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时候压垮一个人并不仅仅是一根稻草,有可能是很多根。
荆县中心医院门口,南荞目不转睛地盯着医院大门前一辆黑色别克汽车,车上的那些人不是别人,正是她所谓的家人。
开车的是她亲爸,副驾上的是她后妈,后坐是他们家的保姆和一个刚出生没几天的孩子。
南荞讽刺地扯出一抹冷笑,多么其乐融融的画面,现在这世上多了一个和她有血缘关系的人,可他们好像都没有当她存在过。
不,其实这样说也不准确,否则她现在就不会在这里了。
“南荞,想什么呢?我让你买的东西呢?”
突然,一个中年女子出现在南荞面前,她就是南兰桂,南荞的小姑。
“给。”
南荞递给南兰桂一个盒子,里面装着一对金镯子。
这是荆县本地的规矩,说是如果家里添了小娃娃,做长姐的要给买一副金器,寓意就是永保平安。
所以,他们想到了南荞,也只有在这个时候才会想起她了。
南兰桂打开盒子,瞄了瞄,嫌弃说道:“哦呦,这么小啊,你不是在大城市挣了很多钱吗?怎么这么小气,该不会都拿去倒贴男人了吧?”
听听,这像是一家人该说的话吗?不管南荞死活也就罢了,还要利用她,伤害她。
这若是以前,南荞恐怕不会回嘴,因为小时候她其实很怕她小姑。
南兰桂以前没少骂南荞,自己家不高兴了就拿她出气,在她看来反正这孩子是没爹妈的孤儿,欺负一下又何妨。
当然,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因为老太太照顾南荞就不能照顾南兰桂的孩子。
所以那时候她只能花钱早早把孩子送进托儿所,为此,南兰桂没少把气往南荞身上撒。
“不要就还给我。”
南荞一把抢过镯子,塞进包里,南兰桂有些反应不过来,这死孩子刚才是在和她说话?
“你这个死丫头和谁说话呢?怎么,钓了野男人翅膀硬了?敢在我面前耍威风了?”
南兰桂根本就不把南荞放在眼里,“镯子拿来,如果这不是老祖宗传下来的规矩,要给你弟弟保平安,谁稀罕你的臭东西。”
她说着就去抢南荞的包。
“滚开!”
南荞从包里拿出那个镯子扔在地上,多年的屈辱在这一刻化为一种无形的力量。
她再也不是以前那个可以任由南兰桂践踏的南荞了。
“你给我听好了,这对金镯子就当我还他的生育之恩,从此我南荞与他再也没有关系,以后他是他,我是我。”
一个除了生命什么都没有给过她的父亲要来干嘛?
南荞潇洒转身离去,南兰桂愣在原地。
半晌,她才反应过来,捡起盒子,对着南荞离开的方向骂骂咧咧:“你这个死女孩子,没用的赔钱货,倒贴男人,不要脸,和你那个妈一样,你活该得不到真爱,韩家那个男孩人家压根就不要你,还拼命贴上去,你贱的慌是吧!就你这样的人根本不配活在世上。”
南兰桂口无遮拦,那时候她以为南荞不过就是纸老虎,可谁想接下来的一幕惊的她眼珠都要掉下来了。
只见南荞调转回头,扔掉手里的包,气势汹汹地冲到南兰桂面前,一把将她推向旁边的垃圾车,然后把她的头往臭气熏天的垃圾上按。
“南兰桂,你别给脸不要脸,我告诉你,以前的南荞死了,现在活着的人早就不是从前那个可以任由你欺负的弱者了,这次给你一个警告,下次你若再敢惹我,就不是这个下场了。”
说完,南荞捡起地上的包,头也不回地离开。
南兰桂其实不知道,她踩到了南荞的雷,韩稹。
正愁一腔怒火没地方发泄,南兰桂就送上来了。
这世上本来最能依靠的亲情在她这里成了奢望,既然如此,他们没把她当家人,她又何苦给他们好脸色。
南荞这样,是走出失恋的阴影变强了吗?并不是,这件事她早就想去做了,而偏偏南兰桂好死不死地提到韩稹,触碰了引爆南荞心里怒火的那根弦,所以她就成了发泄对象。
南荞上了公交车,她这次回来其实并不是送镯子,她爸从来没有把她当女儿,她还没有傻到非要贴上去的地步。
之所以回到荆县是因为她想找找曾经,回到过去看看以前那个奋不顾身的自己有多傻。
失恋重生,并非一朝一夕就能完成的事,它是一个漫长而又痛苦的自我救赎,是凤凰浴火涅槃,冲出万恶深渊的过程。
所以,在此之前,她能做的就是痛苦煎熬地过每一分每一秒。
南荞已经许久没有回延龄巷了,但往日时光记忆里的东西都还在。
巷口那家电器维修门店,在高科技飞跃的今天依然屹立不倒,芳芳美容店还是那些她从小看到大的女人,她们除了变老,其他好像都没变。
“哟,南荞回来了?阿稹呢?你俩小情怎么没一起回来?”
