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I

  标准历1665年4月19日北新洲托斯卡草原阴,有大风

  每当牧草开始露出新芽的时候,托斯卡草原上就会开始刮风。

  这股风从西方刮来,去往东方的大海。这股风一旦开始,便不会停息,要一直刮到十一月份,下一个冬天到来。

  后世的气象学家们,管这股风叫做“西南信风”。商人们,管它叫做“贸易之风”,因为它拓宽了从新大陆往旧大陆的航程。

  每当风刮起的时候,骄傲的托斯卡人就会知道,又到该开始放牧的时候了。

  他们从各自部落的越冬地走出来,重新回到世世代代栖息的大草原上,在那里放牧牛、羊和巨蜥。在祖父的祖父那一代人上,纤细矮小的白皮肤人类来到了这里,给托斯卡人带来了马--因此,托斯卡人认为他们是神派来的使者。

  从此,马也成为了托斯卡人放牧的对象。为了感谢马这一伟大的馈赠,托斯卡人决定,永远和那些白皮肤的神的使者做朋友。部落的智者们,决定把沿海那些不怎么长草的土地送给神使作为礼物和报酬。

  在拥有马以前,托斯卡人都骑一种特殊的巨蜥--以前他们管那叫做战蜥。战蜥看起来有点像龙(由于蜥蜴的血统关系),全高有一人多高,托斯卡人可以骑在它的背上战斗。马这种动物,最快速度没有战蜥快,也没有战蜥强壮,但是比较好操纵。现在,大多数托斯卡人已经开始骑马,很少能看到像祖先那样骑战蜥的人了。只有那些技艺过人、本领高强的托斯卡战士,才会继续骑着战蜥作战。那些神使给它们起了个好名字,叫做“蜥龙”。

  托斯卡部落中最好的战士,就被称作“蜥龙骑士”。一个部落有五个真正的蜥龙骑士,就已经可以叫做大部落;有两个五个,三个五个蜥龙骑士的部落,将会受到所有托斯卡人的尊敬;而拥有五个五个甚至更多蜥龙骑士的部落,就是托斯卡草原的主人。

  今天,聚集在这里的,起码有五个五个五个蜥龙骑士,以及数倍于此的骑马者和步行者;在他们背后,是连绵不绝的营帐,用托斯卡人的计数法根本算不清楚的营帐。

  近十年来,托斯卡草原上都没有集结过这么多战士。战士们的背后大多背着弓箭和投矛,手中则大多拿着巨大的石斧或者战锤。他们不用剑,因为冶炼不出那么多金属来--而且他们的对手也不适合用利刃来对付。

  那些托斯卡人的对手的身高不过他们的一半,用剑是不容易斩到的。他们身高虽不高,战斗力可一点都不低下。用旧大陆的习惯性称呼,这些人被称作矮人。

  矮人最擅长的就是冶炼金属。他们虽然还不能直接冶炼出大量的钢,但少量炼钢和打铁可是一把好手。矮人们大多穿着沉重的铠甲,难以直接用刀剑击中--与其用刀剑砍,不如用锤子砸来得有效。铠甲可以抵挡刀剑,却不能抵挡住冲击造成的骨折。同样,矮人的武器也非常锐利--由于托斯卡人大多不穿甲,马也不会披上马铠,利刃就是最有效的武器。

  矮人们庞大的军阵,就列在草原的彼岸。从这个角度看不到他们的大军--由于身高问题都被草掩盖住了,却可以看到在风中飘扬的旌旗。

  这两个种族的世仇,由来已久。无论是矮人还是托斯卡的野蛮人,都把消灭对手作为最高的目的。早在人类发现新大陆以前,这两个种族就在这片大陆上做着无止境的厮杀。已经,久远到不知道缘由了--或许,那是依靠农耕和采矿生存的矮人,和依靠大自然和草原生存的野蛮人自然而必然的冲突。

