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钥匙打开了门锁,进了房间,荆志国没有开灯,也并没有睡到床上去,而是倚在写字台旁的一个小沙发上,闭着眼睛稍事休息了一下。这几天,委实把个荆志国累得够呛。从讲武堂出来也多少年了,一路打拼过来,身体状况依然很好,走起路来还是噌噌的,很有那种律动感,这当然是跟他的底子好有关。想当年在讲武堂,那可真是响当当的荆志国!不但各科成绩都走在前面,那体能方面的训练科目也都是呱呱叫!无论是长途拉练,长跑短跑,还是格斗搏击,他都没有落后的时候。反应迅疾,身体修长敏捷而协调,特到是心理素质!荆志国很少有心谎气短的时候。荆志国对自个儿在近身搏击方面的造诣感到自豪。也是因为这方面的技能才得以被大帅看中,留在身边当了参谋。多年来,只要时间允许,他每天早上总是要练练功的。冷不丁看上去,荆志国就是一个干净利落,行动爽利的军人,从没有人听说荆志国生过病,除了那次受伤住院。那次也算不上病,而是伤,伤和病应该是两回事儿。其实,这些个只是荆志国呈现出的外在的东西,其内在的东西还多着呢!刚强,正义,端庄,宽和,这些人类美好的东西同他的外在呈现共同融合在了他的骨子里。
约摸过了半个钟头,荆志国从沙发上站起身来,在写字台前坐下来,打开台面上的台灯,又掏出钥匙打开抽屉,从里面拿出了一个黑皮本子,翻开到没有字的一页,平铺在干干净净,除了一盏台灯啥也没有的桌面上。他要从头捋一下自个儿的思绪。他拿起了笔,开始在小本子上面写起来。
小本子上出现了这样儿几行字:
汪春坠崖案。
1.交通事故?自杀?他杀?
2.原因?
3.假设他杀,自然界?人类?
4.假设人类,凶手?
根据掌握的情况看,小本子上列出的这些个问题,有的可以回答,有的还无法回答。
对于第一个问题,荆志国认为,汪春不是交通事故死亡,案发现场已经提供了充足的证据。荆志国分析,汪春的车是北向行驶,到达案发地点时,可能发现了异常,于是采取了刹车措施,从现场的情况看,车应该刹住了。因为走在虎头崖那样的险要路段,是谁也不会把车开得飞快,正常情况,只要一踩刹车,车就会停住,这也就排除了交通事故的可能性。可是汪春的车出现了意外,车刹住了,车却并没有停下来,而是稍有倾斜,基本是横着向崖边移过去,外力作用明显。
根据现场,汪春不会是自杀。如果是自杀,是故意选择虎头崖作为自杀地点,那汪春开车从南面过来,直接冲出去就完事儿了,那车就应该是斜着飞出虎头崖,汪春既然要想死,就没有必要把车调到正对着崖边再开下崖去,更不可能出现横着趟过去的情况。说汪春不是自杀,还可以从汪春现实处境方面找到佐证。现实处境来看,汪春可以说是正处于顺境。从河山县调来东甸县,对他的忧虑恐惧是个解脱。他没有自杀的理由。
根据目前情况推测,汪春有可能是他杀死亡,当然目前只能说是有可能。
第二个问题,致死的原因。目前还不清楚,这个问题无法回答。
荆志国认为第三个问题是可以回答的。假设汪春坠崖是他杀,那实施他杀的是自然界还是人类?也就是所说的外力作用是来自自然界还是来自人类。回答是来自自然界的可能性不大,基本可以确定为来自人类。案发当天天气晴好,不存在雷电等天气气象作祟问题,也不存在泥石流山体滑坡山崩地震之类灾害问题。尽管东甸山区是长白山的余脉,山高林密,千姿百态,各种动物得以休养生息,时有出现,但东甸山区自古就是人们游玩的地方,近二三十年来更没听说过有大型动物出没的事儿。况且,能把一台自重近三吨的车推下山崖,那得是多大的力量!只有众多的人合力,或是人类借助某种机具才能够具有这等力量!
第四个问题是荆志国最不愿意涉及的。假设,目前还只能说是假设!假设是人类把汪春连人带车推下了虎头崖,那么凶手是啥人,是谁?是个人作案还是合伙作案?当然,这个问题也是目前还不能回答的。
这时,荆志国的脑海里蓦然出现了张昊池在介绍汪春案的时候,曾经提起过汪春从河山县过来看山的那几个朋友。荆志国觉得有一道亮光在他的脑海中闪耀了一下。那些个人都是啥人?真的就是汪春的朋友吗?他还记得,张昊池在说到这些个人的时候,还说了是汪春让秘书钱忠已经把那些个人送走了。那些个人不会是阎王派来向汪春索命的无常吧!