芳芳美容店老板娘热情地打招呼,她也算看着韩稹和南荞长大的。
南荞笑笑,没有应话。
她继续往巷子里走去,没一会儿,韩稹舅舅的修车店就映入南荞的眼帘,这是她小时候去的最多的地方,店里的每一寸地方都留有他们曾经的回忆。
那时候,他们会一起坐在修车台上玩耍,会谈天说地,会聊各种好玩的话题。
那时候,韩稹还没有和盛浅暖在一起……
那时候,她以为自己将来会成为这家修车店的老板娘……
南荞陷入回忆里久久无法自拔,这种感觉太难过了,明明回忆里的人已经成了别人的男朋友,而她却还是深陷其中,这真叫人觉得滑稽。
南荞不敢多停留,她擦掉眼泪往自己家走去。
奶奶的小卖部已经不开了,但索性南兰桂没有把锁换了,南荞用钥匙打开门走了进去。
这里的一切布景都没有变,货架上还摆着零零碎碎的物品,南荞随意拿起一包零食,发现离保质期已经过去了很久。
在屋里走了一遍,南荞锁上门往巷子的一条岔路口走去。
现下已是十一月,雨季已过,护城河的水浅了很多,南荞在河坝上坐了下来。
晚霞把天空染成了朱红色,夕阳西下,风景独好,可惜纵是再好看的景色也无法抚平南荞心里的悲伤。
她闭上眼,泪就这么流了出来,而且无法收住,长长的河坝上她一个人在这里哭的歇斯底里。
现在的南荞脆弱的好像初冬湖面的薄冰,随便一段回忆都可以把她击的溃不成军。
身后,沈暮時,马掰掰,顾顺顺三人站成一排,就这么看着她哭,瞧那一耸一耸的肩膀,这该是有多伤心啊。
韩稹说的没错,南荞真的在这里,谁都没有想到,最了解她的人居然是伤她最深的人。
“让她自己哭一会吧。”
沈暮時拉住正准备上河坝的马掰掰。
“这时候我们谁也帮不了她,有时候能哭出来未必是坏事,万丈深渊,唯有靠她自己的意志力才能爬出来,我们能做的就是守护,给她鼓励。”
马掰掰点点头,退回了原来的位置,顾顺顺沉默不语,他认同沈暮時的话,有些事只能自己走出来。
大约过了半小时,他们三个才出现在南荞面前。
“你们……怎么…在这?”南荞说话的时候还在不停地啜泣。
“来陪你呀,傻荞荞,一个人跑回荆县也不告诉我,还把不把我当朋友了。”
马掰掰在她旁边坐下来,张开手臂紧紧地抱住她。
明明说好不难过,可还是没忍住,马掰掰哭了出来,“荞荞,对不起,是我没有能保护好你,让你难过了,对不起,对不起。”
南荞本来止住的泪水,在这一刻又溃不决堤,她和马掰掰抱头痛哭。
顾顺顺无奈地和沈暮時对看一眼,然后两个人都笑了,他们在两个女生旁边坐了下来。
沈暮時坐在马掰掰旁边,顾顺顺坐在南荞旁边。
“好了,别哭的没完没了啊,差不多得了,再哭下去就河水都要被你们填满了。”
顾顺顺最受不了的就是女孩子哭哭啼啼,他伸手给她们递了纸巾。
“恩,不要哭了,荞荞,不就是一个韩稹嘛,让他见鬼去吧。”
马掰掰用力的把眼泪擦掉。
“答应我,荞荞,现在把韩稹忘了吧,以后好好生活,你还有我。”
“还有我们。”
顾顺顺和沈暮時同声一辞。
南荞点点头,但却还是难过的说不出话。
四个人在河坝上坐了两个小时,这期间他们喝了不少的西北风和毒鸡汤,有了朋友的陪伴,南荞也并没有感觉到那么孤独难过了。
大概晚上八点,顾顺顺提出去吃饭,马掰掰立刻提议去吃烧烤,这一边撸串一边喝着啤酒,吹着不要钱的牛,人生是多惬意啊。
提到啤酒,顾顺顺内心是拒绝的,别说,他现在还挺后悔那天晚上自己做君子的。
延龄巷只有一家烧烤店,那就是黑狗的,他刚见到南荞便激动地嘘寒问暖:“妈,你怎么回来了?我爸呢?他回来没?”
