刺骨 第三十三章:有我在,你伤不了她

小说:刺骨 作者:堰晗 更新时间:2024-08-23 05:48:55 源网站:平板电子书
  城浦路服装批发市场在北城老区,是一幢有些沉旧的三层老楼,这里每天人流量非常多,进进出出,环境不是很好。

  现在正直六月初夏,批发市场里没有空调,里面的人摩肩接踵,挥汗如雨,挥袖成云。

  四周的空气里弥漫着浓浓的汗臭味,偶尔还夹杂着些许刺鼻的狐臭味。

  南荞侧头看着走在自己旁边的沈暮時,此时,他白色的T恤早已被汗液沾湿。

  她觉得他大可不必这样,南荞觉得自己欠了沈暮時一个人情。

  “沈暮時,你渴吗?我去买水。”

  “还好,你渴吗?我去给你买。”

  沈暮時看起来就像一个二十四孝男朋友。

  南荞摇摇头,她想着还是快点买完,尽早离开这里。

  今天来的目的是批发服装,南荞找了许久终于看到一家她认为品味还不错的店。

  “你好,欢迎光临,请问你们是拿货还是定制。”

  这家服装店的老板很热情,但生意却不好,他的店铺很冷清,不像别的批发店那般门庭若市。

  “拿货,不过数量不是很多,可以交易吗?”

  南荞问的有些谨慎小心,她刚才吃过亏,有些店一听她要拿一件两件直接失去了兴趣,直白地拒绝了她。

  “可以啊,零售,批发,都可以,数量不限。”

  老板是个三十岁出头的男人,听口音不是本地人,像是西南那边的人。

  南荞终于是露出了笑脸,“太好了。”

  沈暮時见南荞这样开心,他也不自觉地跟着开心。

  “哈哈,小姑娘,你能选择我的店说明咱们有缘分,现在服装生意不好做,电商平台出来以后,实体经济更难,我的店之所以这么冷清就是因为我没有随波逐流,什么好卖进什么,我本身是学服装出身,所以我有自己的一套审美,虽然经常被别人拒绝,今天你能来,说明咱两的眼光是一致的。”

  老板很能聊,做生意的人通病都是自来熟,所以他倒也不拘束,想说什么说什么。

  “是啊,我觉得你的衣服很好看,不过就是搭配的有些问题,你看,比如模特身上那套,如果拆开来看,衣服和裤子本身没有问题,但组合在一起,就……”

  南荞抒发着自己的见解,她没想到的是自己的话居然得到老板的认可。

  “恩,你这样说我还真看出点不对劲,那你说怎么搭配。”

  老板也好奇这个看起来不大的小姑娘到底有什么本事。

  南荞在店里走了一圈,最后在一条绿豆灰的亚麻半身中裙前停了下来。

  她拿起那件裙子走到老板旁边,“这个试试?”

  老板当场就给模特换了起来,别说,真的比刚才好太多了。

  要说巧那也是真的巧,这衣服刚换完,就有顾客进来。

  “老板,模特上这套衣服怎么卖?”

  女顾客这句话差点没让老板乐死过去,有那么一瞬间他怀疑南荞和那个女顾客是串通好的。

  “三百二。”

  “便宜点,行不,两百八,我要了,M码。”

  “行啊。”

  愉快的交易就这么诞生了,看着老板那心花怒放的表情,南荞和沈暮時不约而同地相视一笑。

  女顾客走后,服装店老板赶忙走到南荞面前,伸出手热情地道歉:“谢谢你啊,小姑娘,我叫莫达,交个朋友吧。”

  不等南荞伸手,沈暮時上前一步握住莫达的手,“幸会,莫老板,我叫沈暮時,她叫南荞,很高兴认识你。”

  沈暮時礼貌而又不失礼数地替南荞挡掉莫达的热情,他不喜欢别的男人碰她。

  “你好,你好。”

  莫达也是个聪明人,他其实只是纯粹欣赏南荞,想交个朋友,并没有那些虚头巴脑的花花肠子。

  莫达尝了甜头,便有了一个大胆的想法,他琢磨片刻对着南荞说到:“要不咱们合作?以后我店里换季上新装,你来帮我搭配,每次我给你五千怎么样?”

