刺骨 第三十八章:哼,我要你给我生孩子

小说:刺骨 作者:堰晗 更新时间:2024-08-23 05:48:55 源网站:平板电子书
  南荞离开好一会儿,沈暮時才从餐厅离开,他走出餐厅的时候外面正飘着棉绸的细雨。

  沈暮時不知道这算不算失恋,若说是,但他从未拥有南荞,又何谈失去呢?

  自嘲一笑,他往雨中走去。

  “沈学长。”

  沈暮時刚走两步,身后便传来一记清浅和悦的女声。

  他回头,只见一名脸生的女孩朝他一路小跑而来。

  “沈学长,下雨了,你怎么淋着雨?是要回学校吗?”

  女孩把伞高举过沈暮時的头顶,替他遮挡了雨水。

  “恩,回学校,请问你是?”

  沈暮時不记得自己认识这个女孩。

  “啊,抱歉,沈学长,忘了做自我介绍,我是今年刚入学的北航新生,我叫俞以安。”

  女孩有些羞涩地做着自我介绍。

  沈暮時点点头,“你好。”

  打过招呼,他便想离开,刚没走两步,那名叫俞以安的女孩又叫住了他。

  “学长,现在下着雨,你就打算这么回学校吗?”

  看的出来,俞以安在不断地制造话题。

  “恩。”

  沈暮時看上去有些不耐烦,俞以安见状不敢便不敢多说,她红着脸把伞塞给他。

  “沈学长,这伞给你。”

  说完,她便跑开了。

  当沈暮時回头想要叫住她的时候,俞以安已经消失在他的视线里。

  无奈之下,沈暮時只能拿着她的伞往学校方向走去。

  “别看了,你的男神走了。”

  俞以安收回视线看了一眼坐在旁边喝奶茶的妹妹。

  刚才那句话就是她妹妹俞以棠说的。

  “我知道。”

  俞以安现在心还在“砰砰砰”的乱跳,这是她第一次主动和一个男生搭讪。

  “我说姐,你到底喜欢那个人什么啊?我看他也就这样,小白脸一个,典型的南方男生,不够霸气。”

  俞以安和俞以棠是地道的北方女生,她们是异卵双生的双胞胎姐妹,不仅长相诧异大,性格也是南辕北辙。

  姐姐以安,温婉恬静,宛丘淑媛,平时就是一副文文静静的样子。

  妹妹以棠,古灵精怪,豪放不羁,滑头滑脑,鬼点子最多,小时候经常带着姐姐一起闯祸。

  今天就是她怂恿俞以安去和沈暮時搭讪的。

  “以棠,你不知道,他可是我们学校的风云人物,以前据说是在哈佛大学读书,后来做了交换生才来的北航,他特别厉害,是老师们重点培养的对象。”

  俞以安像个小迷妹一般侃侃而谈,她能知道这么多,是因为她私下里偷偷调查过沈暮時。

  俞以棠撇撇嘴,“说白了,就是书呆子嘛,我不喜欢这样的,我喜欢有野性的男人,最好是那种特别难征服的高冷渣男,越渣越好,可惜,我们北城大学没有这么一号人呐。”

  “两位小姐,车到了,请上车吧。”

  就在两人聊的欢快之际,家里的司机突然煞风景地出现在她们面前。

  “知道啦。”

  俞以棠把空的奶茶杯丢到司机手里,径直走出便利店,俞以安抱歉地冲着司机点点头,随后跟上。

  一上车,俞以棠便开始指挥,“老黄,先送姐姐去北航,然后再送我回北大吧。”

  “好的明白。”

  俞以安回到学校之后,俞以棠突然让司机掉转了方向。

  “老黄,时间还早,先不回学校,你送我去月光酒吧。”

  “这……二小姐,这不太好吧?”

  现在都八点半了,要是再不回学校恐怕就要错过校门关闭的时间了,再说了一个女孩子,大晚上去酒吧,这成何体统?

