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该不会有太大的危险。[ ~]不过还是要马上送医院。”朱晓晓发现脖上大片的红斑有明显的退散迹象,再听阿鼻的呼吸没有刚才那么粗重费力了,想来气管内的荨麻疹是好了许多了,于是放弃了进一步治疗站了起来。

  听朱晓晓说完,众人纷纷松了一口气,傅盈紧张得捏成了拳头的手也缓缓松开了.

  等医院的救护车过来,将阿鼻拉到了车上,朱晓晓跟着傅盈上了席萧的车往医院开过去的时候,傅盈才懊悔地道:“他既然不能喝酒,怎么还那样猛喝?如果他早说有荨麻疹不能喝酒,我也不会逼着他喝酒啊?”

  “没关系的,不会有事的,这不是你的错。”朱晓晓拍着傅盈的手背安抚道。

  “真是的!如果出了什么事情,叫我心里怎么过意的去?他嘴贱是嘴贱,可好歹是一个大活人,要真是有什么事情,我不是要内疚一辈嘛!”傅盈伸手擦了擦自己的眼睛,这可怜的女孩儿眼泪都吓出来了!

  “不会有事的,别担心了。”朱晓晓轻抚着傅盈的背部,让她不要担心。

  一群人惴惴不安地去了医院,医生一看阿鼻的症状,也是吓了一大跳,简单地诊断之后,立刻就开始给他打针治疗。

  这边厢打着针,这边厢医生接着开始详细诊断。

  按道理来说,阿鼻的症状属于内外混合型,肠胃当中的荨麻疹也会发得很严重,可医生检查之后却发现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严重,阿鼻的喉咙处并没有红肿的情况,并且随着一瓶药剂进入阿鼻的血管内后。原本就处于昏迷状态的阿鼻明显轻松了不少,呼吸更加平稳了,身上的荨麻疹更是开始退散。

  朱晓晓心中有数,作为老大的席萧不走,她这个女朋友自然不会离开,她趁着医生不在的当口,不时去探一探阿鼻的鼻息,不时又去摸一摸阿鼻的颈动脉。. ( ・~ )轻微的治愈术不时地施放过去,阿鼻的症状也在明显地好转着,当然不会有什么危险。

  等三瓶吊瓶打完,医生过来巡房的时候,阿鼻身上和脸上的荨麻疹都已经消散了大半了!

  众人不懂其中的关窍,还都说这医生的医术高明,药到病除,医生反倒是诧异起来:“想不到这个酗对药物还挺敏感的。这药下去这么见效!这样的话,他明天大概就能醒过来了。”

  “那就好!”众人都松了一口气。

  都是一桌吃饭的,如果其中某个人因为喝酒突然送了命或者有生命危险,谁都不会好受,漫说是逼着阿鼻喝酒的傅盈了。

  “你们这些年轻人也太不怕死了!他这样的状况是非常危险的,试想如果气管被完全堵塞。他就会在很短的时间内窒息而亡,打针都来不及,只能切开气管,这次是命大,如果还有下一次,他就未必有这样大的福气能保住性命了。”

  “你们都听着,以后不许叫阿鼻这家伙喝酒,一滴酒都不许他喝!”菲菲一脸严肃地看着在场的男人们,几个人都是好些年的朋友了。没那么多假惺惺的东西。

  席萧看了众人一眼:“都记住了?”

  “记住了老大。”众人纷纷点头应诺。

  “老大。你们先走吧,也太晚了,我和斗鱼在这里守着就行。”耗自告奋勇,“我体格好。阿鼻这样的身板,我给他把尿都行。”

  “呸!”菲菲啐了一口,拍了耗一巴掌,“你说话能不能别那么粗鲁?”

  耗摸着后脑勺不好意思地笑了笑:“我这习惯了……”

  “这习惯得改!”菲菲打断了耗的辩解。

  “好好!我改!我改还不行吗?”耗忙举手发誓保证。

  看着这两个人一个愿打一个愿挨的模样儿,众人顿时都露出恍然的表情,互相看了一眼后,都露出了会心的微笑。

  “哎呀!你们什么表情!”菲菲眼尖,看到众人脸上的表情,顿时羞红了脸。

  “我们什么表情?”斗鱼坏笑着问军师。

  军师一本正经地摇头:“我什么都没看见,我什么都不知道,我喝多了,我想睡觉,我回家去。”说完人就往外走,丝毫不担心昏睡的阿鼻了。

  众人顿时都笑了,菲菲跺脚不依,众人却都鱼贯而出,离开了医院。

  傅盈心中难安,想要留下来照顾,可也知道自己照顾并不方便,犹豫之间朱晓晓又劝了两句:“行了,你也别跟着瞎掺和了,他一个大老爷们,有耗和斗鱼照顾就够了。如果你真的觉得对不起他,明天你再过来看他就是了。”

