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桂巷里的一小院门前,沈氏嫌恶的看了一眼,门上贴着一副喜庆的对联,看得出来有些旧了,两侧原本种着茂盛的花草,只可惜天气太冷,被冻的蔫了吧唧的,显得有些破败。
里头住着的人,是沈氏在这世上最不愿意见的,若非为了自己的女儿,她才不情愿登这门呢,沈氏心里如是想到。
拿帕子遮了自己的脸,对着旁边的郑妈妈使了个眼色,那婆子就对着门重重的敲了起来。
那院门有些年久失修,婆子力气又大,瞧着差点就要把门都给砸坏了,里头才传来声音。
“来了,来了。”
老仆沧桑的声音响起,微微佝偻着腰小跑着来到院门前。
将门打开的时候,就看见了郑妈妈那鼻子朝天,颐指气使的模样,原本还笑意盈盈的表情陡然变了色,垮得难看。
“你来做什么?”
郑妈妈在琼州也是有脸面的婆子,伺候在沈氏旁边谁敢说个不字。
来了这东都城,受了好些气,眼下连这个卑贱的老仆也敢蹬鼻子上脸,如何还能忍得下去!
“呸,睁大你的狗眼看看,这是谁!”
侧身将沈氏露于人前,玩味的看着那老仆。
浑浊的眼睛先是眯成一条缝,仔细瞧了瞧还带着几分不确定,有些发抖的问道。
“您是夫人?”
沈氏不愿意和这老仆多说话,眼神示意了一下郑妈妈,只见她推了那老仆一下,恶狠狠的说道,“还不叫他来接,我们夫人来看他了。”
“哎,哎,老奴这就去!”
老仆眼睛里乍然露出开心,一边朝里头喊道,“老婆子,老婆子,快叫少爷出来。”一边对沈氏卑躬屈膝的笑脸相迎,一副讨好。
瞧了他这表情,沈氏郁结多日的心情才算舒畅了。
跟着他进了这屋子门,四下打量了一会儿。
屋里的东西不多,但收拾的十分规整,整一套的家具是用黄花梨打造的,瞧得出来价值不菲,但样式有些老旧,瞧着是十几年前的模样了。
伸手在上面敲了敲,沈氏露出一个意味深长的笑容来。
这狐媚女人,还真是下得了血本呢。
正想着呢,就见一微胖的老妪也喜笑颜开的走了进来,身后跟着一位翩翩少年郎。
十四岁上下的年纪,着一身石青色的棉制长衫,看上去跟个老学究似的,和城北的那些公子哥们的锦衣裘服可比不了。
身量倒是不矮,就是瘦了些,小脸看上去有些白嫩,但却没什么精气神。
眼神唯唯诺诺的看着沈氏,似乎有些害怕,躲在那老妪身后不敢上前行礼。
一旁的老仆瞧得心急,赶紧说道,“善哥儿,还不快跪下,这是你母亲,她来接你回白家了。”
沈氏斜眼看了那老仆一会儿,还真会打蛇绕棍上,她什么时候说过这话了,想得到挺美!
不过,念及自己的目的,她倒是没直接戳破老仆的谎言。
摆出一副还算和善的表情来,对着那男孩就招招手,“你就是善哥儿?我们可好些年没见过了吧。”
老仆激动不已,他就知道,白家是不会忘记这个孩子的,三爷也不会忘记他们家小姐的。
赶紧走过去把孩子从身后推到沈氏面前。
“善哥,见过……见过母亲。”
连话都说不利索,老仆着急死了,连忙对着沈氏说道,“夫人莫怪,小少爷这是高兴的,平日里他不这样的,真的!”
沈氏心中冷哼一声,一个贱人生的儿子,能养大就算她大度了,这副模样才是她所愿的。
就算将来三爷起了心思想把他带回白家认祖归宗,瞧了这模样恐怕也会大失所望的。
儿子又怎样?
在她静心养育的思菡面前,还不是连提鞋都不配!
