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荒野到帝国 第三十一章 出猎

小说:从荒野到帝国 作者:飞碟领航员 更新时间:2024-08-07 10:02:30 源网站:顶点小说
  弗里兹不可能因为瑞克去把几个笨蛋打了一顿就相信麻烦都过去了,能做的自己已经全做了,对那些顽固的脑子真是毫无办法。

  他们吃了两个小亏估计在同伴里边已经成为不自量力的笑柄,这样的结果已经很好,自己总不能让肖尼人那晚上一个埋伏把他们全干掉吧,那样的话治安官绝对会带着几个县的民兵拖着火炮找上门来。

  日子就这样一天天的过去,火怪随着弗里兹又去了几趟镇上,大概消息已经传播到位,没准还加了几倍的料,镇民们看着两人的眼神中带着一种惧怕。

  弗里兹有一次停下车想跟一个小孩打听件事,结果对方一看到弗里兹朝她走去居然吓得大哭着跑掉了,回过神的弗里兹也啐了一口没好气的赶紧离开。

  只有商人对弗里兹始终态度未变,每次见面都热情的欢迎,也不知背后对自己的评价是怎样的。

  托尤金的便利,从他那里能买到便宜的英国棉布,弗里兹教肖尼人们把雁身上的短绒毛收集起来,缝进双层的布料里,虽然这种羽绒服做的嘟嘟囔囔外观并不理想,但对肖尼人来说已经足够暖和了。

  这一天弗里兹正在教肖尼女人们做高能量食品,把火鸡肉切薄加盐炒成肉松状,加入炒熟的玉米粉和山胡桃仁拌在一起,倒入融化的麦芽糖胶结在一起,趁热压成块状,再切成片冷却。这个东西就是目前条件下的压缩饼干了,糖本身有防腐作用也能大量提供能量,坚果仁和火鸡肉含有足够的蛋白质,做好之后只要保存条件合适能够储存很长时间,把它看做一种印第安版的能量棒(士力架)好了。

  说起来这个时代出门的方便食品就是泪,咸肉、干面包、咸鱼干几乎就是全部了,后世的罐头食品连雏形都还没发明。

  其实弗里兹现在就可以发明,可是拿什么装呢,玻璃瓶的产量还没有达到工业化可不便宜,马口铁皮也还没有大规模工业化生产,做出来的罐头非常昂贵可不是普通人消费的起。

  最早的罐头专利是法国人发明家为了领取拿破仑的奖金发明的,他用了融化的蜂蜡来封口,请问现在北美洲弗里兹上哪儿去找蜂蜡呢!

  海员和出门的探险者没有罐头可吃要么生病等死,要么满世界祸害各地的鸟兽,北极大海雀、白令海大海牛就是这样被海员硬生生吃绝了的。

  法国人是食品变质最大的受害者,波旁王朝多次组织起人数和船只装备都占优势的舰队,但往往就碰到一个奇葩的问题,船上带的食物进水变质了。大部分船员要么吃变质食物生病,要么挨饿有气无力,最后被英国舰队打的一败涂地。拿破仑也是这样的倒霉受害者,所以才颁下奖金寻求保存食物的好办法。

  即使有了原始的罐头也不保险,1845年英国富兰克林探险队带了足够吃3年的食物,但是很不幸这些罐头都是焊锡封的,在北极的严寒下焊锡变成了粉末,罐头转年全坏掉啦,活到最后的人饿的连同伴的遗体都没放过。

  弗里兹当然不是打算去探险,他只是受够了跟瑞克来的路上没完没了的干面包、咸鱼、咸肉,做好这种干粮他好在回威明顿的路上充饥。

  “萨瓦兰先生,列纳佩猎人在附近的深山里发现了一群白尾鹿,肖尼猎人们邀请你一起去狩猎,”火怪兴冲冲的跑了过来,轻松的似乎是邀请弗里兹去吃一顿饭。

  “你说什么?白尾鹿?”弗里兹确认了一遍,白尾鹿是一种曾经广泛分布于美国东部山林的动物,据估计曾经有至少4000万头白尾鹿在林中出没,但是随着毛皮贸易的大肆捕杀,现在的宾州已经很少能看到它们了(两百多年后白尾鹿再次多的成灾,成为最容易撞击汽车的动物之一)。

  “是的,有六、七只,值得猎人们一起出动把它们全捉住!”火怪很兴奋,肖尼部落分开建立冬季营地的目的就是狩猎动物,今年猎场被毁没有办法只能来山这边,鹿群稀少心理上已经对狩猎不抱希望了,如今却有一个如同天上掉下来一样的好机会。

  弗里兹对这个没有太多兴奋,毕竟后世的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深入人心,弗里兹现在的食物也不再缺少热量和蛋白质,赚钱的速度还可以接受,狩猎真的可有可无。

  但拒绝这种邀请也很不明智,这明显是增加好感度的机会,弗里兹想了想还是问道,“地方远吗,今天能不能回来?”

