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冒充的丈夫 1 我真的没病

小说:被冒充的丈夫 作者:升兮兮 更新时间:2024-09-27 16:32:15 源网站:平板电子书
  我怀疑我的丈夫不是本人。

  我是说有人冒充了他。

  而冒充他的东西很可能不是人。

  我知道现在21世纪没有人相信这些灵异神怪了,但是我没有疯,真的。

  当然除了我之外,其他人都认为我疯了。

  “阿臻……你最近有去赵医生那里拿药吗?哦,妈妈不是那个意思……妈妈只是很久没陪伴你了,要不妈妈陪你去……”母亲尽量委婉温柔地劝我,脸上满是小心翼翼生怕刺激到我一点。

  你看吧我就说,在把我的猜测告诉母亲之后,哪怕我的亲生母亲也不相信我,她认为我的病犯了。

  “妈……我觉得弟弟的病好像严重了好多,刚才他的眼神好涣散……”

  在我气愤地把门摔上离开母亲家时,我听到嫂子这样和妈妈说。

  好吧,刚才我是说了一点谎,实际上我有一点精神疾病,但是很轻,就一点精神分裂。

  我为了我的爱人每天坚持吃药,已经好的差不多了,连赵医生都说我很快就可以和正常人一样了,所以绝对不是精神分裂的问题。

  就是我最严重的时候也没有觉得温明承不是人啊!

  他是我爱了十几年的人,从少年的青梅竹马到结婚,我数次精神分裂和抑郁症想要结束生命都是被他救下的,我怀疑自己也不可能怀疑他啊!

  现在每天出入我家,自称我丈夫的“温明承”根本不是真的温明承,虽然他们长相一样、身材一样、性格一样、习惯一样,就连在床上……该死,说不清了。

  但是请相信我!!

  “我不信。”男人推了推鼻梁上的眼镜,严厉地目光把我从上到下扫射了一遍。

  我仿佛一个小学生一样条件反射地坐直了身体,听了这话我立马反驳:“你凭什么不信?我说的都是真的,他真的不是他,你不知道我每天看到他都心里发慌,明承不知道是不是已经被他害了……”

  赵医生抬手打断我,随后他深沉地叹了口气,两指在眉心捏了捏,这个角度我能看到他眼角的皱纹。

  他才三十出头,接诊我这些年老了很多,我大概真的让他忧心了。

  我忽然失去了说话的力气,但是不被信任的痛苦仍然灼烧着我,我的手无力地垂在膝盖上,“但是我真的没有骗你们……”

  “我相信你。”

  我的眼睛一亮,倏的抬起头来,仿佛看到了希望,可惜赵医生下一句话就又给我泼了一盆冷水。

  “但是你这段时间吃药了吗?”

  “我……”

  我脑子一懵,心虚地再次低下头。

  答案已经很明显了。

  赵医生足足一分钟没有说话,他的下颚紧绷,看起来很生气,随后他粗鲁地起身从后面的药柜拿出几盒药又倒了一杯水,沉着声说:“你觉得我可以相信你吗?”

  赵医生是明承给我找的私人医生,这些年来他为了治疗我连办公室都时刻备着药物,还会算着我吃完的时间,有时候半夜了也会去敲我家房门给我送药。

  我好久没有吃药了,我对不起他的苦心。

  但是不是我故意不吃的。

  实在是我没有心思。

  就是说谁发现了自己老公换人了不会害怕啊?!

  每天和你睡一张床的都不知道是什么东西,就问你怕不怕?!

  正常人都要吓疯了好吗?更何况我还有点精神疾病,当然就一丢丢。

  可惜赵医生也不相信我了,我把药拿过来含在口中,仰头张开口喝他喂给我的水,把药吞了下去。

  因为我不好好吃药,这世界上最相信我的两人也不信我了。

  我还能对谁说呢?没有人信我了,报警说我的新婚丈夫被鬼冒充了吗?

  警察也会觉得我有病,然后把我温柔地送回那东西的身边,我虽然有病但是我不傻。

  我只能回家。

  但是我又不敢回家,至少不能在工作日的下午5:25之前回家……

  *

  几天前。

  裕华城临海,初夏的时候海风温凉潮湿,上午早雾散去以后,花草的味道随着风温柔地进入室内,清香沁脾。

  这样的季节太适合睡懒觉了,我睡到上午九点多才起床,因为睡得好,身体都仿佛轻盈了很多。

  像现在大多是青年一样,手机是我最好的朋友,醒来以后第一件事就是查看手机消息。

  “惊!知名导演出轨干儿子!”

