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声散去。
沈灵和宋明玉为防万一,还是在棺材里又躲了一会儿,才掀开板子,爬了出去。
她看着宋明玉,欲言又止,最终还是忍不住问道:“昨天晚上,是因为那群人想对你行不轨,所以你才过去找李云德?”
“嗯。”
宋明玉点头承认。
“那你昨天晚上怎么不解释,反而说你是想借钱去村子外面治病?”沈灵这时候有些愤怒。
如果昨天晚上宋明玉一进门就解释清楚,是有坏人追她,所以她才来求助,那沈灵绝不会拈酸吃醋,枉做坏人。
被她一质问。
宋明玉也有些愧疚,低声解释道:“对不住了沈小姐,我知道李大哥是个好人,如果我说实话的话,那他肯定会和村长那群人打起来的。”
也有道理。
沈灵一时间竟无言以对。
从宋明玉的角度看,她的确是好心,只不过是好心办了坏事,或者说--
这个妹子低估了李云德对她的好感度。
“沈小姐,你快回去吧,我命不久矣,以后也不会再找李大哥了。”宋明玉催促道,一脸真诚的看着她。
沈灵深吸了一口气。
从言行举止,总觉得这个宋明玉是个会装的白莲花啊,她这个时候死了,那可就是李云德心里抹不去的白月光了。
膈应谁呢?
可从事实逻辑上看,宋明玉又的确是好心,至少昨天晚上救了她是真的。
“唉,算了。”
沈灵吐出一口气,拉住宋明玉的手腕,目光坚定的说道:“你得了什么病,我给你治,正好我哥哥认识一个神医,说不定他有办法呢。”
“那李大哥?”
“我已经决定把他踹了,别提这个人了,跟我走。”
论迹不论心。
就算宋明玉没什么错,可李云德呢?明明自己都跟着他私奔,洗手作羹汤了,结果一个所谓的小玉妹妹,就能让他反手打开自己的手腕。
还好意思让她把首饰卖了,还说什么沈家那么有钱,就算积德了。
她呸!
花天酒地的公子哥,都知道嫁妆是妻子的私有财产,和离了还能带回娘家的,李云德那命令的口气,架子摆的比天王老子还大。
不知道的,还以为自己是他买回去的丫鬟呢。
沈灵拿的起,放的下,决定先还了宋明玉昨晚救她的恩情再说。
3
钱庄。
沈灵大摇大摆走在前面,快走到大门时,身后的宋明玉忽然一把拉住她,看了看雕梁画栋的大门,纠结道:“沈小姐,你哥哥真的会帮我吗?不然你还是放我回去吧。”
“他只有我一个妹妹,肯定会帮你的。”
沈灵安抚过后,拖着她一步一个脚印的往前走,没等走两步。
侧后方忽然传来一个阴测测的声音:“哦?我还是头一次知道,你对我这个哥哥这么相信呢?”
两人动作一僵。
宋明玉偷偷戳沈灵的手腕,示意她来介绍说话。
“哥,哥哥。”
沈灵转过身去,就看到她二十有三的大哥沈越,正一身蓝衣,负手而立,皮笑肉不笑的看着她。
两人的兄妹关系说好也好,毕竟从小到大,沈越手里有十两银子,就敢拿出九两给她花,包括沈越身边的幕僚、下人,对她这个主子的妹妹也避让三分。
若说不好,也有道理。
毕竟两人不同父不同母,沈越其实是她堂哥,因为沈父只有沈清、沈灵两个女儿,没有儿子继承家业,所以沈伯父才把沈越过继给了弟弟。
若是沈越不过继,现在沈家的家业就全是沈灵的了,因为沈父原本的打算,是为沈灵招赘引婿,而非把她嫁出去。
因为这一层的缘故,外界有不少对沈越和沈灵表面和平,内里其实在争夺家产的恶意揣测。
沈灵倒不放在心里。
毕竟从能力上讲,她确实比不过沈越,沈家在沈越的手里,才能发扬光大。
“她是谁,哄你私奔的那个骗子在哪儿?”
