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宁一想到就因为一盆兰花,导致自己被辞退,就觉得极度的委屈。谁知道老总的儿子竟然对兰花重度过敏,更加过分的是还天生闻不到香味,直到在常宁的办公室里,多吸了几口带兰花香味的空气后,直接就晕倒了,众人七手八脚把他抬上救护车之后,接下来就没有常宁什么事情了,因为老总二话没说,直接让常宁去人事部结算工资了。
常宁自从大学毕业后,在这家企业已经工作了半年,虽然没有表现出很突出的能力,但是工作也算是中规中矩,不过他却有个癖好,就是喜欢各种植物,半年的时间,他的办公室摆了不下十盆花,要不是办公室面积不大,他都想全部摆上,直到那一天,他端来了一盆盛开的兰花之后,就一切都变了。
常宁被辞退之后,不知是不是因为被辞退,导致霉星高照,虽然每天都在关注人才招聘信息,但是都已经过了三个月的时间了,还是没有找到合适的工作。
常宁今天在自己的出租房起床之后,照例先去观察他的那些宝贝疙瘩。常宁的出租房因为靠近郊区,独院便宜又大,所以租了一所独院,出租价格倒是不贵,不过眼看着又要房租到期了。
一想到房租,蹲在一盆芦荟旁边的常宁,就直叹气,作为月光族的他,能攒出钱交房租已经是尽力了,一旦没了工作,那妥妥的是断了经济来源,作为有理想有抱负的青年,他绝不会伸手啃老。当然,常宁的父母供他上了大学,并且在他家所在的地方买了月供的房子之后,也基本上没钱供他啃了。
幸好的是房东最近并没有过来催促他交房租,常宁这边正胡思乱想,就听耳边传来一声音,似炸雷一般:
“常宁!你到底是要花还是要我?”
常宁一惊之下,手一哆嗦一把抓住了芦荟带刺的叶子,顿时感觉手掌传来一阵刺痛,按理说芦荟虽然有刺,但是都是钝刺,基本上不会把人扎出血来。但是偏偏常宁的芦荟比别人特别,那刺长的就好像仙人球的刺一样,这一手下去,满手都是鲜血。
常宁下意识就想抽回手掌,不想全身就像被点了穴一样不能动弹,就连思维都像是给冻结了一般,听不到,看不到。
作为常宁的女朋友,赵青青本来今天找常宁一块出去吃饭,因为自从常宁被辞退之后,这两个月一直跟着她吃饭,本来两人之间也没有什么矛盾,只是常宁跟着赵青青吃饭的事情不知怎么给她的女同学知道了,结果赵青青所在的系的人全部都知道了。都知道她养了个吃软饭的小白脸,还是用家里给的饭钱,时间一长,赵青青心理压力越来越大,作为一个大二的学生,城府还不是很深,因此两人吵架越来越频繁。
赵青青知道常宁极度爱花,当时和他交朋友也是认为连花都如此爱护的人,肯定是心地非常善良的人,找这样的人做男朋友肯定不会委屈了自己。结果也像她想的一样,两人拍拖之后,常宁确实对她非常的好,赵青青一度窃喜真是找对了良人,等到毕业就和他结婚,况且两人还是老乡。
不过上天给赵青青开了个玩笑,她慢慢发现常宁对花的态度,简直比对她这个女友都好,不过好在常宁当初有工作的时候,经常带她吃饭,晚上逛街,看看电影,感情也算是越来越深。
但自从常宁被辞退之后,就像变了一个人,白天虽然去找工作,但是晚上一次都没有再带赵青青出去过,每次赵青青去找他,不是看见他躺在躺椅上,看着天上的星星,一副茫然的样子,就是蹲在他那些花盆旁边发呆。这样的常宁让赵青青感觉到颓废的气息,在她的想法中,她的男朋友可以没有很多的钱财,但是必须有才华,可以暂时没出人头地,但是必须有不屈的斗志,可以不会花言巧语,但是必须体贴温柔。
赵青青在常宁身后等了半响,也没听见常宁说话,那脾气彻底压制不住,怒道:
“常宁,你既然不说话,那就是默认了花比人贵,你是铁了心,守着你的这些盆盆罐罐过一辈子了,既然这样,那从今天开始我们分手了。”
常宁僵直的身体似乎颤动了一下,嘴唇微动,似乎想说点什么,但终究没发出声音,已经走到门口的赵青青回头看了常宁一眼,眼神流露出失望神色,离开了常宁的独院。
待得赵青青走的远了,常宁才用低不可闻的声音,道:
“其实人永远都比花重要,但实际上这个答案已经不重要了,不是吗?”
