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骊皇帝 第三章 脱壳

小说:大骊皇帝 作者:陈四奇迹 更新时间:2024-08-08 13:07:26 源网站:顶点小说
  是夜,一阵阴风吹过。

  要变天了。

  李铮晃晃悠悠地入了驿馆。

  面上微醺,这是酒醉的征兆。

  皇宫时,有无数双眼睛盯着他,他要端正自己的品行,为天下之表率,向上古圣王一样,只存神性,不存人性。

  今日,得知太子被废的消息,他似乎还有那么一些轻松。

  他为自己,饮酒一壶。

  大骊皇朝的马儿,比李铮前世里的,有力多了,就连驴子也长的高大。

  大骊皇畿之地,盛行吃驴肉之风,这里距皇都不远,驴肉的味道,非常正宗。

  就着肉,来了一顿酒。

  他吃了多久,那两人就跟了他多久。

  就是要让死士看到,他吃酒醉了。

  司徒越的死士,已经来了。

  妖妃所依仗之人,乃大将军司徒越,这可不是个一般人。

  当年,尚武帝即位,东方诸国不服,起兵造反,尚武帝能坐定这位置,两个人功不可没,一个是魏王,一个是大将军司徒越。

  民间有句谚语,天下十分,魏王六分,司徒越四分。

  正是因为这,尚武帝在即位之后,深知方国的危害,大兴刀兵,东征西讨,中央帝国是连年征战,没有一年停歇。

  司徒越的能耐,就是在这个时候显现出来的。

  魏王用兵,乃是强军压阵,以铁甲之坚,所向披靡,司徒越用兵,则善在奇,他麾下训练了一支斥候军,渗透敌营,刺杀敌将,无所不用,与之交战的将领,无不惧怕司徒越的威风。

  两人位列天下十大武将之首位,至于谁是第一,则永远是个迷。

  司徒越的死士,多半出自斥候军,刺杀,对他们而言,如家常便饭,就和吃饭喝水一样,极为容易,很少听到死士有失手的消息。

  李铮麾下十八勇士,个个勇猛,但毕竟寡不敌众,非这百人之敌,若依着常理,他在劫难逃。

  所幸,他善于不按常理出牌。

  看着他入驿馆后,两人留下一个继续盯梢,一个出去报信。

  李铮回到房间时,李信早就等在那里了。

  “太子,是司徒越的死士来了吗?”

  眼下,李信不知道,大骊要改元换代了。

  李铮接过了茶盏,坐到了李信对面。

  “你可知镇龙门?”

  他没有着急回答,而是反问。

  镇龙门,天下有名的神秘组织,从商会到帮派,从妓院到茶馆,从庶民到官吏,他们无所不通,无所不能,在他们麾下,还有一支极为厉害的杀手队伍,名为刺龙。

  “镇龙门,前朝大商余孽,一直妄图覆灭大骊,大骊,乃龙也,镇龙二字,不正是对皇朝而来。

  这些乱贼,长存灭大骊之心,谎言道是大骊窃取了他们的国祚,哼,若非那大商帝辛好战,岂会亡国!”

  身为龙骧统领,李信自然清楚,有这样一支反贼的存在。

  “哈哈,此一时,彼一时也,须知没有永远的朋友,也没有永远的敌人,镇龙门的敌人,是大骊皇都的那些人,而我们的敌人,也是那些人,双方目的是一致的,有个伟人曾说过,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人民,会有汪洋大海的力量。”

  对于太子所说的伟人是谁,他不清楚,但时常听太子提起,想来是个厉害的人物。

  “那太子刚才是去见镇龙门的人?”

  李铮点头。

  “不错,权谋之事,无分立场,要看透表象,直达本质,我们也可以利用镇龙门,不是吗?”

  李信是一个受到大骊教化的将军,他心中所存的忠义,有一部分是对大骊的,太子这一番话,他需要时间消化。

  “太子英明,夫子有言,君无所不用也。”

  “哈哈,就是这个道理,从镇龙门口中,我知道了三件事,第一,皇帝没了,谥号尚武帝,第二,司徒越准备征伐齐国,妖妃为皇后,李乾为皇帝,皇都各方,达成了协议,第三,我昨天预测的司徒越死士,已经来了,他们一直跟到了驿馆外,今夜,必定杀来。”

  李信一阵惊异。

  “你不用吃惊,权力来的很快,去的也会很快,我问你,让你准备的,都办妥了吗?”

