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秋狠狠甩了一下手中的柳条鞭,深深吸入一股温热的草木味道,做出人生中最重要的决定。
他的人生才只有十二年,无从掌握这个决定的全部意义,但是熟悉他的野林镇居民都知道,这是一名倔强的少年,像只刚学会灵活运用四肢与牙齿的小狼,明知前面是悬崖,也要冲到边缘探个究竟,谁也拉不回来。
“我需要你们帮忙。”小秋热切地说,漆黑的眼珠里满怀期待。
在他面前,四名年龄差不多的布衣少年蹲在草地上,茫然地抬头望着小秋,更远一点,几群牲畜正在慵懒地吃草,他们都是牧童,其中的十几匹马由小秋负责照料。
“你想……抢走芳芳?”大良是小秋最好的朋友,长着一张和善的圆脸,这时却没有表现出十足的支持。
“嗯。不是抢,是救,芳芳会自愿跟咱们走。”小秋用肯定的语气纠正道。
“你确定?”大良看了看另外三名年纪更小的牧童,更没底气了,“芳芳亲口告诉你的?”
“没有,你们都知道,秦先生不允许我走进学堂。”小秋不会在朋友面前撒谎,“可这是明摆着的,芳芳不可能……”
大良小两岁的弟弟二良接下去,“芳芳不可能愿意嫁给沈家,巴不得有人带她逃走。”
“就是这个道理。”小秋又甩了一下柳条鞭,“咱们今天晚上行动,两个人在外面放哨,三个人进学堂找芳芳,就这么简单。”
四名牧童面面相觑,大良推了推头顶的草帽,不安地说:“沈家是镇上最有钱的财主,咱们放牧的这些牛马羊一多半都是他家的,我觉得……我觉得芳芳未必不愿意嫁过去。”
一名黑瘦的牧童为大良的看法提供佐证,“我听说秦先生特别高兴能与沈家结亲,明天的良辰吉日就是他选定的。”
“秦先生是个财迷,把芳芳卖给沈家,收了不少银子。”二良鄙夷地说,双手比划出一大堆金银财宝的样子。
最后一名牧童开口了,“秦先生倒不是贪财的人,他家是外来户,希望能在野林镇立足,所以特别愿意跟沈家结亲。”
“秦先生看上去是个不错的人,还给我起过名字呢。”大良皱起眉头,努力回忆自己的正式名字。
小秋有点着急,干脆也蹲在草地上,与对面的四名伙伴平视,双眼一眨不眨,“咱们说的不是秦先生,是芳芳!她不愿意――谁愿意嫁给一个傻子?”
牧童们同时摇头,二良比较倾向于帮助小秋,接着说:“沈家大傻二十多岁了,连自己吃饭都不会,发脾气了还会打人。”
野林镇的孩子们都见过沈家大少爷,同时抬起头,回想自己被他追打的场景,黑瘦牧童补充道:“大傻从早到晚流哈剌子,芳芳嫁给他,还不得天天替他擦啊。”
“怎么样?帮忙吗?”小秋问,觉得很有希望。
可他失望了,一说到关键问题,四名牧童全退却了,就连一直帮他说话的二良也低着头,好像对草叶上的蚂蚁更感兴趣。
“小秋哥。”大良有点内疚,往常他从来没拒绝过好朋友的任何提议,可这回不一样,“你不是……还觉得芳芳是你媳妇儿吧?”