想到这里,荆志国在笔记本子上写下了这样几个字,朋友,钱忠,车辆残骸。
第二天一大早儿,天刚朦朦亮,荆志国已经把车开出了奉天城。他要再上虎头山!
时间真是个怪东西,有时过去得飞快,有时过去得特慢,人的感受也是不一样的。但凡心情愉快,日子过得顺心的时候,时间过去得就快,但凡遭遇难处或不幸,时间过去得就很慢。但也有例外,当你在等一个心爱的人,或者在期盼一个非常喜爱的节日,比如小孩儿盼着过年,也会觉得时间过去得很慢。其实时间有固定的长度,这里说的快或慢,只是人的际遇不同时的心理感受罢了。
两天以来,对荆志国来说,这时间过得真就是不能再快了,一天一晃就过去了!还好,还没到不能忍受的程度。荆志国知道,有些个事儿是急不得的,事儿都是有节奏的,处理事儿要顺其事理,当快则快,当慢则慢,着急不得,也耽搁不得。就如女人生孩子,十月怀胎,你要是着急了,那是要流产的!过了十月不生,那也是要出事儿的!
汪春坠崖案的定性,是要等到对汪春的尸检结果出来以后才能进行的,这样一来,就不是一天两天所能决定的。刑事案涉及的尸检一般得两三天才能出结果,涉及毒理病理分析的可能要延长到一至两个月也说不定。汪春案肯定是要进行毒理和病理分析的,要看是不是喝酒了,是不是中毒了等等,最主要的,还要看汪春的死亡时间,是在坠崖后死亡的还是在此之前已经死亡了,这些个都是为了能更准确地为汪春坠崖案定性。当然,这些个事儿都是另一些个人已经在做了。要做的事情还是来得及的。但对时间长短的感受仍然在折磨着荆志国。
老天真是成全有心人。天高气爽,天气格外清朗。太阳刚刚把它的光辉撒向大地的时候,荆志国已经到了虎头山,再一次把车开上了虎头崖。奇怪!真是一回生两回熟,昨儿个刚来过一回的荆志国,今儿个再来,一切就觉得不同了,变得熟悉起来,不再那样生疏。时间是可以消磨很多东西的。荆志国下得车来,站在虎头崖的砂石路面上,放眼过去,让眼光顺着在阳光下闪闪发亮的砂石路到达刚刚路过的虎头沟口,在那儿停了一忽儿,又让眼光顺着虎头沟那巨大的天然裂隙扫视回来,在他所站立的山崖下的沟底停了一忽儿,接着,继续向南扫视过去,一直到达那虎头沟的尽头。
约摸过了半个钟头,荆志国从沙发上站起身来,在写字台前坐下来,打开台面上的台灯,又掏出钥匙打开抽屉,从里面拿出了一个黑皮本子,翻开到没有字的一页,平铺在干干净净,除了一盏台灯啥也没有的桌面上。他要从头捋一下自个儿的思绪。他拿起了笔,开始在小本子上面写起来。
小本子上出现了这样儿几行字:
汪春坠崖案。
1.交通事故?自杀?他杀?
2.原因?
3.假设他杀,自然界?人类?
4.假设人类,凶手?
