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谁?我来自哪里?要去往何方?
哲学而且困扰很多人的问题,但有时候想来,这个问题不但荒谬而且蛋疼。
郑冲发觉自己很荒谬,他居然在血火的海战厮杀中,神游太虚了一会儿,去思考这个哲学问题,但发现越想就越觉得自己好像置身于一个极不真实的环境之中。
两小时前,他还在公司的实验室中,试穿新的防弹衣产品,现在他已然提着双刀在和不认识的古代人厮杀拼命!
两小时前,他还沐浴在现代文明的阳光下,现在他却已经身处血腥的杀戮地狱中!
两小时前,他还在憧憬着自己大学毕业后的光明前途,现在他却在为自己的生存而苦苦拼杀!
鲜血飞溅,惨叫盈耳,陌生而又熟悉的杀戮就在身边!陌生是因为郑冲从未亲身体验过,熟悉是因为这种拼命的情形很像自己小时候在夜市中和一群小混混搏斗的场景,他们经常都是七八个人揍他一个,然后郑冲豁出命和他们玩命,追着他们拼命!唯一的区别就是,那种争斗会受伤,而这种厮杀是要人命的!
杀戮的野性一直潜伏与每个人的内心深处,在道德与理性的压抑下,埋藏在人性阴暗的最深处,而一旦将它释放出来,你会发现自己原来和野兽并没有区别!
八斩刀讲究一招制敌,所以决不能容情,郑冲从开始被迫体验这种杀戮,到现在逐渐开始享受血腥的快感,只用了短短的时间。
刀锋割裂肉身的爽利,斩断骨骼的清脆,切割经络血管的柔腻,刺激着郑冲的神经,他双目渐渐通红,杀气更加凌厉。他提着蝴蝶双刀径直冲过了沙船的钩板,手下无一合之敌!
踏上敌船的甲板后,他看到了围在身边的海盗们那惊恐的眼神,身上的鸳鸯战袄已经被鲜血染红,头上的铁笠盔边沿血珠缓缓滚落,一双蝴蝶刀锋上寒芒已经被鲜血沁润,额头汗水滴下,在刀面上绽出花朵般的水纹,却是那么的艳丽而触目惊心。
鲜红的鸳鸯战袄袍角,随风扬起,幽寒的目光凝视着沙船上剩下的三十多个海寇,郑冲感受到了他们的犹豫不决和惊恐畏惧。
从这一侧钩板上冲到对面鹰船上厮杀的十多个海寇,都是这船上最为悍勇的海盗,郑冲一个人守在钩板那里,两个来回,一双蝴蝶刀,一套八斩刀法,八个身死当场,剩下的在地上惨叫哀嚎,然后他一个人就这样踏着钩板过来了,这人是鬼是神?
“干死他!他只有一个人!杀死他的人,奖赏十两纹银!”海寇船头手持一柄长剑,不甘心的挥舞着,是啊,明明他只有一个人,他们为什么要害怕?
鼓起勇气再上,海寇们从甲板四面八方刀枪并举,乱刀上前,恶狠狠的想要将当面的这个明军小兵一次性解决。
还在鹰船上郑芝虎见得郑冲居然一个人冲了过去,急忙大声嘶吼道:“冲过去!夺船!救人!”鹰船上的明军士兵见到了郑冲的英勇,顿时勇气倍增,一起奋力杀死面前的敌人,朝着沙船反攻过去。
被三十多个海寇围住,郑冲没有惊慌,说来也奇怪,这趟穿越后,第一次使刀来,郑冲觉得自己不论是速度、力量还是灵敏度都大幅度提高,甚至提高了两三倍。郑冲不明所以,记得就算自己身体最好的时候,也没有这般的力量、速度和敏捷,难道是穿越的时候,某种神秘力量改变了自己的身体,所以身体机能得到大幅度提高?
眼见四面八方刀枪齐至,郑冲只觉得他们的动作实在是太慢了,一声暴喝,他身体滑如泥鳅,形如鬼魅,在刀枪的缝隙间游刃而过,刀枪寒光闪闪,却连他的边都沾不到。反而是他那一双蝴蝶刀,总是能从意想不到的方位和角度袭来,夺取性命,饱饮敌血。
这一个来回,又有十多个人倒下,郑冲没有怜悯,他脑海之中只有杀戮!原来杀戮是会上瘾的!
