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暗市,只是语言上的称谓,真正的暗市相反,非但不暗而且异常的灯火通明,与外面的集市之上刚好相反,叶洋背着一个包,停在这个诺大的地下停车场旁边,几个地下停车场相互连接,灯火通明,一时间,整个停车场中,热闹异常。
暗市为什么会在这儿出现,具体的原因已经不可考证,据说当年建国后,洛阳地区的几个古董大贩联合起来,在底下挖掘通道,做为暗市以此来进行货物买卖,之后因为经济的发展,此处便发展成了地下停车场,由洛阳地区的几个古董商出面和地产大鳄交锋,最后在这里谈拢,然后,达成协议,每逢每月二十,便打开车场,做为暗市场地。
叶洋走进地下低停车场,面前人山人海,一股泥土的腥味混合着人身上的汗臭,扑面而来,不小的地下停车场中,各种各样的人数不清晰,有西装革履的成功人士,也有穿着怪异的,满脸风霜的老者,当然其中最多的自然就是壮年劳力。
只是这儿的劳力,放眼望去,每一个身强体壮的,而是身体消瘦,脸色苍白,但是这苍白之中却是满脸的凶悍,自古盗墓只时,盗洞难打,打了破坏土层结构,引人注意,所以都是往下了走,这就代表着倒斗人必须要身体消瘦,才能钻入地底。
所以骨架大的人,一般做不了这一行当的买卖和生意。
叶洋并未着急拿着自己的瓷枕和淘换来了香炉,而是一个人在停车场里转动了起来,虽然他知道这里看上去宝物众多,但是基本上都是假货,专门来打人眼睛的,但是相对的,出了好货,那么是精品的概率也要远远地超出平常。
古董一行,三年不开门,开门出三年,说的就是这一种精品,只不过经历了十几年的古董热,真正的精品宝贝疙瘩已经很少了,完全需要依靠运气。
叶洋走了一会儿过后,在一个摊子旁边停下了脚步,这个摊子上放了几个东西,每一个人路过,都是满脸厌恶的走了过去,其他的摊子少说也围上了不少人,但是这里,却是少得很。
原因无他,这人竟然是个捡骨的,在民间捡骨师是墓葬文化的一种代表,在墓穴进行迁移的时候,如果肉身腐烂,那么捡骨师就要负责把零乱的骨头给重新排列成完整的人形,然后迁到新坟之中,只不过现在,捡骨师很少见了。
做为捡骨师,对人体的骨骼分布了如指掌,而且都有一门自己的绝佳手艺,这个手艺,能够在短短的两三秒之内,将死去几十年的人骨头,重新分布和排列,可以称得上是神乎其技。
随着时代的发展,整个社会的墓葬习俗都在进行一种大的变化,民间相关手艺的老艺人基本上已经消失的差不多了,取而代之的则是另一墓葬文花火葬的兴起,时代交替,新的出现,那么老的就必定要消失,很难说清,这一点无关好坏。
亦不值得人去感慨平生。
捡骨师因为职业的特殊性,所以能够接触到普通人很少接触到的东西,这个捡骨师,头发花白,满脸的沧桑,看上去已经一把年纪了,但是他的手却是出乎人意料的大,虽然大,但是却丝毫不臃肿,反倒时充满了一种力量的流畅与刚健。
在手的旁边,则是两根造形奇特的筷子,两尺长,鹅蛋粗,由纯铜制成,因为时间太长的缘故,在筷子之上,有黑色的油腻以及点点的铜绿,看上去极其奇怪。
叶洋蹲下身子,在这人面前只摆放了两个东西,一个是一本看上去已经泛黄的古籍,而另一个则是浸泡在黄水里面的小儿手臂骨骼。
虽然是骨骼,但是看上去却没有一丁点儿的惨白,反倒时黄玉一般,在水里面,泛着一股盈盈的光泽。
叶洋对于这骨骼没有兴趣,只是颇为诧异的看了一眼这个老人没有想到他还养小鬼。
养小鬼又叫做古曼童,在泰国之中尤其流行,但是中国之内倒是名声不显,泰国法师认为
但是这些东西难说真假,叶洋一向不迷信这些,人定胜天在现实世界的一个笑话,因为每一个人都要受到时机,天资,资源的束缚,但是在内心的世界之中,人定胜天,完全是行得通的。
不过叶洋看重的却并不时这一个骨头,而是那一本黄色的古籍,这一本古籍看上去已经有了很多的时间,或者说是一本残籍,就连封面上都掉了一般,纸张是土黄色的,叶洋将这一本古籍轻轻的拿起来,不由得吃了一惊。
这本古籍看上去并不厚重,只有寥寥数页的样子,但是却别样的沉重,竟然有个小半斤重,他将纸张打开,鼻子微动,没有嗅到纸张的味道,反倒是闻到了一股,类似与羊皮或者是牛皮的皮革味。
他将手指放在纸张之上,微微粗糙的纸张上,摸上去却是无比的光滑,叶洋一惊,当即知道了这古籍的价值,这东西竟然是羊皮纸,羊皮纸在中国其实并不盛行,因为自从东汉以来,蔡伦便在改进的以往帛的基础上,新改制了纸张,两千多年来,这种成本便宜的纸张才是中国主流。
但是,有一些古籍,因为保存的需要,所以并不都是使用这一种纸张做的,蔡伦纸虽然便宜,但是不易保存,而羊皮经过石灰水浸泡过后,脱去羊毛,在拉伸和薄之中打磨,极其耐用,容易保存。
不过因为造价昂贵的原因,这种材质一般只保存最为珍贵的书籍,由此可看这书籍的不凡之处、。
叶洋将书籍轻轻翻开,里面竟然出现了一张张得人体躯干图,而且这图形之中,在人体每一个关节之处,都用特殊的矿石材料进行颜色渲染,虽然不知道经历多少年月,但是依旧崭新如故、
“小伙子,你喜欢这书?”
