刺骨 第一百二十一章:坚强的后盾

小说:刺骨 作者:堰晗 更新时间:2024-08-23 05:48:55 源网站:平板电子书
  南荞刚到家门口,正准备开门,忽然她整个人就落入了一个温暖而又熟悉的怀抱。

  她并未惊慌,只是心里有些悸动,这眼前的视线立刻就变得有些模糊起来,她知道抱自己的人不是别人正是顾顺顺。

  “打劫!不许动。”

  某男玩心遂起,竟学起了电视剧里的抢劫桥段,只可惜演技拙劣。

  南荞配合地说了一句,“没钱。”

  “没钱?行啊,那小娘子就和小爷回山寨里当压寨夫人吧。”

  顾顺顺说完便轻轻扳过南荞的身体抵在门上,将她两只手举高过头顶,低头衔住了她的樱桃粉唇。

  南荞缓缓闭上眼热情地回应着他,第一次她这般投入。

  顾顺顺心里隐隐觉得不对,缠绵之后,他松开南荞,用手指轻轻抬高她的下巴戏谑讪笑:“媳妇,你这是怎么了?莫不是两个月没见老公,想的有些走火入魔了?”

  这话纯属玩笑,南荞的喜欢从来都是不温不火,他可没有自恋到这个地步。

  “是,我想你了。”

  南荞再次打破顾顺顺对她的认识,他有些意外今天的她怎么有些不对劲,不过也没多想,热恋中的女人确实要比男人投入的多。

  简单来说就是顾小爷对于南荞今日的怪异并未上心。

  “哈哈哈,媳妇,以后咱们有的是机会在一起,我爸已经同意我们结婚了,今天是周四,下周一我就带你回广德登记,还是说你想要回荆县?我都行。”

  南荞和顾顺顺都不是北城人,他们在这里没有户口所以民政局是不给登记的,政策要求是必须要在男女户口所在地的任意一方,所以顾顺顺才会这么说。

  南荞现在听到“结婚”两个字就倍感恐惧,一如当初“北大”两个字。若说考北城大学和与顾顺顺结婚这两件事,应该是后者更容易一些,可现在,它却变成了比登天还要不可能的事。

  “先进门吧。”

  南荞趁着顾顺顺不注意悄悄抹掉自己脸上的泪水,两人进门,熟悉的感觉扑面而来。

  顾顺顺是在这里住过一段时间的,在次回到这里,他自然是感到亲切的。

  “媳妇,和你商量个事,我想用这次的奖金买个房。额,你别误会,我不是说你这房不好,是我觉得吧,咱们马上要结婚了,就要有个家,这买房肯定是男人的事,所以我想再买一套,把那作为我们的新房。”

  当然其实还有一个原因就是顾顺顺觉得马掰掰住过这里,并且在这里和他表过白,所以他心里膈应的很。

  没有回应,南荞就像是没有听到一般走进房间换衣服。

  顾顺顺不客气地在沙发上坐了下来,这次他获得摩托车亚洲锦标赛的冠军,靳御给了他几天假期,正好趁着这几天把人生大事办一办。

  想想下周他就要和南荞登记结婚了,真是有些令人迫不及待,甚至他连拍证件照要穿什么衣服他都想好了。

  哦,对了,他今天是来与南荞分享喜悦的,顾顺顺伸手拿过旁边的背包,从里面小心翼翼地把沉甸甸的奖杯捧出来放在茶几上。

  奖杯是用水晶石打造的,是一辆摩托车模型,顾顺顺越看越喜欢。能不喜欢嘛,这是对于他来说就是一种无上的荣耀。

  换好家居服的南荞从卧室走了出来,她来到顾顺顺旁边坐了下来指着那个奖杯说道:“这就是那个亚洲锦标赛的冠军奖杯么?”

