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94年8月初,炽阳高悬,世间的一切犹如燃烧了一般,万物皆恹恹,却有一人一马在空旷的官道上徐行——
马是黑马,神骏异常,虽不是万里挑一的名种,但也非一般的货色,此马名曰‘天啸神血’,是北疆独有的神血战马,观马识人,由此可见马上之人,必是北疆贵族。
马鞍左前悬挂着一柄宝剑,鞘雕战龙,七颗宝石点缀其身,长约五尺,此乃炎龙帝国的镇国九宝之一,名曰‘天罡剑’。相传五千年前,炎龙部落守护神龙羽化升天,为保部落安危,便召天火于吞日谷,以身化器共成九宝。
其中龙爪先化,得一枪曰‘苍炎奇爪枪’,继而化龙鳞,得一剑名为‘虹光剑’。龙须化为‘飞羽剑’,龙角化为‘穿云剑’、‘乾元剑’,龙骨化为‘大衍剑’、‘真武剑’,龙筋化为‘天罡奔雷弓’,龙牙化为‘天罡剑’。最后,神龙之血肉化形成人,也就是炎龙帝国的轩辕一脉。
九宝都是神器,除了其锋利及坚固之外,还有龙息的加持,可震慑敌人,令持有者所向披靡,这也是九国并立,炎龙为尊的原因。
当年炎龙帝国初立,始皇帝分封众子,之所以把最锋利的‘天罡剑’赐给镇北王轩辕云,就是因为唯有轩辕云能使九宝之首——‘天罡奔雷弓’。此弓之所以是九宝之首,就因它有认主之能,非是其主,纵有九石之力亦难开之,若为其主,即使手无缚鸡之力,亦可使之射九石之箭,也因此,此弓又名九石神弓。
历经五千多年的风雨,能使九石神弓者只掌可数,这也成了一种规律,每逢开弓之人出现,便是大乱之时。而此时,在马鞍的左后方正悬挂着一张弓,雕龙的弓身朴实无华,却有无限的杀气溢出,此弓正是‘逢险惊鸣,空弦可伏虎’的‘天罡奔雷弓’。
单凭这弓这剑,就可知马上之人的身份,没错,他就是在地宫中习艺九年的镇北王世子轩辕毅——他如今已经十七岁,身高七尺有五,白净的面庞满是刚毅,剑眉星目中正气凛然,端是一个俊逸超凡、英气逼人。也幸亏他用斗笠遮面,否则,必然引得万千少女顶炎阳围堵,从而引发一场血腥的争夫战。
尽管帅冠天下,可在过去的九年里,轩辕毅却吃尽了苦头,大师父还好说,虽然授业严厉,但还算君子,从不欺负徒弟。可二师父端木谦呢,只能用一字来形容,那就是极度的、没有底线的猥琐及无耻!
在这九年里,轩辕毅过得比牛还惨,除了跟玄微子学习君子之艺以外,剩余的时光皆受端木谦虐待。这个猥琐的师父不仅教他万千杂艺,还不遗余力的灌输猥琐思维,让身为谦谦君子的镇北王世子差点精神分裂。也幸亏他足够聪颖,只用九年便学尽了地宫之学,提前逃出了地狱,否则必疯无疑。
在出师的那一天,玄微子笑容满面,深为师门传承得以延续而欣喜;轩辕毅心中暗乐,万分庆幸自己能早脱苦海。唯有端木谦面色阴沉,非常不高兴,大有再留轩辕毅学习一年的打算——
“徒儿,虽然你聪颖过人,尽得吾门之传承,可世事多艰,人至正则命不长,不习为师之绝学(猥琐之道),恐难有所作为啊!”
“师弟,汝此言差矣!想毅儿尽得吾门之传承,又得天书之真谛,凡人间之艺,他尽皆精之,天下又有何险?”
“哼,此乃井蛙之见!吾门隐世数百年,传承恐早已落伍,天书虽神,却非吾门独有,况人心险恶难测,至正岂能长命?”
