晓晓看着这场景瞠目结舌,所幸这时候大家的注意力都不在她身上,不然敏锐的人就要发现不对了。
卫喜乐看到儿子,笑容还挂在脸上,看到旁边的姑娘,笑容更灿烂了,打量起来,这一打量,她就咦了一声,怎么感觉那么眼熟?
再一回头,看着等在那里写介绍信的秦明珊,卫喜乐总算知道为什么她会觉得眼熟了。
随着她的视线,彼此都看向对方,秦明珊和对方对视,吃惊的瞪大眼睛,太像了!
她明明没有姐妹啊。
梅素卿看着她,也露出疑惑的表情:“你是我认识的人吗?”
这个问话有点奇怪。
秦明珊诚实地摇头:“我不认识你,这应该是我们第一次见面。”
林华焕也摇头:“我不记得你有说过什么同龄的亲戚,世界之大无奇不有,长得像也不是没有可能。”只不过这其中有血缘关系的占了大多数。
“明珊是上海下乡的知青。”卫喜乐在旁边提了一句。
林华焕:“素卿家里是湖南的。”
秦明珊视线还是忍不住在梅素卿脸上流连:“我没听家里提起过湖南有亲戚。”
梅素卿也点头:“看来是巧合了。”
这时候林青石咳嗽了一声:“秦知青,你找我?”
卫喜乐赶紧接声:“明珊来找你开介绍信的,要去供销社买些生活用品,等你好一会儿了。”
秦明珊点头:“我是来开介绍信的,我想明天去公社供销社买点东西。
现在出行,哪怕是去这么近的公社,也是要开介绍信的。
这件事情林青石是做惯了的,进去没多久就拿了一张纸出来。
拿到了介绍信,秦明珊笑着道谢,随即识趣的提出告辞,人家两个儿子回来,这时候肯定是希望自家人好好说说话的,她一个外人,就不要在这里杵着了。
还别说,大队长家的这两个儿子都是一表人才,她之前听别人说起的时候还以为她们夸张了,原来没有,怪不得会让她们那样传来传去,满满都是向往。
不过,更让她在意的是跟着一起回来的那个姑娘,穿着军装,是战友?还是他们兄弟其中一个的对象?
怎么跟她长得那么像呢?
秦明珊不自禁摸了摸自己的脸,她长得像外婆。
虽然她没有看过外婆年轻时的模样,不过其他人一直都是这样说的。
而且相比起自己,秦明珊有些失神,对方和她有这张那么相似的脸,但因为对方挺直的腰板,飒爽的军装,就算长相相似,却绝对不会让人认错。
很像,却又没那么像了。
出于一个自小被夸好看的小姑娘,现在心情有些复杂。
这个时候晓晓早已经恢复了脸上的表情,一起进了屋,帮着一起端茶倒水。
林华键和林华焕放下自己带着的包裹,然后林华焕正式的给双方介绍:“妈,这是我之前跟你们说过的朋友,梅素卿,她之前掉到了河里,失忆了,一直在别人家里养伤,最近才回来。”
“素卿同志,我给你介绍一下,这是我爸妈,小弟华坤,小妹晓晓。”
梅素卿露出笑容:“叔叔阿姨,你们好。”
卫喜乐热情的招呼:“你好你好,我叫你素卿可以吗?来到这里别客气,就把这里当成你家,失忆了,是之前的事都不记得了吗?”
“阿姨你叫我素卿就好,不是完全不记得,生活常识还是记得的,不过之前的人、发生的事,我都没印象了。”
林华焕补充:“要不是别人认出了她,我们或许都要错过了。”
林华焕的眼里有些微的后悔,他当初应该再找久一点,再找远一点,不然也不会拖了这么久,她才能回来。
卫喜乐恍然:“这样啊,没事,现在人好好的就好,忘了一些事也没关系,以后总想起来的。”
没有想到这姑娘还失忆了,卫喜乐看着这大姑娘,突然想起一个问题,她把之前的事都忘了的话,那她和儿子两个的关系……
她看着儿子,用眼神示意,林华焕微微摇头。
卫喜乐心里叹息。
“我在队里待了一段时间,没有想起来什么,听说省城那边有专家巡访,是专门看这方面的,我打算去那里看看,正好林同志他们回家,我们就一起出发了。”梅素卿说明来意。
卫喜乐:“是该给看看,在这之前你就住我们家吧,我们家房间足够多,一直都有收拾的。”
她们家的房间是按照孩子的数目起的,每个孩子,包括晓晓都有自己的房间,现在林华杨和林华泽不在家,他们的房间都空着。
再不然,她也能去住晓晓的房间。
林华焕:“对,你这几天就住我这里吧,虽然你现在不记得了,但我们是战友,我家现在有房间,距离专家过去还有几天时间,现在这里住吧。”
晓晓不自觉的点头,人家正主在这里,她四哥没有去看秦明珊真的是太正常了,而且平心而论,她们两个挺像,但是两个人的风格完全不一样,看上去都是温柔善良、娇俏可人的类型,现在一个人的温柔因为这一身军装变成了干练,干练和娇俏混为一体,极为吸人眼球。
书里她是掉进河里面,牺牲了,现在她回来了,而且是很烂大街的失忆梗,是不是就是她闺蜜呢?
晓晓想到这个可能,心都火热了起来,她们一起从孤儿院结下的深厚友谊,在末世里面彼此依靠,现在到了这个和平社会,是不是还有缘分再见?
不行,不能冲动,要找机会,找两个人独处的机会试探她。
晓晓忍住了。
梅素卿同意了,卫喜乐带着她去房间看看。
晓晓也想跟过去,结果她和林华坤都被安排了事情。
“华坤,你去摘个南瓜回来,挑大个的,晓晓,你去摘几条黄瓜。”
卫喜乐要大展身手。
虽然儿子刚刚摇头,或许他没有跟这姑娘说他们之前是对象,但就他一直看着人家姑娘的眼神,告诉了她这个过来人,儿子很喜欢这个姑娘,想要娶她做媳妇,这种时候,她这当妈的,多少也能出一把力。
梅素卿拿着自己随身携带的包裹去房间,最后定的她去晓晓的房间,晓晓去睡她二哥的房间。
看着这个小姑娘整洁却又不失几分童趣的房间,梅素卿看出来,她在这个家很受宠。
不提桌子旁边那干花,就说这蓬松柔软的被子、新打的床铺和柜子就能看出来。
她一开始的时候也不知道自己是穿书。
她刚醒来的时候,发现她在河里,眼看就要沉入河底。
她不想死,哪怕身体的情况那么糟糕,她也不愿意这么低头。
幸运的是,她当时受伤很重,但她的异能还在,还能控制一点微弱的水流,她让自己飘到了岸边,这是她清醒时最后做的事情了,她也不知道她能不能被人救下,或者到了岸边也会丧生在丧尸或者是异兽的嘴中。
她都不知道自己会怎么从天灾中出现在河流中一样。
幸运的是,她被人救了。
而且这里没有丧尸。
她昏昏沉沉在床上躺了很久。
救下她的那个婆婆并没有嫌弃她,每天定时定量的给她喂一些糊糊和清水。
就这么着,她在床上躺了两个多月,才能初步掌握自己的身体,也是那时候,看着水面上的脸,她才确信,她换了一具身体,她这算是借尸还魂吗?