想到这里,整个人舒服多了,连看向善哥儿的眼神都多了些真诚。
“今年老夫人做寿,我们才从琼州赶了回来,一走十多年,你都这么大了。”
沈氏装作一副慈母的表情,看得那老仆眼含热泪。
善哥儿不明所以,只瞪着一双圆溜溜的眼睛看向她,自打他有记忆以来,家中只自己和这对照顾他的老夫妇。
听说他的母亲曾是东都城里名震一时的乔绣娘,就是宫里的贵人手帕都曾绣过。
只可惜,天妒红颜,生下他没多久就病逝了。
因此,他就一直养在这小院里,只听乔伯说过,他的父亲是有头有脸的大人物,外出做官去了,等他长大了自会来接。
谁知这一等就是十三年,父亲没等到,倒是先来了一位“母亲”。
“母亲,你真的是来接我回家的吗?我可以见到父亲了吗?”
虽已是少年郎的年纪,可说话的口吻却似七八岁的稚童,沈氏颇为不屑,但面上却不显。
“暂时还不行,你父亲这些日子忙的很,连家都没空回,更别说来见你了,不过他托我带了话,说是年后就能让你认祖归宗了。”
“真的!”
他至今都是跟着母亲姓乔,自小无父无母的长大,虽说周围四邻也都是敦厚热情的人家,没有说什么闲话,可他小小的心里还是期盼着能一家团聚。
听了沈氏的话,高兴的就差没窜起来了。
这回看向沈氏的眼里,全是兴奋。
郑妈妈瞧了不由露出一丝鄙夷,贱妇的儿子也是贱种,整日就肖想着认祖归宗。
白家如今可只有两位小姐,其余人对这位“小少爷”的踪迹可是一点都不知道,若是真让他认回了白家,岂不是要当掌心宝给捧着。
一想到当年乔氏那我见尤怜的模样,她就一阵恶心,看向善哥儿的眼神也十分讨厌。
只不过为了夫人的计划,暂且忍下罢了。
“是啊,只不过你得把你娘亲留给你的那传家宝先给我,你父亲说了,那东西他现在有用。”
传家宝!
沈氏所说的传家宝乃是乔绣娘祖上留下来的一块翡翠玉佩。
通体发绿,玲珑剔透,细润光洁,拿在手里还有微凉沁骨之感,价值不菲。
白朝轲曾在酒醉的时候同她说过,当时她还不屑,一个破落人户,绣娘出身,怎么可能有这种宝贝。
但听他说,乔家曾是前朝的巨富人家,只不过时移变迁,又逢乱世才成了今天这样子。
里头住着的人,是沈氏在这世上最不愿意见的,若非为了自己的女儿,她才不情愿登这门呢,沈氏心里如是想到。
拿帕子遮了自己的脸,对着旁边的郑妈妈使了个眼色,那婆子就对着门重重的敲了起来。
那院门有些年久失修,婆子力气又大,瞧着差点就要把门都给砸坏了,里头才传来声音。
“来了,来了。”
老仆沧桑的声音响起,微微佝偻着腰小跑着来到院门前。
将门打开的时候,就看见了郑妈妈那鼻子朝天,颐指气使的模样,原本还笑意盈盈的表情陡然变了色,垮得难看。
“你来做什么?”
郑妈妈在琼州也是有脸面的婆子,伺候在沈氏旁边谁敢说个不字。
来了这东都城,受了好些气,眼下连这个卑贱的老仆也敢蹬鼻子上脸,如何还能忍得下去!
“呸,睁大你的狗眼看看,这是谁!”
侧身将沈氏露于人前,玩味的看着那老仆。
浑浊的眼睛先是眯成一条缝,仔细瞧了瞧还带着几分不确定,有些发抖的问道。
“您是夫人?”
沈氏不愿意和这老仆多说话,眼神示意了一下郑妈妈,只见她推了那老仆一下,恶狠狠的说道,“还不叫他来接,我们夫人来看他了。”
“哎,哎,老奴这就去!”