  “外加你来进货,我给你打八折。”

  莫达怕南荞拒绝,索性直接抛出更诱人的想法。

  南荞一听别提有多高兴了,她现在正是需要用钱的时候,能有这个大便宜捡谁不要,不过她也担心,自己有没有能力挣这个钱。

  犹豫半晌,南荞应道:“莫老板,要不咱们先试试,如果到时候市场反响好,咱们再谈合作的事?”

  莫达点头,“行啊。”

  最后南荞在莫达这里拿了一些衣服,等所有事情都忙完的时候已经接近下午五点,而沈暮時就这么陪了她近十个小时。

  走出商场,南荞提出请沈暮時吃饭,他还来不及欢呼雀跃马上就被南荞弄的哭笑不得。

  沈暮時本以为是两个人的烛光晚餐,却没想到是三个人的同学聚会。

  没错,南荞把马掰掰叫上了。

  三人去了一家南方菜馆,马掰掰一见南荞和沈暮時在一起,别提有多激动。

  她用力拍拍南荞的肩膀,高兴说道:“孺子可教也,孺子可教也,开窍了,不枉费我这么苦口婆心啊。”

  南荞白了马掰掰一眼,“吃你的饭。”

  其实马掰掰私下里暗搓搓地向沈暮時出卖过好几次南荞。

  “嘿嘿。”

  沈暮時看看马掰掰突然问道:“掰掰,这次高考考的如何,志愿打算怎么填?”

  马掰掰夹了一块黑木耳放进嘴里,边嚼边说:“一般吧,你知道我是个学渣,骗了我妈那么多钱复读就比去年高了二十分,可能就只能报个大专吧。”

  反正她和沈暮時,盛浅暖这样份学霸是比不了,当然她和韩稹也比不了,她没有他那潜质啊,说考名校就考名校,逆袭之王啊。

  “那来北城吗?”

  沈暮時又问。

  南荞把头转向马掰掰,她也关心这个问题,如果她来北城上学,那自己就不会这么孤单啦。

  “额,这个问题,待定啦。”

  马掰掰突然想起那天在公交车上碰见色狼的事,还有顾顺顺那一张痞子脸,她瞬间对北城好感度降低。

  关于这个话题,他们没有继续,饭吃到一半马掰掰又开启她的三寸不烂之舌试图说服南荞。

  “荞荞,你什么时候和沈大学神在一起啊,你看看人家,陪你逛了十个小时的街,你难道一点不感动吗?”

  听闻此话,南荞正准备夹菜的筷子僵在半空中,过了好一会,她才回应:“别胡说,你不要总是有事没事胡说八道。”

  “这不是胡说八道,南荞,你知道的,我真的想和你在一起,北城是为你而来,今天也是为你而来,未来还是为了等你而来。”

  “哦呦呦,你看看,咱们学神大人多会说话,荞荞,你就答应了吧。”

  马掰掰抓着南荞的手腕不停地对她使眼色。

  南荞咬咬嘴唇,然后抬头看着沈暮時认真说道:“你知道我喜欢韩稹。”

  “知道。”

  “所以我不可能和你在一起。”

  凡事总有先来后到,南荞既已把心给了韩稹就不可能再分出来给沈暮時。

  沈暮時面带微笑地回道:“为什么不可能?你和韩稹没有在一起,你是单身,我也是单身,怎么就不能在一起。”

  “可我喜欢韩稹啊。”

  南荞语气有些急。

  “我知道,我可以等你不喜欢他,或者,和我在一起我可以让你忘了他。”