仔细回想,当时她有意识的时候,这句身体原来的主人应该已经去世了。
她当时想的是,难不成是穿越?从末世的天灾中穿越到了六十年代的山沟沟里,借尸还魂?
没有别的更好的解释。
她在那里养了好一阵伤,哑巴婆婆一直在照顾着她,她想要知道更多的消息,却受限于那里的位置。
她是被在山里独居的哑巴婆婆救下的,哑巴婆婆一个人住在山里的小木屋里,距离最近的村落都要走十几公里,想要找医生去医院,那就更遥远了。
如果不是她救了她的话,她将会葬身狼口。
她自己就是一个医生,虽然是西医,但一些比较常见的中医医理她是懂的,而且哑巴婆婆会利用一些土法治理外伤,她利用现有的条件,在小木屋里过了半年,才恢复了健康。
她庆幸,她身上受的伤虽然重,但属于能养养就养好的类型。
在那山里面,婆婆少言少语,却是个有本事的,以打猎为生,所以她不缺肉补充营养,养好了伤她打算离开,但婆婆在打猎的时候出了意外,她想要离开的计划延迟,在那里照顾她,给她养老送终。
那时候距离她醒来已经过去了一年多。
处理完后事,她才离开那里,结果因为没有介绍信,被限制的很死,她发现自己这条命真的算是捡回来的。
因为一般河边有一个受伤严重、不知生死、没有身份证明的人,很容易引起猜疑。
没有身份证明,寸步难行。
她这才起了心思去找这身体原来的信息
她当时穿的衣服早就扔了,破损的不成样子,也没什么特出的地方,想要找这句身体原来的信息,无从下手。
如果不是机缘巧合被这具身体的熟人看到了的话,她都不知道原来这具身体,也叫梅素卿,一模一样,同名同姓。
她当时没多想,等到她跟着那所谓的熟人回到她原先任职的部队之后,听着他提起一些事,她有些奇怪的熟悉感,然后她等到了这具身体原来的对象回来,恍然大悟,知道熟悉感是哪里来的了,这是一本书里的人物,她居然穿成了书里的人!
在书里她是死了的,她记得,而她的对象……
她还记得死党是怎么说的:“看,同名同姓,你想要这么一个深情的男人吗?”
她那时呵呵一笑:“别想太多,我们还不知道有几天好活呢。”
深情?
那就是深情?
就因为别人跟自己有一张相似的脸,就喜欢上了她,甘心做备胎,这样的人,这样的深情,她觉得她要不起。
除此之外,她对这本书已经没什么印象了,只是听死党说了一嘴而已。
所以这一次知道林华焕要回家探亲,她就想着来看一看,男主女主是这本书的中心,她想要看一看,而且她也有些好奇,她和书里的女主,真的那么像吗?
至于林华焕,她已经说明情况了,她忘了之前的一切,之前的梅素卿,她没有什么立场多说什么,但是以后的人生,是由她来掌控。
她不会因为原身跟谁谈对象,她就接着跟谁谈对象,她已经给自己的未来做好规划了。
原身是个战地医生,她会继续做医生,不过她不会再做战地医生了,她会待在医院里面,继续研究医术。
以前的她也是这样做的,在医院里待的如鱼得水,不过后来没有这个安稳的条件,丧尸出现,一切的一切都乱套了,她已经很久没有动手术刀救人了,每一次动手术刀,杀的都是丧尸。
至于对象,她都把他忘了,他们当然不再是对象关系,只是认识的陌生人而已。
哪里来的那么多情深似海?
她是一个不相信感情的人。
之前书里面的梅素卿死了之后,他不是成为了书里女主的深情男二?
现在的她回来了,但是她相信,有些人是会察觉出她和原身的不同,只不过有几年的时间,会让他们自然地认为,她是在这段时间发生了改变。
梅素卿放下自己的包裹,收回自己的思绪,从自己随身携带的包里面拿出了一些钱票,当着大家伙的面塞给了卫喜乐,说道:“阿姨,这是我在这里借住几天的花用。”
卫喜乐连连摆手:“不用这个,你是华焕的战友,哪能收。”
“我和他是普通战友的关系,你不收的话,我可不敢在这里住下去,我们军人不收民众的一针一线,要是阿姨你不愿意收下的话,我就去招待所,我去招待所也可以。”她现在失忆了,但是职位还在,她的上司给了她长长地假期,让她去看病。
卫喜乐见儿子心上人是个有主意的,有自己的坚持,心里感叹儿子要走的路还长着呢,说到这份上,她只好收下了:“好好,不过你给的太多了,我们乡下地方也没什么好吃的,这个拿回去,你不愿意收我们的一针一线,我们也不能反过来占你们的便宜。”
林华键在旁边,看看四弟的脸色,看来他的追妻之路还很遥远啊。
林华泽绷住了脸上的表情,没有露出什么异样。
对于现在的素卿来说,他就是个不认识的陌生人,按照她的个性,一码归一码,有这个结果并不意外,要是她愿意大咧咧的接受他家的帮助,那才叫奇怪。
没关系,而且有专家在,她这次说不定很快就能想起来,到时候事情就解决了,至于想不起来这个可能性,暂时被他故意忽略了。
晓晓去摘了几根黄瓜,另外摘了一些别的青菜。
别看家家户户都有自留地,就认为他们青菜种类繁多。
事实上,大部分人都会珍惜自留地的每一分每一寸,里面种的是能填饱东西的作物,青菜这种东西,填不饱肚子,边边角角挤一点点空位种几颗就顶天了,大部分人吃的菜还是山上的野菜。
位于南方,最不缺的就是各种绿色植物。
大山就是他们天然的菜园子。
如果不是因为自己种出来的青菜跟野菜口感的巨大差异,很多人都不会把那一点点的空间挤出来种青菜的。
这个时间点不早了,本来就是差不多该要准备晚饭的时候,加上提前知道儿子这个时候回来,卫喜乐提前准备好了一些需要提前处理的食材,就等着他们回来,把这些做成好饭好菜,端上餐桌。
林华键和林华焕都注意了一下菜色,看到有红烧鱼、腊肉丁炒豆角、香葱鸡蛋饼、骨头汤之后,他们就没拿东西出来。
这样算起来已经有三四个荤菜了,足够了,他们带来的那些吃的明天再吃吧。
饭菜传出的香味让人下意识的咽口水。
方盼春走进来闻到这个味道,笑了:“今天做什么好吃的了。”
看到挺拔轩昂的两个孙子,走过去拍拍他们的胳膊,不是她不想拍肩膀,实在是身高差异太大。
她本来身高就不高,人老了之后身形佝偻,比原来更矮小了,差了30公分左右。
她看到了坐在主位的儿子,两边分别坐着一个大孙子,而且是四孙子的旁边,还坐着一个面生的姑娘,这姑娘饶是她看了也不由得竖起大拇指,赞一声标志。
这身上还穿着军装呢,难道是孙子的战友,还是说他对象?