  “老黄,你只是司机,做好本职工作就好,其他的别问。”

  俞以棠轻挑眉头撇了一眼司机,这货真特么烦人,管的可真宽。

  “是。”

  老黄不再多言,他发动车子,与北城大学方向背道而驰。

  月光酒吧是俞以棠的老根据地,很多时候她经常跑来偷偷喝酒,泡吧。

  她觉得只有在这里,她才能感受自己是活着的。

  俞以棠和她姐姐不一样,她天生就有一颗任达不拘的心。

  疯浪了一会,她便离开酒吧,到北城大学门口的时候已经是凌晨一点了。

  俞以棠把手机塞回包里,顺便爆了一句粗口。

  明天是每年一度的学校通勤检查,上至校领导,下到宿管大妈,全勤战备检查,今晚肯定是要回去的,如若不然,大则开除,小则记过。

  不管是哪一项,只要发生在她身上,给她爸知道一定没有好果子吃。

  无奈之下,俞以棠只能选择爬墙。

  北城大学后门有一处不是很高的墙,俞以棠有几次经过那里看见有学生爬进来,她凭着印象找到了那个地方。

  让她没想到的是,今晚爬墙的居然不止她一个人。

  韩稹工作室最近特别忙,他刚接了渝洲市一名神秘客户的活,所以只要不是学校有课或者什么重大活动,他都不会回来。

  但今天,和俞以棠一样的理由,为了应付学校的检查。

  不出一会的功夫,他便一跃而上围墙,然后轻松跳下。

  俞以棠好不容易爬上围墙,可特么的好死不死下面居然有一条野狗不停在对她嚎嚎乱叫。

  她最怕的就是狗了,不为别的,就因为小时候被野狗咬过。

  “去~滚开。”

  俞以棠试图驱赶那条野狗,可狗大爷压根就不搭理她,反而叫的更欢。

  “汪~汪~汪~”

  得,没招了,就在韩稹要离开的时候,俞以棠叫住了他。

  “喂,帮我把狗赶走。”

  明明是求人办事,可态度却拽的二五八万,她不是故意,而是习惯了。

  俞以棠出生在富豪世家,小时候就被宠上天,父母亲常年都见不到一面的,哪有人会教她这些为人处世的道理。

  韩稹停了片刻,没有回头,俞以棠这样的女人,恰恰是他最讨厌的,没有礼貌,自以为是。

  那时候,他还不知道,她是一个被宠坏的富家小姐。

  见韩稹若无其事地离开,俞以棠心里别提有多愤恨了,她深深地把韩稹的背影刻进脑海里,总有一天,她要找他算账。

  韩稹回到宿舍的时候,顾顺顺也刚好回来,他一身酒味,一看就是刚从酒吧回来。

  韩稹先他一步进入宿舍,顾顺顺忍不住对着他的背影翻了个白眼。

  关于南荞和韩稹在一起的事,顾顺顺是怎么都想不通,明明韩稹什么也没做,却可以那么轻而易举地得到她。

  不行,他一定要弄清楚。

  “韩稹,你站住,我有话要和你谈。”

  宿舍里一片漆黑,候昊和卢小平都睡了,顾顺顺把韩稹约到了楼梯口。

  “韩……”

  “你想问我到底是用了什么办法让南荞和我在一起的对吗?”

  顾顺顺还没开口,韩稹便先他一步猜到他想问的话。

  “恩。”

  顾顺顺不情愿地应了一声。

  俄顷,韩稹戏谑地看着他冷嗤道:“如果我说和你一样用强的,你信吗?”

  短短的一句话,填塞着讽刺的味道。

  “……”

  顾顺顺一时语噎,他很快联想到那天晚上医院的事应该是被韩稹看到了。

  “哈哈哈,顾顺顺,你真是狗急跳墙,你知不知道你越是这样,南荞就会被你推的越远,你问我做了什么和她在一起,其实我根本什么都不用做,只要我想,她就会扑上来,你再看看你,愚蠢至极,你连她是什么样的人都不了解,还想和我抢,真是不自量力。”

  韩稹言语之间充满着轻蔑,他从来没有把顾顺顺放在眼里,他还不如沈暮時,至少他的深情也许有一天会打动南荞,当然这必须有个前提,那就是韩稹自己愿意放手。

  顾顺顺确实如他所说不是很了解南荞,但那又怎样?至少他是光明正大,不像某些人,坑蒙拐骗,践踏别人的真心。

  “呵~所以你会永远和南荞在一起?”