  “害怕!新型猪瘟正在美国蔓延!”

  “惊!特大交通事故,交警提醒您……”

  我面无表情地把这些震惊体都删掉,点进聊天软件。

  明承:早餐在厨房,一定要热了再吃,你肠胃不好不要喝牛奶,不舒服要给我打电话,房门记得上锁……

  我看了下时间,七点三十五。

  那个时间我还在睡,但是明承已经亲自给我做好了早餐准备出门了。

  温明承,我的初恋,我的爱人,我的新婚丈夫。

  他美貌高大,出身高贵,并且永远温柔,对我无微不至,无论我多么娇气任性又多么脆弱不健康,他都温情如初。

  我从未在他的身上看到负面情绪,他对我好像有用不完的耐心和爱,从小学到中学到大学到相爱结婚。

  我享受他的爱,我也爱他。

  我要永远和他在一起。

  我快乐的幻想着,这个时候,手机忽然咯噔了一下。

  明仪:画展定在下个月了,你确定能在我哥生日之前办起来?你还有多少画没完成?

  是温明仪,明承的妹妹,我的小姑子,我们三个一起念的书,小时候我常常欺负她,谁知长大后她成了体育生,还是练拳击的,力气比我一个病弱的男人都大,真是风水轮流转……

  明仪:喂,看到回话,你小子不会还没起床吧?

  我连忙回复她:起了起了,正在画呢,保证能完成,也就……也就剩下两幅就完成了。

  明仪:只有两幅了?算你小子识相。

  笑死,剩下二十不止。

  但是我敢这么跟练拳击的女人撒谎,就是因为我丝毫不慌。

  因为剩下的是我要留到最后去认真画的,也是我最爱的最擅长的明承的画像。

  他的身躯他的脸在我的脑海中深刻无比,自然成像,我不需要他站着做我的模特也可以画出。

  实际上我一直在画他,从少年时,站在操场上的他,在音乐教室拉大提琴的他,教室里撑在脸偷偷假寐的他,毕业晚会上的他。

  每一个都光芒灿烂,美丽迷人。

  青春期的时候,别的男生都在讨论那个女生最漂亮,而我在本子上偷偷画他。

  他的形象印在我的脑海中,描绘在纸上,藏在我的心里。

  直到后来高中毕业后的暑假,他在我家玩,无意中翻出了我的心思。

  温明承的画像散落一地,我站在门口窘迫地说不出话,眼泪几乎瞬间掉了出来,我从来不哭,都不知道自己可以哭得这么快。

  而他直直地看着我。

  少年眸光灼热逼人,好像能把我的灵魂扒出来看,他来到我身边,一只手还拿着我画的那些画。

  他很受欢迎,很多人喜欢他,学校的女生几乎都给他送过情书……我,我一个同性,无地自容。

  但下一刻他抱住我,嘴唇印在我的唇上。

  “放心喜欢我吧阿臻,我也喜欢你……”

  我惊讶不已。

  现在我也惊讶不已。

  因为我打开门的时候,发现本该上班了的明承居然在客厅。

  他身上还穿着西装,脚上是哑光的皮鞋,左手手腕上带着我给他选购的蓝宝石劳力士趁得肤色雪白,右手拎着男款手提包,我知道里面是他的笔记本电脑和钢笔,英俊的侧脸能看到高挑的鼻梁,肌肤冷白,仿佛白玉雕像。

  他就这么站在客厅正中央,一动不动。

  我痴呆了十几秒,视线在墙上的钟表和我的手机屏幕上看了好几遍。

  九点五十九分。

  “叮叮叮——十点到了,大哥起床吧,别真画完了。”

  我的闹钟忽然响起来了,吓了我一跳。

  很好现在十点了,平常明承不到八点就去上班了。

  而现在他像个木偶一样一动不动。

  好在闹钟的声音似乎惊扰到了他,我看到他的身形顿了一下,缓慢地转过身来。

  明承是长得很好看的,哪怕相处了十多年,我也时常为他的外貌惊艳失神。

  男人站在客厅中央,眉目深邃,鼻梁挺拔,唇角带着自然的微微上挑,不笑也笑三分,发如墨肤如雪,外面此时正是花团锦簇的时候,但小庭院一院子的春光却都被他比了下去。

  他直直的看着我,半晌才叫我的名字,不认我了似的还矫情地带了个疑问的尾音,“阿臻?”

