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小时后,常清和陆家几兄妹坐一块儿吃早餐。
陆家幺子陆适今年十七岁,念高中,正好是最年轻气盛的年纪,对常清这个大嫂的不满恨不得直接写在脸上,有常清出现的场合他绝对不会出现,因此餐厅里只有陆轩、陆怔、陆花还有常清。
陆花一边喝着牛奶,一边叽叽喳喳的停不下嘴,她和陆轩要钱,“大哥,你必须得给我钱,王诗灵办趴体,请了整个学校的人,还每个人都送一部iphone,现在投票谁当校花,大家都选她!你得给我钱,她送iphone,我得送比她好的。”
陆轩皱眉,“胡闹。”
陆花说:“大哥!你给我嘛,给我嘛!我想当校花!”
陆怔头也不抬地说:“有这个钱还不如点了放烟花,好歹我还能看见影子。”
陆花瞪他,“二哥!你帮我和大哥说说!明明我们家比王诗灵有钱的,她爸爸是挖煤的煤老板,是暴发户,她凭什么当校花!我要当!我要当校花嘛!”
她闹着连早饭都不吃了。
常清忍不住笑了起来,陆花眼尖,看见他笑,大声道:“你笑什么?”
常清抹平了嘴角的笑,一本正经地说:“我头疼。”
陆花气呼呼地说:“头疼你还笑,疼不死你!”
陆轩敲了几下桌子,“陆花,吃饭。”
陆花住了嘴,陆轩的话她还是听的,只是还有点不甘心,说:“哥哥,你给我钱嘛!我想当校花。”
陆轩无奈了,他看了常清一眼,对陆花说:“你问你嫂子。”
这明显就是在给常清机会刷陆花的好感,常清心里明白,看了陆轩一眼,微微一笑,问:“你想当校花?”
陆花显然不太能能屈能伸,她气鼓鼓地看着常清,“你不是废话吗?我想!你快答应,大不了我给你也送一份。”
常清说:“我小时候想买点什么,我妈会让我做家务,那时候我挺不服气的,凭什么大家的爸妈都直接给零花,我要靠做家务才能换零花钱……”
陆花怀疑地打断他:“你不会想让我做家务吧!?”
常清:“嗯,你要是答应,你办趴体的钱我出。”
他这话一出,连陆怔都抬头看向了他。
常清注意到陆怔略带讽刺的目光,没有在意。
他心里知道陆怔为什么这么看他,因为原主也和陆花一样经常找陆轩要钱,要钱的手段比陆花高些,陆轩给了原主很多钱,但原主又不太花钱,有点葛朗台的意思。
简单来说就是小家子气,他说这种话,大约在陆怔眼里,非常心不甘情不愿吧。
陆轩忍不住说:“我来出。”
常清对他安抚地笑了一下,说:“我来的时候,也没给他们什么礼物,现在补上不晚吧?”
陆轩沉默了一下,扭头对陆花说:“你想当什么校花,就听你大嫂的。”
常清说:“也不要求你做什么体力活,就洗个碗,擦个地,行吗?”
陆花尖叫:“不行!不可以!”她展示自己柔软白皙的手,“哥!你看看我的手!养得这么好,去洗碗擦地我的手怎么办?”
陆轩皱眉:“你大嫂让你做什么,你就做什么。”
陆花气了,“大哥!”
她跳脚道:“都说有了后妈就有了后爸,大哥你只是娶了个男老婆,就和假哥哥一样了!”
陆轩不紧不慢地说:“你不想做,就算了,我还舍不得你嫂子给你花钱。”
陆花:“……”
陆花极为不情愿地说:“我做!时间呢?做多久?”
常清想了想,“一天一万?”
陆花:“………”
陆花尖叫:“哥!一天一万!你这都答应?”
陆轩说:“听你大嫂的。”
陆花:“………”
气死了,陆花扭头看陆怔,“二哥!二哥!你帮我说说他,一天一万!?那我岂不是得洗一年的碗,擦一年的地?”
陆怔唇角扯出似笑非笑的表情来,“听你大嫂的。”他拉长了嗓音说。
他说这句话的时候,眼睛直直地看着常清。
常清与他对视一眼,极快地移开目光,他清了清嗓子,平静地说:“用不着一年,你能做两个月就行,你要是答应,我马上给你钱。”
“………好。”陆花纠结许久,还是动摇了,只是难免憋屈。
饭后,常清给了她一张卡,“里面有五百万,够了吧?”
