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到我们初次见面,他吃面时倒醋瓶的样子,想到我们刚离开白鸟那天一起在火车站广场静坐无言的黄昏,想到他无数次面对我的偏执、虚荣、自私、愚蠢、幼稚、软弱时,那一抹纵容的微笑。
一
今天我带来的东西是三个火龙果和一串香蕉,还有傅林森心心念念很久的盆栽——银皇后。哪怕事情已经过去一个月,哪怕这个月我几乎每天下班都带些水果来探望傅林森,可只要一站在这扇白漆脱落露出残旧的褐黄色木质的病房门外,我依然会紧张不安,在这之后,才是对于上帝没把傅林森带走的感恩和侥幸。
有些事注定是要在生命之中留下狰狞印迹的,它们冷血无情,来势汹汹,绝不讨价还价。比如一个月前傅林森遭遇的那场让我永生难忘的意外。之所以称为意外,是因为至今我都不清楚为何他的肺部和腹部会被人捅上两刀。
当时他已经说不出话,像个破烂的西红柿。我慌忙地冲上去将他驮起来,我绝没想到一个一米八六的男人竟可以如此轻,记忆中他的胸膛很结实,就跟他的笑容一样温暖可靠。可那一刻,他只剩一个轻飘飘的躯壳,和一张沾满鲜血的惨白的脸。
将他送往医院的路上两个女人一直在哭,开车的小乔无声地流泪,苏荷则捂着嘴缩在一旁瑟瑟发抖。我用双手堵住那两个源源不断溢出鲜血的伤口,一边不停地喊着傅林森的名字,一边气急败坏地骂着脏话,可他还是死死闭着眼,除了艰难而微弱地起伏着的胸膛,再感觉不到任何生命的气息。
很奇怪,那一刻我脑内忽然大量涌现出曾经和他相处时的,都是些早应该抛到九霄云外的琐事。我想到我们初次见面,他吃面时倒醋瓶的样子,想到我们刚离开白鸟那天一起在火车站广场静坐无言的黄昏,想到他无数次面对我的偏执、虚荣、自私、愚蠢、幼稚、软弱时,那一抹纵容的微笑。我还记得某个深夜的楼顶,那晚我醉了,而他清醒着,他永远是清醒的。我疯狂地撒酒疯,他在一边静静看着,摇头说:真拿你没办法。
傅林森的声音缓慢,有着一种兄长般的仁慈与苍凉,带给我无法解释却又真真切切的安全感。
可如今,这个嫌我不够省心的人却重伤昏迷了。我不相信,我怎么也接受不了。我情绪失控地揪住他黏稠而猩红的衣领吼起来:“林森我操你大爷,你这是在搞什么?你给我睁眼,你给我起来!你听到没?!你不是答应要带老子去内蒙古骑马射箭吗,你不是说过等老子结婚了要做伴郎吗?你怎么能就这么死了啊,你这个骗子,你醒醒啊……”
傅林森在剧烈的咳嗽中惊醒,他虚弱地打量四周,似乎在思考自己是在人世还是已经去了天堂,他认出我,“我在哪……我、是不是要死了……”
“胡说什么啊!你不会死的。”开车的小乔喊出这句话后“哇”的一声哭了。
“听、听我说……”他颤抖着伸出沾满血的手,目光恳求,“银皇后,我的银皇后……一天三次水,别用杀虫剂,可以用大蒜、银杏叶……”
负责地说,如果那天傅林森就此死去,那么这是他唯一的遗言,颇具后现代喜剧电影里的幽默。我真是恨透了他,他的身体活生生被撕开了两道口子啊,他体内的血已经要流干了啊,可为什么他还有心情说出这种话。为什么他连赴死都那么优雅。
随着一阵剧烈而短促的抽搐后,他再次陷入昏迷,而我那句“你他妈要是敢死我就把你那根草腌成酸菜”终是没说出口。
将傅林森送到医院是十五分钟后,没经历过的人永远不会懂,当你最好的朋友躺在身边生死不明而你却无能为力时,时间有多煎熬。我觉得往后十年岁月的长度就那么匆匆压缩在这十几分钟里一起落到我肩上。
担架员将他抬走时我寸步不离地紧跟,直到急救室紧闭的大门把我隔开。我发了一会呆才稍微缓过神来,回头想问问苏荷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小乔却早已经把她逼向冰冷的墙角,目光里饱含的愤怒能将人灼伤。
苏荷脸色苍白地紧咬嘴唇,拼命摇头,她求救般地望向我,大概是发现我的目光同样锐利,忽然又哭起来。我不明白她为什么要害怕,我们只是想知道真相,想知道为什么好端端的傅林森会跟她一起出现在文庙并搞成现在这副濒临死亡的惨状。
“不关我的事……真的不关我的事……”她逃避般歇斯底里的哭泣,直到警察因为要录口供将她带走。很快年叔带着公司同事赶了过来,大家将急救室门前的狭长走廊堵了个水泄不通,仿佛等待着必须经过这里来索命的死神,做好了狭路相逢奋力一搏的准备。
那天我告诉自己:如果傅林森死了,我永远不会原谅自己,以及跟这件事情有关的任何一个人。
两天后,他醒了。
傅林森安静地斜倚在床上,他穿着蓝白条纹的病号服,拿着速写本随意画着什么,胸前餐桌上的营养餐一口未动,也难怪,这种清汤寡水换谁不间断吃上一个月也会怀疑人生。我推门进来,把盆栽放到了他的床头柜前,不忘抱怨道:“一棵草比人还难伺候,我受不了了,以后还是你自己来吧。”
“也好。”他显然很开心,放下画板努力坐起身,“医生说情况好下星期就能出院了……”还没说完又咳嗽起来。
每次一听他咳嗽我就心惊肉跳,忙上前扶住他,“听医生说你肺部都被捅穿了,要连根铁丝都可以直接挂房梁上当腊肉了。”其实我是想说,下星期就别妄想出院了,好好待到痊愈为止吧。
“是么?都穿了?难怪我最近还觉得胸口有点透风。”他呼吸渐渐平稳,脸上的神情柔和不少。
“透心凉心飞扬是吧!”我接过他的玩笑,剥起了一根香蕉,“跟我说说,死里逃生的感觉如何?”看他今天精神不错,我想或许能好好聊会。
“有什么好说的。”他无可奈何地微笑,见我没打算善罢甘休,顿了顿才继续说:“总之很疼,全身的疼都集中到一个点上,再不停地放大。后面突然又不疼了,反而很舒服,很想睡。我梦到自己在冰冷的湖底,我有点慌,想试着游上去,却发现湖泊的表面结冰了,我努力拍打却怎么也打不碎那层冰。再后来我感觉自己在缓缓下沉,下沉到一定程度时又像有一双巨手托着我缓缓往上走,然后我突然就看到了一团黑色的毛茸茸的东西……”
我也颇为不解,“什么东西啊这么恶心。”
“是啊……”傅林森卖了个关子,“半天我才发现是自己醒了,看到的是你的头。你当时趴在我枕头边睡着了。”
“滚你妈的……”我哭笑不得,“我发现你自从被人捅了两刀后整个脑袋都开窍了,幽默功力与日俱增啊操。”
他收回笑容,认真地看了我一眼,“不过,谢谢你,我当时以为自己要死了。”
我胸口一梗,莫名地心酸。“是你命大。”
窗外阴霾的天又下起了雨,星城几乎在每年十月底都会有一场连绵不绝的大雨,为时四五天,作为深秋与初冬的分界线。雨水席卷着一阵阵凉风,像冬天这位迟暮老人的声声叹息,我起身关窗,在飘满细密水珠的玻璃上看到了自己若隐若现的脸庞,失落而忧愁。
转过身时我还是问了:“那天……究竟发生了什么?”
“我去文庙想求个佛牌,撞见苏荷被两人持刀抢劫……”
“算了吧。这是苏荷在警察局录口供时说的版本,在我看来简直漏洞百出,你何必再拿来骗我。”我有些生气。
傅林森苦笑,不再说话。
“你是不是喜欢苏荷?”我换了个问题。
“为什么突然问这个?”他脸上露出轻微的讶异。
“就冲着你不惜骗我也要袒护她。”
“没有袒护,你想多了。”
“别当我白痴。”我这人从来就没什么耐性,直接放狠话了,“今天你必须告诉我,你不能总是对我隐瞒。这几年我自认为对你掏心掏肺,可你呢?虽然你这人对大家都很好,但总是什么事都藏着掖着,特没意思。”
“对不起。”这还是我第一次听他道歉,事实上他正如我所说的,对每个人都很好,心思细腻,性格温柔,总能把任何事情都做得妥帖圆满,因此从不需要道歉。
“没用,这没用。”我坚持。
他沉默了片刻,自知敷衍不过去,妥协地叹了口气,“卫寻,我不能说,我有我的理由。但我可以告诉你另一件事,也是关于我跟苏荷的,你要听吗?”
