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徒两人是步行走去的,根据神谕卷轴的指示,彬鸢来到了李家庄,这李家庄就坐落在一片苍山下,这村子不大不小,一眼能够望到底,看上去也只有那么几十户人家。
最有钱的莫过于李家庄的财主,修了一座大大的四合院,将自家的产业租给普通老百姓耕种,每月收取租金,日子也倒过得富裕。
可惜年过五十的李财主是个贪财好色的主,人都老的不行了还想着娶个小老婆,一日在山中游玩见着山头猎户家的哑巴女儿长得甚是俊俏,便命人将那家女子拐进府中做了小妾。
老猎户斗不过地主,准备去镇上的衙门报官,却在半路上被财主家的仆人逮了回去,打死丢给了狗吃。那哑巴女儿得知消息后,原本打算把自己生下来的孩子扔到井里淹死后自己再跳井自杀。可惜赶来的奶娘从哑女的手中抢下了孩子,哑女也不幸踩滑跌进入井中,捞出来的时候已经死透了。
一尸两命,这李家庄能安稳才怪。
彬鸢听完了小二讲的事,将一锭银子打赏给小二,小二一见是个有钱的主,说的那更尽兴了。
“客官有所不知,那小妾生下来的孩子长得可像极了他娘,美得雌雄莫辨。”小二压低了声音,生怕掌柜子看见自己在这里说,又得把自己骂一顿:“那李财主从小将他那儿子养在身边,简直是作孽。”
彬鸢眉头微皱,父亲不把自己儿子养在身边,那养在哪儿?
“父亲把儿子养在身边不是很正常的事吗?”
小二脸色微怪,知道这位公子把他的话理解错了,压低声音解释:“别人的那叫养儿,他那叫养妓,把儿子当娼/妓养,逼着一个好好的男儿穿着女服,脸上画着红妆,夜夜留在房中伺候,这算个什么事吗?”
彬鸢懂了,也不再听下去,毕竟身旁还跟着一个小孩,他又打赏了一些钱给小二,吩咐道:“两间上房,把饭菜都端到房间去吧。晚上的时候,房间里各放一桶热水。”
“好勒!”小二点的,麻溜的办事去了。
彬鸢带着徒儿在镇上溜了一圈,这镇子很安静,村民们都埋头干着自己的事,就算有外地人到来他们也不敢多看一眼,何况这两人的着装太过于华丽,一看就是惹不起的就更加不敢看了。
李财主家非常显眼,这镇上最豪华最大气的房子就是他家,彬鸢走了一圈一眼就瞧见了那栋青砖碧瓦的大院子。
此刻是太阳落山,鲜红的夕阳打在青砖上,咉着一股幽幽的光。
院落里萧条的树枝伸出墙,几片落叶洒下来被风吹走。崎心肚子有些饿了,扯了扯师傅的手说:“师傅,咱们回去吃饭吧。”
“好。”彬鸢收回眼,往回走了。
崎心与彬鸢数月来的相处,很快就参透了彬鸢的性格,胆子也放大了些,不像一开始的时候,不敢说一句话。她觉得师傅很温柔,做什么事情都让人赏心悦目难以移开目光。
其实在她心里只要和师傅在一起,不管做什么事情都是开心的。
两人回到客栈,在房间里用完餐后,彬鸢让崎心先回自己的房间睡觉,他在屋子外面设下了结界,即使他知道这镇上并没有什么坏心之人,但是防人之心不可无。
夜幕悄悄挂上枝头,独自坐在案前的彬鸢睁开了紧闭的眸子,周身的亮光消散,他踏着月光飞在屋檐上,轻轻松松的越过了家丁的巡逻,置身在一间亮着微光的小院里。
“唔……啊!”
屋子里发出一声凄厉的惨叫,彬鸢隐去了身,径直穿过墙壁,来到屋内。
看到的却是一十二左右的少年被一个老态龙钟的男人压在身下,说两人是父子,说出去恐怕都没人信。
少年长得很美,嘴角边长着一颗妖魅的痣,眼睛狭长而妩媚,此刻少年痛苦的皱着眉,双手被反剪着吊绑着,大腿呈扭曲态屈辱的趴在床上。
彬鸢没有出手挽救这个少年,而是在屋外等着,也不知等了多久,那老态龙钟的男人一连撇足的在下人地搀扶下离开了院子,走的时候嘴上还骂骂咧咧的说:“不经用的赔钱货,和他那贱妇一个模样!”
