得令人魂牵梦绕,而是指一种整体的气质。
武人身姿挺拔,腿长腰细,肌肉呈漂亮的流线型,隆起来时,每个人都能想象得到,他们的腰身是多么的有力,他们身体里蕴含的爆发力是多么的强。
就连最谦谦如玉的花满楼也不例外。
花满楼换上t恤和短裤之后,温玉的反应就是……呆滞。
他瞧起来比陆小凤要强壮些!
这……这真是出乎意料!
这种武人的身躯,绝不是在健身房可以练出来的类型,俗话说没吃过猪肉也见过猪跑,帅哥也是一样的,虽然不懂健身,但真正的练家子与健身房的健身人士一比,女孩子的目光都会止不住地往练家子身上移动……
而且他们是长发。
这年头汉服兴起,其实穿古装带假发的男的也不少,但问题是,这群人是穿着便装、扎着马尾的……所以看起来就格外独特、格外赏心悦目呢。
所以手机摄像头问题无法解决,只能适应。
这其中最受欢迎的感觉是一点红,因为他的脸虽然不甚英俊,但五官棱角分明、气质冷峻,很是吸睛。
荆无命其实有点让人害怕——主要是因为他脸上的三道刀疤,况且他一去瞧别人,别人立马会感觉到浑身不适,故而没多少人对着他拍照。至于断臂的问题倒是不存在了——温玉学会了可以无中生有的魔药,早早给他吃下了。
他穿着白色的宽大t恤,长手长脚,身材修长挺拔,只要不害怕他的脸,瞧上去还是很赏心悦目的。
叶孤城的脸倒是很英俊,但可惜名草有主,他旁若无人的拉着温玉走在街上,出于一种约定俗成的尊重,会掏出手机来拍帅哥的人就自动忽略他了。
花满楼也很受欢迎,况且花满楼瞧着实在温柔,所以还会有大胆的女孩上来找他要联系方式,花满楼当然是拒绝的,然而他微笑的表情、柔和的语气与委婉的拒绝,令这些被拒绝的姑娘也不会感到伤心,反倒还很高兴地走了。
但陆小凤嘛……
陆小凤,他……
嗯,可能是现代的姑娘们对两撇小胡子的接受程度的确不高吧,总而言之,魅力浪子陆小凤,在现代遭遇了滑铁卢。
陆小凤:o-o
不可置信.jpg
他很悲愤,但他坚决拒绝因为这个去把胡子刮了!
今天正好是五一假期结束,外地的游客也都各回各家了,本地的上班族、学生党,也都开始了万恶的周一,所以大唐灯具城这一条步行街理论上应该人不多。
大唐灯具城是个别称,其实正确的叫法大家都知道——大唐不夜城,其特点就是有如光污染一样的各色彩灯,关键这些彩灯的颜色感觉很不讲究。
所谓金瓦朱漆,金红配色其实很适合这地方,这里也有剧院、美术馆、电影院之类的地方是这配色……但是其他地方就很不妙了,有些地方幽幽冒绿光,总觉得有点闹鬼、旁边的树上挂着荧光粉的灯——这灯长得还有点像水母,荧光粉水母在树上游,也不知道是出于什么样的设计理念。
要是站在高处看的话,那花花绿绿的,除了沉默、还是沉默。
最绝的是,众人走过去的时候,路过一条漆黑的小路,这路上也有灯,是诡异的暗红色,旁边的树上也有灯,也是暗红色。
漆黑的小路、幽幽的红光……
一点红点评:“我杀完人的地方都没这么渗人。”
荆无命很罕见地点了点头,表示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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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事情如脱缰野马一般的发展,好在这本《怜花宝鉴》最后还是落到了温玉小姐的手中。
《怜花宝鉴》乃是一代佳人王怜花毕生之所学, 这王怜花精通易容, 号称“千面公子”,他所学之广、之杂,实乃是江湖罕见,什么星象占卜、琴棋书画、医术毒术……十个人都学不会的东西, 他一个人就全都学精通了。
也怪不得这《怜花宝鉴》乃是武林至宝, 连上官金虹那样的人,都非常想得到了。
最奇妙的是, 这宝鉴的目录最后一项,是“仙法异术”。
寻常人得到这宝鉴,目光绝对放在前头的那许多项,但温玉拿到宝鉴,立刻就去翻最后的内容。
王怜花并非巫师, 他记载的这仙法异术,并不是已巫师所通用的说法、语言去描述的, 温玉能够感觉的到, 他一定是认识了某个穿越而来的巫师,见过这巫师施法,然后用自己的语言把所见所想都写了出来, 故而温玉读来,只觉得这记载蒙着一层薄纱,其中似有真意, 然则朦朦胧胧。
她拿出自己所珍藏的许多魔法书籍,对比来看。
最后还真叫她学会了!