沈越面如冠玉,又因为在生意场上的果决狡猾手段,得了一个“玉面狐狸”的外号,这会儿嘴角勾起,眼神却冷冽的样子,还真挺像。
提起李云德。
沈灵又有些气不打一处来,侧眼看了一下宋明玉,并没有把事情往她身上扯,而是含糊说道:“别提了,他就是个花心大萝卜,哥,以后你再见到他就当做不认识就行,我已经决定跟他一刀两断。”
怕沈越再追问。
她说完后连忙把宋明玉推上前,介绍道:“这是宋明玉姑娘,昨天晚上她救了我一命呢。”
“哦。”
沈越淡淡看了宋明玉一眼,目光又迅速转到沈灵身上,看到她罗裙、绣鞋上还沾泥带土的,忍不住嫌弃的说道:“先进去,你把衣服换了再说。”
三人正要进钱庄。
“小玉,灵儿!”
一阵呼喊忽然从身后传出,李云德拨开人群冲了过来,下意识的就要握住沈灵和宋明玉的手。
沈越扇子一折,重重打在李云德手腕上,将他挡了回去。
与此同时。
门房见势不对,也挥舞着棒子,带着一群下人赶了过来,结结实实的将李云德与沈越、沈灵、宋明玉三人分开。
沈家钱庄还从来没出现过闹事的人,这喧闹的一幕,立刻吸引了无数百姓围观。
李云德极为在乎面子和尊严,此时他若是衣冠整齐、气宇轩昂也就罢了,偏偏发型潦草,与乡野村夫别无二致,尤其在沈越的对比下,更是不能看了。
顶着周围百姓针刺一样的目光,他大声喊道:“灵儿,是我,你的夫君!你跑到那边去干什么,快过来!”
沈灵跟着他私奔到村子里时,李云德怕别人嘲笑他是吃软饭的,在村民面前,一向叫她沈小姐,不肯承认两人是夫妻。
现在叫唤得倒是快。
可惜已经晚了。
沈灵越想自己那当“贤妻良母”的半个月,越觉得亏,简直像被猪屎糊了脑子一般,那么多显而易见的“必分细节”都看不见。
“李云德。”
她站在沈越身侧,目光冷淡,声音不高不低的说道:“之前是我鬼迷心窍,从今往后,就当你不认识我,我也不认识你,你走你的独木桥,我走我的阳关道。你我一别两宽!”
“好像是你走你的阳关道,我走我的独木桥?”宋明玉小声提醒道。
“你看他像有阳关道的样子吗?”
沈灵冷笑。
李云德比沈越还大一岁,除了一张还算阳刚帅气的脸外,文不成武不就,还父母双亡,家境贫穷,村里十个媒婆,哪个都不愿替他说亲。
没了自己这个倒贴的傻子,他能得势,那只能说老天也不长眼了。
两人嘀嘀咕咕,交头接耳的样子,跟李云德所想象的二女为他争风吃醋的画面完全不一样,他不知为何觉得有些尴尬,脸色涨红,更大声说道:“灵儿,你别闹了,你已经互许终身,私奔过了,还有哪家小子敢娶你?”
“不娶正好。”
沈越声音清亮,压过李云德,尤其一张俊美白净的脸,更得路人好感,他回头“宠溺”的看了看沈灵,纸扇轻摇,对李云德说道:“李公子有所不知。”
“我没有兄弟,姐姐又远嫁京城,正缺一个帮手来分担生意,外人我不放心,灵儿自幼聪明机智,又不似寻常女子那般害羞胆怯,她最合适不过。”
“以后我们兄妹联手,沈家的生意便不用愁了。至于灵儿嫁不嫁的出去,呵呵,她嫁出去也好,若嫁不出去--”
“那她现在是我沈家的二小姐,以后就是我沈家的姑奶奶!”