  沈暮時就是这么自信,韩稹愚蠢,他不知道自己弃之如履的东西其实就是个宝。

  今天沈暮時亲眼见证了南荞的能力,她其实有能力让自己过的更好,在和莫达谈话的举手投足之间,沈暮時深深地被她吸引了。

  “对啊,荞荞,你对韩稹那么好,他领情了么。”

  马掰掰适时地插上一刀,她讨厌韩稹,讨厌到骨髓里。

  南荞默默放下筷子,“我没有想要他领情,我只希望他好。”

  “是,你是希望人家好,可他希望你好吗?你看看你他对你干的那些事,荞荞不是说,荆县渣男他敢称二那没人敢称一。”

  马掰掰情绪开始激动起来,每次只要一说到韩稹,她这颗愤懑不平的心就恨不得飞出胸腔化身正义之士,为民除害,毙了韩稹。

  “好了,别说了。”

  沈暮時看出南荞的难堪,他用眼神示意马掰掰闭嘴。

  这餐饭谁都没吃好,最后潦草结束,马掰掰晚上九点的绿皮火车回荆县,南荞和沈暮時把她送上车之后便离开了。

  火车站离南荞住的地方不远,沈暮時执拗地要送她回家,这么晚怎么可以让女孩子一个人回家。

  他们漫步在昏黄的灯光下,就在快要到南荞所住公寓的门口时,沈暮時突然停了下来。

  他有些不受控制地将南荞拥入怀中,“南荞,不要等他了,也不要和命运赌了,和我在一起吧。”

  南荞没有回抱沈暮時,但也忘了及时退开他的怀抱,她埋在他的胸口,闻着他衣服上好闻的清香,慢慢开口:“沈暮時,我今年才十八岁,我还有好几年的时间去赌,如果输了大不了就是一无所有,我已经放任自流,你就不要管我了,你是个好男孩,你值得更好的。”

  “你就是那个更好的。”

  “我……”

  “南荞。”

  突然,韩稹的声音从天而降,他的出现打断了沈暮時和南荞的温情。

  “稹哥?”

  南荞退出沈暮時的怀抱,她受到了惊吓,刚才他们拥抱,韩稹他一定都看到了吧。

  “恩,今天没课,所以来看看你。”

  却没想到看到这样的画面,所以那个满眼是他的女孩其实也是有人爱的对吧。

  “稹哥,我……”

  南荞词穷,想解释,又不知道从何解释。

  韩稹扬起好看的薄唇笑笑:“没事,那我先走了,你们继续。”

  他这话刚出口,南荞的眼泪就掉下来了,沈暮時不忍心,他叫住韩稹,“站住,我们之间什么事都没有。”

  接着他回头看着南荞说道:“你先回去,别多想,没事的,我和他说几句话就走。”

  南荞点头,她看看韩稹,他没有看她。

  南荞离开,沈暮時和韩稹去了公寓后面一条还没通车的马路牙子。

  以前在天中,他们是同学,一个学神,一个学渣,彼此之间毫无交集,也没有说过一句话,本以为一辈子都没有交集,却没想今天有这样的机会坐在马路旁聊天。

  “韩稹,我喜欢南荞。”

  沈暮時先开口。

  “恩,看出来了。”

  早在韩稹在南荞家看见沈暮時送的花时,他就看出来了。

  “所以,让给我。”

  话刚出口,沈暮時就觉得不妥,“让”这个字用的不对。

  韩稹凉薄轻笑,“沈暮時,我和南荞没什么关系,让这个说法好像有点谈不上,你喜欢她应该努力追求她,来和我说让,这就很可笑了。”

  确实没关系,若真说有关系,那就是灵魂以外的肉体相爱。

  恩,这样形容既贴切又高雅,韩稹觉得自己还挺幸运,把沈暮時顾顺顺做梦都想得到的东西得到了。

  “是,所以我来是告诉你,以后她有我保护,你伤不了她。”

  伤?韩稹抬头看着满天繁星,他其实从来都没有想过要伤害南荞,他比谁都知道她的好,可没办法喜欢上。

  “恩,那你好好待她,需要我祝你们幸福吗?”