老仆眼睛里乍然露出开心,一边朝里头喊道,“老婆子,老婆子,快叫少爷出来。”一边对沈氏卑躬屈膝的笑脸相迎,一副讨好。
瞧了他这表情,沈氏郁结多日的心情才算舒畅了。
跟着他进了这屋子门,四下打量了一会儿。
屋里的东西不多,但收拾的十分规整,整一套的家具是用黄花梨打造的,瞧得出来价值不菲,但样式有些老旧,瞧着是十几年前的模样了。
伸手在上面敲了敲,沈氏露出一个意味深长的笑容来。
这狐媚女人,还真是下得了血本呢。
正想着呢,就见一微胖的老妪也喜笑颜开的走了进来,身后跟着一位翩翩少年郎。
十四岁上下的年纪,着一身石青色的棉制长衫,看上去跟个老学究似的,和城北的那些公子哥们的锦衣裘服可比不了。
身量倒是不矮,就是瘦了些,小脸看上去有些白嫩,但却没什么精气神。
眼神唯唯诺诺的看着沈氏,似乎有些害怕,躲在那老妪身后不敢上前行礼。
一旁的老仆瞧得心急,赶紧说道,“善哥儿,还不快跪下,这是你母亲,她来接你回白家了。”
沈氏斜眼看了那老仆一会儿,还真会打蛇绕棍上,她什么时候说过这话了,想得到挺美!
不过,念及自己的目的,她倒是没直接戳破老仆的谎言。
摆出一副还算和善的表情来,对着那男孩就招招手,“你就是善哥儿?我们可好些年没见过了吧。”
老仆激动不已,他就知道,白家是不会忘记这个孩子的,三爷也不会忘记他们家小姐的。
赶紧走过去把孩子从身后推到沈氏面前。
“善哥,见过……见过母亲。”
连话都说不利索,老仆着急死了,连忙对着沈氏说道,“夫人莫怪,小少爷这是高兴的,平日里他不这样的,真的!”
沈氏心中冷哼一声,一个贱人生的儿子,能养大就算她大度了,这副模样才是她所愿的。
就算将来三爷起了心思想把他带回白家认祖归宗,瞧了这模样恐怕也会大失所望的。
儿子又怎样?
在她静心养育的思菡面前,还不是连提鞋都不配!
想到这里,整个人舒服多了,连看向善哥儿的眼神都多了些真诚。
“今年老夫人做寿,我们才从琼州赶了回来,一走十多年,你都这么大了。”
沈氏装作一副慈母的表情,看得那老仆眼含热泪。
善哥儿不明所以,只瞪着一双圆溜溜的眼睛看向她,自打他有记忆以来,家中只自己和这对照顾他的老夫妇。
听说他的母亲曾是东都城里名震一时的乔绣娘,就是宫里的贵人手帕都曾绣过。
只可惜,天妒红颜,生下他没多久就病逝了。
因此,他就一直养在这小院里,只听乔伯说过,他的父亲是有头有脸的大人物,外出做官去了,等他长大了自会来接。
谁知这一等就是十三年,父亲没等到,倒是先来了一位“母亲”。
“母亲,你真的是来接我回家的吗?我可以见到父亲了吗?”
虽已是少年郎的年纪,可说话的口吻却似七八岁的稚童,沈氏颇为不屑,但面上却不显。
“暂时还不行,你父亲这些日子忙的很,连家都没空回,更别说来见你了,不过他托我带了话,说是年后就能让你认祖归宗了。”
“真的!”
他至今都是跟着母亲姓乔,自小无父无母的长大,虽说周围四邻也都是敦厚热情的人家,没有说什么闲话,可他小小的心里还是期盼着能一家团聚。
听了沈氏的话,高兴的就差没窜起来了。
这回看向沈氏的眼里,全是兴奋。
郑妈妈瞧了不由露出一丝鄙夷,贱妇的儿子也是贱种,整日就肖想着认祖归宗。
白家如今可只有两位小姐,其余人对这位“小少爷”的踪迹可是一点都不知道,若是真让他认回了白家,岂不是要当掌心宝给捧着。
一想到当年乔氏那我见尤怜的模样,她就一阵恶心,看向善哥儿的眼神也十分讨厌。
只不过为了夫人的计划,暂且忍下罢了。
“是啊,只不过你得把你娘亲留给你的那传家宝先给我,你父亲说了,那东西他现在有用。”
传家宝!
沈氏所说的传家宝乃是乔绣娘祖上留下来的一块翡翠玉佩。
通体发绿,玲珑剔透,细润光洁,拿在手里还有微凉沁骨之感,价值不菲。
白朝轲曾在酒醉的时候同她说过,当时她还不屑,一个破落人户,绣娘出身,怎么可能有这种宝贝。
但听他说,乔家曾是前朝的巨富人家,只不过时移变迁,又逢乱世才成了今天这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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