想到这里,她的心就有些热切,这两个孙子都快成了她的心病了,这年纪老大了,还不着急解决自己的个人问题。
就算是自己有本事,也要兼顾家庭啊。
“我听到人在说看到你们回来了,我就过来看一下,你们什么时候到的?”
林青石回答:“不久,妈,今晚上一起吃饭吧,你还没吃饭吧?爸呢?”
方盼春:“你爸脚程慢,也快到了。”
“华健,华焕,你们两个这次回家可以住多久?”
“趁机把你们的个人大事解决了,你们下次回来探亲的时候就有娃娃叫你们爸爸了。”
这话方盼春并不是在开玩笑,或者说这是现状,不少军人都是这样的,家里帮着张罗对象,趁着探亲假回家把大事解决了,在下一年回去,往往就能抱上自己的孩子了,不然这一年到头不着家的,不抓紧时间什么时候才能抱上娃娃?
林华键和林华泽不想谈这个,林华键拉上她的胳膊:“奶奶,你放心,我们心里有数。”
方盼春可不会听他糊弄:“你们心里有数,你们心里有什么数,就是想着一拖再拖,华键,你算一算你今年都多大了?你快要30岁了,30岁,有的人家孩子都十几岁了。”她着急的跺脚。
“奶奶,你别急,其实我有对象了,刚稳定下来。”
林华键自己也心知肚明,他这年纪,就算在部队里面也算是大龄了,有在抓紧自己的个人问题。
“她有事没有办法跟我回来,下次,下次我带她给你看看。”
林青石也是刚知道这事,之前大儿子都没提起:“那姑娘是做什么的?”
“是护士,爸妈都是农村的,下面两个弟弟,比我小4岁。”
一般来说这个年纪女孩子都成家了,她会拖到这个年纪是因为她两个弟弟成家,耽误了她,她作为家里最出息的那一个,帮着把家里的事安排妥当了,才有空解决个人问题。
听了这话,方盼春放下心里的一块大石:“那就好,那就好,这姑娘是你的对象吧?”眼看着林华键那边有着落了,方盼春看向林华焕。
林华焕看向梅素卿,没从她的脸上看到自己想要的,有些失望的回答:“不是,奶奶,这是我战友,顺路过来的,借住几天,之后她就要去省城了。”
方盼春似乎也看出了什么,没有像刚才那样追着不放:“是这样,姑娘你叫什么呀?欢迎来到我们家,这里没有什么罕见的东西,家常便饭管够。”
这时候林大海到了,他先是看了两个好久不见的孙子一眼,看他们好手好脚的在那,点了点头,找了个位置坐下了。
林华键和林华焕叫了一声:“爷爷。”
“嗯,好。”
他一直都是这样,没什么话说。
方盼春这时站起来,溜达去了厨房:“我看看有什么我要帮忙的没有。”
林青石嗯了一声:“妈,你不用动手,你和爸今晚在这里吃饭。”
方盼春摆摆手,示意自己知道了。
她看了一眼锅里,果然是纯大米饭,而且还有鱼,腊肉,骨头汤,看起来丰盛,但这些说起来也没什么,他们这里靠水,鱼是不缺的,腊肉是之前存的,骨头汤那是买不到肉,只能退而求其次。
孙子们刚回来,吃一顿好吃的,这在情理之中。
只不过,她和老头子在这里吃可以,要是叫上曹飞燕和三个孙子孙女,那就不够吃了。
她也说不出这时候让卫喜乐多加一些米的话,打发林华坤:“去跟你小婶她们说一句,就说我和你爷爷在这边吃饭了,让她们不用等我们。”
卫喜乐正在煮南瓜,听了这话有些诧异,这次她这么明事理呀,居然没有说让她留出一部分带走?
随后想到外面坐着的梅素卿,恍然,在外人面前,她倒是还挺爱脸面的。
林华坤跑去通知曹飞燕她们了,晓晓就坐在那里一直注意着梅素卿,别人也只当她好奇来了个陌生人,多打量了几眼,不放在心上。
晓晓注意到,梅素卿在喝茶的时候习惯性的用左手,明明是个右撇子。
她的脊背挺得笔直,是军人常有的模样。
她在无话可说的时候会多眨几下眼睛。
等到上了餐桌,晓晓发现了更多一样的点。
她特意去摘了嫩生生的小白菜,又甜又脆,加上油,在开水里滚一滚,就是一道美味,她却一筷子都没沾。
在南瓜下筷子下的格外的勤,这是她闺蜜最喜欢吃的蔬菜之一。
有些人有些小动作和小习惯,自己本人都不会太在意。
看到这些,晓晓把她是自己闺蜜可能性拉高到百分之九十。
林华键、林华泽和梅素卿三个人都吃的很多,幸好卫喜乐准备的饭够,不然差点就不够她们吃了。
他们在路上省吃俭用,卫喜乐做的饭菜色香味俱全,二者加成之下,就连特意提醒自己要控制食量的梅素卿都吃多了。
说起来这个世界和平,没有丧尸,没有那么多的你争我夺,但有一点,物资太匮乏了,买卖的限制都很多,想要在外面吃一顿好吃的,一定要到国营饭店,不然没有地方会招待你,就算找到了国营饭店也别开心,里面个个是大爷,你爱吃不吃,态度稍微有点不好,人家就把菜单一甩:没有了,你下次再来!
这时候的员工可没有炒鱿鱼这种说法,态度不好,你也不能拿人家怎么样,只能自己忍了。
梅素卿内里是个暴脾气,有一次怼了,结果人家比她怼的更大声。
气得她那一天都没心情。
想要自给自足吧,偏偏她拿的动手术刀,打得了架,杀的了丧尸,就是不会下厨,现在吃到这么好吃的食物,十分感动。
在部队里面那吃的就是大锅饭,跟美味这两个字无缘。
林大海和方盼春吃的也比较快,不过他们吃的不多,而且下筷子有意不往好东西上面夹,担心自己吃多了,客人没得吃。
吃完了,卫喜乐去收拾残局,林华键和林华焕跟他们说了一会话,林大海就说要回去了。
林华键进去了一趟房间,拿了一些东西,都是吃的:“爷爷,我送你们回去。”
就算他们身体一向康健,也是上年纪的人了,要是走夜路出个好歹,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
其余人就坐在敞开的屋里说话,白天太阳当空照,热的跟火炉似的,到了晚上凉风习习,坐在客厅里说话就是一种享受了。
晓晓坐在林华焕的旁边,林华焕把人抱到了自己怀里。
又三年过去了,妹妹长大了一些,但还是这么可爱,惹人疼。
晓晓抗议:“四哥,我已经长大了。”
林华焕不以为意:“你才6岁,哪有那么快长大?”小孩子嘛,都是这样的,时时刻刻想着要成为大人。
抗议无效,晓晓也习惯了。
压低了声音问他:“四哥,你和大哥什么时候在火车上遇见的?”
他们可不在一个地方当兵啊。
林华焕摇摇头:“大哥有事去了我们那,我们是一起上火车的。”
晓晓做出恍然大悟状,看了眼梅素卿,继续小声:“梅姐姐长的好漂亮啊,我要叫她嫂子吗?”
