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往往是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可是这世上从来不乏夜行者。
夜行者,出于各种目的,但有一点可以确定:为弥补白天的过失而出现在黑夜的人是失败的,只能算是白日的淘汰者,被丢到他们所以为暗无天日的时间之洞里,以为黑夜是绵绵无绝期的,是来得及拾起遗落的,是能够借助他人沉睡的时刻达成比漫长白日更多的成就的,直到黑夜过去,太阳复又出现,才发现黑夜也转瞬即逝,黑夜来临前的安然自若不过是自我安慰。
真正的夜行者是为黑夜而生的,黑夜于他们不是白天,黑夜有黑夜不同的意义。黑夜消退了他们的皮囊,白天的时候他们或是慵懒的,或是压抑的,或是一样的勤勉的,然而一到晚上他们就解脱了,他们是自由而狂放的,他们是神经紧绷的,是寻找猎物的。他们沉溺于狂欢中,狂欢或是肉体的,或是精神的,或是血肉横飞的,总之是令人兴奋的。他们从悄无声息到喧嚣复归至悄无声息,是豹子似的。
赵佶不是豹子。他既不会武功又无人保护,照理说该是个猫;可惜他是细瘦而脆弱的,是跑不过王初梨的宠物猫的,因此他不过是个人。大多数人类是不适宜在黑夜生活的,黑夜于平庸的人类是过于危险的。没有王烈枫保护的赵佶随时可能遇险,这一点,他是知道的。
于是赵佶又碰上麻烦了。
他实在没想到,今天也只是照例吃了东西,散散步吹吹风乘个凉(乘凉好像是夏天的词呢——现在已经很冷了,死了可能会更冷吧,他想),走到桥边,准备边走边吃栗子的时候,突然就被袭击了。
王初梨的箭,闪着寒光,卷着烈风,朝着他的喉咙——
鲜血顺着被撕裂的皮肉,扯开似的飞溅出来。
他这辈子还能吃上热的栗子吗?
“当!”
是两种的金属相碰撞,发出的巨大声响,相持了好一会儿,抓挠似的,发出爆发出火星的,叫人无法忍受的刺耳声音。
咣当。
两支箭折成四段,在赵佶身后几步处,跌落在地。
赵佶呆立在原地。
箭从他的脖子处擦过去,隔着衣服,蹭破了皮肉。箭是冰冷的,箭过后却是滚烫的。
王初梨的箭所指的目标,乃是射往赵佶的一支箭。
“往西三步。”她说,“树上有人。”
“西是哪?”
“往左三步。”
赵佶照她说的做了。
她嗖地一箭过去。
弩箭闪电一样劈过去,劈过层层叠叠的树叶,折断一根根树枝,猎犬似地往里扑,扑进深不可测的黑夜,惊起蝙蝠和鸟,自树的顶端出现。
然而就这样一支箭过去,却没有听到别的声音。也没有箭落地的声音。
王初梨放下了手,神色凝重地看着那个方向。
赵佶听着自己的呼吸声。然后他问:“是跑了么?”
王初梨点头:“但是箭不会偏。”
“死了?”
“怎么会?我想问问他的来头,没想到他还能跑——”王初梨朝上伸展着双手,然后松松垮垮地放下来:“算了,再深究,可就赶不上今天的剧啦。”
“……咦?”
王初梨笑嘻嘻地:“怎么啦,在想我怎么没有追上去吗?”
也许完颜晟可以称得上是只豹子。他生在长白山,长在长白山,自记事起就没生过病。契丹族在琴棋书画上或许欠缺些,射御骑是绝对精通。
完颜晟身材高大,结实有力,站着的时候很少有人能平视他,可惜他总是跪着。他肤色偏深,五官硬朗,一双金色的眼睛炯炯有神,看起来非常精力旺盛。实际上他的思想并不复杂,而且非常喜欢小孩子。可女真族的小孩子见了他,往往像见了凶神似的总是哭,他只得悻悻地将他们放下,小孩子马上躲到父母身后。
完颜晟运气一向不好,因此对于恶意是习以为常的。从投胎开始就输在起跑线,没当成太子。好在他神经大条,不觉得愤恨,他确实从小就打不过自己兄长,也就服气了。
一年前,恰逢女真上元节,他闲来无事,想到了自小就开始策划的南下行动。周围人总说汉人的食物很好吃,馋了很多年的他一念及此,干脆钻了个空子,带了堆盘缠溜出来,一路南下到了汴京,准备体验几天汉人的生活然后回去。
然而他觉得他们有点突破自己的底线。
初到汴京,没来得及歇脚,一位老太太就在光天化日下倒在他的车前。
他十几年的骑马经验告诉他,这马车可绝对没撞到她,然而人们纷纷围了过来,老太太抱着他的大腿大声嚷嚷:“我摔坏啦!我要死啦!”