  “对啊,好看吧,我和你说,这玩意真不是那么好拿的,要付出代价的。”

  顾顺顺的这番话让南荞想起了顾长安说的,“他只有一条命,它撑不起这个梦想。”

  这话绝对没错,任何刺激竞技赛它都存在一定的风险,不管是摩托车还是赛车,若是出事后果都是不堪设想的。

  想到这里,南荞思索片刻试探地说了一句,“顾顺顺,其实我觉得生活还是平淡一些好,比如做做生意什么的,这赛车太危险了,而且它好像也挣不了多少钱吧。”

  南荞知道,等自己和顾顺顺分开之后,他必定是会回广德接替他爸的位置。想想这赛车确实危险,即便以后不在一起,她也不想他有事。

  听闻此话,顾小爷有些纳闷,他有些哭笑不得地看着南荞说道:

  “不是,媳妇,你今天给我感觉怪怪的啊。”

  “哪里怪,我说的是真的,你这个赛车它不是正儿八经的职业,又时常有危险,你不如去做点更有意义的事。”

  南荞有些心烦意乱,她在说话的过程中,音调也高了不少。

  顾顺顺有点无语啊,“媳妇,不是你和我说人要有梦想嘛,现在我找到我的梦想了,你怎么又不高兴了?额,你是不是担心危险啊?如果是这个原因我和你说其实它真不是你们想象的那样,我们跑的都是专门的赛道,有安全措施的,而且就我们穿的那个皮衣,还有头盔,它们都是保护我们的身体在赛程中不受伤,所以你真的别担心安全问题,我是赛车,不是搞特技,又不穿山越岭,你怕什么。还有,这个职业怎么就不正儿八经了,它又不犯法,又不违背道德。至于挣不挣钱,你知道去年拿冠军的那个大神吗?他一次冠军的奖金就是很多人一辈子都挣不来的。”

  他耐心解释的很详细,总之就是他真的很喜欢玩摩托车,虽然听上去好像给人的感觉是痞了一些,但比做生意对他来说吸引力不知道大了几千几万倍。

  南荞轻轻地叹了一口气,她抬眼看向他,眸光温柔如水,樱唇缓启:“顺顺,我知道赛车是你的梦想,可是它存在的危险太多了,我不想每天都在担惊受怕中度过,如果可以,我希望你能学一些别的东西。”

  她不敢说的太过明白,怕被他看穿。

  顾顺顺微微蹙眉,显然,他有些不耐烦了,不过他还是好言好语地和南荞保证道:“媳妇,你放心我一定会保护好我自己的,对了,这三天要不我带你去哪里玩吧?你想去哪?”

  顾顺顺试图转移话题。

  “哪都不去,我想在家,我想过一些寻常夫妻过的生活。”

  旅游太浪费时间了,南荞不想去,她就想和顾顺顺24小时都呆在一起。

  “噗~哈哈哈。”

  某男一听,捧腹大笑,“媳妇,你这个想法太居家了,什么叫寻常夫妻,咱们难不成是牛郎织女吗?等结婚以后,你想怎么寻常就怎么寻常,说真的,你们女人都爱浪漫,只怕到时候你还嫌弃生活太过平淡呢。”

  顾顺顺真的没有把事情往另一方面想,他只觉得是南荞要求太低了。

  嫌弃?

  南荞心中自嘲,过了这三天之后,她还哪里来的机会嫌弃。

  见她不说话,顾顺顺想莫不是自己说错什么话了,又惹她生气了?罢了,罢了,本来想带她出去玩玩,看来他的媳妇是要给他省钱咯。嗯,会过日子。

  某男投降。

  “好了,好了,媳妇,你说什么就是什么好不好,咱们就在家里,就当提前试婚,把小日子过起来。”

  顾顺顺说完打了一个大大的哈欠,“媳妇,我有些困了,今晚我睡哪?”

