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元璋那瞪大的眼睛里,狄芸不仅一脸嫌弃,还表现得很不耐烦。

  好像他就是在等什么事情,已经等得不耐烦了一样。

  就此情此景之下,还能等什么等得不耐烦?

  等定罪等得不耐烦?

  等他朱元璋点名诛杀他狄芸,等得不耐烦?

  只是这么一琢磨,朱元璋就觉得极其的不可思议。

  不仅是他,就连周遭的百姓,也都觉得稀奇无比。

  “这个贪官有点意思啊!”

  “按理说,贪官污吏到了这个时候,想的都是尽全力求饶才是,他却巴不得早点定罪,真是稀奇了个古怪!”

  “还真是人上一百,形形色色,什么人都有啊!”

  “兴许人家是知道不管怎么求饶都是个死,索性就直接坦然面对了呢!”

  “真是万万没想到,贪官还有不怕死的?”

  “......”

  无疑,

  狄芸的表现,直接颠覆了所有人对贪官的认知。

  人为什么会当贪官?

  真就是为了那些不能吃不能喝的雪花银?

  为的是贪图享乐,为的是满足自己的各种欲望!

  也因此,贪官污吏都是些贪生怕死的人。

  可眼前这个承认自己是巨贪的人,却给人一种‘慷慨赴义’的感觉。

  其实,大家的感觉都错了。

  他狄芸又不是抱着宋末小皇帝跳海的陆秀夫,远没有这么高尚。

  他只不过是一个,满脑子都是‘食色性也’的俗人!

  他等得不耐烦是真的!

  但他给人的这种‘慷慨就义’的感觉,却是大家的错觉!

  而他之所以会给人这种错觉,只因为他有绝对的底气!

  别人被砍头,那是真的就没了。

  他被砍头,却是直接走上了人生巅峰!

  其实,狄芸并不是这里的人。

  就在朱元璋称帝的那一天,他穿越到此,并成为了一个平平无奇的百姓子弟。

  狄芸的金手指很特别,只要他完成十世穿越,并做到规定的死法,就可以回到现代,获得永生与千亿大奖,直接走上与天地同寿的人生巅峰。

  他已经完成了九世穿越,做到了金手指规定的九种死法。

  秦汉三国隋唐宋,他都有幸参与过。

  穿越盛世,他曾逍遥享乐到死!

  穿越乱世,他也曾为华夏大地流尽最后一滴血!

  只要完成了这最后一世的穿越之旅,他就可以回家了。

  到时候千亿大奖到手,什么别墅游艇买不起,什么黑丝美女要不起?

  可也就在穿越到此之时,他的金手指却给出了一个巨坑无比的死法任务。

  最后一世规定死法:在不做祸国殃民之事的前提下,被大明开国皇帝朱元璋点名诛杀!

  在知道这么个死法任务之时,狄芸当时就人麻了。

  一个平平无奇的小老百姓,还想被天天围着国事转的劳模皇帝点名诛杀?

  前世中千万大奖的难度,都比不上这个任务的难度。

  苦思冥想之下,狄芸终于想到了办法。

  朱元璋杀什么人最多,而且还都是他亲自点名诛杀?

  必须是贪官啊!

  朱元璋杀贪官,那可是一批一批的!

  而且朝廷有规制,朝廷命官不论大小,都必须得到皇帝的批准才能斩首。

  只要他朱元璋批准狄芸死罪,就算是点名诛杀了。

  想到这么个办法之后,狄芸就开始为之努力了起来。

  他知道,他一个百姓子弟想当官,有且只有一次机会,那就是洪武三年的大明第一次科考!

  一旦错过的话,那就得等洪武十七年才能再次参考了。

  原因无他,

  中原被蛮元摧残百年,天下的学习风气极差,洪武三年考出来的成绩极差。

  朱元璋一怒,直接宣布了‘养士计划’!

  简单来说,就是鼓励办学,让洪武时期的孩子学他个十几年,再来为他所用。

  而在此期间,就采用了很是复古的荐官制度!

  荐官制度还有他这个小老百姓的份儿?

  所以,在不想等十几年的情况下,他也就只有洪武三年第一次科考的机会了。

  为了把握这次机会,他是拼了命的学习八股文。

  无奈天生抵触,就算是天赋再好,他也考不了什么好名次。

  他只是考了一个刚刚有为官资格的举人!

  也就在获得举人身份的当天,奇缺人才的明初朝廷,就让他去大同县当知县去了。

  大同县,大同府所辖北方边境之地!

  这个地方自古以来就是兵家必争之地,隋唐两朝更是多次与突厥决战于此。

  到了大明,这里直接就成为了西北防御的重镇。

  这么一个兵家必争之地,还是一个才和平没几年的边陲之地,基本上就是一穷二白的不毛之地了。

  被分配到这么一个地方,还想当贪官?

  根本就无从下手啊!

  稍微沮丧之后,狄芸又努力让这个地方变成了一个有钱可贪之地。

  时至今日,那里已经成为了一个,闭着眼睛都能走上财路的地方。

  这三年以来,他也确实靠着贪来的财富,享受了能享受的一切。

  可是这始终比不上那物欲横流的大都市啊!

  烹饪技术达不到,食物种类比不上,就连女人都没这么玩得开!

  不说其他,

  哪怕就是热了没空调这事,就连现代老百姓都比不上。

  所以,他必须得回现代大都市去。

  别说他现在拥有的这些古代财富了,就是让他当皇帝,他也绝对不会干。

  当古代皇帝哪有拥有千亿资产的永恒都市顶流香?

  傻子才留在这里呢!

  至于他三年积攒下来的财富,就当奖赏‘驱逐胡虏,恢复华夏’的朱元璋了。

  想到这里,狄芸直接就露出了一丝释然的微笑。

  可也就是他这一丝明显的微笑,却是再次让郑士元和韩宜可惊呆了。

  尤其是人群中的朱元璋,看着这释然淡笑的侧颜,更是一万个想不通。

  也正因为想不通,才让他更加的好奇。

  可还不等他往细了思考,主审官郑士元就率先开口道:“你当真三年贪得银钞百万?”

  “你可想清楚了,这罪要是认下来,你的脑袋就没有了!”

  “当朝陛下,可最恨的就是贪官!”

  所有的眼里,郑士元依旧不大相信,他在那种地方,可以贪到如此地步。

  也可以说,根本就不相信他有这样的本事。

  而早已等得不耐烦的狄芸,也是真的郁闷到了极点。

  这个大明的白面包公是真的有点意思!

  审判别人是那么的干脆利落,到了他狄芸,却是如此的不干脆。

  当然,他也知道自己为了不折不扣的完成任务,有些用力过猛。

  一般人还真的做不到在那种地方贪那么多。

  但现在不是和他解释这些的时候,他只想朱元璋用朱砂红笔在他的名字上,快狠准的画上一把大红叉。

  也因此,

  狄芸直接就不客气道:“郑大人,你有点大惊小怪了!”

  “要当贪官,就要当天下第一的大贪官!”

  “唯有如此,才能住最好的房子,吃最好的膳食,拥有最好的女人!”

  “说句大逆不道的大实话,皇帝老子的妃子,还不见得有我的女人好呢!”

  狄芸话音一落,在场的所有人全部都瞪大了眼睛。

  而隐匿于人群中的朱元璋,则是直接气得眼睛都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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