  不知为什么,韩稹说这句话的时候,他心里好像有什么东西堵住了一样。

  这种感觉可太不好。

  沈暮時没有开口,韩稹确实和他想像的不一样。

  临走时,韩稹给沈暮時留了一句话。

  “沈暮時,你不要小瞧南荞,她的执着除了她自己没有人可以改变,还有我和她之间有十一年,你们有什么?”

  “你什么意思?”

  沈暮時不解地看着韩稹,他不懂他为什么要说这话。

  韩稹付之一笑,他没什么意思,无非就是告诉沈暮時,除非南荞自己不爱他,否则没人能撼动的了她,当然,就算有,只要自己时不时地给她希望,恐怕这也是一件难事。

  一直到最后,韩稹都不愿承认,沈暮時的出现确实让他心慌,至于慌什么他自己都不知道。

  有一种人,他不爱你,但也不想离开你,韩稹觉得说的可能就是他自己吧。

  四季更迭,转眼到了十月,北城的初冬已不知不觉到来,时间过得真快,大多数人的日子都在不明不白地重复过着。

  韩稹的工作室雏形已成,南荞听笆鸡说已经开始接活了,仅仅就几个月时间,韩稹就把学费和生活费挣到了,其实这对于很多人来说是件非常不容易的事。

  马掰掰最后一个志愿填的是北城科技学院,一个普普通通的三本学校,她本以为自己会去九洲,可没想到最后来的还是这里。

  南荞的地摊摆的就不是那么顺利了,这几个月她几乎就没有卖出去几件衣服,眼下她自己工资和奖金都投去了韩稹的工作室,如果再卖不出去衣服她就得喝西北风了。

  一日,顾顺顺和女友林筱淳刚从酒吧嗨皮回来,在经过一处地下通道的时候,他忽然看到了摆地摊的南荞。

  他浓眉微皱,心想她怎么出来搞这玩意了,她不是在天悦当服务员吗?

  瞧瞧她现在,拿着衣服拼命推销,汗流浃背的,可半天都没卖出去一件。

  顾顺顺松开搂在林筱淳脖子上的手,他嚼了嚼嘴里的泡泡糖对她说道:“给你买两件衣服。”

  林筱淳不可思议地嗤笑,“顾顺顺,你没疯吧,你让我在地摊买衣服?”

  她平时穿的可都是专柜新款,怎么可能会去买地摊货。

  顾顺顺听这话有些不爽,他还没好意思打击林筱淳,她就开始摆谱了。

  就她那家庭条件,穿地摊货刚刚好,她的那些专柜衣服,哪件不是自己给她买的。

  顾顺顺开始反思,是自己把她宠的没边了吗?

  “林筱淳,地摊货怎么了?你别穿了几件香奈儿就以为自己是名媛,富二代了。”

  顾顺顺吐掉嘴里的口香糖,不屑地看了林筱淳一眼。

  “你他妈的混蛋。”

  林筱淳也不是好惹的主,她拿起手中的香奈儿包就往顾顺顺身上砸,“死渣男,去死吧。”

  说完便跑了。

  顾顺顺神烦林筱淳这点,一言不合就渣男,感情现在女生是不是只要男朋友没有满足她们,或者没有谦让,就都特么是渣男了?

  没管林筱淳,顾顺顺径直朝南荞走去,一个月没见,他感觉她又漂亮了,头发长了不少,扎成一个马尾,青春洋溢,不过就是怎么感觉瘦了一些。

  “先生,买衣服吗?我们这衣服全都是纯棉的。”

  南荞没仔细看顾顺顺,她还以为他是顾客呢。

  “你给我亲一口,我全要了。”

  顾顺顺这张嘴就是贱,走到哪都贱。

  南荞一听,她猛然抬头,果然是她超级不想见到的人。

  “你怎么来了。”

  南荞语气很冷淡,一副拒人于千里之外的样子。

  “路过,见你在这摆摊,就过来看看呗。”

  “哦,有事吗?”