叶洋正在聚精会神的看书的时候,坐在一边的老人却是看着叶洋笑了起来,叶洋点点头,也没有表现出多大的欣喜或者悲伤,做古董这一行当,最要紧的便是形不外露。
外露者一般都是大肥羊,比熊瞎子还要低一个档次。
看了一会儿叶洋才回答道:“说不上喜欢,只是瞅瞅。”
看了一会儿,叶洋终于知道这古籍上面记载的是什么了,这估计,记载的不是什么孤本,珍本,而是讲究的是捡骨师的注意事项以及特殊技法,捡骨师就算是现在,在台湾地区依旧流行,不过不叫捡骨而是叫做捡金的。
老人为金。
听懂叶洋这样说,老人脸上露出一丝失望,不过也并没有明说,而是暗叹一声道:“小伙子,你若是喜欢的话,我可以把这本书送给你。”
“送给我?”
叶洋一愣,不知道对方葫芦里到底卖的是什么药,这一本书的珍贵程度不用他多说,先不说其材质,来历,作为一脉技法的传承之物,其科研价值无法想象。
最重要的是,这还是捡骨师的传承之物,看这老爷子的架势,一定是和金骨子打了一辈子交道的人,怎么会轻易把这东西放出去。、
似乎是看出了叶洋的疑惑,老人家说道:“你无须想多,我这辈子和金子打交道了六七十年,年轻时也风光过,但是现在这东西却是快要从我手里面断了。”
说话的时候,他指了指,旁边的的筷子器具,满脸的沧桑。
叶洋点点头,似乎有点了解他的想法了,这老人想的也许并不是其他,而是害怕断了传承,现在的年代,捡骨师的行业,想找到一个传人,简直就是比找到一件国宝还难,这样下来,久而久之,他心中牵挂,也算是在常理当中。
不过叶洋看重这一个技法,并不是对于做捡骨师有兴趣,而是看上了这书籍上记载的各种各样的人肉身关节,这些肉身的关节,固然是捡骨师在拼凑骨头时候的必要,但是对于练家子而言,这关节的最大用处,却在于打击敌人。
本来叶洋以为自己从小苦练形意拳,虽然没有掌握多少杀人,伤人的实战技巧,但是他也不是那种想要什么唯我独尊的人,一身技艺也足够应付一些突发状况,安稳生活了,但是没有想到,先是差点掉进悬崖,而后又遇上了五花八门走江湖的后代,一个雨金刚,差点让他一命呜呼。
不知道为何,心中隐隐的有一种感觉,叶洋觉得自己将来遇到的突发状况,会越来越多,所以他心中才有一股危机感。
不过叶洋也有自己内心坚持的底线,他也不忍心欺骗眼前的老人,考虑了一会儿道;“老先生,小子看重这书籍,并不是对于捡骨师有所爱好,而是用作他用。”
老人听了叶洋说的话,口中喏喏,但是最后还是没有说出口,道:“其实你不说,我也想到了。”
叶洋抱歉道:“这是三千块钱。”
说罢,叶洋就朝着背包里面拿钱,他知道暗市之上,机会稍纵即逝,所以从银行取了十万的现金,就是想着能收一点儿货,来补补阴沉棺的亏空。
对于古籍来说,这几年的行价并不高,与其他的字画,玉石之类相比,价格上还有很大的差距,而这古籍,虽然对于捡骨师来说是珍宝,但是职业的特殊性,也代表了,它注定不能被大多数人欣赏,所以叶洋的三千块钱,已经算不错了。
谁曾想,就在叶洋将钱拿出来的时候,老人摆了摆手,拒绝了叶洋的钱,他又开口道:“你不用给我钱,若是你心里过意不去的话。”
他说到这里时候,似乎想到了什么,暗叹一声,不在说话,脸上却是出现了一丝沧桑。
叶洋还不等说话,他又叹息一声说道;“如果你心里过意不去的话,等我归土之日的时候,就来看看我。”
叶洋沉默了一下,之后,点了点头,谁曾想他还没有接着说话,这老人又满是眷恋的看了一眼旁边,浸泡在黄水里面的婴儿骨臂说:“到时候,我就把这个宝贝传给你。”
“宝贝儿?”