眼前的芦荟似乎开始变得有些不同,本来应该是翠绿的叶子两边好像是染上了几乎细不可见的红线,常宁的手掌此时已经不再流血,就连血色痕迹都不见了,只留下了几个细小的伤口,显得有些诡异。
常宁端详着这盆已经变得有些奇怪的芦荟,看了半天,也没看出所以然来,最后决定掐断一片叶子看看内部是不是变红了。刚掐断一个肥厚的叶子,那汁液便流了出来,竟和芦荟的叶子一样是翠绿的颜色。常宁小心的弄出一点汁液抹到受伤的手上,本来还在刺痛的手掌,顿时传来一阵清凉之意,片刻就连刺痛的感觉也轻了许多,又过了片刻刺痛的感觉已经完全消失了。
常宁拿起手掌仔细看了看,原先被刺伤的伤口竟然全部消失了!常宁心扑通就是一跳,看看手看看芦荟,又看了看门口,赶紧起身把大门关上,又跑到芦荟跟前,看着还有点流着汁液的地方,又弄了一点抹到了手背上,那清凉的感觉又在手背上传来,过了片刻常宁将两只手背放到一块一看,心下又是一跳,抹了芦荟的那只手背竟然白皙细嫩起来。
常宁突然哈哈大笑起来,这盆芦荟竟然如此的神奇,光这一个神奇的美白作用就值不少钱了吧?
笑声突然中止,就听扑通一声,常宁摔倒在了地上,看这姿势八成是晕过去了。
常宁自从大学毕业后,在这家企业已经工作了半年,虽然没有表现出很突出的能力,但是工作也算是中规中矩,不过他却有个癖好,就是喜欢各种植物,半年的时间,他的办公室摆了不下十盆花,要不是办公室面积不大,他都想全部摆上,直到那一天,他端来了一盆盛开的兰花之后,就一切都变了。
常宁被辞退之后,不知是不是因为被辞退,导致霉星高照,虽然每天都在关注人才招聘信息,但是都已经过了三个月的时间了,还是没有找到合适的工作。
常宁今天在自己的出租房起床之后,照例先去观察他的那些宝贝疙瘩。常宁的出租房因为靠近郊区,独院便宜又大,所以租了一所独院,出租价格倒是不贵,不过眼看着又要房租到期了。
一想到房租,蹲在一盆芦荟旁边的常宁,就直叹气,作为月光族的他,能攒出钱交房租已经是尽力了,一旦没了工作,那妥妥的是断了经济来源,作为有理想有抱负的青年,他绝不会伸手啃老。当然,常宁的父母供他上了大学,并且在他家所在的地方买了月供的房子之后,也基本上没钱供他啃了。
幸好的是房东最近并没有过来催促他交房租,常宁这边正胡思乱想,就听耳边传来一声音,似炸雷一般:
“常宁!你到底是要花还是要我?”