  “没事啊,怎么,衣服卖不出去啊,需要我帮忙吗?”

  顾顺顺自告奋勇,他从小鬼点子就多,不就是卖衣服的事,有什么难的。

  “不用。”

  顾顺顺正准备开口,摊前就来了个女顾客。

  “诶,小妹妹,你这衣服怎么卖?”

  女顾客拿起一件长袖,南荞见状立刻回答,“五十。”

  其实她的价格定的已经很良心了,可为什么还卖不出去是她也不知道的事。

  女顾客拿在手里左右翻看,最后还是放了回去。

  “姐姐,你不买吗?是不合适吗?”

  南荞语气里透着沮丧,她不知道问题出在哪里,是衣服不好看,还是价格问题。

  “恩,主要地摊的衣服也不知道上身好不好,价格不贵,可也不能乱买,这买回去当垃圾,岂不是浪费五十元。”

  “放心,肯定好看。”

  南荞还在卖力的推销,可人就是没有买的心,顾顺顺转头见南荞满脸失望,他当下就有了主意。

  “等等,我来替你试。”

  顾顺顺说着就脱掉自己的上衣,把那件衣服套在身上,他学着搞怪视频里那些穿女装的男逗逼搔首弄姿,惹的那女顾客是冁然连连。

  “姐姐,你看看,好不好看。”

  顾顺顺怪声怪气地卖力表演。

  “哈哈哈哈哈”

  女顾客被逗的不行,最后她还真买了那件衣服。

  越来越多的人被顾顺顺吸引过来,其中多数是女孩,她们拿出手机对着他一顿猛拍。

  “别光顾着拍啊,记得买衣服,多挑挑,这衣服是真的好。”

  顾顺顺演的不亦乐乎,南荞痴傻地看着他,有些回不过神。

  “南荞,傻看我干嘛呀,快给别人扫码收钱呀,快。”

  “哦。”

  南荞眼下也做不了什么,只能傻兮兮收钱。

  “各位仙女,记得别传到网站,哥哥不想上头条,要脸啊。”

  顾顺顺其实挺怕的,这万一给他老子看到,不打断他的腿才怪。

  可没办法,谁让他就想帮南荞。

  平时一个晚上都卖不出去一件衣服,今天有了顾顺顺的帮忙,短短两个小时衣服就被卖光了。

  南荞拿着计算器在那里一通算。

  “诶,别算了,哥哥肚子饿了,陪我去吃点烧烤。”

  顾顺顺抽走南荞的手机,揣进自己兜里。

  “走。”

  南荞想今晚的功劳都是顾顺顺的,请他吃夜宵也是应该的。

  于是两人来到北城大学门口的烧烤摊。

  顾顺顺拿着铅笔在菜单上好一通乱画,他就好像这些东西不要钱一样。

  “喝啤酒吗?”

  顾顺顺转头问南荞。

  她摇摇头,“不喝。”

  “行。”

  两人坐在小摊边,顾顺顺看着南荞,“怎么出来摆地摊了?天悦那份工作不做了吗?”

  “没有,还做着,需要用钱,所以兼职。”

  突然,顾顺顺灵机一动,他凑到南荞面前,故作认真地问道:“我这里有份兼职,工作不错,很轻松,你要不要做?”

  南荞当即点头,然后又摇头,“你先说说看。”

  “那就是……兼职做我女朋友。”

  南荞:“………”

  她就知道顾顺顺不靠谱。

  “哈哈哈哈,真的,兼职做我女朋友,哥哥把你宠上天,和太阳肩并肩。”

  顾顺顺还在卖力劝说。

  认识这么久了,南荞知道顾顺顺的性格,他是花花公子,做他女朋友,那还不得一天到晚都得提心吊胆。

  还有,他以前喝醉之后吐了那么多真言,南荞才不要把自己往火坑里送。

  “一边去,你别消遣我,你们这种公子哥,都不会有真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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