“说说看。”想不到秘密还可以讨价还价。
“还记得咱们第一次见面吗?我当时被人骗了所有钱只能流落街头。”他意味深长地笑了。
“难道……”我诧异。
“是的,这个骗子就是苏荷。当时有一群人在打她,她装得很可怜,我把她救出来,那晚她无家可归,我在一个小旅馆开了一间双人房和她一起休息,然后她把我所有的东西都偷走了,所以后来她作为余总的助理出现时我很惊讶。你还记得那天从西餐厅出来后她很突兀地跑上来要约我吃饭吗?那天她跟我道歉,说了很多话。还说到了她跟你的事,她说她会把骗我的钱还我,只求我别拆穿她。她想跟梦航公司合作,想以正当的理由接近你。”
我愣了一下,难堪地笑了,一时间百感交集。
“她还说她以前也骗过你,她再次见到你时就想过要利用自己的关系帮你谈成那次合作,她想补偿,想改变你对她的成见……”
我摇头,“我不信。”
“我起初也不信,因为我看得出她是个很狡猾很聪明的女孩。”傅林森目光平静,带着一种奇异的安抚人心的力量,“但现在我有点信了。卫寻你别怪她,也别去逼问她。总之无论发生了什么事你一定要记住我说的话,苏荷人不坏,至少,她没有我跟你曾误以为的那么坏。并且,她爱你。”
“她爱很多男人。”我嗤之以鼻。
“这不同,你知道我的意思。”他的眼睛亮得逼人。
那是一个不算长的对望,我内心那些粗糙得让人不安的东西,仿佛被窗外这场冰冷雨水带走了,它们以一种柔软却又无比坚定的方式将我心底的不安冲洗得干干净净,只留下久久挥之不去的空洞。
或许吧,或许她爱我。
但这也不能作为我不去追问事情真相的理由。
“可……”
“大森,伤养得怎样了呀?公司同事可是都很惦记着你呢?”门被突然推开,年叔提着一篮毫无新意的水果笑呵呵地走进来,作为一个老板,探望员工的次数仅次于接自己儿子幼儿园放学的次数,真让人感动。光冲着这一点,我也发誓要给他打一辈子工。
紧跟着进门的是秦大义和张雨乔。
小乔躲在年叔背后,像只警惕而胆怯的小松鼠,朝傅林森招着手,一脸羞涩地傻笑。自从亲眼见证了傅林森的那场死里逃生后,小乔对他的态度可说有了一个质的飞跃。众所周知,在这之前她在傅林森面前只有两种情况,平时撞见他都躲得飞快,从没哪次跟他单独相处超过三分钟以上,就连交接工作都是让我去转达。然后憋到一定程度就会有一场爆发,也就是第二种情况。通常会是某次聚会上喝醉酒,再借酒劲变身成一个彪悍的女流氓,对他一通猥亵。回头酒醒后再抱头忏悔,下次见面更加无地自容,以此达成一个无解的恶性循环。
可如今,她终于能像个正常人一样跟傅林森面对面了。
说来也奇怪,她最近整个人都变得温柔、含蓄且富有女人味了。每天不再是疯狂地刷淘宝、逛豆瓣和看美剧,不再动不动大呼小叫无所顾忌地跟男同事勾肩搭背,也不会穿着一条春光乍泄的小吊带惹眼地满公司跑。更让我咋舌的是她还开始学炖各种汤,今天她又带着她专门为傅林森准备的那个蓝色保温壶,快速抢占看护病人的黄金座位,小心翼翼地打开了汤盖,一副小家碧玉的娇嗔模样。
“我今天做了参芪补肺汤,味道不是很好。不过营养很丰富。”她柔情蜜意地解释着。
“好,谢谢。”对于小乔的好意傅林森不是没婉拒过,反复几次便心安理得地接纳了。他很清楚对于小乔的坚持不懈把汤喝掉才是最合适的尊重。接下来又是足以闪瞎众人双眼的喂汤时间,我跟年叔还有秦大义像三个硕大的电灯泡,完全插不上嘴,更无法直视。最后被逼到只能站在病房外面调戏那些换药的小护士了。
傅林森喝完汤后小乔又失去了理直气壮的相处借口,回归到笨拙和不安。不过她今晚做足了功课,鼓足勇气跟傅林森干巴巴地聊了些天气、新闻和工作。我们几个旁观群众都表示很欣慰,并调侃道:照这个趋势发展下去,小乔迷奸傅林森指日可待。
十二点左右,差脾气的老护士开始查房了,我们才走。
经过医院大厅时我突然看到了一个人——有时候我都痛恨自己老爱乱瞄的习惯。刚出了医院大门我便借口自己有东西忘傅林森病房,让大家先回去。直到他们上车后,我才做贼心虚地跑回大厅。
二
我之所以回到大厅,是因为我刚才看到了简凝。她背对着我,正在向前台小姐咨询什么。自上次酒吧一别后我很久没再见到她,这次她披着宽厚的藏蓝色风衣,裹着黑白色的羊毛围巾,透着干净而寒冷的冬天气息。我第一眼几乎没认出来。
她应该还跟傅林森保持着联系,我猜。于是此刻我也不难想象,得知傅林森住院的简凝今晚是来探病的,她站得笔直,有些盛气凌人地双手插口袋,跟对面矮出自己半个头的值班护士冷冷地争论着,气氛不太愉快。她来得确实有些晚了,病房已经熄灯,探病的时间早就过了。
值班的护士冷着脸,显然不愿意透露傅林森的病房号。
僵持了一会,简凝不再坚持,转身离开时看到了我。我其实还没想好开场白,有些尴尬地左顾右盼,假装也是刚发现她。看得出简凝也有点吃惊,不过很快就从容地向我走过来。
“他现在确实睡了。”我说,“你估计得改天了。”
她叹了口气。
十分钟后我们去了麦当劳。当然要感谢突然中雨转暴雨的恶劣天气,以及迟迟不肯出现的taxi,在走不掉又回不去的无奈情况下,我的那一句“不如去对面麦当劳坐会”的邀请这才有机可乘。
简凝点了一杯橙汁,我注意到在外面她从没有喝咖啡的习惯,可能因为她本身就是咖啡馆老板的原因。她脱下大风衣,喊住经过身边的一个服务员,难得露出了一个甜美甚至略带撒娇的微笑,“可以抽烟吗?”
那是一个额头上布满青春痘的平头男生,他有些为难地四下看了看,已经午夜,除了我们整个店里也没有其他的客人,于是男生破例地点点头。得逞后的简凝显然心情愉快不少,她若有所思地看我一眼,低下头,再次抬头时说了今晚她对我说的第一句话,“来一根吗?”
“不了,谢谢。”我感激地挥手拒绝,紧张地喝了口咖啡。
好些日子不见,她变了些,眉宇间不再透着以往那种淡漠的倔强,言语之间的锐气也隐去不少。我想可能是冬天来了的原因吧,寒冷总是能让我们不自觉就收起了略显尖锐的爪牙,回归慵懒和温和。
她把烟灰敲在卫生纸上,随即从包里翻出了一本书。
“我想着鲜花水果肯定很多人送了,所以带了本小说,你有时间帮我转交给他吧。”我接过书,是村上春树的《国境以南,太阳以西》。“之前林森问我咖啡馆的店名出自哪,我提到这本书。所以想着或许他会有兴趣看看。”她歪过头微微一笑,眨了眨眼,“毕竟,住院挺无聊的。”
我跟着笑笑。
很意外她又开口说:“上次的事,抱歉。”
“不、不,抱歉的是我。”她的道歉太过突然,让我有些受宠若惊,“其实你说得没错,你妹妹笙南,当初确实是我伤害了她,还一直不愿承认。其实会弄成现在这样都是我咎由自取,是我活该。我不该连累你也来陪我演这么久的戏……”
“算了,都过去了。而且……”她顿了一下,眼中的目光暗淡下来,“我那晚,之所以那么对你也是由于我心情实在很糟,包括我跑去那种地方喝酒,都是因为这个。”
“介意说下原因吗?”
“跟男友分手了。”
“原来你有男朋友啊,你都从没提过。”我很吃惊。
“你不是也没问过么。”她有些微妙地盯了下我,“其实……我有说过的,就是我现在这家咖啡馆真正的老板。”
“如果我没记错,你当时明明说的是朋友。”
“是吗?”她单手托住下巴,装糊涂。
“为什么分手,因为异地恋?”我只能想到这个理由。
“算吧,也不算……”她笑了,那是一种自己都不知道为什么要笑所以挺无奈的笑,她喝了口橙汁,考虑着要不要再抽一根烟,最终放弃了,而我猜到这会是个很长的故事,但没关系,时间多得是。
“他叫严岛,高我一年级。我们是在一个灵异社团认识的,那个社团我只去过一次,还以为会有点意思,结果大失所望,全是一些想约炮的学生,特无聊。他也只去过那一次,却通过一个冷笑话问到我的手机号码。他对我的态度不是很狂热那种,更类似于温水煮青蛙,每天以很正常的理由找我,跟我说说话,偶尔几个朋友一起看场电影,吃点东西。
“我这人脾气差,心气高,跟我相处的男人一般不会超过一个月。在我眼中,绝大部分同龄的男人都特别愚蠢。我总是一眼就能看穿他们拙劣的演技,以及脑子里那些龌龊的想法。这一点上,我跟我妹妹完全不同,我不懂得迁就和包容,也不喜欢去配合,久而久之我就对男人失去了兴趣。”
“我曾听过这样一句话……”我插嘴道,“大致意思是,男人通过吹嘘来表达爱,女人则通过倾听来表达爱,而一旦女人的智力长进到某一程度,她就几乎难以找到一个合适的男人,因为她倾听的时候,内心必然有嘲讽的声音响起。”
“对,就是这么回事。但严岛是不同的,他从不吹嘘,很少会说自己。他所有表达爱的方式只是无微不至的关心和不温不火的忍耐。他脾气特别好,无论我如何发难他都会纵容,我至今都没有见他发过一次脾气,一次也没有。永远是冷静又温暖的笑,这种男人可能对很多女孩来说都具有杀伤力,但我偏偏无感,我只是不讨厌他。可他从没放弃过,一追就是三年,这三年里我身边的男朋友走马灯似的换了好几个,他一点也不在乎。
“大三一次联谊活动上,我忘记为什么要去参加了,反正那天我喝得烂醉,某个男生对我动手动脚,我并不讨厌他,所以也就任由他去。可严岛脸上第一次露出了认真,不是生气,而是很坚定地拉起我的手,说:我送你回家。以前他从来都是征询,那天却是命令。我没理他继续喝。他又抓住我的手,重复道:我送你回家。就这样很傻地坚持了四五次,反正总是同一句话:我送你回家。
“我妥协了,因为那晚我突然觉得他挺像个男人。我跟宿舍的同学合不来,自己租了一间单身公寓,按理说当晚他都送我回家了,我也确实对他表现出好感和暗示,换正常男人也应该要发生点什么对吧?他当晚人倒是留下来了,却没碰我。醒来时是第二天上午,他坐在椅子上,一整夜没合过眼。见我醒了,他又像以前那样朝我笑,说:我去给你买早餐。说完抓起外套就出门了。那一瞬间我并没有很感动,但我觉得,可能这才是适合我的人吧。只有这种人,才有本事纵容我一辈子。”
“挺好的啊。”我假装惋惜。
“可惜生活太狗血了。”她不可思议地笑了,“后来在一起我才知道他是高帅富,不,是富二代。父母在美国开银行的,非常有钱。第一次正式约会他开了一辆奥迪过来,琪琪说那辆车值两百万。后来又带我去坐他舅舅的游轮。那家咖啡馆,也是送我的生日礼物,以我之前的网名命名的。他说这家店会永远为我免费,无论我什么时候去。”
“你接受不了他之前假装屌丝骗你,所以分手?”我只能想到这个理由。
“不,不是这样。我不觉得他欺骗我,也没觉得他有钱不好。对我而言这些都无所谓。他是独生子,我们在一起没多久,他父母就催他回美国接手家业,他要带我一起走,我不想去。他让我等他,我说好。可说来也奇怪,他走后不到半年我就发现自己快要忘记他了,忘记他的声音,他的模样,他的气味,所有这些我都忘了。那一刻我才发现我并不爱他,我只是接纳了他对我的好,所以失去时我并不痛苦,就连舍不得的感觉都很少。”
“这么绝情?”我讪笑。
“有时我也会努力回想当初自己答应他的那一瞬间,努力说服自己不要冲动,毕竟这么好的男人很难找了,可偏偏我越强迫自己就越是适得其反。”她有些沮丧地垂下眼睛,轻轻摇摆着手中的果汁杯,“现在我才知道,我当时喜欢上的仅仅是自我催眠的一瞬间,不过是自己的想象罢了,那一瞬过了也就不喜欢了。所以当晚我跟他发了一封分手的邮件,然后我心情很不好,主要是被自己的挫败感给打击到了。”
她还是忍不住又点上了一根烟,不忘朝服务员投过去第二个抱歉的笑容,随后她恍然大悟,“妈的,跟你说完这些,我才发觉原来我是这么自私的一个人。”
“人都是自私的。”我不知道这算不算安慰。
“小时候的课本上可不是这么教我的,我一直以为自私是错的。”
“是有些可耻,但并没错。”我很笃定地说出这句话,也不知道哪来的自信。随即我突然想到什么,“为什么我觉得你那位前男友跟林森有些像。”
“是的,但是林森比他更安静,更优雅,更缥缈不定,最关键的是……”她露出坦诚地笑,“更帅。简直就是他的改良版。”
“所以你现在喜欢他咯?”