话音落下。
不仅周围看客,就连沈灵都有些目瞪口呆,反应过来后,真心实意的给沈越竖起了一个大拇指。
亲兄弟还明算账的,为了多继承家产,别说同意妹妹留在家里了,就算妹妹的嫁妆,都恨不得爹娘给得越少越好,这种兄长在资源匮乏的古代多的是。
不管沈越心里怎么想的,以后又会怎么做,他现在能当众说出这番话来,简直是万中无一。
李云德正要张口。
沈越又接着道:“总之,李公子操心我们沈家千金小姐的婚事,真是多余您这份心了。”
他笑眯眯的样子,真挚的语气,仿佛不是在嘲讽,而是真心实意的问候李云德一样,让人想发脾气都发不出来。
“灵儿,没想到你也是这样嫌贫爱富的女子!”
李云德好不容易抓住机会,立刻中气十足的大声吼道,看他痛心疾首的样子,沈灵只觉得胃里翻涌,恨不得当场呕出来。
“怎么,你一个人就能代表一个穷字?我不嫁你就是嫌贫爱富,谁给你这么大脸?”沈灵叉着腰,冷笑着嘲讽回去。
一年时间,相识相知。
她放下得快,但也不代表不会受伤,所以明知分手后再撕不雅,却还是忍不住回嘴骂过去。
沈越一抬手,气质俊雅,风流倜傥,轻而易举的阻止了沈灵的继续对骂,侧头道:“二妹,你和这位宋姑娘先进府,我来应付他。”
“嗯!”
沈灵此时感受到兄长靠谱是何等幸运,又是何等让人心里有底气了,瞪了李云德一眼,便在家丁的护送下,拉着宋明玉进了钱庄。
大门一关。
宋明玉停下脚步,面容局促的解释道:“宋小姐,我再次向你保证,我跟李大哥真的没有什么,俗话说宁拆十座庙,不毁一桩婚,你要是因为我而跟李大哥分开,那我真是万死难赎了。”
“我也再次告诉你,我不是因为你才跟李云德一刀两断的。”
回想起李云德刚才的丑态,沈灵更是嫌弃的皱起了眉头,重重加上一句:“之前不是,现在更不是!”
不知道是不是她的错觉,亦或是分手后智商就回升了。
之前沈灵觉得李云德是一个个不贪财,不好色,精神世界平和丰富,因为自己的有趣灵魂,才喜欢上她的老实小伙。
现在才渐渐觉得不对劲。
沈灵和宋明玉为防万一,还是在棺材里又躲了一会儿,才掀开板子,爬了出去。
她看着宋明玉,欲言又止,最终还是忍不住问道:“昨天晚上,是因为那群人想对你行不轨,所以你才过去找李云德?”
“嗯。”
宋明玉点头承认。
“那你昨天晚上怎么不解释,反而说你是想借钱去村子外面治病?”沈灵这时候有些愤怒。
如果昨天晚上宋明玉一进门就解释清楚,是有坏人追她,所以她才来求助,那沈灵绝不会拈酸吃醋,枉做坏人。
被她一质问。
宋明玉也有些愧疚,低声解释道:“对不住了沈小姐,我知道李大哥是个好人,如果我说实话的话,那他肯定会和村长那群人打起来的。”
也有道理。
沈灵一时间竟无言以对。
从宋明玉的角度看,她的确是好心,只不过是好心办了坏事,或者说--
这个妹子低估了李云德对她的好感度。
“沈小姐,你快回去吧,我命不久矣,以后也不会再找李大哥了。”宋明玉催促道,一脸真诚的看着她。
沈灵深吸了一口气。
从言行举止,总觉得这个宋明玉是个会装的白莲花啊,她这个时候死了,那可就是李云德心里抹不去的白月光了。
膈应谁呢?
可从事实逻辑上看,宋明玉又的确是好心,至少昨天晚上救了她是真的。
“唉,算了。”
沈灵吐出一口气,拉住宋明玉的手腕,目光坚定的说道:“你得了什么病,我给你治,正好我哥哥认识一个神医,说不定他有办法呢。”
“那李大哥?”
“我已经决定把他踹了,别提这个人了,跟我走。”
论迹不论心。
就算宋明玉没什么错,可李云德呢?明明自己都跟着他私奔,洗手作羹汤了,结果一个所谓的小玉妹妹,就能让他反手打开自己的手腕。
还好意思让她把首饰卖了,还说什么沈家那么有钱,就算积德了。
她呸!