咒骂的声音远去,彬鸢一刻也不停留的回了屋,却看到少年艰难地趴下床,大腿内侧流出一条血痕。少年晃晃悠悠的来到桶边洗着身子,清澈的水被染红,他却连眼睛都不眨感觉不到疼似的恨不得把身上的皮给搓下来。
少年看不见彬鸢,彬鸢只能看到少年伤痕累累的背,所以并没有看见少年眼中的怨毒。
根据神谕卷轴的指示,他必须找到一个气运之子培养,彬鸢来到李家庄打听了许多事情,比如才华横溢的公子,或者是多灾多难的人,而最为感兴趣的就是这个。
在他看来,一个人要成为气运之子,必须经历许多苦难磨练强大的心智。他觉得这少年经历的苦也够刻苦铭心,所以打算就让这人成为气运之子。
彬鸢的想法一向很美好,可惜他并不知道,厄运之子和气运之子小时候的经历都很相似,如果找错人,那么就很难收场了。
有些事情不能操之过,彬鸢当天只是踩点观察一下情况,并没有立马行动。
第二天一早,崎心早早的就来到师傅门前端着一盆热水等候,以前在家的时候,她就要端着热水,早早的等在大娘门口。
她的是母亲的一个不受宠的小妾,她在家里也没有地位,如仆人奴婢没有什么区别,如果不尽心的讨好大娘,她和母亲的日子根本没法过。
不过自从被抓走之后她已经没有什么牵挂了,她是看着娘被那些黑衣人杀掉的,其实看着娘死后她心里还松了一口气,这样也算一种解脱吧,每日每夜提心吊胆的活着,还不如死了来得好。
房门“吱呀”一声打开,彬鸢有些发愣的看着徒儿端着一盆水站在自己房门口,接过小孩子手中的盆子,说道:“都说了不用给为师打水,你怎么就是不听呢?”
“可是这是徒儿唯一可以为师傅做的……”崎心垮着脸乖乖的站在师傅身边,等待着师傅训斥自己,其实心里知道师傅并不会骂自己。
“你呀,小小个,乖乖当个小孩子就好,打洗脸水这种事情为师自己就可以弄,你一个小姑娘家的,要把自己打扮的漂漂亮亮的。”彬鸢把润湿的帕子往徒儿的脸上一糊,把小家伙的脸擦得干干净净。
崎心有些受宠若惊,就算是自己的爹爹,也不会对待她到如此地步,刹那间眼眶就红了起来,她不想让师傅看到自己哭,强行把眼泪憋了回去。
彬鸢也快速的洗了把脸,叫来小二端上饭菜,一顿早餐就解决了。
接下来的时间,他带着徒儿在镇上买了一些小孩子的衣物,他觉得,女孩子就应该打扮的漂漂亮亮的,给崎心买了好几套粉嫩粉嫩的衣裙,吓得崎心还以为师傅抽风了。
她其实并不喜欢粉红色的衣服,她喜欢和师傅一样穿白色的衣服,可惜自己每次都会弄脏,弄脏后还洗不干净。
师徒二人在镇子上游逛,走到河神庙时,没想到却碰见了一伙百姓家的少年们拿着石头往一个蹲在地上的少年砸去。
彬鸢走上前去看了一会,发现了蹲在地上的少年有些眼熟,仔细一想,这不是就是昨晚那个少年,他上前呵斥一声:“你们在干什么!”
几个正在欺负少年的男子吓了一跳,回首都正准备骂回去,眼瞧着是一个穿着华丽的男子,眼见力很好,知道是惹不起的,迈开腿就溜走了。
彬鸢见那少年还抱着头蹲在地上不肯起来,便说道:“他们已经走了,你快回家吧。”
少年抬起头,额头上的血液流进了眼睛,目光漆黑如墨,深邃得像一滩死水,无波无澜,望着彬鸢。
有时候人的惊鸿一瞥,就会在另一个人的心里种下一股波澜。
少年第一次看到比自己长得还要好看的人,只不过他眼前的这白衣少年长得很美,在阳光的照耀下,那人的身上镀着一层微光,温柔的,渴望被拥有的,却又像是另一个世界的。
他颤颤巍巍的站起来,连一句感谢也没有,低垂着头摇摇晃晃的走了。
彬鸢望着那少年的背影,想起少年脸上涂的那些胭脂水,就知道这人心里恐怕积累了大量的怨,早晚得出事。
他的猜测果然没错,五日后,李家庄发生了一件轰动人心之事,平时看起来文文弱弱的李朔月尽在两人行房之时,拿刀捅死了自个便宜老爹。
