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十年代的春节只放五天假,大年初六正式上班。

  冷清的单位热闹起来,方明华依旧在门卫室履行自己的岗位。闲暇读书,另外就是周末还要去西大上函授班。

  今天正月12,又是一个周末,方明华一大早骑车赶往西大,学校还没开学,勤奋好学的妹妹也只能呆在家,但依旧叮嘱方明华要按时去上课。

  独自一人骑车赶到西大校园,进了教三楼的教室,就发现一个穿着蓝色滑雪衫的青年坐在后排。

  是赵红军。

  于是方明华走过去一屁股坐在他身边的空位,问道:“吆,好几周上课都没到你,今天不翘课了?”

  “老爸逼的,说再翘课就要揍我。”赵红军懒洋洋回答了句,又反问道:“你现在成大作家了,竟然还来上课?”

  “什么大作家不大作家的,我说哥们你就别埋汰我了。”方明华回答道:“其实我也不想,我妹逼的。”

  两人都笑起来。

  这节课是英语课,两人打开课本没过多久,就看到一个短发漂亮女生走了进来。原以为是上课的学生,却走到讲台上面。

  是她?!

  这不是文学社的李丽嘛。

  今天摇身一变成老师了?

  只见李丽拿出课本,对着下面黑压压的人群很大方的说道:“我叫李丽,是外语系英语专业大二学生,杨老师因病休息,所以这节课由我代她上,请翻到课本第四课对话练习,请大家跟我朗读,Where is Mr Green?/Where is Mary?......

  开始台下同学议论纷纷,但随着李丽标准的发音,一個个停止议论跟着朗读起来。

  “这姑娘声音很好听啊,长的也漂亮。”赵红军低声开始品头论足。

  “别说了,赶紧读!”方明华提醒道。

  没想到赵红军振振有词:“我一个堂堂的中国人,学什么英语?再说了学这玩意有啥用?”

  “目光短浅!你将来不想做生意吗?难道不想和外国人做生意?不懂英语怎么行?”方明华反驳道。

  “哦,你这理由我竟然无法反驳?看来我得好好学。”赵红军立刻拿着书本跟着老师念起来。

  Sorry,I dont know.....

  由于函授班好多同学根本没学英语,所以教的都比较简单,基本上是初中课本教材为主,这对于李丽来说没有难度。

  她曾经跟着父亲学过俄语,上大学遵从父母的要求报考英语专业。能把俄语学好英语自然不在话下。

  她一边带着大家朗读,一边目光扫视下面的同学,很快就发现坐在后面的方明华。

  果然是函授班的同学。

  哼!

  上课竟然还敢和同桌说话?!

  想到这里,李丽停下朗读,看着方明华:“坐在倒数第四排穿军大衣的那位同学.....就你,请站起来!”

  “明华,老师叫伱呢。”赵红军一副幸灾乐祸的样子。

  方明华只好站起来。

  “你叫什么名字?”李丽问道。

  “方明华”

  啊?

  方明华?怎么和作家方明华同一个名字?

  李丽感到很惊讶。

  人家可是作家啊,怎么会跑来上什么中文函授班?

  肯定是重名!

  这个名字很普通,如同自己叫李丽这个名字,学校就有好几个。

  想到这里李丽恢复镇定:“方明华同学,请你把我刚才朗读的英语重新朗读一遍!”

  方明华只好把刚才读的重新读了一遍。

  嗯.....

  发音还挺标准。

  李丽很满意点点头。

  “下面,我们继续.....”

  在课堂上,李丽边讲边提问,特别喜欢叫方明华,搞的他很无语。

  难道我这名字好听?

  很普通吧?

  不过提问也很简单,方明华都很顺利回答。

  “喂,这女生是不是看上你了?怎么老盯着你?”看到方明华回答问题坐下,赵红军立刻小声开起玩笑来。

  方明华瞪了他一眼,还没等开口回答,就听到李丽说道:“那位同学,就是坐方明华同学旁边的,穿牛仔裤的,请站起来回答这个问题。”

  啊?!

  赵红军只好站起来。

  当然是回答不上来,最后只好灰溜溜的坐下。

  英语课结束,李丽又布置了一大堆作业总算下课。

  “走,出去透透风,憋死了。”赵红军说完站起来。

  方明华跟着走出去。

  所谓透风,就是抽烟而已。

  来上课的都是社会上的青年,一个个烟瘾都大站在楼道吞云吐雾起来。

  方明华不抽烟,也不爱闻二手烟,干脆出了楼道来到教学楼外面。

  现在还没开学,校园显得有些冷清。

  方明华站在路边,就看到一个姑娘骑着一辆轻便自行车过来,是刚才上课的李丽。

  李丽骑车要回家,看到站在路边的方明华,就下车停在他身边:“方明华同学,你的英语基础很好嘛。”

  “我前段时间自学了一阵。”

  李丽听了点点头。

  其实函授上课时间比较少,主要靠学生业余时间自学,老师通过考试检验学生水平。

  “方明华,你的文学素质也挺高,将来一定能顺利毕业,加油!“李丽鼓励道。

  “谢谢。”

  “你上课去吧,有时间我们再交流文学....再见!”

  “再见!”

  姑娘骑着自行车走远,方明华也回到教学楼。

  第二天上班,方明华又接到女笔友李丽的来信。

  在信中,李丽说方明华对于“苦难”的理解和认识让她感到很新颖,后来想了想挺有道理的。

  信的后面,姑娘还说出自己的烦恼。

  “明华老师,我非常喜欢文学,本来是报中文系的,可我父母不同意,非要让我学英语,说将来英语肯定很吃香......哎,虽然我英语学的也不算差,但是从内心深处不喜欢。”

  方明华看到这里笑了笑。看来这姑娘的父母受过良好的教育,眼界挺开阔的。

  在八十年代,英语绝对是非常热门的专业,国家改革开放需要大量懂外语能和外国人交流的人才,这可比什么计算机电子吃香多了。

  他也能理解姑娘的苦恼,专业和兴趣不对口实在太多太多。

  于是他在回信中写到:“李丽同学,其实你不必为此烦恼,学英语和爱好文学并不冲突,因为英语也是打开外国文学的一扇大门,你英语就可以读莎士比亚全集的原著,还有狄更斯的《雾都孤儿》、夏洛蒂《简爱》、雪莱的《西风颂》.......感受外国文学之美,甚至可以翻译成汉语,让国内更多的人读到,这是件很有趣也很有意义的事。”

  ....

  ....

  再当一次知心姐姐吧。

  今天是开学日,李丽骑着自行车刚到学校,还没进宿舍就看到班上的生活委员叫她:“李丽,有你的信!”

  “谢谢。”

  “是明华老师的!”李丽看到信封,赶紧拆开就站在路边看起来。

  啊,当翻译家?翻译名著?

  我怎么没想到呢?老想着父母说的学好外语将来出国或者搞外交?

  明华老师果然是好老师!

  谢谢你!

  姑娘顿时感到很开心。

  小心翼翼将信纸塞回信封,放进自己的背的绿挎包里,然后继续骑车向宿舍方向驶去。

  哇.....春天来啦。

  李丽看到路边的小草已经冒出嫩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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