  他不是不想和她同床,但是吧想着反正马上都要结婚了,那啥也是迟早的事,那么多年他都等过来了,不差这点时间。

  南荞没有直接回应,只是先催促他去洗澡。

  “你快去吧。”

  “好啊。”

  顾顺顺起身,又打了一个哈欠,现在也不过才九点半,他居然就困了,果然太久没蹦迪生物钟都变了。

  拿起浴巾走进浴室,他刚进去,南荞跟着马上起身,她走进厨房从酒柜里取出一瓶红酒,“咕咚咕咚”地喝了半瓶。

  紫红色的酒渍顺着她嫩白的脖子一路滑进领口,引人想入非非。

  南荞深吸一口气,朝浴室走去,她站在门外,听着里面潺潺的水声,心跳直飙一百八。

  “3”

  “2”

  “1”

  南荞在心里默数,待数到“0”时,她用力闭上眼睛,拉开浴室的门。

  “啊~”

  浴室里的某男吓了好一大跳,这……这是什么情况?

  “媳...媳妇....”

  顾顺顺有些结巴,他身上还残留着沐浴露的泡泡,“媳妇,你这是干什么?”

  说真的,一向open的顾小爷都不敢这样啊。

  南荞没有说话,她如赴死一般的决绝朝顾顺顺走去。

  窗外,繁星璀璨,一轮圆月高挂在夜空,银白色的月光洒在大地上,倏地,月儿羞涩地躲进了云层里,若隐若现,你猜它看到了什么?

  顾顺顺到现在都没有回过神来,他刚才到底经历了什么?

  不,其实他还是有感觉的,那是一种前所未有的幸福与满足感。

  所以,他刚才和南荞,他们在浴室,那啥了?

  是啊,真的那啥了,顾顺顺特么现在这颗心还在扑通扑通地跳个不停,而那个“罪魁祸首”她现在已经溜的不知所踪了。

  不行,绝对不行,这怎么行,某男越想越觉得自己刚才没有发挥好,因为紧张导致被怂神附身,秒杀了。

  他随意清洗了一下朝浴室外走去。

  顾顺顺直奔南荞的房间,果然那个偷心盗贼现在正埋首于被窝之中,他一把掀开被子钻了进去,语气暧昧地说了一句,“媳妇,现在轮到老公交公粮啦~”

  “………”

  那一晚顾顺顺睡得特别的香甜,他睡着时嘴角都是挂着微笑的,睡梦中他不时呓语。

  而南荞却恰恰相反,她被悲伤折磨的辗转难眠,她看了他一夜,想他的五官深深刻在自己的脑海里。

  “顾顺顺,我为什么就留不住你呢?”

  她在心里反反复复地说着这句话。

  是啊,那晚她一遍又一遍地在想,为什么明明是相爱的两个人却都留不住对方呢?

  想到以后这个男人,他的怀里会躺着别的女人,她就觉得自己万箭攒心。

  南荞就这么看了顾顺顺一夜......

  天破晓时阴沉沉的,窗外下起了雷阵雨,北城已经进入夏季,今年与以往来的都不同,雨水比较多。

  稀沥沥的雨声有催眠的作用,撑了一夜的南荞终是抵不住困倦慢慢合上了双眼。

  待到醒来时,她旁边的人早已人去楼空,那一刻,她感觉到了前所未有的心慌。

  “顾顺顺。”

  南荞喊着顾顺顺的名字一路小跑出卧室,她刚打开门,一股浓香四溢的味道便扑鼻而来,她看到了正在厨房做饭的男人。

  顿时,揪着的心松懈了下来,南荞有些哀伤,她想不过就是醒来看不到他人,自己就失魂落魄成这样,那以后若是永远都见不到了,她又该如何熬过去呢?

  南荞不敢多想,她朝着厨房走去,来到顾顺顺身后,伸手从后往前将他抱住,把脸贴在他结实的后背上,感受着他的温度。

  “媳妇,醒啦。”

  “嗯。”

  “昨晚睡的好吗?”