思绪一闪而过,郑冲已经杀透沙船甲板垓心,当面的海寇船头退无可退,嘶吼一声,总算鼓起勇气来,提起长剑当胸直刺。郑冲左手刀带住,右手刀寒光一闪,迅疾划过,手起刀落,那海寇头目喉头鲜血狂喷而出,口中嗬嗬,双手捂住喉头,无力挣扎着想要将鲜血捂住,但却徒劳无功,最后挣扎着倒在地上,就此气绝而亡。
厮杀声戛然而止,残余的海盗惊恐万状的看着这个浑身是血的明军小兵,他的笑容宛如死神的召唤,他的双刀仿佛地狱的丧钟,他的身躯好似天界的雷神。
“我们投降!不打啦!”
“饶命啊!不打了!”
剩下的十余名海寇丢掉了手中的兵刃,团团跪在郑冲四周,不住的磕头求饶!
这时候郑芝虎领着明军才冲到沙船甲板上,众人看到这一幕的时候,都是目瞪口呆!
郑冲抬起鲜血淋漓的蝴蝶双刀,目光幽寒的扫过这些求饶者,嘶哑的声音问郑芝虎道:“怎么办?要杀了他们吗?”
郑芝虎也被郑冲那冷峻的目光吓了一跳,急忙上前按住郑冲的手臂,大声喝道:“他们已经求饶请降,不用再杀!”
郑冲这才缓缓放下手中的刀,环顾四周,只见明军舰队许多火船悍勇冲入敌阵,荷兰舰队已经身处一片火海之中,四艘大战船被火船点燃,许多海盗的小战船或被火船点燃,或是被郑冲所在这艘沙船一样,被明军水师士兵接舷恶战后夺下,只有少数是被大福船炮火击毁的。
目光凝望四周,发现四面的海中到处飘着燃烧着的战船残骸,海面上满是隆隆的枪炮声、喊杀声,还有许多水兵在水中惨叫呼救,有海寇、也有荷兰红毛兵、也有明军士兵!不远处还有五艘荷兰大战船已经扯起风帆准备逃走!
“好小子,想不到第一次出阵就这般狠辣,我和你爹都看走眼了!”郑芝虎已经命明军士兵收掉了俘虏们的兵刃、武器,然后命人将他们关押在沙船的船舱内,分了鹰船的一半士兵来到沙船上,彻底控制了这艘沙船!
周围的明军士兵们纷纷投来敬佩的目光,跟着不知谁起了个头,士兵们一起呐喊道:“大公子勇武!大公子勇武!”欢呼声不绝于耳,郑冲的目光却凝望着那几艘荷兰大战船!
“二爷,要不我们去夺一条红毛大战船过来玩玩?”郑冲还是没喊郑芝虎二叔。
郑芝虎哈哈一笑,重重拍了拍郑冲肩头道:“好小子,不愧是大哥的长子,好,咱们爷俩就再冒险一回,立个更大的功劳!不过红毛鬼船上的火枪兵极多,要小心他们的火铳、火枪!”顿了顿郑芝虎又瞪眼道:“你还在赌气?怎么也不叫我二叔?”
郑冲淡淡的说道:“要是郑将军认回我这个儿子,我才会再叫你二叔。”郑冲找了个理由,感觉喊一个认识才两个小时的人叫二叔,还是有些不惯。他现在算是弄明白了,他正在经历的是明末著名的料罗湾海战,面前这说是他二叔的人乃是郑氏大将郑芝虎,而刚才自称是他父亲的,正是明末大海寇郑芝龙!
“好小子,和你爹一样的倔脾气!”郑芝虎哈哈大笑着,喝令沙船和鹰船放开钩板和缠着的钩锁,两艘船并排朝着最近的一艘荷兰大战船飞速而去。
……
普特曼斯站在甲板上,看着海面上的惨状,久久一言不发。汉斯.普特曼斯,荷兰密德堡人,荷兰东印度公司任命的第四任福尔摩沙长官。福尔摩沙来自拉丁语,意思是指美丽的地方,当葡萄牙人第一次登上台湾宝岛时,便称呼这座美丽的岛屿为福尔摩沙。此后西班牙人、荷兰人都称台湾为福尔摩沙。荷兰东印度公司任命的福尔摩沙长官,也就是台湾长官的意思。
普特斯曼是个很有作为的人,接任长官之职后,只用了三年时间,就让荷兰东印度公司在东亚的生意扭亏为盈,这次为了开辟明国与日本更多的航线与港口,他联合海盗刘香佬,出动了荷兰东印度公司在东亚的几乎全部主力战船,来到福建沿岸,意图逼迫这里的明朝政府和当地的实力派郑氏与东印度公司合作。
但一开始这件事就不顺利,几次登岸抢掠和袭击对方港口,不但没有使对方屈服,反而惹来对方集结大批舰船和自己决战!