这一声“妈”差点没给顾顺顺吓死过去,他怎么不知道南荞有这个本事,居然生的出这么大的儿子。
沈暮時亦有同样的困惑,他知道眼前这个男人绝对不是南荞的儿子,但却又不知其中的缘故。
马掰掰自然是明白为什么黑狗会那样喊南荞,她叹了一口气耐心同那两男解释道:“这男人叫黑狗,是南荞的发小,以前小时候经常欺负韩稹和南荞,后来韩稹收服了黑狗,让他喊爸爸,没想到这么一喊就改不了口了,至于那么叫南荞还不是因为她那时候喜欢韩稹,所以你们懂得咯。”
马掰掰解释的很详细,顾顺顺和沈暮時也明白了。
“切,神经病,无聊,幼稚。”
顾顺顺一把拉过南荞来到一张小方桌前,“吃你的烧烤,想做妈,以后我让你有的是机会。”
南荞白了顾顺顺一眼,“神经。”
现在的他们看起来特别像打情骂俏,马掰掰慌张地把目光从顾顺顺身上移开,她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自己开始注意这个男人。
她觉得自己一定是脑子坏掉了。
沈暮時一言不发地在桌子旁边坐下来,没有人知道他心里在想什么。
四个人欢快地吃着烧烤,放纵地喝着啤酒,聊天说地,无话不谈。
黑狗见这情形有些纳闷,怎么陪在南荞身边的人不是韩稹,而是两个陌生男人。
好奇害死人,黑狗拿出手机偷偷拍了一段视频发给笆鸡。
笆鸡收到视频的时候,也很懵圈,他挠挠脑袋把视频拿给旁边的韩稹看。
“稹哥,荞姐怎么回荆县了?你没和她一起回去吗?你看,这是黑狗发来的视频,我怎么听里荞姐说她要忘了你啊。”
韩稹轻瞟了一眼视频,没有认真看,所以南荞是真的回了荆县。
韩稹把视线重新聚焦回了自己的电脑屏幕上。
“笆鸡,我和南荞分开了,我现在有了新的女朋友。”
韩稹说的很淡定,甚至连一丝愧疚都没有,仿佛在述说别人的事。
“啥?”
笆鸡惊的下巴都要掉下来了,“不是啊,稹哥,前几天荞姐不是还来咱们这里啊,她还说你会陪她过生日,这才多久啊,你们就分手了?你还有了新的女朋友。”
韩稹现在最烦的就是回答和南荞有关的话题,笆鸡的语气和马掰掰特别像,似乎他和南荞分手就好像犯了一件捅破天的大事一样。
“笆鸡,就因为南荞喜欢我,对我好,所以我就一定要喜欢她是吗?”
韩稹的语气里透着些许无奈,为什么所有人都觉得这件事好像错在他身上一样。
“不是啊,感情是不能凑合,可稹哥,你既然没有办法喜欢上荞姐为什么又要去招惹她呢,你看她为了你怀过孕,做过人流,你后来又骗她,为了你的工作室,她几乎用尽全力,一天打三份工,还要照顾你的生活,你既然不喜欢她,就不应该心安理得地享受她对你的好,你看,你一边骗她,一边又嫌弃她,更过分的是你还劈腿,这……”
“够了,笆鸡,你也想指责我?所以一切都是我的错,是我不该让南荞喜欢我,对吗?”
“不是,是你不该这么心安理得地挥霍占有她的感情啊,稹哥。”
笆鸡没什么文化,那种好听的话他也说不出来。
“至少,你不该在她这么难过的时候还装作若无其事,你应该安慰她一下吧。”
安慰?
韩稹看着笆鸡冷笑一声:“你知不知道,我现在一切的安慰都是无稽之谈,我去安慰她就是害她,你懂不懂?”
“………”
被韩稹这么一怼,笆鸡觉得有点哑口无言了。
他还想再说什么,韩稹就离开了工作室。
狂欢盛宴过后留下的是满地余烬的孤独,现在是夜里十二点,大家都散了,马掰掰和沈暮時各回各家,顾顺顺去了酒店。
而南荞一个人回了自己家。
她已经好久没有住这里了,房间里布满灰尘,室内的摆设都没有动,她的东西都还在。
南荞走到一个柜子前,她拉开抽屉,里面藏着各种各样的小玩意。
有她为韩稹折的千纸鹤,有她替韩稹求的平安符,还有她偷拍韩稹的照片,许多……许多……
这里面装着的是十二年里她对韩稹满满的喜欢。
南荞拿起一本日记本,她知道里面写了什么,可却不敢打开。
人很奇怪,有时候勇敢如虎,有时候又胆小如鼠,就像现在的南荞,明明在回忆过去,可又不敢直面过去。
她找来一个铁盆,把抽屉里的东西全都丢了进去,还有手上那条她曾视若珍宝的廉价手链。
焚化东西很简单,一把火的事,可删除记忆却是水中捞月,缘木求鱼。
看着眼前的熊熊燃烧的火苗,南荞再一次哭了。
没有人算过失恋要流多少眼泪,也许有一天泪腺干涸,就再也不会伤心了吧。
不知为什么,她在烧完这些东西的时候仍旧觉得不够,有一句话怎么说来着?放下一切,从头开始,所以,要怎么从头开始?