镇上赶来的衙役来捉拿罪犯时,都被那尸体的惨状吓了一跳,检查尸体的仵作更是无法相信这竟然是一个十二岁的少年所为。那尸体的下身被刀割成一块一块,脖子脸上已经面目全非,用千刀万剐来形容都不足为惧。
这件案子早早结案,李财主的大儿子为了尽快继承自己老爹的财产,挥挥手给官府砸去了一大把银子,硬是把七天的时间缩短成了两天。
最有钱的莫过于李家庄的财主,修了一座大大的四合院,将自家的产业租给普通老百姓耕种,每月收取租金,日子也倒过得富裕。
可惜年过五十的李财主是个贪财好色的主,人都老的不行了还想着娶个小老婆,一日在山中游玩见着山头猎户家的哑巴女儿长得甚是俊俏,便命人将那家女子拐进府中做了小妾。
老猎户斗不过地主,准备去镇上的衙门报官,却在半路上被财主家的仆人逮了回去,打死丢给了狗吃。那哑巴女儿得知消息后,原本打算把自己生下来的孩子扔到井里淹死后自己再跳井自杀。可惜赶来的奶娘从哑女的手中抢下了孩子,哑女也不幸踩滑跌进入井中,捞出来的时候已经死透了。
一尸两命,这李家庄能安稳才怪。
彬鸢听完了小二讲的事,将一锭银子打赏给小二,小二一见是个有钱的主,说的那更尽兴了。
“客官有所不知,那小妾生下来的孩子长得可像极了他娘,美得雌雄莫辨。”小二压低了声音,生怕掌柜子看见自己在这里说,又得把自己骂一顿:“那李财主从小将他那儿子养在身边,简直是作孽。”
彬鸢眉头微皱,父亲不把自己儿子养在身边,那养在哪儿?
“父亲把儿子养在身边不是很正常的事吗?”
小二脸色微怪,知道这位公子把他的话理解错了,压低声音解释:“别人的那叫养儿,他那叫养妓,把儿子当娼/妓养,逼着一个好好的男儿穿着女服,脸上画着红妆,夜夜留在房中伺候,这算个什么事吗?”
彬鸢懂了,也不再听下去,毕竟身旁还跟着一个小孩,他又打赏了一些钱给小二,吩咐道:“两间上房,把饭菜都端到房间去吧。晚上的时候,房间里各放一桶热水。”
“好勒!”小二点的,麻溜的办事去了。
彬鸢带着徒儿在镇上溜了一圈,这镇子很安静,村民们都埋头干着自己的事,就算有外地人到来他们也不敢多看一眼,何况这两人的着装太过于华丽,一看就是惹不起的就更加不敢看了。
李财主家非常显眼,这镇上最豪华最大气的房子就是他家,彬鸢走了一圈一眼就瞧见了那栋青砖碧瓦的大院子。
此刻是太阳落山,鲜红的夕阳打在青砖上,咉着一股幽幽的光。
院落里萧条的树枝伸出墙,几片落叶洒下来被风吹走。崎心肚子有些饿了,扯了扯师傅的手说:“师傅,咱们回去吃饭吧。”
“好。”彬鸢收回眼,往回走了。
崎心与彬鸢数月来的相处,很快就参透了彬鸢的性格,胆子也放大了些,不像一开始的时候,不敢说一句话。她觉得师傅很温柔,做什么事情都让人赏心悦目难以移开目光。
其实在她心里只要和师傅在一起,不管做什么事情都是开心的。
两人回到客栈,在房间里用完餐后,彬鸢让崎心先回自己的房间睡觉,他在屋子外面设下了结界,即使他知道这镇上并没有什么坏心之人,但是防人之心不可无。
夜幕悄悄挂上枝头,独自坐在案前的彬鸢睁开了紧闭的眸子,周身的亮光消散,他踏着月光飞在屋檐上,轻轻松松的越过了家丁的巡逻,置身在一间亮着微光的小院里。
“唔……啊!”
屋子里发出一声凄厉的惨叫,彬鸢隐去了身,径直穿过墙壁,来到屋内。
看到的却是一十二左右的少年被一个老态龙钟的男人压在身下,说两人是父子,说出去恐怕都没人信。
少年长得很美,嘴角边长着一颗妖魅的痣,眼睛狭长而妩媚,此刻少年痛苦的皱着眉,双手被反剪着吊绑着,大腿呈扭曲态屈辱的趴在床上。
彬鸢没有出手挽救这个少年,而是在屋外等着,也不知等了多久,那老态龙钟的男人一连撇足的在下人地搀扶下离开了院子,走的时候嘴上还骂骂咧咧的说:“不经用的赔钱货,和他那贱妇一个模样!”