  韩稹很讨厌“永远”这个词,他不懂为什么任何事非要附加一个期限,难道只有永远才是深情?短暂就是玩弄?

  虽然,他好像确实没有打算和南荞往“永远”这个方向去走。

  “不管怎么样,她现在是我女朋友,你若是识相就不要再去招惹她。”

  “哈哈哈哈,我识相?我识什么相,你还不知道吧,我本就是一个三观碎了一地的人,在一起又怎么样,结了婚又怎样?只要我喜欢她,我管她和谁在一起,老子照抢不误。”

  节操喂狗,逻辑狗屁,苏爽第一,说的就是他广德顾公子。

  顾顺顺其实没这么想,只不过是为了故意气韩稹才这么说的,他还没有喜欢南荞到那么痴迷的程度。

  更何况,他到现在都不明白自己对南荞到底是征服欲还是真的喜欢。

  “韩稹,不服就来试试,我们看看到底是谁笑到最后。”

  顾顺顺从口袋里掏出一根棒棒糖塞进嘴里,然后帅气迈开步伐往宿舍走去。他是暂时输了,可是头可断,血可流,气场不能输,该装的逼必须装到底。

  韩稹突然有些后悔,他或许应该让南荞回荆县,至少可以远离顾顺顺这个垃圾。

  北城欢乐场,顾顺顺戴着酷炫的黑墨镜,手持写有“玉树临风”四个字的古风折扇在舞池里狂甩。

  从十六岁开始,他就是夜场小王子,关于顾顺顺是如何来北城大学这个高等学府上学的,那简直就是一段奇葩传奇。

  那年高三,顾顺顺的爸顾长安,机缘巧合之下投资了一个政府部门成立的项目。

  这一投资可不得了,平日里只有在新闻里才能看到的人,都登门拜访。

  这可把顾长安给乐坏了,后来那些领导得知他家顾顺顺准备参加高考,正因为他老子出了钱,故而给他开了一个绿色通道。

  每年广德市都会有一个特殊名额保送名校,没有意外,今年这个名额就是顾顺顺的了。

  对此,顾长安当场感动的老泪纵横,旋即他便表示以后一定尽自己全力支持家乡事业。

  再后来,他也一直这么干,所以,顾顺顺是顶着他老子的光环上的北城大学。

  这就是一个夜店小王子上全国名校的“传奇故事”。

  顾顺顺今天心情特好,不为别的,就因为昨天他怼了韩稹,那感觉真叫一个爽。

  震耳欲聋的低音炮一直糜绕在耳边,顾顺顺一边喝着酒,一边打着扇嗨皮地蹦着野迪。

  “顺子,来。”

  喧嚣中,他看见徐浪在朝他勾手,顾顺顺收起折扇朝他走去。

  “顺子,来给你介绍下,这是ViVi,我的学妹。”

  徐浪正统地介绍完,转而马上附在顾顺顺耳边说:“你和林筱淳不是分手了嘛,空窗期这么久,今儿,给你补上了。”

  是,林筱淳把南荞给打了之后的第二天,顾顺顺就甩了她,他到现在还记得那天她说的话。

  “顾顺顺,你别以为那个臭婊子是小白兔,她也把我鼓膜打的穿孔了好不好!”