根据掌握的情况看,小本子上列出的这些个问题,有的可以回答,有的还无法回答。
对于第一个问题,荆志国认为,汪春不是交通事故死亡,案发现场已经提供了充足的证据。荆志国分析,汪春的车是北向行驶,到达案发地点时,可能发现了异常,于是采取了刹车措施,从现场的情况看,车应该刹住了。因为走在虎头崖那样的险要路段,是谁也不会把车开得飞快,正常情况,只要一踩刹车,车就会停住,这也就排除了交通事故的可能性。可是汪春的车出现了意外,车刹住了,车却并没有停下来,而是稍有倾斜,基本是横着向崖边移过去,外力作用明显。
根据现场,汪春不会是自杀。如果是自杀,是故意选择虎头崖作为自杀地点,那汪春开车从南面过来,直接冲出去就完事儿了,那车就应该是斜着飞出虎头崖,汪春既然要想死,就没有必要把车调到正对着崖边再开下崖去,更不可能出现横着趟过去的情况。说汪春不是自杀,还可以从汪春现实处境方面找到佐证。现实处境来看,汪春可以说是正处于顺境。从河山县调来东甸县,对他的忧虑恐惧是个解脱。他没有自杀的理由。
根据目前情况推测,汪春有可能是他杀死亡,当然目前只能说是有可能。
第二个问题,致死的原因。目前还不清楚,这个问题无法回答。
荆志国认为第三个问题是可以回答的。假设汪春坠崖是他杀,那实施他杀的是自然界还是人类?也就是所说的外力作用是来自自然界还是来自人类。回答是来自自然界的可能性不大,基本可以确定为来自人类。案发当天天气晴好,不存在雷电等天气气象作祟问题,也不存在泥石流山体滑坡山崩地震之类灾害问题。尽管东甸山区是长白山的余脉,山高林密,千姿百态,各种动物得以休养生息,时有出现,但东甸山区自古就是人们游玩的地方,近二三十年来更没听说过有大型动物出没的事儿。况且,能把一台自重近三吨的车推下山崖,那得是多大的力量!只有众多的人合力,或是人类借助某种机具才能够具有这等力量!
第四个问题是荆志国最不愿意涉及的。假设,目前还只能说是假设!假设是人类把汪春连人带车推下了虎头崖,那么凶手是啥人,是谁?是个人作案还是合伙作案?当然,这个问题也是目前还不能回答的。
这时,荆志国的脑海里蓦然出现了张昊池在介绍汪春案的时候,曾经提起过汪春从河山县过来看山的那几个朋友。荆志国觉得有一道亮光在他的脑海中闪耀了一下。那些个人都是啥人?真的就是汪春的朋友吗?他还记得,张昊池在说到这些个人的时候,还说了是汪春让秘书钱忠已经把那些个人送走了。那些个人不会是阎王派来向汪春索命的无常吧!
想到这里,荆志国在笔记本子上写下了这样几个字,朋友,钱忠,车辆残骸。
第二天一大早儿,天刚朦朦亮,荆志国已经把车开出了奉天城。他要再上虎头山!
时间真是个怪东西,有时过去得飞快,有时过去得特慢,人的感受也是不一样的。但凡心情愉快,日子过得顺心的时候,时间过去得就快,但凡遭遇难处或不幸,时间过去得就很慢。但也有例外,当你在等一个心爱的人,或者在期盼一个非常喜爱的节日,比如小孩儿盼着过年,也会觉得时间过去得很慢。其实时间有固定的长度,这里说的快或慢,只是人的际遇不同时的心理感受罢了。
两天以来,对荆志国来说,这时间过得真就是不能再快了,一天一晃就过去了!还好,还没到不能忍受的程度。荆志国知道,有些个事儿是急不得的,事儿都是有节奏的,处理事儿要顺其事理,当快则快,当慢则慢,着急不得,也耽搁不得。就如女人生孩子,十月怀胎,你要是着急了,那是要流产的!过了十月不生,那也是要出事儿的!
汪春坠崖案的定性,是要等到对汪春的尸检结果出来以后才能进行的,这样一来,就不是一天两天所能决定的。刑事案涉及的尸检一般得两三天才能出结果,涉及毒理病理分析的可能要延长到一至两个月也说不定。汪春案肯定是要进行毒理和病理分析的,要看是不是喝酒了,是不是中毒了等等,最主要的,还要看汪春的死亡时间,是在坠崖后死亡的还是在此之前已经死亡了,这些个都是为了能更准确地为汪春坠崖案定性。当然,这些个事儿都是另一些个人已经在做了。要做的事情还是来得及的。但对时间长短的感受仍然在折磨着荆志国。
老天真是成全有心人。天高气爽,天气格外清朗。太阳刚刚把它的光辉撒向大地的时候,荆志国已经到了虎头山,再一次把车开上了虎头崖。奇怪!真是一回生两回熟,昨儿个刚来过一回的荆志国,今儿个再来,一切就觉得不同了,变得熟悉起来,不再那样生疏。时间是可以消磨很多东西的。荆志国下得车来,站在虎头崖的砂石路面上,放眼过去,让眼光顺着在阳光下闪闪发亮的砂石路到达刚刚路过的虎头沟口,在那儿停了一忽儿,又让眼光顺着虎头沟那巨大的天然裂隙扫视回来,在他所站立的山崖下的沟底停了一忽儿,接着,继续向南扫视过去,一直到达那虎头沟的尽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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