林华焕压低了声音:“暂时先别叫。”
“四哥,这次有没有带礼物啊?我的要求不高,真的不高。”林华坤跑了过来,右手比划了一下,眼里满满都是期待。
林华焕把他的头发揉成了个鸡窝,林华坤一点都不在意他把自己的头发留成什么模样,一双眼睛亮晶晶的看着他。
林华焕拍了拍他的头:“等着。”他也没放下晓晓,抱着她进屋,从里面拿出准备好的礼物。
给林华坤的是用子弹壳粘成的坦克模型,拿到这个模型,林华坤笑得像个傻子。
林青石感觉有点辣眼睛,移开视线:“你们还不知道他们两个可是干了一件大事。”
林华键刚进门:“什么大事?”
卫喜乐一听提起这事,立刻接上,开始长篇大论:“你们不知道,他们两个去上山搂松针的时候遇到下山觅食的野猪了,你们弟弟砍着树枝,一回头,后背就是一头两百多斤的大野猪,还早还机灵,赶在野猪冲过来之前爬上了树,那头野猪没放弃,撞树,撞了几下,树倒了,他手里拿着的柴刀掉下来,正好中了猪的脖子,你们妹妹这时候赶过去,拿过柴刀,对准野猪就砍,硬生生把那头野猪砍死了,下山的时候,衣服上全是血……”
林华坤把自己的坦克模型放进怀里,做乖巧状,晓晓同样也是,在林华焕怀里,把自己当做一个没有感情的人形娃娃。
每次卫喜乐说起这事,不管是在外公外婆那边也好,还是在其他亲朋好友那边也好,经验告诉他们,他们两个只要保持安静就好了,一旦解释的话,卫喜乐就会越发滔滔不绝,他们保持沉默,她才能念叨的少一些。
说起来,这事他们两个都觉得自己无辜。
这遇到野猪的事情,也不是他们能说了算的。
林华键的剑眉皱起:“受伤了吗?”
“那倒没有,就是你们妹妹胆子太大了,不知道天高地厚。”
卫喜乐倒是没有说林华坤胆子不够大,他能爬到树上去已经算机灵了,胆子再大要做什么,拿着柴刀跟野猪硬杠?
那不叫胆子大,那叫没成算,那叫送死。
林华键和林华泽没想到还有这样的事儿,看着弟弟妹妹,眉毛高高挑起,林华焕掂量了一下怀里妹妹的分量,这么点大,就这么大胆子?
他也明白妈妈说这话的原因,她是怕她胆子大,继续发挥,以后遇到危险还敢这样,下次可不一定有这次这么幸运了。
梅素卿看着晓晓,人不可貌相啊,看着可爱的小姑娘,胆子却这么大,对着受伤还没死透的野猪,就敢拿着柴刀上去。
晓晓顺着她的视线,心跳了跳。
她有没有觉得她眼熟?
她现在这个长相跟她是有几分像的,但真的是几分,而且还是幼年时的几分,她觉得很有可能是因为相由心生这句话,所以才有几分像她之前的样子,其余的就是糅合了林青石和卫喜乐的长相。
她和梅素卿是在孤儿院的时候认识的,当时她们都已经是半大的少年。
童年时期素不相识,她现在看自己应该不会觉得熟悉吧?
卫喜乐一拍掌,看着空空的,只有茶水的桌子,总算知道她忘了什么了,她进了厨房,洗了一些果子和花生、红薯干出来。
果子是山上摘得野果,花生是分到的,红薯干是自制的,都不是多珍贵的东西。
“素卿,这个花生炒的香,你尝尝,这个红薯干也不错,这个果子别看表皮是青色的,其实很甜……”
卫喜乐热情的招待起来,晓晓和林华坤对视一眼,都从对方眼里看到庆幸,今天只念了这么一会儿,解放了。
梅素卿又成了卫喜乐热情招待的中心人物,她心里有些无奈,其实她挺乐意听她们说自己家的事的。
林华焕也在一旁接力,不想让他觉得自己受到冷落。
夜深了,林华坤打呵欠的时候,梅素卿抓住机会:“天色不早了,我们早点休息吧。”
晓晓注意到,她吃了红薯干,说要休息之后,她用自带的牙刷刷了牙,洗手,洗脸。
那个洗手的手法,那个搓手的顺序!
可能性瞬间提高到百分百,不会错了,这就是她闺蜜!
熄灯了,一片寂静,只有屋外的虫鸣声,晓晓在二哥的房间翻来覆去,抱着枕头爬了起来,放轻脚步去敲自己房间的房门。
“梅姐姐,我可以和你一起睡吗?”
梅素卿还没睡,听到了她的脚步声,以为她是来这里拿东西的,开门,听到这么一句话,无语了一瞬,蹲下身体,和她平视:“晓晓,要不我跟你换房间好吗?我去睡那个房间,你回来睡。”
晓晓微笑,真是一个毫不意外的回答呢。
笑了笑:“梅姐姐,我有些话想跟你说。”
“你有话想对我说?”
梅素卿关上门,坐在床上,看着她:“你说吧。”
“梅姐姐,你长得好漂亮啊,我听说你是医生。”顿了顿,她的语气变轻缓:“你的梦想是做医生,我跟你不一样,我的梦想是以后做什么都好,只要能带给我想要的生活。”
这话乍听起来没有一丝问题,梅素卿却身体一僵,看着晓晓的眼神奇异了起来。
这话是当初她们高考填志愿的时候,死党对自己说的话,那个时候,自己是怎么说的?
梅素卿沉吟了一会儿:“……我喜欢医生这个职业,我想成为医生,如果你觉得什么职业都好的话,为什么不一起?”
她几乎是屏息的等着面前小女孩的下一句话。
小女孩也没有辜负她的期望,说出了她那个时候的选择:“不,学医耗费的时间太长了,我耗不起。”
一阵沉默,双方彼此对视,
梅素卿张了张嘴,用气音唤出死党的名字:“林华。”
晓晓点了点头,应下了这个久违了的名字
她在穿书之前的名字叫苏华,现在的名字叫林华晓。
晓晓指了指隔壁房间,示意隔墙有耳,用小女孩特有的甜美声音嬉笑:“梅姐姐,我全名叫林华晓,森林的林,华国的华,春晓的晓,大家都叫我晓晓。”
梅素卿笑了,相比起之前含蓄的微笑,这个笑容热烈灿烂,如若能融化人心,她一把将这个女孩抱在怀里,心跳加速:“我叫梅素卿,梅花的梅,素雅的素,卿卿的卿。”
“梅姐姐,你的名字真好听。”
梅素卿眨了眨眼睛,把自己眼睛里的热意消去,她没有想到,她来这里看看书里的女主,还会遇到这么大的一个惊喜,她何其有幸,还能在这里和她相遇:“谢谢,你的名字也很好听,你现在多大了?”她这样问,在晓晓背上写的却是:[你什么时候来这里的。]
晓晓从她怀里出来,笑着看她,眼尾有些发红:“我六岁了。”她手上比了个六的手势。
[胎穿?]
梅素卿用口型说了这两个字,得到对方肯定的点头。
“你呢?”晓晓反问,你是什么时候来到这个世界的?