咒骂的声音远去,彬鸢一刻也不停留的回了屋,却看到少年艰难地趴下床,大腿内侧流出一条血痕。少年晃晃悠悠的来到桶边洗着身子,清澈的水被染红,他却连眼睛都不眨感觉不到疼似的恨不得把身上的皮给搓下来。
少年看不见彬鸢,彬鸢只能看到少年伤痕累累的背,所以并没有看见少年眼中的怨毒。
根据神谕卷轴的指示,他必须找到一个气运之子培养,彬鸢来到李家庄打听了许多事情,比如才华横溢的公子,或者是多灾多难的人,而最为感兴趣的就是这个。
在他看来,一个人要成为气运之子,必须经历许多苦难磨练强大的心智。他觉得这少年经历的苦也够刻苦铭心,所以打算就让这人成为气运之子。
彬鸢的想法一向很美好,可惜他并不知道,厄运之子和气运之子小时候的经历都很相似,如果找错人,那么就很难收场了。
有些事情不能操之过,彬鸢当天只是踩点观察一下情况,并没有立马行动。
第二天一早,崎心早早的就来到师傅门前端着一盆热水等候,以前在家的时候,她就要端着热水,早早的等在大娘门口。
她的是母亲的一个不受宠的小妾,她在家里也没有地位,如仆人奴婢没有什么区别,如果不尽心的讨好大娘,她和母亲的日子根本没法过。
不过自从被抓走之后她已经没有什么牵挂了,她是看着娘被那些黑衣人杀掉的,其实看着娘死后她心里还松了一口气,这样也算一种解脱吧,每日每夜提心吊胆的活着,还不如死了来得好。
房门“吱呀”一声打开,彬鸢有些发愣的看着徒儿端着一盆水站在自己房门口,接过小孩子手中的盆子,说道:“都说了不用给为师打水,你怎么就是不听呢?”
“可是这是徒儿唯一可以为师傅做的……”崎心垮着脸乖乖的站在师傅身边,等待着师傅训斥自己,其实心里知道师傅并不会骂自己。
“你呀,小小个,乖乖当个小孩子就好,打洗脸水这种事情为师自己就可以弄,你一个小姑娘家的,要把自己打扮的漂漂亮亮的。”彬鸢把润湿的帕子往徒儿的脸上一糊,把小家伙的脸擦得干干净净。
崎心有些受宠若惊,就算是自己的爹爹,也不会对待她到如此地步,刹那间眼眶就红了起来,她不想让师傅看到自己哭,强行把眼泪憋了回去。
彬鸢也快速的洗了把脸,叫来小二端上饭菜,一顿早餐就解决了。
接下来的时间,他带着徒儿在镇上买了一些小孩子的衣物,他觉得,女孩子就应该打扮的漂漂亮亮的,给崎心买了好几套粉嫩粉嫩的衣裙,吓得崎心还以为师傅抽风了。
她其实并不喜欢粉红色的衣服,她喜欢和师傅一样穿白色的衣服,可惜自己每次都会弄脏,弄脏后还洗不干净。
师徒二人在镇子上游逛,走到河神庙时,没想到却碰见了一伙百姓家的少年们拿着石头往一个蹲在地上的少年砸去。
彬鸢走上前去看了一会,发现了蹲在地上的少年有些眼熟,仔细一想,这不是就是昨晚那个少年,他上前呵斥一声:“你们在干什么!”
几个正在欺负少年的男子吓了一跳,回首都正准备骂回去,眼瞧着是一个穿着华丽的男子,眼见力很好,知道是惹不起的,迈开腿就溜走了。
彬鸢见那少年还抱着头蹲在地上不肯起来,便说道:“他们已经走了,你快回家吧。”
少年抬起头,额头上的血液流进了眼睛,目光漆黑如墨,深邃得像一滩死水,无波无澜,望着彬鸢。
有时候人的惊鸿一瞥,就会在另一个人的心里种下一股波澜。
少年第一次看到比自己长得还要好看的人,只不过他眼前的这白衣少年长得很美,在阳光的照耀下,那人的身上镀着一层微光,温柔的,渴望被拥有的,却又像是另一个世界的。
他颤颤巍巍的站起来,连一句感谢也没有,低垂着头摇摇晃晃的走了。
彬鸢望着那少年的背影,想起少年脸上涂的那些胭脂水,就知道这人心里恐怕积累了大量的怨,早晚得出事。
他的猜测果然没错,五日后,李家庄发生了一件轰动人心之事,平时看起来文文弱弱的李朔月尽在两人行房之时,拿刀捅死了自个便宜老爹。
镇上赶来的衙役来捉拿罪犯时,都被那尸体的惨状吓了一跳,检查尸体的仵作更是无法相信这竟然是一个十二岁的少年所为。那尸体的下身被刀割成一块一块,脖子脸上已经面目全非,用千刀万剐来形容都不足为惧。
这件案子早早结案,李财主的大儿子为了尽快继承自己老爹的财产,挥挥手给官府砸去了一大把银子,硬是把七天的时间缩短成了两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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