陆花木着脸,“够了。”
她觉得她就算当上校花也不会开心了。
花五百万去博个校花名头,就像陆轩一开始说的,胡闹,但是常清没有说教的念头。
等陆花和陆怔俩人都离开了,陆轩压着声音对他说:“你够用吗?”
常清回答:“钱吗?我不怎么花钱,所以够,你不用再给我钱。”
陆轩总觉得他不一样了,“你……今天怎么不化妆?”
常清张口就来:“你喜欢我化妆?我化妆好看?”
陆轩顿了顿,说:“喜欢,好看。”
常清忍不住笑了,“真喜欢还是假喜欢?我化妆你看得清我长什么样子吗?”
陆轩想了想,“看得清,你眼睛好看。”
常清笑够了,很快就压下了唇角,“化妆伤皮肤,以后不化了。”他也不会化妆。
陆轩点点头,真诚地说:“这样也好看。”
常清说:“谢谢夸奖。”
陆轩:“不是夸奖,事实。你头还疼吗?”
常清说:“有点,等它慢慢好吧。”
陆轩沉默了,他不知道怎么找话题。
常清主动问:“你是不是开了个娱乐公司?”
陆轩微愣,“……嗯。”顿了顿,“你想当明星?”
常清摇头,“公司的名字叫什么?”
陆轩看着常清的眼神里带着疑惑,他轻声说:“天星娱乐。”
常清又问:“现在公司有艺人了吗?有项目了吗?”
陆轩见他对天星很感兴趣的样子,忍不住翘起了唇角,露出了笑来,“你是想来天星上班?”
常清也笑了,“有这个意向。”
陆轩记得常清很喜欢一个男艺人,似乎是叫什么秦朗的,“你想见那个秦朗?他不在我们公司,但你想的话,我可以把他挖过来。”
常清一愣,从脑海里扒拉出秦朗这个名字,他脸上的笑顿时就有些僵了,“那倒……不必。”
秦朗是原主包养的小狼狗,陆轩不知道。
幸好陆轩没有多问,作为丈夫,他多少还是有些醋意的,只是他很多时候都不肯让自己表现出来。
常清说:“你要不要换个司机?我上次坐你的车,感觉你司机车技不是很好。”
他说这个话,是有点庄重的商量口气,陆轩有点琢磨不透年轻妻子的想法,说:“吴俊勇给陆家开了十年的车,不好换。”
常清软了口气,“我想你换。”
陆轩为难地说:“他开车很稳。”
常清麻着脸撒了个不太成功的娇,“我想你换嘛。”
陆轩:“……”
陆轩说:“换。”
常清:“么么哒。”
陆轩看他,“口头么么哒吗?”
常清给他来了个带着笑的飞吻。
陆轩也笑了起来,虽然常清没之前那么粘他依赖他,但人好像比之前看着更叫人心里欢喜了。
他想摸摸常清的脑袋,但手伸到一半又停住了,常清不爱他摸头,会生气念叨是将他当成了小孩,他也就不摸了。
陆轩说:“我去公司了,你随便玩吧,有事和我打电话。”
常清点头,送他出了门,临走前,陆轩问他:“你想要什么?我回来的时候可以帮你买。”
常清说:“不用,你忙吧。”
陆轩看着似乎有些失望,常清发觉了,又改口道:“你帮我带一束花吧,我想要999朵玫瑰花。”
陆轩笑了,“那可不止一束。”
送走陆轩,常清挂在脸上的笑慢慢消失了,他摸了摸脑袋的伤口,叹了一口气。
“你哄我哥哄得不错啊。”身后传来了一个不大和善的声音。
常清扭头看过去,是陆怔。
陆家人都长着一副好皮囊,陆轩是文质彬彬的斯文式的英俊,而陆怔作为男主攻,集中了陆家最优越的基因,不出意外的相貌比陆轩和陆适两人更加出色。
常清初见他第一眼,就觉得他像正在猎食的豹子一般带着强烈的攻击性和侵略性,只要他稍有松懈,就会冲上来咬断他的喉咙。
当然,他那时候在陆怔床上……
现在仔细看,陆怔长得的确好,飞扬的眉眼,削薄的嘴唇,眼瞳黑亮眼神锐利,个子高大,目测有185的样子,只穿着黑色背心和宽松的休闲裤,露出肩膀与手臂上漂亮流畅的肌肉线条,浓烈的荷尔蒙喷薄而出。
相较于陆轩的稳重,陆怔更有一种放纵不羁的魅力,难怪原主会一眼看上陆怔。
陆怔说完那句话,就发现常清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他看。
他嘴角抽了一下,往一侧勾起,“昨天的事情,我们还没说清楚。”
常清回过神来,平静地说:“那是个意外,我走错房间,上错床了。”
陆怔:“呵呵。”
常清:“不信?”
