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宣传,开启民智。”朱元璋捋了捋下巴上灰白的胡须,道:“如今大明已经在日岛之外的二十二大行省实行了三年义务教育,难道还不够?”

  刘宽道,“自然还不够——首先,大明在诸多行省施行三年义务教育,哪怕是时间最久的直隶,也不过才十余年。”

  “那时候上学的孩子,如今不过刚刚毕业。而社会上实际参与劳动生产的百姓,大多还是以前大明未施行义务教育时成长起来的。”

  “至于那些刚施行义务教育一两年的行省,就更不必说了,文盲更多。”

  “所以,三年义务教育的成果想要真正显现出来,起码还得十几年。”

  “况且,小学三年又能学得到多少知识?那日夜市上的地痞头子刘浩春,不就自称上完了小学么。”

  “因此,义务教育的成果显现不仅需要时间,还需继续深化,比如说从直隶地区开始,试行六年义务教育。”

  “另外,如今很多百姓家,依旧是习惯性的只送男孩儿上学,不送女孩上学,这就让大明女子的文化程度一直提升不上去,也是时候改改了。”

  朱元璋听了,笑道:“你小子对大明教育之事的意见不少嘛,在朝中为何不跟皇帝说?要不要再给你加个礼部尚书衔?”

  刘宽道,“臣只是一时有感而发而已,并非真对大明教育有意见——臣方才所讲的这些其实都要一步步来。”

  朱元璋点点头,随即道:“教育改革确实要深化,但教育成果显现慢却是没法改变的——于开启民智而言,就没什么见效快的法子吗?”

  “自然是有的。”刘宽道,“那就是利用宣传工具,如报纸、戏曲、说书等等。”

  “臣知道,朝廷在这方面有些作为,但还不够,且之前一直都是偏重于宣传朝廷大义和政策,在引导百姓开眼看世界方面的宣传并不多。”

  朱元璋笑道,“说来说去,还是你今日视察这吴氏丝织厂后,觉得工人挣得少了些,不如去海外闯荡。”

  “其实此事,咱跟标儿讨论过——百姓去海外闯荡,确实可以更快地挣得更多财富,乃至为大明带来更多财富。”

  “可是,如今大明内陆各省都处在缺人的状态,海外诸蕃也经常回来招募人材。若是百姓再踊跃出海,只怕要不了二三十年,大明就会变得内里空虚,或者说强支弱干呀。”

  ‘原来老朱和朱标是这么想的。’

  刘宽心中嘀咕了声,随即便道:“岳父大人多虑了——大明百姓安土重迁,这是刻在骨子里的,所以,即便是朝廷进行相关方面的宣传,最终选择出海闯荡的也只是一小部分。”

  “另外,臣方才所讲,也并非只是让朝廷鼓励百姓出海——还可朝鼓励平民百姓通过学习自我提升,自己创业。总之,就是通过各种方法,努力提升自身社会地位,增加家庭乃至社会的财富。”

  让刘宽意外的是,他这番话说完,朱元璋竟然直摇头。

  “一样米养百样人,有些人就适合在田地间老实务农,而有些人则就适合勤恳地给人做工,国家也需要这两种人,甚至可以说天下间大部分人都是这种人,怎能要求多数人都变得很活泛?”

  这回轮到刘宽沉默了。

  因为他不得不承认,朱元璋说的有一定道理。

  而这次谈话,也到此为止了。

  次日,刘宽开始带着朱蕙兰、苏采薇在苏州府其他县城或镇子游玩——此时的苏州城镇虽然没有明清时那么峻秀雅致,但融入了新大明的一些事物,游玩起来也别具一番风情。

  而在游玩时,刘宽也见识到了更多民间的事情。

  因为苏州府风气更为开放,百姓到底比其他地方活泛一些,做小生意的不少,女子读书的也很多,故而百姓生活都不错。

  游玩之时,刘宽遇到过普通的小镇五口之家在外踏春、放风筝;也遇到过几个十岁左右的孩童,一起在书店里看书,虽然看的多是、杂谈之类,可仍是一副求知若渴的样子。

  刘宽还见到过妇人开的刺绣铺子,边卖刺绣,边收徒教刺绣;也见到过拿着古怪发明,在街上寻求伯乐的发明爱好者。

  这让刘宽隐隐有种感觉,照这么发展下去,也许要不了几十年,资本主义会率先在大明境内萌发。

  但大明如今大明的帝权专制很强大,到时候两者会碰撞出什么样的火花,真的很难说···

  ···

  苏州府,吴县县狱。

  曾经称霸苏州火车站早市、夜市的地痞头子刘浩春此时一副萎靡的样子——他已经被抓进来好几天了。

  最初被抓时,刘浩春还有恃无恐,直说自己没犯法,而且姐夫还是巡警队长。

  结果根本没人搭理他。

  而在他被抓后的几日中,不断有人被投入牢房中,其中有些他还认识,赫然都是如他一般靠着背景在苏州府城各处收“头钱”或是强买强卖的地痞、混混。

  如果是吴县、长洲两个县衙或是苏州府衙搞的,一般而言,他都会得到姐夫提前通知,会找个地方躲起来,避过风头。

  如今他什么消息没得到,就被抓了,显然是他姐夫也没得到消息。

  这就说明,至少是行省一级发起的!

  确定这点,刘浩春便萎靡了——他姐夫只是苏州府的巡警队长,而非行省衙门中的高官,这回可帮不了他。

  之后的事证明,事情比刘浩春想的更严重。

  他被提去审问,也不知审问的是什么人,直接问他姐夫的事,以及跟他之间是否存在行贿关系——他抗不过对方的审讯,终究是把姐夫的那点事都交代了。

  至于他姐夫什么下场,他不知道。

  “刘浩春!”

  县狱牢房外传来狱卒的喊声,刘浩春下意识的应了声“在”,爬了起来。

  “今日要宣布对你的判决,跟我走吧。”

  就这样,刘浩春带着忐忑,被两个狱卒押出了县狱牢房,来到了县衙公堂。

  给他判刑的并非知县,而是三个他不认识的青袍官员。

  “经审讯、查证,刘浩春依仗姐夫苏州府巡警二队队长魏成之权势,在苏州火车站周边擦长期进行敲诈勒索等犯罪活动,更曾殴打摊贩孙小六、窦根等···”

  “综合上述罪行,依《大明律》判处刘浩春流放罗荒都司,立大功方赦···”

  罗荒都司!

  那地方可是能冻死人呀!

  听到自己被流放的地方,刘浩春人都瘫了下去。

  至于说判决中的“立大功方赦”,因为姐夫是巡警队长,刘浩春对这方面事曾了解过:所谓的大功,至少是能让一个普通士卒或小吏连升三级那种,可遇不可求。

  所以,名义上说他还有被赦免回到苏州的机会,可实际上大概在此生都得在罗荒都司渡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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