南荞来到卫生间,她站在镜子前,伸手摘掉自己的皮筋,顷刻间,一头柔顺的墨发便倾泄而下。
这头长发,南荞留了六年,以前因为她没有妈,她奶奶又不会扎头发,就直接给她剃了个男孩头,后来无意间听到韩稹透露自己喜欢长发的女孩子,所以从那时候开始她就默默地把头发留起来。
现在想来,那黑长发的女孩应该就是盛浅暖。
很讽刺对不对?韩稹都和盛浅暖在一起了,她还陷在回忆里出不来。
南荞苦笑一声,从旁边抽屉里抽出一把剪子,拿起一缕头发,就这么没有夷犹地剪下去。
轻飘飘的头发悄无声息地掉落在地上,它们就像南荞曾经对韩稹的喜欢,一点一点地从她身体剥离。
原本齐腰的长发,不过就是转瞬间的功夫就没了。
现在的长度刚好齐肩,参差不齐,残缺不整。
“咣当”
南荞把剪子扔在地上,进了房间。
她现在很怕黑夜,因为天黑了就意味着要睡觉,可就是这么简单的事,她做起来却困难无比。
自从韩稹离开,她没有一次是自然入眠的,有时候就算睡,那也是身体熬不过精神昏昏沉沉睡去。
不出两个小时又会醒来,睁开眼,枕头湿了一半,漫漫长夜,睡睡醒醒,浑浑噩噩。
南荞起身推开她奶奶房间的门,走了进去。
她记得以前她奶奶睡不着的时候就会去药箱里拿安眠药。
果然,药箱里有安眠药,不过就是过期了。
南荞打开盖子,直接干吞了两片。
“咚。”
倒在床上,她闭上眼,等待这过期安眠药的起效。
“嘀嗒,嘀嗒。”
时间一分一秒过去,南荞没有睡着,反而越来越精神。
抬头看看墙上的挂钟,凌晨三点,她知道今天怕是又要把黑夜熬成了白昼。
拿出手机,南荞点开韩稹的微信,虽然拉黑,但她仍旧能看到他换了头像,是两只十指紧扣的手,她认得出,那是韩稹和盛浅暖的手。
南荞笑了,他到底是有多爱那个女孩啊,曾经他弃之如履的事,现在竟然也都为她做了,所以她懂了,韩稹不是不会爱,他只是不爱自己。
难过的情绪就像一条大黑狗,说来就来,它逮住南荞死死不放,用它尖锐的獠牙啃食她,剜心剔骨,另她生不如死。
“韩稹,我将自由还给你了,那你可不可以把睡眠还给我?”
南荞泪眼模糊地在对话框里打出这几个字。
没有意外,红色感叹号醒目地出现在绿色对话框前。
这一夜,恐怕又是睡不着了,南荞现在的状态就是,白天正常,晚上崩溃。
夜风推开窗子,悄悄溜了进来,不一会儿,空气中便填塞着浓浓的发霉味,这房子太久没住了,有这种味道太正常不过了。
南荞有些受不了这个味,她起身下床,走到大门口,拉开门,刚迈出一步,却没想到在旁边的石凳上看到了沈暮時。
此时的他正埋首于自己膝盖之间,看样子像是在睡觉。
南荞不懂为什么沈暮時会出现在这里,他是来的早还是压根就没走?
她转身进屋拿了一条毯子出来,这刚准备给沈暮時盖上,他就醒了过来。
“南荞?”
沈暮時似乎还不太清醒,他一脸困意地看着南荞,他注意到她的头发变短了。
“恩,你怎么睡在这里?不是说回家吗?”
南荞拢拢眉头,“外面凉,进屋说吧。”
“不用,不会冷,这屋子就你一个人,我进去不方便,这里都是你的邻居,若是给他们看到什么怕对你影响不好。”
沈暮時想的很周全,他也很自律,不该触及的底线绝不去碰,就像现在这样。
南荞没有说什么,她深知沈暮時是好心,但他可能不知道,她的名声早在韩稹考上大学的那一天就坏了。
“哦,你怎么没有回家?”
南荞继续追问刚才那个他还没有回答的问题。
沈暮時沉思片刻答道:“南荞,我怕你做傻事,所以我想守着你。”
恩,就是这么个理由。
沈暮時的担忧在南荞看来就是多虑了。
她对着沈暮時笑道:
“你放心,纵使难过,但我也没想过自杀。有些事熬一熬就过去了,每个人只有一次做人的机会,我不会浪费的。”
“那就好。”
沈暮時点点头,继续说道:“前几天找不到你,我们都急坏了,就怕发生大家都不愿看到的事,后来还是问了韩稹才知道你在这,南荞,我想问你这次回来是不是因为还放不下他,还记得那些和他去过的地方,发生的事?”