  他们都不知道,这种世仇,将导致他们在以后的年代中被从东方和西方来的征服者们利用。这片大草原,将属于东方和西方的征服者们,而不是这里的原住民。

  而现在,在这阴沉的天空下,对未来一无所知的两军遥遥相对,等待着战斗开始那一刻的到来。

  “蜥龙骑士约一百五十人,骑兵约一千两百人到一千五百人,步兵约两千人到三千人,大概是三个部落的全部兵力;根据敌人的旗帜数量推算,应该是有七个部落二十七个家族,总兵力该在一千五百人到四千人之间……”

  蕾莎·赫尔蒙特看着双方的阵容,大概计算了一下双方的兵力对比。看起来,野蛮人的胜算要比较大一点。不过,矮人已经拥有了火器技术,这一点要列入考虑。身为开拓者的一员,她很清楚,无论在任何情况下,自保都是第一要务。每年都会有几千个从旧大陆来的,忘记了这条守则的人类和精灵葬身此处。

  “这些野蛮人,还用什么‘五个’‘五个五个’来计数,真是太落后了。不要说敌人了,连友军数量都搞不清楚。”

  她无奈地摇了摇头,瞟了一眼自己身边的巨大身影。没关系,只要有他在,自己就是安全的。作为炼金术士的她,身上带着不下50瓶各种药水--就算全部用来攻击,都应该足够自保了。特别是炽火胶和精灵燃水,这次颇带了不少,就等着用来造火墙挡追兵。在她二十多年的人生中,还没有真正面对过战场。

  只要完了这笔生意,回去以后,就能还清债务了吧。这次运来两百樽炽火胶、两百樽精灵燃水和两百瓶治疗药水外加一套抗魔铠,换了七千五百件毛皮,很明显是笔好生意。

  “再加上这些蛮族许诺胜利以后给我加倍的报酬……没准还能赎回家族的爵位呢。”

  她一边给自己打气,一边开始幻想带着这么多毛皮衣锦还乡时的样子。那些唯利是图的魔法物品商,那些催债如同追命的高利贷商人,肯定都会后悔当初那么对待未来的名炼金术士蕾莎·赫尔蒙特的……

  “拿出所有最好的宝石和溶剂!精金和寒铁!华伦海特手造的温度计,盖里克最新的抽气机!”

  到那时候,她也可以那样理直气壮地购买了吧。

  就像那句谚语所说,“蛮人射出弓箭杀人,富人射出金币杀人”。

  她高举起右手,大笑着把想象中的金币向远方射去。这个动作随即在野蛮人中掀起了一阵波澜。

  “看哪!神的使者下令了!我们不应该再等那些迟到的胆小鬼,应该把面前的敌人踏成碎片!”

  背后的这个声音把蕾莎拉回了现实世界,险些从马上摔下来。她一拉缰绳,回过头,看到诸部落中最有威望的长者正在对着部落的人们大声吼叫。长者年纪已经不小,可声音也仍然不小,足够让周围的骑士们听到。听到这些话的野蛮人们情不自禁地重复着长者的话,他们同时高喊起来,将这口号传向远方。

  “踏成碎片!踏成碎片!踏成碎片!”

  “代表我们托斯卡的伟大统帅,将会在神使的指引下,率领着我们杀死那些矮锉子!!骄傲的大蜥龙酋长,赤风,来对你的臣民们讲话吧!”

  长者继续高喊道。如同刚才一样,所有的骑士都让坐骑抬起前腿,高声叫喊着,重复着长者的话。

  “赤风!赤风!赤风!”

  一个蜥龙骑士从队伍中间冲出,走到了整个阵势的中间。他的蜥龙明显比别人的大一圈,颜色都不一样:一般的蜥龙是绿色的,他的则是红色的。传说在7岁时,他就驯服了这头红蜥龙,并将之作为自己的坐骑--从那以后,托斯卡人就叫他“赤风”。

  今天他穿着刚刚买来的赤铁抗魔铠,全身上下都是红色,显得分外英武。他坚信,今天这一战后,大草原上所有的部落,都会统一在他的旗帜之下--诸部落就像东面的白人和西面的矮人那样,成为拥有一个统一强权的帝国。那是他奋斗的目标。

  那蛮族年轻而强壮的领袖用手一撑蜥龙背,跳到了自己蜥龙的背上--野蛮人中又是一阵喝彩。接着,他的演说就开始了。

  赤风的声音中气十足,每个野蛮战士都听得见。那是个很简短的演说--也可以说是历史上最简短的演说。

  “胜利!胜利!胜利!”