他费力地用汉语解释了半天,人们看他高大神奇的样子,根本不信,何况他是女真人。最后他愤恨地掏出好几锭的金子——为了方便携带,他把银子都换了金。老太太一见金子两眼放光,腿脚也好了,死也不死了,一溜烟地跑了。
完颜晟用不甚标准的汉语指着老太太朝着人群说:“你们看,她是骗子!”
没人理他,可能围观群众也是共犯。只是他抬起手的时候腋下一凉,没有太在意。
一转头,他的盘缠被顺走了。
这使他在未来的几十年一直保持警惕。
完颜晟愣了半天,悲从中来:“好歹给我留点回家钱啊,你们这些汉人!”
可是没钱没法,他只能向讨厌的汉人低头,至少要攒够钱回去。
这时候他才知道自己之前有多么挥金如土——他根本攒不够回去的钱。他身无分文,又不懂得怎么挣钱,在长白山,他每天按时吃饭,想吃什么,提出来,就有什么。实在不行就决斗,赢的人就能得到想要的。
而在这里,他甚至连竞争的机会都没有。
虽然他的外貌不像是异族,甚至是符合当下的审美的,可以算是个不怒自威的美男子,即使不看脸,看到他健壮的体魄,大部分体力工作还是可以胜任的;然而他不会说汉话,因此一旦蹩脚的语言迸出来,别人一听,眉头一拧,换上抱歉的微笑:“不好意思,想打听一下,您不是本地人哪?”
完颜晟语言天赋不错,他有自信能用两个月学会说汉话,但是他不能确定自己会否在此之前吃上饭。
他的身份也不能用。没有钱的异乡人,越是位高权重,越是人人喊打。
很奇怪地,无论他到哪里,都会被拒绝。
他想,如果一个女真人想混入汉人的生活,实在是非常困难的事情。他们不见得有什么伟大之处,然而排外的本事却是数一数二。
后来他毅然决然想出城上山抓点小动物,干脆做野人去,然而到出城的时候,自己莫名其妙又变成城里人了——守卫不让他出门,于是这个计划也失败了。
强壮如他也抵不住大半个月没有东西吃,他的身体很快地垮下来,他变得很虚弱了。
他没想过,自己一个堂堂女真族的皇子,居然会以饿死告终。
谁会想到他会独自在千里以外的此地?想找,都毫无头绪。
流浪十几天后,他终于被收留了。
“喂,醒醒。”中年人踢了他一脚。
他迷迷糊糊地睁开眼,冰凉的秋雨打在他的脸上。
眼前的中年人撑了把伞,伞面的破洞加起来几乎占了三分之二面积,因此并没有挡到雨。
他在一户人家的门口睡着了。那户人家看起来很大,然而非常破败,除了有一间空旷的大房以外,贫穷程度几乎与他无异,但这是他们能在此生活的凭证。
“啊,我这就走。”他揉揉眼睛。他习以为常。
“你把我家门碰坏了,怎么赔?”
他有点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啊?”