花天酒地的公子哥,都知道嫁妆是妻子的私有财产,和离了还能带回娘家的,李云德那命令的口气,架子摆的比天王老子还大。
不知道的,还以为自己是他买回去的丫鬟呢。
沈灵拿的起,放的下,决定先还了宋明玉昨晚救她的恩情再说。
3
钱庄。
沈灵大摇大摆走在前面,快走到大门时,身后的宋明玉忽然一把拉住她,看了看雕梁画栋的大门,纠结道:“沈小姐,你哥哥真的会帮我吗?不然你还是放我回去吧。”
“他只有我一个妹妹,肯定会帮你的。”
沈灵安抚过后,拖着她一步一个脚印的往前走,没等走两步。
侧后方忽然传来一个阴测测的声音:“哦?我还是头一次知道,你对我这个哥哥这么相信呢?”
两人动作一僵。
宋明玉偷偷戳沈灵的手腕,示意她来介绍说话。
“哥,哥哥。”
沈灵转过身去,就看到她二十有三的大哥沈越,正一身蓝衣,负手而立,皮笑肉不笑的看着她。
两人的兄妹关系说好也好,毕竟从小到大,沈越手里有十两银子,就敢拿出九两给她花,包括沈越身边的幕僚、下人,对她这个主子的妹妹也避让三分。
若说不好,也有道理。
毕竟两人不同父不同母,沈越其实是她堂哥,因为沈父只有沈清、沈灵两个女儿,没有儿子继承家业,所以沈伯父才把沈越过继给了弟弟。
若是沈越不过继,现在沈家的家业就全是沈灵的了,因为沈父原本的打算,是为沈灵招赘引婿,而非把她嫁出去。
因为这一层的缘故,外界有不少对沈越和沈灵表面和平,内里其实在争夺家产的恶意揣测。
沈灵倒不放在心里。
毕竟从能力上讲,她确实比不过沈越,沈家在沈越的手里,才能发扬光大。
“她是谁,哄你私奔的那个骗子在哪儿?”
沈越面如冠玉,又因为在生意场上的果决狡猾手段,得了一个“玉面狐狸”的外号,这会儿嘴角勾起,眼神却冷冽的样子,还真挺像。
提起李云德。
沈灵又有些气不打一处来,侧眼看了一下宋明玉,并没有把事情往她身上扯,而是含糊说道:“别提了,他就是个花心大萝卜,哥,以后你再见到他就当做不认识就行,我已经决定跟他一刀两断。”
怕沈越再追问。
她说完后连忙把宋明玉推上前,介绍道:“这是宋明玉姑娘,昨天晚上她救了我一命呢。”
“哦。”
沈越淡淡看了宋明玉一眼,目光又迅速转到沈灵身上,看到她罗裙、绣鞋上还沾泥带土的,忍不住嫌弃的说道:“先进去,你把衣服换了再说。”
三人正要进钱庄。
“小玉,灵儿!”
一阵呼喊忽然从身后传出,李云德拨开人群冲了过来,下意识的就要握住沈灵和宋明玉的手。
沈越扇子一折,重重打在李云德手腕上,将他挡了回去。
与此同时。
门房见势不对,也挥舞着棒子,带着一群下人赶了过来,结结实实的将李云德与沈越、沈灵、宋明玉三人分开。
沈家钱庄还从来没出现过闹事的人,这喧闹的一幕,立刻吸引了无数百姓围观。
李云德极为在乎面子和尊严,此时他若是衣冠整齐、气宇轩昂也就罢了,偏偏发型潦草,与乡野村夫别无二致,尤其在沈越的对比下,更是不能看了。
顶着周围百姓针刺一样的目光,他大声喊道:“灵儿,是我,你的夫君!你跑到那边去干什么,快过来!”
沈灵跟着他私奔到村子里时,李云德怕别人嘲笑他是吃软饭的,在村民面前,一向叫她沈小姐,不肯承认两人是夫妻。
现在叫唤得倒是快。
可惜已经晚了。
沈灵越想自己那当“贤妻良母”的半个月,越觉得亏,简直像被猪屎糊了脑子一般,那么多显而易见的“必分细节”都看不见。
“李云德。”
她站在沈越身侧,目光冷淡,声音不高不低的说道:“之前是我鬼迷心窍,从今往后,就当你不认识我,我也不认识你,你走你的独木桥,我走我的阳关道。你我一别两宽!”