她真的模拟出了时空乱流, 可以将人送到别的时空之中。
不过就是不太好调试,温玉第一次使用这种东西的时候,走过时空乱流,瞧见一堆猿人在用石头砸东西……
温玉:o-o
温玉赶紧走了。
这是个极其复杂的新魔法,学会这个新魔法,温玉花了两年,然后调试又调试了半年,最后,在两年半之后,她才终于把这个时空通道通到了她在现代住的地方。
于是,温玉小姐大方的邀请众友人一起通过。
叶孤城、陆小凤、花满楼、一点红、荆无命……还有两个小朋友,路小佳和傅红雪,先后通过了这个通道。
然后,一个崭新的世界出现在了他们的面前。
陆小凤正在玩音乐游戏,这是一款叫cytus的音游。
温玉小姐本来就有很多电子设备,只是介于她实在很珍惜电量,所以在古代时,从不会这么玩这些东西。
现在她早都已经没有那种电量过低恐惧症了。
不过,既然回来了,那显然可以随便玩了!
陆小凤的手指,可以说是全江湖最灵活、也最有力的两根手指了——他这手指甚至能夹的住叶孤城的“天外飞仙”。就连西门吹雪,也曾很羡慕地瞧过这两根手指,还曾感叹道:有的时候真想拿什么来换你这两根手指。
温玉倒是对他的手指如临大敌!
她充满警惕地监视着玩游戏的陆小凤,防止他一下子急眼了把她的电子设备戳出两个洞来。
事实证明,她想多了。
陆小凤从来都不会急眼,况且,这音乐游戏里难度最高的歌曲,显然也同他所经历过的那些凶险时刻是没法子比的,他的手指疯狂地在屏幕上戳戳戳,十根手指好像能舞出花来一样。
三分钟后,评分出了——毫无疑问,s级!
陆小凤:︿( ̄︶ ̄)︿
温玉:o-o
温玉:“你沉迷这个游戏都快一周了。”
陆小凤:“好像是这样的。”
温玉:“之前你玩超级玛丽,两天就不玩了。”
陆小凤:“因为我已经通关了。”
温玉:“还有只狼,你好像也只玩了一阵子。”
陆小凤:“啊,平日里打打杀杀得多了,不是很喜欢玩打打杀杀的游戏啦。”
温玉:“星露谷也只玩了两天。”
陆小凤:“太肝了感觉有点受不了。”
温玉:“……你还会受不了的么!”
陆小凤:┓( ??` )┏
温玉狐疑:“所以,这个音游究竟有什么魔力,你居然都打了一周了,还没腻么!”
陆小凤:“其实……”
温玉:“其实?”
陆小凤摸了摸自己的胡子,道:“其实……我五音不全。”
温玉无情地说:“这种事情我当然知道!”
陆小凤的五音不全那可是非常出名的,能把每一首歌的调都歪到天上去,对于一个音感正常的人来说,听他唱歌简直等于酷刑折磨。
有一次,路小佳做错了一件事,以为会被荆无命痛揍一顿,结果荆无命冷冷地瞧了他半晌,拎着他的脖子把他扔到了陆小凤面前,要陆小凤唱半个时辰的歌给他听。
路小佳当即惨叫:“师父我错了!饶了我吧!”
陆小凤:“…………”
陆小凤:“你们两个是来侮辱我的么?”
荆无命:“?”
荆无命面无表情地盯着他,陆小凤被瞧得心里都发毛了,也想不通这人到底是专程过来讽刺的还是真的就脑子里缺根筋。
总之,这就是陆小凤的演歌水平。
温玉道:“所以呢?”
陆小凤道:“这游戏设计的真好啊,总让我有种自己乐感很好的错觉!”
温玉:“…………”
温玉:“………………”
好叭,这还能说什么呢?
温玉道:“晚上出门么?”
陆小凤:“去哪里?”
温玉笑道:“大唐灯具城!”
陆小凤:“?”
这是什么?他歪了歪头。
大唐灯具城,也就是某十三朝古都的重点旅游项目,一到节假日,人山人海。
他们穿来的时候时间不太凑巧,刚刚好是五一国庆假期,好家伙,出门打个车,五百米的路堵半小时,这功夫,使用轻功能走好远好远了!!