  想到昨晚,顾顺顺这心就跳的厉害,说真的,禁欲太久的坏处就是放纵过度,他倒还好,一觉醒来没觉得疲倦,就怕他的小女人吃不消。

  “嗯。”

  南荞有些敷衍地应了一声,抱着顾顺顺的手不觉地又圈紧了几分。

  “媳妇,是老公的错,等我们结婚以后,我会尽量克制。”

  不多,也就一个星期七八十次,嗯,真不多。

  南荞一直抱着顾顺顺就是不撒手,这让他感到有些疑惑,“媳妇,你今天是考拉附身吗?你这样抱着,我怎么做事啊?”

  顾顺顺现在特有成就感,尤其是在厨艺这块,他觉得自己是进步神速。

  自从那次把南荞的厨房炸掉之后,他就开始钻研厨艺,手机上安装最多的APP就是关于菜谱的。

  顾顺顺也不知道哪里看到的话,说是女人的幸福感来源于男人的厨艺,嗯,所以,原来十指不沾阳春水,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顾家大少爷有一天也会沦为一个为妻子洗手做羹汤的家庭煮夫。

  “媳妇,要不咱们先吃早饭?待会老公让你抱个够?”

  这回南荞倒是听话地松了手,她将悲伤的情绪收起,来到灶台边看了一眼,“早饭吃什么?”

  “额,媳妇,今天先委屈一下,吃些简单的,待会等雨停了,我就出去给你买菜,中午亲手给你做饭,想吃什么尽管说来。”

  南荞不是要体验居家生活嘛,既然是居家,无非就是一些柴米油盐酱醋茶的东西。

  “我和你一起去吧。”

  “好啊。”

  吃完早饭,雨差不多也停了,顾顺顺和南荞像一对寻常小夫妻一般出门买菜。

  说真的,顾顺顺虽然厨艺精进,但在买菜啊,挑菜啊,以及菜价这些方面他还是弱爆了。

  毕竟身世背景摆在那里,他不像南荞和韩稹,他们两个是穷人家的孩子早当家,而他是含着金汤匙出生,不一样的。

  所以,结果就是,他顾小爷被坑了。

  回去的路上,南荞看着顾顺顺手里的一堆菜有些哭笑不得,“我说顾大少爷,人家花一百块就能买到的菜,您花了三四百,可真真是够厉害的,我都和你说了去摊贩买菜不是超市,不是他们说多少就是多少,是可以讲价的好吗,还有,人家买菜都是一两斤的买,你看看你,胡萝卜买了个五六斤,请问你是把我当成了兔子吗?”

  南荞觉得自己真是败给顾顺顺了,就他这种买法怕是那些卖菜的都当他是财神爷下凡,难怪刚才那些卖菜的大妈都在对他抛媚眼。

  “哈哈哈,媳妇你不是兔子。不过你批评的对,老公虚心接受,努力改正,不瞒你说,我这是第一次去菜场,以前的我连黄瓜和丝瓜都分不清楚。”

  这是实话,南荞相信,彼时,她又想起上次去广德,顾长安向她介绍顾顺顺从小到大的生活环境与方式。

  再看看现在的他,想想一路走来,顾顺顺的生活真是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

  现在南荞好像更加理解顾长安了,如果将来她有孩子,也是不会愿意他去吃苦的。

  “媳妇,想什么呢?到家啦开门。”

  顾顺顺用手臂轻轻触碰了一下正在神游发呆的南荞。

  “哦,好。”

  回到家,他们一人做饭,一人做家务,倒真是有点居家过日子的味道,南荞心不在焉地晒着衣服,听着厨房里传来的声响,她回头望了一眼正在做饭的顾顺顺,她想,如果这种生活可以持续一辈子该多好。

  可惜,哪有如果,现实是,再多两天,他们可能就再无交集,那个男人也许还会恨她一辈子。

  “媳妇,过来帮我个忙。”

  厨房里传来顾顺顺的声音将南荞从悲伤中拉出,她应了一声便朝他走去。

  “怎么了?”

  南荞撇了一眼顾顺顺,她发现他的手受伤了。

  “手怎么了?”

  “额,被螃蟹的钳子夹了,不过没事,小伤口,我是想问,你这有可以蒸螃蟹的东西吗?”