[三年前。]
卫喜乐看到儿子,笑容还挂在脸上,看到旁边的姑娘,笑容更灿烂了,打量起来,这一打量,她就咦了一声,怎么感觉那么眼熟?
再一回头,看着等在那里写介绍信的秦明珊,卫喜乐总算知道为什么她会觉得眼熟了。
随着她的视线,彼此都看向对方,秦明珊和对方对视,吃惊的瞪大眼睛,太像了!
她明明没有姐妹啊。
梅素卿看着她,也露出疑惑的表情:“你是我认识的人吗?”
这个问话有点奇怪。
秦明珊诚实地摇头:“我不认识你,这应该是我们第一次见面。”
林华焕也摇头:“我不记得你有说过什么同龄的亲戚,世界之大无奇不有,长得像也不是没有可能。”只不过这其中有血缘关系的占了大多数。
“明珊是上海下乡的知青。”卫喜乐在旁边提了一句。
林华焕:“素卿家里是湖南的。”
秦明珊视线还是忍不住在梅素卿脸上流连:“我没听家里提起过湖南有亲戚。”
梅素卿也点头:“看来是巧合了。”
这时候林青石咳嗽了一声:“秦知青,你找我?”
卫喜乐赶紧接声:“明珊来找你开介绍信的,要去供销社买些生活用品,等你好一会儿了。”
秦明珊点头:“我是来开介绍信的,我想明天去公社供销社买点东西。
现在出行,哪怕是去这么近的公社,也是要开介绍信的。
这件事情林青石是做惯了的,进去没多久就拿了一张纸出来。
拿到了介绍信,秦明珊笑着道谢,随即识趣的提出告辞,人家两个儿子回来,这时候肯定是希望自家人好好说说话的,她一个外人,就不要在这里杵着了。
还别说,大队长家的这两个儿子都是一表人才,她之前听别人说起的时候还以为她们夸张了,原来没有,怪不得会让她们那样传来传去,满满都是向往。
不过,更让她在意的是跟着一起回来的那个姑娘,穿着军装,是战友?还是他们兄弟其中一个的对象?
怎么跟她长得那么像呢?
秦明珊不自禁摸了摸自己的脸,她长得像外婆。
虽然她没有看过外婆年轻时的模样,不过其他人一直都是这样说的。
而且相比起自己,秦明珊有些失神,对方和她有这张那么相似的脸,但因为对方挺直的腰板,飒爽的军装,就算长相相似,却绝对不会让人认错。
很像,却又没那么像了。
出于一个自小被夸好看的小姑娘,现在心情有些复杂。
这个时候晓晓早已经恢复了脸上的表情,一起进了屋,帮着一起端茶倒水。
林华键和林华焕放下自己带着的包裹,然后林华焕正式的给双方介绍:“妈,这是我之前跟你们说过的朋友,梅素卿,她之前掉到了河里,失忆了,一直在别人家里养伤,最近才回来。”
“素卿同志,我给你介绍一下,这是我爸妈,小弟华坤,小妹晓晓。”
梅素卿露出笑容:“叔叔阿姨,你们好。”
卫喜乐热情的招呼:“你好你好,我叫你素卿可以吗?来到这里别客气,就把这里当成你家,失忆了,是之前的事都不记得了吗?”
“阿姨你叫我素卿就好,不是完全不记得,生活常识还是记得的,不过之前的人、发生的事,我都没印象了。”
林华焕补充:“要不是别人认出了她,我们或许都要错过了。”
林华焕的眼里有些微的后悔,他当初应该再找久一点,再找远一点,不然也不会拖了这么久,她才能回来。
卫喜乐恍然:“这样啊,没事,现在人好好的就好,忘了一些事也没关系,以后总想起来的。”
没有想到这姑娘还失忆了,卫喜乐看着这大姑娘,突然想起一个问题,她把之前的事都忘了的话,那她和儿子两个的关系……
她看着儿子,用眼神示意,林华焕微微摇头。
卫喜乐心里叹息。
“我在队里待了一段时间,没有想起来什么,听说省城那边有专家巡访,是专门看这方面的,我打算去那里看看,正好林同志他们回家,我们就一起出发了。”梅素卿说明来意。
卫喜乐:“是该给看看,在这之前你就住我们家吧,我们家房间足够多,一直都有收拾的。”
她们家的房间是按照孩子的数目起的,每个孩子,包括晓晓都有自己的房间,现在林华杨和林华泽不在家,他们的房间都空着。
再不然,她也能去住晓晓的房间。
林华焕:“对,你这几天就住我这里吧,虽然你现在不记得了,但我们是战友,我家现在有房间,距离专家过去还有几天时间,现在这里住吧。”
晓晓不自觉的点头,人家正主在这里,她四哥没有去看秦明珊真的是太正常了,而且平心而论,她们两个挺像,但是两个人的风格完全不一样,看上去都是温柔善良、娇俏可人的类型,现在一个人的温柔因为这一身军装变成了干练,干练和娇俏混为一体,极为吸人眼球。
书里她是掉进河里面,牺牲了,现在她回来了,而且是很烂大街的失忆梗,是不是就是她闺蜜呢?
晓晓想到这个可能,心都火热了起来,她们一起从孤儿院结下的深厚友谊,在末世里面彼此依靠,现在到了这个和平社会,是不是还有缘分再见?
不行,不能冲动,要找机会,找两个人独处的机会试探她。
晓晓忍住了。
梅素卿同意了,卫喜乐带着她去房间看看。
晓晓也想跟过去,结果她和林华坤都被安排了事情。
“华坤,你去摘个南瓜回来,挑大个的,晓晓,你去摘几条黄瓜。”
卫喜乐要大展身手。
虽然儿子刚刚摇头,或许他没有跟这姑娘说他们之前是对象,但就他一直看着人家姑娘的眼神,告诉了她这个过来人,儿子很喜欢这个姑娘,想要娶她做媳妇,这种时候,她这当妈的,多少也能出一把力。
梅素卿拿着自己随身携带的包裹去房间,最后定的她去晓晓的房间,晓晓去睡她二哥的房间。
看着这个小姑娘整洁却又不失几分童趣的房间,梅素卿看出来,她在这个家很受宠。
不提桌子旁边那干花,就说这蓬松柔软的被子、新打的床铺和柜子就能看出来。
她一开始的时候也不知道自己是穿书。
她刚醒来的时候,发现她在河里,眼看就要沉入河底。
她不想死,哪怕身体的情况那么糟糕,她也不愿意这么低头。
幸运的是,她当时受伤很重,但她的异能还在,还能控制一点微弱的水流,她让自己飘到了岸边,这是她清醒时最后做的事情了,她也不知道她能不能被人救下,或者到了岸边也会丧生在丧尸或者是异兽的嘴中。
她都不知道自己会怎么从天灾中出现在河流中一样。
幸运的是,她被人救了。
而且这里没有丧尸。
她昏昏沉沉在床上躺了很久。
救下她的那个婆婆并没有嫌弃她,每天定时定量的给她喂一些糊糊和清水。
就这么着,她在床上躺了两个多月,才能初步掌握自己的身体,也是那时候,看着水面上的脸,她才确信,她换了一具身体,她这算是借尸还魂吗?
