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榜第二日就是三月三,上巳节。
沈凌按照常例设宴,祓禊后祭祀神明。
敷衍的弄完一套流程,便带着易菁音偷溜出宫,自从手握禁军之后,她彻底成了一个自由人。
沈凌觉得上巳节是这个朝代最有意思的节日,没有之一,许多女子都会在今日举行及笄礼,漂亮的女孩会一同在河边祓禊,以求去除前一年的污秽,应得新春。
如今的女孩祓禊已经从沐浴变成了洗脚,淮国也没有什么女孩子的脚是和*一样的隐私部位这样说法,民风相对开放。
无数少年男女都会在今日定情,两两一对漫步在郊外河边,很是寻常,上巳节也算是淮国的情人节。
郊外河边,处处都是踏青采兰的游人,无论男女都穿着漂亮的衣服,簪着秀美的鲜花,踏歌而舞,许多世家官员在江畔宴饮,曲水流觞,欢声笑语,好不热闹。
在这一日,无论男女贫贱,都能享受春日的美好。
些许农人也会挑着担子,装着鲜花吃食来郊外叫卖,能赚的不少铜钱。
每个人脸上都洋溢着笑容。
沈凌与易菁音混迹在人群之中,丝毫不显眼。
沈凌心情愉悦的享受着春日暖阳,与郊外的新鲜空气。
易菁音也东瞧瞧西看看,自从嫁给宋长青后,她也好久没参加过上巳节了。
这京城中有不少人都认识他们,怕暴露身份易菁音戴了白色幂䍠,沈凌给给自己画了一个五大三粗的妆,又给自己贴了一簇胡子,成功从美少年变成一个美中年。
易菁音在路边卖花的小女孩手里买了两朵开的极艳的牡丹,插了一朵在自己头上,又递给沈凌一朵。
沈凌没有拒绝,也别在了而后。
男子簪花是潮流。
这个朝代的男子不但会簪花,还会涂抹死白的铅粉和通红的胭脂贵族子弟无一不熏衣剃面,傅粉施朱。
“是楼衔月。”女孩惊喜的叫声吸引了两人的主意,齐齐朝那高头大马上的男子看去。
男子面容俊美,肤如凝脂,眉眼如画,唇红齿白,身材高大,一袭白衣清冷出尘。
长的竟能与顾厌平分秋色。
“他是谁啊。”易菁音被旁边奔跑的少女撞了一下,不满的问到。
许多少女都带着下人朝着男子方向走去,无数瓜果香囊鲜花纷纷扬扬朝着男子飞去。
“这架势,跟明星似的,这些女子怎么如此疯狂。”易菁音拍了拍自己的衣服,只觉得简直莫名其妙,在纯正的古代还能看到如此割裂的一幕。
那男子被团团围住,家仆围成一圈将公子护在中间,防止那些女子扔的东西砸到公子。
沈凌摸了摸自己手腕上的佛珠,笑着回道:“刚那女孩不是喊了吗?楼衔月啊。”
易菁音眼看着那公子身边落满女子心意,甚至甚至周围小贩鲜花全被一扫而空。
“楼衔月是谁啊。”
沈凌与她朝相反方向走去:“这个朝代的大明星,国师的徒弟,赫赫有名的圣子。”
“因长的十分俊美,被许多贵女喜爱,每次出行都会引起交通堵塞,淮国男子扑粉簪花的潮流就是他带起来的,平日里穿了什么衣服,第二日就会在淮国流行。”
易菁音点了点头,有些哭笑不得:“感情还是个带货博主。”
“我见过他师傅,那大国师长的贼眉鼠眼的。”
沈凌开口:“早闻其名,今日第一次得见,确实担的上淮国第一美少年的称谓,那大国师都七十多岁了,鹤发童颜,虽然长得丑点,但应该有些真本事,不知他这徒弟得了几分真传。”
易菁音瞧了他一眼,并不感兴趣:“这个朝代,再好看的男人都是金玉在外败絮其中。”
沈凌哈哈笑了起来。
沈凌拿着从曹睿信那搞来请帖,带她去参加了一个六十几个官员的聚会。
因许多官员还带了家眷,两人坐在角落,并不显眼。
此宴设立之地十分妙绝,依山傍水,瀑布飞流直下,弯弯曲曲小河支流环绕宴会。
酒杯自上游顺流而下,在谁的面前打转或停下,谁就得即兴赋诗并饮酒。
真是有趣。
只是作诗一直都不是沈凌所擅长的,虽然太傅是个书法家大诗人,但她学了十几年只学到个皮毛。
易菁音用胳膊撞了沈凌一下,沈凌忽然看到,顾厌云墨竟都在现场。
让她颇为诧异。
云墨本就是世家子弟,参加这种附庸风雅的宴会不足为奇,顾厌在这干什么呢。
今日他并未戴鬼怪面具,而是以一黑色玄铁盖住半面,仅仅露出白皙棱角分明的下巴和殷红的唇。
认识他的人这不一眼就能看出来,还戴这个面具干啥,为了装逼吗?