  “有,你等等。”

  顾顺顺没有等来锅,他等来的是药箱,只见南荞打开药箱从里面拿出他最怕的东西。

  “不要,我不要涂这个鬼东西。”

  顾顺顺最讨厌的就是碘伏,他直接把手藏在身后。

  “不行,把手拿出来,你已经出血了,螃蟹的钳子万一有细菌怎么办?快点,不然我生气了。”

  “不拿。”

  碘伏那玩意真不是人能受的。

  “顾顺顺!”

  南荞一字一句叫了他一声名字。

  “不拿就是不拿,你叫老公都没用。”

  南荞见状也不和他啰嗦,直接去抓他的手消毒。

  顾顺顺就像个小孩一般跑出厨房,南荞上前追逐,两人就这么在这狭小的空间玩起了追逐战。

  “混蛋,你站住,你是小孩吗?碘伏有什么好怕的,你以前不是也用过吗?”

  “不要,我就是不要,打死不要。”

  以前用也是被逼无奈的啊,反正他是发誓自己再也不要用这个东西了。

  “顾顺顺,我生气了。”

  “你先生着,待会我再来哄你啊。”

  两人嘻笑打闹了一会,最后还是顾顺顺投降了,他坐在沙发上,龇牙咧嘴地感受着指尖传来的锥心之痛。

  特么的,这东西真不是人用的。

  “酷刑”终于结束,顾顺顺像个孩子一样委屈巴巴地看着南荞,“媳妇,我受伤了,求安慰。”

  受伤?南荞没好气的看了一眼,顾顺顺手上的伤口,娇嗔地说了他一句,“你还是不是男人了?这么小的伤口还要人安慰。”

  啥?他是不是男人。

  顾顺顺瞪大眼睛看着南荞,用受伤的那只手指指着自己故作惊讶地问道:“南荞,你居然问我是不是男人,啧啧啧,你完了。”

  说着就起身把她扛在了肩膀上,直奔卧室。

  “顾顺顺,你干嘛,放我下来。”

  “干嘛?能干嘛,向你证明我到底是不是男人啊,媳妇,等着吧,我会用实际行动告诉你,我有多男人。”

  “嘭!”

  某男单脚帅气一勾,卧室的门重重地合上了。

  顾顺顺花了将近两个小时来向南荞证明他是不是男人这个问题。

  外边,天空不知道什么时候又开始下雨了,这回还是大暴雨。

  “噼里啪啦。”

  顾顺顺和南荞躺在床上,两人紧紧相拥,如胶似漆。

  “媳妇。”

  “嗯?”

  “我爱你。”

  “………”

  南荞没有给他回应,她不是不想,是不敢,现在有多爱,两天后就有多伤。

  顾顺顺倒也没有放在心上,他知道南荞向来就是一个不善于表达感情的人。

  所以,接着他又开口说道:“媳妇,你知道吗,我这人,明明是朝三暮四,花心成性,可在遇见你之后却总是想把所有的偏爱与专一都给你。我想好了,咱们结婚以后就留在北城,这里有你的热爱的事业,你不用担心因为结婚就会被改变。以后我就是你坚强的后盾,有我在,你去做什么都行。”

  顾顺顺知道他们广德那边,结婚以后女人一般都是在家相夫教子的,他爸,他奶奶观念守旧一定以后也会要求南荞这么干,所以,他想好了,索性就不回广德,直接留在北城,这样南荞就可以做她喜欢做的事了。

  虽然,顾顺顺心里对家人也有愧疚,但现在他心里,对南荞的爱胜过一切。

  再说了,二十一世纪交通这么发达,北城到广德也不过就是一小时左右的事,团聚的机会也很多啊。

  这样想想,顾顺顺心里对家人的愧疚感便少了一些。

  一直躺在他旁边的南荞掀开被子,随意套上衣服,起身下床,她感觉自己快要绷不住了。

  “媳妇,去哪?”

  “………”

  南荞匆匆跑出门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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