  只有这一个词,但这个词却传到了每个战士的心中。

  赤色的蜥龙调转过身,上面的骑手做了一个漂亮的动作翻落在它的背上,这动作有如行云流水般自然。

  “前进!”

  随着这一声大吼,一千多匹战马同时踏地,蜥龙也蓄势待发。由于马有些惧怕蜥龙,它们被安排在第一批次突击之中,而蜥龙则作为第二批次的力量安排在略后的位置。

  “吼!!”

  最后一声巨吼的同时,一道迅雷划过云层。隆隆的雷声衬托着野蛮人的吼声,那气势足以震动天地。赤风让过整个马队,跟着蜥龙队开始冲锋,控制住马队冲锋的节奏。整个阵势抢在雨点坠下之前开始移动了。骑兵决不能陷入泥泞,战斗必须在泥泞降临之前结束。

  “吼!!!!!”

  还没等蕾莎反应过来,她的坐骑就被携裹在骑兵冲锋的海洋中间一路向前。

  他们的对面是如繁星般闪耀的长矛尖端和如波涛般展开的火绳枪阵。

  没有见过的人或许很难想象,一千骑兵冲锋究竟是怎样的气势。

  数字看起来不大,但即便排了多线阵型,这战线也绵延到一公里之长--一公里长的死亡线。骑兵冲锋的速度,大约和现代的汽车相类。想象一下,密密麻麻排满一公里长度的汽车对着你冲过来……

  在矮人的眼中看来,这一景象就更加令人恐惧。对方坐骑的腿长,甚至就超过他们的身高。所以,古人才会说,一个骑兵,顶得上八个步兵。野蛮人的骑兵足有千余,理当可以像踩蚂蚁那样将这些矮人全部踩死。

  但在这里的家族,都是矮人中历史最悠久,荣誉最大的家族。他们的系谱,大多可以追溯到矮人到达这片大陆之前。这些家族世世代代与那些兽人战斗,早已积累了无数的经验和勇气。矮人坚信,“经验比铠甲更加坚固,勇气比刀刃更加锋利”。

  更何况,今天他们还有另外的优势。

  “第一列射击!”

  命令理所当然是用矮人语下达的,不过听起来有些口音和发音错误。下命令的人,似乎是将矮人语的单词拆成了一个一个音节来发音--或许那是他母语的习惯。

  听到这句命令,矮人士官们用力挥动旗帜,将命令传到最前排。两百三十多颗铅弹从两百五十支枪中飞出,射向正在向这里冲击的野蛮人大军。即便去掉卡壳的那些,剩下的子弹也足以构成一条弹线。

  “火枪!是火枪!”

  惊诧的叫声在野蛮人的队列之中响起。几十匹马中了弹,有些将上面的骑手掀了下来。接着,这些马和人就同时被后面的骑兵踩成了肉泥。看到这样血肉横飞的景象,炼金术士有些作呕,急忙使用了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抵挡飞行物的魔法“箭盾”。

  “换列射击!”

  第一线的矮人们射击完毕后,迅速从两边散了下去,到后面去换装长矛。原本在第二线的矮人,上前一步,扳动了火绳枪的枪机。火绳延时燃烧了约5秒钟,引爆了枪管中的发射药。这次射击的距离,比刚才近了很多,效果也明显很多。

  有些骑手直接被铅弹击中,惨叫一声松开了缰绳。蛮族骑兵第一排的阵势变得稀稀拉拉,第二排随即补上,构成了新的第一排。这种损失程度,他们还不放在眼内。

  相对于损失,速度才是最重要的。如果在他们到达前,火枪队完成了新的装填,输的就是他们;相反的话,胜利就在掌握之中。

  “二列后退,三列准备射击!”