  当时顾顺顺就特别想笑,当然他也确实这么做了。

  因为实在憋不住啊,他怎么不知道南荞原来是个小辣椒。

  鼓膜穿孔,这一掌不得了,是做他女人的料子。

  回过思绪,顾顺顺冲着ViVi点点头,说真的这个女孩是他喜欢的款,可他就是提不起兴趣。

  “还是你自己消化吧,学长泡学妹,肥水不流外人田。”

  顾顺顺拍拍徐浪的肩膀,拿起桌上的一瓶啤酒直接喝了起来。

  “操,你不会还在想着南荞吧,她不是已经和你最讨厌的人在一起了吗?那就别想她了,天涯何处无妹子,只要你想泡,后宫佳丽三千不是梦。”

  徐浪依旧满嘴跑火车,像他们这种嘴炮打的666的人,荤话张口就来。

  顾顺顺摇摇头,又喝了几瓶。

  “嗝,没意思,哥先走了。”

  “去哪啊?明天周末啊,待会还有节目呢。”

  徐浪叫住顾顺顺,哪知那骚包的货直接回了一句:“我要去找我媳妇,想她了。”

  “我擦!”

  徐浪差点没把嘴里的酒喷出来。

  其实顾顺顺是瞎说的,他知道南荞不想见自己,他也不是真的想去和韩稹争抢她。

  可明明心里什么都清楚,这行动就跟不上脑子啊。

  “我好像醉了。”

  顾顺顺嚷嚷这样一句话,然后路边拦了一辆车。

  “师傅,去天悦酒店。”

  一路上,顾顺顺都在暗示自己他喝醉了。

  醉了的人嘛,说的话那就是放屁,一阵风过就散了,所以待会他说什么都是情有可原的。

  因为醉了呀~

  南荞今晚下夜班,现在升了一级,手上的事也多了,很多时候她都是酒店里最晚一个走的。

  南荞正准备锁门,突然她瞥见地上一抹黑影,看这影子的形态摆明了是个人,从身影大小来看还是个男人,再目测这个距离,她心里一慌,这人就在她后面啊。

  恐慌间,南荞手里的动作慢了下来,正当她思考是用手里的锁头砸他还是撒腿就跑的时候,身后那人开口了。

  “媳妇,我想你了。”

  南荞赫然回头,圆睁着的杏眼不可思议地看着顾顺顺,“你怎么来了?”

  “想你了啊。”

  顾顺顺进一步,南荞退一步,有了上次的事,她不敢让他太靠近自己。

  “你神经病吧,我认识你吗?”

  装不熟是很多人惯用的伎俩,通常无用。

  “恩,神经病,刚放出来,这不就来找你了,你不用认识我,我认识你就可以了。”

  顾顺顺的绝招就是脸皮厚,比城墙还厚的那种。

  “你到底来干嘛?”

  南荞警惕地看着顾顺顺,并留意周围有没有人经过,以便有机会求救。

  “说了,想见你,媳妇,你不要丢下我好不好?韩稹他不好,真不好啊,你看看我,到底比他差哪了。”

  如果非要说,那就是差在颜值,但他有一颗有趣的灵魂弥补啊,再说了,关了灯,零配件还不都一样。

  顾顺顺一副醉态,南荞闻着他身上浓郁的酒精味,瞬间明白,这货喝醉了。

  若说沈暮時对自己是真心的,她信,因为他的为人摆在那,可这花花公子顾顺顺唱的是哪一出她真的不懂。

  南荞推开顾顺顺,准备去打车。

  “别走,媳妇,我很想你。”

  顾顺顺拉着南荞的手,就是不放开。

  “放手,顾顺顺,你现在到底是在做什么,你凭什么想我?你是我的谁?”

  “凭我喜欢你啊,死南荞!!!”

  这话,顾顺顺是吼出来的,他用力甩开南荞的手。

  晚风拂过,吹散了他的酒气,卸下了他的伪装,他从来没有比现在更清醒过。

  其实刚才来的路上他就想明白了,他就是对南荞动了真格!

