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日常修仙 第七百五十二章 打击

小说:重生日常修仙 作者:庭院阳光好 更新时间:2024-08-28 22:33:03 源网站:平板电子书
  冬,周六,晚上7点半。

  姜宁的卧室布置了阵法,无需开空调,房间即如四月春天般舒适,似乎与外面的寒冷是两个世界。

  沙发前的小木桌上,摆放着一张托盘,里面分布着几个小盘子,青瓷盘放了些果切,西瓜,葡萄,不锈钢盘放了些小辣条,牛肉干,卤豆皮。

  还有几个竹子编织的圆簸箕,放松子,瓜子,开心果。

  姜宁倚靠沙发,无需起身,他只是轻轻招手,外放的灵力将那些吃食摘到嘴边。

  吃了点小食,他再招招手,托盘旁,正在煮制奶茶腾空而起。

  前面正在打游戏的桐桐,完全一无所知。

  姜宁品着茶,玩着手机,心情颇为舒畅。

  有时,他也会想起前世的岁月,曾经的周六晚上的七点半,他在做什么呢?大概是带着一身的疲惫,刚从公司下班回到700块一个月的出租屋,然后拿出手机,打开美团拼好饭,和附近的人拼个单吧。

  想到那般生活,姜宁的人生都黑暗了。

  这时,堂弟姜君龙发来消息:“哥,航模玩的顺手不?”

  姜宁发了个航模飞行的视频,视频里野马战斗机俯冲水塘,即将冲入水面的那一瞬间,又被迅速拉升,飞向天际,技术力极其精湛。

  姜君龙震动:“这技术,能飞涵道机了吧!”

  姜宁回复:“还行。”

  实际上,如此技术只是薛元桐以新人身份,上手半个小时,秀出的基本操作。

  姜君龙称赞了几句,又询问姜宁明天去他家吃饭不。

  发消息时,姜君龙一家在客厅等待回复,有大伯母,沈青娥。

  嗯,大伯和哥哥嫂嫂去饭店忙活了。

  现在只要姜宁来做客,必然会带好东西,所以大伯一家相当期盼。

  蕴含灵力的食物,对于普通人的吸引太大了,几乎是不可抗拒的存在。

  姜宁婉拒了,并表示下周。

  结束聊天后,伯母和沈青娥脸上,难免露出失望的神情,姜君龙却在寻思,要不要再搞些新玩具。

  涵道机动辄几千的价格太贵了,他最近转向了Rc遥控车的领域,说做便做,他打开闲鱼,准备研究一番。

  因为身具公务,光明正大的玩手机,他妈不敢给他坏脸色。

  ……

  姜宁照例每周刷qq空间,苗哲照例发他的伤感说说,尬的姜宁看了一眼立刻移开。

  卢琪琪:“我有时会思考人生,以后是嫁给穷帅哥,还是有钱的丑男呢?”

  配图:【网红风-高p自拍】

  崔宇:“我是上北大还是清华呢?”

  孟桂:“嫁给没有钱的丑男。”

  张池:“震惊,齐天恒说要送你两千万。”

  卢琪琪回复张池:“真假??”

  张池:“1、千万要诚实,2、千万要守信。”

  卢琪琪怒回:“傻逼。”

  胡军看不过去,遂评论:“傻孩子,人生应当脚踏实地,一步一个脚印,让自己配的上帅的,有钱的,切莫好高骛远。”

  卢琪琪回复胡军:“你是不是觉得自己很像长辈?”

  胡军:“我在以长者身份告诫你。”

  卢琪琪回复:“服了,跟你妈说去吧。”

  胡军:“行吧。”

  他退出qq,打开微信,找到置顶的那位风韵犹存的妇人。

  此时,班群同样在发生一场风波。

  庞娇:“哎呀,今天减肥,不小心误食一盘红烧肉,咋办呢?”

  王龙龙:“还等什么,赶紧用奶茶漱口!”

  崔宇@王龙龙:“你出什么瞎主意呢?应该用可乐漱口,漱的干净!”

  健身儿强理出面呵斥两人:“毫无健康知识!”

  强理热爱健身,如今已练出8块腹肌,可惜腹肌形状不太好看,但足够他自豪了。

  真正热爱健身的他,最看不起的小鲜肉的腹肌,他崇尚古罗马战士雕塑的坚实腹肌。

  强理的专业性被庞娇发觉。

  庞娇@强理:“你知道有哪些帮助减肥的运动吗?”

  虽然庞娇奇丑无比,但,最起码,她首先是一个人,然后是一个女性,这一点永远无法忽略。

  人类是一种高级动物,希望得到他人的认可,这在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中,是排列靠前的存在。

  有人问他健身知识,相当于认可他。

  强理道:“减肥燃脂首推游泳,效果最好。”

  此言一出,郭坤南问:“市里有游泳池吗?”

