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曦本来就准备在府城开一个铺子,主要目的是为了村里的女眷,毕竟她们的手艺并不差,只不过是以往没摸过好的布,才会只做一些粗布成品。

  “单独在府城开个包子铺也不是不行,但目前没有人手,这活儿也不轻松,和面这些都很累人,不过利润肯定比在县城、镇上要好一些,毕竟府城的物价高一些,能多赚点。”

  “你们要是真有心,可以给我推荐人,实在没有也不算什么,到时候直接把方子拿回去,在县城酒楼里和镇上的食铺里用,也不会浪费。”

  高云跟赵青云闻言,琢磨上了,倒没有再开口询问什么。

  两人吃完早饭就回各自的房间看书去了。

  向曦正准备把锅里再加一把火,把包子热着等高盛起床了再吃,结果高盛就起来了。

  “昨晚忙得很晚才回来?”向曦睡得早,真不知道高盛什么时候回来的,才有此一问。

  高盛一边吃饭一边点头,“嗯,赶在宵禁之前回来的。”

  不等向曦询问他主动交代,“我打听了一些消息,刘媛媛之所以跟贵人交好,是因为之前在城外无意间救了对方一命。”

  “自那之后不久,就有人上门给他们送了谢礼,外人不知道是什么,不过紧跟着就有人看见刘媛媛腰间多了一枚玉佩,想必应该是王爷的谢礼。”

  “之后曾经为难过刘媛媛的谢家跟同知家都派人去跟他们道歉,没过多久,就有人看见刘媛媛私下单独跟王爷有来往。”

  “没过多久,就是刘媛媛跟高宣私下联系不少的商户见面,谈论商会成立的事。”

  向曦听完摸了摸下巴说,“这么说来,王爷为了报恩,对刘媛媛颇为纵容。”

  “但就算是恩情也有一个尽头吧,比如,刘媛媛做了什么让王爷不愉快的事,现在的一切,都成空。”

  “所以,我觉得,我们现在不要去调查王爷的事,而是应该注意刘媛媛的事,看看她有没有在背后做什么缺德的事。”

  高盛点头,“我也不打算去打听王爷的事,这些贵人背后不知道有多少眼睛盯着,我这么直晃晃地去调查,肯定会被知晓,到时候就真的把王爷给得罪了。”

  “就算打听刘媛媛的事,除非她做了什么丧良心的事,也不要多管。”向曦想到自己跟高盛在原文里就属于极品亲戚。

  万一高盛去打听消息,被刘媛媛认定为想要抓把柄向他们要钱,再随便在王爷面前提了一句。

  到时候贵人随便一句吩咐下去,对向曦来说,就是麻烦事一件。

  这也是建立在,她认为书里七王爷能跟刘媛媛相处得好,可见他本身也是重利的人,这样的人,不适合谈感情,只能谈利益。

  如果让对方提前对他们有不好的印象,就很容易影响到县城里的布局。

  这就得不偿失了。

  高盛闻言点头,表示自己明白。

  “我先陪你去看看铺子?”

  “不用,我们分开行动,你不是说了林大人要喊我们回去么?”

  “那行。”

  跟高盛说好后,向曦带上了一笔银票在身上,就径直出了门,她先在府城慢慢逛了起来。

  说起来,她还是第一次来府城,府城的地界比县城要大得多,可以说用十倍来形成也不为过。

  向曦逛了两条街道,就觉得腿软了,她往四周一看,愣是没有载客的服务,倒是不少大户人家都是赶马车出门的。

  向曦,“……”

  早知道她就直接赶马车了。

  向曦后悔也来不及了,她都走这么远了,直接走回去,却什么事都没做,岂不是更浪费时间。

  她干脆就路过一个鞋子铺子就进去看。

  一整日。

  向曦就逛了不下十来个铺子,脚都快逛软了,晚上还要赶着宵禁之前回到宅子,到家后累得不轻。

  高盛在院子里,不知道看了多少次外面了,听见声音,快速走出来,就看见向曦坐在门槛上擦汗。

  “这是怎么了?”高盛上前把她拉起来。

  向曦咧嘴叫疼。

  “我出门逛了一整日,脚快走断了。”向曦郁闷地摸了摸额头,“我太笨了,竟然没想到赶马车出门。”

  高盛伸手就把她抱起来,向曦吓了一跳,忙抓住他的衣袖。

  “傻,不知道找个人跑腿回来通知三弟一声。”

  向曦摸了摸鼻尖,哀嚎一声,“我怎么没想到,活该我脚走痛。”

  “明日我跟你一起出门。”高盛把她抱到屋子里放下,又去厨房里端了泡脚的水过来。

  向曦把袜子退掉,慢慢放进水里,感觉脚上瞬间舒服不少,她忍不住高兴地朝高盛笑。

  高盛无奈地笑了一声,“下次可别这么傻了。”

  “你先泡着,我去厨房把晚饭做出来,三弟他们都吃过了。”

  “好。”

  向曦吃完饭,高盛把热水也烧好了,正好给她用来泡澡,向曦把一身汗味洗掉,舒舒服服地躺上床。

  高盛把床收拾得干干净净的,一点霉味都没有,白日里拿出去晒过。

  向曦躺在床上,高盛一边给她扇扇,两人说了会儿话,才闭眼休息。

  翌日一早。

  向曦跟高盛吃了早饭,就一起出门。

  这次向曦依旧直奔鞋铺,实际上府城的鞋铺都是成衣铺子里跟着一起售卖的,没有单独卖鞋的,她把这些铺子里的鞋子样式都看完,也得到了不少有用的消息,比如府城里的鞋子样式传统,也带有自己的特色,她把这些样式都画下来,至于鞋垫,就没有什么突出的了,千层底布鞋是最常见的。

  但跟村里做的都不一样,她甚至试着穿过,发现舒服是在于材料,并不是鞋子本身,但凡这个做鞋人换成普通的麻布来做鞋,舒适度就大打折扣。

  向曦语气愉悦地说,“看来嫂子她们的手艺还是很好的,拿来做鞋子卖,价钱不高,肯定能卖出去。”

  “正好,那我就把马车赶去军营那边的大街了。”高盛说。

  向曦点头,一边看外面路过的街道有什么好看的。

  这边,两人很快赶着马车到了北街上,这边比起正街那边,没有那么繁华,但该有的各个铺子都有,路上来往的行人,明显是行伍出身的就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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