南荞没有想到韩稹这么了解自己,可有什么用?他还是义无反顾的伤了自己。
沉默半晌,她无力开口:“我记得什么?除了韩稹不喜欢我,我什么都不记得了。”
有时候很奇怪,明明是陷在回忆里出不来,可当真的想努力去想前因后果的时候又发现什么都忘了。
南荞现在唯一记得的事就是,韩稹从来没有喜欢过她。
荆县中心医院门口,南荞目不转睛地盯着医院大门前一辆黑色别克汽车,车上的那些人不是别人,正是她所谓的家人。
开车的是她亲爸,副驾上的是她后妈,后坐是他们家的保姆和一个刚出生没几天的孩子。
南荞讽刺地扯出一抹冷笑,多么其乐融融的画面,现在这世上多了一个和她有血缘关系的人,可他们好像都没有当她存在过。
不,其实这样说也不准确,否则她现在就不会在这里了。
“南荞,想什么呢?我让你买的东西呢?”
突然,一个中年女子出现在南荞面前,她就是南兰桂,南荞的小姑。
“给。”
南荞递给南兰桂一个盒子,里面装着一对金镯子。
这是荆县本地的规矩,说是如果家里添了小娃娃,做长姐的要给买一副金器,寓意就是永保平安。
所以,他们想到了南荞,也只有在这个时候才会想起她了。
南兰桂打开盒子,瞄了瞄,嫌弃说道:“哦呦,这么小啊,你不是在大城市挣了很多钱吗?怎么这么小气,该不会都拿去倒贴男人了吧?”
听听,这像是一家人该说的话吗?不管南荞死活也就罢了,还要利用她,伤害她。
这若是以前,南荞恐怕不会回嘴,因为小时候她其实很怕她小姑。
南兰桂以前没少骂南荞,自己家不高兴了就拿她出气,在她看来反正这孩子是没爹妈的孤儿,欺负一下又何妨。
当然,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因为老太太照顾南荞就不能照顾南兰桂的孩子。
所以那时候她只能花钱早早把孩子送进托儿所,为此,南兰桂没少把气往南荞身上撒。
“不要就还给我。”
南荞一把抢过镯子,塞进包里,南兰桂有些反应不过来,这死孩子刚才是在和她说话?
“你这个死丫头和谁说话呢?怎么,钓了野男人翅膀硬了?敢在我面前耍威风了?”
南兰桂根本就不把南荞放在眼里,“镯子拿来,如果这不是老祖宗传下来的规矩,要给你弟弟保平安,谁稀罕你的臭东西。”
她说着就去抢南荞的包。
“滚开!”
南荞从包里拿出那个镯子扔在地上,多年的屈辱在这一刻化为一种无形的力量。
她再也不是以前那个可以任由南兰桂践踏的南荞了。
“你给我听好了,这对金镯子就当我还他的生育之恩,从此我南荞与他再也没有关系,以后他是他,我是我。”
一个除了生命什么都没有给过她的父亲要来干嘛?
南荞潇洒转身离去,南兰桂愣在原地。
半晌,她才反应过来,捡起盒子,对着南荞离开的方向骂骂咧咧:“你这个死女孩子,没用的赔钱货,倒贴男人,不要脸,和你那个妈一样,你活该得不到真爱,韩家那个男孩人家压根就不要你,还拼命贴上去,你贱的慌是吧!就你这样的人根本不配活在世上。”
南兰桂口无遮拦,那时候她以为南荞不过就是纸老虎,可谁想接下来的一幕惊的她眼珠都要掉下来了。
只见南荞调转回头,扔掉手里的包,气势汹汹地冲到南兰桂面前,一把将她推向旁边的垃圾车,然后把她的头往臭气熏天的垃圾上按。
“南兰桂,你别给脸不要脸,我告诉你,以前的南荞死了,现在活着的人早就不是从前那个可以任由你欺负的弱者了,这次给你一个警告,下次你若再敢惹我,就不是这个下场了。”
说完,南荞捡起地上的包,头也不回地离开。
南兰桂其实不知道,她踩到了南荞的雷,韩稹。
正愁一腔怒火没地方发泄,南兰桂就送上来了。
这世上本来最能依靠的亲情在她这里成了奢望,既然如此,他们没把她当家人,她又何苦给他们好脸色。
南荞这样,是走出失恋的阴影变强了吗?并不是,这件事她早就想去做了,而偏偏南兰桂好死不死地提到韩稹,触碰了引爆南荞心里怒火的那根弦,所以她就成了发泄对象。
南荞上了公交车,她这次回来其实并不是送镯子,她爸从来没有把她当女儿,她还没有傻到非要贴上去的地步。
之所以回到荆县是因为她想找找曾经,回到过去看看以前那个奋不顾身的自己有多傻。
失恋重生,并非一朝一夕就能完成的事,它是一个漫长而又痛苦的自我救赎,是凤凰浴火涅槃,冲出万恶深渊的过程。
所以,在此之前,她能做的就是痛苦煎熬地过每一分每一秒。
南荞已经许久没有回延龄巷了,但往日时光记忆里的东西都还在。
巷口那家电器维修门店,在高科技飞跃的今天依然屹立不倒,芳芳美容店还是那些她从小看到大的女人,她们除了变老,其他好像都没变。
“哟,南荞回来了?阿稹呢?你俩小情怎么没一起回来?”