叶洋听到他说的这话,只觉得心中一阵恶寒闪现,看着那黄莹莹的婴儿骨臂,实在是想不到这宝贝儿这三个字,是怎么出现在对方的话中的。
“怎么,你看不起我家宝贝孙儿.“
叶洋神色有异,老人家似乎有点儿不高兴,叶洋听到对方说道宝贝孙儿,也不好意思再说什么了,只好点了点头。
“嗯,这才像是我的乖徒弟。”
老人欣慰的一笑,笑声中却带着一股难以诉说的苍凉,之后,他对着叶洋说道:“半月后,你到翠微山找我,老夫算出半月后命决此处,你什么都不要带,将我归葬尘土。”
“翠微山!”
叶洋听到对方这麽说,心中讶异常,翠微山的上清宫,他可是很熟悉的,只不过他一直搞不明白,一个捡骨师为什么要推算出在人家道观中归西,不过,对方刚刚将镇脉之宝传给他,他也不好发出疑问。
“你走吧,记得半月后来翠微山,什么都不要带,看我归尘。”
说完之后,这老人竟然开始直接赶人了,叶洋点点头,退到一边。
等到叶洋走之后,这老人也简单的收拾了一下身前的东西,转身而走,尤其是那个盛放着黄莹莹的骨头的瓶子,他更是珍重而又宝贵的抱在怀中,外面风大了,虽有太阳,但是风声依旧凌厉,风气尚属严寒,他就把自己的衣服解开,将透明的坛子抱进怀中,缓缓离去。
暗市为什么会在这儿出现,具体的原因已经不可考证,据说当年建国后,洛阳地区的几个古董大贩联合起来,在底下挖掘通道,做为暗市以此来进行货物买卖,之后因为经济的发展,此处便发展成了地下停车场,由洛阳地区的几个古董商出面和地产大鳄交锋,最后在这里谈拢,然后,达成协议,每逢每月二十,便打开车场,做为暗市场地。
叶洋走进地下低停车场,面前人山人海,一股泥土的腥味混合着人身上的汗臭,扑面而来,不小的地下停车场中,各种各样的人数不清晰,有西装革履的成功人士,也有穿着怪异的,满脸风霜的老者,当然其中最多的自然就是壮年劳力。
只是这儿的劳力,放眼望去,每一个身强体壮的,而是身体消瘦,脸色苍白,但是这苍白之中却是满脸的凶悍,自古盗墓只时,盗洞难打,打了破坏土层结构,引人注意,所以都是往下了走,这就代表着倒斗人必须要身体消瘦,才能钻入地底。
所以骨架大的人,一般做不了这一行当的买卖和生意。
叶洋并未着急拿着自己的瓷枕和淘换来了香炉,而是一个人在停车场里转动了起来,虽然他知道这里看上去宝物众多,但是基本上都是假货,专门来打人眼睛的,但是相对的,出了好货,那么是精品的概率也要远远地超出平常。
古董一行,三年不开门,开门出三年,说的就是这一种精品,只不过经历了十几年的古董热,真正的精品宝贝疙瘩已经很少了,完全需要依靠运气。
叶洋走了一会儿过后,在一个摊子旁边停下了脚步,这个摊子上放了几个东西,每一个人路过,都是满脸厌恶的走了过去,其他的摊子少说也围上了不少人,但是这里,却是少得很。
原因无他,这人竟然是个捡骨的,在民间捡骨师是墓葬文化的一种代表,在墓穴进行迁移的时候,如果肉身腐烂,那么捡骨师就要负责把零乱的骨头给重新排列成完整的人形,然后迁到新坟之中,只不过现在,捡骨师很少见了。
做为捡骨师,对人体的骨骼分布了如指掌,而且都有一门自己的绝佳手艺,这个手艺,能够在短短的两三秒之内,将死去几十年的人骨头,重新分布和排列,可以称得上是神乎其技。