“咄,此乃大谬之言!毅儿,吾门有三宝,一为‘如意神剑’,乃天地初分之时,玄石通灵化形而成,此剑身覆龙纹,鞘镶灵石,虽光芒不显,却有毁天灭地之能,得此剑者掌天下!”
“哼,徒儿,莫信玄微子之言,‘如意神剑’空有其名耳!据史料记载,此剑需滴血认主,可自成形以来,从未有过主人。又言‘此剑乃大凶之器,不可出鞘’,它纵有逆天之能,也难为吾等所用,有它无它一个样。”
“一派胡言!毅儿,‘如意神剑’乃天地至宝,相传史前,人族欲灭之时,此剑自动出鞘,尽斩百万兽人,救了人族一脉。它虽不可出鞘,但可保其主不死,汝要时时佩带,如此可保无虞!”
“哈哈,安知此剑不是锈死了,佩它保身,不若习吾绝学!”
“端木谦,汝闭嘴!毅儿,除了神剑,尚有‘玄天宝甲’,此甲乃天地精魂所化,着此甲可不惧水火,能避蚀怯毒,更有飞天遁地之神通。”
“哈哈,人非龟兽,岂可日夜着之,纵此甲再神通,也难保万全!”
“汝……,哼!毅儿,第三宝为‘凌霄神驹’,此马乃天地之灵魄所育,不死不灭,有腾云驾雾,钻地入海之能,有了它,汝可无敌于天下。”
“嘿嘿,腾云驾雾也罢,钻地入海也罢,此等神通皆需其血脉苏醒之后方有,平常这货贪吃嗜睡,尚不如耕牛有用!因此,天机三宝又俗称,锈剑重甲懒死马,有它运不好,无它命可保,哈哈!”
“端-木-谦!”
玄微子气得肝痛,这个端木谦着实可误,为了推销自己的猥琐之道,竟把天机三宝贬得一文不值,是可忍孰不忍!
见到玄微子如此盛怒,端木谦讪讪一笑,自知贬低师门重宝不对,便主动承认了错误。
“哈哈,师兄莫要生气,汝继续说吧,吾闭嘴便是。”
“哼!毅儿,吾门三宝皆在神都峰圣域,这是圣域地图,汝只须按图寻找,便可找到三宝。不过,在吾门圣域,有一神兽守护,此兽乃通灵古猿,力大无穷,使一神器金箍棒,必须降服它,方可得三宝。”
“徒儿,吾门三宝不如一猿,想要降服它,且不可使蛮力!据史料记载,此兽虽是通灵古猿,但却是蛮牛之性,你若伤了它,这东西会终生记仇,保不齐有一天,这畜生会趁你落难之时,一棒子打碎你的脑袋。”
“啊,竟如此厉害,杀之如何?”
轩辕毅不由脑袋发毛,初时还以为有了个不错的保镖,可如今他只想杀了它。
玄微子苦笑着摇了摇头:“唉,此猿乃不死不灭之体,吾等可重伤之,却杀不死它,汝必须想法设法感化它。此亦吾门出世之考验,前人无力为之,若汝亦无计可施,今生也只能老于地宫矣!”
“……,唉,前人无法降之,弟子虽然愚钝,却不自量力,愿前往一试!”
“唉,傻徒儿,当年吾门撤离神都峰之时,人丁兴旺,高手如云,合全门之力尚降之不得,你又有何计可施?如今,你只有安心修吾绝学,待青出于蓝,而胜于蓝的时候,降服一只泼猴,必是轻易而举之事!”
端木谦仍不忘兜售自己的猥琐大法,为了骗轩辕毅留下,他不得不大吹特吹。只可惜轩辕毅生性刚正,如何肯作猥琐之人,他的一翻苦心又将白费!
“多谢二师尊错爱,弟子悟性不足,难修您的无上神功,还请宽恕弟子的不敬之罪。”
“汝……,唉,算了,竖子不可教也!待汝身陷囹圄之时,就操刀作疱,苟活于世吧!”