芳芳美容店老板娘热情地打招呼,她也算看着韩稹和南荞长大的。
南荞笑笑,没有应话。
她继续往巷子里走去,没一会儿,韩稹舅舅的修车店就映入南荞的眼帘,这是她小时候去的最多的地方,店里的每一寸地方都留有他们曾经的回忆。
那时候,他们会一起坐在修车台上玩耍,会谈天说地,会聊各种好玩的话题。
那时候,韩稹还没有和盛浅暖在一起……
那时候,她以为自己将来会成为这家修车店的老板娘……
南荞陷入回忆里久久无法自拔,这种感觉太难过了,明明回忆里的人已经成了别人的男朋友,而她却还是深陷其中,这真叫人觉得滑稽。
南荞不敢多停留,她擦掉眼泪往自己家走去。
奶奶的小卖部已经不开了,但索性南兰桂没有把锁换了,南荞用钥匙打开门走了进去。
这里的一切布景都没有变,货架上还摆着零零碎碎的物品,南荞随意拿起一包零食,发现离保质期已经过去了很久。
在屋里走了一遍,南荞锁上门往巷子的一条岔路口走去。
现下已是十一月,雨季已过,护城河的水浅了很多,南荞在河坝上坐了下来。
晚霞把天空染成了朱红色,夕阳西下,风景独好,可惜纵是再好看的景色也无法抚平南荞心里的悲伤。
她闭上眼,泪就这么流了出来,而且无法收住,长长的河坝上她一个人在这里哭的歇斯底里。
现在的南荞脆弱的好像初冬湖面的薄冰,随便一段回忆都可以把她击的溃不成军。
身后,沈暮時,马掰掰,顾顺顺三人站成一排,就这么看着她哭,瞧那一耸一耸的肩膀,这该是有多伤心啊。
韩稹说的没错,南荞真的在这里,谁都没有想到,最了解她的人居然是伤她最深的人。
“让她自己哭一会吧。”
沈暮時拉住正准备上河坝的马掰掰。
“这时候我们谁也帮不了她,有时候能哭出来未必是坏事,万丈深渊,唯有靠她自己的意志力才能爬出来,我们能做的就是守护,给她鼓励。”
马掰掰点点头,退回了原来的位置,顾顺顺沉默不语,他认同沈暮時的话,有些事只能自己走出来。
大约过了半小时,他们三个才出现在南荞面前。
“你们……怎么…在这?”南荞说话的时候还在不停地啜泣。
“来陪你呀,傻荞荞,一个人跑回荆县也不告诉我,还把不把我当朋友了。”
马掰掰在她旁边坐下来,张开手臂紧紧地抱住她。
明明说好不难过,可还是没忍住,马掰掰哭了出来,“荞荞,对不起,是我没有能保护好你,让你难过了,对不起,对不起。”
南荞本来止住的泪水,在这一刻又溃不决堤,她和马掰掰抱头痛哭。
顾顺顺无奈地和沈暮時对看一眼,然后两个人都笑了,他们在两个女生旁边坐了下来。
沈暮時坐在马掰掰旁边,顾顺顺坐在南荞旁边。
“好了,别哭的没完没了啊,差不多得了,再哭下去就河水都要被你们填满了。”
顾顺顺最受不了的就是女孩子哭哭啼啼,他伸手给她们递了纸巾。
“恩,不要哭了,荞荞,不就是一个韩稹嘛,让他见鬼去吧。”
马掰掰用力的把眼泪擦掉。
“答应我,荞荞,现在把韩稹忘了吧,以后好好生活,你还有我。”
“还有我们。”
顾顺顺和沈暮時同声一辞。
南荞点点头,但却还是难过的说不出话。
四个人在河坝上坐了两个小时,这期间他们喝了不少的西北风和毒鸡汤,有了朋友的陪伴,南荞也并没有感觉到那么孤独难过了。
大概晚上八点,顾顺顺提出去吃饭,马掰掰立刻提议去吃烧烤,这一边撸串一边喝着啤酒,吹着不要钱的牛,人生是多惬意啊。
提到啤酒,顾顺顺内心是拒绝的,别说,他现在还挺后悔那天晚上自己做君子的。
延龄巷只有一家烧烤店,那就是黑狗的,他刚见到南荞便激动地嘘寒问暖:“妈,你怎么回来了?我爸呢?他回来没?”