那中年人似乎是努力在回想什么,眼珠子转了一下,对他说:“到我家,缺人干活。”
完颜晟近来不太相信无端的善意,然而此刻他不得不相信,甚至他有点想感激涕零地对他说,你就是我的再生父母。
他已经不在意自己的贵族身份。他承包了从做饭打扫采购到干农活的所有事情,照顾一家九口——两个老人、两个中年人、两个媳妇、两个小儿子,一只母鸡;回报是每顿可以吃一碗白饭和每个月几个铜板。
他大概是知道为什么这家人如此落魄了;在他来之前他们在三年内有打理过屋后的这块地吗?长白山土地贫瘠,却也能种出东西;这边的土地肥沃,却颗粒无收。
然而他还是很乐于做这些事情,饭是不够的,但是可以活着。活着,离回去也就不远了。
然而现实很残酷。一天几个铜板的生活,虽然还是可以吃到好吃的(他依然觉得第一天到这里时候来到的州桥夜市的美食便宜得不要钱,只是汉人太抠,给钱太少),然而他打听了一下,如果他要骑马回北方,那么如果马能一路跑到家而不累死,他大概需要工作两百年来买一匹马;而坐车越往北越贵,本来和前一个说得好好的价钱,一见他不是本地的,立刻把价格往上抬,保守估计要干活三百年。这使他感到绝望。
他希望有什么一劳永逸的方法让自己在短期内获得一大笔钱。
“我武功很好,汴京城有没有可以赚钱的地方?”完颜晟放下碗。
他已经能够和人熟练交流,每天买菜的时候,他就疯狂学习汉话,到后面他甚至能够砍价,然后攒下钱来。
但是他明白这是不够的。
老太太没听见似的,慢悠悠地说:“今天马桶刷了吗?”
小孙子说:“哇!你会武功!我要看我要看!”被二媳妇抱在怀里捂住嘴。
这家中的成年男性似乎有了危机感,也许他们一开始就在担心。
把他捡回家的大儿子说了句:“别想些没用的。”
大媳妇白了大儿子一眼:“文绉绉的大道理背了几句,自己听得懂吗?好吃懒做的!”
大儿子讷讷地低下头吃饭。
完颜晟沉默了一会:“如果我得了钱,我们对半分。”
饭桌上再度陷入沉默。
二儿子说:“三七开。”
完颜晟说:“成。”
二儿子敲敲碗说:“那你明天出去找找。”
完颜晟一愣:“可是,没有人愿意留我做事啊。”
大媳妇冷笑道:“哪有这种差事?不就想放一天假?这没用的东西,没人要的,在这家里还学会偷懒了!”
直到一位大人托人来这里。
来者看上去也是仆人的样子,然而穿的衣服镶金滚银,华贵奢侈。
完颜晟第一次见到他,然而这家人似乎不是第一次见了,纷纷跪下叩头,他们不懂礼仪,只能以叩头次数表达自己的尊敬程度。完颜晟想到他们对自己的态度,和对眼前人的态度,判断出:大概是很尊贵的人了。
虽然他心里有一丝不安,但这不安也伴随着奇异的盼望。
“你是——”那人向着完颜晟,“你叫什么?”
完颜晟一愣。似乎这几个月,他们都喊他“喂”。
他几乎都忘记自己的本名了。
但他也并不想透露,于是脑子一转:“丁磊。”
“哦。我家大人需要你帮他做点事,干得好,重重有赏。”
他似乎只是程序性地问问,并不关心后续。
“可以,什么都行。”完颜晟忙道。
“我家大人叫你杀个人。”
举家沉默,气氛诡异。
大媳妇狠狠地打了大儿子一下:“你找了个什么人?!你怎么找的人?”