仔细回想,当时她有意识的时候,这句身体原来的主人应该已经去世了。
她当时想的是,难不成是穿越?从末世的天灾中穿越到了六十年代的山沟沟里,借尸还魂?
没有别的更好的解释。
她在那里养了好一阵伤,哑巴婆婆一直在照顾着她,她想要知道更多的消息,却受限于那里的位置。
她是被在山里独居的哑巴婆婆救下的,哑巴婆婆一个人住在山里的小木屋里,距离最近的村落都要走十几公里,想要找医生去医院,那就更遥远了。
如果不是她救了她的话,她将会葬身狼口。
她自己就是一个医生,虽然是西医,但一些比较常见的中医医理她是懂的,而且哑巴婆婆会利用一些土法治理外伤,她利用现有的条件,在小木屋里过了半年,才恢复了健康。
她庆幸,她身上受的伤虽然重,但属于能养养就养好的类型。
在那山里面,婆婆少言少语,却是个有本事的,以打猎为生,所以她不缺肉补充营养,养好了伤她打算离开,但婆婆在打猎的时候出了意外,她想要离开的计划延迟,在那里照顾她,给她养老送终。
那时候距离她醒来已经过去了一年多。
处理完后事,她才离开那里,结果因为没有介绍信,被限制的很死,她发现自己这条命真的算是捡回来的。
因为一般河边有一个受伤严重、不知生死、没有身份证明的人,很容易引起猜疑。
没有身份证明,寸步难行。
她这才起了心思去找这身体原来的信息
她当时穿的衣服早就扔了,破损的不成样子,也没什么特出的地方,想要找这句身体原来的信息,无从下手。
如果不是机缘巧合被这具身体的熟人看到了的话,她都不知道原来这具身体,也叫梅素卿,一模一样,同名同姓。
她当时没多想,等到她跟着那所谓的熟人回到她原先任职的部队之后,听着他提起一些事,她有些奇怪的熟悉感,然后她等到了这具身体原来的对象回来,恍然大悟,知道熟悉感是哪里来的了,这是一本书里的人物,她居然穿成了书里的人!
在书里她是死了的,她记得,而她的对象……
她还记得死党是怎么说的:“看,同名同姓,你想要这么一个深情的男人吗?”
她那时呵呵一笑:“别想太多,我们还不知道有几天好活呢。”
深情?
那就是深情?
就因为别人跟自己有一张相似的脸,就喜欢上了她,甘心做备胎,这样的人,这样的深情,她觉得她要不起。
除此之外,她对这本书已经没什么印象了,只是听死党说了一嘴而已。
所以这一次知道林华焕要回家探亲,她就想着来看一看,男主女主是这本书的中心,她想要看一看,而且她也有些好奇,她和书里的女主,真的那么像吗?
至于林华焕,她已经说明情况了,她忘了之前的一切,之前的梅素卿,她没有什么立场多说什么,但是以后的人生,是由她来掌控。
她不会因为原身跟谁谈对象,她就接着跟谁谈对象,她已经给自己的未来做好规划了。
原身是个战地医生,她会继续做医生,不过她不会再做战地医生了,她会待在医院里面,继续研究医术。
以前的她也是这样做的,在医院里待的如鱼得水,不过后来没有这个安稳的条件,丧尸出现,一切的一切都乱套了,她已经很久没有动手术刀救人了,每一次动手术刀,杀的都是丧尸。
至于对象,她都把他忘了,他们当然不再是对象关系,只是认识的陌生人而已。
哪里来的那么多情深似海?
她是一个不相信感情的人。
之前书里面的梅素卿死了之后,他不是成为了书里女主的深情男二?
现在的她回来了,但是她相信,有些人是会察觉出她和原身的不同,只不过有几年的时间,会让他们自然地认为,她是在这段时间发生了改变。
梅素卿放下自己的包裹,收回自己的思绪,从自己随身携带的包里面拿出了一些钱票,当着大家伙的面塞给了卫喜乐,说道:“阿姨,这是我在这里借住几天的花用。”
卫喜乐连连摆手:“不用这个,你是华焕的战友,哪能收。”
“我和他是普通战友的关系,你不收的话,我可不敢在这里住下去,我们军人不收民众的一针一线,要是阿姨你不愿意收下的话,我就去招待所,我去招待所也可以。”她现在失忆了,但是职位还在,她的上司给了她长长地假期,让她去看病。
卫喜乐见儿子心上人是个有主意的,有自己的坚持,心里感叹儿子要走的路还长着呢,说到这份上,她只好收下了:“好好,不过你给的太多了,我们乡下地方也没什么好吃的,这个拿回去,你不愿意收我们的一针一线,我们也不能反过来占你们的便宜。”
林华键在旁边,看看四弟的脸色,看来他的追妻之路还很遥远啊。
林华泽绷住了脸上的表情,没有露出什么异样。
对于现在的素卿来说,他就是个不认识的陌生人,按照她的个性,一码归一码,有这个结果并不意外,要是她愿意大咧咧的接受他家的帮助,那才叫奇怪。
没关系,而且有专家在,她这次说不定很快就能想起来,到时候事情就解决了,至于想不起来这个可能性,暂时被他故意忽略了。
晓晓去摘了几根黄瓜,另外摘了一些别的青菜。
别看家家户户都有自留地,就认为他们青菜种类繁多。
事实上,大部分人都会珍惜自留地的每一分每一寸,里面种的是能填饱东西的作物,青菜这种东西,填不饱肚子,边边角角挤一点点空位种几颗就顶天了,大部分人吃的菜还是山上的野菜。
位于南方,最不缺的就是各种绿色植物。
大山就是他们天然的菜园子。
如果不是因为自己种出来的青菜跟野菜口感的巨大差异,很多人都不会把那一点点的空间挤出来种青菜的。
这个时间点不早了,本来就是差不多该要准备晚饭的时候,加上提前知道儿子这个时候回来,卫喜乐提前准备好了一些需要提前处理的食材,就等着他们回来,把这些做成好饭好菜,端上餐桌。
林华键和林华焕都注意了一下菜色,看到有红烧鱼、腊肉丁炒豆角、香葱鸡蛋饼、骨头汤之后,他们就没拿东西出来。
这样算起来已经有三四个荤菜了,足够了,他们带来的那些吃的明天再吃吧。
饭菜传出的香味让人下意识的咽口水。
方盼春走进来闻到这个味道,笑了:“今天做什么好吃的了。”
看到挺拔轩昂的两个孙子,走过去拍拍他们的胳膊,不是她不想拍肩膀,实在是身高差异太大。
她本来身高就不高,人老了之后身形佝偻,比原来更矮小了,差了30公分左右。
她看到了坐在主位的儿子,两边分别坐着一个大孙子,而且是四孙子的旁边,还坐着一个面生的姑娘,这姑娘饶是她看了也不由得竖起大拇指,赞一声标志。
这身上还穿着军装呢,难道是孙子的战友,还是说他对象?