  “………”

  “狗日的,老子是真的喜欢上你了,你说你到底哪点值得我喜欢?你不仅土,脑子还轴,要情趣没情趣,要风骚没风骚。你不会发嗲,也不会哄人,每次见我不是凶我就是骂我,你是我顾顺顺认识的所有女孩里最差劲的那一个,可我为什么偏偏还会喜欢你,为了你,大过年的跑北城陪你打胎,为了你大半夜发神经研究菜谱,为了你不惜和韩稹拼命,为了你干了一堆操蛋的破逼事,你为什么就这么坏,一次机会都不给我呢。”

  顾顺顺一激动,把心里的想法都给吐了出来。

  “那你不要喜欢我啊。”

  南荞也控制不住地冲着顾顺顺吼起来。

  “我也想啊,但是做不到啊!”

  真心这东西一旦付出就很难收回。

  “死南荞,你坏死了,你为什么要让我喜欢上你。”

  顾顺顺上前一步将她搂进怀里,他从来都没有什么君子意识,他管她是谁的女朋友,他只知道自己现在抱着的人是他喜欢的女孩。

  “松手!”

  南荞被顾顺顺抱的死死的,要是再紧一点她气都喘不过来了。

  “不松,除非你答应我你也喜欢我。”

  “无……赖……呼,放手啊,没气……了……”

  南荞憋着一张红透了的脸,双手不停捶打顾顺顺的后背。

  感受到她的不适,顾顺顺放开她,然后双手捧起她的双颊不要脸地调侃道:“老公给你做人工呼吸。”

  说着便朝她凑近,南荞用力推开他,“疯子,神经病。”

  有时候烂桃花真的是一件非常让人心烦的事。

  南荞觉得是不是因为她家祖坟没埋好,才让她遇上顾顺顺这样的泼皮无赖。

  “媳妇,你骂吧,反正总有一天我会把你追到手,然后给我生孩子,生一堆的那种,哼。”

  顾顺顺现在心情好多了,原来把憋在心里的话都吼出来是这样的爽啊。

  此时,一辆出租车路过,南荞跳上车离开了。

  “南荞,记住啦,你是我的,跑不了,你迟早是我顾顺顺的老婆。”

  寂静的大街上,顾顺顺慷慨激昂地对着那辆远去的出租车狂吼。

  后来的日子,他每每想到这一天,嘴角都会露出微笑,那时候他真的以为他的雄心壮志可以实现。

  哪知他后来的生活就是上帝泼的狗血,还是一盆接着一盆的那种,酸甜苦辣全家福套餐狗血。

  韩稹的工作室被他经营的风生水起,他现在不仅可以挣取学费、生活费,还可以额外进账一笔可观的收入。

  南荞只要不上班,她都会过来帮忙,闲暇之余还会去摆地摊,当然挣来的钱她都会分文不留地交给韩稹。

  “稹哥,钱,我转给你了。”

  南荞摆弄着手里的手机,她刚刚通过微信给韩稹转了一笔钱。

  “南荞,不用转了,现在我手上有能够用来周转的资金。”

  他和南荞在一起并不是图她那点钱,相反现在韩稹挣得已经比南荞多了。

  “没关系,咱们是情侣,这钱放在一起本来就是应该的呀,将来我们万一要买房子什么的,还是要把钱放一起不是?”

  南荞说这话的时候,笆鸡有些心虚的低下头,他偷偷瞥了一眼韩稹,他倒是淡定自若。

  “以后的事以后再说吧。”

  “好吧,对了,中午你们要吃什么,我这就回去做,可别吃外卖了,我们酒店的大厨师傅说他们原来在外卖餐厅干过,那脏的简直无法形容。”

  “我要吃红烧鸡。”

  一听吃饭,笆鸡马上来劲,这几个月他们的饭几乎都是南荞做的,她的手艺简直是突飞猛进啊。

  为了给韩稹打下一个良好基础,南荞不仅学会了烹饪,还研究了营养搭配,可以说是非常有一个贤内助的样子。

  “好,稹哥呢?”

  “都可以。”

  南荞点点头,“好,那你们等着我。”

  说完便拿着包离开。

  现在正直酷暑,外面烈日当空,南荞要先去菜场买菜,再回公寓做饭,然后再送过来,这来来回回的要耗费不少精力。

  可即便这样,她仍然乐此不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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