二良等人低头忍住笑意,鼻子里发出哧哧的声音。
小秋冷着脸,将柳条插进松软的草地里,“我说过的话算数。”
“那不是闹着玩吗?”大良小声说,发现小秋的目光越发倔强固执,他服软了,虽然年长一岁,他在小秋面前却总是充当追随者,“好,我帮忙。”
“我也帮忙。”二良马上表明态度。
另外两名牧童也同意了。
“待会照常回家,吃过晚饭之后,咱们在桥上汇合。”小秋心中一块石头落地。
讨论小秋的简单安排,时间过得飞快,傍晚,已经兴奋起来的五名少年召集各自放牧的牲畜,一块回野林镇,没有人提出更具体的计划,就像小秋说的,“就这么简单”。
走出林地,在野林镇东边的小桥上,他们的热情遭到第一次打击。
二栓坐在桥栏上,整个下午都在与伙伴们吹牛、打闹,等待着人生中第一场争夺权势与地位的决战:今天他要证明,自己才是野林镇十到十五岁少年的首领。
远远望见从林间小路走出来的牛马群,二栓跳到地面,运足了劲,大声喊道:“嘿――,小秋!你媳妇儿明天就要嫁给我哥了,你来不来喝喜酒啊?”这句话二栓在心里想了一天,放开喉咙喊出来,心中倍感舒畅。
这是两群截然不同的少年。
桥下的五名牧童身前身后环绕着成群的猪牛马羊,头上戴着无顶草帽,打着补丁的袖口和裤腿高高挽起,没穿鞋的脚上沾满泥巴,肤色被阳光晒得黝黑。桥上的六名少年虽然也穿着粗布衣裳,但是都很干净整齐,他们刚刚度过一个无所事事的白天,一心希望在天黑之前找点乐趣。
“别理他。”面对二栓的挑衅,大良不想应战,他现在饥肠辘辘,只想回家填饱肚皮,“咱们绕路趟河过去。”
想到晚上的计划,小秋差点就要同意大良的建议,可桥上的少年们发出阵阵哄笑,让他改变了主意。
小秋走在最前面,身后是十几匹马,大良等人不远不近地跟在后面,他们还是有点害怕二栓。
二栓是沈家二少爷,一点也不傻,长得人高马大,那双细长的眼睛总以斜视的方式警告别人:他不好惹。
小秋居然接受挑战,二栓非常高兴,双手叉腰站在桥中间,五名伙伴在他两边一字排开,彻底堵住了道路。
“你们挡路了。”小秋瓮声瓮气地说,在他身后,温驯的马群发现有人拦路,全都停下来,耐心等待问题自行解决。
二栓等这一刻已经好久,笑嘻嘻地说:“我是来给你送请柬的,明天你媳妇儿就要当我嫂子了,你过来说几句吉祥话,我让我爹赏你几枚铜钱。哎呀,请柬呢,刚才还在呢。”
二栓假装在身上摸来摸去,伙伴们哈哈大笑,比他矮半头但是同样壮实的楞子开口帮腔:“小秋没准从秦先生家里得到请柬了,谁让芳芳是他媳妇儿呢。”
桥上的少年们笑得直不起腰来,年纪最小的秃子刚刚获准加入这个团伙,急于表现,指着小秋说:“你媳妇儿……你媳妇儿要管别人叫丈夫啦,哈哈,小秋……”
小秋听够了,在身边枣红马的身上狠狠一拍,枣红马一惊,向前蹿出一大步。
对于狭窄的桥梁和野林镇少年来说,枣红马相当于庞然大物了,拦路少年们惊慌避让,排列整齐的队伍一下子散开。
“小秋,这是我家的马!你敢……”二栓气极了。
枣红马可不知道谁才是真正的主人,两三步蹿出桥梁,后面的马群紧紧跟随,少年们只能惶恐地贴着桥边的栏杆,眼睁睁看着它们通过。
二栓绝不允许自己策划多日的决战就这么结束,最后两匹马还没有过桥,他已经没那么害怕,找准空隙,一跃扑向小秋。
两名少年在桥上扭打起来,十几匹马在岸上转过身,茫然地望着这一幕,很快失去兴趣,低头啃食路边的青草。
二栓比小秋高一些,看上去也更壮,却没有在打斗中占据上风,即使伙伴们高声助威,他还是没办法立刻打倒对手。
扑通一声,两名少年同时翻过桥栏,掉进河里。
河水不深,刚漫过腰,可二栓是桥上的霸主,一沾水就泄气三分,小秋在河里灵活得像条鱼,完全占据了主动。
二栓的伙伴们在桥上七嘴八舌地发出威胁,没有一个敢下水帮忙。
“叮……”
一阵少年们从未听过的声音在耳边响起,尖锐得连耳膜都要刺破了,大家转过头,看到下游十几步的岸上,不知何时多了一名奇怪的大人。
怪人身穿蓝色对襟长袍,头发挽成高耸的圆髻,横插一根长长的簪子,颔下飘着几绺胡须,身背一柄长长的宝剑,即使在目光最挑剔的人眼里,也算得上“仙风道骨”,但是在偏僻的野林镇,他的装扮只是显得怪异。
怪人左手摇晃一只拳头大的黄铜铃铛,发出与体积不相称的刺耳响声。
“你是谁?来野林镇干嘛?”二栓站在河里颤声发问,面对单独的陌生人,即使是大人,他也从未害怕过,可是不知道为什么,那阵铃声好像把他的心都给掏空了。
小秋站在二栓身边,一声不吭,他将那铃声当成了敌人,集中精力与之对抗。
怪人放下铃铛,右手又掏出一面颜色暗淡的铜镜,面对众少年缓缓晃动,最后指向两名全身湿漉漉的少年,定了一会,问:“热吗?”