可是他们又没法子用轻功,这个新世界到处都是摄像头,尤其是像荆无命、一点红这样的人,最不喜别人拿着手机摄像头对准他们,若是用了轻功,那想来第二天网上就爆了,然后就是各种各样的媒体找上门来……虽说也不一定真的能找上门来,但这也实在很让人烦躁。
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穿来之后,温玉就与他们约法三章。
不许用武功、不许带武器。
开玩笑,他们的刀剑若是带出去,那麻烦更大了!
陆小凤、花满楼二人,一向都是没有武器的,他们自然无所谓,但剩下的三位大剑客,一个小刀客和一个小剑客,那对武器的看重程度……
温玉道:“可以放到我的异次元口袋里,或者我在你们裤兜上做一个异次元口袋。”
事情完美解决。
不过手机摄像头的问题却不是很好解决。
因为这些男人都很养眼。
养眼,并不是指他们的样貌有多么多么的英俊、英俊得令人魂牵梦绕,而是指一种整体的气质。
武人身姿挺拔,腿长腰细,肌肉呈漂亮的流线型,隆起来时,每个人都能想象得到,他们的腰身是多么的有力,他们身体里蕴含的爆发力是多么的强。
就连最谦谦如玉的花满楼也不例外。
花满楼换上t恤和短裤之后,温玉的反应就是……呆滞。
他瞧起来比陆小凤要强壮些!
这……这真是出乎意料!
这种武人的身躯,绝不是在健身房可以练出来的类型,俗话说没吃过猪肉也见过猪跑,帅哥也是一样的,虽然不懂健身,但真正的练家子与健身房的健身人士一比,女孩子的目光都会止不住地往练家子身上移动……
而且他们是长发。
这年头汉服兴起,其实穿古装带假发的男的也不少,但问题是,这群人是穿着便装、扎着马尾的……所以看起来就格外独特、格外赏心悦目呢。
所以手机摄像头问题无法解决,只能适应。
这其中最受欢迎的感觉是一点红,因为他的脸虽然不甚英俊,但五官棱角分明、气质冷峻,很是吸睛。
荆无命其实有点让人害怕——主要是因为他脸上的三道刀疤,况且他一去瞧别人,别人立马会感觉到浑身不适,故而没多少人对着他拍照。至于断臂的问题倒是不存在了——温玉学会了可以无中生有的魔药,早早给他吃下了。
他穿着白色的宽大t恤,长手长脚,身材修长挺拔,只要不害怕他的脸,瞧上去还是很赏心悦目的。
叶孤城的脸倒是很英俊,但可惜名草有主,他旁若无人的拉着温玉走在街上,出于一种约定俗成的尊重,会掏出手机来拍帅哥的人就自动忽略他了。
花满楼也很受欢迎,况且花满楼瞧着实在温柔,所以还会有大胆的女孩上来找他要联系方式,花满楼当然是拒绝的,然而他微笑的表情、柔和的语气与委婉的拒绝,令这些被拒绝的姑娘也不会感到伤心,反倒还很高兴地走了。
但陆小凤嘛……
陆小凤,他……
嗯,可能是现代的姑娘们对两撇小胡子的接受程度的确不高吧,总而言之,魅力浪子陆小凤,在现代遭遇了滑铁卢。
陆小凤:o-o
不可置信.jpg
他很悲愤,但他坚决拒绝因为这个去把胡子刮了!
今天正好是五一假期结束,外地的游客也都各回各家了,本地的上班族、学生党,也都开始了万恶的周一,所以大唐灯具城这一条步行街理论上应该人不多。
大唐灯具城是个别称,其实正确的叫法大家都知道——大唐不夜城,其特点就是有如光污染一样的各色彩灯,关键这些彩灯的颜色感觉很不讲究。
所谓金瓦朱漆,金红配色其实很适合这地方,这里也有剧院、美术馆、电影院之类的地方是这配色……但是其他地方就很不妙了,有些地方幽幽冒绿光,总觉得有点闹鬼、旁边的树上挂着荧光粉的灯——这灯长得还有点像水母,荧光粉水母在树上游,也不知道是出于什么样的设计理念。
要是站在高处看的话,那花花绿绿的,除了沉默、还是沉默。
最绝的是,众人走过去的时候,路过一条漆黑的小路,这路上也有灯,是诡异的暗红色,旁边的树上也有灯,也是暗红色。
漆黑的小路、幽幽的红光……
一点红点评:“我杀完人的地方都没这么渗人。”
荆无命很罕见地点了点头,表示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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