  “……好,那我明天再来吧。”傅盈无奈地点头,跟着朱晓晓和席萧离开。

  马启凡是多聪明的一个人啊?知道朱晓晓和席萧是一对儿,忙招呼傅盈:“傅盈,你跟我走吧?我送你回学校。你和席萧他们的车不同路。”

  傅盈略有些诧异地看向马启凡,马启凡丢了个眼神过去,傅盈微微怔愣后反应过来,忙点点头:“行,我跟你的车。”

  朱晓晓并不担心傅盈跟着马启凡走会遇到什么危险,马启凡虽然逐利,可并不是一个小人,对待女孩还是很君的。

  事实上马启凡并不缺追求女孩的机会,作为工作室的老板,马启凡甚至得到了不少美女模特儿的追求。

  “过两天跟我去我们家吃饭吧?”送朱晓晓回家的路上,席萧仿佛不经意地提起这事儿,朱晓晓立刻就认真起来,看向席萧,确定他不是随口说说。

  “你是说去你家吃饭?”朱晓晓认真地问。

  “对啊,你还没在我家吃过饭吧?跟我和我爸一起吃个饭好不好?”席萧点点头。

  “好啊。”朱晓晓想起那个穿夹趾拖鞋大短裤的中年汉,不由得抿嘴露出一朵微笑来。不知怎的,那个有些邋遢的汉居然让朱晓晓很有好感。

  “我需要带什么吗?”朱晓晓想起自己虽然不是第一次去他们家,可却是第一次去吃饭,想到席萧来自己家的时候那种郑重其事的模样儿,觉得自己也不能失了礼。

  “不必了,你肯来,我爸都不知道多高兴。”席萧摇头笑道。

  虽说席萧说了不必带东西,可朱晓晓想来想去,还是去商场买了两瓶五粮液和一些别的礼品,这才上了席萧的车。

  席萧看到朱晓晓带的东西,不由得笑了,没有说什么,只是伸手过去握住了朱晓晓水葱般的左手,再不肯放开。

  到了席老爹家的大院里,席萧停好了车,刚一下车,在院里纳凉聊天的几个老人儿就亲亲热热地问了起来:“席萧这是带了女朋友过来了吧?”

  “是啊,孙大爷,赵大爷,这是我女朋友朱晓晓。”席萧自然而然地拉起了朱晓晓的手介绍道。

  “这个女孩我们见过呢,来了好几回的。”租住在一楼的孙大爷已经跟着儿儿媳妇在这里住了好几年了,这样漂亮的女孩,来一次他们都会记得,何况朱晓晓来了好几回呢!

  “老孙,老赵,今天我就不招呼你了,回头来我家跟我一起喝酒。”屋里的席老爹探头出来,笑眯眯地跟孙大爷打招呼。

  “行嘛x头跟你喝酒。”孙大爷更是笑眯了眼。

  “这么漂亮的儿媳妇,你到时候要多喝两杯才要得咧!”赵大爷门牙都豁了,笑起来更是喜气。

  “行h多少你们说了算!”席老爹今天特意梳洗打扮过,虽说没有西装革履,可t恤已经不是大白圆领t恤汗衫了,好歹是件polo衫,裤也穿上了长裤,虽然还是凉鞋,可好歹不是夹趾拖鞋了。

  这充分显示了对朱晓晓的尊重。

  朱晓晓进了屋,甜甜地叫了一声:“席叔叔好。”

  “晓晓你别客气,这见面是见了好几回了,你还真是第一次到我们家来吃饭,别嫌弃我们这里简陋就行了。”席老爹瞧着像是年轻了十岁的样,满脸都是笑意,显然席萧回来给他带来的快乐是非常大的。

  朱晓晓认真打量了一番后,发现席老爹这屋虽然不算太干净,可比起先前自己过来的时候一屋酒瓶到处都是垃圾的模样已经是天渊之别了!显然席老爹为了迎接朱晓晓来吃饭,特意打扫过卫生。

  朱晓晓心中一暖:就算席萧的妈妈多么看不上自己,可从席老爹的接触过程中,朱晓晓觉得他还是很愿意自己跟席萧来往的。

  “我不知道该拿些什么,就带了这个,席叔叔别嫌弃。我也就是个心意,没别的。”朱晓晓有些郝然地递上了手里的东西。

  席老爹一看那包装是五粮液,顿时眉花眼笑:“哎哟,还是女孩细心啊,知道我爱喝酒,就给我带这么好的酒来,我这个儿是不懂这些的,回来了也不知道给我弄点儿好酒喝喝。”

  席萧无言以对:自己问老爸要喝什么酒,他言之凿凿地说只喜欢二锅头,如今到了他嘴里,倒是因为自己不孝顺了!。如果您喜欢这部作品,欢迎您来投推荐票、月票,您的支持,就是我最大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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