  禹州只是祖国中部的一座三线城市,以前Gdp在省内只能排中游左右,现在靠长青液加持,一跃成为省内第二,但各项生活配套还在逐渐配齐,依然是小城市,冬天的恒温泳池,还是比较少的。

  董青风:“有,但是不咋样,听说现在长青液开了个泳池,只有员工能游。”

  崔宇:“直接下河游啊,我娇姐直接搅乱河海!”

  王燕燕骂了他几句。

  强理道:“除了游泳,跑步挺合适的,但跑步太伤膝盖了。”

  尤其是考虑到庞娇的体重。

  强理又认真的发消息:“所以我建议先慢跑,然后在家里练习弓步走,再升级到深蹲,燃脂效果一流。”

  其实他想让庞娇跳绳,但考虑人文和谐,他放弃了,他不想因为自己的一个小建议,让整栋楼发出诅咒。

  那种杀业,他承受不起!

  庞娇:“哎呀,跑步啊,晚上跑步会不会不安全呀?听说外面有很多坏人,我们女孩子又不能阻止坏人犯罪,所以只能约束好自己了。”

  咋一听还特么挺有理,只是全群的学生为之沉默。

  唯有王燕燕为其挽尊:“是呀,尤其很多男人,他们太猥琐了。”

  王燕燕讲述秘辛:“我们学校很多男生夜跑,看到女孩子跑步,他们最喜欢跟在人家后面闻人家的香味了。”

  单凯泉:“…”

  庞娇:“哎呀,一想到我的小香风被他们闻到了,好生气哦!”

  “气死了,气死了!”

  曹昆顶不住啦,开始融入群聊:“大可不必。”

  强理补充:“跑步我不是很建议,还是先快走吧,这样他们不会蓄意跟你跑。”

  单凯泉:“理子,你真是太暖了。”

  董青风:“甘拜下风。”

  王龙龙:“先生大节,舍生取义!”

  强理被男生们夸了后,本该开心的,不知为何,有种不对味呢?

  崔宇却批评:“强理,其实你错了,燃脂最快的方式,并不是游泳跑步。”

  强理眉头一皱:“嗯?”

  王燕燕:“你质疑他?”

  强理的专业性非常恐怖,之前宋盛给了强理一瓶能量饮料,他喝之前,还看了一眼配料表。

  当初王燕燕问他理由,强理只是笑着说:“职业习惯。”

  由此可见专业性。

  王燕燕呛人:“你反驳他,你能有什么好意见,你是不是嫉妒人家?”

  强理同样发问:“有何高见?请指教。”

  崔宇:“去火化啊,燃脂最快了。”

  ……

  周日,上午,6点半。

  薛楚楚从温暖的被窝起床,换上衣服,将被子叠好。

  她没像往常那般做早饭,因为昨晚姜宁给她发消息,表示他将亲自下厨,请她吃饭。

  薛楚楚仔细想来,似乎还没吃过姜宁做的饭,她心里蛮期待的。

  等啊等,一直等到早上8点半,薛楚楚饿坏了,方等到姜宁的微信电话。

  她不再犹豫,赶向桐桐家。

  一进屋,入眼之间,桐桐在灶台忙活,姜宁坐小板凳饮茶,当是一个惬意。

  薛楚楚:“?”

  不是他亲自下厨吗?

  姜宁察觉到她的疑惑,解释:“今早吃蛋炒饭,我亲自蒸了米饭,桐桐负责炒。”

  薛楚楚无语:“…”

  铁锅渐渐的烧热,薛元桐从案板拿出一个小小的铁罐子,用勺子扒拉两下,薛楚楚看见如雪花状的白膏被放入锅里。

  她还在疑惑这是何物呢,就见白膏立刻在铁锅里融化了,紧接着,一股浓郁的香味传出,格外的好闻。

  这是姜宁在虎栖山猎杀的一头野猪,嘱咐长青液的厨师,帮忙熬制的猪油。

  薛元桐立又将隔夜的熟灵米饭,倒入铁锅,抄了几下铲子,灵米与猪油的香味相融,爆炸似的弥漫而出,如同气浪席卷。

  饿了一个早上的薛楚楚,顿时有些难耐了。

  她吃过类似炒饭,以前桐桐做过一次,可这次的香味,比上次的更胜一筹,更加难以抗拒。

  薛元桐的炒饭本领相当强悍,因为在贪吃的欲望逼迫下,她的厨艺亦在飞涨!

  待到那股香味浓郁到极点,薛元桐均匀的将鸡蛋液淋到灵米饭表面,再快速翻炒,直到米饭被蛋液包裹。

  最后,洒上调料,小葱点缀,起锅!

  她催促:“姜宁,快搬桌子,出太阳了,门口吃饭更香!”

  ……

  与此同时,河坝的柏油路上,林子达骑着小电驴,带着独臂大侠庄剑辉,两人一块赶往农家乐。

  能与丁姝言和林子达这种人做朋友,不仅是家世,更因为庄剑辉原本便很优秀。

  高大帅气的仪容,出色的见识,15岁掌握灌篮,以及不用太努力,便能达到985水平的学习天赋,放在普通学生身上,只有一样,便是很难得了。

  林子达是天才,他又何尝不是?