早晨当听到了警戒船发出的报警炮声,普特斯曼走出舰长室,就见到他熟悉的老朋友——郑一官的战舰绕过金门角朝他的舰队涌过来。
普特斯曼用望远镜看了之后,估计这些明国战船总共大约有一百五十多艘,其中五十来艘是大船,但他有把握将这些来势汹汹的明国战船全部轰成碎片。于是他下令升帆起锚、准备迎战。
但普特斯曼没想到明军舰队冲锋得这么勇猛和无畏,而且明军出人意料的大量使用了火船战术!一百艘火船朝你扑来,这是一种什么感觉?!
普特斯曼为自己的大意与傲慢付出了代价,明军纵火船撞入敌阵中,将其点燃,然后船上的明军水手立即跳海游走,再由战友将他们捞起来。
纵火船上装满草、柱子、麻油、棕榈油、火油、硝石和硫磺等易燃材料。纵火船上还装着狼牙,这是带着钩子和大铁钉的链条,用于将敌船跟纵火船紧禁钩在一起。
通常纵火船都是造价低廉的小型船只,但郑芝龙要让普特斯曼误以为明军想跟他堂堂正正地交战,因此郑芝龙不惜血本将他的许多鹰船、沙船都改装成纵火船。并在下给普特斯曼的的挑战书中,郑芝龙大肆吹嘘自己的舰队,并说他要让普特斯曼在众目睽睽之下败在他手下,让天下人都知道谁更高明。
然后,普特斯曼上当了,他撕碎了郑芝龙的战书,暗骂自己的愚蠢和郑芝龙的狡诈。
哲学而且困扰很多人的问题,但有时候想来,这个问题不但荒谬而且蛋疼。
郑冲发觉自己很荒谬,他居然在血火的海战厮杀中,神游太虚了一会儿,去思考这个哲学问题,但发现越想就越觉得自己好像置身于一个极不真实的环境之中。
两小时前,他还在公司的实验室中,试穿新的防弹衣产品,现在他已然提着双刀在和不认识的古代人厮杀拼命!
两小时前,他还沐浴在现代文明的阳光下,现在他却已经身处血腥的杀戮地狱中!
两小时前,他还在憧憬着自己大学毕业后的光明前途,现在他却在为自己的生存而苦苦拼杀!
鲜血飞溅,惨叫盈耳,陌生而又熟悉的杀戮就在身边!陌生是因为郑冲从未亲身体验过,熟悉是因为这种拼命的情形很像自己小时候在夜市中和一群小混混搏斗的场景,他们经常都是七八个人揍他一个,然后郑冲豁出命和他们玩命,追着他们拼命!唯一的区别就是,那种争斗会受伤,而这种厮杀是要人命的!
杀戮的野性一直潜伏与每个人的内心深处,在道德与理性的压抑下,埋藏在人性阴暗的最深处,而一旦将它释放出来,你会发现自己原来和野兽并没有区别!
八斩刀讲究一招制敌,所以决不能容情,郑冲从开始被迫体验这种杀戮,到现在逐渐开始享受血腥的快感,只用了短短的时间。
刀锋割裂肉身的爽利,斩断骨骼的清脆,切割经络血管的柔腻,刺激着郑冲的神经,他双目渐渐通红,杀气更加凌厉。他提着蝴蝶双刀径直冲过了沙船的钩板,手下无一合之敌!