“好像是你走你的阳关道,我走我的独木桥?”宋明玉小声提醒道。
“你看他像有阳关道的样子吗?”
沈灵冷笑。
李云德比沈越还大一岁,除了一张还算阳刚帅气的脸外,文不成武不就,还父母双亡,家境贫穷,村里十个媒婆,哪个都不愿替他说亲。
没了自己这个倒贴的傻子,他能得势,那只能说老天也不长眼了。
两人嘀嘀咕咕,交头接耳的样子,跟李云德所想象的二女为他争风吃醋的画面完全不一样,他不知为何觉得有些尴尬,脸色涨红,更大声说道:“灵儿,你别闹了,你已经互许终身,私奔过了,还有哪家小子敢娶你?”
“不娶正好。”
沈越声音清亮,压过李云德,尤其一张俊美白净的脸,更得路人好感,他回头“宠溺”的看了看沈灵,纸扇轻摇,对李云德说道:“李公子有所不知。”
“我没有兄弟,姐姐又远嫁京城,正缺一个帮手来分担生意,外人我不放心,灵儿自幼聪明机智,又不似寻常女子那般害羞胆怯,她最合适不过。”
“以后我们兄妹联手,沈家的生意便不用愁了。至于灵儿嫁不嫁的出去,呵呵,她嫁出去也好,若嫁不出去--”
“那她现在是我沈家的二小姐,以后就是我沈家的姑奶奶!”
话音落下。
不仅周围看客,就连沈灵都有些目瞪口呆,反应过来后,真心实意的给沈越竖起了一个大拇指。
亲兄弟还明算账的,为了多继承家产,别说同意妹妹留在家里了,就算妹妹的嫁妆,都恨不得爹娘给得越少越好,这种兄长在资源匮乏的古代多的是。
不管沈越心里怎么想的,以后又会怎么做,他现在能当众说出这番话来,简直是万中无一。
李云德正要张口。
沈越又接着道:“总之,李公子操心我们沈家千金小姐的婚事,真是多余您这份心了。”
他笑眯眯的样子,真挚的语气,仿佛不是在嘲讽,而是真心实意的问候李云德一样,让人想发脾气都发不出来。
“灵儿,没想到你也是这样嫌贫爱富的女子!”
李云德好不容易抓住机会,立刻中气十足的大声吼道,看他痛心疾首的样子,沈灵只觉得胃里翻涌,恨不得当场呕出来。
“怎么,你一个人就能代表一个穷字?我不嫁你就是嫌贫爱富,谁给你这么大脸?”沈灵叉着腰,冷笑着嘲讽回去。
一年时间,相识相知。
她放下得快,但也不代表不会受伤,所以明知分手后再撕不雅,却还是忍不住回嘴骂过去。
沈越一抬手,气质俊雅,风流倜傥,轻而易举的阻止了沈灵的继续对骂,侧头道:“二妹,你和这位宋姑娘先进府,我来应付他。”
“嗯!”
沈灵此时感受到兄长靠谱是何等幸运,又是何等让人心里有底气了,瞪了李云德一眼,便在家丁的护送下,拉着宋明玉进了钱庄。
大门一关。
宋明玉停下脚步,面容局促的解释道:“宋小姐,我再次向你保证,我跟李大哥真的没有什么,俗话说宁拆十座庙,不毁一桩婚,你要是因为我而跟李大哥分开,那我真是万死难赎了。”
“我也再次告诉你,我不是因为你才跟李云德一刀两断的。”
回想起李云德刚才的丑态,沈灵更是嫌弃的皱起了眉头,重重加上一句:“之前不是,现在更不是!”
不知道是不是她的错觉,亦或是分手后智商就回升了。
之前沈灵觉得李云德是一个个不贪财,不好色,精神世界平和丰富,因为自己的有趣灵魂,才喜欢上她的老实小伙。
现在才渐渐觉得不对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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