  李铮清楚,让李信吃惊的,是皇都的臣子们,这么快就忘记了那个他们山呼仁义的太子,那个要宣誓效忠的太子。

  “那这么说来,太子……”

  “不错,大骊皇朝没有了太子,就只有一个尚德君,还有一个尚贞皇后。”

  听到这里,李信全都明白了,他气得咬牙。

  虽不知尚德君的意思,但尚贞二字,其心可诛!

  “哼,妖妃真是险恶,他们这样做……”

  “给我泼脏水,是要将以前的都扫掉,开创一个新的纪元,以后还会有更过分的,在他们口中,以前的都是黑暗,他们才是光明。”

  太阳底下没有新鲜事。

  李铮上一世,熟读五千年历史,熟读伟人思想,一切牛鬼蛇神,会如何粉饰自己,会如何粉饰太平,他都清清楚楚。

  “实在是无耻至极!”

  李信还在愤愤不平,李铮早就释然了,因为历史是胜利者书写的。

  “以后,你就叫我公子吧,从我进来算起,刚好过了一刻钟,你我再乔装收拾一番,刚好过两刻钟,距离宵禁还有半个时辰。

  这个时候,驿馆中的馆吏们,会离开驿馆,你我就趁机出走,衣服你都准备好了吧?”

  所有的谋划,李铮在之前就算计好了。

  他做不了的,无能为力,他能做的,一点都不会马虎。

  李信从柜子里掏出一个包袱,正是奴仆的服饰,除了衣服,还有粘贴的胡须、皱纹、枕头、长发等物。

  时间算计的刚刚好,当驿馆中的人开始散去的时候,李铮和李信混入其中,一起出了驿馆。

  在他们所居住的那间屋子中,灯火还亮着,正有两个人影,对向而坐。

  这其实是两个草包。

  两人离开了驿馆,一前一后,向着西门而去,其后又折返往东,一直走到了一座小院门口才集合。

  李信走上前去,轻轻敲了三下,不多时,大门打开,两人闪身进入。

  小院黑漆漆的,没有半点儿光,就只有一间屋子,点着幽暗的灯火。

  李铮进了屋子后,里面有十七人等着他,这些人正是护送他出皇都的勇士。

  昨日,他就开始盘算了,慢慢悠悠的在城中晃悠喝酒,就是为了吸引死士,让这十七人,先行藏身此处,之后他再和李信汇合,乔装而出,等死士去时,必会扑空。

  “公子,宵禁只剩两刻钟了,城门即将关闭,这时间足够我们出城了,而且我们出去之后,正好城门关闭,想必这个时候,死士都进了城,他们将会被困一夜,一夜,足够我们再走两百里了。”

  两百里,两百里,加起来才四百里,这九千里路,要怎么走呢。

  李信忽然明白,公子昨日算着路程的缘故了。

  这个时候,李铮摇了摇头。

  “利用金蝉脱壳,死士被困城中一夜,我们又能快多少呢,他们的马儿,不见得会比我们的慢,这九千里路呢,我们能逃到哪里去,与其被他们追着赶,不如我们自己做猎人?”

  自己做猎人!

  这话一出,所有人都纳闷了。

  十八对一百,怎么能做得了猎人呢。

  “难道公子是说,我们不走了,就待在这城中?”

  还是李信先领悟了诀窍。

  “不错,正是如此,我们不走,让死士在前面走,司徒越军令严苛,若是走掉了我,死士们肯定无一活命,因此,他们必定会拼命的往前追赶,以他们的速度,最起码一日三百里,我估摸着,等他们反应过来,也该在十日之后了,这十日,可就是三千里路,走了三分之一。”

  死士们并非蠢人,他们是久经沙场的精英,要和他们对垒,就得反其道而行,让他们摸不准你的路数,只有这样,才能逃得性命。

  “那太子,我等如何做猎人呢,那一百人又不会分开,我等也没办法各个击破,纵然他们分成两队,我等也难胜之,到底是何法子?”

  又有一人问道。

  “机会,要创造,也要等,留在安远,就是为了创造和等。”

  李铮的心中,不缺少谋划。

  果然,第二日,派出去打探消息的人亲眼看到,城门一开,死士们就出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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