踏上敌船的甲板后,他看到了围在身边的海盗们那惊恐的眼神,身上的鸳鸯战袄已经被鲜血染红,头上的铁笠盔边沿血珠缓缓滚落,一双蝴蝶刀锋上寒芒已经被鲜血沁润,额头汗水滴下,在刀面上绽出花朵般的水纹,却是那么的艳丽而触目惊心。
鲜红的鸳鸯战袄袍角,随风扬起,幽寒的目光凝视着沙船上剩下的三十多个海寇,郑冲感受到了他们的犹豫不决和惊恐畏惧。
从这一侧钩板上冲到对面鹰船上厮杀的十多个海寇,都是这船上最为悍勇的海盗,郑冲一个人守在钩板那里,两个来回,一双蝴蝶刀,一套八斩刀法,八个身死当场,剩下的在地上惨叫哀嚎,然后他一个人就这样踏着钩板过来了,这人是鬼是神?
“干死他!他只有一个人!杀死他的人,奖赏十两纹银!”海寇船头手持一柄长剑,不甘心的挥舞着,是啊,明明他只有一个人,他们为什么要害怕?
鼓起勇气再上,海寇们从甲板四面八方刀枪并举,乱刀上前,恶狠狠的想要将当面的这个明军小兵一次性解决。
还在鹰船上郑芝虎见得郑冲居然一个人冲了过去,急忙大声嘶吼道:“冲过去!夺船!救人!”鹰船上的明军士兵见到了郑冲的英勇,顿时勇气倍增,一起奋力杀死面前的敌人,朝着沙船反攻过去。
被三十多个海寇围住,郑冲没有惊慌,说来也奇怪,这趟穿越后,第一次使刀来,郑冲觉得自己不论是速度、力量还是灵敏度都大幅度提高,甚至提高了两三倍。郑冲不明所以,记得就算自己身体最好的时候,也没有这般的力量、速度和敏捷,难道是穿越的时候,某种神秘力量改变了自己的身体,所以身体机能得到大幅度提高?
眼见四面八方刀枪齐至,郑冲只觉得他们的动作实在是太慢了,一声暴喝,他身体滑如泥鳅,形如鬼魅,在刀枪的缝隙间游刃而过,刀枪寒光闪闪,却连他的边都沾不到。反而是他那一双蝴蝶刀,总是能从意想不到的方位和角度袭来,夺取性命,饱饮敌血。
这一个来回,又有十多个人倒下,郑冲没有怜悯,他脑海之中只有杀戮!原来杀戮是会上瘾的!
思绪一闪而过,郑冲已经杀透沙船甲板垓心,当面的海寇船头退无可退,嘶吼一声,总算鼓起勇气来,提起长剑当胸直刺。郑冲左手刀带住,右手刀寒光一闪,迅疾划过,手起刀落,那海寇头目喉头鲜血狂喷而出,口中嗬嗬,双手捂住喉头,无力挣扎着想要将鲜血捂住,但却徒劳无功,最后挣扎着倒在地上,就此气绝而亡。
厮杀声戛然而止,残余的海盗惊恐万状的看着这个浑身是血的明军小兵,他的笑容宛如死神的召唤,他的双刀仿佛地狱的丧钟,他的身躯好似天界的雷神。
“我们投降!不打啦!”
“饶命啊!不打了!”
剩下的十余名海寇丢掉了手中的兵刃,团团跪在郑冲四周,不住的磕头求饶!
这时候郑芝虎领着明军才冲到沙船甲板上,众人看到这一幕的时候,都是目瞪口呆!
郑冲抬起鲜血淋漓的蝴蝶双刀,目光幽寒的扫过这些求饶者,嘶哑的声音问郑芝虎道:“怎么办?要杀了他们吗?”
郑芝虎也被郑冲那冷峻的目光吓了一跳,急忙上前按住郑冲的手臂,大声喝道:“他们已经求饶请降,不用再杀!”
郑冲这才缓缓放下手中的刀,环顾四周,只见明军舰队许多火船悍勇冲入敌阵,荷兰舰队已经身处一片火海之中,四艘大战船被火船点燃,许多海盗的小战船或被火船点燃,或是被郑冲所在这艘沙船一样,被明军水师士兵接舷恶战后夺下,只有少数是被大福船炮火击毁的。
目光凝望四周,发现四面的海中到处飘着燃烧着的战船残骸,海面上满是隆隆的枪炮声、喊杀声,还有许多水兵在水中惨叫呼救,有海寇、也有荷兰红毛兵、也有明军士兵!不远处还有五艘荷兰大战船已经扯起风帆准备逃走!