他大概很久没说过话了,喉咙里发出的声音又硬又涩,像他手中的旧铜镜一样古怪。
小秋和二栓不由自主同时向后退了一步,他们害怕的不是怪人和他的声音,而是那面毫无光彩的铜镜,一面五六寸的小东西,仿佛能遮住整个天空,阳光一下子减弱许多,两人一块摇头,他们一点也不热,身上甚至感到阵阵发凉。
怪人垂下手臂,不过眨眼之间,铜镜和铃铛都已消失,他脸上的神情略显放松,也更显疲惫,“远离妖魔。”他说,目光转来转去,做出侧耳倾听的样子,好像附近就藏着妖魔,“远离妖魔。”他重复道。
少年们吓坏了,就连小秋也感到心慌意乱,手忙脚乱地跟二栓一块向岸上爬去,心怦怦直跳,阳光突然又变得灼热,潮湿的衣裳贴在身上极不舒服,对这些他们都不在乎,只想马上离这个陌生的怪人远一点。
两伙少年的决斗虎头蛇尾地结束,忙不迭地向镇里跑去,他们要告诉大人,野林镇闯进来一个疯子。
二栓一伙没有牲畜的牵绊,跑得更快一些,身影迅速消失,五名牧童撵着牲畜一路跑到镇边,回身遥望怪人曾经站过的地方,人已经没了,谁也不知道他是怎么消失的、去了哪里。
“晚上见。”小秋第一个摆脱怪人的影响,他仍要执行当晚的救人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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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人生才只有十二年,无从掌握这个决定的全部意义,但是熟悉他的野林镇居民都知道,这是一名倔强的少年,像只刚学会灵活运用四肢与牙齿的小狼,明知前面是悬崖,也要冲到边缘探个究竟,谁也拉不回来。
“我需要你们帮忙。”小秋热切地说,漆黑的眼珠里满怀期待。
在他面前,四名年龄差不多的布衣少年蹲在草地上,茫然地抬头望着小秋,更远一点,几群牲畜正在慵懒地吃草,他们都是牧童,其中的十几匹马由小秋负责照料。
“你想……抢走芳芳?”大良是小秋最好的朋友,长着一张和善的圆脸,这时却没有表现出十足的支持。
“嗯。不是抢,是救,芳芳会自愿跟咱们走。”小秋用肯定的语气纠正道。
“你确定?”大良看了看另外三名年纪更小的牧童,更没底气了,“芳芳亲口告诉你的?”
“没有,你们都知道,秦先生不允许我走进学堂。”小秋不会在朋友面前撒谎,“可这是明摆着的,芳芳不可能……”
大良小两岁的弟弟二良接下去,“芳芳不可能愿意嫁给沈家,巴不得有人带她逃走。”
“就是这个道理。”小秋又甩了一下柳条鞭,“咱们今天晚上行动,两个人在外面放哨,三个人进学堂找芳芳,就这么简单。”
四名牧童面面相觑,大良推了推头顶的草帽,不安地说:“沈家是镇上最有钱的财主,咱们放牧的这些牛马羊一多半都是他家的,我觉得……我觉得芳芳未必不愿意嫁过去。”
一名黑瘦的牧童为大良的看法提供佐证,“我听说秦先生特别高兴能与沈家结亲,明天的良辰吉日就是他选定的。”
“秦先生是个财迷,把芳芳卖给沈家,收了不少银子。”二良鄙夷地说,双手比划出一大堆金银财宝的样子。
最后一名牧童开口了,“秦先生倒不是贪财的人,他家是外来户,希望能在野林镇立足,所以特别愿意跟沈家结亲。”
“秦先生看上去是个不错的人,还给我起过名字呢。”大良皱起眉头,努力回忆自己的正式名字。
小秋有点着急,干脆也蹲在草地上,与对面的四名伙伴平视,双眼一眨不眨,“咱们说的不是秦先生,是芳芳!她不愿意――谁愿意嫁给一个傻子?”