二媳妇吓得紧紧抱住儿子,整个人发抖。
然而完颜晟不是有意要做杀手的,在知道他要杀的人是什么身份之前,他所得到的信息,只是一张画像而已。
画像上的人正是赵佶。
看到他身边的王烈枫的时候,完颜晟顿觉此人不好对付,他身上有沉默而坚韧的气质,杀气被很好地掩藏起来,但他嗅得到那种若隐若现的血腥。
完颜晟会打猎,懂得追踪猎物,也懂得等待。
然而在他中箭的瞬间,他是吃惊的——要躲过他的箭,除非早已知晓他的动向,只等他一箭过来——一箭截断他的,一箭指向他——他万万没想到自己在刹那间就从猎人变为被猎捕的兽,那猎人还是一个美丽的少女——并且,他中箭了。
他满脑子钱,从未想过自己会失败。
或者说,这样的开价已让他可以冒足够巨大的风险。
夜行者,出于各种目的,但有一点可以确定:为弥补白天的过失而出现在黑夜的人是失败的,只能算是白日的淘汰者,被丢到他们所以为暗无天日的时间之洞里,以为黑夜是绵绵无绝期的,是来得及拾起遗落的,是能够借助他人沉睡的时刻达成比漫长白日更多的成就的,直到黑夜过去,太阳复又出现,才发现黑夜也转瞬即逝,黑夜来临前的安然自若不过是自我安慰。
真正的夜行者是为黑夜而生的,黑夜于他们不是白天,黑夜有黑夜不同的意义。黑夜消退了他们的皮囊,白天的时候他们或是慵懒的,或是压抑的,或是一样的勤勉的,然而一到晚上他们就解脱了,他们是自由而狂放的,他们是神经紧绷的,是寻找猎物的。他们沉溺于狂欢中,狂欢或是肉体的,或是精神的,或是血肉横飞的,总之是令人兴奋的。他们从悄无声息到喧嚣复归至悄无声息,是豹子似的。
赵佶不是豹子。他既不会武功又无人保护,照理说该是个猫;可惜他是细瘦而脆弱的,是跑不过王初梨的宠物猫的,因此他不过是个人。大多数人类是不适宜在黑夜生活的,黑夜于平庸的人类是过于危险的。没有王烈枫保护的赵佶随时可能遇险,这一点,他是知道的。
于是赵佶又碰上麻烦了。
他实在没想到,今天也只是照例吃了东西,散散步吹吹风乘个凉(乘凉好像是夏天的词呢——现在已经很冷了,死了可能会更冷吧,他想),走到桥边,准备边走边吃栗子的时候,突然就被袭击了。
王初梨的箭,闪着寒光,卷着烈风,朝着他的喉咙——
鲜血顺着被撕裂的皮肉,扯开似的飞溅出来。
他这辈子还能吃上热的栗子吗?
“当!”
是两种的金属相碰撞,发出的巨大声响,相持了好一会儿,抓挠似的,发出爆发出火星的,叫人无法忍受的刺耳声音。
咣当。
两支箭折成四段,在赵佶身后几步处,跌落在地。
赵佶呆立在原地。
箭从他的脖子处擦过去,隔着衣服,蹭破了皮肉。箭是冰冷的,箭过后却是滚烫的。
王初梨的箭所指的目标,乃是射往赵佶的一支箭。
“往西三步。”她说,“树上有人。”
“西是哪?”
“往左三步。”
赵佶照她说的做了。
她嗖地一箭过去。
弩箭闪电一样劈过去,劈过层层叠叠的树叶,折断一根根树枝,猎犬似地往里扑,扑进深不可测的黑夜,惊起蝙蝠和鸟,自树的顶端出现。
然而就这样一支箭过去,却没有听到别的声音。也没有箭落地的声音。
王初梨放下了手,神色凝重地看着那个方向。
赵佶听着自己的呼吸声。然后他问:“是跑了么?”
王初梨点头:“但是箭不会偏。”
“死了?”
“怎么会?我想问问他的来头,没想到他还能跑——”王初梨朝上伸展着双手,然后松松垮垮地放下来:“算了,再深究,可就赶不上今天的剧啦。”
“……咦?”
王初梨笑嘻嘻地:“怎么啦,在想我怎么没有追上去吗?”
也许完颜晟可以称得上是只豹子。他生在长白山,长在长白山,自记事起就没生过病。契丹族在琴棋书画上或许欠缺些,射御骑是绝对精通。
完颜晟身材高大,结实有力,站着的时候很少有人能平视他,可惜他总是跪着。他肤色偏深,五官硬朗,一双金色的眼睛炯炯有神,看起来非常精力旺盛。实际上他的思想并不复杂,而且非常喜欢小孩子。可女真族的小孩子见了他,往往像见了凶神似的总是哭,他只得悻悻地将他们放下,小孩子马上躲到父母身后。
完颜晟运气一向不好,因此对于恶意是习以为常的。从投胎开始就输在起跑线,没当成太子。好在他神经大条,不觉得愤恨,他确实从小就打不过自己兄长,也就服气了。
一年前,恰逢女真上元节,他闲来无事,想到了自小就开始策划的南下行动。周围人总说汉人的食物很好吃,馋了很多年的他一念及此,干脆钻了个空子,带了堆盘缠溜出来,一路南下到了汴京,准备体验几天汉人的生活然后回去。
然而他觉得他们有点突破自己的底线。
初到汴京,没来得及歇脚,一位老太太就在光天化日下倒在他的车前。
他十几年的骑马经验告诉他,这马车可绝对没撞到她,然而人们纷纷围了过来,老太太抱着他的大腿大声嚷嚷:“我摔坏啦!我要死啦!”