“喜欢一个人是很容易的,可能过几天又不喜欢了。我确实对他有好感,准确说是亲切感。”简凝努力思考了一下,“有时,我会感觉我跟他才是真正的同类。同类,懂吗?就是我觉得我们要去的地方是一样的,或者说,我们想要的东西是一样的。”
她并不在意我的反应,也没想过要听我的发言,她今天的话格外多,但我一点也不烦,如果可以我真想就这样听她一直漫无边际地说下去。
“不说这些了,我今晚是想跟你谈下我妹妹的。”她不给我回味的时间,话题又跳跃到了陆笙南,“你可能不知道,其实一直以来,我都充当着保护她的角色。我太清楚她了,她跟我不一样,从小就是个善良得过分的孩子,每次受了欺负就知道哭,有时候别人还没来道歉,她就先原谅了对方,她身上有一种纵容别人得寸进尺的特质,迟早会吃大亏。所以每次都只能是我来做恶人,任何事情我都要替她出头,替她争取。果然后来她就认识了你,可惜认识你的时候我已经不在她身边了,我要是当时还在,我一定会阻止你们相爱。就像我现在阻止你们见面一样。”
我低头苦笑,再次看她时充满了感激,“虽然不知道你为什么突然跟我说这些,但还是谢谢你,我心里舒坦多了。”
“不客气,我得消失一段时间,所以在这之前,觉得有必要给你个交代。”
“离开?”我没反应过来。
“嗯,咖啡馆会停业,手机也关机,得离开一段时间。至于我妹妹,我只能说,时机成熟了她自然会来见你。”
“你要去哪?”
“我不是故意要把事情弄得很神秘,但我确实不想告诉你。总之,在这之前,你不用徒劳去找她了,你找不到的。”
“简凝,不瞒你说,其实我已经不再像之前那么迫切地想见她了,这些日子里,我想通了不少。”我没撒谎,不知何时,我已经接受了这个世界上的很多不清不楚。
“为什么?”她反而来了兴趣,“你应该恨死我才对呀,是我一直横挡在你们之间。”
“因为我相信,每一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一片森林,迷失的人迷失了,相逢的人会再相逢。”我意味深长地念出这句话。
“哈,你也读村上春树?”
“偶尔看看。”
她迷离的眼神在我脸上停留了几秒,明显有点意外,“我有点理解笙南为什么会喜欢你了,你也不是看上去的那么肤浅嘛。”
“现在要爱上我还来得及。”我故意贫嘴。
“少蹬鼻子上脸。”窗外的雨变小了,她起身利索地穿回大衣,拿上包,又整理了下弄乱的长发,“时间不早了,再见。”
“简凝。”我喊住她,想着应该来两声温柔的告别,最终却只是点点头:“一切平安。”
她微微一愣,随即笑了,“你也是。”
三
平安夜那天傅林森出院了,公司为他举行了一场欢迎会。其实傅林森早在前一天就办好了出院手续,但年叔坚持拖到平安夜,他觉得这个日子一听起来就特别吉利,尽管这之前他从不过西方节。
大家为傅林森准备了一个漂亮的三层水果蛋糕,以及满地的气球和彩纸礼炮。第一次,他不再需要参与惨绝人寰的拼酒和奶油蛋糕大战。他像个安享晚年的老头,被我们推到沙发上规矩地待着,手上还抱着两只格外想念他回家的大花猫,无辜地观望着大家给他唱歌和表演节目,心满意足地笑着,眼中泛着罕见的温情。
圣诞节过后的第三天,也是傅林森返回公司的第四天,《秋裤姐妹》迎来大完结。这部总时长一个多小时的十二集短篇动画作品可谓功成身退,在为公司积攒了不可估量的人气和中期转型资本后,它光荣退役了。至于公司跟余总的合作虽在继续,拨来的款数却越来越少,合作破裂相信只是时间问题。谁都明白这不过是迫不得已的缓兵之计,这次大家可不打算再坐以待毙,私下已经在给自己找后路。
一星期后一位二十几岁的年轻人来公司找我,他文质彬彬地递给我一张名片并自称是一本杂志的主编。我盯着“陈默”两个字老半天才想起来,原来他就是沈聪曾经跟我提到过的《橙》杂志的那位主编,关于沈聪,这个就算自己的车屁股被撞得稀巴烂依然还可以跟肇事者谈笑风生的富家女,我自然记忆犹新。
陈默礼貌而谦虚地表明来意,他通过沈聪获得我的名片,以及我们公司的官网,后来又在网上看到我们公司发布的作品——原本是要为饮料厂商制作的动画片微电影,觉得很不错,希望能一起合作出绘本。我们从事的是动画产业,对绘本乃至整个纸媒出版行业并不了解,他便提出邀请我去参加黑龙江发行商们的一场书会,正好借此了解下一市场情况,再考虑是否合作。
一共四天时间,年叔走不开,决定派我、小乔还有秦大义一道去看看。他的意思是合作只是一种可能,多了解一点相关行业总是好的。傅林森也想去,但小题大做的年叔不同意。自从傅林森经历了那场死里逃生后,年叔对他的认知早从以往那个可以扛自来水桶一口气上十楼的年轻人转变成了弯腰捡支笔都可能随时口吐鲜血当场暴毙的重号病人。用他自己的话说是:我可不希望有员工死在我手上,给我的创业生涯留下污点。
结果可想而知,傅林森被孤单地扣押下来。
我们三人在当天晚11点上了飞往哈尔滨的飞机。我和陈默坐在一起,飞机缓缓上升时他望着窗外翻涌的暗红色云海出神,我随手翻阅杂志。直到空姐开始送餐饮时,他才突然扭头找我说话了。
“小时候我看《小王子》时,梦想过当个飞行员。”认识两天,他首次主动跟我谈工作之外的事。
“真巧,我小时候还励志要当个潜水员。”我礼貌地微笑。
“总之咱们都不爱陆地。”
“哈哈差不多。”
“是不是可以理解成,咱们都不喜欢生活原本赐给我们的东西,偏要去向往一些本就不属于我们的东西。”
我忍不住调侃:“果然是编杂志的,讲话都这么有内涵。”
“见笑了。”他的笑容透着腼腆,眼神中却显露出年轻人不应有的老成,“我这趟本打算坐火车的,怕你们劳累才选择了飞机。”
“不是奉承你,其实我个人也更喜欢坐火车。”
“是吗?”他似乎有些不信。
“我喜欢挤上火车放好行李然后靠窗坐下的那一瞬间,无论外面还有多少人在推搡着争吵着,无论身边发生了什么事都跟我没有半点关系,因为我知道,火车一定会准时发动,然后带着我离开,所以在那一瞬间里我会觉得自己是真正自由的,特别放松。”我不确信自己说清楚了没。
他若有所思地点点头,“好像真是这样,每次我乘坐大巴回老家时,刚上车坐下时也有这种感觉,然后很快就能睡着。”
“你呢?为什么爱坐火车?”我反问他。
“我啊。”他眯眼酝酿了会,“窗外风景的变幻可以让我很清楚自己正从一个地方抵达另一个地方,还有时间的流逝感,会让我有一种长途跋涉的感觉。每次这种时候会觉得自己特别清醒,特别独立,特别的无坚不摧……”他的神色慢慢由僵硬变得自然,“可飞机不行啊,它太快了,总让我措手不及。话说咱们应该早点认识的,说不定能成为好朋友。”
“现在也不晚。”
“晚倒是不晚。”他苦笑着看了我一眼,“你知道我刚在想什么吗?”
“你说。”
“我在想,要是飞机出事就好了,这样我就能死在这场空难中,陆地上一切等着我去处理的操蛋事都跟我没关系了。”或许因为彼此并不了解,所以他反而能在这场无关紧要的闲谈中毫无顾忌地倾吐。
“虽然不知道你有什么事,但逃避不是办法。”我迟疑着要不要把这句话说出口,空姐推着饮料车走来,我忙问:“要咖啡还是冰糖水?”
“咖啡。谢谢。”对于我转移话题他很感激,再次安静地望向机窗外。
早听闻哈尔滨的冬天特别冷,但就算事先准备了防寒的衣服,下飞机的那一刻还是切肤地感受到了零下几十度的威力。空气中带着一种南方永远体会不到的压迫感,冰冷的气流从衣服的纤维空隙里不遗余力地钻进来,你甚至可以清晰地感受到皮肤碰到冷空气时尖锐的疼痛,像针刺一样。我恨不能整个人贴在暖气上。
天未亮时我们出了机场,在一家东北饺子店吃完早餐,然后上了辆开往酒店的出租车。途中我开机没多久就接到苏荷的电话,并不意外,就在昨天晚上,上飞机之前的候机厅里,可能是太无聊我鬼使神差地给苏荷发了条短信,平时那个点她总是没睡,喜欢给我发一些不痛不痒的骚扰短信。没记错的话那是我第一次主动给她发信息,可惜她没回。
“昨晚很难得睡得特别早,一醒来就看到你的短信,还以为在做梦呢。”电话里苏荷的声音懒懒的,却透着兴奋,大概还窝在被窝里,“你现在在干吗呀?”
