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掉下来了。”周凯英好心提醒。
温春华原本是坐在车帮子的一边,听他老婆这么一说,也感觉不保险,万一压侧翻了呢?
保不准的,人生无常。
干脆把一个装书的袋子拉到车厢的中间,然后一屁股坐上去,两只手分别扒着两边的车帮子,严肃的道,“可以了,走吧。”
回到家,他老婆没歇着,把一家老小的饭菜安排明白后,又推着三轮车上了船,到对岸的哥哥那收书去。
至于温春华,她没带着,少一个人就一个人的船费。
温春华倒是没什么心情,这以后要是天天像今天这样被人给堵着让看相,这摊子还能做的下去吗?
烦也让人烦死了!
他总是幻想着有一天自己会成为中国,乃至全世界著名诗人,站在讲台上受人敬仰,逢人就喊他一句温老师。
而不是什么温半仙!
下午就有人这么喊他了,他差点没翻脸。
他是知识分子,得有知识分子的体面。
但是,不做吧,他又舍不得,好歹家里有进账啊!
上午那么一会功夫,他还没给人算命的时候,收入就有三十好几了。
这些书都是他家大舅子废品站的废品,他哪怕认真付钱,也不要几个钱,抛出成本,也能净赚二十几块钱!
老婆回来后,又和他谈了下儿子学习的事情。
他发现自己忧郁了。
他人生中,有五年时间都是在苏北偏远的农村,那会他高中毕业已经有两年,安排不了工作,去农村也没有抵触,无非是换个地方看书。
可是,到地方后,他发现他错了,因为找不到书看。
吃的差,住的差,他能接受。
至于体力劳动,他是知青年龄里最大的,体力比别人前强一点,又不求先进,偷懒还不会吗?
出一成力,做十足的架势,老祖宗早就在书里写明了的。
没有书看,简直要了他的命,回城是回不去的,那么只能想办法,他和本地的群众打成一片,喜欢进人家串门子,出门的时候,手里都是一些书。
这些书原本妇女们是准备用来做鞋样子的,像《麻衣神相》这种封建旧书,烧火还不耐烧,用来踩在脚下也是废物利用。
他借口用来卷烟用,人家也不疑,大方的给了。
他本来不抽烟的人,偶尔也会卷一根,当众抽上两口,紧绷着两腮,而不至于被呛的直咳嗽。
书不少,但是经得住他读的不多,就是一本《麻衣神相》才能让他多咀嚼两下。
到后来,薄薄的一本书,他读到能背下来的时候,他烦躁了,向来谨小慎微的他,居然在一个月黑风高的晚上偷了县里的物资局仓库。
现在想起来,他依然是得意不已。
回城的时候,已经是二十六岁,年轻的外表下,是一颗苍老的心,人生不得意,但是婚还是要结的。
见到周凯英,他也没挑,也没拣,家里一安排,他也就同意了。
老婆孩子热炕头,稀饭馒头二两酒,古人诚不欺我。要说,唯一不好的,就是他媳妇这脾气有点小暴躁,他是读书人,自然不好跟着计较。
现下儿子已经十五岁了,闺女十四岁,一男一女,他挺知足,但是瞅的就是这孩子的学习。
他一直坚持认为,儿子的脑子是随了媳妇,明明是个聪明人,可是一看书本,一见到字,那脑壳子就发疼。
一个暑假下来,居然没做暑假作业?
让他管?
他怎么管?
他儿子也不服气他啊!
苦着脸,抱着茶杯,找到了凌二。
凌二道,“你明知道问了也白问的。”
他能提什么建议?
无非是棍棒底下出才子,打不是解决一切问题的好方法,但是不试一试怎么知道呢?
万一大力出奇迹呢?
王刚笑着道,“你不是能掐会算吗?给算算得了呗,哪里还要问别人。”
温春华朝他翻了个白眼,他要是真的会算,自己能混到现在这种地步?
要是知道将来有一天会有人喊他温半仙,打死他也不会去摆摊的!