他费力地用汉语解释了半天,人们看他高大神奇的样子,根本不信,何况他是女真人。最后他愤恨地掏出好几锭的金子——为了方便携带,他把银子都换了金。老太太一见金子两眼放光,腿脚也好了,死也不死了,一溜烟地跑了。
完颜晟用不甚标准的汉语指着老太太朝着人群说:“你们看,她是骗子!”
没人理他,可能围观群众也是共犯。只是他抬起手的时候腋下一凉,没有太在意。
一转头,他的盘缠被顺走了。
这使他在未来的几十年一直保持警惕。
完颜晟愣了半天,悲从中来:“好歹给我留点回家钱啊,你们这些汉人!”
可是没钱没法,他只能向讨厌的汉人低头,至少要攒够钱回去。
这时候他才知道自己之前有多么挥金如土——他根本攒不够回去的钱。他身无分文,又不懂得怎么挣钱,在长白山,他每天按时吃饭,想吃什么,提出来,就有什么。实在不行就决斗,赢的人就能得到想要的。
而在这里,他甚至连竞争的机会都没有。
虽然他的外貌不像是异族,甚至是符合当下的审美的,可以算是个不怒自威的美男子,即使不看脸,看到他健壮的体魄,大部分体力工作还是可以胜任的;然而他不会说汉话,因此一旦蹩脚的语言迸出来,别人一听,眉头一拧,换上抱歉的微笑:“不好意思,想打听一下,您不是本地人哪?”
完颜晟语言天赋不错,他有自信能用两个月学会说汉话,但是他不能确定自己会否在此之前吃上饭。
他的身份也不能用。没有钱的异乡人,越是位高权重,越是人人喊打。
很奇怪地,无论他到哪里,都会被拒绝。
他想,如果一个女真人想混入汉人的生活,实在是非常困难的事情。他们不见得有什么伟大之处,然而排外的本事却是数一数二。
后来他毅然决然想出城上山抓点小动物,干脆做野人去,然而到出城的时候,自己莫名其妙又变成城里人了——守卫不让他出门,于是这个计划也失败了。
强壮如他也抵不住大半个月没有东西吃,他的身体很快地垮下来,他变得很虚弱了。
他没想过,自己一个堂堂女真族的皇子,居然会以饿死告终。
谁会想到他会独自在千里以外的此地?想找,都毫无头绪。
流浪十几天后,他终于被收留了。
“喂,醒醒。”中年人踢了他一脚。
他迷迷糊糊地睁开眼,冰凉的秋雨打在他的脸上。
眼前的中年人撑了把伞,伞面的破洞加起来几乎占了三分之二面积,因此并没有挡到雨。
他在一户人家的门口睡着了。那户人家看起来很大,然而非常破败,除了有一间空旷的大房以外,贫穷程度几乎与他无异,但这是他们能在此生活的凭证。
“啊,我这就走。”他揉揉眼睛。他习以为常。
“你把我家门碰坏了,怎么赔?”
他有点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啊?”