陆怔看着他没说话。
常清与他对视,弯起唇角,笑了起来,“你不会想说我故意的吧?你觉得我想爬你的床?”
陆怔冷笑:“难道不是?我告诉你,你别耍什么花样,我哥喜欢你那是他的事情,要是惹了我,别怪我揍你。”
常清说:“你看看我的脑袋。”他指了指自己的受伤的额头。
陆怔:“看什么?那是你自己摔的,关我屁事。”
常清平静地说:“我昨天喝醉了,走路都不大能走,还能耍什么花样。”
陆怔思考了几秒,不耐烦地说:“这次就算了,再有下次,你就死定了。”
他本也没有和常清计较的意思,所以也只是口头警告而已。
常清说:“放心吧,我不会做对不起你哥的事情。”
陆怔对此,嗤之以鼻。
作者有话要说:推我下一本预收文:在豪门被迫女装给傻子当媳妇[穿书]
文案:林愿穿书了,穿成了一本**小说里的十八线炮灰。
在书里,此炮灰为了钱,男扮女装嫁进豪门不说,还谎称怀孕。
这边哄着傻子老公,那边骗着公婆,只想等合适的时机卷钱跑路。
然而一朝不慎,东窗事发,原主被傻子老公的反派大哥绑走丢到海里喂鲨鱼,尸骨无存。
林愿穿来的时候,正好是原主骗反派一家他怀孕之后。
东窗事发是要死的,坦白从宽也要狗带的,林愿眼前一黑,硬着头皮将谎继续扯下去。
纸不包住火,最后还是东窗事发,面对傻子老公反派大哥公公婆婆,林愿两眼一闭:我就是贪图你们家的金钱,给我个痛快吧!
傻子老公眼泪汪汪:老婆,你说谎!你贪图的明明是我!
公婆一脸感动:就算是男的你也是我们儿媳妇!
反派大哥也垂下目光,一脸沉痛:何必自轻自贱,你永远都是我的好弟媳。
林愿:?
这剧本不对啊。
*主受,坏蛋受x傻子大狗狗心机攻
*.受养成攻,攻是傻子(不是痴傻而是小孩心智)不会恢复的【重点】
陆家幺子陆适今年十七岁,念高中,正好是最年轻气盛的年纪,对常清这个大嫂的不满恨不得直接写在脸上,有常清出现的场合他绝对不会出现,因此餐厅里只有陆轩、陆怔、陆花还有常清。
陆花一边喝着牛奶,一边叽叽喳喳的停不下嘴,她和陆轩要钱,“大哥,你必须得给我钱,王诗灵办趴体,请了整个学校的人,还每个人都送一部iphone,现在投票谁当校花,大家都选她!你得给我钱,她送iphone,我得送比她好的。”
陆轩皱眉,“胡闹。”
陆花说:“大哥!你给我嘛,给我嘛!我想当校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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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花瞪他,“二哥!你帮我和大哥说说!明明我们家比王诗灵有钱的,她爸爸是挖煤的煤老板,是暴发户,她凭什么当校花!我要当!我要当校花嘛!”
她闹着连早饭都不吃了。
常清忍不住笑了起来,陆花眼尖,看见他笑,大声道:“你笑什么?”
常清抹平了嘴角的笑,一本正经地说:“我头疼。”
陆花气呼呼地说:“头疼你还笑,疼不死你!”
陆轩敲了几下桌子,“陆花,吃饭。”
陆花住了嘴,陆轩的话她还是听的,只是还有点不甘心,说:“哥哥,你给我钱嘛!我想当校花。”
陆轩无奈了,他看了常清一眼,对陆花说:“你问你嫂子。”
这明显就是在给常清机会刷陆花的好感,常清心里明白,看了陆轩一眼,微微一笑,问:“你想当校花?”
陆花显然不太能能屈能伸,她气鼓鼓地看着常清,“你不是废话吗?我想!你快答应,大不了我给你也送一份。”
常清说:“我小时候想买点什么,我妈会让我做家务,那时候我挺不服气的,凭什么大家的爸妈都直接给零花,我要靠做家务才能换零花钱……”
陆花怀疑地打断他:“你不会想让我做家务吧!?”