想到这里,她的心就有些热切,这两个孙子都快成了她的心病了,这年纪老大了,还不着急解决自己的个人问题。
就算是自己有本事,也要兼顾家庭啊。
“我听到人在说看到你们回来了,我就过来看一下,你们什么时候到的?”
林青石回答:“不久,妈,今晚上一起吃饭吧,你还没吃饭吧?爸呢?”
方盼春:“你爸脚程慢,也快到了。”
“华健,华焕,你们两个这次回家可以住多久?”
“趁机把你们的个人大事解决了,你们下次回来探亲的时候就有娃娃叫你们爸爸了。”
这话方盼春并不是在开玩笑,或者说这是现状,不少军人都是这样的,家里帮着张罗对象,趁着探亲假回家把大事解决了,在下一年回去,往往就能抱上自己的孩子了,不然这一年到头不着家的,不抓紧时间什么时候才能抱上娃娃?
林华键和林华泽不想谈这个,林华键拉上她的胳膊:“奶奶,你放心,我们心里有数。”
方盼春可不会听他糊弄:“你们心里有数,你们心里有什么数,就是想着一拖再拖,华键,你算一算你今年都多大了?你快要30岁了,30岁,有的人家孩子都十几岁了。”她着急的跺脚。
“奶奶,你别急,其实我有对象了,刚稳定下来。”
林华键自己也心知肚明,他这年纪,就算在部队里面也算是大龄了,有在抓紧自己的个人问题。
“她有事没有办法跟我回来,下次,下次我带她给你看看。”
林青石也是刚知道这事,之前大儿子都没提起:“那姑娘是做什么的?”
“是护士,爸妈都是农村的,下面两个弟弟,比我小4岁。”
一般来说这个年纪女孩子都成家了,她会拖到这个年纪是因为她两个弟弟成家,耽误了她,她作为家里最出息的那一个,帮着把家里的事安排妥当了,才有空解决个人问题。
听了这话,方盼春放下心里的一块大石:“那就好,那就好,这姑娘是你的对象吧?”眼看着林华键那边有着落了,方盼春看向林华焕。
林华焕看向梅素卿,没从她的脸上看到自己想要的,有些失望的回答:“不是,奶奶,这是我战友,顺路过来的,借住几天,之后她就要去省城了。”
方盼春似乎也看出了什么,没有像刚才那样追着不放:“是这样,姑娘你叫什么呀?欢迎来到我们家,这里没有什么罕见的东西,家常便饭管够。”
这时候林大海到了,他先是看了两个好久不见的孙子一眼,看他们好手好脚的在那,点了点头,找了个位置坐下了。
林华键和林华焕叫了一声:“爷爷。”
“嗯,好。”
他一直都是这样,没什么话说。
方盼春这时站起来,溜达去了厨房:“我看看有什么我要帮忙的没有。”
林青石嗯了一声:“妈,你不用动手,你和爸今晚在这里吃饭。”
方盼春摆摆手,示意自己知道了。
她看了一眼锅里,果然是纯大米饭,而且还有鱼,腊肉,骨头汤,看起来丰盛,但这些说起来也没什么,他们这里靠水,鱼是不缺的,腊肉是之前存的,骨头汤那是买不到肉,只能退而求其次。
孙子们刚回来,吃一顿好吃的,这在情理之中。
只不过,她和老头子在这里吃可以,要是叫上曹飞燕和三个孙子孙女,那就不够吃了。
她也说不出这时候让卫喜乐多加一些米的话,打发林华坤:“去跟你小婶她们说一句,就说我和你爷爷在这边吃饭了,让她们不用等我们。”
卫喜乐正在煮南瓜,听了这话有些诧异,这次她这么明事理呀,居然没有说让她留出一部分带走?
随后想到外面坐着的梅素卿,恍然,在外人面前,她倒是还挺爱脸面的。
林华坤跑去通知曹飞燕她们了,晓晓就坐在那里一直注意着梅素卿,别人也只当她好奇来了个陌生人,多打量了几眼,不放在心上。
晓晓注意到,梅素卿在喝茶的时候习惯性的用左手,明明是个右撇子。
她的脊背挺得笔直,是军人常有的模样。
她在无话可说的时候会多眨几下眼睛。
等到上了餐桌,晓晓发现了更多一样的点。
她特意去摘了嫩生生的小白菜,又甜又脆,加上油,在开水里滚一滚,就是一道美味,她却一筷子都没沾。
在南瓜下筷子下的格外的勤,这是她闺蜜最喜欢吃的蔬菜之一。
有些人有些小动作和小习惯,自己本人都不会太在意。
看到这些,晓晓把她是自己闺蜜可能性拉高到百分之九十。
林华键、林华泽和梅素卿三个人都吃的很多,幸好卫喜乐准备的饭够,不然差点就不够她们吃了。
他们在路上省吃俭用,卫喜乐做的饭菜色香味俱全,二者加成之下,就连特意提醒自己要控制食量的梅素卿都吃多了。
说起来这个世界和平,没有丧尸,没有那么多的你争我夺,但有一点,物资太匮乏了,买卖的限制都很多,想要在外面吃一顿好吃的,一定要到国营饭店,不然没有地方会招待你,就算找到了国营饭店也别开心,里面个个是大爷,你爱吃不吃,态度稍微有点不好,人家就把菜单一甩:没有了,你下次再来!
这时候的员工可没有炒鱿鱼这种说法,态度不好,你也不能拿人家怎么样,只能自己忍了。
梅素卿内里是个暴脾气,有一次怼了,结果人家比她怼的更大声。
气得她那一天都没心情。
想要自给自足吧,偏偏她拿的动手术刀,打得了架,杀的了丧尸,就是不会下厨,现在吃到这么好吃的食物,十分感动。
在部队里面那吃的就是大锅饭,跟美味这两个字无缘。
林大海和方盼春吃的也比较快,不过他们吃的不多,而且下筷子有意不往好东西上面夹,担心自己吃多了,客人没得吃。
吃完了,卫喜乐去收拾残局,林华键和林华焕跟他们说了一会话,林大海就说要回去了。
林华键进去了一趟房间,拿了一些东西,都是吃的:“爷爷,我送你们回去。”
就算他们身体一向康健,也是上年纪的人了,要是走夜路出个好歹,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
其余人就坐在敞开的屋里说话,白天太阳当空照,热的跟火炉似的,到了晚上凉风习习,坐在客厅里说话就是一种享受了。
晓晓坐在林华焕的旁边,林华焕把人抱到了自己怀里。
又三年过去了,妹妹长大了一些,但还是这么可爱,惹人疼。
晓晓抗议:“四哥,我已经长大了。”
林华焕不以为意:“你才6岁,哪有那么快长大?”小孩子嘛,都是这样的,时时刻刻想着要成为大人。
抗议无效,晓晓也习惯了。
压低了声音问他:“四哥,你和大哥什么时候在火车上遇见的?”
他们可不在一个地方当兵啊。
林华焕摇摇头:“大哥有事去了我们那,我们是一起上火车的。”
晓晓做出恍然大悟状,看了眼梅素卿,继续小声:“梅姐姐长的好漂亮啊,我要叫她嫂子吗?”