那中年人似乎是努力在回想什么,眼珠子转了一下,对他说:“到我家,缺人干活。”
完颜晟近来不太相信无端的善意,然而此刻他不得不相信,甚至他有点想感激涕零地对他说,你就是我的再生父母。
他已经不在意自己的贵族身份。他承包了从做饭打扫采购到干农活的所有事情,照顾一家九口——两个老人、两个中年人、两个媳妇、两个小儿子,一只母鸡;回报是每顿可以吃一碗白饭和每个月几个铜板。
他大概是知道为什么这家人如此落魄了;在他来之前他们在三年内有打理过屋后的这块地吗?长白山土地贫瘠,却也能种出东西;这边的土地肥沃,却颗粒无收。
然而他还是很乐于做这些事情,饭是不够的,但是可以活着。活着,离回去也就不远了。
然而现实很残酷。一天几个铜板的生活,虽然还是可以吃到好吃的(他依然觉得第一天到这里时候来到的州桥夜市的美食便宜得不要钱,只是汉人太抠,给钱太少),然而他打听了一下,如果他要骑马回北方,那么如果马能一路跑到家而不累死,他大概需要工作两百年来买一匹马;而坐车越往北越贵,本来和前一个说得好好的价钱,一见他不是本地的,立刻把价格往上抬,保守估计要干活三百年。这使他感到绝望。
他希望有什么一劳永逸的方法让自己在短期内获得一大笔钱。
“我武功很好,汴京城有没有可以赚钱的地方?”完颜晟放下碗。
他已经能够和人熟练交流,每天买菜的时候,他就疯狂学习汉话,到后面他甚至能够砍价,然后攒下钱来。
但是他明白这是不够的。
老太太没听见似的,慢悠悠地说:“今天马桶刷了吗?”
小孙子说:“哇!你会武功!我要看我要看!”被二媳妇抱在怀里捂住嘴。
这家中的成年男性似乎有了危机感,也许他们一开始就在担心。
把他捡回家的大儿子说了句:“别想些没用的。”
大媳妇白了大儿子一眼:“文绉绉的大道理背了几句,自己听得懂吗?好吃懒做的!”
大儿子讷讷地低下头吃饭。
完颜晟沉默了一会:“如果我得了钱,我们对半分。”
饭桌上再度陷入沉默。
二儿子说:“三七开。”
完颜晟说:“成。”
二儿子敲敲碗说:“那你明天出去找找。”
完颜晟一愣:“可是,没有人愿意留我做事啊。”
大媳妇冷笑道:“哪有这种差事?不就想放一天假?这没用的东西,没人要的,在这家里还学会偷懒了!”
直到一位大人托人来这里。
来者看上去也是仆人的样子,然而穿的衣服镶金滚银,华贵奢侈。
完颜晟第一次见到他,然而这家人似乎不是第一次见了,纷纷跪下叩头,他们不懂礼仪,只能以叩头次数表达自己的尊敬程度。完颜晟想到他们对自己的态度,和对眼前人的态度,判断出:大概是很尊贵的人了。
虽然他心里有一丝不安,但这不安也伴随着奇异的盼望。
“你是——”那人向着完颜晟,“你叫什么?”
完颜晟一愣。似乎这几个月,他们都喊他“喂”。
他几乎都忘记自己的本名了。
但他也并不想透露,于是脑子一转:“丁磊。”
“哦。我家大人需要你帮他做点事,干得好,重重有赏。”
他似乎只是程序性地问问,并不关心后续。
“可以,什么都行。”完颜晟忙道。
“我家大人叫你杀个人。”
举家沉默,气氛诡异。
大媳妇狠狠地打了大儿子一下:“你找了个什么人?!你怎么找的人?”
二媳妇吓得紧紧抱住儿子,整个人发抖。
然而完颜晟不是有意要做杀手的,在知道他要杀的人是什么身份之前,他所得到的信息,只是一张画像而已。
画像上的人正是赵佶。
看到他身边的王烈枫的时候,完颜晟顿觉此人不好对付,他身上有沉默而坚韧的气质,杀气被很好地掩藏起来,但他嗅得到那种若隐若现的血腥。
完颜晟会打猎,懂得追踪猎物,也懂得等待。
然而在他中箭的瞬间,他是吃惊的——要躲过他的箭,除非早已知晓他的动向,只等他一箭过来——一箭截断他的,一箭指向他——他万万没想到自己在刹那间就从猎人变为被猎捕的兽,那猎人还是一个美丽的少女——并且,他中箭了。
他满脑子钱,从未想过自己会失败。
或者说,这样的开价已让他可以冒足够巨大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