“好小子,想不到第一次出阵就这般狠辣,我和你爹都看走眼了!”郑芝虎已经命明军士兵收掉了俘虏们的兵刃、武器,然后命人将他们关押在沙船的船舱内,分了鹰船的一半士兵来到沙船上,彻底控制了这艘沙船!
周围的明军士兵们纷纷投来敬佩的目光,跟着不知谁起了个头,士兵们一起呐喊道:“大公子勇武!大公子勇武!”欢呼声不绝于耳,郑冲的目光却凝望着那几艘荷兰大战船!
“二爷,要不我们去夺一条红毛大战船过来玩玩?”郑冲还是没喊郑芝虎二叔。
郑芝虎哈哈一笑,重重拍了拍郑冲肩头道:“好小子,不愧是大哥的长子,好,咱们爷俩就再冒险一回,立个更大的功劳!不过红毛鬼船上的火枪兵极多,要小心他们的火铳、火枪!”顿了顿郑芝虎又瞪眼道:“你还在赌气?怎么也不叫我二叔?”
郑冲淡淡的说道:“要是郑将军认回我这个儿子,我才会再叫你二叔。”郑冲找了个理由,感觉喊一个认识才两个小时的人叫二叔,还是有些不惯。他现在算是弄明白了,他正在经历的是明末著名的料罗湾海战,面前这说是他二叔的人乃是郑氏大将郑芝虎,而刚才自称是他父亲的,正是明末大海寇郑芝龙!
“好小子,和你爹一样的倔脾气!”郑芝虎哈哈大笑着,喝令沙船和鹰船放开钩板和缠着的钩锁,两艘船并排朝着最近的一艘荷兰大战船飞速而去。
……
普特曼斯站在甲板上,看着海面上的惨状,久久一言不发。汉斯.普特曼斯,荷兰密德堡人,荷兰东印度公司任命的第四任福尔摩沙长官。福尔摩沙来自拉丁语,意思是指美丽的地方,当葡萄牙人第一次登上台湾宝岛时,便称呼这座美丽的岛屿为福尔摩沙。此后西班牙人、荷兰人都称台湾为福尔摩沙。荷兰东印度公司任命的福尔摩沙长官,也就是台湾长官的意思。
普特斯曼是个很有作为的人,接任长官之职后,只用了三年时间,就让荷兰东印度公司在东亚的生意扭亏为盈,这次为了开辟明国与日本更多的航线与港口,他联合海盗刘香佬,出动了荷兰东印度公司在东亚的几乎全部主力战船,来到福建沿岸,意图逼迫这里的明朝政府和当地的实力派郑氏与东印度公司合作。
但一开始这件事就不顺利,几次登岸抢掠和袭击对方港口,不但没有使对方屈服,反而惹来对方集结大批舰船和自己决战!
早晨当听到了警戒船发出的报警炮声,普特斯曼走出舰长室,就见到他熟悉的老朋友——郑一官的战舰绕过金门角朝他的舰队涌过来。
普特斯曼用望远镜看了之后,估计这些明国战船总共大约有一百五十多艘,其中五十来艘是大船,但他有把握将这些来势汹汹的明国战船全部轰成碎片。于是他下令升帆起锚、准备迎战。
但普特斯曼没想到明军舰队冲锋得这么勇猛和无畏,而且明军出人意料的大量使用了火船战术!一百艘火船朝你扑来,这是一种什么感觉?!
普特斯曼为自己的大意与傲慢付出了代价,明军纵火船撞入敌阵中,将其点燃,然后船上的明军水手立即跳海游走,再由战友将他们捞起来。
纵火船上装满草、柱子、麻油、棕榈油、火油、硝石和硫磺等易燃材料。纵火船上还装着狼牙,这是带着钩子和大铁钉的链条,用于将敌船跟纵火船紧禁钩在一起。
通常纵火船都是造价低廉的小型船只,但郑芝龙要让普特斯曼误以为明军想跟他堂堂正正地交战,因此郑芝龙不惜血本将他的许多鹰船、沙船都改装成纵火船。并在下给普特斯曼的的挑战书中,郑芝龙大肆吹嘘自己的舰队,并说他要让普特斯曼在众目睽睽之下败在他手下,让天下人都知道谁更高明。
然后,普特斯曼上当了,他撕碎了郑芝龙的战书,暗骂自己的愚蠢和郑芝龙的狡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