“刚下飞机,在去酒店的路上。”
“下飞机?”
“哈尔滨,出差。”
“昨晚找我有事呀?”
“没事,纯无聊,群发了条短信。”我撒谎了。
“喔……”声音里透着一点失望,显然不想挂电话,又问:“我都没去过哈尔滨呢,好想看一看东北虎啊,听说在松花江滑雪也很好玩。”
“好玩也没你份。”
“喂,你少激我喔,信不信我马上飞过来。”
“你当自己愤怒地小鸟呢,说飞就飞。先挂了,要下车了。”我没好气地笑着收了线。
去酒店后补了个觉,下午跟陈默去了书会现场。
书会第二天才开始,场地上却非常忙碌了,陈默他们公司发行部的同事提前两天到了,已经租下两个展位在做筹备,我翻了下他们公司的杂志产品,又在现场逛了逛。晚上大家一起吃了顿晚饭,依然还是聊工作,十点才返回酒店。
洗完澡时听见有人敲门,我穿着浴袍跑去开门,小乔站在门外一脸贼笑,“告诉你一件事,保证你感兴趣。”
“你说。”
“刚苏荷打电话过来问我们住什么酒店,还让我别告诉你。”她突然暧昧地拍了拍我的肩膀,“姐可是怕你措手不及,特地预先告诉你,让你做好准备哦。”
“什么意思?”我一怔,恍然大悟,“她要过来?!”
“真聪明。”她嘻笑着又拍了拍我的脸,“以姐敏锐的直觉和丰富的经验,我敢保证她现在已经在路上了。为爱痴狂的女人都是很可怕的哟,小寻寻,珍重呀。”
小乔离开后我立马给苏荷打了个电话,那边迅速接起了,估计正在玩手机游戏。我开口就问:“你现在人在哪?”
“没……没在哪啊?干吗呀。”她心虚地掩饰着。
“苏荷你可千万别来哈尔滨,这一点都不好玩,真的,冷得要命,我都快冻成一根冰棍了……”
“嘻嘻……”她得逞地笑着,“来不及了,今早跟你通完电话我就出发了,可惜没买到机票,我现在在长途汽车上,后天晚上到。哼!小乔姐真不够意思,我本想给你个惊喜的!”
“你……”我简直不知道要用什么口气来指责她,“这哪是惊喜,明明是噩耗好吗?我在出差,你跑来凑什么热闹啊。”
“卫寻你可别忘了,我好歹还是你们公司名义上的项目总监,我过来合情合理。再说了,你昨晚明明就是想我了才给我发短信,别不承认。”
“是群发,少自作多情。”
“我才没自作多情,你群发短信会叫每个人‘夜猫子’吗?”
“你这个神经病,赶紧回去,到时我可没功夫招呼你……喂,你有没有在听,喂,苏荷!喂……”
她掐了线,我再拨回来,她不接了。我有点气急败坏,差点把手机扔出了窗。最终我愣愣地揣着手机,回味着昨晚上飞机前给她发的那条短信——喂,夜猫子,睡了没?没事我就无聊,提醒你睡前记得上个厕所。
真不可思议,我居然会发这种弱智的内容。
更不可思议的是,再回头看一遍,我居然还能笑出声。
第二天大家早早抵达书会现场,几位发行部的同事尽职地守在展位上,给每位看过来的发行商殷切地推销着产品。下午陈默带我们去逛了些其他同行的展位,并给我们系统地介绍了下青春文学的种类。他目前做的是校园青春和都市言情类,主要以杂志和长篇小说出版为主,受众群体是初高中生。然而这行竞争比较激烈,于是他们也在着手绘本和漫画杂志。这只是初步想法,国内一些有名的画手资源基本上都被瓜分得差不多,所以他才找到了我们的动漫公司,毕竟这两行隔得很近,而他也相信动漫公司里会创作的人才肯定不少。一天下来,大家都收获颇丰。
晚上照常吃饭,商量着明天的安排。
一切都很顺利,直到我回酒店打开电视机。我并没想过要看电视,只是出门在外睡酒店总习惯制造出一点声音才好入睡。就是在那很偶然的情况下,我看到了夜间新闻,一辆从星城开往哈尔滨的长途客运因为山体滑波翻车了,伤亡惨重,目前正在积极展开救援,我这才想起,今早起床给苏荷发的短信没收到回复。
我忙抓起茶几上的手机给她打过去,关机。
心猝不及防地沉了下去,不可能的,不会这么狗血的……我几乎颤抖着用手机登陆了微博,更糟的猜想再次得到应验——车祸时间后她没有再更新过任何信息。换平常,她一天起码要刷上十几条微博,大部分都是一些逛街吃饭时的自拍照,漂亮倒是挺漂亮,就是自恋得要死。我错愕在原地,不死心,又打了一次手机,依然关机,只有无线延长的盲音一点一点把我朝着崩溃的临界点冲去。
那一晚我彻彻底底地失眠了,不,我简直发疯了,各种猜测侵占了我大脑里的每一条神经,把它们当成琴弦一样在上面疯狂肆掠着。我不停地刷着关于那起车祸零碎的新闻:冰雪天里救援活动展开得异常艰难,目前确定已有六人死亡,没有苏荷的名字。我不停地给她发短信。
——收到我的短信速回。
——你没事吧,我很担心。
——苏荷你究竟是死是活,你他妈回个信啊!
所有的短信都显示发送成功,可它们真的成功抵达了吗?还是仅仅消失在无边的黑暗中,消失在这个满是冰雪的偌大北城。苏荷,你可千万别这样死了啊。你不是自诩坑蒙拐骗多年生命力早比野草还要顽强吗?你不是大言不惭地说坏人一般都会很长寿吗……
急促的敲门声将我从无边的恐惧中拉出来。
凌晨一点小乔立在门外,来不及摘下来的补水面膜并没能遮住她脸上的慌乱。她揣着手机的手在发抖,上面是山体滑坡的车祸新闻。我们在一阵死寂中对视。她确认我知道了,慌忙安慰道:“卫寻你别乱想,不会是她那辆车的,哪有那么巧的事啊。”
事实上,再巧的事对我而言也不算巧,比如自己最崇拜的父亲正好跟自己最爱慕的美术老师偷情,比如我寻找了五年的初恋最终却找到了她的双胞胎姐姐。这个世界每天都在发生各种巧合,当不幸降临时我们却只知道软弱地逃避,只知道一遍又一遍地问上苍:为什么,为什么会是我?但我们从没想过,为什么不是?为什么不幸的就一定是别人,而不是我?
“全世界每天上百万人酒驾,为什么当年偏偏是你爸撞死了人。”我还是没能控制住自己的悲观情绪。小乔怔在原地,眼眶里迅速泛出泪光,我自知过分,后悔得只想扇自己一耳光。
“对不起……别管我,我没事……”我关上了门。
第二天,苏荷的手机依然打不通。
新闻里的车祸死亡人数增至十三人,不停增长的数字把我折磨得心力交瘁。唯一还能说服我留在原地苦等的是死亡名单里并没有苏荷。
由于彻夜未眠,我的精神状态极萎靡,情绪又焦虑。书会现场很热闹,我几乎是行尸走肉地在陈默后面,根本听不清他在说什么。反应过来时,陈默正单手在我眼前挥舞,关切的声音这才剥开轻微的耳鸣,渐渐清晰,“卫寻?你没事吧。是不是病了?”
我难受地挥手,跌跌撞撞地挤出人群往一个角落奔去,我艰难地扶住一根电线杆,只觉得浑身发虚,头重脚轻随时会晕厥。
“要不还是去看医生吧?”
“不用,没事……”我接过陈默递过来的纸巾擦汗,下意识地又掏出手机开始刷新闻。
“你吃早饭了没?”他又问。
“没……”
“估计是低血糖。你等下……”陈默当机立断地转身跑走,两分钟后拿着一包薯片和一瓶可乐过来了,“给,这些糖分和热量都很高。”他帮我拧开可乐,我接过喝了两口,感觉好些了。
陈默把我扶到一个公用展位的座椅上休息。
“刚谢了。”我朝他感激地笑笑。
“我有个朋友特别瘦,也有低血糖,所以我比较有经验。”他平静地解释着,眼光流转,“你要有什么事,不妨跟我说说。”
可能是真的憋在心里太难受了,我把苏荷的事全盘托出了。
“每天一百多辆长途汽车,哪可能那么巧。你别尽往坏处想,太强烈的心理暗示是要人命的。”陈默神色没有了之前的轻松,他认真地把手按在我的肩上。
“这些我都懂,但我就是慌得不行。”是,我害怕,我居然不加掩饰地承认了,“说起来挺讽刺,我以前一直觉得我是恨她的,她差不多可以说是个小三吧,我的家庭就是因为小三而破裂的。在这件事发生之前,我坚信自己绝不可能跟她在一起。怎么说呢?虽然对她的感觉从起初的讨厌变得慢慢能和睦相处了……”
陈默打断我的语无伦次,“你别把事情搞这么复杂。很简单的一个问题,你不是不爱她,而是觉得不能爱她。”
“有区别吗?”我疑惑了。
“区别大着,前者是真的不爱,后者是害怕去爱。”陈默露出了一个属于过来人才有的意味深长的笑容,“其实我挺意外的,你给我的感觉应该是个爱恨分明的人,相比之下我要优柔寡断多了。我喜欢一个女孩很久,她也喜欢我,我们彼此都知道却一直不敢捅破那层关系,更别提公开了。每次当我想她时,内心就会有无数个不能跟她在一起的理由,这些她也同样清楚。可就在今年的圣诞节,我还是跟她告白了。”
“她答应呢?”