“要不我换个地方摆摊?”最好找个没有认识自己的地方去,那样就不会再有人烦着自己了。
“还有比豫园、老西门更热闹的地方吗?”凌二笑着道,“哦,对了,外滩也热闹,你要是不怕警察追,你尽管去。”
“你跟钱有仇啊?”邱绍亮恨不得给这老东西一脚,上下嘴皮子,随便一翻,人家就抢着往他口袋塞钱。
老东西不但不高兴,居然还一脸嫌弃!
“有些东西不是钱能弥补的。”温春华说的义正言辞的道。
“你损失什么了?要弥补?”凌二不解的问。
“名声!”温春华道,“到时候人家知道我给人看相,对我的名誉是很大的损失。”
凌二笑着道,“红楼梦有红学,易经有易学,你就当个易学大师,也没什么,是不是?”
“那照样是挂羊头卖狗肉。”温春华不屑的道。
“好歹跟学问沾点边。”凌二笑着道,“为了弘扬传统文化,我觉得暂时可以让诗歌牺牲一下,也未尝不可嘛。”
“温师傅,我说话直,你别怪我。”邱绍杰笑着道,“这人啊,跟种地是一样的,你往地里下种,浇足了水,施足了肥,二十天一个月要是还没出芽,后面啊,甭管怎么等,都是不可能再发芽的。
你啊,再浇水,再施肥也好,怎么折腾都没用了。”
“说话有必要这么...”一个四十多岁的大男人说哭就哭。
把一屋子人都弄懵了。
“温哥,你别跟他一般见识。”凌二赶忙安慰。
温春华没说话,哭着哭着鼻涕就出来了,用手一抹,转身就走了。
他就是地里不发芽的种子啊。
但凡有一点天赋,他早就该有成功的迹象了。
到了家门口,犹豫再三,最后还是没有推门进去,转身去了大马路上。
他特意走了老远,找了一家不认识他的馆子,他决定大醉一场。
“盏酒,一盏夜微醉
在晨醒了阳光的一生……
辛辣的液体一经倾入...
我是赴汤蹈火入地狱也不辞啊...”他举着杯子在饭店里放声高唱,“啊,我失去的梦想...”
身后的凌二,差点没忍住笑,害怕跟着丢人,干脆就在门口候着。
温春华原本是坐在车帮子的一边,听他老婆这么一说,也感觉不保险,万一压侧翻了呢?
保不准的,人生无常。
干脆把一个装书的袋子拉到车厢的中间,然后一屁股坐上去,两只手分别扒着两边的车帮子,严肃的道,“可以了,走吧。”
回到家,他老婆没歇着,把一家老小的饭菜安排明白后,又推着三轮车上了船,到对岸的哥哥那收书去。
至于温春华,她没带着,少一个人就一个人的船费。
温春华倒是没什么心情,这以后要是天天像今天这样被人给堵着让看相,这摊子还能做的下去吗?
烦也让人烦死了!
他总是幻想着有一天自己会成为中国,乃至全世界著名诗人,站在讲台上受人敬仰,逢人就喊他一句温老师。
而不是什么温半仙!
下午就有人这么喊他了,他差点没翻脸。
他是知识分子,得有知识分子的体面。
但是,不做吧,他又舍不得,好歹家里有进账啊!
上午那么一会功夫,他还没给人算命的时候,收入就有三十好几了。
这些书都是他家大舅子废品站的废品,他哪怕认真付钱,也不要几个钱,抛出成本,也能净赚二十几块钱!
老婆回来后,又和他谈了下儿子学习的事情。
他发现自己忧郁了。
他人生中,有五年时间都是在苏北偏远的农村,那会他高中毕业已经有两年,安排不了工作,去农村也没有抵触,无非是换个地方看书。
可是,到地方后,他发现他错了,因为找不到书看。
吃的差,住的差,他能接受。
至于体力劳动,他是知青年龄里最大的,体力比别人前强一点,又不求先进,偷懒还不会吗?