“……,弟子不肖,就此叩别两位师尊,年末之时,无论成败,弟子必定回还。”
辞别玄微子两人,轩辕毅郁闷万千的出了地宫,在家三天,每日皆苦思降服古猿之策,奈何总不得要领。
轩辕平见状不由大奇:“毅儿,何事竟如此苦恼,说将出来,为父或可帮你参谋一下。”
“唉,回禀父王,师门昔日曾誓,凡天机门弟子,欲出世必须降服古猿取回三宝,否则只能终老地宫。眼下愚儿因苦无良策,才感烦恼,倒让父王担心了。”
“呃,竟有此事?毅儿莫忧,随为父来。”
轩辕平虽然不知道该如何降服古猿,但手中却有传家之宝,因此,他带轩辕毅到了藏宝阁,准备把‘天罡奔雷弓’及‘天罡剑’传下。
轩辕毅是天命之主,甫入藏宝阁,便引得‘天罡奔雷弓’及‘天罡剑’欢鸣,此异象便是神器认主之兆。
“哈哈,我儿果真是天命之人,竟能引得镇国神器自动臣服,这是我们镇北王一脉大兴之兆也!毅儿,快滴血认主吧,自今日起,你便是镇北王了,为父立刻上表。”
“啊,父王,此事万万不可,愚儿尚未完成师门使命,怎能出任镇北王?况且,父王尚且年轻,就允许孩儿多贪玩几年吧!”
“毅儿,你既得镇国神器认可,就当担起保边重任!况帝国如今风雨飘摇,为父真的身心俱疲了,现在只想隐居于世外,图个悠闲自在。”
“可师门使命……”
“哈哈,连镇国神器都甘心臣服,我儿又何惧一只猿猴?今日且陪为父畅饮,明早骑快马前去,用九石神弓杀之便可,无须烦忧!”
“……”
尽管很无语,酒却是好东西,仅闻其香,轩辕毅便想到了降服古猿的良策。因此,第二天天刚亮,他便辞别父母,带着神弓神剑与美酒,骑着宝驹,只身赶往炎龙帝国东方的将石郡,那里便是神都峰的所在!
马是黑马,神骏异常,虽不是万里挑一的名种,但也非一般的货色,此马名曰‘天啸神血’,是北疆独有的神血战马,观马识人,由此可见马上之人,必是北疆贵族。
马鞍左前悬挂着一柄宝剑,鞘雕战龙,七颗宝石点缀其身,长约五尺,此乃炎龙帝国的镇国九宝之一,名曰‘天罡剑’。相传五千年前,炎龙部落守护神龙羽化升天,为保部落安危,便召天火于吞日谷,以身化器共成九宝。
其中龙爪先化,得一枪曰‘苍炎奇爪枪’,继而化龙鳞,得一剑名为‘虹光剑’。龙须化为‘飞羽剑’,龙角化为‘穿云剑’、‘乾元剑’,龙骨化为‘大衍剑’、‘真武剑’,龙筋化为‘天罡奔雷弓’,龙牙化为‘天罡剑’。最后,神龙之血肉化形成人,也就是炎龙帝国的轩辕一脉。
九宝都是神器,除了其锋利及坚固之外,还有龙息的加持,可震慑敌人,令持有者所向披靡,这也是九国并立,炎龙为尊的原因。
当年炎龙帝国初立,始皇帝分封众子,之所以把最锋利的‘天罡剑’赐给镇北王轩辕云,就是因为唯有轩辕云能使九宝之首——‘天罡奔雷弓’。此弓之所以是九宝之首,就因它有认主之能,非是其主,纵有九石之力亦难开之,若为其主,即使手无缚鸡之力,亦可使之射九石之箭,也因此,此弓又名九石神弓。
历经五千多年的风雨,能使九石神弓者只掌可数,这也成了一种规律,每逢开弓之人出现,便是大乱之时。而此时,在马鞍的左后方正悬挂着一张弓,雕龙的弓身朴实无华,却有无限的杀气溢出,此弓正是‘逢险惊鸣,空弦可伏虎’的‘天罡奔雷弓’。
单凭这弓这剑,就可知马上之人的身份,没错,他就是在地宫中习艺九年的镇北王世子轩辕毅——他如今已经十七岁,身高七尺有五,白净的面庞满是刚毅,剑眉星目中正气凛然,端是一个俊逸超凡、英气逼人。也幸亏他用斗笠遮面,否则,必然引得万千少女顶炎阳围堵,从而引发一场血腥的争夫战。
尽管帅冠天下,可在过去的九年里,轩辕毅却吃尽了苦头,大师父还好说,虽然授业严厉,但还算君子,从不欺负徒弟。可二师父端木谦呢,只能用一字来形容,那就是极度的、没有底线的猥琐及无耻!