陈默幸福地点点头,“是啊,答应了。她说,就在我告白的前一秒她都以为自己不会答应。可真当我说出口时,什么理智都烟消云散了。但你可别觉得,我们在一起后之前那些理由就不存在了,它们仿佛为了验证自己的正确性,全部变成了各种困难来阻扰我们,拆散我们。”讲到这,他顿了顿,微微一笑,“可即使这样,我还是不后悔。”
一
今天我带来的东西是三个火龙果和一串香蕉,还有傅林森心心念念很久的盆栽——银皇后。哪怕事情已经过去一个月,哪怕这个月我几乎每天下班都带些水果来探望傅林森,可只要一站在这扇白漆脱落露出残旧的褐黄色木质的病房门外,我依然会紧张不安,在这之后,才是对于上帝没把傅林森带走的感恩和侥幸。
有些事注定是要在生命之中留下狰狞印迹的,它们冷血无情,来势汹汹,绝不讨价还价。比如一个月前傅林森遭遇的那场让我永生难忘的意外。之所以称为意外,是因为至今我都不清楚为何他的肺部和腹部会被人捅上两刀。
当时他已经说不出话,像个破烂的西红柿。我慌忙地冲上去将他驮起来,我绝没想到一个一米八六的男人竟可以如此轻,记忆中他的胸膛很结实,就跟他的笑容一样温暖可靠。可那一刻,他只剩一个轻飘飘的躯壳,和一张沾满鲜血的惨白的脸。
将他送往医院的路上两个女人一直在哭,开车的小乔无声地流泪,苏荷则捂着嘴缩在一旁瑟瑟发抖。我用双手堵住那两个源源不断溢出鲜血的伤口,一边不停地喊着傅林森的名字,一边气急败坏地骂着脏话,可他还是死死闭着眼,除了艰难而微弱地起伏着的胸膛,再感觉不到任何生命的气息。
很奇怪,那一刻我脑内忽然大量涌现出曾经和他相处时的,都是些早应该抛到九霄云外的琐事。我想到我们初次见面,他吃面时倒醋瓶的样子,想到我们刚离开白鸟那天一起在火车站广场静坐无言的黄昏,想到他无数次面对我的偏执、虚荣、自私、愚蠢、幼稚、软弱时,那一抹纵容的微笑。我还记得某个深夜的楼顶,那晚我醉了,而他清醒着,他永远是清醒的。我疯狂地撒酒疯,他在一边静静看着,摇头说:真拿你没办法。
傅林森的声音缓慢,有着一种兄长般的仁慈与苍凉,带给我无法解释却又真真切切的安全感。
可如今,这个嫌我不够省心的人却重伤昏迷了。我不相信,我怎么也接受不了。我情绪失控地揪住他黏稠而猩红的衣领吼起来:“林森我操你大爷,你这是在搞什么?你给我睁眼,你给我起来!你听到没?!你不是答应要带老子去内蒙古骑马射箭吗,你不是说过等老子结婚了要做伴郎吗?你怎么能就这么死了啊,你这个骗子,你醒醒啊……”
傅林森在剧烈的咳嗽中惊醒,他虚弱地打量四周,似乎在思考自己是在人世还是已经去了天堂,他认出我,“我在哪……我、是不是要死了……”
“胡说什么啊!你不会死的。”开车的小乔喊出这句话后“哇”的一声哭了。
“听、听我说……”他颤抖着伸出沾满血的手,目光恳求,“银皇后,我的银皇后……一天三次水,别用杀虫剂,可以用大蒜、银杏叶……”
负责地说,如果那天傅林森就此死去,那么这是他唯一的遗言,颇具后现代喜剧电影里的幽默。我真是恨透了他,他的身体活生生被撕开了两道口子啊,他体内的血已经要流干了啊,可为什么他还有心情说出这种话。为什么他连赴死都那么优雅。
随着一阵剧烈而短促的抽搐后,他再次陷入昏迷,而我那句“你他妈要是敢死我就把你那根草腌成酸菜”终是没说出口。
将傅林森送到医院是十五分钟后,没经历过的人永远不会懂,当你最好的朋友躺在身边生死不明而你却无能为力时,时间有多煎熬。我觉得往后十年岁月的长度就那么匆匆压缩在这十几分钟里一起落到我肩上。
担架员将他抬走时我寸步不离地紧跟,直到急救室紧闭的大门把我隔开。我发了一会呆才稍微缓过神来,回头想问问苏荷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小乔却早已经把她逼向冰冷的墙角,目光里饱含的愤怒能将人灼伤。
苏荷脸色苍白地紧咬嘴唇,拼命摇头,她求救般地望向我,大概是发现我的目光同样锐利,忽然又哭起来。我不明白她为什么要害怕,我们只是想知道真相,想知道为什么好端端的傅林森会跟她一起出现在文庙并搞成现在这副濒临死亡的惨状。
“不关我的事……真的不关我的事……”她逃避般歇斯底里的哭泣,直到警察因为要录口供将她带走。很快年叔带着公司同事赶了过来,大家将急救室门前的狭长走廊堵了个水泄不通,仿佛等待着必须经过这里来索命的死神,做好了狭路相逢奋力一搏的准备。
那天我告诉自己:如果傅林森死了,我永远不会原谅自己,以及跟这件事情有关的任何一个人。
两天后,他醒了。
傅林森安静地斜倚在床上,他穿着蓝白条纹的病号服,拿着速写本随意画着什么,胸前餐桌上的营养餐一口未动,也难怪,这种清汤寡水换谁不间断吃上一个月也会怀疑人生。我推门进来,把盆栽放到了他的床头柜前,不忘抱怨道:“一棵草比人还难伺候,我受不了了,以后还是你自己来吧。”
“也好。”他显然很开心,放下画板努力坐起身,“医生说情况好下星期就能出院了……”还没说完又咳嗽起来。
每次一听他咳嗽我就心惊肉跳,忙上前扶住他,“听医生说你肺部都被捅穿了,要连根铁丝都可以直接挂房梁上当腊肉了。”其实我是想说,下星期就别妄想出院了,好好待到痊愈为止吧。
“是么?都穿了?难怪我最近还觉得胸口有点透风。”他呼吸渐渐平稳,脸上的神情柔和不少。
“透心凉心飞扬是吧!”我接过他的玩笑,剥起了一根香蕉,“跟我说说,死里逃生的感觉如何?”看他今天精神不错,我想或许能好好聊会。
“有什么好说的。”他无可奈何地微笑,见我没打算善罢甘休,顿了顿才继续说:“总之很疼,全身的疼都集中到一个点上,再不停地放大。后面突然又不疼了,反而很舒服,很想睡。我梦到自己在冰冷的湖底,我有点慌,想试着游上去,却发现湖泊的表面结冰了,我努力拍打却怎么也打不碎那层冰。再后来我感觉自己在缓缓下沉,下沉到一定程度时又像有一双巨手托着我缓缓往上走,然后我突然就看到了一团黑色的毛茸茸的东西……”
我也颇为不解,“什么东西啊这么恶心。”
“是啊……”傅林森卖了个关子,“半天我才发现是自己醒了,看到的是你的头。你当时趴在我枕头边睡着了。”
“滚你妈的……”我哭笑不得,“我发现你自从被人捅了两刀后整个脑袋都开窍了,幽默功力与日俱增啊操。”
他收回笑容,认真地看了我一眼,“不过,谢谢你,我当时以为自己要死了。”
我胸口一梗,莫名地心酸。“是你命大。”
窗外阴霾的天又下起了雨,星城几乎在每年十月底都会有一场连绵不绝的大雨,为时四五天,作为深秋与初冬的分界线。雨水席卷着一阵阵凉风,像冬天这位迟暮老人的声声叹息,我起身关窗,在飘满细密水珠的玻璃上看到了自己若隐若现的脸庞,失落而忧愁。
转过身时我还是问了:“那天……究竟发生了什么?”
“我去文庙想求个佛牌,撞见苏荷被两人持刀抢劫……”
“算了吧。这是苏荷在警察局录口供时说的版本,在我看来简直漏洞百出,你何必再拿来骗我。”我有些生气。
傅林森苦笑,不再说话。
“你是不是喜欢苏荷?”我换了个问题。
“为什么突然问这个?”他脸上露出轻微的讶异。
“就冲着你不惜骗我也要袒护她。”
“没有袒护,你想多了。”
“别当我白痴。”我这人从来就没什么耐性,直接放狠话了,“今天你必须告诉我,你不能总是对我隐瞒。这几年我自认为对你掏心掏肺,可你呢?虽然你这人对大家都很好,但总是什么事都藏着掖着,特没意思。”
“对不起。”这还是我第一次听他道歉,事实上他正如我所说的,对每个人都很好,心思细腻,性格温柔,总能把任何事情都做得妥帖圆满,因此从不需要道歉。
“没用,这没用。”我坚持。
他沉默了片刻,自知敷衍不过去,妥协地叹了口气,“卫寻,我不能说,我有我的理由。但我可以告诉你另一件事,也是关于我跟苏荷的,你要听吗?”