这一声“妈”差点没给顾顺顺吓死过去,他怎么不知道南荞有这个本事,居然生的出这么大的儿子。
沈暮時亦有同样的困惑,他知道眼前这个男人绝对不是南荞的儿子,但却又不知其中的缘故。
马掰掰自然是明白为什么黑狗会那样喊南荞,她叹了一口气耐心同那两男解释道:“这男人叫黑狗,是南荞的发小,以前小时候经常欺负韩稹和南荞,后来韩稹收服了黑狗,让他喊爸爸,没想到这么一喊就改不了口了,至于那么叫南荞还不是因为她那时候喜欢韩稹,所以你们懂得咯。”
马掰掰解释的很详细,顾顺顺和沈暮時也明白了。
“切,神经病,无聊,幼稚。”
顾顺顺一把拉过南荞来到一张小方桌前,“吃你的烧烤,想做妈,以后我让你有的是机会。”
南荞白了顾顺顺一眼,“神经。”
现在的他们看起来特别像打情骂俏,马掰掰慌张地把目光从顾顺顺身上移开,她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自己开始注意这个男人。
她觉得自己一定是脑子坏掉了。
沈暮時一言不发地在桌子旁边坐下来,没有人知道他心里在想什么。
四个人欢快地吃着烧烤,放纵地喝着啤酒,聊天说地,无话不谈。
黑狗见这情形有些纳闷,怎么陪在南荞身边的人不是韩稹,而是两个陌生男人。
好奇害死人,黑狗拿出手机偷偷拍了一段视频发给笆鸡。
笆鸡收到视频的时候,也很懵圈,他挠挠脑袋把视频拿给旁边的韩稹看。
“稹哥,荞姐怎么回荆县了?你没和她一起回去吗?你看,这是黑狗发来的视频,我怎么听里荞姐说她要忘了你啊。”
韩稹轻瞟了一眼视频,没有认真看,所以南荞是真的回了荆县。
韩稹把视线重新聚焦回了自己的电脑屏幕上。
“笆鸡,我和南荞分开了,我现在有了新的女朋友。”
韩稹说的很淡定,甚至连一丝愧疚都没有,仿佛在述说别人的事。
“啥?”
笆鸡惊的下巴都要掉下来了,“不是啊,稹哥,前几天荞姐不是还来咱们这里啊,她还说你会陪她过生日,这才多久啊,你们就分手了?你还有了新的女朋友。”
韩稹现在最烦的就是回答和南荞有关的话题,笆鸡的语气和马掰掰特别像,似乎他和南荞分手就好像犯了一件捅破天的大事一样。
“笆鸡,就因为南荞喜欢我,对我好,所以我就一定要喜欢她是吗?”
韩稹的语气里透着些许无奈,为什么所有人都觉得这件事好像错在他身上一样。
“不是啊,感情是不能凑合,可稹哥,你既然没有办法喜欢上荞姐为什么又要去招惹她呢,你看她为了你怀过孕,做过人流,你后来又骗她,为了你的工作室,她几乎用尽全力,一天打三份工,还要照顾你的生活,你既然不喜欢她,就不应该心安理得地享受她对你的好,你看,你一边骗她,一边又嫌弃她,更过分的是你还劈腿,这……”
“够了,笆鸡,你也想指责我?所以一切都是我的错,是我不该让南荞喜欢我,对吗?”
“不是,是你不该这么心安理得地挥霍占有她的感情啊,稹哥。”
笆鸡没什么文化,那种好听的话他也说不出来。
“至少,你不该在她这么难过的时候还装作若无其事,你应该安慰她一下吧。”
安慰?
韩稹看着笆鸡冷笑一声:“你知不知道,我现在一切的安慰都是无稽之谈,我去安慰她就是害她,你懂不懂?”
“………”
被韩稹这么一怼,笆鸡觉得有点哑口无言了。
他还想再说什么,韩稹就离开了工作室。
狂欢盛宴过后留下的是满地余烬的孤独,现在是夜里十二点,大家都散了,马掰掰和沈暮時各回各家,顾顺顺去了酒店。
而南荞一个人回了自己家。
她已经好久没有住这里了,房间里布满灰尘,室内的摆设都没有动,她的东西都还在。
南荞走到一个柜子前,她拉开抽屉,里面藏着各种各样的小玩意。
有她为韩稹折的千纸鹤,有她替韩稹求的平安符,还有她偷拍韩稹的照片,许多……许多……
这里面装着的是十二年里她对韩稹满满的喜欢。
南荞拿起一本日记本,她知道里面写了什么,可却不敢打开。
人很奇怪,有时候勇敢如虎,有时候又胆小如鼠,就像现在的南荞,明明在回忆过去,可又不敢直面过去。
她找来一个铁盆,把抽屉里的东西全都丢了进去,还有手上那条她曾视若珍宝的廉价手链。
焚化东西很简单,一把火的事,可删除记忆却是水中捞月,缘木求鱼。
看着眼前的熊熊燃烧的火苗,南荞再一次哭了。
没有人算过失恋要流多少眼泪,也许有一天泪腺干涸,就再也不会伤心了吧。
不知为什么,她在烧完这些东西的时候仍旧觉得不够,有一句话怎么说来着?放下一切,从头开始,所以,要怎么从头开始?