牧童们同时摇头,二良比较倾向于帮助小秋,接着说:“沈家大傻二十多岁了,连自己吃饭都不会,发脾气了还会打人。”
野林镇的孩子们都见过沈家大少爷,同时抬起头,回想自己被他追打的场景,黑瘦牧童补充道:“大傻从早到晚流哈剌子,芳芳嫁给他,还不得天天替他擦啊。”
“怎么样?帮忙吗?”小秋问,觉得很有希望。
可他失望了,一说到关键问题,四名牧童全退却了,就连一直帮他说话的二良也低着头,好像对草叶上的蚂蚁更感兴趣。
“小秋哥。”大良有点内疚,往常他从来没拒绝过好朋友的任何提议,可这回不一样,“你不是……还觉得芳芳是你媳妇儿吧?”
二良等人低头忍住笑意,鼻子里发出哧哧的声音。
小秋冷着脸,将柳条插进松软的草地里,“我说过的话算数。”
“那不是闹着玩吗?”大良小声说,发现小秋的目光越发倔强固执,他服软了,虽然年长一岁,他在小秋面前却总是充当追随者,“好,我帮忙。”
“我也帮忙。”二良马上表明态度。
另外两名牧童也同意了。
“待会照常回家,吃过晚饭之后,咱们在桥上汇合。”小秋心中一块石头落地。
讨论小秋的简单安排,时间过得飞快,傍晚,已经兴奋起来的五名少年召集各自放牧的牲畜,一块回野林镇,没有人提出更具体的计划,就像小秋说的,“就这么简单”。
走出林地,在野林镇东边的小桥上,他们的热情遭到第一次打击。
二栓坐在桥栏上,整个下午都在与伙伴们吹牛、打闹,等待着人生中第一场争夺权势与地位的决战:今天他要证明,自己才是野林镇十到十五岁少年的首领。
远远望见从林间小路走出来的牛马群,二栓跳到地面,运足了劲,大声喊道:“嘿――,小秋!你媳妇儿明天就要嫁给我哥了,你来不来喝喜酒啊?”这句话二栓在心里想了一天,放开喉咙喊出来,心中倍感舒畅。
这是两群截然不同的少年。
桥下的五名牧童身前身后环绕着成群的猪牛马羊,头上戴着无顶草帽,打着补丁的袖口和裤腿高高挽起,没穿鞋的脚上沾满泥巴,肤色被阳光晒得黝黑。桥上的六名少年虽然也穿着粗布衣裳,但是都很干净整齐,他们刚刚度过一个无所事事的白天,一心希望在天黑之前找点乐趣。
“别理他。”面对二栓的挑衅,大良不想应战,他现在饥肠辘辘,只想回家填饱肚皮,“咱们绕路趟河过去。”
想到晚上的计划,小秋差点就要同意大良的建议,可桥上的少年们发出阵阵哄笑,让他改变了主意。
小秋走在最前面,身后是十几匹马,大良等人不远不近地跟在后面,他们还是有点害怕二栓。
二栓是沈家二少爷,一点也不傻,长得人高马大,那双细长的眼睛总以斜视的方式警告别人:他不好惹。
小秋居然接受挑战,二栓非常高兴,双手叉腰站在桥中间,五名伙伴在他两边一字排开,彻底堵住了道路。
“你们挡路了。”小秋瓮声瓮气地说,在他身后,温驯的马群发现有人拦路,全都停下来,耐心等待问题自行解决。
二栓等这一刻已经好久,笑嘻嘻地说:“我是来给你送请柬的,明天你媳妇儿就要当我嫂子了,你过来说几句吉祥话,我让我爹赏你几枚铜钱。哎呀,请柬呢,刚才还在呢。”
二栓假装在身上摸来摸去,伙伴们哈哈大笑,比他矮半头但是同样壮实的楞子开口帮腔:“小秋没准从秦先生家里得到请柬了,谁让芳芳是他媳妇儿呢。”
桥上的少年们笑得直不起腰来,年纪最小的秃子刚刚获准加入这个团伙,急于表现,指着小秋说:“你媳妇儿……你媳妇儿要管别人叫丈夫啦,哈哈,小秋……”