  第三列矮人的装备,和一二列的明显不同。在三列矮人之中,夹杂了几门看起来很恐怖的黑色铁管--霰弹炮。这一列的矮人战士们所穿着的铠甲也比前两列更加轻薄,手中的火枪口径也比其他人的要大。此时,骑兵的锋线已经冲到了矮人阵势的近前。

  “击发!”

  铺天盖地的铅粒在骑兵之中爆开。三列装备的是霰弹铅粒,在火炮中也用得是一样的铅粒。霰弹射程没有铅弹那么远,但在威力上却远远胜过火枪的铅弹。所有冲在最前面的野蛮人勇士,几乎都被打得血肉模糊--无数的细小铅粒穿过了他们的身体和马的身体,在这种距离上,那绝对是致命的。

  野蛮人的骑兵,一瞬间就又少了一整排;连冲在原本第三排的人,都有不少受到了波及。三列火枪攻击的威力,如以往一般惊人。那如同雨点般落下的铅弹,更让有些跟在后面的骑兵踌躇不前。

  但这踌躇也只有片刻。更多的蛮族骑兵并没有被这种伤亡所吓阻,反而加速冲向了矮人的阵势。

  “冲啊!他们的火枪手,马上就要没有抵抗了啊!”

  “只要干掉他们,大草原就都是我们的了!”

  野蛮人熟知,火枪是不可能短时间发射第二轮的。矮人的三列战术,早在十多年前他们就遇到过,一开始确实造成了很大伤害;但后来,野蛮人发现,只要冲锋距离够短,速度够快,三列战术也不过是一次性战术而已。现在,看到三列已经发射完,野蛮人欣喜若狂,准备冲上前去把这些火枪手碎尸万段。这个距离,就算第三列想要换到后面去,也是没有可能的……

  但今日布置在这里的,是矮人中最精锐的部队。他们担负着和以往不同的任务。

  “弃枪前进!拔刀!”

  下面的命令,和野蛮人预想中的完全不同。

  第三列的矮人同时抛下了火枪,拔出了长刀,向前用力翻滚,原本砸向他们的战锤和战斧大多打了个空。那些不畏死的矮人则在马蹄之间翻滚着--他们那可悲的身高,令他们翻滚得更加灵活,劣势反而变成了优势。银色的刀光,毫不留情地在没有防护的马腿之间闪烁。虽说矮人也有不少被乱马踩死的,但被打了个措手不及的野蛮人损失更加巨大,阵势又少了一排。

  东方的兵法家们,常常在争论“地堂刀”这种战术究竟有效与否:他们最后得出的结论是,这种打法虽然不能够保证战胜骑兵,却可以拖垮骑兵的战斗效能。

  今天便是这样的局面。

  等第四、五两排骑兵赶上来用强力趟开道路,矮人的火枪手大多已经撤退到了后面--第三列的牺牲,给整个方阵争取了宝贵的时间。

  利用这段时间,矮人最重要的命令下达了。

  “全员举矛!”

  命令只有一声,动作所发出的“唰”也只是一声。数不清的长矛同时竖起,拦在野蛮人骑兵前进的道路上,枪尖全都反射着寒光。又一道雷光闪过,寒银色的枪尖阵看起来就像繁星点点。致命的繁星点点。和人类的雇佣兵或者地精的枪阵不同,训练有素的矮人步兵从来不会溃散--一个不会溃散的长矛阵,可以拦住任何的马匹。

  剩下那些已经煞不住车的蛮族骑兵,就这样全数冲入了这致命的长矛阵之中。

  蕾莎跟着托斯卡骑兵的阵势,跌跌撞撞地冲进了长矛阵之中。在家乡学的那点皮毛骑术,早就被吓跑到了九霄云外。现在的她,只能凑合抓住缰绳,保证自己不掉下马来。

  她不禁庆幸起来:要不是有先见之明,给这匹马喂了一瓶驯服药水,自己恐怕也早就掉下马,被乱兵踩成肉饼了。之前的火枪弹,还可以靠反射魔法和普通飞行物防御魔法抵挡一下;要是刀刀到肉的近身战,她一个炼金术士的魔法肯定不够用。大多数炼金术士只会修习一些辅助制造的魔法,例如增强能力、制造凝固效果、改变物体性质之类;其他魔法,一向是不被炼金术士所重视的。