南荞来到卫生间,她站在镜子前,伸手摘掉自己的皮筋,顷刻间,一头柔顺的墨发便倾泄而下。
这头长发,南荞留了六年,以前因为她没有妈,她奶奶又不会扎头发,就直接给她剃了个男孩头,后来无意间听到韩稹透露自己喜欢长发的女孩子,所以从那时候开始她就默默地把头发留起来。
现在想来,那黑长发的女孩应该就是盛浅暖。
很讽刺对不对?韩稹都和盛浅暖在一起了,她还陷在回忆里出不来。
南荞苦笑一声,从旁边抽屉里抽出一把剪子,拿起一缕头发,就这么没有夷犹地剪下去。
轻飘飘的头发悄无声息地掉落在地上,它们就像南荞曾经对韩稹的喜欢,一点一点地从她身体剥离。
原本齐腰的长发,不过就是转瞬间的功夫就没了。
现在的长度刚好齐肩,参差不齐,残缺不整。
“咣当”
南荞把剪子扔在地上,进了房间。
她现在很怕黑夜,因为天黑了就意味着要睡觉,可就是这么简单的事,她做起来却困难无比。
自从韩稹离开,她没有一次是自然入眠的,有时候就算睡,那也是身体熬不过精神昏昏沉沉睡去。
不出两个小时又会醒来,睁开眼,枕头湿了一半,漫漫长夜,睡睡醒醒,浑浑噩噩。
南荞起身推开她奶奶房间的门,走了进去。
她记得以前她奶奶睡不着的时候就会去药箱里拿安眠药。
果然,药箱里有安眠药,不过就是过期了。
南荞打开盖子,直接干吞了两片。
“咚。”
倒在床上,她闭上眼,等待这过期安眠药的起效。
“嘀嗒,嘀嗒。”
时间一分一秒过去,南荞没有睡着,反而越来越精神。
抬头看看墙上的挂钟,凌晨三点,她知道今天怕是又要把黑夜熬成了白昼。
拿出手机,南荞点开韩稹的微信,虽然拉黑,但她仍旧能看到他换了头像,是两只十指紧扣的手,她认得出,那是韩稹和盛浅暖的手。
南荞笑了,他到底是有多爱那个女孩啊,曾经他弃之如履的事,现在竟然也都为她做了,所以她懂了,韩稹不是不会爱,他只是不爱自己。
难过的情绪就像一条大黑狗,说来就来,它逮住南荞死死不放,用它尖锐的獠牙啃食她,剜心剔骨,另她生不如死。
“韩稹,我将自由还给你了,那你可不可以把睡眠还给我?”
南荞泪眼模糊地在对话框里打出这几个字。
没有意外,红色感叹号醒目地出现在绿色对话框前。
这一夜,恐怕又是睡不着了,南荞现在的状态就是,白天正常,晚上崩溃。
夜风推开窗子,悄悄溜了进来,不一会儿,空气中便填塞着浓浓的发霉味,这房子太久没住了,有这种味道太正常不过了。
南荞有些受不了这个味,她起身下床,走到大门口,拉开门,刚迈出一步,却没想到在旁边的石凳上看到了沈暮時。
此时的他正埋首于自己膝盖之间,看样子像是在睡觉。
南荞不懂为什么沈暮時会出现在这里,他是来的早还是压根就没走?
她转身进屋拿了一条毯子出来,这刚准备给沈暮時盖上,他就醒了过来。
“南荞?”
沈暮時似乎还不太清醒,他一脸困意地看着南荞,他注意到她的头发变短了。
“恩,你怎么睡在这里?不是说回家吗?”
南荞拢拢眉头,“外面凉,进屋说吧。”
“不用,不会冷,这屋子就你一个人,我进去不方便,这里都是你的邻居,若是给他们看到什么怕对你影响不好。”
沈暮時想的很周全,他也很自律,不该触及的底线绝不去碰,就像现在这样。
南荞没有说什么,她深知沈暮時是好心,但他可能不知道,她的名声早在韩稹考上大学的那一天就坏了。
“哦,你怎么没有回家?”
南荞继续追问刚才那个他还没有回答的问题。
沈暮時沉思片刻答道:“南荞,我怕你做傻事,所以我想守着你。”
恩,就是这么个理由。
沈暮時的担忧在南荞看来就是多虑了。
她对着沈暮時笑道:
“你放心,纵使难过,但我也没想过自杀。有些事熬一熬就过去了,每个人只有一次做人的机会,我不会浪费的。”
“那就好。”
沈暮時点点头,继续说道:“前几天找不到你,我们都急坏了,就怕发生大家都不愿看到的事,后来还是问了韩稹才知道你在这,南荞,我想问你这次回来是不是因为还放不下他,还记得那些和他去过的地方,发生的事?”
南荞没有想到韩稹这么了解自己,可有什么用?他还是义无反顾的伤了自己。
沉默半晌,她无力开口:“我记得什么?除了韩稹不喜欢我,我什么都不记得了。”
有时候很奇怪,明明是陷在回忆里出不来,可当真的想努力去想前因后果的时候又发现什么都忘了。
南荞现在唯一记得的事就是,韩稹从来没有喜欢过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