随着时代的发展,整个社会的墓葬习俗都在进行一种大的变化,民间相关手艺的老艺人基本上已经消失的差不多了,取而代之的则是另一墓葬文花火葬的兴起,时代交替,新的出现,那么老的就必定要消失,很难说清,这一点无关好坏。
亦不值得人去感慨平生。
捡骨师因为职业的特殊性,所以能够接触到普通人很少接触到的东西,这个捡骨师,头发花白,满脸的沧桑,看上去已经一把年纪了,但是他的手却是出乎人意料的大,虽然大,但是却丝毫不臃肿,反倒时充满了一种力量的流畅与刚健。
在手的旁边,则是两根造形奇特的筷子,两尺长,鹅蛋粗,由纯铜制成,因为时间太长的缘故,在筷子之上,有黑色的油腻以及点点的铜绿,看上去极其奇怪。
叶洋蹲下身子,在这人面前只摆放了两个东西,一个是一本看上去已经泛黄的古籍,而另一个则是浸泡在黄水里面的小儿手臂骨骼。
虽然是骨骼,但是看上去却没有一丁点儿的惨白,反倒时黄玉一般,在水里面,泛着一股盈盈的光泽。
叶洋对于这骨骼没有兴趣,只是颇为诧异的看了一眼这个老人没有想到他还养小鬼。
养小鬼又叫做古曼童,在泰国之中尤其流行,但是中国之内倒是名声不显,泰国法师认为
但是这些东西难说真假,叶洋一向不迷信这些,人定胜天在现实世界的一个笑话,因为每一个人都要受到时机,天资,资源的束缚,但是在内心的世界之中,人定胜天,完全是行得通的。
不过叶洋看重的却并不时这一个骨头,而是那一本黄色的古籍,这一本古籍看上去已经有了很多的时间,或者说是一本残籍,就连封面上都掉了一般,纸张是土黄色的,叶洋将这一本古籍轻轻的拿起来,不由得吃了一惊。
这本古籍看上去并不厚重,只有寥寥数页的样子,但是却别样的沉重,竟然有个小半斤重,他将纸张打开,鼻子微动,没有嗅到纸张的味道,反倒是闻到了一股,类似与羊皮或者是牛皮的皮革味。
他将手指放在纸张之上,微微粗糙的纸张上,摸上去却是无比的光滑,叶洋一惊,当即知道了这古籍的价值,这东西竟然是羊皮纸,羊皮纸在中国其实并不盛行,因为自从东汉以来,蔡伦便在改进的以往帛的基础上,新改制了纸张,两千多年来,这种成本便宜的纸张才是中国主流。
但是,有一些古籍,因为保存的需要,所以并不都是使用这一种纸张做的,蔡伦纸虽然便宜,但是不易保存,而羊皮经过石灰水浸泡过后,脱去羊毛,在拉伸和薄之中打磨,极其耐用,容易保存。
不过因为造价昂贵的原因,这种材质一般只保存最为珍贵的书籍,由此可看这书籍的不凡之处、。
叶洋将书籍轻轻翻开,里面竟然出现了一张张得人体躯干图,而且这图形之中,在人体每一个关节之处,都用特殊的矿石材料进行颜色渲染,虽然不知道经历多少年月,但是依旧崭新如故、
“小伙子,你喜欢这书?”
叶洋正在聚精会神的看书的时候,坐在一边的老人却是看着叶洋笑了起来,叶洋点点头,也没有表现出多大的欣喜或者悲伤,做古董这一行当,最要紧的便是形不外露。
外露者一般都是大肥羊,比熊瞎子还要低一个档次。
看了一会儿叶洋才回答道:“说不上喜欢,只是瞅瞅。”
看了一会儿,叶洋终于知道这古籍上面记载的是什么了,这估计,记载的不是什么孤本,珍本,而是讲究的是捡骨师的注意事项以及特殊技法,捡骨师就算是现在,在台湾地区依旧流行,不过不叫捡骨而是叫做捡金的。
老人为金。
听懂叶洋这样说,老人脸上露出一丝失望,不过也并没有明说,而是暗叹一声道:“小伙子,你若是喜欢的话,我可以把这本书送给你。”
“送给我?”