在这九年里,轩辕毅过得比牛还惨,除了跟玄微子学习君子之艺以外,剩余的时光皆受端木谦虐待。这个猥琐的师父不仅教他万千杂艺,还不遗余力的灌输猥琐思维,让身为谦谦君子的镇北王世子差点精神分裂。也幸亏他足够聪颖,只用九年便学尽了地宫之学,提前逃出了地狱,否则必疯无疑。
在出师的那一天,玄微子笑容满面,深为师门传承得以延续而欣喜;轩辕毅心中暗乐,万分庆幸自己能早脱苦海。唯有端木谦面色阴沉,非常不高兴,大有再留轩辕毅学习一年的打算——
“徒儿,虽然你聪颖过人,尽得吾门之传承,可世事多艰,人至正则命不长,不习为师之绝学(猥琐之道),恐难有所作为啊!”
“师弟,汝此言差矣!想毅儿尽得吾门之传承,又得天书之真谛,凡人间之艺,他尽皆精之,天下又有何险?”
“哼,此乃井蛙之见!吾门隐世数百年,传承恐早已落伍,天书虽神,却非吾门独有,况人心险恶难测,至正岂能长命?”
“咄,此乃大谬之言!毅儿,吾门有三宝,一为‘如意神剑’,乃天地初分之时,玄石通灵化形而成,此剑身覆龙纹,鞘镶灵石,虽光芒不显,却有毁天灭地之能,得此剑者掌天下!”
“哼,徒儿,莫信玄微子之言,‘如意神剑’空有其名耳!据史料记载,此剑需滴血认主,可自成形以来,从未有过主人。又言‘此剑乃大凶之器,不可出鞘’,它纵有逆天之能,也难为吾等所用,有它无它一个样。”
“一派胡言!毅儿,‘如意神剑’乃天地至宝,相传史前,人族欲灭之时,此剑自动出鞘,尽斩百万兽人,救了人族一脉。它虽不可出鞘,但可保其主不死,汝要时时佩带,如此可保无虞!”
“哈哈,安知此剑不是锈死了,佩它保身,不若习吾绝学!”
“端木谦,汝闭嘴!毅儿,除了神剑,尚有‘玄天宝甲’,此甲乃天地精魂所化,着此甲可不惧水火,能避蚀怯毒,更有飞天遁地之神通。”
“哈哈,人非龟兽,岂可日夜着之,纵此甲再神通,也难保万全!”
“汝……,哼!毅儿,第三宝为‘凌霄神驹’,此马乃天地之灵魄所育,不死不灭,有腾云驾雾,钻地入海之能,有了它,汝可无敌于天下。”
“嘿嘿,腾云驾雾也罢,钻地入海也罢,此等神通皆需其血脉苏醒之后方有,平常这货贪吃嗜睡,尚不如耕牛有用!因此,天机三宝又俗称,锈剑重甲懒死马,有它运不好,无它命可保,哈哈!”
“端-木-谦!”
玄微子气得肝痛,这个端木谦着实可误,为了推销自己的猥琐之道,竟把天机三宝贬得一文不值,是可忍孰不忍!