“说说看。”想不到秘密还可以讨价还价。
“还记得咱们第一次见面吗?我当时被人骗了所有钱只能流落街头。”他意味深长地笑了。
“难道……”我诧异。
“是的,这个骗子就是苏荷。当时有一群人在打她,她装得很可怜,我把她救出来,那晚她无家可归,我在一个小旅馆开了一间双人房和她一起休息,然后她把我所有的东西都偷走了,所以后来她作为余总的助理出现时我很惊讶。你还记得那天从西餐厅出来后她很突兀地跑上来要约我吃饭吗?那天她跟我道歉,说了很多话。还说到了她跟你的事,她说她会把骗我的钱还我,只求我别拆穿她。她想跟梦航公司合作,想以正当的理由接近你。”
我愣了一下,难堪地笑了,一时间百感交集。
“她还说她以前也骗过你,她再次见到你时就想过要利用自己的关系帮你谈成那次合作,她想补偿,想改变你对她的成见……”
我摇头,“我不信。”
“我起初也不信,因为我看得出她是个很狡猾很聪明的女孩。”傅林森目光平静,带着一种奇异的安抚人心的力量,“但现在我有点信了。卫寻你别怪她,也别去逼问她。总之无论发生了什么事你一定要记住我说的话,苏荷人不坏,至少,她没有我跟你曾误以为的那么坏。并且,她爱你。”
“她爱很多男人。”我嗤之以鼻。
“这不同,你知道我的意思。”他的眼睛亮得逼人。
那是一个不算长的对望,我内心那些粗糙得让人不安的东西,仿佛被窗外这场冰冷雨水带走了,它们以一种柔软却又无比坚定的方式将我心底的不安冲洗得干干净净,只留下久久挥之不去的空洞。
或许吧,或许她爱我。
但这也不能作为我不去追问事情真相的理由。
“可……”
“大森,伤养得怎样了呀?公司同事可是都很惦记着你呢?”门被突然推开,年叔提着一篮毫无新意的水果笑呵呵地走进来,作为一个老板,探望员工的次数仅次于接自己儿子幼儿园放学的次数,真让人感动。光冲着这一点,我也发誓要给他打一辈子工。
紧跟着进门的是秦大义和张雨乔。
小乔躲在年叔背后,像只警惕而胆怯的小松鼠,朝傅林森招着手,一脸羞涩地傻笑。自从亲眼见证了傅林森的那场死里逃生后,小乔对他的态度可说有了一个质的飞跃。众所周知,在这之前她在傅林森面前只有两种情况,平时撞见他都躲得飞快,从没哪次跟他单独相处超过三分钟以上,就连交接工作都是让我去转达。然后憋到一定程度就会有一场爆发,也就是第二种情况。通常会是某次聚会上喝醉酒,再借酒劲变身成一个彪悍的女流氓,对他一通猥亵。回头酒醒后再抱头忏悔,下次见面更加无地自容,以此达成一个无解的恶性循环。
可如今,她终于能像个正常人一样跟傅林森面对面了。
说来也奇怪,她最近整个人都变得温柔、含蓄且富有女人味了。每天不再是疯狂地刷淘宝、逛豆瓣和看美剧,不再动不动大呼小叫无所顾忌地跟男同事勾肩搭背,也不会穿着一条春光乍泄的小吊带惹眼地满公司跑。更让我咋舌的是她还开始学炖各种汤,今天她又带着她专门为傅林森准备的那个蓝色保温壶,快速抢占看护病人的黄金座位,小心翼翼地打开了汤盖,一副小家碧玉的娇嗔模样。
“我今天做了参芪补肺汤,味道不是很好。不过营养很丰富。”她柔情蜜意地解释着。
“好,谢谢。”对于小乔的好意傅林森不是没婉拒过,反复几次便心安理得地接纳了。他很清楚对于小乔的坚持不懈把汤喝掉才是最合适的尊重。接下来又是足以闪瞎众人双眼的喂汤时间,我跟年叔还有秦大义像三个硕大的电灯泡,完全插不上嘴,更无法直视。最后被逼到只能站在病房外面调戏那些换药的小护士了。
傅林森喝完汤后小乔又失去了理直气壮的相处借口,回归到笨拙和不安。不过她今晚做足了功课,鼓足勇气跟傅林森干巴巴地聊了些天气、新闻和工作。我们几个旁观群众都表示很欣慰,并调侃道:照这个趋势发展下去,小乔迷奸傅林森指日可待。
十二点左右,差脾气的老护士开始查房了,我们才走。
经过医院大厅时我突然看到了一个人——有时候我都痛恨自己老爱乱瞄的习惯。刚出了医院大门我便借口自己有东西忘傅林森病房,让大家先回去。直到他们上车后,我才做贼心虚地跑回大厅。
二
我之所以回到大厅,是因为我刚才看到了简凝。她背对着我,正在向前台小姐咨询什么。自上次酒吧一别后我很久没再见到她,这次她披着宽厚的藏蓝色风衣,裹着黑白色的羊毛围巾,透着干净而寒冷的冬天气息。我第一眼几乎没认出来。
她应该还跟傅林森保持着联系,我猜。于是此刻我也不难想象,得知傅林森住院的简凝今晚是来探病的,她站得笔直,有些盛气凌人地双手插口袋,跟对面矮出自己半个头的值班护士冷冷地争论着,气氛不太愉快。她来得确实有些晚了,病房已经熄灯,探病的时间早就过了。
值班的护士冷着脸,显然不愿意透露傅林森的病房号。
僵持了一会,简凝不再坚持,转身离开时看到了我。我其实还没想好开场白,有些尴尬地左顾右盼,假装也是刚发现她。看得出简凝也有点吃惊,不过很快就从容地向我走过来。
“他现在确实睡了。”我说,“你估计得改天了。”
她叹了口气。
十分钟后我们去了麦当劳。当然要感谢突然中雨转暴雨的恶劣天气,以及迟迟不肯出现的taxi,在走不掉又回不去的无奈情况下,我的那一句“不如去对面麦当劳坐会”的邀请这才有机可乘。
简凝点了一杯橙汁,我注意到在外面她从没有喝咖啡的习惯,可能因为她本身就是咖啡馆老板的原因。她脱下大风衣,喊住经过身边的一个服务员,难得露出了一个甜美甚至略带撒娇的微笑,“可以抽烟吗?”
那是一个额头上布满青春痘的平头男生,他有些为难地四下看了看,已经午夜,除了我们整个店里也没有其他的客人,于是男生破例地点点头。得逞后的简凝显然心情愉快不少,她若有所思地看我一眼,低下头,再次抬头时说了今晚她对我说的第一句话,“来一根吗?”
“不了,谢谢。”我感激地挥手拒绝,紧张地喝了口咖啡。
好些日子不见,她变了些,眉宇间不再透着以往那种淡漠的倔强,言语之间的锐气也隐去不少。我想可能是冬天来了的原因吧,寒冷总是能让我们不自觉就收起了略显尖锐的爪牙,回归慵懒和温和。
她把烟灰敲在卫生纸上,随即从包里翻出了一本书。
“我想着鲜花水果肯定很多人送了,所以带了本小说,你有时间帮我转交给他吧。”我接过书,是村上春树的《国境以南,太阳以西》。“之前林森问我咖啡馆的店名出自哪,我提到这本书。所以想着或许他会有兴趣看看。”她歪过头微微一笑,眨了眨眼,“毕竟,住院挺无聊的。”
我跟着笑笑。
很意外她又开口说:“上次的事,抱歉。”
“不、不,抱歉的是我。”她的道歉太过突然,让我有些受宠若惊,“其实你说得没错,你妹妹笙南,当初确实是我伤害了她,还一直不愿承认。其实会弄成现在这样都是我咎由自取,是我活该。我不该连累你也来陪我演这么久的戏……”
“算了,都过去了。而且……”她顿了一下,眼中的目光暗淡下来,“我那晚,之所以那么对你也是由于我心情实在很糟,包括我跑去那种地方喝酒,都是因为这个。”
“介意说下原因吗?”
“跟男友分手了。”
“原来你有男朋友啊,你都从没提过。”我很吃惊。
“你不是也没问过么。”她有些微妙地盯了下我,“其实……我有说过的,就是我现在这家咖啡馆真正的老板。”
“如果我没记错,你当时明明说的是朋友。”
“是吗?”她单手托住下巴,装糊涂。
“为什么分手,因为异地恋?”我只能想到这个理由。
“算吧,也不算……”她笑了,那是一种自己都不知道为什么要笑所以挺无奈的笑,她喝了口橙汁,考虑着要不要再抽一根烟,最终放弃了,而我猜到这会是个很长的故事,但没关系,时间多得是。
“他叫严岛,高我一年级。我们是在一个灵异社团认识的,那个社团我只去过一次,还以为会有点意思,结果大失所望,全是一些想约炮的学生,特无聊。他也只去过那一次,却通过一个冷笑话问到我的手机号码。他对我的态度不是很狂热那种,更类似于温水煮青蛙,每天以很正常的理由找我,跟我说说话,偶尔几个朋友一起看场电影,吃点东西。
“我这人脾气差,心气高,跟我相处的男人一般不会超过一个月。在我眼中,绝大部分同龄的男人都特别愚蠢。我总是一眼就能看穿他们拙劣的演技,以及脑子里那些龌龊的想法。这一点上,我跟我妹妹完全不同,我不懂得迁就和包容,也不喜欢去配合,久而久之我就对男人失去了兴趣。”
“我曾听过这样一句话……”我插嘴道,“大致意思是,男人通过吹嘘来表达爱,女人则通过倾听来表达爱,而一旦女人的智力长进到某一程度,她就几乎难以找到一个合适的男人,因为她倾听的时候,内心必然有嘲讽的声音响起。”
“对,就是这么回事。但严岛是不同的,他从不吹嘘,很少会说自己。他所有表达爱的方式只是无微不至的关心和不温不火的忍耐。他脾气特别好,无论我如何发难他都会纵容,我至今都没有见他发过一次脾气,一次也没有。永远是冷静又温暖的笑,这种男人可能对很多女孩来说都具有杀伤力,但我偏偏无感,我只是不讨厌他。可他从没放弃过,一追就是三年,这三年里我身边的男朋友走马灯似的换了好几个,他一点也不在乎。
“大三一次联谊活动上,我忘记为什么要去参加了,反正那天我喝得烂醉,某个男生对我动手动脚,我并不讨厌他,所以也就任由他去。可严岛脸上第一次露出了认真,不是生气,而是很坚定地拉起我的手,说:我送你回家。以前他从来都是征询,那天却是命令。我没理他继续喝。他又抓住我的手,重复道:我送你回家。就这样很傻地坚持了四五次,反正总是同一句话:我送你回家。
“我妥协了,因为那晚我突然觉得他挺像个男人。我跟宿舍的同学合不来,自己租了一间单身公寓,按理说当晚他都送我回家了,我也确实对他表现出好感和暗示,换正常男人也应该要发生点什么对吧?他当晚人倒是留下来了,却没碰我。醒来时是第二天上午,他坐在椅子上,一整夜没合过眼。见我醒了,他又像以前那样朝我笑,说:我去给你买早餐。说完抓起外套就出门了。那一瞬间我并没有很感动,但我觉得,可能这才是适合我的人吧。只有这种人,才有本事纵容我一辈子。”
“挺好的啊。”我假装惋惜。
“可惜生活太狗血了。”她不可思议地笑了,“后来在一起我才知道他是高帅富,不,是富二代。父母在美国开银行的,非常有钱。第一次正式约会他开了一辆奥迪过来,琪琪说那辆车值两百万。后来又带我去坐他舅舅的游轮。那家咖啡馆,也是送我的生日礼物,以我之前的网名命名的。他说这家店会永远为我免费,无论我什么时候去。”
“你接受不了他之前假装屌丝骗你,所以分手?”我只能想到这个理由。
“不,不是这样。我不觉得他欺骗我,也没觉得他有钱不好。对我而言这些都无所谓。他是独生子,我们在一起没多久,他父母就催他回美国接手家业,他要带我一起走,我不想去。他让我等他,我说好。可说来也奇怪,他走后不到半年我就发现自己快要忘记他了,忘记他的声音,他的模样,他的气味,所有这些我都忘了。那一刻我才发现我并不爱他,我只是接纳了他对我的好,所以失去时我并不痛苦,就连舍不得的感觉都很少。”
“这么绝情?”我讪笑。
“有时我也会努力回想当初自己答应他的那一瞬间,努力说服自己不要冲动,毕竟这么好的男人很难找了,可偏偏我越强迫自己就越是适得其反。”她有些沮丧地垂下眼睛,轻轻摇摆着手中的果汁杯,“现在我才知道,我当时喜欢上的仅仅是自我催眠的一瞬间,不过是自己的想象罢了,那一瞬过了也就不喜欢了。所以当晚我跟他发了一封分手的邮件,然后我心情很不好,主要是被自己的挫败感给打击到了。”
她还是忍不住又点上了一根烟,不忘朝服务员投过去第二个抱歉的笑容,随后她恍然大悟,“妈的,跟你说完这些,我才发觉原来我是这么自私的一个人。”
“人都是自私的。”我不知道这算不算安慰。
“小时候的课本上可不是这么教我的,我一直以为自私是错的。”
“是有些可耻,但并没错。”我很笃定地说出这句话,也不知道哪来的自信。随即我突然想到什么,“为什么我觉得你那位前男友跟林森有些像。”
“是的,但是林森比他更安静,更优雅,更缥缈不定,最关键的是……”她露出坦诚地笑,“更帅。简直就是他的改良版。”
“所以你现在喜欢他咯?”