常清:“嗯,你要是答应,你办趴体的钱我出。”
他这话一出,连陆怔都抬头看向了他。
常清注意到陆怔略带讽刺的目光,没有在意。
他心里知道陆怔为什么这么看他,因为原主也和陆花一样经常找陆轩要钱,要钱的手段比陆花高些,陆轩给了原主很多钱,但原主又不太花钱,有点葛朗台的意思。
简单来说就是小家子气,他说这种话,大约在陆怔眼里,非常心不甘情不愿吧。
陆轩忍不住说:“我来出。”
常清对他安抚地笑了一下,说:“我来的时候,也没给他们什么礼物,现在补上不晚吧?”
陆轩沉默了一下,扭头对陆花说:“你想当什么校花,就听你大嫂的。”
常清说:“也不要求你做什么体力活,就洗个碗,擦个地,行吗?”
陆花尖叫:“不行!不可以!”她展示自己柔软白皙的手,“哥!你看看我的手!养得这么好,去洗碗擦地我的手怎么办?”
陆轩皱眉:“你大嫂让你做什么,你就做什么。”
陆花气了,“大哥!”
她跳脚道:“都说有了后妈就有了后爸,大哥你只是娶了个男老婆,就和假哥哥一样了!”
陆轩不紧不慢地说:“你不想做,就算了,我还舍不得你嫂子给你花钱。”
陆花:“……”
陆花极为不情愿地说:“我做!时间呢?做多久?”
常清想了想,“一天一万?”
陆花:“………”
陆花尖叫:“哥!一天一万!你这都答应?”
陆轩说:“听你大嫂的。”
陆花:“………”
气死了,陆花扭头看陆怔,“二哥!二哥!你帮我说说他,一天一万!?那我岂不是得洗一年的碗,擦一年的地?”
陆怔唇角扯出似笑非笑的表情来,“听你大嫂的。”他拉长了嗓音说。
他说这句话的时候,眼睛直直地看着常清。
常清与他对视一眼,极快地移开目光,他清了清嗓子,平静地说:“用不着一年,你能做两个月就行,你要是答应,我马上给你钱。”
“………好。”陆花纠结许久,还是动摇了,只是难免憋屈。
饭后,常清给了她一张卡,“里面有五百万,够了吧?”
陆花木着脸,“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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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陆花和陆怔俩人都离开了,陆轩压着声音对他说:“你够用吗?”
常清回答:“钱吗?我不怎么花钱,所以够,你不用再给我钱。”
陆轩总觉得他不一样了,“你……今天怎么不化妆?”
常清张口就来:“你喜欢我化妆?我化妆好看?”
陆轩顿了顿,说:“喜欢,好看。”
常清忍不住笑了,“真喜欢还是假喜欢?我化妆你看得清我长什么样子吗?”
陆轩想了想,“看得清,你眼睛好看。”
常清笑够了,很快就压下了唇角,“化妆伤皮肤,以后不化了。”他也不会化妆。
陆轩点点头,真诚地说:“这样也好看。”
常清说:“谢谢夸奖。”
陆轩:“不是夸奖,事实。你头还疼吗?”
常清说:“有点,等它慢慢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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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清主动问:“你是不是开了个娱乐公司?”
陆轩微愣,“……嗯。”顿了顿,“你想当明星?”
常清摇头,“公司的名字叫什么?”
陆轩看着常清的眼神里带着疑惑,他轻声说:“天星娱乐。”
常清又问:“现在公司有艺人了吗?有项目了吗?”
陆轩见他对天星很感兴趣的样子,忍不住翘起了唇角,露出了笑来,“你是想来天星上班?”
常清也笑了,“有这个意向。”
陆轩记得常清很喜欢一个男艺人,似乎是叫什么秦朗的,“你想见那个秦朗?他不在我们公司,但你想的话,我可以把他挖过来。”
常清一愣,从脑海里扒拉出秦朗这个名字,他脸上的笑顿时就有些僵了,“那倒……不必。”
秦朗是原主包养的小狼狗,陆轩不知道。
幸好陆轩没有多问,作为丈夫,他多少还是有些醋意的,只是他很多时候都不肯让自己表现出来。
常清说:“你要不要换个司机?我上次坐你的车,感觉你司机车技不是很好。”
他说这个话,是有点庄重的商量口气,陆轩有点琢磨不透年轻妻子的想法,说:“吴俊勇给陆家开了十年的车,不好换。”
常清软了口气,“我想你换。”
陆轩为难地说:“他开车很稳。”
常清麻着脸撒了个不太成功的娇,“我想你换嘛。”
陆轩:“……”
陆轩说:“换。”
常清:“么么哒。”
陆轩看他,“口头么么哒吗?”