  看到她夹在高大的野蛮人中冲过来,矮人纷纷向她的方向聚拢;每个看到她的矮人,都不由自主将攻击方向改换到她所在的方向上。数不清的矛影,环绕在蕾莎的身旁,几乎把把刺向她身上的要害。若没有周围的野蛮人竭力抵挡,她恐怕早就变成了一滩香泥。

  “这……这些矮人到底是怎么回事?他们为什么都集中向我这样一个弱女子攻击啊?我明明就比这些野人要矮……”

  蕾莎苦恼地闪避着那多如牛毛的攻击,百思不得其解。她用手中的金色法杖不停地往外散发细小的防护盾,竭力抵挡那些长矛的穿刺。闪着金光的披风已经被刺得千疮百孔,头上金色的头环和颈间金色的项链的魔力,也快要消耗光了。

  “不能再这么下去了,再这么下去真会死在这里!要赶紧找到自己成为攻击目标的原因……”

  理所当然的,她不可能听到对方的命令。

  “集中攻击那个浑身上下都是金色的人!”那个口音奇怪的人用矮人语果断下达着命令。

  更多的长矛向着她刺来,周围的骑兵纷纷坠马,被矮人捅翻后又踩上一只脚。不知何时,周围护卫的野蛮人几乎都已经消失,剩下的只有敌人。

  “铿!”蕾莎用魔法护盾挡下一枪。绿色的魔法护盾泛起青色,看起来随时都要超出限制而瓦解。

  “铿!”用法杖,她又挡下一矛。但这次的矛击中了她的手臂,她手臂一疼,反射性地松开手,法杖掉在地下。

  接下来,两支矛命中了她的马。马惨嘶一声,嚎叫着把她抛了下来。

  她只能看着最后一支矛向她扎来,耳边全都是矮人欢呼的声音。仅用七八百人的伤亡,他们就全歼了这一千两百骑兵!

  果然,这个工作,本来是不应该接的吗……?

  眼前突然一片黑暗。有东西挡住了光。

  “铿!铿!铿!”金铁交鸣的三声,所有向她刺来的矛都被挡了下来。

  一个巨大的、两人多高的金色影子以异乎寻常的高速度突破了矮人的阵势,踩平了每个敢于抵挡的矮人,将她保护了起来。

  蕾莎看到那巨大的身影出现在身边,突然恢复了活力,跳起身来,对着那个金色的身影念了个咒语。矮人们此时才看清,那是一个巨大的金魔像假人(Gold Golem)--高级炼金术士才能够炼成的活化战斗生物。随着那个咒语的念出,魔像假人的腹部打开,蕾莎立刻跳了进去。

  “哈哈哈哈!这下就该我反击了!上吧,甘达!给我踩平他们!让他们见识一下‘纯金之炼金术士’的厉害!”

  顺便说一句,之所以得到这个绰号的原因是,当初她毫不犹豫选择了“黄金”这种高魔导率材料的合金作为魔像材料。这直接导致蕾莎·赫尔蒙特常年处于缺钱的状态之中。

  打开的时间只有一瞬间,甘达的腹部很快再次合了起来,将它的制造者保护在里面。现在,蕾莎再也不用怕那些长矛了。这个金魔像假人,是她炼金术研究的最高成果--也是她一身债务的来源。想想,要制造一个金质的、两人多高的魔像假人,需要多少钱啊……

  “黄金飞拳!黄金裂破!黄金霸斩!”炼金术士的声音回荡在纷乱的战场上空。“挡住我道路的人,就请下地狱去吧!”

  跟着甘达所开出的道路,第二批次的蜥龙骑兵也终于到了,那红色的蜥龙冲在这一批次的最前面。赤风怒吼着,挥舞着手中银色的战枪。

  “全军!突击!”

  形势重新倒向野蛮人的一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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