“喜欢一个人是很容易的,可能过几天又不喜欢了。我确实对他有好感,准确说是亲切感。”简凝努力思考了一下,“有时,我会感觉我跟他才是真正的同类。同类,懂吗?就是我觉得我们要去的地方是一样的,或者说,我们想要的东西是一样的。”
她并不在意我的反应,也没想过要听我的发言,她今天的话格外多,但我一点也不烦,如果可以我真想就这样听她一直漫无边际地说下去。
“不说这些了,我今晚是想跟你谈下我妹妹的。”她不给我回味的时间,话题又跳跃到了陆笙南,“你可能不知道,其实一直以来,我都充当着保护她的角色。我太清楚她了,她跟我不一样,从小就是个善良得过分的孩子,每次受了欺负就知道哭,有时候别人还没来道歉,她就先原谅了对方,她身上有一种纵容别人得寸进尺的特质,迟早会吃大亏。所以每次都只能是我来做恶人,任何事情我都要替她出头,替她争取。果然后来她就认识了你,可惜认识你的时候我已经不在她身边了,我要是当时还在,我一定会阻止你们相爱。就像我现在阻止你们见面一样。”
我低头苦笑,再次看她时充满了感激,“虽然不知道你为什么突然跟我说这些,但还是谢谢你,我心里舒坦多了。”
“不客气,我得消失一段时间,所以在这之前,觉得有必要给你个交代。”
“离开?”我没反应过来。
“嗯,咖啡馆会停业,手机也关机,得离开一段时间。至于我妹妹,我只能说,时机成熟了她自然会来见你。”
“你要去哪?”
“我不是故意要把事情弄得很神秘,但我确实不想告诉你。总之,在这之前,你不用徒劳去找她了,你找不到的。”
“简凝,不瞒你说,其实我已经不再像之前那么迫切地想见她了,这些日子里,我想通了不少。”我没撒谎,不知何时,我已经接受了这个世界上的很多不清不楚。
“为什么?”她反而来了兴趣,“你应该恨死我才对呀,是我一直横挡在你们之间。”
“因为我相信,每一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一片森林,迷失的人迷失了,相逢的人会再相逢。”我意味深长地念出这句话。
“哈,你也读村上春树?”
“偶尔看看。”
她迷离的眼神在我脸上停留了几秒,明显有点意外,“我有点理解笙南为什么会喜欢你了,你也不是看上去的那么肤浅嘛。”
“现在要爱上我还来得及。”我故意贫嘴。
“少蹬鼻子上脸。”窗外的雨变小了,她起身利索地穿回大衣,拿上包,又整理了下弄乱的长发,“时间不早了,再见。”
“简凝。”我喊住她,想着应该来两声温柔的告别,最终却只是点点头:“一切平安。”
她微微一愣,随即笑了,“你也是。”
三
平安夜那天傅林森出院了,公司为他举行了一场欢迎会。其实傅林森早在前一天就办好了出院手续,但年叔坚持拖到平安夜,他觉得这个日子一听起来就特别吉利,尽管这之前他从不过西方节。
大家为傅林森准备了一个漂亮的三层水果蛋糕,以及满地的气球和彩纸礼炮。第一次,他不再需要参与惨绝人寰的拼酒和奶油蛋糕大战。他像个安享晚年的老头,被我们推到沙发上规矩地待着,手上还抱着两只格外想念他回家的大花猫,无辜地观望着大家给他唱歌和表演节目,心满意足地笑着,眼中泛着罕见的温情。
圣诞节过后的第三天,也是傅林森返回公司的第四天,《秋裤姐妹》迎来大完结。这部总时长一个多小时的十二集短篇动画作品可谓功成身退,在为公司积攒了不可估量的人气和中期转型资本后,它光荣退役了。至于公司跟余总的合作虽在继续,拨来的款数却越来越少,合作破裂相信只是时间问题。谁都明白这不过是迫不得已的缓兵之计,这次大家可不打算再坐以待毙,私下已经在给自己找后路。
一星期后一位二十几岁的年轻人来公司找我,他文质彬彬地递给我一张名片并自称是一本杂志的主编。我盯着“陈默”两个字老半天才想起来,原来他就是沈聪曾经跟我提到过的《橙》杂志的那位主编,关于沈聪,这个就算自己的车屁股被撞得稀巴烂依然还可以跟肇事者谈笑风生的富家女,我自然记忆犹新。
陈默礼貌而谦虚地表明来意,他通过沈聪获得我的名片,以及我们公司的官网,后来又在网上看到我们公司发布的作品——原本是要为饮料厂商制作的动画片微电影,觉得很不错,希望能一起合作出绘本。我们从事的是动画产业,对绘本乃至整个纸媒出版行业并不了解,他便提出邀请我去参加黑龙江发行商们的一场书会,正好借此了解下一市场情况,再考虑是否合作。
一共四天时间,年叔走不开,决定派我、小乔还有秦大义一道去看看。他的意思是合作只是一种可能,多了解一点相关行业总是好的。傅林森也想去,但小题大做的年叔不同意。自从傅林森经历了那场死里逃生后,年叔对他的认知早从以往那个可以扛自来水桶一口气上十楼的年轻人转变成了弯腰捡支笔都可能随时口吐鲜血当场暴毙的重号病人。用他自己的话说是:我可不希望有员工死在我手上,给我的创业生涯留下污点。
结果可想而知,傅林森被孤单地扣押下来。
我们三人在当天晚11点上了飞往哈尔滨的飞机。我和陈默坐在一起,飞机缓缓上升时他望着窗外翻涌的暗红色云海出神,我随手翻阅杂志。直到空姐开始送餐饮时,他才突然扭头找我说话了。
“小时候我看《小王子》时,梦想过当个飞行员。”认识两天,他首次主动跟我谈工作之外的事。
“真巧,我小时候还励志要当个潜水员。”我礼貌地微笑。
“总之咱们都不爱陆地。”
“哈哈差不多。”
“是不是可以理解成,咱们都不喜欢生活原本赐给我们的东西,偏要去向往一些本就不属于我们的东西。”
我忍不住调侃:“果然是编杂志的,讲话都这么有内涵。”
“见笑了。”他的笑容透着腼腆,眼神中却显露出年轻人不应有的老成,“我这趟本打算坐火车的,怕你们劳累才选择了飞机。”
“不是奉承你,其实我个人也更喜欢坐火车。”
“是吗?”他似乎有些不信。
“我喜欢挤上火车放好行李然后靠窗坐下的那一瞬间,无论外面还有多少人在推搡着争吵着,无论身边发生了什么事都跟我没有半点关系,因为我知道,火车一定会准时发动,然后带着我离开,所以在那一瞬间里我会觉得自己是真正自由的,特别放松。”我不确信自己说清楚了没。
他若有所思地点点头,“好像真是这样,每次我乘坐大巴回老家时,刚上车坐下时也有这种感觉,然后很快就能睡着。”
“你呢?为什么爱坐火车?”我反问他。
“我啊。”他眯眼酝酿了会,“窗外风景的变幻可以让我很清楚自己正从一个地方抵达另一个地方,还有时间的流逝感,会让我有一种长途跋涉的感觉。每次这种时候会觉得自己特别清醒,特别独立,特别的无坚不摧……”他的神色慢慢由僵硬变得自然,“可飞机不行啊,它太快了,总让我措手不及。话说咱们应该早点认识的,说不定能成为好朋友。”
“现在也不晚。”
“晚倒是不晚。”他苦笑着看了我一眼,“你知道我刚在想什么吗?”
“你说。”
“我在想,要是飞机出事就好了,这样我就能死在这场空难中,陆地上一切等着我去处理的操蛋事都跟我没关系了。”或许因为彼此并不了解,所以他反而能在这场无关紧要的闲谈中毫无顾忌地倾吐。
“虽然不知道你有什么事,但逃避不是办法。”我迟疑着要不要把这句话说出口,空姐推着饮料车走来,我忙问:“要咖啡还是冰糖水?”
“咖啡。谢谢。”对于我转移话题他很感激,再次安静地望向机窗外。
早听闻哈尔滨的冬天特别冷,但就算事先准备了防寒的衣服,下飞机的那一刻还是切肤地感受到了零下几十度的威力。空气中带着一种南方永远体会不到的压迫感,冰冷的气流从衣服的纤维空隙里不遗余力地钻进来,你甚至可以清晰地感受到皮肤碰到冷空气时尖锐的疼痛,像针刺一样。我恨不能整个人贴在暖气上。
天未亮时我们出了机场,在一家东北饺子店吃完早餐,然后上了辆开往酒店的出租车。途中我开机没多久就接到苏荷的电话,并不意外,就在昨天晚上,上飞机之前的候机厅里,可能是太无聊我鬼使神差地给苏荷发了条短信,平时那个点她总是没睡,喜欢给我发一些不痛不痒的骚扰短信。没记错的话那是我第一次主动给她发信息,可惜她没回。
“昨晚很难得睡得特别早,一醒来就看到你的短信,还以为在做梦呢。”电话里苏荷的声音懒懒的,却透着兴奋,大概还窝在被窝里,“你现在在干吗呀?”