常宁一惊之下,手一哆嗦一把抓住了芦荟带刺的叶子,顿时感觉手掌传来一阵刺痛,按理说芦荟虽然有刺,但是都是钝刺,基本上不会把人扎出血来。但是偏偏常宁的芦荟比别人特别,那刺长的就好像仙人球的刺一样,这一手下去,满手都是鲜血。
常宁下意识就想抽回手掌,不想全身就像被点了穴一样不能动弹,就连思维都像是给冻结了一般,听不到,看不到。
作为常宁的女朋友,赵青青本来今天找常宁一块出去吃饭,因为自从常宁被辞退之后,这两个月一直跟着她吃饭,本来两人之间也没有什么矛盾,只是常宁跟着赵青青吃饭的事情不知怎么给她的女同学知道了,结果赵青青所在的系的人全部都知道了。都知道她养了个吃软饭的小白脸,还是用家里给的饭钱,时间一长,赵青青心理压力越来越大,作为一个大二的学生,城府还不是很深,因此两人吵架越来越频繁。
赵青青知道常宁极度爱花,当时和他交朋友也是认为连花都如此爱护的人,肯定是心地非常善良的人,找这样的人做男朋友肯定不会委屈了自己。结果也像她想的一样,两人拍拖之后,常宁确实对她非常的好,赵青青一度窃喜真是找对了良人,等到毕业就和他结婚,况且两人还是老乡。
不过上天给赵青青开了个玩笑,她慢慢发现常宁对花的态度,简直比对她这个女友都好,不过好在常宁当初有工作的时候,经常带她吃饭,晚上逛街,看看电影,感情也算是越来越深。
但自从常宁被辞退之后,就像变了一个人,白天虽然去找工作,但是晚上一次都没有再带赵青青出去过,每次赵青青去找他,不是看见他躺在躺椅上,看着天上的星星,一副茫然的样子,就是蹲在他那些花盆旁边发呆。这样的常宁让赵青青感觉到颓废的气息,在她的想法中,她的男朋友可以没有很多的钱财,但是必须有才华,可以暂时没出人头地,但是必须有不屈的斗志,可以不会花言巧语,但是必须体贴温柔。
赵青青在常宁身后等了半响,也没听见常宁说话,那脾气彻底压制不住,怒道:
“常宁,你既然不说话,那就是默认了花比人贵,你是铁了心,守着你的这些盆盆罐罐过一辈子了,既然这样,那从今天开始我们分手了。”
常宁僵直的身体似乎颤动了一下,嘴唇微动,似乎想说点什么,但终究没发出声音,已经走到门口的赵青青回头看了常宁一眼,眼神流露出失望神色,离开了常宁的独院。
待得赵青青走的远了,常宁才用低不可闻的声音,道:
“其实人永远都比花重要,但实际上这个答案已经不重要了,不是吗?”
眼前的芦荟似乎开始变得有些不同,本来应该是翠绿的叶子两边好像是染上了几乎细不可见的红线,常宁的手掌此时已经不再流血,就连血色痕迹都不见了,只留下了几个细小的伤口,显得有些诡异。
常宁端详着这盆已经变得有些奇怪的芦荟,看了半天,也没看出所以然来,最后决定掐断一片叶子看看内部是不是变红了。刚掐断一个肥厚的叶子,那汁液便流了出来,竟和芦荟的叶子一样是翠绿的颜色。常宁小心的弄出一点汁液抹到受伤的手上,本来还在刺痛的手掌,顿时传来一阵清凉之意,片刻就连刺痛的感觉也轻了许多,又过了片刻刺痛的感觉已经完全消失了。
常宁拿起手掌仔细看了看,原先被刺伤的伤口竟然全部消失了!常宁心扑通就是一跳,看看手看看芦荟,又看了看门口,赶紧起身把大门关上,又跑到芦荟跟前,看着还有点流着汁液的地方,又弄了一点抹到了手背上,那清凉的感觉又在手背上传来,过了片刻常宁将两只手背放到一块一看,心下又是一跳,抹了芦荟的那只手背竟然白皙细嫩起来。
常宁突然哈哈大笑起来,这盆芦荟竟然如此的神奇,光这一个神奇的美白作用就值不少钱了吧?
笑声突然中止,就听扑通一声,常宁摔倒在了地上,看这姿势八成是晕过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