沈凌对着易菁音点头。
“那大明星又来了。”
“哈?”顺着她视线看过去,沈凌才发觉她所指的并不是顾厌和云墨,而是刚刚在郊外看到的楼衔月。
只见他端庄十分端庄的坐在主家为他预留的位置上,高山流水,白衣飘飘,好似随时一副乘鹤飞升模样。
易菁音撇了撇嘴:“装逼。”
沈凌听到她的话,愣了一下:“你并没见过他,为何如今对他这般不喜。”
易菁音并未掩饰:“我感觉他跟宋长青特别相似,宋长青每次出门,也会有很多女子给他扔花扔荷包,每次回来都一身脂粉味,却时刻装的一副不食人间烟火模样,虚伪至极。”
沈凌道:“原来是这样。”
易菁音对宋长青已经恨之入骨,现在就是一个纯纯的纯恨战士,恨屋及乌,也是人之常情。
她现实世界的闺蜜哪怕分手一年了,还吐槽在恨不得河童前男友去死。
想着,她应和了一句:“确实可恶。”
易菁音重重点头。
当初她就是在上巳节上,被宋长青这个鲨臂给骗了,当众星捧月被无数贵女追捧的男子忽然捧着她的手说爱她。
那个时候她只是一个还没成年的高中生,穿越前又每天都会看言情小说,无比向往这种玛丽苏爱情,又怎么会不为所动。
沈凌开口问到:“你会写诗吗?”
易菁音指着自己:“谁?”
“我?”
“不会,我只会背诗不会写诗,但我不想做欺世盗名之辈。”
紧接着她又双眼放光开口:“虽然我不会写诗,但我会种地啊,我从小就跟着我爸妈一起在农科院种地。”
沈凌按照常例设宴,祓禊后祭祀神明。
敷衍的弄完一套流程,便带着易菁音偷溜出宫,自从手握禁军之后,她彻底成了一个自由人。
沈凌觉得上巳节是这个朝代最有意思的节日,没有之一,许多女子都会在今日举行及笄礼,漂亮的女孩会一同在河边祓禊,以求去除前一年的污秽,应得新春。
如今的女孩祓禊已经从沐浴变成了洗脚,淮国也没有什么女孩子的脚是和*一样的隐私部位这样说法,民风相对开放。
无数少年男女都会在今日定情,两两一对漫步在郊外河边,很是寻常,上巳节也算是淮国的情人节。
郊外河边,处处都是踏青采兰的游人,无论男女都穿着漂亮的衣服,簪着秀美的鲜花,踏歌而舞,许多世家官员在江畔宴饮,曲水流觞,欢声笑语,好不热闹。
在这一日,无论男女贫贱,都能享受春日的美好。
些许农人也会挑着担子,装着鲜花吃食来郊外叫卖,能赚的不少铜钱。
每个人脸上都洋溢着笑容。
沈凌与易菁音混迹在人群之中,丝毫不显眼。
沈凌心情愉悦的享受着春日暖阳,与郊外的新鲜空气。
易菁音也东瞧瞧西看看,自从嫁给宋长青后,她也好久没参加过上巳节了。
这京城中有不少人都认识他们,怕暴露身份易菁音戴了白色幂䍠,沈凌给给自己画了一个五大三粗的妆,又给自己贴了一簇胡子,成功从美少年变成一个美中年。
易菁音在路边卖花的小女孩手里买了两朵开的极艳的牡丹,插了一朵在自己头上,又递给沈凌一朵。
沈凌没有拒绝,也别在了而后。
男子簪花是潮流。
这个朝代的男子不但会簪花,还会涂抹死白的铅粉和通红的胭脂贵族子弟无一不熏衣剃面,傅粉施朱。
“是楼衔月。”女孩惊喜的叫声吸引了两人的主意,齐齐朝那高头大马上的男子看去。
男子面容俊美,肤如凝脂,眉眼如画,唇红齿白,身材高大,一袭白衣清冷出尘。
长的竟能与顾厌平分秋色。
“他是谁啊。”易菁音被旁边奔跑的少女撞了一下,不满的问到。
许多少女都带着下人朝着男子方向走去,无数瓜果香囊鲜花纷纷扬扬朝着男子飞去。
“这架势,跟明星似的,这些女子怎么如此疯狂。”易菁音拍了拍自己的衣服,只觉得简直莫名其妙,在纯正的古代还能看到如此割裂的一幕。