  我当时没觉得他的语气有什么,只觉得他眼神怪异,仿佛有暗光流动,尖锐而晦暗不明,像深林野兽,我一接触到就头皮一麻,脊背发凉。

  后来我才意识到那是我作为生物的求生本能,但是当时我只觉得他是温明承所以没放在心上,还愚蠢地以为冷风吹了我。

  “明承?”我走到他身边,抬手很亲密地捧他俊美的脸,“你怎么没去上班?现在十点了?你干嘛穿着衣服站在客厅?”

  他似乎被我的三连问问住了,垂眸看着我的眼睛微微动了一下,随后他把手提包扔到沙发上,环抱住我的腰把脸埋在了我的脖子里。

  我看不到他的眼睛了。

  “我今天上午不想上班了,我给你做饭好吗?你早上有吃的吗?”他的手很大,在我的背上摩挲,我感觉到他的指尖冰凉,指腹和指甲轻轻地在我的皮肉上滑动。

  我没由来地觉得很不舒服,他摸过的地方起了一片鸡皮疙瘩。

  但他是温明承啊!摸摸我算什么?再亲密的事我们也做过。

  我把心里升起的异样感打散,笑着反手抱住他,“你不是给我烤了香蕉片吗?我当然有吃的。”

  在我背上摩挲的手忽然一顿。

  但只是一秒就恢复自然,温明承声音仍然温哑迷人:“是啊,我刚刚忘记了……”

  我却笑不出来了。

  我不知道出于什么心思,将三明治说成香蕉片,但是他没有听出来……

  上午十一点,温明承在厨房炖汤。

  土鸡汤香醇中带着甜,从厨房飘在我的鼻端勾引我。

  他还是喜欢清水炖鸡,还是喜欢烤的虾仁,烤面包的时候也把最酥脆的地方先掰下来给我吃,还是挽起左边袖子,不挽右边袖子。

  也还是习惯在饭前先看着我喝一碗汤。

  我低头慢悠悠地喝完他喂过来的一碗鸡汤,他最喜欢这样拿着汤碗或者水杯亲手喂我喝。

  果然是明承,我刚刚居然有一瞬间觉得他奇怪,我真是太奇怪了,难道我的病又犯了?

  实际上我的脑子里还在回顾刚才香蕉片和三明治的事,但是我做下的结论是:

  吃完饭一定要吃治疗我精神病的药。

  抱着这样的心思,我吃饭都比平常快了,不到十分钟就吃完半碗饭,还吃了好多口菜,我身体很差,又常年吃药,平常实际上没什么胃口。

  但吃着吃着我发现明承今天似乎更没有胃口,他的筷子在米饭上移动了没几次,这十分钟似乎只吃了两口米饭,而且吃下去的时候脸色明显不是很好,侧脸紧绷,修长的眉头微微蹙着,甚至嘴唇微微发紫,喘不过气来似的。

  他这个样子有点惨,让我想到了电视中噎住的小孩,还有那个……水母立克法?呃,海姆立克法?

  我的天!

  我腾的一下站起来,“明承,你是不是没事吧?你是不是憋气啊?你……哎?干嘛还穿着西装啊,领带还这么紧,赶紧脱了……”

  我是个急性子,做起事来手比脑子还快,见我最爱的明承不舒服更是忍不了一秒,火急火燎地就去扒他的西装领带。

  领带系在衬衫领子外面,我动作难免将他的领子也揭开一些。

  ……

  …………

  一秒,两秒,十几秒钟过去。

  我呆在原地,愣愣地看着自己的手。

  白皙的手上沾满已经乌黑的血,温明承的衬衫下的脖子上一条狰狞的伤口正汩汩流血,在我掀开他的衬衫领口的一瞬间,鲜红的血激射而出。

  仿佛喷泉一样,我脑子里懵懵地想。

  鲜血冲破乌黑的旧血浆,肉眼可见的速度蔓延他的半个身子,血流从他深色的西装裤低下去,染红了暖色的地毯。

  而温明承居然很淡然地坐着,一双手伸向喷泉一样的脖子,优雅地给自己系领带,他的声音从他破了口子的喉咙溢出,每说一个字血就喷出一股,“你刚刚弄痛我了,阿臻。”

  他甚至还是温和的,带着撒娇意味的语气。

  转过头来看我的眼睛长睫浓密。

  底下的眼球没有黑眼珠。

  我听到自己发出此生最尖锐的惊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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