林华焕压低了声音:“暂时先别叫。”
“四哥,这次有没有带礼物啊?我的要求不高,真的不高。”林华坤跑了过来,右手比划了一下,眼里满满都是期待。
林华焕把他的头发揉成了个鸡窝,林华坤一点都不在意他把自己的头发留成什么模样,一双眼睛亮晶晶的看着他。
林华焕拍了拍他的头:“等着。”他也没放下晓晓,抱着她进屋,从里面拿出准备好的礼物。
给林华坤的是用子弹壳粘成的坦克模型,拿到这个模型,林华坤笑得像个傻子。
林青石感觉有点辣眼睛,移开视线:“你们还不知道他们两个可是干了一件大事。”
林华键刚进门:“什么大事?”
卫喜乐一听提起这事,立刻接上,开始长篇大论:“你们不知道,他们两个去上山搂松针的时候遇到下山觅食的野猪了,你们弟弟砍着树枝,一回头,后背就是一头两百多斤的大野猪,还早还机灵,赶在野猪冲过来之前爬上了树,那头野猪没放弃,撞树,撞了几下,树倒了,他手里拿着的柴刀掉下来,正好中了猪的脖子,你们妹妹这时候赶过去,拿过柴刀,对准野猪就砍,硬生生把那头野猪砍死了,下山的时候,衣服上全是血……”
林华坤把自己的坦克模型放进怀里,做乖巧状,晓晓同样也是,在林华焕怀里,把自己当做一个没有感情的人形娃娃。
每次卫喜乐说起这事,不管是在外公外婆那边也好,还是在其他亲朋好友那边也好,经验告诉他们,他们两个只要保持安静就好了,一旦解释的话,卫喜乐就会越发滔滔不绝,他们保持沉默,她才能念叨的少一些。
说起来,这事他们两个都觉得自己无辜。
这遇到野猪的事情,也不是他们能说了算的。
林华键的剑眉皱起:“受伤了吗?”
“那倒没有,就是你们妹妹胆子太大了,不知道天高地厚。”
卫喜乐倒是没有说林华坤胆子不够大,他能爬到树上去已经算机灵了,胆子再大要做什么,拿着柴刀跟野猪硬杠?
那不叫胆子大,那叫没成算,那叫送死。
林华键和林华泽没想到还有这样的事儿,看着弟弟妹妹,眉毛高高挑起,林华焕掂量了一下怀里妹妹的分量,这么点大,就这么大胆子?
他也明白妈妈说这话的原因,她是怕她胆子大,继续发挥,以后遇到危险还敢这样,下次可不一定有这次这么幸运了。
梅素卿看着晓晓,人不可貌相啊,看着可爱的小姑娘,胆子却这么大,对着受伤还没死透的野猪,就敢拿着柴刀上去。
晓晓顺着她的视线,心跳了跳。
她有没有觉得她眼熟?
她现在这个长相跟她是有几分像的,但真的是几分,而且还是幼年时的几分,她觉得很有可能是因为相由心生这句话,所以才有几分像她之前的样子,其余的就是糅合了林青石和卫喜乐的长相。
她和梅素卿是在孤儿院的时候认识的,当时她们都已经是半大的少年。
童年时期素不相识,她现在看自己应该不会觉得熟悉吧?
卫喜乐一拍掌,看着空空的,只有茶水的桌子,总算知道她忘了什么了,她进了厨房,洗了一些果子和花生、红薯干出来。
果子是山上摘得野果,花生是分到的,红薯干是自制的,都不是多珍贵的东西。
“素卿,这个花生炒的香,你尝尝,这个红薯干也不错,这个果子别看表皮是青色的,其实很甜……”
卫喜乐热情的招待起来,晓晓和林华坤对视一眼,都从对方眼里看到庆幸,今天只念了这么一会儿,解放了。
梅素卿又成了卫喜乐热情招待的中心人物,她心里有些无奈,其实她挺乐意听她们说自己家的事的。
林华焕也在一旁接力,不想让他觉得自己受到冷落。
夜深了,林华坤打呵欠的时候,梅素卿抓住机会:“天色不早了,我们早点休息吧。”
晓晓注意到,她吃了红薯干,说要休息之后,她用自带的牙刷刷了牙,洗手,洗脸。
那个洗手的手法,那个搓手的顺序!
可能性瞬间提高到百分百,不会错了,这就是她闺蜜!
熄灯了,一片寂静,只有屋外的虫鸣声,晓晓在二哥的房间翻来覆去,抱着枕头爬了起来,放轻脚步去敲自己房间的房门。
“梅姐姐,我可以和你一起睡吗?”
梅素卿还没睡,听到了她的脚步声,以为她是来这里拿东西的,开门,听到这么一句话,无语了一瞬,蹲下身体,和她平视:“晓晓,要不我跟你换房间好吗?我去睡那个房间,你回来睡。”
晓晓微笑,真是一个毫不意外的回答呢。
笑了笑:“梅姐姐,我有些话想跟你说。”
“你有话想对我说?”
梅素卿关上门,坐在床上,看着她:“你说吧。”
“梅姐姐,你长得好漂亮啊,我听说你是医生。”顿了顿,她的语气变轻缓:“你的梦想是做医生,我跟你不一样,我的梦想是以后做什么都好,只要能带给我想要的生活。”
这话乍听起来没有一丝问题,梅素卿却身体一僵,看着晓晓的眼神奇异了起来。
这话是当初她们高考填志愿的时候,死党对自己说的话,那个时候,自己是怎么说的?
梅素卿沉吟了一会儿:“……我喜欢医生这个职业,我想成为医生,如果你觉得什么职业都好的话,为什么不一起?”
她几乎是屏息的等着面前小女孩的下一句话。
小女孩也没有辜负她的期望,说出了她那个时候的选择:“不,学医耗费的时间太长了,我耗不起。”
一阵沉默,双方彼此对视,
梅素卿张了张嘴,用气音唤出死党的名字:“林华。”
晓晓点了点头,应下了这个久违了的名字
她在穿书之前的名字叫苏华,现在的名字叫林华晓。
晓晓指了指隔壁房间,示意隔墙有耳,用小女孩特有的甜美声音嬉笑:“梅姐姐,我全名叫林华晓,森林的林,华国的华,春晓的晓,大家都叫我晓晓。”
梅素卿笑了,相比起之前含蓄的微笑,这个笑容热烈灿烂,如若能融化人心,她一把将这个女孩抱在怀里,心跳加速:“我叫梅素卿,梅花的梅,素雅的素,卿卿的卿。”
“梅姐姐,你的名字真好听。”
梅素卿眨了眨眼睛,把自己眼睛里的热意消去,她没有想到,她来这里看看书里的女主,还会遇到这么大的一个惊喜,她何其有幸,还能在这里和她相遇:“谢谢,你的名字也很好听,你现在多大了?”她这样问,在晓晓背上写的却是:[你什么时候来这里的。]
晓晓从她怀里出来,笑着看她,眼尾有些发红:“我六岁了。”她手上比了个六的手势。
[胎穿?]
梅素卿用口型说了这两个字,得到对方肯定的点头。
“你呢?”晓晓反问,你是什么时候来到这个世界的?
[三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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