  天才是心高气傲的,毅力远非同龄人可比拟,昨日得知自己的技艺只有路边小摊技巧时,他曾一度挫败,自我怀疑。

  但,最终,他还是决定继续修行。

  毕竟,活到老,学到老,不是吗?

  他又约那位老师傅继续修行,既然现在只有路边摊的水平,那么再练练,是否能超越他们呢?

  庄剑辉:“哈哈,我其实很有天赋的对吧。”

  林子达虚伪的说:“是啊,小贩炒了一辈子的炒饭,不如你一周的学习,未来可期。”

  尽管看出了小胖的虚伪,庄剑辉心情还是颇为不错的。

  他道:“到时候你再帮我点评…”

  话到一半,他猛吸鼻子,猛然看向林子达:“你闻到了吗?”

  林子达重重点头:“香啊!”

  庄剑辉激动:“我闭着眼都能闻出,绝对是蛋炒饭的香味!”

  林子达早上还没吃饭,不禁点头:“我靠,太香了,蛋炒饭有那么香?”

  庄剑辉:“你闭眼感受。”

  林子达果断闭眼,良久:“确实是啊!”

  两人闭着眼骑车。

  路边锻炼的老头看见这一幕,惊骇至极。

  眼见电瓶车即将一头栽入坝下,老头连忙大呼:“看路,看路啊!”

  千钧一发之际,林子达睁开眼,迅速扭转车头。

  只差不到十厘米,车便会冲入河坝斜坡。

  庄剑辉吓的后背冒冷汗:“靠,你真闭眼啊!”

  林子达惊的大声道:“什么?你咋也闭眼了?”

  庄剑辉暗暗心道:‘妈的!还好我八字硬!不然另一条胳膊也交代了!”

  一点小风波后,林子达拐下大坝,朝南边的一排平房骑去。

  饭香味越来越浓郁,直到,他们出现在薛元桐家门口,立刻看到姜宁他们在门口的饭桌吃蛋炒饭。

  中间是一盘菜,用来下饭的辣椒雪菜肉丝,三杯葡萄汁,以及最吸引人的,三碗蛋炒饭。

  蛋炒饭像发了光似的,十分漂亮,金黄色米粒,颗颗饱满,翠绿的葱花点缀,称得上是黄金蛋炒饭。

  尤其是那在冬日里冒出的热气,令人闻之欲醉。

  庄剑辉没忍住,问:“你们自己做的?”

  姜宁笑笑,想到庄剑辉天天学蛋炒饭,还在河坝摆摊,他觉得可以给对方道心来一击。

  于是道:“是啊,尝尝?”

  此言一出,庄剑辉先是心中一喜,随即感到尴尬。

  想到曾经对姜宁的轻视,以及自身的傲然,又和对方现在的慷慨对比,高下立分,他不由得惭愧。

  他挤出感谢的笑,这次是不带有虚伪的,而是诚心诚意:“谢了,我最近正准备学这个呢!”

  林子达乐滋滋的:“太够义气了!”

  他还说:“我去拿个碗。”

  说罢,启动电瓶车冲向农家乐。

  庄剑辉:“给我拿一个。”

  不到一分钟,林子达折返回来,拿的两个大碗。

  薛元桐脸一黑,那么贪!

  她没盛饭,而是把姜宁没动的那碗蛋炒饭,往两人碗里一拍,各自给了半碗。

  林子达对她的观感减一。

  香味太诱人了,庄剑辉顾不得装模作样了,抄起勺子尝。

  他大老远闻到这股香味,心情为之震动,现在慌忙的尝了上一口,犹如沙漠中口渴的人喝到了水。

  这股极致的油香,米香,立刻触发了味蕾,让人迫不及待的大快朵颐,随之而来的,却有一种幸福感,这股幸福感令庄剑辉很快平息了下来,他的牙齿不再焦躁,只是细细的品尝,沉浸这份蛋炒饭中。

  吃完以后,庄剑辉久久无言。

  一口饭吃沉默了。

  良久,他才艰难的问:“小胖,你觉得这蛋炒饭和我做的相比…”

  不等他说完,林子达:“别拿你那东西相提并论。”

  姜宁并没问他好不好吃,他和桐桐楚楚安静的吃饭。

  庄剑辉终究是不解,他再问一句:“怎么炒的蛋炒饭?用的什么技巧?”

  薛元桐:“无它,唯手熟也。”

  恍惚间,庄剑辉想到曾经在雪华湖边的那天,他将努力的姜宁,贬为努力修行一生,最后成为十万天兵天将的一员。

  如今看来,庄剑辉无奈道:“原来我学了这些天的炒饭手艺,才是天兵天将吧!”

  林子达捧着碗,乐了:“哈哈,你还天兵天将?挺会自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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