  “不远,现在出发明天早上就能打到鹿,”看来远近的概念也是因人而异的。

  也就是说至少要准备三顿的食物,弗里兹招呼火怪把包装好的印第安士力架装进背篓中,收拾好燧发枪和羽绒毯子就跟着猎人们出发了。

  他们穿过几片树林走在了一条狭窄的小路上,这就是传说中的印第安战道,因为人们千百年来的行走土壤变得非常密实以至于寸草不生,据说人类踏上这些小道之前上面行走的是北美野牛这样的大型动物。

  曾经郁郁葱葱的树林已经掉光了叶子,只剩下密密麻麻的枝丫还是遮蔽去了大半的光线,地上厚实的落叶踩上去非常松软直没到脚踝。猎人们以一种速度很高的快步走行军,没多久弗里兹头上就见汗了,据说荒野中探险的白人猎人们一天能走几十英里,但为了补充高强度的运动消耗他们也需要食用大量的肉类,因此射程远精度又高的线膛长枪才那么受猎人欢迎,很多时候你只有一次机会,否则接下来几天的食物就跑掉了。

  但是肖尼和列纳佩猎人背的都是普通滑膛火枪,有许多还是锈迹斑斑的褐贝斯,估计还是当年和英国人交易或者交锋时夺来的,也不知道他们有什么良策。

  路过一股泉水猎人们停下来休息并用餐,各人取出带的肉干和玉米饼就着泉水吃起来,弗里兹取出能量棒分发给众人,这种简单的加工食品获得了一致好评,口感比起玉米饼和死硬的肉干好不少,甜中带咸味觉也不至于过于单调。

  重新上路一直走个不停,多亏弗里兹的这具身体非常年轻,又一直没有缺少过锻炼,走下来并没有觉得疲劳。

  天色黄昏时带路的列纳佩人停了下来,在路边的树干上仔细的寻找着标记,不久他指了一个方向就带着猎人们钻进了树林。

  火怪看见弗里兹一脸的疑问靠过来解释道:“还有一个猎人现在还一直远远的跟着鹿群,我们现在去找他汇合。”

  翻过一座山顺着记号列纳佩猎人找到了同伴,他可饿坏了,抓起肉干和玉米饼就是一顿大嚼,吃罢用阿尔冈昆语说了一气,猎人们互相交谈了一阵交换了意见,互相点点头。

  “他说他根据痕迹和跟踪的情况发现这群鹿会每天去一处有盐碱土的地方进食,那儿地形特殊只有两头可走,我们去那里设下埋伏就能把鹿都捉住。”火怪翻译道,弗里兹听罢也不由点点头,这个计划听起来成功的可能就很大。

  那个叫“白鸟”的猎人善于跟踪寻路,带着众人不停的在山上像是饶圈子,不久就来到他说的埋伏地点,果然是一道一线天似的地形。

  白鸟连说带比划让众人知道了他的安排,天亮后等到鹿群进入峡谷,三个人从下风方向进入峡谷,把鹿群从另一头赶出来,埋伏的猎手们乘机把鹿一网打尽。

  这一夜弗里兹没有睡好,他从肖尼男人们对狩猎的狂热中看到了另一种可能性,各种念头在脑海中来回翻滚,直到快天亮时才睡着。

  火怪轻轻推醒弗里兹,原来已经晨曦初露了,猎人们正在忙着进食,埋伏过程中要避免发出响声,白尾鹿是一种很警觉的动物,一有异动就会飞一样的跳走。

  通道两头各埋伏下一个猎手,他们的作用是等鹿群进入峡谷后尽快堵住出口,避免大队人马行动的噪音把鹿从另一个方向惊跑。

  就这样默默的等待,树林里沉寂了的虫鸣鸟叫渐渐又响起来,忽然火怪轻轻的抓住弗里兹的手,做了个手势,鹿来了不要动。

  弗里兹被猎人们的兴奋感染,也有几分跃跃欲试,那个叫“踢倒树”的列纳佩猎人用舌头舔了下手背判断下风向,带着大队人马就直奔上风向出口而去,另一边的猎人则背着石矛端着燧发枪进入了通道。

  站在出口一侧,猎人们最后检查了一次引火药和火石,扳开机头做好了射击准备。峡谷中响起了枪声,随后是猎人的吆喝声,几个黄褐色的影子像风一样钻出了出口,嘭~嘭~持续不断的射击声和巨大的烟雾把鹿们惊的晕头转向,竟然还有掉头跑回去的,突然一个影子矫健的跳出了烟雾,猎人们的枪都发射过了来不及装填,弗里兹心里一紧端起燧发枪对准影子就扣动扳机,嗤啦~嘭,又是这样尴尬的感觉,弗里兹再也不想用这枪了。

  硝烟散去,地上只有几滴鹿血,弗里兹觉得更尴尬了。

  踢倒树跑了过来,看了下血滴,哇啦说了几句,火怪翻译道:“他说这只鹿被打中要害,流出的血告诉他,鹿跑不远了,快追上去。”

  弗里兹也走上前去一看就明白了,原来这鹿流出的血是鲜亮的红色,它动脉已经破了,难怪猎人这么有把握鹿跑不远。

  和火怪一起寻找着断断续续的血迹,果然没走几百米就在草丛中发现了躺倒的白尾鹿,这只雄鹿有着美丽的皮毛和优美雄壮的鹿角,换个时间一定会被人把整个头挂在屋里作为狩猎纪念物。

  火怪走上前去喃喃的念了几句肖尼话,把猎刀刺进鹿的心脏结束了它的痛苦,然后娴熟的把鹿吊起扒皮剔肉。

  猎手们愉快的点起火堆炙烤起鹿肉,这样丰盛的收获已经有几个月没有过了,有人带了酒囊传递着一人一口分享这令人激动的猎获。

  “各位都是伟大的猎手,一定捕捉过比这还要巨大的野兽,”弗里兹适时的挑起话头。

  两族的猎人七嘴八舌的讲开了自己的历史战绩,但是他们捕捉过最大的动物也就是驼鹿和北美野牛。

  “真遗憾,你们没有机会去海外的荒野上捕捉巨象,或者是狩猎比白人大船还要大的海兽。”

  一听完翻译猎人们炸了,什么是巨象,什么又是比船还大的海兽,弗里兹心中暗笑,鱼儿上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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