见到玄微子如此盛怒,端木谦讪讪一笑,自知贬低师门重宝不对,便主动承认了错误。
“哈哈,师兄莫要生气,汝继续说吧,吾闭嘴便是。”
“哼!毅儿,吾门三宝皆在神都峰圣域,这是圣域地图,汝只须按图寻找,便可找到三宝。不过,在吾门圣域,有一神兽守护,此兽乃通灵古猿,力大无穷,使一神器金箍棒,必须降服它,方可得三宝。”
“徒儿,吾门三宝不如一猿,想要降服它,且不可使蛮力!据史料记载,此兽虽是通灵古猿,但却是蛮牛之性,你若伤了它,这东西会终生记仇,保不齐有一天,这畜生会趁你落难之时,一棒子打碎你的脑袋。”
“啊,竟如此厉害,杀之如何?”
轩辕毅不由脑袋发毛,初时还以为有了个不错的保镖,可如今他只想杀了它。
玄微子苦笑着摇了摇头:“唉,此猿乃不死不灭之体,吾等可重伤之,却杀不死它,汝必须想法设法感化它。此亦吾门出世之考验,前人无力为之,若汝亦无计可施,今生也只能老于地宫矣!”
“……,唉,前人无法降之,弟子虽然愚钝,却不自量力,愿前往一试!”
“唉,傻徒儿,当年吾门撤离神都峰之时,人丁兴旺,高手如云,合全门之力尚降之不得,你又有何计可施?如今,你只有安心修吾绝学,待青出于蓝,而胜于蓝的时候,降服一只泼猴,必是轻易而举之事!”
端木谦仍不忘兜售自己的猥琐大法,为了骗轩辕毅留下,他不得不大吹特吹。只可惜轩辕毅生性刚正,如何肯作猥琐之人,他的一翻苦心又将白费!
“多谢二师尊错爱,弟子悟性不足,难修您的无上神功,还请宽恕弟子的不敬之罪。”
“汝……,唉,算了,竖子不可教也!待汝身陷囹圄之时,就操刀作疱,苟活于世吧!”
“……,弟子不肖,就此叩别两位师尊,年末之时,无论成败,弟子必定回还。”
辞别玄微子两人,轩辕毅郁闷万千的出了地宫,在家三天,每日皆苦思降服古猿之策,奈何总不得要领。
轩辕平见状不由大奇:“毅儿,何事竟如此苦恼,说将出来,为父或可帮你参谋一下。”
“唉,回禀父王,师门昔日曾誓,凡天机门弟子,欲出世必须降服古猿取回三宝,否则只能终老地宫。眼下愚儿因苦无良策,才感烦恼,倒让父王担心了。”
“呃,竟有此事?毅儿莫忧,随为父来。”
轩辕平虽然不知道该如何降服古猿,但手中却有传家之宝,因此,他带轩辕毅到了藏宝阁,准备把‘天罡奔雷弓’及‘天罡剑’传下。
轩辕毅是天命之主,甫入藏宝阁,便引得‘天罡奔雷弓’及‘天罡剑’欢鸣,此异象便是神器认主之兆。
“哈哈,我儿果真是天命之人,竟能引得镇国神器自动臣服,这是我们镇北王一脉大兴之兆也!毅儿,快滴血认主吧,自今日起,你便是镇北王了,为父立刻上表。”
“啊,父王,此事万万不可,愚儿尚未完成师门使命,怎能出任镇北王?况且,父王尚且年轻,就允许孩儿多贪玩几年吧!”
“毅儿,你既得镇国神器认可,就当担起保边重任!况帝国如今风雨飘摇,为父真的身心俱疲了,现在只想隐居于世外,图个悠闲自在。”
“可师门使命……”
“哈哈,连镇国神器都甘心臣服,我儿又何惧一只猿猴?今日且陪为父畅饮,明早骑快马前去,用九石神弓杀之便可,无须烦忧!”
“……”
尽管很无语,酒却是好东西,仅闻其香,轩辕毅便想到了降服古猿的良策。因此,第二天天刚亮,他便辞别父母,带着神弓神剑与美酒,骑着宝驹,只身赶往炎龙帝国东方的将石郡,那里便是神都峰的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