叶洋一愣,不知道对方葫芦里到底卖的是什么药,这一本书的珍贵程度不用他多说,先不说其材质,来历,作为一脉技法的传承之物,其科研价值无法想象。
最重要的是,这还是捡骨师的传承之物,看这老爷子的架势,一定是和金骨子打了一辈子交道的人,怎么会轻易把这东西放出去。、
似乎是看出了叶洋的疑惑,老人家说道:“你无须想多,我这辈子和金子打交道了六七十年,年轻时也风光过,但是现在这东西却是快要从我手里面断了。”
说话的时候,他指了指,旁边的的筷子器具,满脸的沧桑。
叶洋点点头,似乎有点了解他的想法了,这老人想的也许并不是其他,而是害怕断了传承,现在的年代,捡骨师的行业,想找到一个传人,简直就是比找到一件国宝还难,这样下来,久而久之,他心中牵挂,也算是在常理当中。
不过叶洋看重这一个技法,并不是对于做捡骨师有兴趣,而是看上了这书籍上记载的各种各样的人肉身关节,这些肉身的关节,固然是捡骨师在拼凑骨头时候的必要,但是对于练家子而言,这关节的最大用处,却在于打击敌人。
本来叶洋以为自己从小苦练形意拳,虽然没有掌握多少杀人,伤人的实战技巧,但是他也不是那种想要什么唯我独尊的人,一身技艺也足够应付一些突发状况,安稳生活了,但是没有想到,先是差点掉进悬崖,而后又遇上了五花八门走江湖的后代,一个雨金刚,差点让他一命呜呼。
不知道为何,心中隐隐的有一种感觉,叶洋觉得自己将来遇到的突发状况,会越来越多,所以他心中才有一股危机感。
不过叶洋也有自己内心坚持的底线,他也不忍心欺骗眼前的老人,考虑了一会儿道;“老先生,小子看重这书籍,并不是对于捡骨师有所爱好,而是用作他用。”
老人听了叶洋说的话,口中喏喏,但是最后还是没有说出口,道:“其实你不说,我也想到了。”
叶洋抱歉道:“这是三千块钱。”
说罢,叶洋就朝着背包里面拿钱,他知道暗市之上,机会稍纵即逝,所以从银行取了十万的现金,就是想着能收一点儿货,来补补阴沉棺的亏空。
对于古籍来说,这几年的行价并不高,与其他的字画,玉石之类相比,价格上还有很大的差距,而这古籍,虽然对于捡骨师来说是珍宝,但是职业的特殊性,也代表了,它注定不能被大多数人欣赏,所以叶洋的三千块钱,已经算不错了。
谁曾想,就在叶洋将钱拿出来的时候,老人摆了摆手,拒绝了叶洋的钱,他又开口道:“你不用给我钱,若是你心里过意不去的话。”
他说到这里时候,似乎想到了什么,暗叹一声,不在说话,脸上却是出现了一丝沧桑。
叶洋还不等说话,他又叹息一声说道;“如果你心里过意不去的话,等我归土之日的时候,就来看看我。”
叶洋沉默了一下,之后,点了点头,谁曾想他还没有接着说话,这老人又满是眷恋的看了一眼旁边,浸泡在黄水里面的婴儿骨臂说:“到时候,我就把这个宝贝传给你。”
“宝贝儿?”
叶洋听到他说的这话,只觉得心中一阵恶寒闪现,看着那黄莹莹的婴儿骨臂,实在是想不到这宝贝儿这三个字,是怎么出现在对方的话中的。
“怎么,你看不起我家宝贝孙儿.“
叶洋神色有异,老人家似乎有点儿不高兴,叶洋听到对方说道宝贝孙儿,也不好意思再说什么了,只好点了点头。
“嗯,这才像是我的乖徒弟。”
老人欣慰的一笑,笑声中却带着一股难以诉说的苍凉,之后,他对着叶洋说道:“半月后,你到翠微山找我,老夫算出半月后命决此处,你什么都不要带,将我归葬尘土。”
“翠微山!”
叶洋听到对方这麽说,心中讶异常,翠微山的上清宫,他可是很熟悉的,只不过他一直搞不明白,一个捡骨师为什么要推算出在人家道观中归西,不过,对方刚刚将镇脉之宝传给他,他也不好发出疑问。
“你走吧,记得半月后来翠微山,什么都不要带,看我归尘。”
说完之后,这老人竟然开始直接赶人了,叶洋点点头,退到一边。
等到叶洋走之后,这老人也简单的收拾了一下身前的东西,转身而走,尤其是那个盛放着黄莹莹的骨头的瓶子,他更是珍重而又宝贵的抱在怀中,外面风大了,虽有太阳,但是风声依旧凌厉,风气尚属严寒,他就把自己的衣服解开,将透明的坛子抱进怀中,缓缓离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