常清给他来了个带着笑的飞吻。
陆轩也笑了起来,虽然常清没之前那么粘他依赖他,但人好像比之前看着更叫人心里欢喜了。
他想摸摸常清的脑袋,但手伸到一半又停住了,常清不爱他摸头,会生气念叨是将他当成了小孩,他也就不摸了。
陆轩说:“我去公司了,你随便玩吧,有事和我打电话。”
常清点头,送他出了门,临走前,陆轩问他:“你想要什么?我回来的时候可以帮你买。”
常清说:“不用,你忙吧。”
陆轩看着似乎有些失望,常清发觉了,又改口道:“你帮我带一束花吧,我想要999朵玫瑰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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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走陆轩,常清挂在脸上的笑慢慢消失了,他摸了摸脑袋的伤口,叹了一口气。
“你哄我哥哄得不错啊。”身后传来了一个不大和善的声音。
常清扭头看过去,是陆怔。
陆家人都长着一副好皮囊,陆轩是文质彬彬的斯文式的英俊,而陆怔作为男主攻,集中了陆家最优越的基因,不出意外的相貌比陆轩和陆适两人更加出色。
常清初见他第一眼,就觉得他像正在猎食的豹子一般带着强烈的攻击性和侵略性,只要他稍有松懈,就会冲上来咬断他的喉咙。
当然,他那时候在陆怔床上……
现在仔细看,陆怔长得的确好,飞扬的眉眼,削薄的嘴唇,眼瞳黑亮眼神锐利,个子高大,目测有185的样子,只穿着黑色背心和宽松的休闲裤,露出肩膀与手臂上漂亮流畅的肌肉线条,浓烈的荷尔蒙喷薄而出。
相较于陆轩的稳重,陆怔更有一种放纵不羁的魅力,难怪原主会一眼看上陆怔。
陆怔说完那句话,就发现常清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他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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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清回过神来,平静地说:“那是个意外,我走错房间,上错床了。”
陆怔:“呵呵。”
常清:“不信?”
陆怔看着他没说话。
常清与他对视,弯起唇角,笑了起来,“你不会想说我故意的吧?你觉得我想爬你的床?”
陆怔冷笑:“难道不是?我告诉你,你别耍什么花样,我哥喜欢你那是他的事情,要是惹了我,别怪我揍你。”
常清说:“你看看我的脑袋。”他指了指自己的受伤的额头。
陆怔:“看什么?那是你自己摔的,关我屁事。”
常清平静地说:“我昨天喝醉了,走路都不大能走,还能耍什么花样。”
陆怔思考了几秒,不耐烦地说:“这次就算了,再有下次,你就死定了。”
他本也没有和常清计较的意思,所以也只是口头警告而已。
常清说:“放心吧,我不会做对不起你哥的事情。”
陆怔对此,嗤之以鼻。
作者有话要说:推我下一本预收文:在豪门被迫女装给傻子当媳妇[穿书]
文案:林愿穿书了,穿成了一本**小说里的十八线炮灰。
在书里,此炮灰为了钱,男扮女装嫁进豪门不说,还谎称怀孕。
这边哄着傻子老公,那边骗着公婆,只想等合适的时机卷钱跑路。
然而一朝不慎,东窗事发,原主被傻子老公的反派大哥绑走丢到海里喂鲨鱼,尸骨无存。
林愿穿来的时候,正好是原主骗反派一家他怀孕之后。
东窗事发是要死的,坦白从宽也要狗带的,林愿眼前一黑,硬着头皮将谎继续扯下去。
纸不包住火,最后还是东窗事发,面对傻子老公反派大哥公公婆婆,林愿两眼一闭:我就是贪图你们家的金钱,给我个痛快吧!
傻子老公眼泪汪汪:老婆,你说谎!你贪图的明明是我!
公婆一脸感动:就算是男的你也是我们儿媳妇!
反派大哥也垂下目光,一脸沉痛:何必自轻自贱,你永远都是我的好弟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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