那男子被团团围住,家仆围成一圈将公子护在中间,防止那些女子扔的东西砸到公子。
沈凌摸了摸自己手腕上的佛珠,笑着回道:“刚那女孩不是喊了吗?楼衔月啊。”
易菁音眼看着那公子身边落满女子心意,甚至甚至周围小贩鲜花全被一扫而空。
“楼衔月是谁啊。”
沈凌与她朝相反方向走去:“这个朝代的大明星,国师的徒弟,赫赫有名的圣子。”
“因长的十分俊美,被许多贵女喜爱,每次出行都会引起交通堵塞,淮国男子扑粉簪花的潮流就是他带起来的,平日里穿了什么衣服,第二日就会在淮国流行。”
易菁音点了点头,有些哭笑不得:“感情还是个带货博主。”
“我见过他师傅,那大国师长的贼眉鼠眼的。”
沈凌开口:“早闻其名,今日第一次得见,确实担的上淮国第一美少年的称谓,那大国师都七十多岁了,鹤发童颜,虽然长得丑点,但应该有些真本事,不知他这徒弟得了几分真传。”
易菁音瞧了他一眼,并不感兴趣:“这个朝代,再好看的男人都是金玉在外败絮其中。”
沈凌哈哈笑了起来。
沈凌拿着从曹睿信那搞来请帖,带她去参加了一个六十几个官员的聚会。
因许多官员还带了家眷,两人坐在角落,并不显眼。
此宴设立之地十分妙绝,依山傍水,瀑布飞流直下,弯弯曲曲小河支流环绕宴会。
酒杯自上游顺流而下,在谁的面前打转或停下,谁就得即兴赋诗并饮酒。
真是有趣。
只是作诗一直都不是沈凌所擅长的,虽然太傅是个书法家大诗人,但她学了十几年只学到个皮毛。
易菁音用胳膊撞了沈凌一下,沈凌忽然看到,顾厌云墨竟都在现场。
让她颇为诧异。
云墨本就是世家子弟,参加这种附庸风雅的宴会不足为奇,顾厌在这干什么呢。
今日他并未戴鬼怪面具,而是以一黑色玄铁盖住半面,仅仅露出白皙棱角分明的下巴和殷红的唇。
认识他的人这不一眼就能看出来,还戴这个面具干啥,为了装逼吗?
沈凌对着易菁音点头。
“那大明星又来了。”
“哈?”顺着她视线看过去,沈凌才发觉她所指的并不是顾厌和云墨,而是刚刚在郊外看到的楼衔月。
只见他端庄十分端庄的坐在主家为他预留的位置上,高山流水,白衣飘飘,好似随时一副乘鹤飞升模样。
易菁音撇了撇嘴:“装逼。”
沈凌听到她的话,愣了一下:“你并没见过他,为何如今对他这般不喜。”
易菁音并未掩饰:“我感觉他跟宋长青特别相似,宋长青每次出门,也会有很多女子给他扔花扔荷包,每次回来都一身脂粉味,却时刻装的一副不食人间烟火模样,虚伪至极。”
沈凌道:“原来是这样。”
易菁音对宋长青已经恨之入骨,现在就是一个纯纯的纯恨战士,恨屋及乌,也是人之常情。
她现实世界的闺蜜哪怕分手一年了,还吐槽在恨不得河童前男友去死。
想着,她应和了一句:“确实可恶。”
易菁音重重点头。
当初她就是在上巳节上,被宋长青这个鲨臂给骗了,当众星捧月被无数贵女追捧的男子忽然捧着她的手说爱她。
那个时候她只是一个还没成年的高中生,穿越前又每天都会看言情小说,无比向往这种玛丽苏爱情,又怎么会不为所动。
沈凌开口问到:“你会写诗吗?”
易菁音指着自己:“谁?”
“我?”
“不会,我只会背诗不会写诗,但我不想做欺世盗名之辈。”
紧接着她又双眼放光开口:“虽然我不会写诗,但我会种地啊,我从小就跟着我爸妈一起在农科院种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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