小秋听够了,在身边枣红马的身上狠狠一拍,枣红马一惊,向前蹿出一大步。
对于狭窄的桥梁和野林镇少年来说,枣红马相当于庞然大物了,拦路少年们惊慌避让,排列整齐的队伍一下子散开。
“小秋,这是我家的马!你敢……”二栓气极了。
枣红马可不知道谁才是真正的主人,两三步蹿出桥梁,后面的马群紧紧跟随,少年们只能惶恐地贴着桥边的栏杆,眼睁睁看着它们通过。
二栓绝不允许自己策划多日的决战就这么结束,最后两匹马还没有过桥,他已经没那么害怕,找准空隙,一跃扑向小秋。
两名少年在桥上扭打起来,十几匹马在岸上转过身,茫然地望着这一幕,很快失去兴趣,低头啃食路边的青草。
二栓比小秋高一些,看上去也更壮,却没有在打斗中占据上风,即使伙伴们高声助威,他还是没办法立刻打倒对手。
扑通一声,两名少年同时翻过桥栏,掉进河里。
河水不深,刚漫过腰,可二栓是桥上的霸主,一沾水就泄气三分,小秋在河里灵活得像条鱼,完全占据了主动。
二栓的伙伴们在桥上七嘴八舌地发出威胁,没有一个敢下水帮忙。
“叮……”
一阵少年们从未听过的声音在耳边响起,尖锐得连耳膜都要刺破了,大家转过头,看到下游十几步的岸上,不知何时多了一名奇怪的大人。
怪人身穿蓝色对襟长袍,头发挽成高耸的圆髻,横插一根长长的簪子,颔下飘着几绺胡须,身背一柄长长的宝剑,即使在目光最挑剔的人眼里,也算得上“仙风道骨”,但是在偏僻的野林镇,他的装扮只是显得怪异。
怪人左手摇晃一只拳头大的黄铜铃铛,发出与体积不相称的刺耳响声。
“你是谁?来野林镇干嘛?”二栓站在河里颤声发问,面对单独的陌生人,即使是大人,他也从未害怕过,可是不知道为什么,那阵铃声好像把他的心都给掏空了。
小秋站在二栓身边,一声不吭,他将那铃声当成了敌人,集中精力与之对抗。
怪人放下铃铛,右手又掏出一面颜色暗淡的铜镜,面对众少年缓缓晃动,最后指向两名全身湿漉漉的少年,定了一会,问:“热吗?”
他大概很久没说过话了,喉咙里发出的声音又硬又涩,像他手中的旧铜镜一样古怪。
小秋和二栓不由自主同时向后退了一步,他们害怕的不是怪人和他的声音,而是那面毫无光彩的铜镜,一面五六寸的小东西,仿佛能遮住整个天空,阳光一下子减弱许多,两人一块摇头,他们一点也不热,身上甚至感到阵阵发凉。
怪人垂下手臂,不过眨眼之间,铜镜和铃铛都已消失,他脸上的神情略显放松,也更显疲惫,“远离妖魔。”他说,目光转来转去,做出侧耳倾听的样子,好像附近就藏着妖魔,“远离妖魔。”他重复道。
少年们吓坏了,就连小秋也感到心慌意乱,手忙脚乱地跟二栓一块向岸上爬去,心怦怦直跳,阳光突然又变得灼热,潮湿的衣裳贴在身上极不舒服,对这些他们都不在乎,只想马上离这个陌生的怪人远一点。
两伙少年的决斗虎头蛇尾地结束,忙不迭地向镇里跑去,他们要告诉大人,野林镇闯进来一个疯子。
二栓一伙没有牲畜的牵绊,跑得更快一些,身影迅速消失,五名牧童撵着牲畜一路跑到镇边,回身遥望怪人曾经站过的地方,人已经没了,谁也不知道他是怎么消失的、去了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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