出一成力,做十足的架势,老祖宗早就在书里写明了的。
没有书看,简直要了他的命,回城是回不去的,那么只能想办法,他和本地的群众打成一片,喜欢进人家串门子,出门的时候,手里都是一些书。
这些书原本妇女们是准备用来做鞋样子的,像《麻衣神相》这种封建旧书,烧火还不耐烧,用来踩在脚下也是废物利用。
他借口用来卷烟用,人家也不疑,大方的给了。
他本来不抽烟的人,偶尔也会卷一根,当众抽上两口,紧绷着两腮,而不至于被呛的直咳嗽。
书不少,但是经得住他读的不多,就是一本《麻衣神相》才能让他多咀嚼两下。
到后来,薄薄的一本书,他读到能背下来的时候,他烦躁了,向来谨小慎微的他,居然在一个月黑风高的晚上偷了县里的物资局仓库。
现在想起来,他依然是得意不已。
回城的时候,已经是二十六岁,年轻的外表下,是一颗苍老的心,人生不得意,但是婚还是要结的。
见到周凯英,他也没挑,也没拣,家里一安排,他也就同意了。
老婆孩子热炕头,稀饭馒头二两酒,古人诚不欺我。要说,唯一不好的,就是他媳妇这脾气有点小暴躁,他是读书人,自然不好跟着计较。
现下儿子已经十五岁了,闺女十四岁,一男一女,他挺知足,但是瞅的就是这孩子的学习。
他一直坚持认为,儿子的脑子是随了媳妇,明明是个聪明人,可是一看书本,一见到字,那脑壳子就发疼。
一个暑假下来,居然没做暑假作业?
让他管?
他怎么管?
他儿子也不服气他啊!
苦着脸,抱着茶杯,找到了凌二。
凌二道,“你明知道问了也白问的。”
他能提什么建议?
无非是棍棒底下出才子,打不是解决一切问题的好方法,但是不试一试怎么知道呢?
万一大力出奇迹呢?
王刚笑着道,“你不是能掐会算吗?给算算得了呗,哪里还要问别人。”
温春华朝他翻了个白眼,他要是真的会算,自己能混到现在这种地步?
要是知道将来有一天会有人喊他温半仙,打死他也不会去摆摊的!
“要不我换个地方摆摊?”最好找个没有认识自己的地方去,那样就不会再有人烦着自己了。
“还有比豫园、老西门更热闹的地方吗?”凌二笑着道,“哦,对了,外滩也热闹,你要是不怕警察追,你尽管去。”
“你跟钱有仇啊?”邱绍亮恨不得给这老东西一脚,上下嘴皮子,随便一翻,人家就抢着往他口袋塞钱。
老东西不但不高兴,居然还一脸嫌弃!
“有些东西不是钱能弥补的。”温春华说的义正言辞的道。
“你损失什么了?要弥补?”凌二不解的问。
“名声!”温春华道,“到时候人家知道我给人看相,对我的名誉是很大的损失。”
凌二笑着道,“红楼梦有红学,易经有易学,你就当个易学大师,也没什么,是不是?”
“那照样是挂羊头卖狗肉。”温春华不屑的道。
“好歹跟学问沾点边。”凌二笑着道,“为了弘扬传统文化,我觉得暂时可以让诗歌牺牲一下,也未尝不可嘛。”
“温师傅,我说话直,你别怪我。”邱绍杰笑着道,“这人啊,跟种地是一样的,你往地里下种,浇足了水,施足了肥,二十天一个月要是还没出芽,后面啊,甭管怎么等,都是不可能再发芽的。
你啊,再浇水,再施肥也好,怎么折腾都没用了。”
“说话有必要这么...”一个四十多岁的大男人说哭就哭。
把一屋子人都弄懵了。
“温哥,你别跟他一般见识。”凌二赶忙安慰。
温春华没说话,哭着哭着鼻涕就出来了,用手一抹,转身就走了。
他就是地里不发芽的种子啊。
但凡有一点天赋,他早就该有成功的迹象了。
到了家门口,犹豫再三,最后还是没有推门进去,转身去了大马路上。
他特意走了老远,找了一家不认识他的馆子,他决定大醉一场。
“盏酒,一盏夜微醉
在晨醒了阳光的一生……
辛辣的液体一经倾入...
我是赴汤蹈火入地狱也不辞啊...”他举着杯子在饭店里放声高唱,“啊,我失去的梦想...”
身后的凌二,差点没忍住笑,害怕跟着丢人,干脆就在门口候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