“刚下飞机,在去酒店的路上。”
“下飞机?”
“哈尔滨,出差。”
“昨晚找我有事呀?”
“没事,纯无聊,群发了条短信。”我撒谎了。
“喔……”声音里透着一点失望,显然不想挂电话,又问:“我都没去过哈尔滨呢,好想看一看东北虎啊,听说在松花江滑雪也很好玩。”
“好玩也没你份。”
“喂,你少激我喔,信不信我马上飞过来。”
“你当自己愤怒地小鸟呢,说飞就飞。先挂了,要下车了。”我没好气地笑着收了线。
去酒店后补了个觉,下午跟陈默去了书会现场。
书会第二天才开始,场地上却非常忙碌了,陈默他们公司发行部的同事提前两天到了,已经租下两个展位在做筹备,我翻了下他们公司的杂志产品,又在现场逛了逛。晚上大家一起吃了顿晚饭,依然还是聊工作,十点才返回酒店。
洗完澡时听见有人敲门,我穿着浴袍跑去开门,小乔站在门外一脸贼笑,“告诉你一件事,保证你感兴趣。”
“你说。”
“刚苏荷打电话过来问我们住什么酒店,还让我别告诉你。”她突然暧昧地拍了拍我的肩膀,“姐可是怕你措手不及,特地预先告诉你,让你做好准备哦。”
“什么意思?”我一怔,恍然大悟,“她要过来?!”
“真聪明。”她嘻笑着又拍了拍我的脸,“以姐敏锐的直觉和丰富的经验,我敢保证她现在已经在路上了。为爱痴狂的女人都是很可怕的哟,小寻寻,珍重呀。”
小乔离开后我立马给苏荷打了个电话,那边迅速接起了,估计正在玩手机游戏。我开口就问:“你现在人在哪?”
“没……没在哪啊?干吗呀。”她心虚地掩饰着。
“苏荷你可千万别来哈尔滨,这一点都不好玩,真的,冷得要命,我都快冻成一根冰棍了……”
“嘻嘻……”她得逞地笑着,“来不及了,今早跟你通完电话我就出发了,可惜没买到机票,我现在在长途汽车上,后天晚上到。哼!小乔姐真不够意思,我本想给你个惊喜的!”
“你……”我简直不知道要用什么口气来指责她,“这哪是惊喜,明明是噩耗好吗?我在出差,你跑来凑什么热闹啊。”
“卫寻你可别忘了,我好歹还是你们公司名义上的项目总监,我过来合情合理。再说了,你昨晚明明就是想我了才给我发短信,别不承认。”
“是群发,少自作多情。”
“我才没自作多情,你群发短信会叫每个人‘夜猫子’吗?”
“你这个神经病,赶紧回去,到时我可没功夫招呼你……喂,你有没有在听,喂,苏荷!喂……”
她掐了线,我再拨回来,她不接了。我有点气急败坏,差点把手机扔出了窗。最终我愣愣地揣着手机,回味着昨晚上飞机前给她发的那条短信——喂,夜猫子,睡了没?没事我就无聊,提醒你睡前记得上个厕所。
真不可思议,我居然会发这种弱智的内容。
更不可思议的是,再回头看一遍,我居然还能笑出声。
第二天大家早早抵达书会现场,几位发行部的同事尽职地守在展位上,给每位看过来的发行商殷切地推销着产品。下午陈默带我们去逛了些其他同行的展位,并给我们系统地介绍了下青春文学的种类。他目前做的是校园青春和都市言情类,主要以杂志和长篇小说出版为主,受众群体是初高中生。然而这行竞争比较激烈,于是他们也在着手绘本和漫画杂志。这只是初步想法,国内一些有名的画手资源基本上都被瓜分得差不多,所以他才找到了我们的动漫公司,毕竟这两行隔得很近,而他也相信动漫公司里会创作的人才肯定不少。一天下来,大家都收获颇丰。
晚上照常吃饭,商量着明天的安排。
一切都很顺利,直到我回酒店打开电视机。我并没想过要看电视,只是出门在外睡酒店总习惯制造出一点声音才好入睡。就是在那很偶然的情况下,我看到了夜间新闻,一辆从星城开往哈尔滨的长途客运因为山体滑波翻车了,伤亡惨重,目前正在积极展开救援,我这才想起,今早起床给苏荷发的短信没收到回复。
我忙抓起茶几上的手机给她打过去,关机。
心猝不及防地沉了下去,不可能的,不会这么狗血的……我几乎颤抖着用手机登陆了微博,更糟的猜想再次得到应验——车祸时间后她没有再更新过任何信息。换平常,她一天起码要刷上十几条微博,大部分都是一些逛街吃饭时的自拍照,漂亮倒是挺漂亮,就是自恋得要死。我错愕在原地,不死心,又打了一次手机,依然关机,只有无线延长的盲音一点一点把我朝着崩溃的临界点冲去。
那一晚我彻彻底底地失眠了,不,我简直发疯了,各种猜测侵占了我大脑里的每一条神经,把它们当成琴弦一样在上面疯狂肆掠着。我不停地刷着关于那起车祸零碎的新闻:冰雪天里救援活动展开得异常艰难,目前确定已有六人死亡,没有苏荷的名字。我不停地给她发短信。
——收到我的短信速回。
——你没事吧,我很担心。
——苏荷你究竟是死是活,你他妈回个信啊!
所有的短信都显示发送成功,可它们真的成功抵达了吗?还是仅仅消失在无边的黑暗中,消失在这个满是冰雪的偌大北城。苏荷,你可千万别这样死了啊。你不是自诩坑蒙拐骗多年生命力早比野草还要顽强吗?你不是大言不惭地说坏人一般都会很长寿吗……
急促的敲门声将我从无边的恐惧中拉出来。
凌晨一点小乔立在门外,来不及摘下来的补水面膜并没能遮住她脸上的慌乱。她揣着手机的手在发抖,上面是山体滑坡的车祸新闻。我们在一阵死寂中对视。她确认我知道了,慌忙安慰道:“卫寻你别乱想,不会是她那辆车的,哪有那么巧的事啊。”
事实上,再巧的事对我而言也不算巧,比如自己最崇拜的父亲正好跟自己最爱慕的美术老师偷情,比如我寻找了五年的初恋最终却找到了她的双胞胎姐姐。这个世界每天都在发生各种巧合,当不幸降临时我们却只知道软弱地逃避,只知道一遍又一遍地问上苍:为什么,为什么会是我?但我们从没想过,为什么不是?为什么不幸的就一定是别人,而不是我?
“全世界每天上百万人酒驾,为什么当年偏偏是你爸撞死了人。”我还是没能控制住自己的悲观情绪。小乔怔在原地,眼眶里迅速泛出泪光,我自知过分,后悔得只想扇自己一耳光。
“对不起……别管我,我没事……”我关上了门。
第二天,苏荷的手机依然打不通。
新闻里的车祸死亡人数增至十三人,不停增长的数字把我折磨得心力交瘁。唯一还能说服我留在原地苦等的是死亡名单里并没有苏荷。
由于彻夜未眠,我的精神状态极萎靡,情绪又焦虑。书会现场很热闹,我几乎是行尸走肉地在陈默后面,根本听不清他在说什么。反应过来时,陈默正单手在我眼前挥舞,关切的声音这才剥开轻微的耳鸣,渐渐清晰,“卫寻?你没事吧。是不是病了?”
我难受地挥手,跌跌撞撞地挤出人群往一个角落奔去,我艰难地扶住一根电线杆,只觉得浑身发虚,头重脚轻随时会晕厥。
“要不还是去看医生吧?”
“不用,没事……”我接过陈默递过来的纸巾擦汗,下意识地又掏出手机开始刷新闻。
“你吃早饭了没?”他又问。
“没……”
“估计是低血糖。你等下……”陈默当机立断地转身跑走,两分钟后拿着一包薯片和一瓶可乐过来了,“给,这些糖分和热量都很高。”他帮我拧开可乐,我接过喝了两口,感觉好些了。
陈默把我扶到一个公用展位的座椅上休息。
“刚谢了。”我朝他感激地笑笑。
“我有个朋友特别瘦,也有低血糖,所以我比较有经验。”他平静地解释着,眼光流转,“你要有什么事,不妨跟我说说。”
可能是真的憋在心里太难受了,我把苏荷的事全盘托出了。
“每天一百多辆长途汽车,哪可能那么巧。你别尽往坏处想,太强烈的心理暗示是要人命的。”陈默神色没有了之前的轻松,他认真地把手按在我的肩上。
“这些我都懂,但我就是慌得不行。”是,我害怕,我居然不加掩饰地承认了,“说起来挺讽刺,我以前一直觉得我是恨她的,她差不多可以说是个小三吧,我的家庭就是因为小三而破裂的。在这件事发生之前,我坚信自己绝不可能跟她在一起。怎么说呢?虽然对她的感觉从起初的讨厌变得慢慢能和睦相处了……”
陈默打断我的语无伦次,“你别把事情搞这么复杂。很简单的一个问题,你不是不爱她,而是觉得不能爱她。”
“有区别吗?”我疑惑了。
“区别大着,前者是真的不爱,后者是害怕去爱。”陈默露出了一个属于过来人才有的意味深长的笑容,“其实我挺意外的,你给我的感觉应该是个爱恨分明的人,相比之下我要优柔寡断多了。我喜欢一个女孩很久,她也喜欢我,我们彼此都知道却一直不敢捅破那层关系,更别提公开了。每次当我想她时,内心就会有无数个不能跟她在一起的理由,这些她也同样清楚。可就在今年的圣诞节,我还是跟她告白了。”
“她答应呢?”
陈默幸福地点点头,“是啊,答应了。她说,就在我告白的前一秒她都以为自己不会答应。可真当我说出口时,什么理智都烟消云散了。但你可别觉得,我们在一起后之前那些理由就不存在了,它们仿佛为了验证自己的正确性,全部变成了各种困难来阻扰我们,拆散我们。”讲到这,他顿了顿,微微一笑,“可即使这样,我还是不后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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